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遵(3世紀—280年代),思祖何曾庶長子,何劭兄(故出生不遲於236年)。

何遵年輕時能幹,泰始年間起家散騎黃門郎、給事、散騎常侍。泰始年間,尚書令史「恂」(姓失載)等因是故少府鮑融故吏,去其喪所服喪,何遵與廷尉何楨認為不合禮法,上書駁斥。而侍中太尉荀顗尚書吳奮等則認為應服喪。

何遵後歷任侍中,咸寧年間累轉大鴻臚。奏觀陽伯華表世子華廙已因收受鬲令袁毅賄賂而獲罪免為庶人,不應襲爵,應由華廙的兒子即華表世孫華混襲封。有司認為華廙雖有罪但仍能襲爵,武帝也下詔認同。有司奏免何遵官,詔何遵出錢贖罪。咸寧初年,有司奏何劭、何遵等受袁毅賄賂財貨,雖被赦免,但此類事應該禁止。事下廷尉。晉武帝下詔稱何家與袁毅有累世之交,何遵等所取的少,置而不問。

何曾曾為晉武帝侍宴,退下後就告知何遵:自己在宴會上不曾聞武帝經國遠圖,只聽他說平生常事,這不是為子孫謀劃的,本人可以善終,後嗣要完了!這是子孫之憂;自己的兒子何遵等尚可善終,而自己的孫子們必然遭遇亂世身亡。

何遵性情奢侈,役使御府工匠作禁物,又賣行器(國君出行時所用的行裝器物),被司隸校尉劉毅彈劾,免官。太康初年,起為魏郡太守,遷太僕卿,又免官,卒於家。

四子:何嵩何綏何機何羨

注釋及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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