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理雅·皮奇之死

事件

1979年4月24日,新西蘭教師卡利文·貝理雅·皮奇(英語:Clement Blair Peach;1946年3月25日—1979年4月24日)在英格蘭米德爾塞克斯紹索爾的反種族主義抗議示威期間被人打中頭部,當晚傷重不治,據信傷人者很可能是倫敦警務處特別巡邏課警員。皮奇生於1946年,是反極右派活動家,事發當天他參與反納粹聯盟抗議示威,反對國民陣線市政廳舉辦選舉大會。

貝理雅·皮奇
出生卡利文·貝理雅·皮奇
(1946-03-25)1946年3月25日
 新西蘭納皮爾
逝世1979年4月24日(1979歲—04—24)(33歲)
 英國英格蘭倫敦紹索爾
死因頭部外傷
職業教師

倫敦警務處投訴調查科主任約翰·卡斯認為打死皮奇的應該是特別巡邏課警員,其他人對事件保持沉默阻礙調查。報告未向公眾發佈,但負責死因研訊驗屍官約翰·布頓充分知情。1980年初,《星期日泰晤士報》和《平等者》雜誌刊登泄露的調查報告摘錄。同年五月,陪審團裁定皮奇死於意外,媒體及全國公民自由委員會等團體對死因仍然不明和布頓的調查方式表示關切。

皮奇的愛侶西莉雅·斯塔布斯呼籲公佈卡斯報告並全面公開調查,當局拒絕公開調查,但倫敦警務處1989年向死者家屬賠償7.5萬英鎊。特別巡邏課由地區支援課取代後,新單位警員又在2009年打死平民伊恩·湯林森,兩起案件的相似之處成為催化劑,促使卡斯報告公開。倫敦警務處總監保羅·史提芬森公佈報告及支持文件,並正式向皮奇家人致歉。

紹索爾對抗議示威採取的警務活動令當地社區關係受損。皮奇去世後,倫敦警務處又牽涉多起重大事故,後續調查更顯不力,如1993年的史提芬·羅倫士謀殺案,2005年瓊·查理斯·德梅內塞斯之死,2006年森林門突襲的拙劣表現,以及2009年湯林森之死,每起事件都令民眾對警務看法大變。流行音樂組合拉爾富·米高泰爾林頓·奎西·約翰遜都推出紀念皮奇之死的音樂作品;英國教師聯合會設立貝理雅·皮奇獎,獎勵貢獻平等和種族多樣化的人士,伊靈還有學校以他命名。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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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理雅·皮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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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利文·貝理雅·皮奇1946年3月25日生於新西蘭納皮爾,父親也叫卡利文,母親叫珍納特[1][2],家中共有三子,另外兩子分別叫羅伊和菲臘斯,其中羅伊是律師,貝理雅死後引領家人訴諸法律[3]。貝理雅從科倫索學院畢業後進入威靈頓維多利亞大學研習教育和心理學[1][4],並同室友丹尼士·李斯特、大衛·盧瑟福主編《暗語》文學雜誌[5][6]。皮奇學習期間曾到訪英國而且非常滿意。大學畢業後他打過臨工,曾因「性格不合」參與義務軍訓被拒。[7]1969年他移民英國,很快獲聘在東倫敦堡區鳳凰特殊需求學校當老師[1]。1970年,他開始與西莉雅·斯塔布斯相戀,兩人是在斯塔布斯1963年前往新西蘭期間相識。斯塔布斯已因上段戀情育有兩女,皮奇對此坦然接受,[7]兩人雖未登記但仍以夫妻相稱[8]

皮奇積極投身政治並加入社會主義工人黨、社會主義教師協會和英國教師聯合會地方分會[1],還積極參與反納粹聯盟並極力反對種族主義[9]。他曾因政治活動被捕[10],還曾於1974年因威脅行為面臨起訴,據稱他得知地方稅吏拒絕為黑人服務後要求政府改變立場,最終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11]

紹索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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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索爾
倫敦紹索爾

1947年印巴分治促使大量人口遷移,英國貧困人口數量過千萬。20世紀50年代後期,這些人大多已經搬遷。許多錫克教徒印度教徒離開印度次大陸定居大倫敦,特別是工廠工人短缺、附近希斯路機場就業前景良好的紹索爾[12]部分早期移民在工廠做工,1965年時所有基層工人都來自波蘭或印度次大陸[13][注 1]。工作場所的種族歧視屢見不鮮,這些亞裔工人有八成五是在教育或培訓達到要求後進入英國,但他們找到的工作對技術和熟練程度要求普遍不高。肯尼塔·哈蒙德·佩里的戰後移民歷史著作指出,這種情況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人們對他們的工作和英語能力有成見。[15]印度工人同樣面臨白人占絕對主導的工會歧視,於是他們自行組建英國印裔工人協會[12]

