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蔡英文/特选条目
特选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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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蔡通话是指2016年12月2日,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从台湾致电美国总统当选人唐纳德·特朗普,祝贺他当选新任美国总统。通话历时10多分钟,双方针对政治、经济、安全和亚洲区域情势交换意见。这是有史以来首次有美国候任总统与中华民国总统进行直接通话,在国际上掀起风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表示,此行为不可能改变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个中国”格局,也认为不会改变美国政府多年来奉行的一个中国政策。美国白宫亦重申“一个中国”政策,并表示此政策承诺没有发生变化。中华民国总统府强调海峡两岸关系与台美关系之间并无冲突。
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此举可能造成中美关系的全面破裂,并引起冲突,建议川普在执行全面性的外交政策时,应更有系统、更经思虑及更符合国际惯例。川普则在2016年12月11日接受专访时表示,除非美国与中国在包含贸易的议题达成协议,不然“为什么要被一中政策绑死?”
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是指于2016年1月16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十四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其与中华民国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共同构成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该届选举为中华民国第六次总统、副总统公民直选,采用普通、直接、平等、无记名、单记、相对多数投票制度。
本届选举总共有三组候选人,依号次排序分别为:中国国民党推荐的朱立伦与王如玄(简称“朱玄配”)、民主进步党推荐的蔡英文与陈建仁(简称“英仁配”)、及亲民党推荐的宋楚瑜与徐欣莹(简称“宋莹配”)。三党均推荐不具该党籍的副总统候选人。
本届选举不仅是中华民国史上第三次政党轮替,同时蔡英文也成为台湾史上首位女性最高统治者,中华民国首位女性、未婚、客家裔的总统,东亚史上继韩国总统朴槿惠以来的第二位女性民选总统。当选人蔡英文、陈建仁于同年5月20日宣誓就任。
新南向政策(英语:New Southbound Policy)为中华民国民主进步党主席蔡英文参选2016年总统大选时主要的政策之一。 因应亚细安国家逐渐崛起 ,以及台湾众多来自东南亚姐妹及其具有文化背景的第二代母语,学历等等政策改善,以及对东南亚小英姐妹会之承诺等因素,积极扩大与东南亚之各国联系。
该政策对象国家包括印尼、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东南亚和大洋洲诸国。
政府目前于官方已成立实体单位“总统府新南向政策办公室”与资讯公开网站“新南向政策专网”,并积极创立各种教育制度,吸引东南亚学生来台就学,以创造未来双边人脉建立与人才流动。另外台湾经济研究院院长林建甫、台经院景气预测中心主任孙明德建议蔡英文政府推动“新东向政策”。
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是指于2012年1月14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十三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与第八届立法委员选举共同构成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该次选举为中华民国第五次总统、副总统公民直选,采用普通、直接、平等、无记名、单记、相对多数投票制度。
该次选举共有三组候选人,依号次排序分别为:民主进步党推荐提名的蔡英文与苏嘉全(简称“英嘉配”)、中国国民党推荐提名的马英九与吴敦义(简称“马吴配”)、以及亲民党提名但以联署方式登记参选的宋楚瑜与林瑞雄(简称“宋林配”)。此次选举中,两岸关系、经济民生与候选人的个人操守成为竞选期间的主要议题。
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在2012年1月14日21时54分宣布开票结果,马吴配以6,891,139票胜出,当选中华民国第十三任总统、副总统,得票率51.6%;英嘉配获得6,093,578票次之,得票率45.6%;宋林配则以369,588票垫底,得票率2.77%。当选人于同年5月20日宣誓就职。
民主进步党(英语译名: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简称民进党、DPP)是台湾政党之一,也是继日治时代的台湾民众党之后第一个实际参政的台湾本土政党,为现时中华民国的执政党。成立于1986年,由党外运动各团体于戒严与党禁解除前整合而成。
以民主进步党为首的泛绿阵营,与以中国国民党为首的泛蓝阵营并列为台湾两大政党联盟。2000年,民主进步党首度执政,实现台湾及中华民国历史上首次政党轮替,2008年下野。2015年2月15日,蔡英文于登记参选民进党总统提名时,并且指出民进党与国民党在两岸问题上的最大不同在于“巩固国家主权”。
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后,大选胜出的蔡英文、陈建仁当选第十四任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民进党也赢得立法院行政院等选举,并首次达成同时掌握行政以及立法部门的“完全执政”地位。但首次全面执政后,出现一些政见跳票而引发争议。
一例一休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执政后所推动的劳工工作日数改革政策,主要系修正《劳动基准法》,使所有劳工每周可以有一天的例假(此例假为可劳资约定而更动,即不一定为六、日)、及一天的休息日,前者为强制休假、后者则保留弹性加班的空间,以确保劳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雇主可以在征询劳工同意后,让劳工在法定的休息日加班。至于例假日只有在必要(天灾、事变或是突发事件)时,雇主才能要求劳工加班,其中劳工在“一例”的例假日加班后,雇主依规定应予劳工择日补假。而不管是例假日,还是休息日,只要劳工有加班,雇主都需要付加班费给劳工。
《劳动基准法》(简称“劳基法”)的相关修正法案已于2016年12月6日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同时删除《劳动基准法》原有规范的7天国定假日(因此元旦翌日、青年节、教师节、光复节、蒋公诞辰、国父诞辰以及行宪纪念日改为只纪念、不放假),并且增加新进人员“劳工特别休假”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