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專題討論:臺灣/存檔/2012年

由Cravix在話題ROC,ROC-TW,一定要互換?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2 年前

有必要將條目內的文字「台灣」改為「臺灣」?

大家好,想請問一下,有必要將條目內的文字「台灣」改為「臺灣」?

我看這這個共識[1],應該是將台灣這條目改為臺灣。不曉得我的解讀有沒有錯。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09:38 (UTC)

我的解讀也是其共識只限於臺灣條目的條目名稱,不應隨便將此共識擴展至該條目的內文和其他條目的標題及內文。--Gakmo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09:51 (UTC)

藉此討論題目請教,關於於條目內為台灣定名,並且以國家或政治層面定義去編輯,應該以哪一個名稱編輯最為適合?台灣、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 (台灣)?多謝賜教。CVS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10 (UTC)

(!)意見:台灣主題公告欄有開類似的討論,建議可以整合一下。—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5月18日 (五) 10:49 (UTC)

中華民國政府在行政文書對於臺灣的稱呼是使用「臺」字,根據名從主人的原則,除了其他特別使用「台」字的機關、機構(如美國在台協會、捷運台北車站等)外,吾認為應當使用政府所規範及使用之「臺」字。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52 (UTC)A900040a900040

如果是將「台湾」(全簡)改為「臺灣」(全繁)或「臺湾」(半繁半簡),按照先到先得方針此操作會被視之為繁簡破壞。-- 同舟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57 (UTC)
這裏所講的東西只跟繁體中文有關,簡體中文的顯現方式當然就是以簡體「台湾」二字來表示。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02 (UTC)A900040a900040
我的解讀,根據維基百科:破壞,的「繁簡破壞」,目前將臺灣改為台灣,或者將台灣改為臺灣,應該都算是破壞。要不然,每個人都來把臺灣改為台灣,或者台灣改為臺灣,那要聽誰的?根據名從主人的就照舊,但是原先寫在條目上的台灣不需要改為臺灣。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11:20 (UTC)
條目名稱與內容用字不相同是多麼荒謬的事情啊!
內容部分有些人編輯時會以「台」字表示,而有些人則以「臺」字表示,這樣的雙重標準運行之下會造成條目內容甚亂之情形。因此為避免此種情形發生,不才認為繁體中文版本者應當統一標準形式才恰當。這統一的用字就得待定其後之討論結果。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40 (UTC)A900040a900040
既然尚未統一討論,請看看你的貢獻,你將很多條目的台灣都改為臺灣了。例如:[2]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11:44 (UTC)
此舉根據「名從主人」之原則行事。不用多談、鑽牛角尖。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49 (UTC)A900040a900040
(補)還有,閣下所提出的條目正是本人所創之條目。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50 (UTC)A900040a900040
照你這樣說,那連模板都被你改了。還在討論中呢。[3]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11:54 (UTC)
閣下,鑽牛角尖只會凸顯出您的內涵。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57 (UTC)A900040a900040
看看上面的討論,我還沒看到有人認為將條目的內容裏的「台」改為「臺」是共識。而你卻說根據「名從主人」,真不曉得是怎麼了?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12:12 (UTC)
「名從主人」的定義我想閣下很清楚吧?「機構、組織、公司等,如果該機構、組織、公司或其上級機構、組織、公司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稱的,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文中即機構表中華民國政府、官方所提供之中文名稱為「臺灣」。這已為最簡易之解說方式,若閣下有不懂之處,不才也無其他方法讓閣下了解了。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2:26 (UTC)A900040a900040
此條更為明確:「國家、地方等,如果代表該國或該地的政府或其上級政府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稱的,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如首爾。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2:28 (UTC)A900040a900040
看一下[Wikipedia:命名常規],第一段:「命名常規,是關於如何命名一個頁面的指導方針,本頁面雖然是方針、是所有維基百科用戶應遵從的標準,但畢竟只是整理了過去編者約定俗成的常規,並非絕對。」你說的名從主人,是指頁面的命名常規。我這樣講你清楚嗎?重點是,有必要把所有寫台灣改寫為臺灣嗎?這才是討論的重點。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12:52 (UTC)
事實是什麼他就應該是什麼,維基百科是一個提供符合事實、正確資訊的網站,當然追求事實是必要的。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5:15 (UTC)A900040a900040
請到比較下面的討論,取得共識。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9日 (六) 11:06 (UTC)
目前教育部和官方確認「臺」為正字,既然如此,所有維基條目的臺灣正體部分應用「臺」較為妥當,然而很多條目名稱用「臺」,內容還是有很多「台」。因此我這邊主張,除了官方用「台」這個字的名稱之外,一律改為「臺」較為妥當。發言者:福爾摩沙尼亞 (聯絡專頁) 2012年5月10日 (四) 18:26 (UTC)