20世紀60年代,部分候選人參與地方選舉時鼓吹反移民言論,不少人因此登台[16],紹索爾等地的小型右派政黨以移民為議題立足[17]。1964年5月,反對移民的極右派新納粹主義英國國家黨在紹索爾的地方選舉中得票一成五[18],黨魁約翰·比恩同年十月大選時獲紹索爾選區9.1%的選票支持[19]。兩年後,比恩在大選中的得票率跌至7.4%[20]。英國國家黨解散後取而代之的國民陣線1970年英國大選中支持率只有4.4%[21]

1976年6月,種族主義者在紹索爾的英國印裔工人協會辦公室門外殺害古迪普·星·釋佳,國民陣線前主席約翰·金斯利·里德對此公然宣稱「搞死一個,還剩一百萬」[22][23][注 2]。查加爾之死促使當地組建紹索爾青年運動,對抗國民陣線的種族主義行徑和襲擊[14][24][25]。當地的加勒比黑人青年組建類似紹索爾青年運動的「人民團結」組織,他們和亞裔青年多次與警方發生衝突[26]

特別巡邏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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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成立的特別巡邏課是倫敦警務處下屬專職行動隊[注 3]。所有人員身着制服,屬於中央控制、負責支援地方的機動後備隊,主要在發生重大犯罪或內亂時執行警務[28]。特別巡邏課的警察能夠維持紀律防止公眾騷亂,維護嚴重犯罪地區的秩序,執行截停和搜查,應對恐怖主義威脅[29][30]。1978年英國共有1347名特別巡邏課警員,其中倫敦警務處的204人分成六組,每組包括負責督查、三名中士和30名警員[31]

動用特別巡邏課有時引發爭議。1974年,年僅21歲的華威大學學子奇雲·蓋特利紅獅廣場抗議國民陣線遊行時被鈍器打中後腦致死,特別巡邏課涉案但兇手身份始終沒有確認,許多人指控警方行為失當,對示威者暴力相向。[27][32]前警察局長添·布萊恩指出,特別巡邏課同樣屬於警察,但公眾和媒體對他們尚存疑慮;倫敦警務處的歷史文獻稱,特別巡邏課執行任務往往引起不必要的關注[28]。前警察局長謝菲·迪爾表示,特別巡邏課雖然「能夠解決問題,但又會帶來少數族群和警察關係普遍惡化的新問題」[33]

特別巡邏課1986年解散,地區支援隊取而代之[27][30][注 4]。1987年1月,地區支援隊又因媒體譴責解散,換成地區支援課[34]

197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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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陣線在上圖的紹索爾舊市政廳集會

國民陣線宣佈1979年4月23日聖佐治節當天在紹索爾市政廳開會,為1979年英國大選準備,該組織共在紹索爾等三百個選區推舉候選人競爭國會議席[35]。國民陣線的類似活動已於4月22日在北倫敦依士靈頓與反種族主義示威者發生衝突,4月23日又在李斯特引發同類事件。兩次事件都有警察為將雙方隔開受傷。[36][37]

當地一萬居民在請願書上簽字要求取消會議,但不起作用[1]伊林議會已經阻止國民前線多次會議,但在《1969年改革法案》制約下,他們同意該組織使用市政廳[38]。英國印裔工人協會計劃在前一天舉行遊行示威,從紹索爾市中心經紹索爾市政廳最後抵達伊林市政廳。遊行全程八公里路上共布署1200名警察,期間共19人被捕。[39]4月23日還有兩起已經計劃好的反對國民前線會議示威活動,一起是在市政廳對面行人路上抗議,另一起是在大堂外靜坐示威[40]。為應對潛在暴力,當局共出動2876名警察,其中有94名騎警,他們在上午十一點半抵達,示威者下午一點開始聚集,國民前線的會議計劃在下午七點半開始[41]

 
紹索爾地圖,中間的博物館圖案是市政廳所在,左下角綠色箭頭朝下所指的人形圖標是皮爾挨打地點,兩個綠色箭頭都是皮爾離開示威地點的前進方向

市政廳的示威人數增多,其中包含警方眼中的好戰分子。警察和抗議者發生衝突,數人被捕。警方決定圍繞市政廳設立警戒線,但允許少量受控人群在高街抗議示威。瑪嘉烈夫人路、百老匯、高街和南路分別設置警戒線。下午兩點半到三點十五分,高街警戒線附近有人向警察投擲物品,警方用防暴盾圍堵人群。[39]

