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即幕客幕賓幕友,指中國古代各級官員所聘請的私人行政助理。幕客在更古之時即參謀記室[1]由於科舉主以四書五經與八股文取士,中舉為官者容易缺乏行政實務上所需的財務會計與法律知識,往往需要聘請精於此道的人才協助處理政務,私人幕僚之需求隨應運而生。師爺之文化始於明朝,興盛於清朝清末新政後逐漸沒落。

師爺並非官定的正式職務,因此並無制式的教育體系,其職業之傳承常藉由父子、家族方式教授傳承,世代傳承下一些特定地區也因此成為幕客僚臣的主要產地,如紹興籍人士就因熟悉刑名律法而廣為明清官員聘用,紹興師爺也幾乎成為師爺的同義詞。

香港現代在律師事務所中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但沒有律師牌照服務人員,也俗稱為師爺,正名為法律行政員(Legal Executive)。法庭中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的公務員或書記官,也俗稱為刑名師爺。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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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張耳為客,李斯曾做呂不韋舍人都算是幕友的原始稱呼。[2]幕賓語出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雅量》:「郗生可謂入幕賓也」。韓振稱:「掌守令司道督撫之事,以代十七省出治者,幕友也。」[3]

幕友的職責主要有刑名(掌管律法,協助斷案)、錢穀(掌管稅務)、帳房(掌管財務,執掌易與錢穀重疊)、書啟、教讀、徵比、閱卷、硃墨、掛號(上述多為秘書性質)等種類,其中又以前兩者最重要,合稱<刑錢>[4]收入亦最厚,汪輝祖說:「幕客佐吏全在明習《律例》」,「幕客之用律,猶秀才之用四子書也」。據瞿同祖說1790年「州縣的『刑名』幕友年收為二百六十兩,『錢穀』幕友為二百二十兩。」

清代從總督巡撫知府縣令,皆聘有幕賓,清代的幕友多來自紹興府八縣,所以又稱紹興師爺,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地域性「師爺幫」。紹興籍師爺龔萼在《雪鴻軒尺牘》中說:「吾鄉之業於斯者不啻萬家。」宋朝以後更形成「吏強官弱,浸以成風」。[5]孝宗時宰相呂頤浩說:「緣官不知法,致吏得以欺。」陳天錫說,師爺對於主官,猶如「饑渴之於食飲,寒暑之於裘葛,而不可離矣」。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中認為這些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

雍正時,鄔思道田文鏡的幕賓。趙翼包世臣李善蘭汪世鐸華衡芳林則徐左宗棠等人都曾做過幕賓。《浮生六記》的作者沈復即出生於師爺世家,其父在師爺職涯中貧病死去,沈復承父業,拜師學做師爺。游幕一生,因正直不貪,終身貧困,「春寒徹骨,沽酒禦寒,囊為之罄。」[6]愛妻芸娘去世,竟無錢裝殮。曾國藩幕府人員多達八九十人,李鴻章是其中的一員。幕賓在清代地方政府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官之考成倚之,民之身家屬之」。[7]

由於中國科舉的局限性,官員大多僅通曉文學經學,並不夠瞭解法律與實際繁雜不堪的地方政治與庶務。[8]所以大多數的地方官員都需要幕友來輔佐。陳天錫說,師爺對於主官,猶如「饑渴之於食飲,寒暑之於裘葛,而不可離矣」。清代劣幕堪稱最多,形成難以控制的社會勢力。[9]乾隆年間按察使沈作朋甚至與幕友徐掌絲暗通聲氣,作奸犯科。汪輝祖談到乾隆末年,「以守正為迂闊矣,江河日下,砥柱為難,甚至苞苴關說,狼狽黨援,端方之操,十無二三」。嘉慶道光時期,出現了幕友劣幕化的趨勢。咸豐年間,旗員出身的陝甘總督樂斌不曉公事,委託給幕友彭沛霖,結果彭沛霖因此四處招搖撞騙。[10]清代有「官一幕二衙門三」的說法,民間稱劣幕「一代做官,三代打磚」。幕友仍能參加科舉考試,如汪輝祖幾十年後終於考中進士。紹興范家相(乾隆十九年(1754年)甲戌科二甲12名)早年做幕友,後來考中進士。

