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书(1461年—1527年),文同元山四川遂宁县(今四川遂宁市)人,祖籍山西临汾明朝政治人物。席书因上疏支持明世宗立生父为皇考,而成为大礼议事件重要核心人物。

席书
大明少保兼太子太保
武英殿大学士礼部尚书
籍贯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潼川州遂宁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文同,号元山
谥号文襄
出生天顺五年(1461年)四月初五日
四川遂宁县
逝世嘉靖六年(1527年)
直隶顺天府
配偶张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出身
著作
  • 《大礼集议纂要》、《大礼集议》、《鸣冤录》、《漕船志》、《漕河志》、《漕运录》、《元山春秋论》、《元山文选》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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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正德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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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三年(1490年),席书登庚戌科进士,授山东郯城县知县。入为工部主事,调任户部主事,升户部员外郎[1]弘治十六年,云南发生天变和地震,孝宗命侍郎樊莹巡视。樊莹回朝,上奏罢免监司以下三百多人[2]。席书上疏反对,并请求改革,但当时孝宗没有听取其意见:

武宗即位,席书外放河南按察司佥事[4]。正德四年(1509年),改贵州提学副使[5]。当时王守仁贬官龙场驿丞,席书从州县中遴选子弟,延请王守仁讲学,“阳明学说”从此声名鹊起。正德六年(1511年),席书升任河南布政司右参政;正德八年(1513年),再升浙江按察司按察使[6]。次年,连任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7]。正德十二年(1517年),改云南右布政使[8];次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宸濠之乱时,席书紧急募兵两万参与征讨。大军抵达时,叛乱已经由王守仁平定,于是返回。不久,席书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身份巡抚湖广等地,期间揭发镇守中官李镇张旸假进贡及御盐名敛财十余万等事[9]

嘉靖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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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元年(1522年),席书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长江南北发生严重饥荒,席书奉命前往江北赈灾,命州县每十里设一粥厂,煮粥赈济百姓,救活的人不计其数[10]

此前,席书在湖广巡抚任内,见朝廷大礼议中诸事未定,于是揣测世宗倾向于张璁霍韬的主张,于是献言道:

奏议写完后,正逢朝中竞相诋毁张璁之说为邪说,席书恐惧而不敢上奏,于是悄悄拿给桂萼看,得到桂萼的赞同。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桂萼将其上疏与席书此奏一同呈上。世宗大喜,立即召席书入京作答。不久,世宗下诏改称献王为皇考,并中止诰命。恰逢礼部尚书汪俊因争议建庙之事离职,世宗特下旨任用席书接替。按照明朝惯例,礼部正副职官员须由翰林担任。此事朝廷排斥异议更加厉害,席书的晋升又没有朝廷官员推荐,于是朝臣交相上疏诋毁席书,甚至指责他此前赈灾时没有功绩,并从中多有侵占。席书也迫于压力,多次推辞新的任命,并编《大礼考议》,请求派官员调查赈灾的情况。世宗因此派遣中官、户部侍郎、刑部侍郎、锦衣卫指挥前往调查,却更加急切地催促席书入朝。席书在抵达德州时,朝臣已经在左顺门外哭谏,被全部逮入诏狱。席书见状后上疏称:“议论礼仪的官员,名义上就是争论。两种主张相较,必定有一种是正确的。陛下选择正确的,而对主张错误的不必过多计较。请求您宽恕他们的过失,使他们获得改过自新机会。”世宗却不予批准[12]

同年八月,席书入朝,世宗特加赏赐,过了一个月后集会朝臣大议,席书等上奏称:

此议上奏后,世宗随即诏布告天下,尊称遂定。然而,大礼议事后,朝廷内外谄媚乞求恩宠者纷至沓来。因罪革职的锦衣卫百户随全、光禄寺录事钱子勋,迎合世宗旨意,请求迁与献帝显陵的棺木葬到天寿山工部尚书赵璜等斥责这些谬论,世宗再次交由朝廷讨论。席书等会同百官上疏道:“显陵是先帝躯体魂灵埋葬之处,不可轻易扰动。过去高皇帝不迁祖陵,文皇帝不迁孝陵。随全等是谄媚小人,妄自议论皇陵,应当交给法司查办。”世宗答复称:“先帝陵墓太远,朕日思夜想,不胜悲伤,希望再次详细讨论后报告。”席书又召集众人讨论,极力劝阻,于是此事中止[14]