警方正式報告聲稱,下午五點半到六點半,高街警戒線示威人群開始投擲物品,暴力行徑升級,下午六點二十分左右,約五百至兩千名示威者企圖突破警戒線,警方於是出動騎警驅散人群[42][43]。當天就在現場的作家雅斯明·阿利拜-布朗認為,警方戰術從遏制改為驅散導致局面轉變,人群因此向警察投擲物品[44]

位於果園大道的人民團結組織總部充當急救站[45]。警方正式報告宣稱屋內居民「大多是拉斯塔法里教徒」,經佔屋居於此地,還稱這些人就在屋裏向街頭警察投擲物品[42][注 5]。特別巡邏課警察進入屋內,兩名警員在隨後的爭執中被刺傷。屋內無論居民、急救站人員還是接受治療的人都遭警棍毆打,財物損失估計達一萬英鎊,其中包括Misty in Roots樂隊的設備;樂隊經理加倫·必嘉被警棍打得頭破血流,陷入昏迷達五個月。[45][47][48]屋內人員無論當時在做什麼都被趕出去,他們隨後投訴警方種族和性別歧視,屋內及附近共七十人被捕[43][47]。其中一人受審時,參與行動的特別巡邏課警員在作證時稱,警方當時的行動沒有整體指示方案,所有警察都能自主行動[49]

下午七點,國民陣線開始抵達會場[43],並按計劃時間開會。會議期間,組織發言人呼籲「推平紹索爾,代以『和平的英格蘭小村莊』」。[50]根據《1969年改革法案》規定,國民陣線必須准許至少四名外界人士進入會場,但他們拒絕《每日鏡報》記者入內,聲稱該報「愛護黑鬼」[50][51]。晚上十點會議結束後,部分與會者在市政廳台階上行納粹禮,再由警察護送到安全地點[51][52]

 
警察在混亂中逮捕民眾

會議開始後,警方決定將示威者所在地清場,由他們沿百老匯朝羅富科特大道和比奇克勞夫特大道的十字路口方向離開[53]。比奇和四名友人下午四點四十五分抵達後一直待在百老匯[54],七點半左右他們決定開車朝警方指示的路口前進[55]。這在此時,有人朝百老匯的警用客車方向投擲發焰筒或汽油彈。司機——身邊還站着警察——駕駛客車衝過人群,所幸無人受傷,但目證者稱此時群眾情緒生變。兩輛特別巡邏課警車沿百老匯向西行駛,一路清理出兩箱群眾離開後離下的磚頭和瓶子。有人向他們投擲物品,屋頂上的警督通過無線電告知中央控制組現場發生騷亂。[56]

皮奇和朋友離開百老匯後沿比奇克勞夫特大道南下,滿以為能就此離開,但這條路實際上與果園大道相連,又將轉回警察雲集的南路[55]。百老匯和比奇克勞夫特大道拐角約有一百到一百五十名示威者,特別巡邏課第三組的警車開向百老匯、羅富科特大道和比奇克勞夫特大道交匯處應對。人群向走出車廂的警察投擲物品,磚頭打中警員面部,導致下巴三處骨折。帶隊督查用無線電呼叫「需要緊急援助」。[57][58]

皮奇之死的官方調查結論表明,截至此時發生的所有情況雖然曲折,但還算簡單,此後的情況就因「平民與警察陳述相互衝突」難以釐清[59]。特別巡邏課第一組接到第三組的無線電呼叫後立即響應,兩輛警車從百老匯駛入比奇克勞夫特大道後停在果園大道街角,警察走出車廂時遭磚塊和石頭襲擊[60]。負責第一組第一輛警車(即第一分組)的亞倫·默里督察率先下車,身後是警員賓特、懷特、菲士蘭通、李察森、史葛。六人拔出警棍,用防暴盾驅散人群[43][55][61]。皮奇在此期間頭部遭受重擊,十四名證人聲稱看到事發,而且肇事者是警察[62]死因研訊期間附近居民作證時稱:

(我)看到藍色客貨車(警車)從比奇克勞夫特大道過來,速度很快,繞過比奇克勞夫特大道後停車。我看到警察拿着盾牌下車,人們開始逃跑,警察想把他們趕走。我看到警察打人,有個白人站在那兒……警察見人就打,有些人逃進小巷,還有人跑到我家……我看到皮奇,然後看到拿盾牌的警察打他。[55]

