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妃墓道碑,現存於臺灣臺南市中西區南門公園碑林。本碑原位於臺南市東區魁斗山(或稱桂子山、鬼仔山)五妃墓前,直至1935年(昭和10年)為辦理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由石暘睢先生主導,與其他臺南州44塊古碑文物一同移至南門町大南門綠園(今南門碑林),放置於第2排第5位進行展覽,目前依然留在原地。[1]

五妃墓道碑
五妃墓道碑,清乾隆11年(1746),現存於南門公園碑林內
位置 中華民國臺南市中西區
樹林街二段
座標22°59′09″N 120°12′05″E / 22.9857152°N 120.2012732°E / 22.9857152; 120.2012732南門公園碑林
規格高241公分,寬82公分,厚11公分
材料花崗岩
建成時間清朝大清帝國乾隆11年(1746)
所有者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官方名稱五妃墓道碑
類型登錄等級:一般古物
詳細登錄資料

乾隆11年(1746年),巡台滿籍御史六十七、漢籍御史范咸為闡貞表烈五妃,命臺灣府海防捕盜同知方邦基修繕「五烈墓」(現稱五妃墓),於墓前建五妃廟,並立五妃墓道碑。

外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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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妃墓道碑材質為花崗岩,高241公分,寬82公分,厚11公分。[2]形式為立碑,楷額「皇清」,題曰「五妃墓道」。[1]碑額橫寫陰刻楷體「五妃墓道」,以下碑文為直式排列。由上至下可分為3個部分:御史六十七(1744年至1747年任職)所作「弔五妃墓」之文、御史范咸(1745年至1747年任職)所作「弔五妃墓十絕句」,以及福建分巡臺灣道莊年(1743年至1747年任職)所作之跋。[2]

保存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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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2條第1、2、5款,五妃墓道碑被判定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淵源,及具有珍貴及稀有性,於2015年5月11日被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指定為一般古物(府文資處字第1040415095B號),狀況標示:有損傷,但狀況穩定。[2]

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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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妃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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弔五妃墓

東風駘蕩天氣清,載馳驄馬春巡行,刺桐花底林投畔,森然古墓何崢嶸?路旁老人為余泣:當年一線存前明,天兵既克澎湖島,維時臺海五烈皆捐生!至今壞土都無恙,誰為守護勞山精?雲封馬鬣連衰草,四圍怪石爭縱橫,時聞鬼母悲啼苦,想見仙娥笑語聲!歲歲里民寒食節,椒漿頻奠陳香羹。滿目淒涼已感嘆,更聽此語尤傷情。有明歲晚多節義,樵夫漁父甘遭烹;島嶼最後昭英烈,頑廉懦立蠻婦貞。田橫縱死五百皆壯士,吁嗟乎!五妃巾幗真堪旌!

白麓六十七居魯[1][3][4]

弔五妃墓十絕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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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已歷四十載,死節猶然為故明!荒塚有人頻下馬,真令千古氣如生。(其一)

天荒地老已無親,肯為容顏自愛身?遙望中原腸斷絕,傷心不獨是亡人!(其二)

君後將相殉社稷,虞兮未敢笑重瞳。廟廷倘使增陪祀,臣妾應教祭享同!(其三)

田妃金盌留遺穴,何似貞魂聚更奇?三百年中數忠節,五人個個是男兒!(其四)

可憐椎髻文身地,小字人傳紀載新;卻恨燕京翻泯沒,英風獨顯費宮人!(其五)

忍把童家舊誓忘(指福王),孝陵風雨怨蒼蒼!芳魂若向秦淮去,正好乘潮到故鄉。(其六)

明妃無命死胡沙,青塚荒涼起墓笳;爭比冰心明似月,隔江不用怨琵琶。(其七)

壘壘荒墳在海濱,魂銷骨冷為傷神;須知不是經溝瀆,絕勝要離塚畔人!(其八)

又逢上巳北邙來,宿草新澆酒一杯(又三月三日率僚屬致祭);自古宮人斜畔土,清明可有紙錢灰!(其九)

十姨廟已傳訛久,參昂還應貢水濱;今日官寮為表墓,五妃直可比三仁。(其十)

浣浦范二十二咸[3]

