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
李鵬(1928年10月20日—2019年7月22日),原名李遠芃,出生於上海法租界,四川慶符人[註 1],祖籍湖北麻城[1]:4,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正國級領導人。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於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為一名高級電力工程師。曾任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常委(1987-2002),並先後出任電力工業部部長、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副總理(1983-1988)、國務院總理(1988-1998)、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1998-2003)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1985-2002)等重要職務。
李鵬 李遠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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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 |||||||||||||||||||||||||||||||||||||||||||||||||||||||||||||||||||||
任期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任期 1998年3月16日—2003年3月15日 | |||||||||||||||||||||||||||||||||||||||||||||||||||||||||||||||||||||
副職 | |||||||||||||||||||||||||||||||||||||||||||||||||||||||||||||||||||||
秘書長 | 何椿霖 | ||||||||||||||||||||||||||||||||||||||||||||||||||||||||||||||||||||
前任 | 喬石 | ||||||||||||||||||||||||||||||||||||||||||||||||||||||||||||||||||||
繼任 | 吳邦國 | ||||||||||||||||||||||||||||||||||||||||||||||||||||||||||||||||||||
選區 | 北京市 | ||||||||||||||||||||||||||||||||||||||||||||||||||||||||||||||||||||
第4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
任期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88年4月12日—1998年3月17日 代理總理:1987年11月24日-1988年4月12日 | |||||||||||||||||||||||||||||||||||||||||||||||||||||||||||||||||||||
副總理 | |||||||||||||||||||||||||||||||||||||||||||||||||||||||||||||||||||||
秘書長 | 羅干 | ||||||||||||||||||||||||||||||||||||||||||||||||||||||||||||||||||||
前任 | 趙紫陽 | ||||||||||||||||||||||||||||||||||||||||||||||||||||||||||||||||||||
繼任 | 朱鎔基 | ||||||||||||||||||||||||||||||||||||||||||||||||||||||||||||||||||||
多數票 | ▼92.95% |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排名第二)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87年11月1日—2002年11月15日 | |||||||||||||||||||||||||||||||||||||||||||||||||||||||||||||||||||||
總書記 | 趙紫陽 → 江澤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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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
出生 | 上海法租界明德里15號 | 1928年10月20日||||||||||||||||||||||||||||||||||||||||||||||||||||||||||||||||||||
