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

戰國中期秦國君主

秦孝公(前382年—前338年),《越絕書》作秦平王,《史記索隱》記載名渠梁戰國時期秦國君主,秦獻公之子,前362年-前338年在位,在位共25年。

秦孝公
秦國君主
君主
統治前361年-前338年
儲君秦惠文王
出生前382年
逝世前338年
安葬
弟圉
子嗣秦惠文王樗里疾
諡號
孝公
政權秦國(戰國)
父親秦獻公
首都櫟陽、咸陽

秦孝公在位期間致力於恢復秦穆公時的霸業,他因此頒佈著名的求賢令,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將秦國改造成為富裕強大之國,為秦國將來兼併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1]

生平

編輯

繼位

編輯

秦孝公於秦獻公四年正月庚寅(正月初九,儒略曆前382年12月6日)出生。前362年,其父秦獻公去世後,秦孝公繼位。秦孝公繼位時年僅21歲。《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二十四年,獻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

早在秦孝公出生前,秦國經歷了四代亂政(秦厲公秦躁公秦簡公秦出公),國力大為削弱。魏國趁秦國政局不穩之機奪取了河西地區(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南段以西地區)。秦孝公之父秦獻公繼位後,安定邊境,遷都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並且數次東征,想要收復河西失地,無奈願望沒有實現便去世。[2]

求賢令

編輯

秦孝公繼位時與齊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文公韓昭侯趙成侯並立[註 1]。當時黃河殽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併。戰國六雄中,楚國、魏國與秦國接壤。魏國佔有原本屬於秦國的河西地區,從鄭縣(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沿洛河北上修築長城。楚國自漢中郡往南,佔有巫郡[註 2]黔中郡。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對待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廣施恩德,救濟孤寡,招募戰士,明確論功行賞的法令,並在國內頒佈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全文如下:

同年,秦孝公兩路出兵,向東圍攻陝城(今陝西省韓城市),向西進攻西戎,斬殺西戎獂王。[4]而趙、韓兩國也趁秦孝公繼位未穩之機率軍攻打秦國。[5]

前343年,周顯王派使臣送來祭肉。[6]

商鞅變法

編輯

商鞅入秦

編輯

魏國人商鞅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商鞅於公叔痤死後聽聞秦孝公的求賢令,便攜帶李悝的《法經》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遊說秦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指責商鞅是個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後,商鞅再次會見秦孝公,用王道之術遊說,孝公不能接受並再次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用霸道之術遊說,獲得孝公的肯定但沒有被採用,但商鞅此時已領會孝公心中的意圖。最後商鞅見孝公時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時十分入迷,膝蓋不知不覺向商鞅挪動,二人暢談數日毫無倦意。景監不得其解,向商鞅詢問緣由。商鞅說秦孝公意圖在當今爭霸天下,所以對耗時太長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學說不感興趣。[7][8]

墾草令

編輯

在商鞅的勸說下,秦孝公決定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但變法遭到以甘龍杜摯為代表的守舊派的反對,雙方產生激烈的爭論。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註 3]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第一次變法

編輯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12]主要內容為: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獎勵耕織,重農抑商,嚴懲私鬥、改法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

經過第一次變法後,秦國國力開始強大。前358年,秦國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擊敗韓國[13]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來迎娶秦孝公的女兒,與秦國聯姻。[14]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今陝西省澄城縣東)會盟,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局面。[15]

第二次變法

編輯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16][17]主要內容為: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加收口賦、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和執行分戶令。

經過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秦國人路不拾遺,山中沒有盜賊。人民勇於為國家打仗,怯於私鬥,鄉村、城鎮秩序安定。[18]周顯王派使臣賜予秦孝公霸主的稱號,諸侯各國都派使者前來祝賀。[19]前348年,韓昭侯親自前往秦國,與秦孝公簽訂停戰盟約。[20]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駰(駟)率領西戎九十二國朝見周顯王,顯示了秦國西方霸主的地位。[21]

河西之戰

編輯

收復河西失地,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早在秦獻公時期,秦國與魏國為爭奪河西地區發生多次戰爭,其中秦國在洛陰(今陝西省大荔縣西南)、石門山(今山西省運城市西南)、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三場戰役中取得勝利。[22][23][24]經過商鞅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具備收復河西地區的能力。

