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中華民國大總統選舉
1923年中華民國大總統選舉為中華民國北洋政府舉行的第3任大總統選舉,也是中華民國行憲前最後一次的大總統選舉。結果由曹錕以480票當選大總統,並於10月10日就職。在選舉中曹錕為了確保當上大總統,通過各種方式向長期欠薪的舊國會議員提供賄賂並為媒體所曝光,因此選舉結果受到各方質疑,史稱曹錕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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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編輯1922年4月,直奉戰爭結束,北洋政府處於直系軍閥控制之下,曹錕親信主張立刻驅逐徐世昌,直接讓曹當總統。而吳佩孚則主張採納舊國會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參議院議長王家襄、前綏遠將軍張紹曾等人建議,恢復舊國會,先讓黎元洪復位,以「法統重光」統一全國之後,再通過國會「選舉」曹錕為大總統。一來可以合法取消徐世昌的總統法律地位,二來可以使北方恢復1917年以前的合法局面,三來可以中止西南地方的護法局面,因此對及其盟友發出一系列通電,要求徐世昌辭去北京總統職務、孫中山辭去廣州的非常大總統職務,並提出在黎元洪領導下「恢復法統」。[1]
1922年6月2日,徐世昌[註 1]後被迫離職,6月11日黎元洪復職。黎元洪入京後,撤銷1917年「解散國會命令」,第1屆國會在8月1日在北京復會。
吳佩孚將其心腹安排為內閣要員,1922年9月19日王寵惠內閣成立。這使曹錕親信深為不滿,直系逐分化為洛陽派和保定派。11月以曹銳為首的保定派製造羅文干案,進行倒閣活動。按照法統,1923年10月舉行第3任大總統選舉。
曹錕親信等待不及,為了早日進行總統「大選」,1923年6月6日,北京舉行國務會議,內政總長高凌霨指責黎元洪對內閣職責干預過多,交通總長吳毓麟、司法總長程克、財政總長張英華贊同內閣總辭,高凌霨將事先擬好的辭呈電搞請閣員簽名後,導致內閣總辭職。6月8日,曹派僱用流氓並糾集所謂的「公民代表團」請願,圍困總統住宅,軍警索餉、罷崗、罷哨,甚至割斷電話線、破壞水源,逼迫黎元洪下台。6月13日黎元洪帶印出京,宣佈欲在天津繼續行使總統職權,但被保定派的直隸省長王承斌圍困在天津車站,被逼交出總統印信。[2][3]
為抗議上述非法行為,許多議員相繼離京。6月27日浙江督軍盧永祥通電贊成遷地制憲,號召議員南下上海。剩下的議員不夠法定人數,無法提前進行總統選舉,於是眾議院議長吳景濂、高凌霨、吳毓麟、王毓芝等,使用威逼利誘、收買等手段,拉攏議員回京。9月12日,第一次選舉會召開,由於人數不足而流產。9月13日津保派在甘石橋114號俱樂部舉行秘密會議,直系方面曾「疏通異黨」,並邀集「三十六政團」,討論投票議員付給票價方法。程序上,經兩旬期間之切實協商,確定為5000元,由國會會議科以支票形式簽發。大多數主張在出席大選會的上午付款,國會議員收到票款後即麇集在一處,午後同乘汽車徑赴國會投票。
選舉情況
編輯1923年10月5日,大總統選舉於象坊橋眾議院會場舉行。開會時間原定10時,到齊時已經11點52分,吳景濂宣佈開會,報告簽到人數計參議員152人,眾議員441人,共593人,超過法定人數。參議院議長王家襄剛剛辭職,由眾議院議長吳景濂一人主持,吳下令開會,並說明投票方法。
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投票總數590票。曹錕得480票,得票超過法定3/4人次,當選為中華民國第3任大總統。
其餘得票人有:孫文33票,唐繼堯20票,岑春煊8票,段祺瑞7票,吳佩孚5票,王家襄、陳炯明、陸榮廷各2票,吳景濂、陳三立、張紹曾、張作霖、陳遐齡、唐紹儀、汪兆銘、王士珍、谷鐘秀、譚延闓、盧永祥、李烈鈞、高錫、符鼐升、姚桐豫、胡景翼、歐陽武、嚴修各得1票。「廢票」12張,內有孫美瑤1票,「五千元」1票,「三立齋」3票。[5]
之後,有些議員想選舉副總統,但曹錕怕對己不利,聲稱政府不願在未統一前選舉副總統,造成副總統一直懸缺。
得票情形