逝世 | 2019年7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90歲)||||||||||||||||||||||||||||||||||||||||||||||||||||||||||||||||||||
墓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 | ||||||||||||||||||||||||||||||||||||||||||||||||||||||||||||||||||||
籍貫 | 四川慶符 | ||||||||||||||||||||||||||||||||||||||||||||||||||||||||||||||||||||
民族 | 漢族 | ||||||||||||||||||||||||||||||||||||||||||||||||||||||||||||||||||||
國籍 | 中華民國(1928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2019年) |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
配偶 | 朱琳 | ||||||||||||||||||||||||||||||||||||||||||||||||||||||||||||||||||||
兒女 | 李小鵬(長子) 李小琳(女) 李小勇(次子) | ||||||||||||||||||||||||||||||||||||||||||||||||||||||||||||||||||||
親屬 | 李碩勛(父) 趙君陶(母) | ||||||||||||||||||||||||||||||||||||||||||||||||||||||||||||||||||||
居住地 | 北京 | ||||||||||||||||||||||||||||||||||||||||||||||||||||||||||||||||||||
母校 | 莫斯科動力學院 | ||||||||||||||||||||||||||||||||||||||||||||||||||||||||||||||||||||
職業 | 工程師 官員 | ||||||||||||||||||||||||||||||||||||||||||||||||||||||||||||||||||||
專業 | 水力發電 |
生平
編輯早年生活
編輯1928年10月20日,李鵬以「李遠芃」之名在上海法租界明德里(今黃浦區延安中路545弄)十五號出生[1]:3,屬「遠」字輩,「芃」字具有草木茂盛之意,父親為李碩勛,母親為趙君陶,二人皆加入共產黨並從事於革命工作,其父親更是中共重要人士。1931年李碩勛因身份被暴露,在海南島海口被國民黨處決[2]:7。1939年受鄧穎超之邀,李遠芃由成都來到重慶,先後與吳玉章及其子吳震寰和周恩來相識[3],並從吳震寰處第一次了解了水力發電的知識。當時李鵬就讀四川大學附屬小學(現為成都市實驗小學)。
1940年,中共地下黨送他到陶行知創建的育才學校讀書。1941年,李遠芃與邊章五、李濤被送往延安保育院[1]:50-51。中共中央南方局青委書記蔣南翔建議「李遠芃」改名為單名,於是他改名為李芃,但蔣南翔認為「芃」這個字生僻且不夠陽剛。於是李芃請蔣南翔給意見。蔣南翔幫李芃改名為較陽剛的「李鵬」,這個名字意味着對李的希望,希望李像「大鵬展翅」一樣,將來為革命作出大貢獻[1]:52。1946年7月,畢業後分配到張家口電業局工作[1]:111。
1947年初,他離開晉察冀邊區,經煙臺前往大連[1]:119-123,又經朝鮮前往哈爾濱,在哈爾濱油脂廠擔任協理兼支部書記[1]:第132頁,開始成為基層領導[2]:8。1948年至1955年在莫斯科留學,同去的還有中共高幹及烈士子女20人(「4821」)。1955年,李鵬自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畢業,與揚·伊利埃斯庫是同系同學[4]。其間,曾擔任中國留蘇學生總會主席[2]:9。
電力系統
編輯1954年李鵬畢業,恰逢1954年底燃料工業部第一副部長劉瀾波率領中國電力代表團到蘇聯考察,在莫斯科讓李鵬等畢業生隨團活動並任俄語翻譯。李鵬也因此得到劉瀾波賞識[5]:50。李鵬回國後,1955年3月8日,劉瀾波約李鵬討論其工作,劉瀾波表示李鵬可選擇在燃料工業部任其秘書,或是下基層工作。李鵬明確表示願下基層工作[6][7]。1955年3月23日,李鵬接到通知,被分配到當時中國大陸最大的水電廠豐滿發電廠任見習廠長(廠長為李旭)[6][5]:50。在見習期後,1955年12月10日,李鵬被任命為豐滿發電廠副廠長兼總工程師[6][8][5]:51。
1957年,中共中央開展整風運動,豐滿發電廠黨委和行政部門的人員對副廠長李鵬提出了批評意見。1959年在反右傾運動中,李鵬被批評為執行「三面紅旗」不力,差點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李鵬作了兩次檢查,豐滿發電廠在給中共吉林市委的報告中稱其「檢討尚好,免予處分」[6]。
