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吊橋
天龍吊橋位於臺灣臺東縣海端鄉境內,其前身為日治時期「關山越橫斷道路」的一部分,稱「ブルブル鐵線橋」,並且為台20線(南橫公路)南橫八景之一,設有天龍橋風景區。該橋為行人專用橋,嚴禁汽機車進入,目前由臺東縣政府以及臺東縣政府海端鄉公所共同管理與維護。[1][2]
天龍吊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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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 | 23°10′23″N 121°02′34″E / 23.173055°N 121.042842°E |
跨越 | 新武呂溪 |
地點 | 臺東縣、海端鄉境內 |
官方名稱 | 天龍橋 |
維護單位 | 臺東縣政府 以及海端鄉鄉公所 |
設計參數 | |
橋型 | 懸索橋 |
全長 | 110米(361英尺) |
闊度 | 少於1.5米(5英尺) |
歷史 | |
開通日 | 昭和4年(1929年) 民國69年(1980年) |
關閉日 | 民國34年(1945年),戰後日人離台廢棄 |
地圖 | |
天龍吊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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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臺灣臺東縣海端鄉霧鹿村 |
座標 | 23°10′23″N 121°02′34″E / 23.173055°N 121.042842°E |
建成時間 | 日本昭和4年(1929年) |
官方名稱 | 天龍吊橋 |
類型 | 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橋樑 |
評定時間 | 2003年12月31日 |
詳細登錄資料 |
沿革
編輯諸元
編輯天龍吊橋於日治時期時,其橋長101.8公尺,寬1.21公尺,高度為7.3公尺。[1][2]現今1993年所重建的天龍吊橋,全長為110公尺,寬1公尺,高8.2公尺,橋距離河谷約80公尺,並且海拔高度約為721公尺。[1][2]
軼聞
編輯相傳日治時期,一名日本警察偕新婚妻子前來履新,行經天龍吊橋,嬌妻見橋體搖搖欲墜,橋下壑深流急,不敢過橋而飲泣。先生無奈,只得同意離婚,讓嬌妻返回日本。此後天龍吊橋又有「離婚橋」之別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