編輯候選人 | 派系 | 得票 | 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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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數 | |||
曹錕 | 直系 | 480 | |
孫文 | 中國國民黨 | 33 | |
唐繼堯 | 滇系 | 20 | |
岑春煊 | 中國國民黨 | 8 | |
段祺瑞 | 皖系 | 7 | |
吳佩孚 | 直系 | 5 | |
王家襄 | 進步黨 | 2 | |
陳炯明 | 中國國民黨 | 2 | |
陸榮廷 | 舊桂系 | 2 | |
吳景濂 | 中國國民黨 | 1 | |
陳三立 | 無黨籍 | 1 | |
張紹曾 | 北洋系 | 1 | |
張作霖 | 奉系 | 1 | |
陳遐齡 | 川系 | 1 | |
唐紹儀 | 中國國民黨 | 1 | |
汪兆銘 | 中國國民黨 | 1 | |
王士珍 | 北洋系 | 1 | |
谷鐘秀 | 政學系 | 1 | |
譚延闓 | 中國國民黨 | 1 | |
盧永祥 | 皖系 | 1 | |
李烈鈞 | 中國國民黨 | 1 | |
高錫 | 無黨籍 | 1 | |
符鼐升 | 無黨籍 | 1 | |
姚桐豫 | 無黨籍 | 1 | |
胡景翼 | 無黨籍 | 1 | |
歐陽武 | 無黨籍 | 1 | |
嚴修 | 無黨籍 | 1 | |
廢票 | 12 |
後續爭議
編輯在這次選舉中,曹錕利用賄選手段取得總統職位,也引起各方的不滿,當時南方廣州軍政府的大元帥孫中山下令討伐曹錕和通緝選曹的議員。[6]而傳媒把收曹錕銀票的議員稱作豬仔。
所謂「賄選」是指曹錕以補足議員欠薪的名義發放每人五千元。然而民國初年議員薪水長期拖欠也確有其事,當時情況是每位議員每三個月才能領一次一個月薪水的7成,但即便有欠薪也應是以政府的名義補足,而曹錕確用「私人」的名義幫政府補足議員欠薪,確實很難說沒有賄選的事實。
1923年10月3日,浙江省籍眾議員邵瑞彭,將所取得的五千元支票拍成正、反兩面照片,向京師地方檢察廳告發,請求實行偵查起訴,並通電各省,申訴事情經過。
1924年北京政變,段祺瑞上台擔任臨時執政後,司法總長章士釗簽署逮捕受賄議員令,令檢察機關蒐集證據。檢察官奉命至相關銀行檢查賬簿,共搜得支票收據480張。包括大有銀行5000元支票存聯40張,金額20萬,出票人為潔記;直隸省銀行5000元支票存聯180張,金額90萬,出票人為承先堂。1924年12月6日,臨時執政府以命令形式公佈,對於受賄議員,亦通過「依法懲處」的內閣決議。雖然法院開具收押收賄議員的傳票,最終則無一人遭到逮捕。[7]
註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費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宪政理想的衰落,1922—1928年. [2014-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1).
- ^ 二○五、黎元洪被迫下台. [2014-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曹錕賄選. [2014-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楊天宏:曹錕“賄選”控告的法律證據研究--二、關於開具5000元支票“賄選”的問題. [2014-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29).
- ^ 5.0 5.1 丁中江. 二○七、曹錕賄選. 《北洋軍閥史話》.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 ^ 中國國民黨為曹錕賄選竊位宣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國父全集,第二冊,pp.123,1989年
- ^ 杨天宏: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三、关于检方态度及控方与“贿选”的关系. [2014-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