附近的果園大道71號住戶看到皮奇挨打後把他帶回家,但他連水杯都拿不穩,眼睛上翻而且說不出話。居民立即呼叫救護車,呼叫紀錄時間是晚上八點十二分。救護車十分鐘後抵達,將皮奇送到伊靈醫院。院方發現病人出現大面積硬膜外血腫並馬上手術,但他的情況在手術期間惡化,醫院在4月24日凌晨零點十分宣告皮奇死亡。[63][64]

4月23日紹索爾共有三千人遊行示威,警方共逮捕345人。共97名警察和39名被捕入獄者受傷,另有包括皮奇在內的25名公眾受傷[65]。紹索爾火車站附近還有國民陣線成員被打成重傷,在重症監護室治療兩天後出院[52][66]

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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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警務處投訴調查科主任約翰·卡斯在醫院宣告皮奇死亡不到24小時後就開始調查[67],聽取參與行動的特別巡邏課警員匯報[68][69]。時任倫敦警務處總監大衛·麥克尼也花費八天時間審查抗議示威活動,但他的分析紀錄沒有涉及皮奇之死[70]

1979年4月26日,皮爾的死因研訊在西倫敦死因裁判官約翰·布頓監督下啟動,他第一天就允許死者家屬安排獨立病理學家二輪驗屍,接下來死因研訊延期一個月[71]。1979年5月25日恢復後,卡斯作證時表示還需要兩到三個月才能完成調查,死因研訊因此再度推遲。卡斯及下屬此時已訊問四百人。布頓表示,死因研訊將推遲到刑事檢控專員托尼·赫瑟靈頓爵士拿到警方調查報告。[72][73]

警方和政府當時堅稱紹索爾的事態是外來人士引發,但遭起訴的342人中僅兩人不是當地居民[74]。為防陪審團無法公正裁決,這些案件不在伊靈當地審理,而是在40公里外的班列特區開庭[注 6]。霍爾丹社會主義律師學會《公報》的拉利斯·德考威撰文指出,法院起初裁定九成被告罪名不成立,但媒體開始宣傳後比例就降至七成[75]

 
1979年6月13日為皮奇送行的人群

1979年6月12日,皮奇的遺體置於紹索爾多米尼昂電影院,八千人前來向他致敬[76]。次日屍體葬於東倫敦公墓,送行人數在五千到一萬範圍[77][注 7]。葬禮過去三天後,麥克尼表態維護特別巡邏課的行為,甚至對黑人記者宣稱:「我理解你們這種人到底擔心什麼,但只要不上街而且夾着尾巴做人,你們就不用擔心特別巡邏課」[79]

卡斯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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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報告聲稱打死皮奇的不是警棍而是含鉛短棒、手杖或金屬管後,卡斯調查組於1979年6月上旬質訊第一分組警員。經過搜查,組員儲物櫃共有26支武器,除警棍外其他大部分都未經許可,如短棒、刀,另外還有幾串鑰匙和盜用的駕照[80][81][82][注 8]。卡斯調查組突擊搜查警員格林威爾·賓特的家後還發現武器和納粹紀念品,賓特自稱收集這些紀念品只是業餘愛好[82]

卡斯在調查期間多次列隊認人,交證人識別的警察包括FGI[83][注 9]。參與死因研訊的大律師兼歷史學家大衛·倫頓判斷三個字母分別代指警員雷蒙德·懷特、占士·史葛、安東尼·李察森[55],但所有證人都無法確認到底是誰毆打皮奇[83][84]。事後發現,當天參與行動的警察有人事後剃掉鬍子,默里督查長出鬍子後又拒絕參與列隊由證人指認。許多警察的制服還沒來得及由調查組檢查就已乾洗。[85][86]第一分組警員有意誤導卡斯,他的報告指出「部分涉事警察態度有問題,沒有真實陳述情況」[87],「這些警察的行為顯然阻礙負責警察調查此次重大事件」[88]。報告最後表示,雖然卡斯能夠確定誰最可能打死皮奇,但還是「沒有確鑿證據」[89]

下車執行任務的警察中,出手毆打卡利文·貝理雅·皮奇的幾率從大到小分別是EHGIJF[90]

倫頓判斷六個字母分別代表默里、賓特、史葛、李察森、菲士蘭通、懷特[55]。警方認為卡斯的報告內容準確,麥克尼在1983年的自傳中表示:「證據表明貝理雅·比奇死於顱骨重擊,而且死於警察之手」[91]