幕賓雖居幕府,唯非官非吏,無品無位,沒有公家薪水,但有私人饋贈束脩,高達兩百兩以上,[11]州縣官所入廉俸,年不過數十兩,實不敷延請幕友。[12]故有「炭敬」、「冰敬」之類的灰色收入,周詢《蜀海叢談》記載,清末四川省總督兩司及鹽茶道衙門的幕友,各府廳州縣官員,「三節」皆例鎮節敬。「大席」每席每郡邑多者二十兩,督署且略厚;各「小席」,多者十兩,少亦四兩。《清稗類鈔》記載:在湖南省作幕的「紹興師爺」任麟,其弟子「月必以所得館穀分潤於師」,是為「幕例」。汪輝祖是清代名幕,其薪金之豐厚,可列當時全國幕友薪金之前茅。汪輝祖表示:「吾輩從事於幕者,類皆章句之儒,為童子師,歲修不過數十金;幕修所人或數倍焉,或十數倍矣。」[13]又說:「處幕館者,章身不能無具,隨從不能無人,加以慶弔往還,親朋假乞,無一可省,歲修百金,到家亦不坦六、七十金。人口之家、僅是敷衍,萬一久無就緒。勢且借貸無門。」。章學誠在《與執政論時務書》中說:「州縣有千金之通融,則胥吏得乘而牟萬金之利;督撫有萬金之通融,州縣得乘而牟十萬之利。」曾國藩講過,「俸入悉以養士」。

幕賓常與胥吏混稱,但幕賓地位實則遠高於胥吏。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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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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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珂清稗類鈔》第 1 卷
  2. ^ 鄭天挺《清代的幕府》
  3. ^ 清經世文編》卷二十五《幕友論》
  4. ^ 李漁叔《魚千里齋隨筆》提到: 「各省掌刑名、錢穀,以藩、臬兩司幕為最重,為之者多積年老吏,年輩較高,令長顯仕履任,必就求其推介幕友相助。論薦時,視地方政事繁簡,而定其人。大縣則派老於吏事者往,偏州小邑,不過以三、四等人才充之,皆其徒黨也。別訛報銷,上呈大府核奪,如出彼革之手,縱有掛漏,必為曲意彌縫;使另易其人,則索疲求垢,事事駁桔矣。其根株固結如此。」
  5. ^ 宋史》卷三百六十五《蔡居厚傳》
  6. ^ 浮生六記·坎坷記愁》:「夜至江陰江口,春寒徹骨,沽酒禦寒,囊為之罄。」
  7. ^ 汪輝祖:《佐治藥言》
  8. ^ 胡林翼致友人信:「幼年精力,半耗於八股及時俗應酬,是以學識太小,本領太低,力不如志,以為可惜」,許同莘評價道:「才如(胡)文忠,而猶為此語」,更何況其他人呢(《公牘學史》)。
  9. ^ 何桂芳在《請查禁謀薦幕友片》中說:「各省州縣到任,院司幕友必薦其門生故舊,代辦刑名錢穀,該州縣不問其人例案精熟與否,情願厚出束脩,延請入幕,只因上下通氣,申文免駁詰。」
  10. ^ 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
  11. ^ 陶正清《吏治因地制宜三事疏》說「凡州縣之費,莫費於延請幕賓,若浙江諸劇邑,非七八人不足分辦,而就中所優倚重者,非二三百金不能延至。統而計之,已至千金之外。」
  12. ^ 清史列傳·姚文田》記載「州縣官 ……所入廉俸,即盡支領,亦不敷延請幕友。」
  13. ^ 汪輝祖:《佐治藥言》,「自處宜潔」條。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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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林煌:《曾國藩幕府(全期)成員之量化分析》,《思與言》,33.4(1995年12月),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