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存檔1

由10bu62PpX8kXvox0enKLXo在話題關於確診人數及死亡人數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請不要在沒有討論下擅自改變頁面名稱

兩個章節問題

@Cyberviewer現今頁面中有兩個章節十分相似,即「確診個案」及「病例」。當中「確診個案」中的患者資料,與「病例」中的病例相關事件有內容重複,應否將兩個章節合併及刪去重複內容?--B.YWH 祝您庚子年快樂! 2020年2月5日 (三) 07:17 (UTC)

請不要在沒有討論下擅自改變來源標題

參考Special:diff/58023644,來源標題明明有【武漢肺炎】,何解有維基人移除?學一位維基人所言「先討論,後改變,好嗎?」@Cyberviewer--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2月7日 (五) 10:58 (UTC)

  • 減去【武漢肺炎】因為:(1)條目是關於武漢肺疫情在香港,所以大部份來源有【武漢肺炎】的前綴。(2)現在有約 350 個來源,希望減少參考文獻的篇幅。(3)請留意,原文意思是「極少參與這個網頁編輯的人」,請不要在完全沒有討論下,擅自多次移動條目的名字,因為經常參與有關網頁編輯的人,正在互助客棧中討論這話題。發出提醒因為討論還在進行中時,條目已被移動數次。--Cyberviewer 2020年2月7日 (五) 15:49 (UTC)
  • 明白香港傳媒普遍用「武漢肺炎」,所以加了「疾病名稱」一標題,註明「對於由2019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疾病,香港大部分傳媒如明報[1]、星島日報[2]、蘋果日報[3]、成報[4]、香港經濟日報[5]、頭條日報[6]、立場新聞[7]、香港01[8]、am730[9]、晴報[10]、852郵報[11]等稱呼為「武漢肺炎」」,以上內容中的每一個來源都保持了原來的【武漢肺炎】前綴。 --Cyberviewer 2020年2月9日 (日) 13:12 (UTC)
  • 消除「武漢肺炎」這個通稱是不必要的,參考日文版都用日本脳炎日本脳炎而不是中文版的流行性乙型腦炎,香港政府宣傳品都用日本腦炎[1],反映在這次肺炎疫情特意避開常用通稱是缺乏合理性;而在過往的2003年的SARS及2012年的MERS疫情,也曾經將相關病毒及病症稱作新型冠狀病毒、新型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反映「新型」屬含糊的表達;中文維基不代表某國政府行事,即使某國政府發表其對該疫症的命名,本百科也無必要棄用常用的通稱。--Uranus1781留言2020年2月10日 (一) 03:24 (UTC)
  • 謝謝大家的討論,根據討論共識,已用回原來的來源標題。--Cyberviewer 2020年3月5日 (四) 08:25 (UTC)

建議分離出「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反應與影響」或「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相關爭議」

如題。--B.YWH 祝您庚子年快樂! 2020年2月8日 (六) 06:16 (UTC)

關於「有編號的疑似個案」的問題

在衛生署關於武漢肺炎的網頁[[2]]的「2019冠狀病毒病的本地最新情況」,原本只會列出確診的個案,亦只有確診個案才有「個案編號」,但近來有時會加入「疑似」個案。於是在「病例個案數字」中的「新增確診」及「累計確診」、「累計確診、死亡及康復個案走勢圖」中的「確診個案」數目時,經常會面對應否包括這些「有編號的疑似個案」問題。例如,在3月3日,衛生署關於武漢肺炎的網頁[[3]]顯示「確診:100;疑似:1」,「累計確診、死亡及康復個案走勢圖」中的累計確診應該是100還是101呢。請問各位維基人對此有甚麼意見呢? --Cyberviewer 2020年3月3日 (二) 14:58 (UTC)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7個條目命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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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綴詞

上述6個7個條目都屬於同系列,但條目命名卻處於混亂狀態,所以希望能在此討論解決之道。--IrycatewiTalk 2020年1月31日 (五) 13:22 (UTC)

前綴詞統一為「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如何?--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20年1月31日 (五) 13:29 (UTC)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日 (六) 06:32 (UTC)
(-)反對。「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作前綴太長太累贅。而且對中國大陸以外的地方,包括香港、台灣等地區,事件和影響的99.9%是發生在2020年。建議前綴用較簡單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或「武漢肺炎事件」,沒有必要加上年份,比照:「SARS事件」條目也不會用「2002年-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事件」這樣又長又累贅的名字。--Cyberviewer 2020年2月1日 (六) 18:39 (UTC)
Talk:2019-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移動問題,我的建議是統一以「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症」(比照西非伊波拉病毒疫症,「肺炎」兩字有無均可)為起首。注意:「2019新型冠狀病毒」是一個病毒的正式名稱。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2月1日 (六) 06:21 (UTC)
@IrycatewiMatt ZhuangEricliu1912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2月1日 (六) 06:42 (UTC)
目前台灣已經有媒體採用「2019新型冠狀病毒」(自由時報的報導天下雜誌的報導中央廣播電台的報導)稱呼這次的病毒,雖然發病狀況還是稱為「武漢肺炎」,不過這是重定向加上條目提醒別稱可以解決的事情,我就不特別評論。--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20年2月1日 (六) 07:02 (UTC)
補充:香港也有媒體用過這樣的稱呼。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1日 (六) 07:50 (UTC)
Sanmosa我覺得這次的事件已經超越單純的疫情了,較單純病理性的「疫症」不足以涵蓋,應用「事件」稱呼較合宜,前例見情況更接近此次事件的SARS事件。具體名稱方面,以既有的「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跟以病毒名稱前綴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事件」,或是其他名稱作為前綴詞我覺得都可以,但是條目名稱的格式是一定要統一的。——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日 (六) 10:27 (UTC)
(+)支持「2019新型冠狀病毒事件」。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1日 (六) 10:35 (UTC)
(+)支持「2019新型冠狀病毒事件」前綴也比又長又累贅的「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前綴好。--Cyberviewer 2020年2月1日 (六) 18:48 (UTC)
反對「事件」,過於籠統,支持WHO使用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超越疫情的事件也是由疫情導致的。--曾晉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2月1日 (六) 19:27 (UTC)
@Ericliu1912。另外,我不反對跟隨WHO的用詞(「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反正我們還是混着來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1:03 (UTC)
@Cyberviewer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1:04 (UTC)
我沒有意見。——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日 (日) 11:09 (UTC)