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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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30名調查員共計工作3.1萬工時,卡斯的調查在1980年2月收工[92]。1979年7月12日完成的初步報告送交刑事檢控專員[64],赫瑟靈頓稱讚卡斯調查到位,聲稱「有充分證據起訴」[93]。死因研訊一周後重開,卡斯報告複印件只提供給布頓及倫敦警務處的律師,但卻拒絕向死者家屬及反納粹聯盟的律師提供。布頓利用這份報告決定只傳喚哪些證人。牛津大學威克姆邏輯學教授米高·達米特為全國公民自由委員會檢視案件時指出,只有驗屍官和警方律師拿到報告副本,導致「(其他)任何人……都無法獲知證據全貌」[94]。皮爾的家人訴諸分區法院,但法官認為報告屬警方財產,警方有權決定是否向家屬提供[94]

皮奇家人的法律顧問要求以陪審團裁定死因研訊,但布頓拒絕,研訊再度中止[95]。死者家屬向高等法院上訴要求推翻布頓的決定遭拒後[96]上訴法院法官丹寧勳爵要求死因研訊交陪審團裁決[97][98]

1980年初,《平等者》雜誌(1980年1月刊)和《星期日泰晤士報》(1980年3月)刊登卡斯報告部分內容,如默里、懷特、菲士蘭通、李察森和史葛的名字[99]。《星期日泰晤士報》聲稱,刑事檢控專員決定不起訴警察顯然旨在掩飾,「如果報告公開,調查人員就會變成照鏡子的豬八戒」[100]。1980年4月,「貝理雅·皮奇之友委員會」成員在警察局外高舉海報示威,上書「通緝貝理雅·比奇謀殺犯」和默里等六人的名字[101]

1980年4月28日死因研訊繼續,預計需要數周時間[102]。驗屍官大衛·鮑恩和代表死者家屬的病理學家基思·曼特都認為皮奇死於頭部單次重擊,兇器不是警棍,而是「橡膠棒或內含鉛彈的軟管及類似武器」[94]。兩人都稱死者頭骨很薄,但曼特認為這種薄還沒有到疾病程度[94],在他看來,打死皮奇的重擊下手非常狠毒[94]

傳召83名證人後,研訊在1980年5月27日結束[103],陪審團裁定皮爾死於意外[104]犯罪學家菲爾·斯克拉頓和保羅·哥頓認為,根據卡斯報告的結論,行兇殺人更加恰當[105]。《泰晤士報》次日發表社論,稱研訊裁定未能明確可信地解釋事件,應該繼續調查[106]

全國公民自由委員會對布頓的調查方式表示關切,布頓向陪審團宣稱,皮奇死於「政治狂熱分子」之手,目的就是製造烈士,對抗警察,如此說法令委員會深感不安[107][108]。研訊期間,布頓致信政府高官,聲稱皮奇死於警察之手的說法純屬「政治捏造」[109]。他還致信內政大臣、大法官檢察總長,宣稱有人密謀傳播皮奇之死的虛假信息,他還指控包括英國廣播公司在內的多家媒體炮製「偏見宣傳」[109]。2010年,《每日電訊報》刊文指出,布頓「對皮奇先生的死……缺乏同情」[110]

布頓在研訊過後撰寫七頁長文《貝理雅·皮奇死因研訊——未公佈的故事》,打算在死因裁判官學會年度報告上發表。文中指控部分平民證人「政治上完全倒向社會主義工人黨」,蓄意在作證時說謊[109],還稱部分錫克教徒對英格蘭司法體系缺乏了解,無法提供可靠證據[55]。部分官員認為這份報告會「抹黑全體死因裁判官、特別是布頓博士的公正形象」,說服他不要公佈[109]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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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反覆呼籲公開調查皮奇之死及警方行徑,79名國會議員支持聽證,但政府置若罔聞[111][112]。死者家屬訴諸法院要求公佈卡斯報告及支持文獻,上訴法院於1986年2月裁定警方可以不公佈報告,但應該公開其中陳述及支持文獻[113]。皮奇的家人還要求倫敦警務處賠償,經過八年訴求才拿到7.5萬英鎊[114]。政治史學家米克·瑞安指出,皮奇案是「默認犯錯後支付賠償」的典型案例[115]。1999年4月,副內政大臣布德能成為最後一名拒絕公開調查的政府大臣,理由是事情已經過去太久,再來調查對誰都沒好處[110]

1999年,倫敦警務處投訴調查科主任伊恩·奎因與死者家屬持續通信後在1999年開始審查當年的調查,但調查過程及結果都沒有告知家屬[116]

