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
湖北省政府是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在湖北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自民國16年(1927年)4月11日武漢國民政府改組湖北政務委員會為湖北省政府開始,到民國38年(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恩施為止,前後歷時23年。
歷史沿革
編輯民國16年(1927年)1月,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和國民政府始遷武漢後,即以湖北政務委員會為基礎籌組湖北省政府。1月10日,第53次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湖北省政府組織案」,由鄧演達等5人組建湖北省政府。3月25日國民政府正式任命徐謙、孫科、鄧演達、董必武等11人為湖北省政府委員,4月11日湖北省政府在武昌成立。
4月12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發動四一二事件,對中國共產黨黨員及工會領袖進行拘捕及屠殺;並於7月20日改組湖北省政府,解除省政府委員中董必武、惲代英等中共黨員的職務。不久寧漢分裂,南京國府派遺西征軍攻入武漢;隨即在漢口成立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負責處理湖北、湖南2省的民政、財政、外交、交通等事務。12月19日重組湖北省政府。以後,歷屆湖北省政府委員都由中國國民黨人士擔任。湖北省政府委員歷經19次較大的改組[1]。
構成
編輯湖北省政府委員會設委員9至13人,均為簡任,其中主席1人。民國20年(1931年)前由國民政府直接任命,之後由行政院會議議決、提請國民政府任命。
第一屆湖北省政府依據國民政府頒佈的《省政府組織法》,實行合議制。民國16年(1927年)12月國民政府改組湖北省政府,改為合議制與獨任制(首長制)相結合的體制。民國17年(1928年)4月,湖北省政府委員會主席改稱湖北省政府主席,該體制一直沿續到民國38年(1949年)。
1927年至1937年
編輯民國16年(1927年)4月湖北省政府成立後,保留秘書處,在原湖北政務委員會各科基礎上調整擴充為民政、財政、教育、建設、司法、農工6廳;7月1日增設軍事廳。12月19日省政府改組後,裁撤司法、農工、軍事3廳。民國18年(1929年)劃出原建設廳主辦的農礦、水利事務,設置農礦廳、水利局(該2機構分別於1930年和1932年裁撤)。民國19年(1930年)設置保安處。
是時,各廳處與省政府形成兩級,如:民、財、教、建4廳直隸省政府,分別受國民政府內政、財政、教育3部及建設委員會的指揮監督;保安處隸屬務鄂皖三省剿匪總部,受省政府的指揮監督。各廳處之間自成系統,並肩而立,各有獨立組織系統與預算,與國民政府各部、會直接行文,實際成了中央各部、會的直屬機關。為了打破這個局面,民國23年(1934年)湖北省政府主席張群向中央建議各廳處併入省政府公署辦公,為委員長蔣中正所採納。7月1日,南昌行營頒佈《省政府合署辦公大綱》,通令湖北、河南、江西等5省實施。8月12日,湖北省政府依據《大綱》,頒佈《湖北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規則》,於9月1日正式合署辦公。民國25年(1936年)設置保安經費總經理處及地政局。抗戰爆發前,湖北省政府設有4廳(民政、財政、建設、教育)1局(地政)3處(秘書、保安、保安經費)共8個機構。
1937年至1945年