席书认为大礼议事已了,应当有举措满足天下人期望,于是陈条革新改政的十二件事,得到世宗嘉奖。大同发生兵变,军队杀了巡抚张文锦,并烧毁了总兵官江桓的官印,而从狱中将以前将领朱振放出,令其代替江桓。世宗因此任命朱振,命礼部铸造新的官印。席书主张反对,并请求讨伐乱军,与朝廷百官产生矛盾。当时执政的费宏石珤贾咏与席书交恶,席书于是极力举荐杨一清王守仁进入内阁,并且称:“现在众大臣都只有中庸之才,不足与之计天下大事。平定叛乱救济时急,非王守仁不可。”世宗称:“席书作为大臣,应当提出治国方略,共同救济时难,为何以所谓中庸之才互相推诿。”最终王守仁仍然没有得到起用[15]

嘉靖四年(1525年),光禄寺丞何渊请求建立宗庙,并在太庙祭祀献皇帝。世宗命礼部官员集会讨论,席书上奏:“《王制》称:天子设立七庙,三座昭庙,三座穆庙。周代因为周文王周武王有大功德而建立宗庙,并与后稷庙等一样百世不迁移。我朝太祖建立四座祖庙,德祖在北,后改为同堂异室。讨论远祖庙就应以太祖庙仿效周文王宗庙,以明太宗庙仿效周武王宗庙。如今献皇帝以藩王身份追封帝号,何渊就想等同于太祖、太宗,在太庙内建立宗庙,太没有根据了。”世宗没有答复,不久,张璁特意上奏,极力称不可,席书也三次上疏,持与张璁相同意见。世宗派内官到其家中说明己意,席书又秘密上疏恳切劝谏。世宗于是不高兴,责怪其畏惧众人,掩饰奸诈。于是命讨论另立父庙,而宗庙之议最终停止[16]。嘉靖五年,章圣太后要拜访祖庙,礼官意见不合。席书因眼病在休假,其仍坚持上疏称:

世宗于是批准此议。席书因大礼议事而受到世宗亲近倚重。大礼议事定后,加升太子太保。修撰《献帝实录》书成,晋少保。其所受到的恩重,其他诸位辅臣均不敢相望。当时席书已经得病不能上朝,于是屡次上疏乞求致仕,并举荐罗钦顺代替他的职位,世宗均慰言留任。之后席书病重,更加请求辞职,世宗遂诏加武英殿大学士,并赐其在京师的宫第。席书不久即卒,朝廷赠太傅,谥文襄,赐任其一子为尚宝丞[18]

