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敬恩
葛敬恩(1889年7月30日—1979年10月11日)[1],字湛侯,浙江嘉兴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葛敬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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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湛侯 |
出生 | 1889年7月30日 大清浙江省嘉兴府 |
逝世 | 1979年10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 (90岁)
籍贯 | 浙江嘉兴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1949年5月)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9年5月-1979年10月11日) |
生平
编辑辛亥革命中
编辑- 1889年7月30日出生于浙江嘉兴柴场湾一个布商家庭。
- 1904年,15岁。考入浙江武备学堂。
- 1906年,17岁。光复会、同盟会员秋瑾在杭州运动新军人士加入光复会、同盟会。
- 1907年,18岁。毕业留校任教官。由同学好友黄郛介绍加入同盟会。
- 1911年,22岁。参加辛亥革命。是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11月5日,杭州新军起义,葛敬恩参加起义的领导核心,负责起义计划起草和命令的下达,并率领和指挥起义军攻克了杭州羊市街火车站,在车站建立总司令部。嗣后,参加浙二军,任援助南京起义军支队参谋,协助支队长朱瑞攻克南京天堡城。攻打南京的胜利,成为辛亥革命武装斗争的典范载入军事史册。南京光复也是辛亥革命胜利的转折点。孙中山在自传中说:“汉阳一失,吾得南京以抵之。革命大局,因此一振。”葛敬恩在杭州新军起义和南京之役中,作为军事参谋,勇敢无畏,计划周密,对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示了他的革命精神与军事才能。在杭州一役初识前来助战的上海敢死队队长蒋介石,两人彼此都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 1912年,23岁。是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葛敬恩任兵站交通部长。南北议和葛敬恩作为军界代表赴北京。
辛亥革命后
编辑- 1913年,24岁。求学于北京陆军大学,与李济深是先后同学。学习期间参加了二次革命及讨袁护国战争。
- 1916年,27岁。陆军大学毕业,任军事教官。
- 1918年,29岁。被北京政府选派到日本陆军大学学习。
- 1921年,32岁。日本陆军大学毕业,回国。但日本陆军大学名册查无此人,
- 1924年,35岁。应陈仪邀请任浙军第一师参谋长,浙军第一师把奉系军阀张宗昌从浙江赶到陇海路以北。
北伐战争中
编辑- 1926年,37岁。是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坚邀之下,加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任参谋处长,策划北伐战事。
- 1928年,39岁。是年北伐完成。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政府军事机构成立了参谋本部。葛敬恩任参谋次长,陆军中将(李济深任参谋总长)。
北伐后
编辑- 1929年,40岁。任国民革命军编遣委员会总务部副主任,李济深任主任。李济深被囚禁后,葛敬恩代理主任职。兼任第一编遣区军务局局长。
- 1930年,41岁。任青岛特别市市长。
- 1931年,42岁。回南京仍任参谋次长。1931年夏赴北方平定石友三叛乱。后至山西与阎锡山会谈,使阎锡山重归国民政府。
- 1932年,43岁。葛敬恩任国民政府航空署长兼航空学校代理校长(校长蒋介石)。
赴台湾受降
编辑1945年,56岁。抗日战争胜利。葛敬恩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兼前进指挥所主任。9月在南京出席了国民政府举行的对日受降仪式。10月赴台湾主持接受在台日军投降的仪式。时为美军台湾联络组的葛超智表示,当时葛敬恩在台湾的演讲词中,斥责台湾是“次等领土”、台湾人是“二等国民”。[2]
陈仪的派系班底进入台湾后,除占据要职外,更安排自己的亲信占领其他要职,例如葛敬恩(陈仪的班底与同学)本人出任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要职,更安插自己的弟弟葛敬铭担任台湾省林业试验所秘书,后转任中华贸易公司总经理,弟弟葛敬应担任农林处茶业公司总经理。[3]
二二八事件
编辑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之际,日后于1949年投共的台湾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民政处长周一鹗与时任财政处长严家淦、工矿处长包可永等陈仪在福建时期旧部被台湾人团体指责为陈仪周遭贪官污吏之“四凶”,导致政治黑暗、米粮外流、人民无谷为炊,被指名要求究办[4][5]。
根据署名“台湾青年团”所发出的传单,上面写着:“打倒葛敬恩之官僚资本!打倒葛弟之中和公司 打倒葛兄之茶叶公司”[6]。
根据中央社的报导,葛敬恩在台湾的公邸曾被忠义服务队投掷手榴弹[7]。1947年3月14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乘专机飞南京,代表陈仪向蒋介石报告事变经过[8]:8312。葛敬恩谈话称,2月28日暴动原因,系日本统治时代遗留之鹰犬与近由海外遗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8]:8312。
返回中国大陆
编辑1947年,58岁。由台湾回到上海。先后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中被选为浙江省第一选区立法委员。
投奔中共
编辑传言
编辑台湾黄金案
编辑台湾旅日作家黄文雄表示,由于葛敬恩在任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时,向欲留在台湾的日本人收贿、又在接收日本资产时中饱私囊,为了掩盖,遂将协助善后的末代总督安藤利吉毒杀灭口。[9]
共产党人苏新于1949年出版的著作《愤怒的台湾》一书中表示:“所谓黄金一百二十公斤,是安藤亲手送给葛敬恩的...这些黄金放在原田大佐的家里时,已被美籍军人艾文思中校所获悉,原田害怕事发,把情形报告安藤,安藤再向葛敬恩说知此事,葛敬恩却泰然自若,对安藤说:‘你放心,一切都在鄙人身上’”、“同年八月,葛敬恩突被召赴京...他在老蒋面前,坚定说并没有此事...他回到了上海,在上海逗留很久,不知所干何事,不过,奇怪的很,恰巧葛在上海期间,日本战犯安藤利吉,忽在上海战犯监狱服毒自杀”[10]:104-105[11]:108、“关于安藤的自杀,不但在台日本人,就是台湾人也都疑心与‘黄金案’有关”[10]:105。苏新并引述自台湾总督府主计课长塩见俊二的说法:“许多日人被拘时,这本清册正本抄本均被查出、被拿走了,唯一的证据只剩下了安藤一人,在这种情形之下,你想安藤是怎样死的?一句话,贪污手段之妙、消灭异己之毒,我们是不及国民党官僚百倍!”[10]:105-106[12]