1960年8月中旬,李鵬到青島看望母親時,表示想調離豐滿發電廠。從青島回豐滿後不久,上級通知李鵬調任遼吉電業管理局副總工程師兼調度局局長。1961年5月,任東北電業管理局副總工程師兼調度局局長[6]。1965年7月19日,國務院任命李鵬為當時中國最大的火力發電廠——阜新發電廠的廠長[6][9][2]:10。東北電業管理局局長李平告訴李鵬,任命原因一是在「四清」運動期間,李鵬一直接管阜新發電廠生產技術工作,如接任廠長便可使工作連續;二是為培養鍛煉李鵬。李平還告訴李鵬,劉瀾波和水利電力部認為李鵬在豐滿水電廠有了管理水電廠的經驗,在東北電業管理局有了管理電網的經驗,到阜新發電廠工作可增加管理火力發電廠的經驗[6]。在阜新發電廠,李鵬每天上午都深入生產一線。他和總工程師楊耀邦等人還領導了阜新發電廠首次9台機組滿出力發電並獲成功[9]。
首都電力
編輯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總理周恩來擔心北京的供水、供電、煤氣、交通問題,要劉瀾波向北京供電局派一位得力幹部。劉瀾波推薦了李鵬,獲周恩來批准。1966年,原本要從阜新發電廠調到東北電業管理局任副局長的李鵬被緊急調到北京,任北京供電局黨委代理書記。此時正值四清運動後,原北京供電局黨委書記、局長和幾位副局長都在運動中發現有問題,正受隔離審查。劉瀾波告訴李鵬,這次調動是經周恩來同意,將使他獲得管理供電部門的經驗[6]。數年後,李鵬任北京供電局革命委員會主任[8]。
調到北京供電局後,李鵬因第三批留學蘇聯的經歷而被捲入4821蘇修特務案,被認為有「蘇修特務」嫌疑[10][11][1]:370-374。阜新發電廠派人來北京,要將李鵬帶回阜新批鬥。但兩次要人,都被北京供電局軍代表張曉光擋回。一次張曉光在聊天中告訴李鵬,這批留蘇幹部被打成「蘇修特嫌」(蘇修特務嫌疑)的問題,周恩來已知道,「周總理說,你們第三批人沒有這個問題」。但此案並未結束。後來,北京電業管理局革命委員會還向上級遞交報告,建議將李鵬調出北京供電局,因為李鵬有「蘇修特嫌」問題[11]。
1970年6月,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國務院小禮堂接見水電會議代表,李鵬也在其內。周恩來在討論中點名批評李鵬有「洋教條」和對工人管卡壓的情況,李鵬承認錯誤並自我批評。會後,李德生、余秋里、楊壽山等人留在會議室研究如何貫徹周恩來指示。李鵬也留下。李德生勸慰李鵬。余秋里告訴李鵬,周恩來批評意在讓李鵬出來工作。1971年,北京電業管理局及其下屬的北京供電局與北京電力建設局合併,成立北京電力工業局。原北京供電局革命委員會主任李鵬被任命為北京電力工業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11]。
197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直屬機關「批林批孔」動員大會在首都體育館召開。隨後北京電力工業局大樓內大字報鋪天蓋地,指責局黨委對「批林批孔」不積極,還質問局黨委為何不傳達大會錄音。主持日常工作的李鵬則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堅持不傳達大會錄音[9]。
1970年代,京津唐電網電力供應緊張。李鵬牽頭新建唐山陡河電廠,擴建北京高井電廠。擴建高井電廠時,1974年李鵬三天三夜堅守工地,第四天即1974年10月4日中午,李鵬在騎自行車回家路上在宣武門附近被汽車撞傷,到宣武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休養至12月恢復工作[6][12]。1975年11月,北京電力工業局改稱北京電業管理局[13]。李鵬任北京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任至1979年[8]。
1976年1月8日,周恩來逝世。1月9日,李鵬在北京電業管理局機關召開全體人員大會,發表了悼念講話。此後李鵬等北京市幹部接到中共北京市委通知,到北京醫院小禮堂參加了遺體告別活動。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舉行弔唁儀式,李鵬承擔了保證供電安全的任務。4月4日清明節上午,因有保證天安門供電安全的責任,李鵬和北京供電局局長張紹賢、北京電業管理局計劃處處長陳壽文乘車到天安門廣場東南角的變電所檢查工作。當天晚飯後,他又和妻子朱琳步行到廣場,在清場抓人前離開從而未被抓[13]。次日即發生四五運動[1]:418-420。4月5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派人來北京電業管理局調查,稱清明節上午在廣場東南角郵局前放火的男青年是乘北京電業管理局轎車去的,北京電業管理局人員則澄清是李鵬等三人乘車檢查工作。幾天後,周恩來遺孀鄧穎超秘書張元電話告知李鵬妻子朱琳,若李鵬不見了,朱琳須追問與李鵬最後在一起的是誰,是誰將李鵬帶走。所幸後來李鵬並未被捕[13]。
唐山大地震後,李鵬擔任唐山電力搶修隊指揮部總指揮,參與搶險救災工作。地震一個月後,唐山地區供電基本恢復[6][9][1]:424-431。
調部任職
編輯1979年2月,中央決定撤銷水利電力部,成立電力工業部、水利部。劉瀾波任電力工業部部長、黨組書記[6]。劉瀾波舉薦李鵬任副部長[2]:10。1979年4月7日,李鵬接到通知,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6]、黨組成員[8][2]:10。1980年1月10日,經一年籌備,華北電業管理局成立大會召開,中央批准李鵬兼任華北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
