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贤王
尚贤(琉球语:尚賢/ショーチン Shō Chin ?;1625年10月15日—1647年10月19日)是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第九代国王,1641年至1647年在位。
尚贤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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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代琉球国中山王 | ||
第二尚氏王朝第9代国王 | ||
在位期间:1641年—1647年 | ||
前任:尚丰王 | ||
继任:尚质王 | ||
宗主国 | 明朝(包括南明)[注 1] | |
年号 | 崇祯 弘光[注 1] 隆武[注 1] | |
姓名 | 尚贤 | |
童名 | 恩松金 | |
出生 | 天启五年九月十五 | 1625年10月15日|
逝世 | 1647年10月19日 顺治四年九月廿二 | (22岁)|
陵墓 | 玉陵 | |
父亲 | 尚丰王 | |
嫡母 | 我谢上森按司加那志尚氏(号梅岩) 君丰见按司加那志马氏(号兰闺) | |
母亲 | 夫人西之按司加那志松氏(号凉月) | |
妃 | 玉寄按司加那志向氏(号花囿) | |
妻 | 真壁阿护母志良礼毛氏 |
尚贤是尚丰王的第三子,童名思松金。1625年出生于日本萨摩藩。
1641年(明崇祯十四年)即位。这一年,有南蛮船来到西表岛传教,惊动了琉球王府和在番奉行所。琉球王府派遣尚成勋(读谷山王子朝孝)、章邦彦(宜野湾亲方正成),在番奉行所派遣涩谷氏、喜入氏,率领数百人前去擒拿,但南蛮船早已离去。琉球官员便与在番奉行所的官员一起搜查西表岛的吉利支丹,随后归国覆命。此事件即为八重山吉利支丹事件。[1]
1642年,遣正议大夫蔡锦、使者翁镇等,奉表贡方物。[2]同年,遣三司官之一的章邦彦(宜野湾亲方正成)赴萨摩藩为三年人质,是为三司官留质萨摩藩之始。[3]
1643年,设置申口重人众、御物奉行相付,创立了琉球的表十五人评议机构。[4]
1644年,尚贤遣正议大夫金应元、使者吉时逢等赴明,奉表贡方物,并以尚丰王讣告,请求袭封为琉球国王。然而当时中国发生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而海上又有海盗阻隔道路,琉球国使臣滞留于福州,既无法去京师又无法归国覆命。[2]为了防止海盗和南蛮船的入侵,琉球在各地设置“远见番”(烽火台);若有一艘船来,则燃一炬;两艘船来,则燃两炬;以此类推。[4]
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帝即位于金陵,领有福建之地,派福州左卫指挥花煾往琉球。尚贤遣使毛大用、都通事阮士元等入贺,并再次请封。弘光帝派礼科给事中陈燕翼为册封正使、行人司行人韩元勋为册封副使。不过未出航的时候弘光政权就被清朝攻灭,这次册封没有成功。[注 2]同年,尚贤王下令,除三司官和久米村官员以外,官员上朝的服饰由中华衣冠改为琉球式衣冠;[4]而由于琉球逐年贫困,尚贤王与平启祥(当间亲云上重陈)、薛礼兴(古波仓筑登之亲云上贺亲)商议,命令全国百姓栽植郁金、烧熬黑糖卖到萨摩藩,使琉球逐渐走出财政困境。[1]
1646年(南明隆武元年、清顺治三年),隆武帝在福州继位,又派遣指挥闽邦基至琉球。尚贤派王舅毛泰允、长史金思义等前往福建朝贡。这时候大将军贝勒博洛率清军攻入福建,灭南明隆武政权。滞留福州的琉球使者与安南、吕宋的使者一起,被博洛掳至京师。清朝顺治帝依礼部奏请,厚赏他们,要求他们回去后招诱本国国王归附;[注 3]同时遣通事谢必振前往琉球诏谕。[2]谢必振遭风漂往长崎,被送到琉球后,尚贤王遣周国盛将之送回福州;[4]但另一方面,琉球仍旧向南明的监国鲁王朱以海朝贡,并与建国公郑彩关系密切,还将硫磺卖给南明以抗击清军。[5][6]
1647年,尚贤王薨,享年23岁,葬于玉陵。无子女,由其弟尚质嗣位。就在同一年,萨摩藩停止三司官为质于鹿儿岛三年之惯例、停止萨摩藩克扣琉球在八重山征收的税收,并规定贡米船若搁浅损坏,维修费用出自萨摩藩。[1]次年,清朝使者谢必振与琉球使者周国盛同至琉球,要求琉球缴纳明朝颁发的印绶;但此时尚贤王已逝世。[4]
家族
编辑脚注
编辑- ^ 1.0 1.1 1.2 《中山世谱·卷八·尚贤王》记载,清朝入主中原之后,琉球便立即向清朝臣服,崇祯年之后的所有记载都是使用“顺治”年号。但根据清朝方面《清实录·世祖实录》以及日本《华夷变态》的记载可知,此时的琉球仍奉一系列南明政权为宗主国;琉球的《历代宝案》中也收录有琉球国王写给南明皇帝的奏折,用“弘光”、“隆武”年号。此外,《中山世谱·卷八·尚质王》记载,尚质王接受清朝册封时,册封使“谕祭故王尚丰,【时尚贤王不与祭焉】”,这表明尚贤王的王位不被清朝承认。(按照惯例,册封之前要先祭祀先王。)
- ^ 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卷二》:“尚贤请封未获,卒。福王时来请封,遣礼科给事陈燕翼、行人韩元勲;未行,国亡。”
- ^ 《中山世谱·卷八》记载:“时乃清朝大将军贝勒,率大兵入福建,攻破隆武,而天下大定。由是,王舅毛泰久、长史金思义及前使金应元等随大将军贝勒,入京投诚。”但是《清实录·世祖实录·卷之三十二》“顺治四年六月丁丑”条的记载则是:“初,琉球、安南、吕宋三国,各遣使于明季进贡,留闽未还。大兵平闽,执送京师。命赐三国贡使李光耀等衣帽、缎布,仍各给敕谕,遣赴本国招谕国王。谕琉球国王敕曰:‘朕抚定中原视天下为一家。念尔琉球自古以来世世臣事中国遣使朝贡业有往例。今故遣人敕谕尔国,若能顺天循理,可将故明所给封诰印敕遣使赍送来京,朕亦照旧封锡。’” 日本的《华夷变态》中亦有与《清实录》相同的记载。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山世谱·卷八·尚贤王》
- 《中山世谱·附卷一·尚贤王》
- 《球阳·卷之五·尚贤王》
- 《球阳·附卷之一·尚贤王》
- 《清实录·世祖实录》
- 《华夷变态》
- 川胜守,“《华夷变态》与清、琉球册封关系的形成”(收录于《第五届中琉历史关系学术会议论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出版,ISBN 7-5334-1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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