具體條目標題

這不影響吧。如果確定統一前置詞,我會日內進行移動。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2:52 (UTC)
  • 擬定名: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2:56 (UTC)
可不可以不要省略「年」字(亦即「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XXXX」)?只寫數字不寫「年」感覺有點怪怪的。個人意見。-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日 (日) 13:39 (UTC)
2019新型冠狀病毒」就是病毒的正式名稱嘛,沒辦法。——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日 (日) 14:46 (UTC)
(-)反對 反對「在 XX 的反應與影響」作後綴,原因:(1)名字太長。(2)有些頁面的內容不只「反應與影響」。(3)「疫情」一詞不是已包含「反應與影響」嗎?--Cyberviewer 2020年2月3日 (一) 06:43 (UTC)
或是
至於爭議什麼的,應該沒必要單獨列出吧!如果執意要,2019新型冠狀病毒(臺灣)疫情爭議應該比較清楚。病例的話就不用了,因某些單位提供的數據沒有參考意義[4],否則世界各國就不會紛紛撤僑走避了。--Xiaoxuang留言
這些名稱都不符合命名常規⋯⋯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3日 (一) 04:05 (UTC)
當前名稱 建議名稱
2019-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2019-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相關爭議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爭議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全球疫情病例 全球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對中國大陸的影響 中國大陸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中國大陸疫情病例 中國大陸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病例
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對香港的影響 香港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對臺灣的影響 臺灣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以上。--IrycatewiTalk 2020年2月3日 (一) 09:59 (UTC)

地名放前面似乎不太好。我有以下的新建議:
當前名稱 建議名稱
2019-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2019-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相關爭議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爭議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全球疫情病例 2019新型冠狀病毒全球病例
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對中國大陸的影響 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疫情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中國大陸疫情病例 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病例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香港情況 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
2019年-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對臺灣的影響 2019新型冠狀病毒臺灣疫情
以上。另外,「疫情病例」不太通順。IrycatewiCyberviewerEricliu1912XiaoxuangBrianYWH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4日 (二) 03:47 (UTC)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4日 (二) 03:52 (UTC)
(+)支持。「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也可以接受。--Cyberviewer 2020年2月4日 (二) 04:25 (UTC)
(+)支持。--B.YWH 祝您庚子年快樂! 2020年2月4日 (二) 04:56 (UTC)
(+)傾向支持。不過,關於地名的部分,仍要留意一下過去瘟疫事件條目的命名習慣,例如:「西非伊波拉病毒疫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2014年剛果民主共和國伊波拉病毒疫情」、「2014年廣東登革熱疫情」、「2014年高雄市登革熱疫情」、「2015年臺南市登革熱疫情」及「2015年韓國中東呼吸綜合症爆發」等等。--IrycatewiTalk 2020年2月4日 (二) 04:59 (UTC)
Irycatewi這有些不同。上面那些地區提及的疫情波及地方已經是疫情所能夠波及的所有地方,然而這裏提及的疫情波及地方並非疫情所能夠波及的所有地方(還有一大堆其他國家)。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4日 (二) 05:58 (UTC)

作為世衛組織強調的不歧視原則,建議還是刪除地理歧視內容 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3月5日 (四) 05:16 (UTC)

其他

除了條目之外,還有一些相關的模板(例如模板:2019-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傷亡人數等),建議也順便一起統一稱謂。——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4日 (二) 07: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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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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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聞報導,ICTV正式把2019-nCov病毒命名為「SARS-CoV-2」(查無中文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稱呼無來源,但可比照SARS-CoV),而世衛就將SARS-CoV-2引起的疾病命名為COVID-19(查無中文名,「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稱呼無來源)。所以現在又要重新確認一次條目、模板名稱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03:13 (UTC)

