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愛情,或作「墜入愛河」等,是強烈的依附和愛的感覺的發展,通常是對另一個人。
這個過程有時就像跌倒的身體行為一樣,是突然的、無法控制的,讓愛人處於一種脆弱的狀態,類似於「生病」或「落入陷阱」。[1]
一般定義
編輯馬克思說的形而下的愛情是僅建立在物質和情感上的愛情。弗洛姆《愛的藝術》說的是泛愛,就是廣義上的愛。曹菁《愛情信仰論》說的是愛情情感加上愛情關係(產生於情感又超越情感的愛情關係)。根據卡爾·榮格的原型理論,男人的潛意識中有且僅有一個女性性格——阿尼瑪,她同時也是男人心目中女人的形象。當男人對女人有一見鍾情的感覺時,他可能是將他心目中阿尼瑪的形象投射在這個女人身上。而女人潛意識中可有多個男性性格——阿尼瑪斯。此外,愛情關係也存在於同性或多個人之間,而不僅限於一男一女之間。
在文學作品中,以及心理學家、哲學家、生物化學家和其他職業的專家的著作中,我們都可以找到關於愛情定義的爭論。愛情是相對的,但是被普遍認同的是,愛情是在人際關係中對某個人產生的一種特殊而極為重要的感情。
在浪漫愛情的初始階段,人們往往更重視情緒,尤其是愛、親密、同情、讚賞和親和等,而不是身體上的親密。
在一種愛情關係已建立之後,可以通過一種盛大的儀式如婚姻來完成對親密關係的確認和釋放。這是一種精神上的,然而後果自負的關係。
在一些文化中,基於安排和習俗的包辦婚姻和訂婚可能會和愛情發生衝突。然而,包辦婚姻中的伴侶間同樣可能存在著強烈的愛情。
科學模型
編輯生理學上,愛是有性繁殖動物的意欲表現,就如飢渴。心理學上愛是社交與文化的表現。其兩者皆有可能是正確的,愛肯定是受到荷爾蒙(如催產素)與外激素影響而產生的表現,但同時人們對愛的想法與行為亦受到其對愛的信念影響。
吸引與依附
編輯2006年2月,該期的國家地理雜誌的封面文章《愛:化學反應》討論了愛與化學反應的關係。其作者史雷特解釋了部份關於此領域的研究,部份重點為:
- 化學觸發反應可以表示為熱烈的愛,長期的依附的愛則要雙方互相參與而非只是單人參與。
- 沉醉在愛河時的血清素效應(serotonin effects)擁有與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症相似的化學表現(這解釋了為何沉醉在愛河的人通常在思考中把其他人的存在淡化)。因此亦有人主張若患有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症的精神病人服食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或其他抗抑鬱藥,其墮入愛河的能力會被阻礙。舉例:
“ | 我知道一對夫婦在離婚邊緣,那位妻子在服食抗抑鬱劑。但當其停止服食後,其能再次享受性高潮,感到其對丈夫的性魅力得到更新,而其夫婦兩人亦再次與對方相愛。 | ” |
——海倫·費舍爾[3] |
- 當剛開始時期的熱愛消失後,便會轉為長期依附的愛,這是因為催產素等化學物的影響。按摩與做愛可以幫助觸發催產素的作用。
理論
編輯友愛與熱愛
編輯傳統心理學的觀點認為愛情是由友愛與熱愛組成。熱愛是強烈的渴望,通常陪隨著生理激起(呼吸急促、心跳加速,如墮入愛河)。友愛是由緊密的行為而引起的愛慕與感覺,但不陪隨著生理激起(如君子之交)。
愛情三因論
編輯1986年,心理學家史登堡在《心理學評論》[4]裡發表了其著名的「愛情三因論」(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對愛情作出幾何學的假設。根據愛情三因論,愛情可由三部份組成:
- 「親密」(Intimacy)——包括了緊密感、聯絡感與約束感。
- 「激情」(Passion)——包括了驅使人戀愛、互相吸引與進行性行為的動力。
- 「承諾」(Commitment)——包括了短期的愛戀與長期的愛的維繫。
對其他人的愛的程度主要是看這些組成部件的絕對強度;而對別人的愛的種類則是看這些組成部件的相對強度。這三個組成部件可當為三角形,互相影響,使得愛出現很多不同類別。三角形的大小代愛的程度,越大代表越愛對方。而三角形的形狀則代表愛的種類,普遍分為「激情階段」(三角形傾向右方)、「親密階段」(正常三角形)、「承諾階段」(三角形傾向左方)。這三個元素可以構出七種不同的愛的組合[4]:
親密 | 激情 | 承諾 | |
友誼之愛 | o | ||
迷戀 | o | ||
空洞之愛 | o | ||
浪漫之愛 | o | o | |
知己之愛 | o | o | |
愚昧之愛 | o | o | |
圓熟之愛 | o | o | o |
此表格來源於Psychological Review Vol. 93, No.2, 123 Table 2[4]。原文中有nonlove(沒有愛情) 親密、激情、承諾皆無,在此表中省略。
風格
