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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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中國古代的中央政權體系,是尚書省、門下省與中書省三個單位的合稱[註 1]。
三省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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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 | 三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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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語名稱 | |||||||||
國語字 | Tam tỉnh | ||||||||
儒字 | 三省 | ||||||||
韓語名稱 | |||||||||
諺文 | 삼성 | ||||||||
漢字 | 三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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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名稱 | |||||||||
漢字 | 三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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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編輯三省是中國從隋朝和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中央政權體系,所謂的三省分別是指:
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並根據情況退回給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通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分別為:
- 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 戶部:負責財政、國庫
- 禮部:負責貢舉、祭祀、典禮,主管全國學校、科舉
- 兵部:負責軍事
- 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具體審判另有大理寺負責。重大案件組織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會審。謂之三司審。
- 工部:負責工程建設、交通
中書省長官在隋朝稱為內史令,唐朝稱為中書令,副職稱中書侍郎。門下省長官在隋朝稱為納言,唐朝改叫侍中,門下侍郎副之。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僕射副之。中書省內設中書舍人若干,掌草擬詔命。門下省內設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拾遺、起居郎等官,掌規諫。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長官都稱為尚書。
三省之中,尚書令、僕射位高,為人臣之極而無實權。實際行使相權的是中書、門下兩省大臣。
三省的歷史演變
編輯秦朝
編輯漢朝
編輯漢武帝奪外朝(以丞相為主的正式的政府機關)權,設立以大將軍為首的內朝,專門處理軍國大事。以原屬少府的尚書以及中書謁者來轉達表章,溝通內外朝,為後世尚書省的發端。
東漢時設置尚書台,統領百官政事,長官稱尚書令。但是此時的尚書台在體制上仍然屬於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將軍、大司馬、太傅以錄尚書事的名義秉政。
東漢末設侍中寺,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置侍中、散騎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學識的士人充任,為一時清選。
魏晉南北朝
編輯三國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隸少府的尚書吏部曹、選部曹等尚書諸曹為丞相屬官,將漢武帝建立的內朝轉為外朝官署,這是尚書省建立的開端。
按:東漢時雖有尚書台、已經成為處理政務的主要機關,但畢竟是隸屬於內廷的官署,不能說是國家的正式政務機關。
曹丕以尚書諸曹權力過大,遂以曹操設立的專門處理機密文書的秘書省為基礎另設中書省,掌管機要,起草和發佈詔令。置中書監、令各一人,以中書監為長官。
南北朝時侍中、散騎常侍的權力逐漸擴大。北朝則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治機構的重心。晉朝正式有門下省的建制。
隋
編輯隋朝建立後,將北周仿照周禮設立的官爵制度(六官之制)廢除,設立了以三省六部制為主體的中央官僚體系。隋設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五省,秘書省類似於後來的館閣,內侍省則是一個專門的宦官機構,主持中央政權的就是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三省互相牽制,共同向皇帝負責。其中,決策者為內史省,長官稱內史令;審議者是門下省,長官稱納言;處理日常政務的機構是尚書省、置尚書令、左右僕射各一人,下設吏、禮、兵、度支(後改稱民部)、都官(後改稱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長官均為相職,同時,三公、三師也參預朝政,也是宰相。
唐
編輯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於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為了抑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於沒有正宰相崇高的職銜,所以便易於控制。漸漸的,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僕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這符合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的規律。
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唐太宗貞觀八年,僕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僕射是職事官從二品。貞觀十七年,蕭瑀、李勣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於此。高宗以後,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牽制、效率低下等弊端。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通典》:「舊制,宰相常於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尚書省在武則天時代一度改稱中台、都台、文昌台,旋復舊稱。
中書省在武則天時代一度改稱西台、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
門下省在武則天時代一度改稱東台、鸞台、黃門省,旋復舊稱。
五代
編輯制度與唐無異,但是由於連年征戰,實際上宰相並不掌握權力。三省形同虛設。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辦理,成為宋朝以差遣特使為正官的開始。
宋
編輯有宋一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即中書門下。同時由於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
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勛、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勛、爵邑有無為輕重。」(《宋史》卷一六一《職官志》)。不但宰相為臨時職務,天下無官不為臨時職務,至於「非奉別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會要·職官》「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為正宰相。」但實際上,有以侍中銜出任宰相職務的現象、卻沒有以中書令銜出任為宰相者,中書令與尚書令一樣,都是榮譽頭銜。其他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二《三省》:「國初三省長官第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宋代通常二相並任,較唐朝時少了許多。也有獨相一人或三相並置的。三相並置時,以昭文館大學士為首相,次相監修國史,末相兼集賢殿大學士。二相並任的,首相並兼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神宗元豐改制時,盡廢差遣職。以三省長官任宰相,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官高不便輕授。遂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宰相。左僕射例兼門下侍郎,為門下省長官;右僕射例兼中書侍郎,為中書省長官。
徽宗政和二年,廢尚書令,改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皆虛其位;並改左僕射為太宰,右僕射為少宰,仍兼中書、門下兩省侍郎。靖康元年,復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宰相,三省長官名稱皆依元豐官制。
南渡後,凡事力圖太祖、太宗舊制。建炎三年,尚書左、右僕射皆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併中書與門下二省為中書門下。
孝宗乾道八年,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廢侍中、中書令、尚書令虛稱,遂為定制。
元
編輯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尚書省時置時廢、門下省不復置,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中書省下亦再設行中書省,以中央政府名義全權管治地方行政,「行中書省」概念其後發展成為省級地方政府。
明
編輯明初不設中書令,仍以中書省統六部,長官稱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與丞相,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及宰相制度徹底廢止。明朝中後期,明朝內閣實際承擔了行政中樞的職能。
清
編輯清沿明制,以六部尚書任天下事,雖然仿效明朝設立了內閣,但沒有實權。行政中樞先後有議政王大臣會議、南書房、軍機處,至清末仿效西方政制,設立責任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