1980年6月22日,貴州烏江渡水電廠發生水淹廠房事故。貴州省對事故處理有意見。李鵬親自到現場處理事故,12月12日在烏江渡水電廠工地召開的事故調查會議上做了與原先貴州省水利學會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相同的總結,獲得與會者一致同意。李鵬還考察了貴州貓跳水河水電廠、清鎮火電廠。同年12月下旬,李鵬在成都召開西南電業管理局籌備小組會議,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電力局經請示各自省委同意後,一致同意成立西南電業管理局。李鵬此行成果頗豐[6]。
198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約見電力工業部的李錫銘、李鵬談話時,李鵬反映了「4821」的情況。胡耀邦要李鵬寫出21人名單,李鵬當場寫出19人。1980年6月23日,胡耀邦向中共中央組織部批轉該名單,要求考察了解名單上人員的情況。1981年1月17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將21人情況報給胡耀邦審閱。胡耀邦看後,對其中13人的使用作出批示,其中對李鵬的批示是:「我主張堅決提起來當部長。不提一些,不能轉變風氣。」經胡耀邦過問,中共中央組織部於1982年1月向胡耀邦及中共中央書記處寫出報告,認為「所謂『4821蘇修特務案』 純屬冤假錯案」,宣佈「平反」[7][10]。
1980年12月31日,劉瀾波邀李鵬到家裏談到,中央已決定劉瀾波等老同志任國務院顧問,電力工業部部長由李鵬擔任,李鵬則以資歷尚淺表示推辭。1981年2月14日,劉瀾波又邀李鵬到家裏,說電力工業部有幾位同志聯名致信中央,以太年輕為由,不同意李鵬當部長。2月19日,劉瀾波電話告知李鵬,中央已決定李鵬任部長。1981年3月2日,李鵬任電力工業部部長[6]、黨組書記[1]:513-514。1981年7月2日,中央在懷仁堂舉行中共省、市、自治區委員會書記座談會討論提拔中青年幹部問題,李鵬參加,陳雲在會上說:「李鵬是從蘇聯學習回來的,搞電30多年,這次提拔當部長還有爭論。我看到的名單,第一次不是李鵬,第二次才是李鵬,是劉瀾波同志力爭的。」[6]鄧小平也曾讚賞劉瀾波為「黨內開明人士」。李鵬也因此次提拔而名聲大震[5]:52。
1981年9月,當時中國最大的水庫龍羊峽水庫遭遇150年一遇特大洪水,水量5570立方米每秒,最高水位為2494.78米,一旦潰決將影響黃河下游各大壩、青海、甘肅、寧夏沿河地區安全。李鵬親自去災區指揮防汛,成功保住龍羊峽、劉家峽及下游地區與包蘭鐵路[1]:536-550。此次危難的成功解決,使李鵬享譽國內外[5]:62。此事也促使次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合併為水利電力部,李鵬擔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1982年中共十二大上,李鵬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2]:10。
執政生涯
編輯1983年6月,李鵬出任國務院副總理,主管能源、教育和交通,分管重點建設、電子科技、環境保護、重大設備製造等[2]:12。1985年9月24日,他被增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書記處書記[2]:11。1986年,在李鵬的主導下,中國和英國、法國、美國簽訂協議建造大亞灣核電站,這也是當時中國改革開放政策來,中外合資最大項目之一。同年9月,李鵬代表中國政府在多方協議下簽字[2]:10。
1987年,中共十三大、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召開決定,鄧小平為首的中共元老進一步退隱,實現更廣泛的新老交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此大換血,鄧小平、陳雲、李先念、胡耀邦均離開常委,59歲的李鵬和喬石、胡啟立、姚依林三人在十三屆一中全會上一同晉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其中李鵬位列四位新常委之首,排名僅次於新當選的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此前身兼中共中央總書記和國務院總理兩大要職的趙紫陽辭去總理一職,並由相對年輕的李鵬擔任代總理。1988年4月,正式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1989年5月19日,在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夕,李鵬在電視上發表措詞強硬的「五·一九講話」,引起首都大學生不滿,聚集在天安門廣場上示威的大學生表示了更加強烈的抗議[14]。5月20日,李鵬以總理身分簽署國務院令,決定自5月20日起在北京部分地區戒嚴[15]。在此期間,李鵬曾多次在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缺席時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14]。1989年6月23日至24日,中國共產黨召開十三屆四中全會,江澤民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共中央總書記,李鵬繼續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國務院總理,黨內排名維持第二[16]。1992年,身兼中央專委主任的李鵬主持推動了中國載人航天工程在同年9月21日立項上馬[17]。1993年李鵬連任國務院總理時有210張反對票,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實屬少有。[18]