@IrycatewiMatt ZhuangEricliu1912CyberviewerNjzjz@Huangsijun17克勞棣XiaoxuangZ7504BrianYWH@KirkLU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03:19 (UTC)
如果我趕着更名的話,我現在應該是通知大家我把條目給移動了,這裏我就是想通知一下大家以後還要來一次大規模移動。總而言之,至少不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新冠肺炎」這些可分辨率極低的名字就好。看看衛生部門和媒體們有沒有翻譯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03:35 (UTC)
按照who的微博 [5],他們起的中文名叫2019冠狀病毒病。—曾晉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2月12日 (三) 04:19 (UTC)
who的中文網站[6]也有翻譯。—曾晉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2月12日 (三) 04:25 (UTC)
「2019冠狀病毒病」這名字還可以(簡單、粗暴、直接;然後我又要再想過條目名稱了)。不過SARS-CoV-2病毒的中文名還是大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06:51 (UTC)
現頁面名 擬定頁面名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 (不變)
2019冠狀病毒病 (不變)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爭議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相關爭議
2019新型冠狀病毒全球病例 2019冠狀病毒病全球病例
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病例 2019冠狀病毒病中國大陸病例
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反應與影響 2019冠狀病毒病中國大陸反應與影響
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疫區封鎖措施 2019冠狀病毒病中國大陸疫區封鎖措施
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市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天津市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天津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廣東省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廣東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相關爭議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相關爭議
2019新型冠狀病毒澳門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澳門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臺灣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國際郵輪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國際郵輪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日本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日本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馬來西亞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馬來西亞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新加坡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泰國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泰國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美國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美國疫情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撤僑行動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撤僑行動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時間軸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時間軸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的排外及種族主義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相關排外及種族主義
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相關應對機構 2019冠狀病毒病中國大陸相關應對機構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全球反應與影響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全球反應與影響
Template:2019新型冠狀病毒全球病例彙整 Template:2019冠狀病毒病全球病例彙整
Template: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傷亡人數 Template:2019冠狀病毒病病例數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2日 (三) 07:04 (UTC)
回到SARS-CoV-2 和 2019-nCoV 的中文,兩個都是有來源的,除非雙方統一意見,否則應該哪一個為命名依據?況且現階段前者只有推論的中文翻譯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3日 (四) 01:24 (UTC)
2019-nCoV,CDC(注意,不是說那個C CDC)說稍後要修改,修改也只是COVID-19。--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0年2月13日 (四) 06:28 (UTC)
樓上錯了:應該是SARS-CoV-2。2019-nCoV只是臨時名稱,但是SARS-CoV-2是正式命名。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06:41 (UTC)
根據新聞報導,「ICTV是1927年立的國際微生物學會聯會下的病毒學分會,專門負責整合已知不同類型、品種的病毒,並為其分類分析彼此間的進化關係,然後統一病毒的學術稱謂,避免各界以不同名字稱呼同一病毒而造成混亂。」)SARS-CoV-2是ICTV給的名字。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06:44 (UTC)
部分中文媒體已經使用「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的翻譯:[7][8]。這種學術名稱應該是像化學物質系統命名法的命名一樣,可以按照規律直接進行翻譯。-- 👨‍🎤 Jim | Talk | 2020年2月13日 (四) 08:00 (UTC)
網易叫它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非「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另有媒體以「2號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作翻譯[9]。--B.YWH 文章合為時而著✒️ 2020年2月13日 (四) 08:26 (UTC)
網易兩個譯法都用了(「2型」在第三段)。「...病毒2」和「2號...病毒」肯定都不是符合命名法的譯法。可能的譯法應該是「二(2)型」或「第二型」,可能置於「...病毒」之前或之後。-- 👨‍🎤 Jim | Talk | 2020年2月13日 (四) 08:42 (UTC)
  抱歉:沒看清。過幾天看有沒有官方命名再改吧,現在定也太早了。--B.YWH 文章合為時而著✒️ 2020年2月13日 (四) 09:45 (UTC)
@cwek:COVID-19是病毒引發的疾病名稱,SARS-CoV-2才是病毒名,閣下是否弄錯了。--B.YWH 文章合為時而著✒️ 2020年2月13日 (四) 09:52 (UTC)
既然部分中文媒體都已經使用「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的翻譯了,那樣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就留着不動吧。上面的表格就是現在暫時作實的提議,放在這裏幾天應該是不急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10:05 (UTC)
可是已經被其他人移動到「2019新型冠狀病毒」了...--IrycatewiTalk 2020年2月13日 (四) 10:29 (UTC)
搬回頭了。我可不想多改上面一大串save to幾次。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3日 (四) 15:22 (UTC)
分歧點應該在「2型」、「2號」還是「2」,我看三者皆有使用。不過未見哪個更常用或者更官方,以目前的情況,我不反對先到先到。--曾晉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2月14日 (五) 00:08 (UTC)
還有兩條條目以「2019新型冠狀病毒」作前綴,即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的排外及種族主義2019新型冠狀病毒中國大陸相關應對機構,請一併移動。--B.YWH 文章合為時而著✒️ 2020年2月14日 (五) 02:56 (UTC)
已加入提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09 (UTC)
還有模版Template:2019新型冠狀病毒全球病例彙整及條目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全球反應與影響。--B.YWH 文章合為時而著✒️ 2020年2月15日 (六) 07:32 (UTC)
我考慮在三日內依據以上提議進行移動。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13 (UTC)
(+)支持:應盡速將相關條目移動至最新標準名稱,另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撤僑行動」及「Template:2019冠狀病毒病傷亡人數」建議不用再加入「疫情」二字為妥。-Bangardi 2020年2月14日 (五) 14:07 (UTC)
Happy60907「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排外及種族主義」和「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相關排外及種族主義」哪個比較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5日 (六) 06:48 (UTC)
個人認為保留「疫情」較好,目前的排外主義是由於疫情事件產生的,不是與疾病本身相關的歧視,與諸如「對愛滋病的歧視」之類不同。-- 👨‍🎤 Jim | Talk | 2020年2月15日 (六) 09:17 (UTC)
同時建議修改Template:2019冠狀病毒病傷亡人數名稱中「傷亡」的字眼。「傷亡」更適合用於事故或災害,「病」和「傷」有區別,個人認為改成「2019冠狀病毒病病例數」更為妥當。-- 👨‍🎤 Jim | Talk | 2020年2月15日 (六) 09:51 (UTC)
全部完成移動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6日 (日) 14:26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導言章節

