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英語:Counterintelligence縮寫CI),亦可譯為反情報防諜[1],它是指無論平時戰時,偵破、防止與制壓敵方間諜破壞、顛覆與其情報活動或減低其效能的一切措施,目的是確保己方的安全[2]。它本為軍事術語,是情報工作之一環。在現代,也將用於對付商業間諜的作為稱為反間諜。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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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間諜屬於「守勢情報」,即被動防禦的情報作為。雖然屬於反制行動,但在執行時,也必須採取積極手段以達成目標,所以反間諜工作與情報工作是一體兩面。一個強大的反間諜網,可以有效保護國家情報不致外洩,對於國家安全有相當助益。

情報收集與反間諜有如矛與盾,而情報工作又具有高度機密性;在過去的時代,反間諜工作人員也常被統治者利用為消滅政敵的工具,執行反間諜時常有非法手段與侵犯人權的舉措;現代的法治國家,多會以立法規範情報工作人員的權限,或者加以分拆為若干小部門,以避免其逾越。

一些國家也會把反恐歸類在反間諜之中,因為恐怖行動亦有可能危害到國家安全。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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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反間諜概念可以追溯自《孫子兵法》,其中《用間篇 第十三》,提出了因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等說法;馬陵之戰時,孫臏以減灶的假情報誘敵,就是反間諜工作的其中一種辦法,也是目前已知最早載於史書的反間諜工作。

1957年,美國正式對反間諜提出系統性的概念,並將相關作為加以論述分類。此後,反間諜概念的重要性在各國逐漸加深。

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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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藉由公開或秘密來源,評估他國對本國的情報活動。
  2. 對叛變者的評估。
  3. 蒐集或研究他國的情報組織或人員行動。
  4. 向對本國有敵意的人員或組織,進行「干擾」,「牽制」或「抵銷」其行動。

著名的反間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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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大部分的情報機構都設有反間諜單位,但有些國家(如美國、俄羅斯等)也會設立專責反間諜工作的機構。

已消失的反間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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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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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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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華民國國軍中又稱為保防工作,即「保」密「防」諜之意。
  2. ^ 引自《國軍軍語釋要》,通用類。國軍又將反間諜再細分為參二(戰術)反間諜,與政戰反間諜,即政戰六大戰法中的「情報戰」。
  3. ^ 反間諜總隊原於2001年間,因實施精實案被裁撤;後因中華民國國軍軍官向中共洩密案件頻發,於2013年恢復設置。
  4. ^ 揪出共諜 三軍恢復設反間諜隊[永久失效連結]自由時報,2013-10-23。(繁體中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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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軍簡明美華軍語辭典,2009年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繁體中文)
  • 《當代反情報活動概念的拓展研究》,戴艷梅,《現代情報》,2005年11月第11期。(簡體中文)
  • 《軍民融合:21世紀反情報工作的幾點探索》,王沙騁、劉潔、趙澄謀,《圖書情報工作》,2009年第4期。(簡體中文)
  • 《全球化下情報與國家安全關係之研究》,第參章 情報與國家安全之理論基礎概念,洪慶裕,2005。(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