編輯蘇珊與克萊德根據李約翰的理論開發了愛的態度指標,將男女之間的愛情關係分為六個基本類別:
- 情慾之愛——基於對方的外表而產生的熱愛。
- 遊戲之愛——愛就如遊戲,充滿樂趣,通常不重視承諾而著重征服對方。
- 友誼之愛——緩慢發展的重情義的愛,基於雙方互相尊重與友善。
- 現實之愛——傾向選取可以幫助自己的朋友,使雙方皆可由此得益。
- 依附之愛——重情緒的愛,不穩定,是由浪漫之愛衰退而成,充滿妒忌與爭執。
- 利他之愛——完全無私的愛,可不惜傷害自己或捨棄任何東西。重視神交。現代多半喜歡稱呼這種愛為「真愛」。
兩位漢迪斯認為異性戀男人會漸漸趨向遊戲之愛與依附之愛,反之異性戀女人則會漸漸趨向友誼之愛與現實之愛。兩者之間的關係若是具有相類的愛可維持得更為長久。
階段
編輯海倫·費雪提議愛情有三種主要的狀態:情慾、吸引、依附。愛通常會由情慾狀態開始,主要著重激情而忽略其他元素。此階段最基本的推動力是基本性本能、如外表、氣味與其他相似的因素是選取夥伴的主要因素。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其他元素可能會增多而激情則減少,但這卻是每個人皆不同。在吸引階段,人們會將注意力集中在其對對方的影響上,而此時忠誠最為重要。
與此相似,當一個人長時間被愛,其將會與其夥伴發展出依附的關係。一段時間後,激情消失,愛會由熱愛轉向友愛,或由浪漫之愛轉向好感。
文化
編輯神話與神學觀點
編輯很多文化將愛情神格化,通常以男與女的形態顯現,這裡列出不同神話裡的愛神:
- 安妮(Áine)——愛爾蘭神話裡象徵生育與激情之女神
- 阿莫爾(Amor)或丘比特(Cupid)——羅馬神話裡象徵激情之神。
- 安格斯(Aonghus)或Aengus— 愛爾蘭神話裡象徵美麗、年輕與肉慾之愛的神
- 愛芙羅黛蒂(Aphrodite)——希臘神話裡象徵美麗與激情的女神
- 阿斯塔特(Astarte)——迦南神話裡象徵愛的女神
- 厄洛斯(Eros)——希臘神話裡象徵激情之神
- 弗雷婭(Freya)——挪威神話裡愛與春天女神
- 伊南娜(Inanna)——蘇美神話裡象徵愛與戰爭的女神
- 伊絲塔(Ishtar)——巴比倫神話裡象徵愛與戰爭的女神
- 伽摩(Kama)——印度教神話裡的象徵肉慾的神。
- 拉提(Rati)——印度教神話裡象徵激情的女神
- 維納斯(Venus)——羅馬神話裡象徵美麗與激情的女神
- 花神(Xochipilli)——阿茲提克神話裡的神
- 安忒亞(Antheia)——克里特神話裡象徵愛、花朵、園林與沼澤的神。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Pines, Ayala Malach. Falling in Love. 2000-10-27. ISBN 9780203902608. doi:10.4324/9780203902608.
- ^ Desmond Morris, The Naked Ape Trilogy p. 387
- ^ True Lov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L. Slater, in 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 2006 Retrieved 22 May 2009
- ^ 4.0 4.1 4.2 "Psychological Review" Vol. 93, No.2, 119-135 - Robert J. Sternberg, A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 (PDF). [2016-07-1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1-12).
擴展閱讀
編輯- Robert J Sternberg and Karen Sternberg, editors. The New Psychology of Love.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 Denis de Rougemont, Love in the Western World. Pantheon Books, 1956.
- Eric Fromm, The Art of Loving (1956)
- Francesco Alberoni, Falling in Love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83)
- Roland Barthes, A Lover's Discourse (1990)
- 戀愛腦自救指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