2009年4月1日,特別巡邏課後續組織地區支援課警員在2009年二十國集團倫敦峰會抗議示威期間毆打並推倒報販伊恩·湯林森,致其倒地後死亡[117]。兩起案件的相似之處成為催化劑,促使卡斯報告公開[118]。倫敦警務處總監保羅·史提芬森正式向皮奇家人道歉[119],並在這年六月宣佈會公佈卡斯的報告和支持文檔[120]

特別巡邏課第一組第一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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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提芬森宣佈倫敦警務處會公佈卡斯報告後,默里表示自己應該就是報告中的「E警員」,但「不論任何角度來說我都和貝理雅·皮奇之死無關,對此我肯定到沒法再肯定」[121]。默里認為,卡斯無法確認兇手身份,所以蓄意捏造報告[86]。他對當年的調查表示憤慨,辭職前往蘇格蘭和兄弟一起經營珠寶行,後當上錫菲大學企業責任講師[86][122]

調查人員發現賓特的納粹紀念品和無許可武器兩天後,他被調離特別巡邏課[123]。李察森和菲士蘭通也在不久後調離,史葛和懷特自願調離[99][124]。調查結束後不久,第一分組所有警員都離開警隊[125]

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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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推倒在地的伊恩·湯林森,他的死成為卡斯報告公佈的催化劑

面對警方行徑,紹索爾亞裔群體認為雙方關係已經破裂,許多人覺得警察欺人太甚。亞裔人士表示:「我們對警方所作所為備感震驚。雖說印度警察非常野蠻,但周一晚前我們誰都沒想到這裏的警察也會一樣粗暴」。[126]新聞工作者馬克·休斯和卡哈爾·米爾莫指出,特別巡邏課所作所為「已成警察腐敗的象徵」[43][127]

卡斯報告公佈後,《泰晤士報》在社論中指出,皮奇去世後,「倫敦警察一直沒能擺脫負面形象」[128]。2010年,前倫敦警務處特別行動部助理總監安迪·海曼在著作中表示,皮奇之死令特別巡邏課乃至整個倫敦警務處聲名狼籍。人們對警察逐漸失去信心,對「部分警隊不再信任,而且事實證明難以扭轉」[129]。犯罪學家克里斯·格里爾和尤金·麥克勞克林認為,皮奇的死只是開端,1993年史提芬·羅倫士謀殺案、2005年瓊·查理斯·德梅內塞斯之死、2006年森林門突襲、以及2009年湯普林森之死這一系列事件都反映倫敦警務處「體制糜爛、官官相護、調查手法拙劣」,進而玷污警察形象,令民眾對警務看法大變[130]。《每日電信報》記者菲臘·約翰斯頓在湯林森去世後撰文指出,警察無端攻擊事件遠遠不止皮奇之死。皮奇去世時,許多人還會支持警察,此後情況不再。「許多人從鄉下趕來參加西敏反對禁止獵狐的集會,結果受到警方殘暴對待,永久改變他們對警察的看法。」[131]

影響和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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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奇之死對公眾的衝擊,以及警方濫用《可疑人物法》等行徑令種族局勢緊張,共同導致1981年布里克斯頓暴動斯卡曼勳爵主持的公開調查[1][44]

紹索爾某小學更名貝理雅·比奇小學[132]。2010年,英國教師聯合會設立貝理雅·皮奇獎,獎勵在平等和種族多樣化方面貢獻顯著的會員或分支[133]。1989年,詩人兼活動家克里斯·塞爾Chris Searle)編輯青年詩歌選集《為貝理雅而作》[134]

The Ruts樂隊創作歌曲《神的戰爭》,對加倫·必嘉的傷勢立歌存照[135]2 Tone音樂專輯《2 Tone故事》致辭紀念皮奇[136]。提及皮奇之死或紀念他的歌曲很多,如流行音樂組合(The Pop Group)1980年歌曲《公正》[137],1982年拉爾富·米高泰爾的歌曲《夢之水》[138];林頓·奎西·約翰遜歌曲《雷鬼皮奇》的歌詞唱道[135]