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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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书遇事果断敢为,但性情颇为刚愎。最初,长沙人李鉴为贼,长沙府知府宋卿判其为死罪。席书正巡抚湖广,举发宋卿贪污徇私,并趁机弹劾其故意加重罪于李鉴。世宗派遣大臣调查,发现事实与席书所称不符。然而当时席书已经被重用,于是仍然命逮捕李鉴入京师再讯。席书遂称是因为自己在大礼议中得罪众臣,所以刑部官员故意加罪李鉴,请求为其昭雪。最后三法司调查,称并无异词,世宗仅仅减免李鉴死罪,改为戍边[19]。此外,他在庇护陈洸、排挤费宏等事上,均恣意徇私行事,多为时论所斥责[20]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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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席思恭;祖席瑄;父席祖宪;母吴氏[2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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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实录:孝宗实录》(223卷)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席书,字文同,遂宁人。弘治三年进士。授郯城知县。入为工部主事,移户部,进员外郎。十六年,云南昼晦地震,命侍郎樊莹巡视,奏黜监司以下三百余人。”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书上疏言:“灾异系朝廷,不系云南。如人元气内损,然后疮疡发四肢。朝廷,元气也。云南,四肢也。岂可舍致毒之源,专治四肢之末?今内府供应数倍往年,食官数千,投充校尉数万,斋醮寺观无停日,织造频烦,赏赉逾度;皇亲夺民田,宦官增遣不已;大狱据招词不敢辩,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贤者未起用,小臣言事谪者未复;文武官传陞,名器大滥。灾异之警,偶泄云南,欲 以远方外吏当之,此何理也?汉遣八使巡行天下,张纲独曰:‘豺狼当道,安问狐狸。’今樊莹职巡察,不能劾戚畹、大臣,独考黜云南官吏,舍本而治末。乞陛下以臣所言弊政,一切厘革。他大害当祛,大政当举者,悉令所司条奏而兴革之。”时不能用。”
  4. ^ 明实录:武宗实录》(46卷)
  5. ^ 明实录:武宗实录》(71卷)
  6. ^ 明实录:武宗实录》(102卷)
  7. ^ 明实录:武宗实录》(114卷)
  8. ^ 《名山藏列传》(3册),第762页
  9.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武宗时,历河南佥事、贵州提学副使。时王守仁谪龙场驿丞,书择州县子弟,延守仁教之,士始知学。屡迁福建左布政使。宁王宸濠反,急募兵二万讨之。至则贼已平,乃返。寻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中官李镇、张旸假进贡及御盐名敛财十余万,书疏发之。”
  10.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嘉靖元年改南京兵部右侍郎。江南北大饥,奉命振江北。令州县十里一厂,煮糜哺之,全活无算。”
  1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初,书在湖广,见中朝议“大礼”未定,揣帝向张璁、霍韬,献议言:“昔宋英宗以濮王第十三子出为人后,今上以兴献王长子入承大统。英宗入嗣在衮衣临御之时,今上入继在宫车晏驾之后。议者以陛下继统武宗,仍为兴献帝之子,别立庙祀,张璁、霍韬之议未为非也。然尊无二帝。陛下于武宗亲则兄弟,分则君臣。既奉孝宗为宗庙主,可复有他称乎?宜称曰‘皇考兴献王’,此万世不刊之典。礼臣三四执奏,未为失也。然礼本人情,陛下尊为天子,慈圣设无尊称,可乎?故尊所生曰帝后,上慰慈闱,此情之不能已也。为今日议,宜定号曰‘皇考兴献帝’。别立庙大内,岁时祀太庙毕,仍祭以天子之礼,似或一道也。盖别以庙祀则大统正而昭穆不紊,隆以殊称则至爱笃而本支不沦,尊尊亲亲,并行不悖。至慈圣宜称皇母某后,不可以兴献加之。献,谥也,岂宜加于今日。””
  1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议既具,会中朝竞诋张璁为邪说,书惧不敢上,而密以示桂萼,萼然其议。三年正月,萼具疏幷上之。帝大喜,趣召入对。无何,诏改称献帝为本生皇考,遂寝召命。会礼部尚 书汪俊以争建庙去位,特旨用书代之。故事,礼部长贰率用翰林官。是时廷臣排异议益力,书进又不由廷推,因交章诋书,至訾其振荒无状,多侵渔。书亦屡辞新命,幷录上大礼考议,且乞遣官勘振荒状。帝为遣司礼中官,户、刑二部侍郎,锦衣指挥往勘,而趣书入朝益 急。比至德州,则廷臣已伏阙哭争,尽系诏狱。书驰疏言:“议礼之家,名为聚讼。两议相持,必有一是。陛下择其是者,而非者不必深较。乞宥其愆失,俾获自新。”不允。”