導言總結內容要點

目前導言章節僅概述病例及疾病名稱,請協助編修。順帶一提,本人早前有一版本,但被IP君126.78.215.255刪除了: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又名武漢肺炎香港疫情,介紹在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中,在香港發生的情況。此疾病在香港一般被簡稱為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最早起於中國大陸湖北省武漢市,對香港的實質影響始於2020年1月(本條目中所有未註明年份之日期都代表2020年),1月23日出現第一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2月4日出現第一例境內傳染病例。在香港,確診病例一般會被轉送到瑪嘉烈醫院傳染病中心作隔離及集中治療。香港政府2月5日後僅開放香港國際機場深圳灣管制站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三個口岸。政府公務員由1月16日至3月1日在家工作。另外,所有學校包括大專院校、中小學、幼稚園和特殊學校都延後上課。截至2020年3月2日香港累計確診100例及疑似1例,其中已治癒36例,死亡2例。

另外,在問題未解決前勿移除模版。--B.YWH 文章合為時而著✒️ 2020年3月4日 (三) 08:53 (UTC)

「武漢肺炎」一詞問題

關於在疫情條目內文統一用「2019冠狀病毒病」的討論

關於寵物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案例

為什麼不能編輯?我暫時還沒有添加來源怎麼算搞破壞?如果你們要把寵物犬算作人類病例,那請隨意。尤里的1994留言

新型冠狀病毒病屬於人畜共患疾病,而且編輯時也考慮到這一點,所以沒有列入人類病例人而是單獨開了一個子欄。如果單列條目則缺乏關注度,而且該條目名稱僅僅為「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病例」,並沒有僅限於人類病例,所以加入其他動物病例在不干擾人類病例子欄的情況下,並無不妥。尤里的1994留言

  • 請留意,原文已經有包括犬隻受感染的資料:「2月28日,漁農自然護理署及衞生防護中心確認患者家中狗隻對病毒測試呈弱陽性反應,口腔、鼻腔樣本驗出新型冠狀病毒,但狗隻無任何相關病徵;狗隻被送到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動物居留所接受14天檢疫。」另外,為什麼要同時刪去『又名武漢肺炎香港疫情,介紹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中,在香港發生的情況。「2019冠狀病毒病」,在香港一般被簡稱為「武漢肺炎」』的資料呢?--Cyberviewer 2020年3月5日 (四) 05:23 (UTC)(關於「又名武漢肺炎香港疫情」的討論,請放在「導言章節」。)

請再注意,本條目名稱為「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而不是「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人類疫情」,所以列入在香港發現的列其他動物感染疫情並無不妥。 尤里的1994留言) 2020年3月5日 (四) 05:11 (UTC) 關於犬只的問題,個人認為既然香港有關機構已經認定其為確診病例[來源請求],那再將其放入人感染病例欄裏面已經不妥。因為該病是人畜共患疾病,既然是其他動物患病就應當予以單列。至於武漢肺炎的描述,世衛組織已經做出說明避免在疾病描述中加入帶有歧視性的名稱,故認為放在首頁簡介不合適。但考慮到香港某些新聞立場,所以後面的沒有處理 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3月5日 (四) 06:00 (UTC)

  • (將以上兩段「尤里的1994」的留言,由「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相關條目」搬回這裏。大家討論時,請把留言放到相關的討論題目中,請不要亂放,以免影響不同題目討論,謝謝合作。)--Cyberviewer 2020年3月5日 (四) 07:17 (UTC)
  • 尤里的1994說:「香港有關機構已經認定其為確診病例」,請問是哪個「香港有關機構」認定這寵物狗為「確診病例」呢?是不是香港官方認可的機構?可否給予資料的來源呢?--Cyberviewer 2020年3月5日 (四) 07:43 (UTC)
  • 不刪除資料亦不改變原來架構的折衝方法,將確診病例#85的寵物狗「低程度感染病毒」事作的全文搬到「病例相關事件」中,因為(1)這事和病例#85相關,(2)未有香港的相關官方機構確認這寵物狗是一個「確診病例」。--Cyberviewer 2020年3月5日 (四) 07:59 (UTC)
    • 3月5日,香港大學公共衞生學院、香港城市大學賽馬會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一致認為該寵物犬為全球首例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犬類[1]香港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也表示,也不排除狗傳染給狗的可能性,因此現階段避免狗隻與其他動物接觸[2]。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薛漢宗表示,該寵物犬已排除是受環境污染,將比對患者與狗隻病毒基因吻合度[3]

現在能否把其拆分為人感染和動物感染的病例?請問?尤里的1994留言

有關於冠狀病毒疫情的撰寫


經查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疫情2019冠狀病毒病韓國疫情2019冠狀病毒病日本疫情等疫情條目皆有確診個案之相關詳細資料表格。雖然各地政府都有自主公開相關患者之間的關聯與群體性,但參考過去SARS事件#各地疫情及反應的內容撰寫,貌似沒有如此詳細個案資訊的必要,且按WP:NOTPLOT:「漫長而龐大的統計清冊混淆讀者並降低條目的可讀性和整潔。」,過度揭露患者資訊是否有導致疫情恐慌或是侵犯私隱等相關問題呢?--🍫巧克力~✿ 2020年2月26日 (三) 06:51 (UTC)