貝理雅·皮奇不是英格蘭人,
而是來自新西蘭,
雖然遇害,斯人已逝,
但他的記憶永存。[13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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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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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工廠管理人員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與錫克教徒軍人並肩作戰,樂於聘請昔日戰友[14]
  2. ^ 里德事後受《1965年種族關係法》罪名起訴,但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23]
  3. ^ 原名「特別巡邏課部隊」,1965年更名特別巡邏課[27]
  4. ^ 起因是同組警察毆打三名黑人青年併合謀妨礙司法公正[30]
  5. ^ 警方報告聲稱投擲的物品是煙灰缸和石頭,但壓力團體研訊慈善信託基金會創始人稱,投擲物品不過是兩根發焰筒[46]
  6. ^ 大部分被告罪行很輕,所以由裁判法院審理,距紹索爾最近的裁判法院位於伊靈,與被告在同一區。只有六人因罪行更重在皇室法院受審[75]
  7. ^ 來源記載人數不一,《衛報》稱五千人[77],《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和大衛·蘭森的歷史著作稱一萬人[1][78]
  8. ^ 儲物櫃發現的武器包括撬棍、金屬短棒、刀、美式警棍、犀牛鞭、鶴嘴鋤及各種手柄的棍棒[80]
  9. ^ 卡斯的報告向公眾公佈時,其中除皮奇外所有人名均加密處理,卡斯本人的名字也不例外[5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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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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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May 2012.
  2. ^ "Blair Peach Gravestone" Getty Images.
  3. ^ Peach & 2010,第24頁
  4. ^ Manson & 1980,第14頁
  5. ^ Wright & 2008,第185頁
  6. ^ Timmins & 1980b,第2頁
  7. ^ 7.0 7.1 "The life of Blair Peach", The Guardian.
  8. ^ Dummett & 1980,第9頁
  9. ^ Ransom & 1980,第5頁
  10.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
  11. ^ Searle 1979.
  12. ^ 12.0 12.1 Richman & 1999,第35頁
  13. ^ Fox & 1995,第304–305頁
  14. ^ 14.0 14.1 Chaudhary 2018.
  15. ^ Hammond Perry & 2015,第232頁
  16. ^ Karapin & 1999,第431–432頁
  17. ^ Karapin & 1999,第442頁
  18. ^ Butler,King & 1965,第354頁
  19. ^ Butler,King & 1965,第366頁
  20. ^ Butler,King & 1966,第261頁
  21. ^ Butler,Pinto-Duschinsky & 1971,第407, 410頁
  22. ^ Gilroy & 2004,第174頁
  23. ^ 23.0 23.1 Cram & 2016,第106頁
  24. ^ Waters & 2018,第87頁
  25. ^ Puri 2015.
  26. ^ Baumann & 1996,第58頁
  27. ^ 27.0 27.1 27.2 Joyce & 2010,第186頁
  28. ^ 28.0 28.1 "History of the Metropolitan Police: Special Patrol Group". 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
  29. ^ Brain & 2010,第13頁
  30. ^ 30.0 30.1 30.2 Waddington & 1994,第26頁
  31. ^ Rollo & 1980,第174, 204頁
  32. ^ Joyce,Wain & 2014,第282頁
  33. ^ Kettle,Hodges & 1982,第94頁
  34. ^ "Territorial Support Group". 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
  35. ^ "National Front fields almost 300 candidates". The Guardian.
  36. ^ "Policeman injured in Front clashes". The Guardian.
  37. ^ "25 police hurt in NF march". The Guardian.
  38. ^ Chippindale,Ballantyne & 1979,第1頁
  39. ^ 39.0 39.1 Overview of the Southall demonstration, 24 April 1979,第1頁
  40. ^ Payne-James等,第123頁
  41. ^ Overview of the Southall demonstration, 24 April 1979,第1, 4頁
  42. ^ 42.0 42.1 Overview of the Southall demonstration, 24 April 1979,第2頁
  43. ^ 43.0 43.1 43.2 43.3 43.4 Oates 2019.
  44. ^ 44.0 44.1 "Southall Rising". BBC.
  45. ^ 45.0 45.1 Hann & 2012,第297頁
  46. ^ Ward & 1986,第36頁
  47. ^ 47.0 47.1 Brah & 2005,第45頁
  48. ^ "Southall, April 1979". Birkbeck.
  49. ^ Ward & 1986,第39頁
  50. ^ 50.0 50.1 Conklin Frederking & 2007,第115頁
  51. ^ 51.0 51.1 Samantrai & 2002,第194頁
  52. ^ 52.0 52.1 Overview of the Southall demonstration, 24 April 1979,第3頁
  53.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5頁
  54. ^ Dummett & 1980,第10頁
