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旗(英語:Civil flag)代表國家平民使用的旗幟,是一種國旗的變體設計,是非政府、非軍事使用的國旗。大多數國家的民用旗和國旗是相同的旗幟,但是一些國家另有不同規定的民用旗,通常是國旗的簡易版本,缺少繪製於國旗的徽章,這些旗幟懸掛在民營企業的建築物。[1] 有些國家具有在海上使用的民旗,旗幟學中稱為民船旗civil ensign),例如英國商船使用的紅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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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學將代表國家的旗幟(flag)分為3種:民用、政府、軍事,一面旗幟能同時適用即是廣義的國旗,故大多數國家的民用旗與國旗相同(參見國旗列表),以下是少部分國家的國旗有民旗、政府旗軍旗的區別。

民用旗 政府旗 軍事旗 條目
    安道爾國旗
    同左邊 阿根廷國旗
    同左邊 奧地利國旗
      玻利維亞國旗
    哥斯達黎加國旗
    同左邊 丹麥國旗
    同左邊 薩爾瓦多國旗
      芬蘭國旗
    同左邊 德國國旗
    同左邊 危地馬拉國旗
    同左邊 海地國旗
    冰島國旗
    同左邊 挪威國旗
      秘魯國旗
    同左邊 波蘭國旗
    聖馬力諾國旗
    同左邊 塞爾維亞國旗
    同左邊 西班牙國旗
    同左邊 委內瑞拉國旗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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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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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Kamath, Anjali. Flag Book. Mumbai: Popular Prakashan. 2009: 5 [2021-04-24]. ISBN 978-81-7991-5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