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鈞
趙秉鈞(1859年2月3日—1914年2月26日),字智庵,河南省汝直隸州人,中國清末民初政治家,袁世凱的親信,亦是中國現代警察制度創始人。民國初年曾任國務總理,並在當時加入國民黨擔任理事,但其後因背負宋教仁遇刺案的嫌疑而辭去總理一職,由段祺瑞暫代。後來中風死亡[1]。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1859年2月3日(清咸豐九年正月初一),趙秉鈞出生在河南汝州(今臨汝),他幼年喪父,家境十分貧寒,十歲的時候,母親亦亡故,只好投靠在白沙村舅舅家。寄人籬下的生活使他過早地成熟,小於世故,少年老成。十幾歲時,趙秉鈞在舅舅的幫扶下,到商業較發達的賒店鎮,入廣興店當「相公」(就是夥計)。
1878年(光緒四年),加入左宗棠領導的楚軍,開赴新疆。1883年(光緒9年),在伊犁出任勘劃中俄邊界辦事員。因「邊防出力」,獲「保以巡檢遇缺即選」。1889年(光緒15年),趙秉鈞改捐典史,分發直隸省,次年到省。1891年,補直隸新樂縣典史。1895年調署東明縣典史。其間,1895年12月袁世凱小站練兵之時,趙秉鈞隨習軍政,專攻偵探、警察兩門。1897年調署東明縣中汛管河巡檢,並署開州下汛中判。1899年(光緒25年)調署天津北倉大使,題補獻縣管河主簿,同年捐升知縣,充直隷保甲局總辦,兼統率巡防營。翌年義和團之亂爆發,趙秉鈞參與鎮壓義和團,在直隷總督李鴻章手下補用為知州。[1]
警察機關的創始人
編輯1902年(光緒28年),趙秉鈞被任命為保定巡警局總辦,同時,還獲袁世凱奏保為知府加鹽運使銜。當時,奉袁世凱之命,趙秉鈞與駐中國的日本警官合力創製了中國近代警察制度。趙秉鈞在保定創設了警務學堂,後調任天津南段巡警局總辦,在天津設立巡警學堂。1903年(光緒29年),兩所學堂合併,成立北洋巡警學堂。[1]
1905年(光緒31年),清朝的巡警部成立,經袁世凱推薦,趙秉鈞被任命為巡警部右侍郎。由此,趙秉鈞掌握了巡警部的實權。而且袁世凱將巡警部當作一種特務機關開展活動。1909年(宣統元年)1月,袁世凱一時失勢,趙秉鈞遂被罷免。1911年(宣統3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袁世凱內閣組建,趙秉鈞被任命為民政部大臣。[1]
國務總理
編輯中華民國成立後的1912年(民國元年)3月,唐紹儀內閣成立,趙秉鈞任內務總長。其後,趙秉鈞奉袁世凱之命開展反唐運動,唐紹儀被迫辭職。在隨之成立的陸徵祥內閣中,趙秉鈞繼續任內務總長。同年8月,陸徵祥遭臨時參議院彈劾而辭職,趙秉鈞代理國務總理。9月,正式繼任國務總理(同時兼任內務總長)。[1][2]
在上台之初,趙秉鈞作出了同國民黨的融和姿態,故組閣比較順利。但此後他逐漸擺出同國民黨對決的姿態。1913年(民國2年),國民黨在選舉中獲勝。同年3月,國民黨領袖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身亡。其後由於趙秉鈞被指秘密策劃了暗殺宋教仁的計劃,遭到輿論抨擊,故同年7月辭去國務總理職務。此後,趙秉鈞歷任步軍統領兼管京師巡警、北京警備地域司令官。12月16日,他被任命為署直隷都督[3](翌年2月兼任直隸省民政長)。[1][2]
逝世
編輯1914年(民國3年)2月26日,趙秉鈞在天津的直隸都督署因中風病逝,享年56歲(滿55歳)。趙秉鈞孫子趙純佑1998年5月20日給汝州族人的信中提到,「先祖卒於1914年2月27日,實為2月26日亥末子初,應為陰歷二月初二。因督署秘書長於27日始電報袁總統,原電謹稱腹瀉頭暈,厥逆撲地,並無七孔流血而死。後人作傳,妄加枝葉,引人猜疑袁因涉有加害之嫌,指為北洋集團離心之始。其實他是死於中風,即今所謂腦溢血,倒臥於內寢室床頭側旁,這是當時家屬親見,並無吐血情形。」[4]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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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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