  55. ^ 55.0 55.1 55.2 55.3 55.4 55.5 55.6 55.7 Renton 2014.
  56. ^ Dummett & 1980,第10–11頁
  57.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6–7頁
  58. ^ Dummett & 1980,第11–12頁
  59.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7頁
  60. ^ Dummett & 1980,第12–13頁
  61. ^ Dummett & 1980,第13, 24頁
  62.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10頁
  63. ^ Dummett & 1980,第15, 20頁
  64. ^ 64.0 64.1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1頁
  65.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4頁
  66. ^ Parry & Chippindale 1979,第2頁.
  67. ^ "1979: Teacher dies in Southall race riots". BBC.
  68.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81頁
  69. ^ Cass Report, 14 September 1979,第31頁
  70. ^ McNee & 1983,第85頁
  71. ^ Parry 1979,第4頁.
  72. ^ Pallister 1979a,第2頁.
  73. ^ Lewis 2010c.
  74. ^ Deeley & 1979,第1頁
  75. ^ 75.0 75.1 de Kauwe & 1980,第15頁
  76. ^ Anand 2019.
  77. ^ 77.0 77.1 Pallister & 1979b,第14頁
  78. ^ Ransom & 1980,第58頁
  79. ^ Lewis 2009a.
  80. ^ 80.0 80.1 Ransom & 1980,第32頁
  81. ^ Lewis & 2010b
  82. ^ 82.0 82.1 "PC hid his cosh 'in panic' before search". The Guardian.
  83. ^ 83.0 83.1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11頁
  84. ^ Cass Report, 14 September 1979,第2–3頁
  85. ^ Stubbs 2009.
  86. ^ 86.0 86.1 86.2 Evans 2010.
  87. ^ Cass Report, 14 September 1979,第25頁
  88. ^ Cass Report, 14 September 1979,第25–26頁
  89. ^ Cass Report, 14 September 1979,第24頁
  90. ^ Cass Report, 12 July 1979,第12頁
  91. ^ McNee & 1983,第84頁
  92. ^ Cass Report, 23 August 1999,第1頁
  93. ^ Pallister & 1979c,第28頁
  94. ^ 94.0 94.1 94.2 94.3 94.4 Dummett & 1980,第38頁
  95. ^ Pallister & 1979d,第2頁
  96. ^ Leigh & 1979,第28頁
  97. ^ Singer & 1979,第24頁
  98. ^ Symon & 1979,第1頁
  99. ^ 99.0 99.1 Dummett & 1980,第33頁
  100. ^ "The Blair Peach killing". The Sunday Times.
  101. ^ Timmins & 1980a,第1頁
  102. ^ "Blair Peach inquest may set a record". The Times.
  103. ^ Cass Report, 23 August 1999,第2頁
  104. ^ Timmins & 1980b,第1頁
  105. ^ Scraton,Gordon & 1984,第62頁
  106. ^ "A Verdict of Misadventure with Riders". The Times.
  107. ^ Dummett & 1980,第37, 41頁
  108. ^ "Blair Peach: Now the SPG men will testify". The Guardian.
  109. ^ 109.0 109.1 109.2 109.3 Lewis 2010a.
  110. ^ 110.0 110.1 Alderson & 2010,第10頁
  111. ^ "1980: Peach death was 'misadventure'". BBC.
  112. ^ Ford & 2010b,第37頁
  113. ^ "Law Report: Statements to be disclosed in police complaint". The Times.
  114. ^ "Peach application". The Times.
  115. ^ Ryan & 1996,第165頁
  116. ^ Lewis & 2009b,第12頁
  117. ^ Fresco & 2009,第7頁
  118. ^ Lewis & 2010d,第5頁
  119. ^ Greer,McLaughlin & 2012,第281頁
  120. ^ "Blair Peach death secrecy review". BBC.
  121. ^ Marshall 2009.
  122. ^ Ransom & 1980,第28頁
  123. ^ Ransom & 1980,第23頁
  124. ^ Ransom & 1980,第29頁
  125. ^ Ford & 2010a,第4頁
  126. ^ Deeley & 1979,第2頁
  127. ^ Hughes,Milmo & 2010,第16頁
  128. ^ "Blair Peach". The Times.
  129. ^ Hayman & 2010,第4頁
  130. ^ Greer,McLaughlin & 2010,第1056頁
  131. ^ Johnston & 2009,第27頁
  132. ^ "Blair Peach Primary School". Ealing Council
  133. ^ "Blair Peach Award". National Union of Teachers.
  134. ^ Davis & 2009,第80頁
  135. ^ 135.0 135.1 Lynskey & 2012,第390頁
  136. ^ The 2 Tone Story. Chrysalis Records.
  137. ^ Fisher 2016.
  138. ^ McTell, Ralph. "Water of Dreams".
  139. ^ "Reggae Fi Peach". Shaz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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