我覺得導致疫情恐慌的問題不大,這些條目出現以前恐慌老早出現了。存在相關表格的其他條目:打邊爐家族2020年天津寶坻百貨大樓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既然現在的資訊比以前更發達,我認為不應該讓內容受限於17年前的狀態。侵犯私隱的問題也不大,反正政府也敢公開了,我可不相信政府會公然違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6日 (三) 09:12 (UTC)
我們不會將「將客觀事情陳列出來」理解為「導致疫情恐慌」的。只要資訊是客觀和中立的,沒有使用煽情手法或者在故意渲染負面情況,它就是中性的。在現時眾多的網絡媒體(新聞、短片分享平台、社交媒體)的相比之下,我會理解維基百科已經站在「導致疫情恐慌」的相反面。同時,使用「導致疫情恐慌」這奇怪的形容方式是什麼原因呢?恐怕有着「不知道的話就不會恐慌」的言外之意吧。相對於「揭露資訊」這行為本身,「和諧是建基於隱藏資訊」、「眼不見為淨」一類的想法才是讓部份人看到資訊就感到恐慌的真正原因吧。簡單來說,現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對現實的恐懼本身吧。--219.77.44.102留言2020年2月28日 (五) 03:59 (UTC)
「過度揭露患者資訊是否有導致疫情恐慌」,我相信隱瞞疫情更會導致恐慌,更令疫情惡化。患者資訊方面,大部分都是取自當地政府的公開資料,相信當地政府不會侵犯私隱吧。資訊科技一日千里,2020的資訊情況怎可以和17年前相比呢?--Cyberviewer 2020年3月3日 (二) 18:32 (UTC)

建議加入地方及國家對香港的入境措施

建議加入/記錄每一個地方或者國家因為疫情而對香港推出的入境措施,呢個記錄應該可以一定程式睇出疫情對香港的影響。應該可以記錄地區/國家,措施,開始時間,結束時間。 --JohnShaoWJ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04:46 (UTC)

關於個案數字的問題

  • 個案數字是根據衛生處的公佈([[10]]),以2020年3月23日作例子,「住院人數」應該是100人(當中包括1名疑似個案),為什麼有人多次改成101人呢?是不是有甚麼誤會呢?--Cyberviewer 2020年3月23日 (一) 13:33 (UTC)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又名武漢肺炎香港疫情 ,介紹在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中,在香港發生的情況。2019冠狀病毒病,又稱武漢肺炎,最初在2019年12月於湖北省武漢市發現。 改為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又名COVID-19或者SARS-CoV-2 ,介紹在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中,在香港發生的情況。2019冠狀病毒病,又稱COVID-19或者SARS-CoV-2,最初在2019年12月於湖北省武漢市發現。目前WHO稱COVID-19病毒起源地暫不明確,目前只是在武漢大爆發,中國率先檢測及報道出來。日本及中國西雙版納的科學家2020年3月份發表論文表明,美國及日本等地COVID-19病毒序列更加古老,中國武漢發現COVID-19病毒序列是比較新的序列,因此揣測起源地可能在美國或者其他國家。 美國的CDC專家【1】稱流感病毒及COVID-19病毒同時在一些之前認定是流感致死的死亡病例中發現,因為美國之前沒有對這些死亡病例進行covid-19病毒核酸檢測,因此目前不知道美國具體有多少之前被認為是流感致死,其實可能是COVID-19致死的死亡病例,並且因為美國沒有公佈這些病例的病原追蹤結果,不知道他們具體的感染時間。 意大利的一些醫生【2】稱意大利2019年11月份的時候,就在臨床上面發現一些人患有特殊的肺炎,但是當時他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1】https://edition.cnn.com/world/live-news/coronavirus-outbreak-03-11-20-intl-hnk/h_1319f66f92245a2fe4ec63fe91ab66c9 CDC director says some coronavirus-related deaths have been found posthumously 【2】https://www.techtimes.com/articles/248263/20200323/coronavirus-possibly-come-china-italy-first-detected-strange-pneumonia-months-wuhan-outbreak.htm First 'Strange Pneumonia' Case Reported in November 2019 in Italy


建議刪除 「武漢肺炎香港疫情」 或者任何連結說道「武漢病毒」的歧視性詞語。 WHO已經將這個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COVID-19,還有另外一個廣泛使用的名稱SARS-CoV-2。 目前全球的新聞媒體及科學界所有的發表的科學文章都在使用COVID-19 或者SARS-CoV-2。 不能因為有些香港媒體自己的科學素養不到位或者全球視野不到位,而還在使用帶有地區性的歧視語句, 就認為香港媒體是正確的,在wiki中就應該這麼寫。 不要做井底之蛙,讓別人嘲笑你。抬眼看看世界媒體,WHO及科學界怎麼說的,才是正確的方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wjbiology對話貢獻)於2020年3月24日 (二) 12:45 (UTC)加入。

編輯請求 2020-03-25

  請求已拒絕,請求過期--Air7538(留言) 2020年3月31日 (二) 00:20 (UTC)

請更新3月25日的香港疫情最新情況,謝謝!--Eggrollccc留言2020年3月25日 (三) 14:06 (UTC)

  1. 編號清單項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WongLiu對話貢獻)於2020年3月26日 (四) 07:08 (UTC)加入。

編輯請求 2020-03-26

建議可新增相關連結: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相關中小企舒緩措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WongLiu對話貢獻)於2020年3月26日 (四) 07:08 (UTC)加入。

關於原發疫源地

根據「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頁面,原發疫源地為「暫不明確」,旁邊甚至已有註釋來解釋。

在未有明顯證據情況下,不應隨便推定原發疫源地為湖北省武漢市,因而寫上「暫不明確」。

維基百科編輯時需保持中立,編輯時不應帶有立場,否則會影響文章公信力。──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wkwok kly.a討論貢獻)於2020年3月24日 (二) 17:27加入。

關於確診人數及死亡人數

已通過:
本條目已同時包含這兩種數字,並己附上資料來源。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KingGiang確診人數及死亡人數,你是從哪裏得來的數據?如果有來源請麻煩附上,不然的話就請依照這個官網,謝謝。愛山愛海 2022年3月2日 (三) 12:24 (UTC)

