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 (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單位

是東亞的一種行政區劃單位。中國自唐朝至民國初年,設置的二級行政區劃單位稱作「府」,相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同屬東亞文化圈中的日本韓國則使用「府」作為一級行政區單位。另外,府亦是泰國第一級行政區จังหวัด,changwat)的譯名。

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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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開元元年(713年),改雍州(唐朝都城長安城所在)為京兆府[1],是「府」作為行政區單位的開始。唐朝時,府在以下,與同級。一般設在京師陪都和其他重要城市,如雍州設京兆府,洛州洛陽城)設河南府并州太原)設太原府益州成都)設成都府。另外還有都督府(內地是軍區性質,外部是羈縻性質),和這裏的府不同。

北宋開國後,繼承五代制度,對舊有的府有小幅調整。宋真宗執政的景德三年(1006年)開設新府,因宋州為宋朝龍興之地,升為應天府天禧二年(1018年)二月,宋真宗加封兒子趙禎(宋仁宗)為昇王。因趙禎身為真宗獨子,兼有儲君和未來皇帝的身份。次日,昇州即作為昇王名義上的封地,升為建康軍、江寧府。江寧府的建立,開創了皇子封地建府的先例,打破了唐代以來,僅首都、陪都建府的慣例,成為此後「潛藩升府」制度雛形。現代研究者統計南宋時新置的府有25個,除因建都升為府的臨安府外,大都是出於皇帝或地方官民意願實行的「潛藩升府」[2]:53、58宋朝時,府屬,幾乎多數州都改為了府。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後,各省相繼獨立,即對行政區划進行調整。江蘇巡撫程德全在蘇州宣佈江蘇獨立後不久,蘇州府即廢。次年1月,江蘇臨時議會議決,江蘇都督府通令頒佈《江蘇暫行地方制》條例,各地廢府、州,並。而隨着中央政權更迭,新政府開始在全國範圍變更改行政區的設置。1913年,北洋政府將清代的、廳或直隸州直隸廳改為,建立省、、縣三級行政區制度。作為二級行政區單位的府則被廢棄。後有部分地方在府的基礎上設置

東洋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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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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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書·志第二十七·地理一》京兆府京兆郡,本雍州,開元元年為府。厥貢......
  2. ^ 李裕民. 《唐代州制是如何演变为明代府制的--宋代地方行政建置研究》.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陝西省西安市: 陝西師範大學). 2001, (2009年第1期): 51–58. ISSN 1001-5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5) (簡體中文). [58頁]二 宋代府的演變[……]宋真宗開始設置新府,景德三年(1006年)二月甲申(11日),升宋州為應天府(今河南商丘)[……]顯然,此新置府的標準與唐、五代相同。天禧二年(1018)二月丁卯(3日),加封子趙禎(即宋仁宗)為昇王(《宋史》卷8《真宗紀》)。第二天(4日),又下詔:建昇州為建康軍江寧府(今南京),云:「眷予宗藩,實惟元嗣。……此舉為皇子封地建府開創了先例。從此,建府不再局限於首都和陪都。[……][58頁]從升府的原因分析,有以下4種:1.以潛邸升,有22個。2.以出生地升,如嘉興。3.以建都升。有臨安。4.以曾駐蹕升。如紹興。有的出於皇帝的意願,有的出自地方官民的意願。原因的多樣化,必然加快州升府的步伐。三 自元至明府制的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