{{意見}}:「-{臺}-」與「-{台}-」是相通的,個人覺得除非該條目的主人(如政府機關)是使用正體的「-{臺}-」需要正名之外,我覺得這個舉動沒有必要。其實當初[[臺灣|-{台灣}-條目]]要改成「-{臺灣}-」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是一個多此一舉的舉動,因為「台灣」這個字本來就是音譯來的,教育部只是點出古代典籍是用「-{臺}-」字而已。如果要全面「正名」,不只擾民、更沒有必要。—'''[[User:Bigmorr|<font face="MS Gothic" size="3.9" color="#4682B4">大摩</font>]]''' <font face="MS Gothic" size="-1">[[User_talk:Bigmorr|<span style="color:#FF4500">—脳内活化中—</span>]]</font> 2012年5月11日 (五) 11:54 (UTC)

中華民國政府在行政文書對於臺灣的稱呼是使用「臺」字,根據名從主人的原則,除了其他特別使用「台」字的機關、機構(如美國在台協會、捷運台北車站等)外,吾認為應當使用政府所規範及使用之「臺」字。A900040a900040留言) 2012年5月18日 (五) 10:53 (UTC)A900040a900040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您有得查了,光是地方政府等級的,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是用『臺』,但台東縣與台東市的官網裏卻是『台』『臺』並存(『台』出現的頻率比較高),有公營色彩的企業裏面台電、台水、台糖、台肥是『台』,台鐵是用『臺』(但最重要的首頁企業識別標誌竟然出現『台』),台北捷運公司的內文是用『臺』但企業識別標誌中卻是用『台』,台灣桃園機場是『臺』,台灣高鐵則是用『台』,台北客運的官網用『臺』但車輛上卻寫着『台』,台中客運是『台』,台西客運是『臺』,台灣大車隊是『台』,台灣電視公司則是『台』『臺』都用,台灣彩券與台灣大哥大是『台』,台銀、台企銀是『臺』,但台中銀卻是『台』。學校部分,大部分的國立大學都是用『臺』,但私立的南台科大卻是用『台』,總之真是族繁不及備載。如果要考慮到名從主人,整個維護工作還蠻複雜的,麻煩的是有些單位根本不在意要用臺還是台,增添查證上的困難。只怕您就算花了力氣將條目全根據官方自己的用法訂正過,難保以後不會繼續被改來改去。在此只能祝您好運啦!--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5月18日 (五) 14:03 (UTC)
我突然對你甘拜下風。超強!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8日 (五) 15:04 (UTC)
對我來說,當前條目內文的不一致是還好,但標題消歧義就不同了。我想大家能否先就消歧義達成初步共識,到底這部份應該用『臺』或『台』?比如中正區 (臺北市),後面的『臺北市』並不算實際的標題,它的作用純粹就是消歧義而已。若用『臺』的話,不免有些嚴肅了,輕重不分了。我並不排斥臺北市,但也僅限於該條目標題,它的內文中會提及許多關於台北市的內容,但中正區 (臺北市)卻是着重在中正區,而非台北市。總之,我覺得『台』在一般的世俗還是比較通用的,反觀『臺』則要謹慎用之,才能顯出它的嚴肅性、特殊性。就像學生的課本裏劃重點太多,其實反而是讓重點模糊掉了。--Mihara57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38 (UTC)
泅水大象君言之有理,像臺鐵官網首頁就兩者併用,有何對、錯可言?台灣人大多習慣兩者混用,改來改去並無多大意義。中文維基可以做的事還很多很多很多……,建議將時間花在更有價值的地方。如果閣下真的這麼有興趣改,我也只能祝您好運啦!--Kolyma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11 (UTC)
「台」字並非「臺」字的簡體字,先前的討論似乎混淆了。--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53 (UTC)

除了條目名稱之外都不必強求統一,條目跟內文不同一點也不荒謬,因為這個字在台灣已經混亂到同一份公文書裏都可以不同了,根本沒必要去改。而且說正格的,「台」字還是查詢時大家比較容易打出來的字。

至於消歧義內的用字,我贊同Mihara57說的,用台字其實比較便於搜尋。--Reke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7:02 (UTC)

討論至此,我看應該只有A900040a900040網友認為應該將條目內的台灣改為臺灣,其他人都暫時認為不用改,是吧?那可以A900040a900040網友接受共識嗎?
可能我當時移動的時候,沒有框好,抱歉。以至於上面也有討論,這裏也有討論。那現在就從這裏繼續討論。感謝。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9日 (六) 11:09 (UTC)
若這就是共識的話我當然接受啦,目前現有且顯示「台」字的條目我就遵守共識。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5:09 (UTC)A900040a900040
謝謝A900040a900040網友。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0日 (日) 01:53 (UTC)

ROC,ROC-TW,一定要互換?