元里之戰

編輯

前354年,趙國入侵魏國的盟國衛國,奪取漆及富丘(均在今河南省長垣縣)兩地。[25]此舉招致魏國的干涉,魏國出兵助衛,包圍趙都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26]秦孝公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突襲魏國,進攻魏河西長城重要據點元里(今陝西省澄城縣南),大敗魏軍,殲滅守軍七千人,並佔領少梁。[27]同年,秦孝公命公孫壯率軍攻打韓國,包圍焦城(今河南省三門峽市西),但沒有攻克,佔領上枳安陵(今河南省鄢陵縣北)、山氏(今河南省新鄭市東北)並築城,插入魏、韓兩國交界地區。[28]

安邑、固陽之戰

編輯

前353年,趙成侯派使者向齊國求援,[29]齊威王派兵分兩路救援趙國,一路齊軍與宋國景㪨、衛國公孫倉所率部隊會合,圍攻魏國的襄陵(今河南省睢縣)。[30]同年,魏軍主力攻破趙國首都邯鄲,但在桂陵之戰被另一路由田忌孫臏所率領的齊國軍隊擊敗。[31]楚宣王也派大將景舍率兵救援趙國,奪取魏國睢水濊水之間的土地。[32]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於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並佔領魏國舊都安邑[註 4](今山西省夏縣西北)。[33]魏惠王急忙派軍隊在上郡要地固陽(即定陽,今陝西省延安市東)以東修建崤山長城(東南起崤山,西北至黃河),以阻止秦軍的進攻。[34]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佔領固陽。[35]

彤地會盟

編輯

前352年,魏惠王調用韓國的軍隊擊敗包圍襄陵的齊、宋、衛聯軍,齊國被迫請楚國大將景捨出面調停,各國休戰。[36]前351年,魏惠王與趙成侯漳河邊結盟,撤出趙國首都邯鄲。[37]魏國陸續與各國和談後,集中兵力向西反攻,奪回安邑並包圍固陽。[38]為爭取時間在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秦孝公於前350年與魏惠王在彤地(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西南)會盟修好,緩和兩國緊張的關係。[39]

逢澤會盟

編輯

魏惠王以朝見周天子為名,召集泗上十二諸侯舉行會盟,圖謀攻秦。秦孝公下令加強防守,並採納商鞅「尊魏為王」的策略來改變魏國進攻秦國的意圖。秦孝公於前344年派商鞅遊說魏惠王,勸說他除了號令宋、衛、鄒、魯等十二個小國外,還要向北聯合燕國,向東攻打齊國,迫使趙國屈服;向西聯合秦國,向南攻打楚國,迫使韓國屈服,這樣霸業可成。商鞅還建議魏惠王順從天下之志,先行稱王,再圖霸業。魏惠王聽從商鞅的遊說開始稱王,按照天子的規格大建宮室,製作丹衣和九施、七星之旗,並召集各小國參加逢澤(今河南省開封市南)會盟,秦公子少官趙肅侯[註 5]也應邀參加,諸侯會盟後又前往朝見周天子。魏惠王僭越禮制的行為引起齊、楚等國的憤怒,諸侯紛紛倒向齊國。[38][41][42]

西鄙之戰

編輯

前343年,秦國在武城(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東)築城。[43]

前341年,魏國在馬陵之戰遭受齊國重創,主將龐涓自殺,太子申被俘。商鞅趁機對秦孝公說:「秦國和魏國的關係,就像人得了心腹疾病,不是魏國兼併秦國,就是秦國吞併魏國。魏國地處山嶺險要的西部,佔據崤山以東,與秦國以黃河為界。形勢有利時就向西侵犯秦國,不利時就向東擴展領地。如今君上聖明賢能,秦國繁榮昌盛。而魏國剛剛被齊國擊敗,可以趁此良機攻打魏國。魏國抵擋不住秦國的攻勢,必然要向東撤退。魏國一向東撤退,秦國就佔據黃河和崤山險固的地勢,向東可以控制各國諸侯,這可是一統天下的帝王基業啊!」秦孝公採納商鞅的建議,決定趁魏國實力尚未恢復之機,大舉攻魏。

前341年,秦國聯合齊、趙兩國攻打魏國。同年九月,秦孝公派商鞅進攻魏河東,魏派公子卬迎戰。兩軍對峙時,商鞅派使者送信給公子卬,說:「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將領,不忍心相互攻擊,我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公子卬赴會時被商鞅埋伏的甲士俘虜,商鞅趁機攻擊魏軍,魏軍大敗。魏惠王被迫割讓河西部分土地求和[註 6],商鞅因戰功獲封於商於郡[註 7]十五邑,號為商君。[44][45]