當局每日記者會有說明--KingGiang留言2022年3月3日 (四) 08:01 (UTC)
經查證,本條目關於"確診"的個案數字,確實存在誤導,需要立即更正。
似乎香港的所有主流媒體,都把香港的所有"確診","無症狀感染","狀況待定","核酸檢測陽性"及"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的個案數字相加,以其總和一律當作"確診"的個案數字報導,這對公眾是非常嚴重的誤導。
然而同時,香港的所有主流媒體,報導內地"確診"的個案數字的時候,就正確地把"確診","無症狀感染"的個案數字分開報導,而且通常只報導"本土"的數字,其報導手法與報導香港疫情時大不相同。
以下是可靠的資料來源(截至2022-03-20 00:00 UTC+8的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新聞動態(最後有提到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中通報的"確診"病例總數)(每日發佈)
http://www.nhc.gov.cn/yjb/s7860/202203/e794f9d15c7649bdb22290a72f854bfb.shtml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新聞公報(每日發佈)
中文版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3/20/P2022032000586.htm
英文版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3/20/P2022032000585.htm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方面的新聞公報,明確地把"確診","無症狀感染","狀況待定","核酸檢測陽性"及"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的個案數字分開列出,以示為不同的個案類型,並不能一律視作"確診"。
中文版/英文版的公報,均已提及香港每日"確診"和累計"確診"的個案數字,可用作更新維基百科的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及主流媒體的相關錯誤,已經存在2年了,直至最近才有開始有人發現。
絕大部份香港人,把維基百科及主流媒體所報導的香港與內地"確診"的個案數字,直接比較,從而造成政治,商業,社會上的各種誤判及政策錯誤。
我認為,上面提到的兩個的資料來源已經足夠可靠,可以立即開始啟動更正的流程。
已經錯了2年,是時候更正了,這次應該是自本條目建立以來,最重要的更正!--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21:40 (UTC)
其實呢一刻係唔係口誤,我真係答你唔到。但是論經歷我地普通市民比不上佢地「專家」。但是既然如此我地應該要根據當地衞生署所公佈出來嘅數字在這裏更改。我希望你能服從衛生防護中心所做的決定,他們話咩就係咩。因為他們也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工作。希望你不要再根據你在維基百科上查所謂的「子集」去定義確診和」陽性個案」,應該根據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的網站或者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的去進行數據更改。--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2:55 (UTC)
衛生防護中心網站都係用這個數,"本港累計確診個案297 713宗"(再加上當天的524宗確診就是總數)。
我都係參考佢地。
https://www.chp.gov.hk/tc/media/116/index.html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6.htm --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1:49 (UTC)
你問得非常好,『然而同時,香港的所有主流媒體,報導內地"確診"的個案數字的時候,就正確地把"確診","無症狀感染"的個案數字分開報導,而且通常只報導"本土"的數字,其報導手法與報導香港疫情時大不相同。』這是正常的,因為內地就是這樣做,所以主流媒體都是這樣報導。你看來是第一次才發現。而且你錯了,現時主流媒體都會報導內地今日新增….本土和…無症狀感染--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3:00 (UTC)
衛生防護中心網站都係用這個數,"本港累計確診個案297 713宗"(再加上當天的524宗確診就是總數)。
我都係參考佢地。
https://www.chp.gov.hk/tc/media/116/index.html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6.htm --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1:54 (UTC)
  • 全球似乎只有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會不明所以地分開計算確診及無症狀感染數字。強行按照這些準則編輯維基百科恐怕有地域(政府)中心之嫌,亦無助讀者比較這些地區與其他地區感染人數的差異。--PastorPsy326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05:57 (UTC)
    把原本的"確診個案"改成"檢測陽性個案",也有地域中心之嫌。
    全世界各個國家/地區,關於本次疫情的維基百科頁面,也是以當地衛生部門公佈的"確診個案(Confirmed cases)"數字首先列出,部份國家/地區或有列出其他類別個案,但皆置於此數字之後。
    關於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政府,基於什麼理由,分開計算確診及無症狀感染數字,並不是重點,更重要的是,可供查證的原則。
    由當地的衛生部門公佈的"確診個案",屬於"可供查證",應優先採用。
    我同意加入註釋,但應該是對"確診個案"數字的註釋。如下:
    截至2022年3月28日,香港政府公佈的確診個案累計有284,683宗(註釋"香港政府沒有將無症狀感染個案及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列為確診個案。")
    因為即使是"確診個案"數字有爭議,但最少是"可供查證",而且是當地的衛生部門公佈的。在關於本次疫情的維基百科頁面,應該優先採用。--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9:32 (UTC)
@KingGiang "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寫的"確診"數字!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
—>是"286,313"(2020-03-31 UTC+8)
這個數字,是由香港政府新聞公報內的"本港累計確診個案"數字,加上當天的"確診"的數字得出的。
另外,上面有人提到的"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最新情況"網站
https://chp-dashboard.geodata.gov.hk/covid-19/zh.html
其實是"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的子頁面,於其網站主頁之內,於網站主頁可見,並有提供連結。--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16:13 (UTC)
@KingGiang 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收到的香港地區通報累計確診病例,顯然不是你的那個數字(過100萬那個)
http://www.nhc.gov.cn/yjb/s7860/202204/703f8b1db5e24d5984d89b9b1a2a7d20.shtml
過100萬那個,是"陽性檢測個案的"總數(包括"狀況待定"的個案),並不是"確診"數。--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01:36 (UTC)

