中華民國—塞浦路斯關係

雙邊關係

中華民國—塞浦路斯關係希臘語Σχέσεις Κυπριακή–Δημοκρατίας της Κίνας土耳其語Kıbrıs–Çin Cumhuriyeti İlişkileri),是指中華民國塞浦路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塞浦路斯的相關事務由駐希臘臺北代表處兼轄[1]對位於塞浦路斯島北部之未被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的事務則由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兼轄。[2]

中華民國—塞浦路斯關係

中華民國

塞浦路斯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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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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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對於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棄權,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塞浦路斯

1960年9月9日,中華民國與塞浦路斯建立外交關係[3]並於首都尼科西亞設立中華民國駐塞浦路斯共和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4]塞浦路斯則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1971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塞浦路斯建交。[5]

1972年1月12日,中華民國與塞浦路斯斷交。17日,關閉大使館。[5]3月10日,改設立具大使館功能臺灣商務辦事處英語Trade office(Taiwan Trade Office)。後因辦事處功能不彰,於1991年5月1日關閉。[4]

中華民國駐塞浦路斯大使(1960-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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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命 到任 遞交國書 免職 離任 外交銜級 外交職務
濮德玠 1960年11月5日 1960年11月5日 1962年5月8日 一等秘書 臨時代辦
陳清文 1962年3月8日 1962年5月8日 1962年5月10日 1967年2月13日 1967年4月15日 大使 特命全權大使
劉增華 1967年2月13日 1967年4月17日 1967年4月21日 1972年1月12日 1972年3月1日 大使 特命全權大使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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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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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6]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至塞浦路斯 年增減 排名 自塞浦路斯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8 30,103,548 16.167% 119 25,194,937 18.838% 105 4,908,611 4.150% 127
2019 32,135,879 6.751% 116 27,175,199 7.860% 100 4,960,680 1.061% 124
2020 24,270,086 24.477% 119 20,791,378 23.491% 106 3,478,708 29.874% 129
2021 28,835,859 18.812% 117 20,347,450 2.135% 105 8,488,409 144.010% 115
2022 27,702,051 3.932% 122 20,344,622 0.014% 111 7,357,429 13.324% 117
2023 25,751,181 7.042% 121 19,228,604 5.485% 108 6,522,577 11.347% 115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塞浦路斯的前10大項目為:咖啡馬黛茶萃取物濃縮物或為主要成分之調製品,焙製菊苣與其他焙製咖啡代用品之萃取物、濃縮物;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以及檢定參照物英語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s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電話機(包括智能手機),以及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之有線或無線網絡通訊器具;鋼鐵螺釘螺栓螺帽、螺旋鈎、車用螺釘、鉚釘、橫梢、開口梢墊圈與類似製品;鋼鐵製之其他管與空心型英語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特定用途機器之零件與附件;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髮用製品;,包括礦泉水汽水碳酸水),含糖或其他甜味料或香料與其他未含酒精飲料等。[7]

自塞浦路斯進口的前10大項目為:醫藥製劑;未發酵與未加酒精果汁與蔬菜汁口腔或牙科衛生用品;乳油與純氯化鈉海水乾酪凝乳;特定用途所屬器具之零件;廢料與碎屑;液體或粉末之發射、散播或噴霧用機具、滅火器噴槍、噴水蒸汽機或噴砂機與類似噴射機器;變壓器、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等。[8]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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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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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邀請塞浦路斯最大報《自由愛好者報英語Phileleftheros特約記者訪問臺灣,並刊登有關臺灣經濟高度發展之報導。[9]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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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佈圖:入境塞浦路斯適用「歐盟免簽證」。
 
歐盟塞浦路斯護照塞浦路斯國民簽證要求分佈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免簽證

歐盟成員的塞浦路斯尚未獲准加入申根區,但基於《神根公約》,該國實行與申根區相同的簽證政策。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可以歐盟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單獨計算,不與申根區合併,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也給予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入境,可停留90天。有鑒於南北賽(塞浦路斯共和國與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仍有政治爭端,宜避免入境北賽或往來南北賽之間。[10][11][12]

塞浦路斯國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13]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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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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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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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6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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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2.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1-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4). 
  3.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 民國四十九年七月至十二月 (PDF). 中華民國國史館. 1990: 401. 
  4. ^ 4.0 4.1 《中華民國89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5. ^ 5.0 5.1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21). 
  6.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7.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8.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9. ^ 《中華民國10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4-02). 
  10.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1. ^ 免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12. ^ 歐盟免申根簽證常見問答集. 中華民國外交部. 
  13. ^ 外籍人士來臺免簽證適用國家名單.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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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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