大家好,晚安,我遇到一個問題,想請問大家的意見。有用戶要將大學的條目上的地址  中華民國台灣)改為  中華民國,這我就不懂了,這兩個的差別在哪裏?條目上原本是  中華民國台灣),好,今天你換成  中華民國,明天另一個人換成  中華民國台灣),那後天另一個人換成  台灣,各位朋友,換來換去的意義是甚麼?那每天就在那裏換來換去好了。請看他的討論區,User_talk:Haotou.zs,討論一下給個共識好嗎?謝謝。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4日 (四) 10:54 (UTC)

這是一個非常頭疼的問題。--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5月24日 (四) 14:36 (UTC)
那就合併這兩個模板吧……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24日 (四) 15:41 (UTC)
合併可以阿,那到時候又變成,有人要將  台灣換為  中華民國,那怎麼辦?繼續合併嗎?不相信嗎,請看此用戶將 TWN 改為 ROC的頁面,[4][5]。我已經不曉得該怎麼辦了。再加一個[6]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5日 (五) 03:09 (UTC)
重點是,你說的  台灣事實上並不存在啊。--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5月25日 (五) 03:57 (UTC)
大哥,我只是舉例。應該不太可能合併。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5日 (五) 07:27 (UTC)
各位朋友:1、既然有人認為  中華民國台灣)和  中華民國一樣,那麼為什麼一定要用  中華民國台灣)而不能用  中華民國?2、大陸台灣同為中國(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兩岸關係為特殊地區關係,這不是最大共識嗎?3、有個別朋友認為本人將  中華民國台灣)改為  中華民國是破壞行為,反之為何就不認為對方將  中華民國又改為  中華民國台灣)是破壞行為呢?4、關於中華民國護照上加注"TAIWAN"是為了使外國朋友易於識別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護照,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護照。中央級別政府部門之中文名稱均沒有加注(台灣)字樣。「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25日 (五) 05:24 (UTC)」
先回答你第一點,一開始就是  中華民國台灣),是你換成  中華民國。回到我一開始問的,今天一開始學校條目地址是  中華民國台灣)被你換成  中華民國,那明天又另一個人換成  中華民國台灣),那維基百科就天天換來換去好了。我的建議是,一開始是  中華民國台灣),就不要動。一開始是  中華民國,也一樣不要動。
再回答你第三個問題,在你的討論區,目前沒看到有人認為你這樣換,是合理的,如果依照共識,其實我可以申請破壞。
現在這裏的討論,我也目前沒看到有人認為你這樣換,是合理的。Wikipedia:共識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5日 (五) 07:33 (UTC)


我的理解是雖然中華民國的實際行政主體為台灣,但中華民國台灣。所以我認為使用  中華民國台灣)有欠妥當,可在  中華民國後補充「台灣」。在涉及到國家層面的一律使用  中華民國,這也是官方一貫做法。「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25日 (五) 11:26 (UTC)」

[7],馬英九表示,台灣指的就是中華民國,台灣是通稱,就像一般人也不會用正式名稱叫荷蘭和英國一樣。他還在記者會中重申「台灣是我們的家園,也是我們的國家」。你的理解可以改一下嗎?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5日 (五) 12:39 (UTC)


[8]馬英九先生也表示,兩岸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台灣是台灣人民的家園,中國是兩岸中華兒女的國家。「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25日 (五) 13:02 (UTC)」

(*)提醒:「中國是兩岸中華兒女的國家」在 Google 找不到,應該是您自己說的吧! 果真如此,提醒您:請勿在維基發表「個人主張」。--Kolyma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08:37 (UTC)
來源可以附上嗎?。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5日 (五) 13:09 (UTC)
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建議刪除  中華民國台灣),全面使用  中華民國模板,中華民國才是官方、正式名稱。CVS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11:33 (UTC)
CVS朋友,如果你要這樣做,請進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26日 (六) 13:03 (UTC)
這個只是我的建議,還須獲得更多共識。CVS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4:32 (UTC)
我已經提交刪除討論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2:42 (UTC)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31#Template:ROC-TW--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6月1日 (五) 03:33 (UTC)

比起刪除我倒是建議重定向.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6月1日 (五) 10: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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