@Cake 0405新聞稿都晚上九點才出來,請問你現在改的數據是從哪裏看的?而且確診數官方目前是635,675,你寫的是761,550,差了12萬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彼格布魯討論貢獻)於2022年3月15日 (二) 08:58加入。

@彼格布魯數據包括經快速測試陽性而有呈報的個案。--A1Cafel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9:04 (UTC)

@ 10bu62PpX8kXvox0enKLXo 若沒有將快速測試陽性視為確診個案,為何每天衛生署4.30疫情記者會也要報埋快速測試有效呈報個案?例如昨天新增6646宗確診個案,其中快速測試陽性個案就有3787宗。 我是根據每日衛生署記者會所公佈的數據而進行數字。早前政府已公佈會將快速測試呈陽性的個案視為確診個案 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02:37 (UTC)

@KingGiang 你問得非常好!
1)"疫情記者會"(如果他說的是"確診",而不是"陽性個案"),這是一個"確診"資料來源。
而"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新聞公報",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收到的香港地區通報累計確診病例",這是三個"確診"資料來源。
客觀來說,後者有三個的文字資料來源,而且資料來源足夠可靠,應優先採用。
2)關於"早前政府已公佈會將"快速測試呈陽性"的個案視為"確診"個案 ",根據上面提到後者的資料來源,政府事實上從來沒有這樣做。
根據香港政府的政策,"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個案,要再經過"核酸檢測呈陽性",再加上"有症狀",才會被視為"確診"個案
上面兩個數據衛突的主因,是原於"口誤",疫情記者會的發言人把"陽性個案",當作"確診個案"說出來了。
即是"疫情記者會出現了與所有主流媒體,同樣的嚴重錯誤。"
若不是有人(包括我)去查證資料來源,相信大部份人仍蒙在鼓裏,
維基百科十分重視資料來源,有可靠資料來源的內容即可成立,而且維基百科觀看人數多,影響面大,所以我選擇在這裏公佈真相!
我上面提到的,只是"口誤"的情況。若不是"口誤",而是"有意為之",則就更嚴重了。--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2:58 (UTC)
1.你指」確診「同「陽性個案」是兩回事,那你可以說明這兩種有何分別嗎?讓大家認識一下。原來這兩個是有分別的!(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引確診個案是如你核酸檢測即PCR呈陽性反應,表示你確診感染COVID-19。)
2.根據香港政府的政策,香港政府於2.26發出的新聞稿表示:政府昨日(二月二十五日)公佈,由於現時社區傳播風險較高,快速抗原測試套裝的陽性結果相對可靠。市民不論是使用政府派發或自行購買的快速抗原測試套裝,當自行檢測後得出陽性結果,均應視為陽性個案,並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盡量避免病毒進一步傳播,包括:留在家中不應外出;如家居環境許可,應留在自己的房間,並關上房門,其他人不應進入;如必須離開房間時,須正確佩戴緊貼面部的外科口罩等。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2/26/P2022022600747.htm。你所指的政策是早前疫情爆發前的政策。--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5:05 (UTC)
@KingGiang」確診個案「和「陽性個案」是兩回事不只是我說的,連政府自己都是這樣認為的。
"確診個案"是"陽性檢測個案"的子集,關於什麼是子集,可參考以下頁面: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AD%90%E9%9B%86
連政府自己都是這樣認為的。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6.htm
"...過去24小時新增2 743宗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新型冠狀病毒)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524宗確診、987宗無症狀感染及1 232宗狀況待定個案)。此外,中心接獲3 080宗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2 129宗有病徵及951宗無症狀感染)呈報。..."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6:08 (UTC)

@10bu62PpX8kXvox0enKLXo 若照你這個說法,我認為現在這個頁面仍要修改。應該新增三個數字包括無症狀感染、核酸檢測陽性和快速測試呈陽性。 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02:45 (UTC)

我同意,但另外有人,在我說了相關問題之後數天,已經做了差不多的事情,在摘要新增了"現存個案"一欄,把至今本港累計的"核酸陽性檢測個案"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的總和填上了!
我覺得再在註釋上加上數字是兩者的總和即可。
關於"至今本港累計的無症狀感染個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新聞公報",只提及了"由一月一日起計的無症狀感染個案",沒有"至今本港累計的無症狀感染個案"的直接來源,暫不應寫在維基百科上。--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3:18 (UTC)

無症狀感染的意思是你感染時沒有症狀,但事實上你檢測出來的結果是呈陽性,代表你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但是你是沒有症狀,因此才稱無症狀感染。其實也是屬確診個案。我認為應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和當地衛生署所公佈的數據而修改維基百科上的數字,而不是單靠自己的一面之詞就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收到的香港地區通報累計確診病例」」,他們只計算確診病例,並不包含快速抗原檢測和無症狀感染。其實我一直都留意香港疫情的情況及政府的做法政策,根據他們所公佈的數據才進行修改 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5:26 (UTC)