前338年,秦再次攻魏,在岸門(今山西省河津市南)擊敗魏軍,俘其主將魏錯[46]同年,秦國聯合大荔戎包圍了魏國的郃陽(今陝西省合陽縣東南)。[47]

去世

編輯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戰國策》記載秦孝公想傳位於商鞅,商鞅推辭不接受。[48]五個月後,秦孝公去世,葬於弟圉,其子秦惠文王繼位。[49]商鞅因被公子虔誣陷謀反,戰敗死於彤地[50],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51]

名言

編輯

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

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

其他

編輯
  • 前361年,西方出現彗星[52]
  • 前346年,桃樹李樹在冬天開花。[53]
  • 前341年,馬生出了人。[54]

評價

編輯

西漢賈誼在《過秦論》中評價秦孝公: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備;外連衡而斗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55]

影視形象

編輯

電視劇

編輯
年份 劇名 演員
1999 東周列國戰國篇 陳強[56]
2009 大秦帝國之裂變 侯勇[57]

註釋

編輯
  1. ^ 此處《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有誤,採納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的觀點,見梁所著《史記志疑》第140頁。[3]
  2. ^ 此處《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有誤,採納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的觀點,見梁所著《史記志疑》第140頁。[3]
  3. ^ 關於商鞅變法的時間,許多記載為前356年,實際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就決定變法,而《墾草令》就是商鞅向秦孝公提出的變法方案,見[9][10]。《墾草令》原文已失傳,高亨的《商君書註釋》認為《墾草令》是根據《商君書·墾令》擬定而成,林劍鳴和鄭良樹支持這一觀點,但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對這一觀點持懷疑態度,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289頁。[11]
  4. ^ 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認為此處安邑應為固陽之誤,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認為據《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已於前361年遷都大梁,舊都安邑應該為秦國爭奪的範圍。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334頁。[11]
  5.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記載為肅侯四年,朝天子。錢穆的《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八十三·逢澤之會乃梁惠王非秦孝公》一文中考證時間應為趙肅侯朝見周天子應為肅侯六年逢澤之會時,見錢所著《先秦諸子系年考辨》第240頁。[40]
  6.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記載西鄙之戰後魏惠王割讓河西之地求和,而《史記·卷五·秦本紀》則記載(秦惠文王)八年,魏納河西地。說明西鄙之戰後商鞅並未全部收復河西地區,秦國完全收復河西地區是在前330年。
  7.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記載梁惠成王三十年,秦封衛鞅於鄔,改名曰商。《史記集解·商君列傳》引徐廣曰指出於商為弘農商縣。《史記索隱·商君列傳》指於商為二縣名。《史記正義·商君列傳》記載鄧州內鄉縣(今河南省內鄉縣)東七里為古於邑,商州(今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東八十九里為商邑,於商與商是兩處不同的地方。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認為第一種說法正確,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377頁。[11]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鹽鐵論·卷二·非鞅》:秦任商君,國以富強,其後卒並六國而成帝業。
  2. ^ 《史記·卷五·秦本紀》: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3. ^ 3.0 3.1 梁玉繩. 《史记志疑》. 北京市王府井大街36號: 中華書局. 1981年4月: 第140頁. 
  4. ^ 《史記·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強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應為燕文公)、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應為巫郡)、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
  5.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四年,(趙)與韓攻秦。
  6.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年,天子致胙。
  7. ^ 《魏書·卷一百一十一·刑罰志》:商君以法經六篇,入說於秦,議參夷之誅,連相坐之法。
  8.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9.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卒定變法之令。
  10. ^ 《商君書·更法》:…於是遂出墾草令。
  11. ^ 11.0 11.1 11.2 楊寬. 《战国史料编年辑证》. 上海市福建中路193號: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11月: 第289頁、第334頁、第377頁. ISBN 7208031851. 
  12. ^ 《史記·卷五·秦本紀》: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13.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韓昭侯元年(應為五年),秦敗我西山。
  14.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楚宣王)十三年,君(應為右)尹黑迎女秦。
  15.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七年,與魏王會杜平。
  16.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
  17.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
  18.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19.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諸侯畢賀。
  20.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韓昭侯十一年(應為十五年),昭侯如秦。
  21. ^ 《後漢書·卷八十七·西羌傳》:時秦孝公雄強,威服羌戎。孝公使太子駰(駟)率戎狄九十二國朝周顯王。
  22.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九年,敗韓、魏洛陰。