編輯民國26年(1937年)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各部門相繼於11月遷入武漢,蔣中正除調集大軍固守武漢,並嚴令凡與抗戰無關的機關及人員一律西遷。民國27年(1938年)7月14日,湖北省政府陳誠密令各廳、處派員赴宜昌籌設辦公地點。同月省政府委員會第303次會議決定,由秘書處負責,除教育廳仍留武漢外,各廳、處自8月1日起開始遷往宜昌;10月25日,省政府留漢人員奉命撤退宜昌。此時,準備入川的中央機關人員及難民、傷兵及學生都集中在宜昌。為了避免敵機空襲,經省政府委員會第306次會議決定,10月30日起移駐恩施。民國29年(1940年)9月,湖北省主席陳誠提出調整機地方行政事務的管理。此時省政府構機有民、財、建、教4廳,秘書、衛生、合作事業、驛運管理、會計、人事6處及糧政局。民國32年(1943年)1月省政府委員會第438、439次會議決定,為解決經濟危機,以統一事權、提高行政效率為目地,對省縣駢枝機構分別進行裁併。2月15日省級機關調整為民政、財政、建設、教育4廳,秘書、社會、會計、警務4處。民國33年(1944年)裁撤警務處,人事、衛生2處恢復為省直屬機關。抗戰結束時,湖北省政府設有4廳(民政、財政、建設、教育)5處(秘書、會計、衛生、人事、社會)共9個機構。
1945年至1949年
編輯抗戰結束後,省政府各廳處於民國34年(1945年)9月陸續遷回武漢,為了便利各機關的聯絡,在漢口設置省政府主席辦公室(不久撤銷)。民國35年(1946年)恢復地政局,增設新聞處,原財政廳田賦糧食管理處直隸省政府。民國36年(1947年)增設警保、統計2處;11月11日,省政府各廳、處由合署辦公改為聯合辦公。民國38年(1949年)2月恢復警務處。為因應國共內戰局勢,3月2日,省政府委員會第707次會議決定,裁併行政機構。通過「簡化機構實行方案」,裁撤省政府的人事、社會、衛生、統計、新聞、警務6處,只保留4廳((民政、財政、建設、教育)3處(秘書、會計、田賦糧食)1局(地政)共8個機構。4月20日,各戰位行政長官忙於撤逃之事,經常不到省府公署內辦公。為了處理公文,省政府決定成立各廳、處、局聯精通各項業務的主管人員2~5人參加,辦理臨時的重要政務、臨時緊急應變事項、配合軍事行政事項。規定各機構主管原則上應到辦公廳辦公。4月28日,因解放軍逼進武漢,省政府發佈訓令,各廳、處、局遷往恩施,並成立湖北省政府疏運指揮部。11月中共解放軍進入恩施,湖北省政府人員紛紛逃至四川萬縣,同月中華民國國防部命令,撤銷所有湖北省軍政名義的機構。在湖北省政府第二次遷往恩施前,設有4廳(民政、財政、建設、教育)1局(地政)9處(秘書、會計、人事、衛生、社會、警務、田糧、新聞、統計)共14個機構。
省政府駐地
編輯湖北省政府成立後,以武昌市為省會。抗戰爆發後,民國27年(1938年)8月1日移駐宜昌縣,10月30日移駐恩施縣。民國34年(1945年)9月遷回武昌市。民國38年(1949年)又遷駐恩施縣。
歷任湖北省政府主席
編輯- 張知本 (1927年12月 - 1929年5月)
- 何成濬(1929年5月 - 1932年3月,1930年2月前由方本仁代理)
- 夏斗寅 (1932年3月 - 1933年7月)
- 張群 (1933年7月 - 1935年12月)
- 楊永泰 (1935年12月 - 1936年10月)
- 黃紹竑(1936年12月 - 1937年11月,1937年10月起由何成濬代理)
- 何成濬(1937年10月 - 1938年6月,1937年11月前為代理)
- 陳誠 (1938年6月 - 1944年7月,1939年2月 - 1940年8月由嚴立三代理,1943年起由朱懷冰代理)
- 王東原 (1944年7月—1946年4月)
- 萬耀煌 (1946年4月 - 1948年4月)
- 張篤倫 (1948年4月 - 1949年2月)
- 朱鼎卿 (1949年2月 - 1949年11月)
參考
編輯- ^ 1927年月(第1次)、1927年12月(第2次)、1929年5月(第3次)、1930年2月(第4次)、1931年6月(第5次)、1932年3月(第6次)、1933年2月(第7次)、1933年7月(第8次)、1935年12月(第9次)、1937年1月(第10次)、1937年11月(第11次)、1938年6月(第12次)、1939年2月(第13次)、1940年8月(第14次)、1944年7月(第15次)、1946年4月(第16次)、1948年4月(第17次)、1949年2月(第18次)、1949年4月(第19次)。
參見
編輯前任: 湖北省政務委員會 |
湖北省最高行政機構 | 繼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