@KingGiang"確診個案「和「陽性個案」是兩回事,不是我的一面之詞.
"確診個案"是"陽性個案"的子集。關於什麼是子集,可參考以下頁面: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AD%90%E9%9B%86
連政府自己都是這樣認為的。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6.htm
"...過去24小時新增2 743宗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新型冠狀病毒)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524宗確診、987宗無症狀感染及1 232宗狀況待定個案)。此外,中心接獲3 080宗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2 129宗有病徵及951宗無症狀感染)呈報。..."--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6:25 (UTC)
1.哇!你將"確診個案"和"陽性個案"當做子集,真是厲害!我不妨提醒你,這裏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維基百科。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確診個案指核酸檢測陽性代表你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我強烈建議你應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和當地衛生署的網站,而不是自己維基百科。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7834/WHO-2019-nCoV-Surveillance_Case_Definition-2020.2-chi.pdf
2.你自己也舉例「...過去24小時新增2 743宗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新型冠狀病毒)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524宗確診、987宗無症狀感染及1 232宗狀況待定個案)。此外,中心接獲3 080宗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2 129宗有病徵及951宗無症狀感染)呈報。」核酸檢測陽性個案包含524宗確診、987宗無症狀感染及1 232宗狀況待定個案意思是陽性個案代表是確診個案。如果不當確診個案,為何會有案號。
我不明白你不是香港人,但卻在香港疫情這裏,根據自己所查到的資料而去更改。我作為香港人,什麼是確診個案,我比你更清楚。--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2:08 (UTC)
核酸檢測陽性個案"包含"(524宗確診、987宗無症狀感染及1 232宗狀況待定)
我舉子集這個例子,是因為上面的關係在數學上的關係的確是子集。
你可以把"核酸檢測陽性個案"當作一個籃子。確診/無症狀感染/狀況待定是放在這個籃子中的三種日東西。而確診只是其中一種。所以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不代表一定就是確診個案,還有可能是無症狀感染及狀況待定的個案。--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2:08 (UTC)

@10bu62PpX8kXvox0enKLXo 非常簡單的問題,你是否同意香港現時有115萬人確診?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香港人,我以前也沒見過你修改過這裏的資料。 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5:30 (UTC)

@KingGiang當然不同意,目前本港累計確診個案有298,237宗,陽性檢測個案有1,163,238宗
https://chp-dashboard.geodata.gov.hk/covid-19/zh.html
"確診個案"是"陽性檢測個案"的子集。關於什麼是子集,可參考以下頁面: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AD%90%E9%9B%86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6:12 (UTC)
@KingGiang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5.htm
"...As at yesterday (March 31), the total number of confirmed cases was 297 713..."
維基百科很重視來源可供查證,如果當地的衛生部門公佈明確指出了"...As at yesterday (March 31), the total number of <<confirmed cases>> was 297 713...",那即使是到了維基百科上層的仲裁,也會依照這個來源。--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6:25 (UTC)
你可以將你這個回答放上任何一個媒體粉絲專頁留言度,我敢保證看到你留言既每一個香港人都會反駁你--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2:11 (UTC)

@10bu62PpX8kXvox0enKLXo 我非常明白你的想法,你是想希望能夠讓公眾能夠看見這些數據反映出香港的最新疫情,但我們還是一切以衞生防護中心每日4.30疫情記者會為准,他們所公佈的數字是准確的。他們之所以在新聞稿上分別分確診、無症狀感染及狀況待定個案是希望能香港市民能夠清楚每個患者他們感染的狀況。但實際他們口講公佈的數字都是合併一起的,意義都是一樣,都是代表他們的確是一個確診個案。 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5:05 (UTC)

合併一起的數字是叫"陽性個案",不是"確診個案"。真正的"確診個案"數字,他們從來都沒有在疫情記者會提過,但它是確實存在的。
香港已經把這個數字,每天通報給國家衛健委了!
http://www.nhc.gov.cn/yjb/s7860/202204/fbfcdb49a6784a97849d71fe8ce222a6.shtml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6.htm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1/P2022040100675.htm
https://chp-dashboard.geodata.gov.hk/covid-19/zh.html
不如這樣吧,我們始終要找到一個共識,
"確診個案(confirmed cases)"已經有三個資料來源,特別是這句"...As at yesterday (March 31), the total number of confirmed cases was 297 713..."+"524 confirmed",別人立即可以查證已經足夠了
再加上現在已經有其他人把"現存個案"(即所有陽性個案)加入了條目摘要,把所有陽性個案的數字都列出了,一清二楚。--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2:42 (UTC)

自從你更正之後成件事變成複雜化。一直以來的流程都是正確的,被你更正到不知什麼樣。你有點小題大作。我覺得退回返去原本嘅模樣,原本嘅咪幾好囉。香港確實有115萬人確診。連衛生防護中心都話第五波疫情至今共115萬人確診。不是我吹的。 KingGiang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5:52 (UTC)

自從我更正之後,成件事變成正確化。一直以來的數字都是錯誤的,我是更正一直以來的錯誤,沒有小題大作。
退回返去原本嘅模樣,就是退回錯誤(沒有來源)的版本
香港沒有115萬人確診,是304,897人確診。
1,167,713是"至今本港累計核酸檢測陽性個案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的總和"
衛生防護中心都話本港累計確診個案304,563宗+334宗(今日)=304,897人確診,你自己睇,不是我吹的。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2/P2022040200640.htm
https://chp-dashboard.geodata.gov.hk/covid-19/zh.html --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6:06 (UTC)
還有,我特意重聽了一下2022-04-02的疫情記者會,張竹君在剛開始時說"累積->個案<-由第五波開始有115萬多宗"
她所指的"個案",對照一下她接下來說的數字,明顯是指"所有陽性檢測個案",不是特指確診個案!
真正的確診數字,只出現在我提到的來源上!
疫情記者會隱瞞了"本港累計確診個案304 563宗"(見下面連結),這段資訊。
https://chp-dashboard.geodata.gov.hk/covid-19/zh.html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4/02c.htm
http://www.nhc.gov.cn/yjb/s7860/202204/fbfcdb49a6784a97849d71fe8ce222a6.shtml--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7:19 (UTC)
到這裏化解分歧,尋找同識!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條目中,確診個案數字的議題。--10bu62PpX8kXvox0enKLXo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9: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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