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1年4月4日
中华民国现任一、二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包括中华民国(台湾地区)6个直辖市、台湾省11个县和3个市、福建省2个县的行政首长以及2个省政府的主席。中央一级行政机关行政院统辖下的直辖市、县和市的地方行政机关分别称作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各地方政府由市长或县长领导,各县、市长是由个别的县、市民选举产生,任期4年并只能连任一次。现任直辖市长中中国国民党籍者有4位,民主进步党籍者有2位,直辖市长中年纪最大和最小者分别为桃园市的张善政及台北市的蒋万安。唯一的女性直辖市长是台中市市长卢秀燕。现任县市长中,中国国民党籍者有10位,民主进步党籍者有3位,台湾民众党者有2位,无党籍者有1位,县市长中年纪最大和最小者分别为来自新竹县的杨文科和新竹市的高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