  1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其年八月入朝,帝慰劳有加。逾月乃会廷臣大议,上奏曰:三代之法,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自夏历汉二千年,未有立从子为皇子者也。汉成 帝以私意立定陶王,始坏三代传统之礼。宋仁宗立濮王子,英宗即位,始终不称濮王 为伯。今陛下生于孝宗崩后二年,乃不继武宗大统,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伦大 义固已乖悖。又未尝立为皇子,与汉、宋不同。自古天子无大宗、小宗,亦无所生、所后。礼经所载,乃大夫士之礼,不可语于帝王。伯父子侄皆天经地义,不可改易。今以伯为父,以父为叔,伦理易常,是为大变。夫得三代传统之义,远出汉、唐继嗣之私者,莫若祖训。祖训曰“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则嗣位者实继统,非继嗣也。伯自宜称皇伯考,父自宜称皇考,兄自宜称 皇兄。今陛下于献帝、章圣已去本生之称,复下臣等大议。臣书、臣璁、臣萼、臣献夫 及文武诸臣皆议曰:世无二道,人无二本。孝宗皇帝,伯也,宜称皇伯考。昭圣皇太 后,伯母也,宜称皇伯母。献皇帝,父也,宜称皇考。章圣皇太后,母也,宜称圣母。武 宗仍称皇兄,庄肃皇后宜称皇嫂。尤愿陛下仰遵孝宗仁圣之德,念昭圣拥翊之功,孝敬益隆,始终无间,大伦大统两有归矣。奉神主而别立祢室,于至亲不废,隆尊号而不 入太庙,于正统无干,尊亲两不悖矣。一遵祖训,允合圣经。复三代数千年未明之典 礼,洗汉、宋悖经违礼之陋习,非圣人其孰能之。
  1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议上,诏布告天下,尊称遂定。帝既加隆所生,中外献谀希恩者纷然遝至。锦衣百户随全、光禄录事钱子勋既以罪褫,希旨请迁献帝显陵梓宫北葬天寿山。工部尚书赵璜等斥其谬,帝复下廷议。书乃会廷 臣上言:“显陵,先帝体魄所藏,不可轻动。昔高皇帝不迁祖陵,文皇帝不迁孝陵。全等谄谀小人,妄论山陵,宜下法司按问。”帝报曰:“先帝陵寝在远,朕朝夕思望,不胜哀痛,其再详议以闻。”书复集众议,极言不可,乃已。
  15.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书以“大礼”告成,宜有以答天下望,乃条新政十二事以献,帝优旨报焉。大同军变,杀巡抚张文锦,毁总兵官江桓印,而出故帅朱振于狱,令代桓。帝因而命之,谕礼部铸新 印。书持不可,请讨之,与政府忤。时执政者费宏、石珤、贾咏,书心弗善也,乃力荐杨一 清、王守仁入阁,且曰:“今诸大臣皆中材,无足与计天下事。定乱济时,非守仁不可。”帝 曰:“书为大臣,当抒猷略,共济时艰,何以中材自诿。”守仁迄不获柄用。”
  16.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四年,光禄寺丞何渊请建世室,祀献皇帝于太庙。帝命礼官集议,书等上议:“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与后稷庙皆百世不迁。我太祖立 四亲庙,德祖居北,后改同堂异室。议祧则以太祖拟文世室,太宗拟武世室。今献皇帝以 藩王追崇帝号,何渊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于太庙,甚无据。”不报。顷之,张璁特奏 上,力言不可,书亦三疏如璁议。帝遣中官即其家谕之,书复密疏切谏。帝不悦,责以畏众饰奸。乃议别立祢庙,而世室之议竟寝。”
  17.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五年秋,章圣太后将谒世庙,礼官议不合。书以目眚在告,上言:“母后谒庙,事出创 闻,礼官实无所据,惟圣明裁酌。且世庙既成,宜有肆赦之典,请尽还议礼遣戍诸臣。所谓 合万国之欢心以祀先王,此天子大孝也。”报闻。
  18.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书以议礼受帝知,倚为亲臣。初进大礼集议,加太子太保,寻以献帝实录成,进少保。眷顾隆异,虽诸辅臣莫敢望。而书得疾不能视事,屡疏乞休,举罗钦顺自代,帝辄慰留不允。其后疾笃,请益力,诏加武英殿大学士,赐第京师,支俸如故。甫闻命而卒。赠太傅,谥文襄,任一子尚宝丞,异数也。
  19.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书遇事敢为,性颇偏愎。初,长沙人李鉴为盗,知府宋卿论之死。书方巡抚湖广,发卿赃私,因劾卿故入鉴罪。帝遣大臣按,不如书言。而书时已得幸,乃命逮鉴入京再讯。书遂言:“臣以议礼犯众怒,故刑官率右卿而重鉴罪,请敕法司辨雪。”及法司谳上无异词,帝重违书意,特减鉴死遣戍。
  20.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其他庇陈洸,排费宏,率恣行私意,为时论所斥。
  21. ^ 《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春秋》,年三十岁中式弘治三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进士。四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席思恭;祖席瑄;父席祖宪;母吴氏。具庆下,妻张氏,弟诗;记;春;彖。由县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五十二名

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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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
  • 《遂宁县志》
  • 胡传淮.《明代蜀中望族:蓬溪席家》.北京: 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
官衔
前任:
汪俊
明朝礼部尚书
1524年-1527年
继任:
罗钦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