学者苏瑶崇考证认为《愤怒的台湾》苏新所提“侵吞黄金弊案”纯系美军联络组艾文思中校侵占事件,与葛敬恩无关[11]:108-110。艾文思在美国审判结束后,此案已厘清没有安藤利吉被葛敬恩派人毒死之事[12]。
女婿“李卓‘芝’”
编辑传言葛敬恩女婿“李卓芝”担任台湾省纸业印刷公司总经理,后转任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分局长,亦涉及贪污“劫收”台湾,原始出处来自胡允恭[13][14][15][16][3]。
但葛敬恩当年一起到台湾的儿子葛天惠日后受访时否认葛敬恩有这位女婿,表示葛敬恩两位女儿葛允怡和葛允三都是1949年前后在上海结婚,夫婿都不姓李[17]。
1946年8月2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派令台湾印刷纸业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后首位总经理吴长炎[18]至同年9月陈瑜叔接任总经理[19],陈瑜叔请辞后1947年2月25日由林良桐接任总经理至同年5月公司撤销[20][21]。
1945年11月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派令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分局分局长为“李卓‘之’”[22]。
参考文献
编辑注:传略整理者王丽方为葛敬恩长女葛允怡之女,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 ^ 有关《葛敬恩简历》的补充 葛允怡 嘉兴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嘉兴市文史资料通讯》第17辑,1996年04月第1版,第28页
- ^ 二二八事件真相辩证,第173页,黄种祥,元华文创,2018-08-01
- ^ 3.0 3.1 台湾光复初期历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245页,中央硏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硏究所,1993
- ^ 许雪姬, 1937-1947年在上海的台湾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台湾学研究》第13期(2012年6月),页24,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
- ^ 蓝博洲, 《消逝在二二八迷雾中的王添灯》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7-03-19., 2008
- ^ 暴动海报传单十九件[永久失效链接] 档案管理局
- ^ 件名:武装暴徒续骚扰 杨监使亦受攻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数位典藏联合目录
- ^ 8.0 8.1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 ^ 黄文雄著、杨碧川译. 《締造台灣的日本人》. 前卫出版社. 2009年8月: 74页. ISBN 978-957-801-623-1.
- ^ 10.0 10.1 10.2 苏新《愤怒的台湾》,香港:智源书局,1949年3月出版,台湾台北:时报文化,1993年2月重刊
- ^ 11.0 11.1 论战后(1945-1947)中美共同军事占领台湾的事实与问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苏瑶崇,《台湾史研究》‧第23卷第3期,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2016-09
- ^ 12.0 12.1 程嘉文. 台灣戰後第一起貪汙案 主角是來台接收的美軍與60公斤金幣. 2022-01-31.
- ^ 王秋森、陈婉真、李贤群、李坚, 《1947台湾二二八革命》,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7
- ^ 杨碧川, 二二八真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报导者, 2017/2/19
- ^ 魔戒魔戒我爱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报 (2014年), 2016-03-22
- ^ 陈仪治理台湾 三大败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更生日报, 2017年03月09日
- ^ 高伐林. 台灣五百天:從光復到「二二八」——專訪前台灣行政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之子葛天惠. 歷史塵埃: 袁世凱、汪精衛、林彪後人訪談錄. 明镜出版社. 2006: 191–207. ISBN 9781932138382.
- ^ “工矿处所属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求定等13员令派案”(1946-07-30),〈工矿处人员任免〉,《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号:00303234208014。
- ^ “台湾印刷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长炎陈瑜叔任免案”(1946-09-10),〈台湾纸业公司任免〉,《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号:00303234554001。
- ^ “印刷纸业公司总经理陈瑜叔辞职案”(1947-02-25),〈工矿公司人员任免〉,《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号:00303234629002。
- ^ “工矿处各附属公司总经理林良桐等12员案”(1947-05-01),〈公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人员任免〉,《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号:00303234591008。
- ^ “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分局分局长李卓之派代案”(1945-11-06),〈专卖局各分局办事处人员任免〉,《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号:0030323203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