“ | 鑑於北京市已經發生了嚴重的動亂,破壞了社會安定,破壞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為了堅決制止動亂,維護北京市的社會安寧,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公共財產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市政府正常執行公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1989年5月20日10時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區實行戒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需要採取具體戒嚴措施。 | ” |
——國務院總理 李鵬 1989年5月20日 |
作為水電專家的李鵬在總理任內繼續領導中國的水利工程,包括浩大的三峽工程。1992年3月,李鵬代表國務院向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三峽工程的議案,4月表決時竟有177票反對,664票棄權,更有25人未按表決器,為歷史上絕無僅有。1993年1月,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立,李鵬出任主任,負責監督整個三峽工程的建設[19]。1995年11月,李鵬執掌的國務院批准了211工程。
但在1991年時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朱鎔基出任國務院副總理後,李鵬和朱鎔基開始在經濟改革決策上發生衝突,之後朱鎔基在鄧小平的支持下於1992年晉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並在次年出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而身為國務院總理的李鵬卻在1993年因病住院,造成此後朱鎔基取代李鵬開始實際主持國務院經濟方面的工作。但李鵬卻成功阻止了朱鎔基對電力行業進行政府監督。
1998年3月,李鵬在兩屆總理任期結束後,按憲法規定不能再連任,由朱鎔基接任。李鵬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接替喬石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20][21][22][23],他亦在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屆一中全會上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黨內地位維持第二位,僅次於時任總書記江澤民。李鵬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期間,曾擔任憲法修改小組組長,主持起草憲法修正案草案並經全國人大通過,將鄧小平理論寫入憲法。此外,在任期內還審議通過法律和有關法律決定草案百餘件。
卸任之後
編輯2002年11月15日,74歲的李鵬在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後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並在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卸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一職退休,其職務由吳邦國接任。由於曾在李鵬手下擔任國務院秘書長的羅干在中共十六大後晉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鵬依舊對中國政壇保持了一定的影響力。2007年,隨着羅干在中共十七屆一中全會後退休,李鵬的影響力逐漸消退。
李鵬退休後撰寫多部個人回憶錄。第一本《眾志繪宏圖:李鵬三峽日記》,後陸續發表《起步到發展:李鵬核電日記》、《電力要先行:李鵬電力日記》、《立法與監督:李鵬人大日記》、《市場與調控:李鵬經濟日記》、《和平發展合作:李鵬外事日記》。
據報道,李鵬還寫成三十萬字的《關鍵時刻:李鵬六四日記》內中披露了不少內幕,據信要為自己撇清歷史責任,但因為「內容敏感」而不被中國政府高層批准出版[24]。2010年6月,一本據稱是《關鍵時刻》的書藉由趙紫陽秘書鮑彤之子鮑朴所創辦的香港新世紀出版社出版。鮑朴通過中間渠道得到此書稿件,並認為其真實的可能性非常大[25]。
