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葡萄牙语:Bandeir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简称澳门特区区旗;别称莲花旗、白莲花旗、白莲旗)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代表旗,它是一面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以澳门绿作底色,中央的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图案是澳门的象征。澳门特区区旗于1999年12月20日起正式使用。
别名 | 莲花旗、白莲花旗、白莲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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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海陆)、政府旗(海陆) |
比例 | 2:3 |
启用日期 | 1999年12月20日 |
形式 | 矩形,以澳门绿作底色,中央有一朵白色的五瓣莲花,花上方有五颗黄色的五角星图案 |
设计者 | 张磊(北京人)、肖红(河南开封人) |
本条目为澳门文化系列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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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澳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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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说明
编辑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条,澳门特区区旗是一面“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1]。根据澳门第6/1999号法律《区旗及区徽的使用及保护》第1条的定义,澳门特区区旗是指1993年3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2]。《澳门基本法》第10条也订明了在澳门境内除了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外,也可以悬挂和使用澳门特区区旗[1]。
设计
编辑象征意义
编辑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底色是澳门绿,有欣欣向荣之意;旗面的图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相同;区旗中的五角星分别由一颗大五角星以及四颗小五角星所组成;其意义除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五角星一样外,也呼应了《澳门基本法》第1条中“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2]。五角星之下有一朵由三片花瓣组成的白色莲花;而三片花瓣分别代表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莲花下面分别是一条白色大桥和绿白相间并由近向远渐变的海水是象征澳门自然环境的特点[3]。
对于澳门区旗的底色设计,原草委宗光耀于《澳门基本法》颁布20周年时称,当时香港区旗和区徽底色定为红色,不少人认为澳门区旗便同样沿用红色,不过中央政府对澳门这方面无特别考究。澳门基本法草委会副主任钱伟长提出设想,认为澳门无历经过重大战争、且有山有水,区旗区徽可考虑用绿色。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认为这个意见值得思考,与宗光耀商量先了解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姬鹏飞的意见。姬鹏飞没有反对,思考期间并说一句“红花都需绿叶相配”。钱其琛和宗光耀意会是合适设想,最终建议获投票通过[4]。
详细标准
编辑尺寸
编辑澳门区旗和香港区旗一样都是为一面矩形且其长宽比例为2:3的旗帜。澳门《区旗及区徽的使用及保护》附件二订明了澳门区旗的绘画方式外;所有澳门区旗必须以这个比例及定位绘画方为符合规格[2]。《区旗及区徽的使用及保护》附件二订明澳门区旗旗帜的通用尺寸如下表:
式号 | 1号 | 2号 | 3号 | 4号 | 5号 | 车旗 | 签字旗 | 桌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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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 高度(厘米) | 288 × 192 | 240 × 160 | 192 × 128 | 144 × 96 | 96 × 64 | 30 × 20 | 21 × 14 | 15 × 10 |
颜色
编辑《GB 17654-1999: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国家标准规定了澳门区旗的颜色。其中,区旗的底色制作难度极大,一些旗帜制作公司因此称其为“澳门绿”。[5]下面列出了D65光源下区旗底色的色度数据。[6]
材质 | 刺激值Y10 | 色度坐标 | 允许误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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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 | y10 | ||||
化学纤维织物 | 长丝 | 7.5 | 0.256 | 0.406 | 均为 |
仿毛 | 9.5 | 0.248 | 0.411 | ||
丝绸 | 11.2 | 0.239 | 0.426 |
相关草案
编辑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90年12月15日至1991年初的5个月内公开征集澳门特区区旗以及澳门特区区徽的设计式样;应征作品共有782幅设计图;及后经澳门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投票后选出澳门特区区旗候选作品15幅[7]。评选委员会最终决定在张磊的设计方案及颜色作为基础并结合肖红的设计方案作出修改[8]。
1993年1月15日,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九全会评选了澳门特区区旗图案的草案[9];同年3月31日颁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图案。和香港特区区旗的情况一样,澳门特区区旗于1998年11月至翌年年初作出适度修改[8]。
使用礼节
编辑悬挂或展示
编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需每日(除恶劣天气外)于行政长官官邸、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澳门国际机场及所有出入境口岸以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地点悬挂区旗外,也需要在行政长官办公室、澳门行政会、澳门立法会、终审法院、检察院、市政机构、政府部门、驻海外办事机构以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地点的工作日悬挂;此外,澳门特区政府须要于元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在上述地点悬挂澳门特区区旗[10]。中国国旗和澳门特区区旗应在日出时升起,日落时降下;即旗帜需于上午八时升起,下午六时降下。
当澳门特区区旗和中国国旗同时悬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必须置于中心、较高或突出的位置;而当澳门特区区旗和中国国旗并排展示时分别左右并排。若列队举持中国国旗和澳门区旗行进时,中国国旗应当在澳门特区区旗之前。当这两面旗旗同时悬挂或展示时,区旗应小于国旗[2][10]。若澳门特区根据《澳门基本法》第137条规定所派出代表出席国际场合时,以上规则为不适用[1]。
下半旗
编辑下半旗是澳门特区区旗展示及使用的组成部分;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逝世需要下半旗外,中央人民政府可以知会澳门行政长官指该人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以及行政长官认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伤亡适宜下半旗,也可以下半旗志哀[2]。
2008年5月19至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哀悼日期间,澳门特区政府按中国国务院公告于哀悼期把有关旗帜下半旗以悼念汶川大地震死难者;这次下半旗是澳门回归后的第一次下半旗[11]。
2017年8月24日,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宣布政府各机关、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及驻外办事处的区旗于翌日下半旗,哀悼在台风天鸽吹袭澳门时引致十名澳门居民死亡的惨剧。[12]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印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9年4月18日查阅,(繁体中文)
- ^ 2.0 2.1 2.2 2.3 2.4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第6/1999号法律《区旗及区徽的使用及保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99年12月20日刊出,(繁体中文)、(葡萄牙文)
- ^ 环境委员会,莲花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12-23.,2009年4月20日查阅,(繁体中文)
- ^ 区旗区徽缘何绿? 宗光耀解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澳广视,2013年12月31日
- ^ 张业清; 马兴宇. 明天更美好. 光明日报 (光明网). 1999-12-20 [200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4-18).
- ^ 6.0 6.1 GB 17654-1999: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1999年2月1日公布,1999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 1993 Proposals for the Macau Fla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9年4月21日查阅,(英文)
- ^ 8.0 8.1 ,情系澳门 笔绘辉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02-18.,2009年4月17日查阅,(简体中文)
- ^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12-06.,2009年4月20日查阅,(简体中文)
- ^ 10.0 10.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第3/1999号行政法规《国旗、国徽及区旗、区徽的悬挂及展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99年12月20日刊出,(繁体中文)、(葡萄牙文)
- ^ 新闻局,特区政府在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志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8年5月18日22时26分00秒发出,(繁体中文)
- ^ 特區政府明下半旗為颱風遇難者誌哀. 澳广视新闻. 2017年8月24日 [2017-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