  23.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二十一年,章蟜與晉戰於石門,斬首六萬。
  24.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三年,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
  25.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鄲伐衛 ,取漆富丘,城之。
  26.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
  27.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八年,與魏戰元里,斬首七千,取少梁。
  28.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孫壯率師伐鄭,圍焦城,不克。秦公孫壯率師城上枳、安陵、山氏。
  29. ^ 《戰國策·卷八·齊策一·邯鄲之難》:邯鄲之難,趙求救於齊。
  30.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七年,宋景㪨、衛公孫倉會齊師,圍我襄陵。
  31.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魏惠王十八年(應為十七年),邯鄲降。齊敗我桂陵。
  32. ^ 《戰國策·卷十四·楚策一·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間。
  33.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
  34.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魏惠王)十九年(應為十八年),築長城,塞固陽。
  35.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一年,衛鞅圍固陽,降之。
  36.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八年, 惠成王以韓師敗諸侯師於襄陵。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公會齊、宋之圍。
  37.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二十四年,魏歸我邯鄲,與魏盟漳水上。
  38. ^ 38.0 38.1 《戰國策·卷十二·齊策五·蘇秦說齊閔王》:昔者魏王擁土千里,帶甲三十六萬,其強而拔邯鄲,西圍定陽,又從十二諸侯朝天子,以西謀秦。秦王恐之,寢不安席,食不甘味,令於境內,盡堞中為戰具,竟為守備,為死士置將,以待魏氏。衛鞅謀於秦王曰:『夫魏氏其功大,而令行於天下,有十二諸侯而朝天子,其與必眾。故以一秦而敵大魏,恐不如。王何不使臣見魏王,則臣請必北魏矣。』秦王許諾。衛鞅見魏王曰:『大王之功大矣,令行於天下矣。今大王之所從十二諸侯,非宋、衛也,則鄒、魯、陳、蔡,此固大王之所以鞭箠使也,不足以王天下。大王不若北取燕,東伐齊,則趙必從矣;西取秦,南伐楚,則韓必從矣。大王有伐齊、楚心,而從天下之志,則王業見矣。大王不如先行王服,然後圖齊、楚。』魏王說於衛鞅之言也,故身廣公宮,制丹衣柱,建九斿,從七星之旟。此天子之位也,而魏王處之。於是齊、楚怒,諸侯奔齊。
  39. ^ 《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魏惠王)二十一年(應為二十年),與秦會彤。
  40. ^ 錢穆. 《先秦诸子系年考辨》. 上海市福州路401號: 上海書店. 1992年1月: 第240頁. ISBN 7805694745. 
  41. ^ 《戰國策·卷六·秦策四·或為六國說秦王》:魏伐邯鄲,因退為逢澤之遇,乘夏車,稱夏王,朝為天子,天下皆從。
  42.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二十年(應為十八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朝天子。
  43.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九年,城武城。
  44.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二十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九月,秦衛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衛鞅,我師敗績。
  45.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龐涓。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嶺厄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軍既相距,衛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驩,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46.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應為岸門),虜其將魏錯。
  47.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十四年,秦與大荔圍合陽。
  48. ^ 《戰國策·卷三·衛鞅亡魏入秦》: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
  49.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孝公享國二十四年。葬弟圉。生惠文王。
  50.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記載為「彤地」,《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記載為「鄭黽池」
  51.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
  52.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元年,彗星見西方。
  53.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孝公立十六年。時桃李冬華。
  54.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十一年,馬生人。
  55. ^ 見 《過秦論·上篇》。
  56. ^ 《东周列国·战国篇》演员表 剧情介绍. 酷優網. 2011年7月8日 (中文(簡體)). [永久失效連結]
  57. ^ 资料:电视剧《大秦帝国》第一部 主要演员. 搜狐娛樂. 2009年11月10日 [2011年9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8月30日) (中文(簡體)). 

紀年

編輯
秦孝公 元年 2年 3年 4年 5年 6年 7年 8年 9年 10年
西元 前361年 前360年 前359年 前358年 前357年 前356年 前355年 前354年 前353年 前352年
干支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秦孝公 11年 12年 13年 14年 15年 16年 17年 18年 19年 20年
西元 前351年 前350年 前349年 前348年 前347年 前346年 前345年 前344年 前343年 前342年
干支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秦孝公 21年 22年 23年 24年
西元 前341年 前340年 前339年 前338年
干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前任:
秦獻公
秦國君主
前361年-前338年
繼任:
秦惠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