李鵬退任後曾一次性將300萬元稿費捐給了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26]。
據媒體消息,2008年初,李鵬曾突然中風[27],但官方從未證實有關消息;當年9月28日,中國新聞社圖文報道,李鵬現身京津城際鐵路進行考察[28]。2010年6月,中國新聞社再次以圖文報道,李鵬和夫人朱琳受邀出席母校北京理工大學的七十周年校慶活動[29]。2010年11月,出席第八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的開幕儀式。2011年7月1日,李鵬出席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2014年9月30日,李鵬出席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5周年招待會[30][31]。2017年10月18日,李鵬參加中共十九大開幕式[32][33]。
逝世
編輯2019年7月22日23時11分,李鵬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34][35]
李鵬遺體於7月29日上午在八寶山革命公墓火化,當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內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全體委員、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和前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前往八寶山革命公墓送別,[36]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外地致送花圈。而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和溫家寶則均未出席。[37]李鵬的骨灰安葬在八寶山革命公墓。[38]
由於李鵬曾經擔任正國級的職務,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所在地,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39][40]
爭議
編輯六四事件
編輯李鵬在六四事件中發佈戒嚴,導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天安門廣場進行武力清場。
推動三峽大壩
編輯三峽工程的支持者們相信該工程將具有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並能拉動整個國家國民經濟的發展。而反對者們則認為該工程勞民傷財,是政府領導人好大喜功、打算青史留名的表現。
1992年國務院向全國人大提交三峽工程建設議案的舉動,便被廣泛質疑是江澤民、李鵬等人刻意要把三峽工程辦成「鐵案」。當時有人認為人大代表多非專業人士,由他們來決定工程的命運並不合適。而即使在審議過程中,人大代表們也普遍反映國務院提交議案中的可行與不可行理由嚴重不對稱,甚至還抱怨官方用種種手段干擾和影響人大代表的決策。1992年4月7日該議案終於進入表決程序,共有2,633名人大代表參與表決,結果是贊成1,767票,反對177票,棄權664票,未按表決器的有25人。表決雖然獲得通過,但贊成票只佔出席代表總票數的三分之二左右(67.1%),是迄今為止中國全國人大所通過的得票率最低的議案(61.1%)[41]。
電力系統被查
編輯2014年5月,三峽集團總公司董事長曹廣晶、總經理陳飛雙雙被免,他們被疑牽涉到中國水電家族——李鵬的「李氏家族」,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這個家族一直壟斷控制中國的水、電。雖然電力系統腐敗窩案指向了「李氏家族」,消息人士處獲悉,當局問罪李鵬的概率微乎其微。一方面,考慮到李鵬已經進入垂暮之年,背景和根基很深,是為人情層面的不予追究。電力系統難逃一場官場震盪,當下只是時機的選擇問題。[42]據報道,有中國電力「一姐」之稱的李小琳近年轉戰地產市場,以不到1萬元註冊的小公司,獲批海南價值逾百億土地的經營開發權。有媒體爆料指出,為其大開「綠色通道」的正是最近接受調查的時任海南副省長冀文林。[43]中國國務院前總理李鵬之女李小琳,繼不久前涉在離岸公司隱匿財富醜聞後,再被曝出牽涉早前落馬的海南省副省長冀文林案,獲得冀當時批出的超百億元海南地皮。[44]李小琳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指報道純屬謠言,是「不乾淨的心理寫出不乾淨的文章」。不過負責撰寫報道的《亞洲周刊》資深特派員紀碩鳴則指出,有關報道以查核資料、詳盡數據為事實根據,反指李小琳「那些邋遢事別髒了乾淨筆」。[45]《人民日報》旗下人民網刊登評論文《三峽集團幕後不排除有「老老虎」》[46]。
評價
編輯正面評價
編輯“ | 李鵬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光輝的一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的一生。他的逝世,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我們要學習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李鵬同志永垂不朽! |