志載前明寧靖王姬妾曰袁氏、王氏、秀姑、梅姐、何姐,大兵之克澎湖也,語寧靖曰:「王生俱生,王死俱死」。遂冠笄被服,同縊於堂。葬魁斗山,去寧靖墓三十里,時稱「五烈墓」。乾隆丙寅,巡使六、范二公軺車過墓下,目擊荒頹,命方司馬繕葺其塋廟,並弔以詩,蓋闡貞表幽烈,為海外之頑懦勸,固宣聖化者之急務也。余忝任觀察,猥與型方訓俗之末,樂得而道之。遂跋其後。

茂苑莊年[3][5]

※《臺南市南門碑林圖志》中記載:莊年碑跋,僅見於六十七「使署閒情」;原碑跋文不可讀者二十一字,據以補錄。經勘校「南碑」錄文與原碑出入七字。(史三張嘉珍校錄)。[1]

※碑文無標點符號,為閱讀方便增加。碑文內容以《臺南市南門碑林圖志》為主,因墓道碑文字於可見之參考書目中皆有些微出入,對照臺灣大學圖書館拓本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後,以南碑版最為準確。然以拓本觀之,「刺」應做「剌」,「線」應做「綫」,「草」應做「艸」,「歲歲」應做「歲々」,「縱」應做「從」,「斷」應做「斷」,「個個」應做「個々」,「蒼蒼」應做「蒼々」,「壘壘」應做「壘々」,「貢」應做「問」,「今」應做「此」,「塋廟」之間應尚有一字。

立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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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3年(1684年)清朝於原明鄭版圖建政,設有臺灣府與三縣(臺灣諸羅鳳山),歸福建省管轄。然因處帝國邊陲,行政控制力薄弱,政令難達,禮教不興,相較於受儒家禮教束縛的中國原鄉,在臺婦女有較寬廣的生活空間,[6]據《臺灣縣志》記載:「台灣婦人艷妝出行,其夫不以為怪,父母兄弟亦恬然安之」;到寺廟燒香祭拜,則是「招群呼伴,結隊而行,遊人遍於寺中,邂逅亦不相避」。[7]

看在受儒家教育的官員眼中,這些都是急需改變的狀況。巡視臺灣監察御史六十七,曾對婦女的種種弊風發表「通飭慎婚姻重廉恥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對持正守志的婦女,率加旌表。[4] 為五妃立墓、廟、五妃墓道碑之意,在於彰顯五妃貞烈行為,加以精神褒揚,並鼓勵效仿,以禮教規範婦女。 同時五妃墓道碑由滿人御史六十七立碑,漢人御史范咸作詩,臺灣道莊年題跋,展現中央及地方官員認可地方信仰,同時對南明遺老釋放善意,增加與地方仕紳互動,達到安撫地方對不同政權統治的反抗意識,提升仕紳階級與清朝統治階層交流的契機。

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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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妃墓道碑的拓本高241公分,寬82公分,黑白色。[2]1990年7月至1999年6月,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今國家圖書館)委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何培夫教授執行「採拓整理臺灣地區現存碑碣計劃」,採拓1981年以前的碑碣,用以充實臺灣史料的典藏,相關成果彙編成《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其中便有五妃墓道碑之拓本。2003年4月國家圖書館將《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全部文字與圖片數位化,並建構臺灣記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的碑碣拓片單元。

目前,國家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及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各收藏有五妃墓道碑拓本一件。[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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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黃典權、游醒民主編. 《臺南市南門碑林圖志》. 臺南: 臺南市政府. 1980: 8–9 [2021-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5). 
  2. ^ 2.0 2.1 2.2 2.3 五妃墓道碑.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2021年11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10月28日). 
  3. ^ 3.0 3.1 3.2 連景初. 〈五妃墓〉. 《臺南文化》. 1953, 3 (2): 24-28 [2021-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5). 
  4. ^ 4.0 4.1 六十七. 《使署閒情》卷三. [2021年11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11月19日). 
  5. ^ 何培夫. 《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台北: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1999. 
  6. ^ 卓意雯. 《清代台灣婦女的生活》. 台北: 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 1993: 138. 
  7. ^ 王禮主修,陳文達編纂. 《台灣縣志》. [2021年11月17日]. 
  8. ^ 何培夫. 〈台灣碑碣史料之採拓與整理〉. 《臺灣圖書館管理季刊》. 2005, 1 (3):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