” |
負面評價
編輯德國之聲評價其為「名望最低的中國總理」,認為李鵬在處理六四天安門事件中的態度、推動三峽工程的行為及關於其家族的腐敗傳聞頗具爭議,負面評價較多。[48]
「六四天安門事件」後一段時間,幾個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附近的中國留學生作《李鵬下台嵌字詩》,表達對其不滿的態度。[49]
趙紫陽在《改革歷程》中評價李鵬是「死硬分子」,在學潮中為了自己的四二六社論不被否定而使本可和平解決的學潮不得不暴力收場。《改革歷程》中記載「(鄧小平)在聽了李鵬等人的匯報之後,同意把學潮定性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提出『快刀斬亂麻』加以解決。」,「趙回憶錄中直言李鵬及其手下『阻撓、抗拒和破壞』趙紫陽化解對峙緊張的努力。」[50]由於李鵬在「六·四事件」時極力主張武力鎮壓,因此被支持學生運動的人士、家屬稱為「屠夫李鵬」[51]。
「六四天安門事件」親歷者陳一諮表示:
“ | 我曾和李鵬有很多接觸,他這樣無德、無才、無能的人能當上中國國家領導人,只有在中國這種特定的制度環境下才有可能,當然他扮演了歷史上一個很卑鄙的角色。我覺得他早晚會被釘在恥辱柱上,這是毫無疑問的。李鵬之所以把我定為頭號秘密通緝犯,理由是很可笑的,他認為我是趙紫陽的『黑線』和學生運動的『黑手的樞紐』,其實我當時所做的事情,一方面和政府官員溝通,希望和平解決問題;一方面派聯絡員和各高校溝通,希望學生退出廣場,總不希望流血的局面發生,誰知道中國還是發生了我們最不願意見到的情況,「六·四事件」是中國人一個永遠的傷痛,雖然過去這麼多年了,我相信中國人是忘不了這段歷史的。[52] | ” |
據曾任趙紫陽秘書鮑彤案辯護律師張思之稱,鮑彤向他表達過「趙紫陽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時期的五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水準最低的就是李鵬」。李鵬覺出鮑彤從心底裏看不起他。鮑彤做過三件事使李鵬痛恨。第一件,李鵬攜夫人朱琳訪日。項鍊不翼而飛,朱琳報案後,日本人最終在沙發縫裏找到。日本人拿去作化驗後發現是假貨。最後中共中央也得知了此事。鮑彤認為有失國格,並表示朱琳應作檢查。第二件,李鵬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代最高領導人毛澤東的游泳池後要求重新精裝修,一下子花費幾十萬。財政部不知這筆錢如何上報,問題傳到書記處,鮑彤說李鵬浪費,此話刺痛了李鵬。第三件,北京朝陽區公安局當年在北京抓到兩個酗酒鬧事的年輕人,其中一個聲稱自己是李鵬兒子。公安打電話確認是李鵬兒子後就把人放了。事情再次傳到中央。鮑彤看完材料,說李鵬家教不嚴,應該檢討。[53]
因國際人權、西藏、法輪功團體於2006年向西班牙國家法院控訴,2013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院就涉嫌種族滅絕及危害人道罪行向中國國家前領導人江澤民、李鵬、中共政法委前書記喬石、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陳奎元和國家計生委前主任彭佩雲發出國際逮捕令,引發中國抗議。2014年2月底,由執政黨人民黨主導的西班牙議會通過法案,限制法官針對國外侵犯人權罪行進行調查的權利。外界普遍認為,西班牙議會對所謂"普遍管轄原則"的修改旨在避免與中國等國家進一步因此發生外交摩擦。2014年6月,西班牙國家最高司法機構之一的國家刑事聽審法院,在全體會議上以「九票對七票」 通過決議,中止了對包括李鵬在內的中國的兩名前國家主席及另六名高官正在進行中的司法起訴。西班牙法院法官認為,根據「普世正義」司法條例改革後的規定,法院無權起訴某些種族滅絕及危害人道行徑,因這八名涉嫌人都不是西班牙人,也不經常住在西班牙。[54][55]
著作
編輯- 日記7部
- 《眾志繪宏圖:李鵬三峽日記》2003年中國三峽出版社
- 《起步到發展:李鵬核電日記》(上下)2004年新華出版社
- 《電力要先行:李鵬電力日記》(上中下)2005年 電力出版社
- 《立法與監督:李鵬人大日記》(上下)2006年新華出版社
- 《市場與調控:李鵬經濟日記》(上中下)2007年新華出版社
- 《和平發展合作:李鵬外事日記》(上下)2008年新華出版社
- 《關鍵時刻:李鵬六四日記》2010年美國洛杉磯西點出版社
- 《李鵬六四日記真相,附錄》2010香港澳亞出版社
- 文集8部
- 《李鵬論發展中國電力工業(1979-1993)》1993年水利電力出版社
- 《李鵬論可持續發展》2010年中國電力出版社
- 《李鵬論科教興國》2010年中國電力出版社
- 《李鵬論三峽工程》2011年中國三峽出版社
- 《李鵬論宏觀經濟》(上中下)2012年中國電力出版社
- 《李鵬論產業經濟》(上下冊)2013年中國電力出版社
- 《李鵬論地區經濟》2016年中國電力出版社
- 《李鵬文集》(上下卷)2024年人民出版社[56][57]
- 回憶錄
- 《李鵬回憶錄(1928-1983)》上下冊,2014年中國電力出版社
- 1983年任國務院副總理之後的回憶錄尚未出版。
- 答記者問
- 在1988年第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答中外記者問
- 在1993-1997年第八屆人大曆次會議的記者會上答中外記者問
捐款
編輯李鵬捐款300萬人民幣稿費至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李鵬—延安助學基金」,資助母校延安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58],另捐款稿費300萬給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59]。
榮譽
編輯家庭
編輯- 父親:李碩勛[71]。
- 母親:趙君陶[71]。
- 妻子:朱琳[72]
- 長子:李小鵬[73]。2008年6月2日,棄商從政,轉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副省長、山西省長[74]。2016年8月30日,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75],同年9月3日接替楊傳堂,成為交通運輸部部長[76]。
- 女兒:李小琳[73]。原中國大唐集團副總經理和黨組成員、澳門電力董事、香港中資企業協會執行董事、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常務理事和中國工商理事會常務理事等職。曾任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全國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婦聯執行委員。宜賓學院名譽院長。
- 次子:李小勇[72][73],新加坡人,1990年代是涉案金額高達5億的新國大巨額詐騙案的主要責任人。[77]
- 孫女:李葉
- 外孫女:李琳暄
- 親家
影視紀念
編輯註釋
編輯- ^ 中共官方稱其為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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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中國政府網:
央視網:
相關條目
編輯參見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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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紫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1987年11月-1998年3月 |
繼任: 朱鎔基 |
新頭銜 |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 1993年1月-1998年5月 | |
前任: 李鐵映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 1988年4月-1990年9月 |
繼任: 陳錦華 |
前任: 何東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 1985年-1988年 |
繼任: 李鐵映 |
前任: 劉瀾波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部長 1981年-1982年 |
繼任: 錢正英 水利電力部部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前任: 喬石 第八屆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第九屆) 1998年3月-2003年3月 |
繼任: 吳邦國 第十至十一屆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和國家領導人排名順序 | ||
前任: 趙紫陽 中共中央總書記 (位列第一) |
第13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總理,位列第二) 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至四中全會 |
繼任: 喬石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排名第三) |
前任: 江澤民 中共中央總書記 (排名第一) |
第13至14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總理,排名第二) 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至中共十五大 | |
第15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排名第二) |
繼任: 朱鎔基 國務院總理 (排名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