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莒島燈塔
東莒島燈塔,又稱東犬燈塔或東莒燈塔,是位於中華民國福建省連江縣東莒島東犬山的花崗石造燈塔。其位處閩江口外馬祖列島南方,與位處馬祖列島北方的東湧燈塔同為進出福州馬尾的主要航標。現已指定為中華民國國定古蹟,是目前臺閩地區古蹟中離臺灣本島最遠的國定古蹟。[1]
位置 | 中華民國福建省連江縣東莒島 |
---|---|
座標 | 25°58′02″N 119°59′08″E / 25.96722°N 119.98556°E |
初建年份 | 大清同治11年(1872年) |
啟用年份 | 大清同治11年(1872年) |
構造 | 圓形石造,塔身趨於直筒狀 |
塔高 | 19.5公尺(64英尺) |
焦距 | 78.3公尺(257英尺) |
目前燈器 | 二等旋轉透鏡石油燈 |
光度 | 2萬9千燭光 |
光程 | 16.7浬 |
燈號頻率 | 白聯閃光(1+2),每20秒閃白光3次 |
英國水文局編號 | P3634 |
NGA編號 | 112-19132 |
ARLHS編號 | TAI032 |
管理機構 | 中華民國交通部航港局 |
[編輯維基數據] |
東犬燈塔 | |
---|---|
東莒島燈塔、東莒燈塔 | |
位置 | 中華民國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福正村56之1號 |
建成時間 | 大清同治11年(1872年) |
公眾參觀 | 開放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開放遊客參觀 每逢星期一內部整理不開放 參觀費用:免費 |
官方名稱 | 東犬燈塔 |
類型 | 登錄等級:國定古蹟 登錄種類:燈塔 |
詳細登錄資料 |
歷史
編輯東犬即光緒時東莒島的舊稱,由於東犬島正當航道關隘,加以山勢高聳,是以兼具設燈塔的環境與必要性。清朝道光二十二年(西元1842年),清廷鴉片戰爭戰敗,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開放五口通商後,東南沿海商港洋船匯集,但因為沿海港澳曲折,礁石密佈,亟需新式的助航設施,以便於辨別福州方位[2][1]。
其後根據咸豐八年(1858年)英法聯軍戰敗之後的「天津條約」與「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中有關於助航設施建設的規定,更確定了東南沿岸日後建設新式的助航設施。然而當時由於太平天國未平,捻亂又起,且外患頻仍,因而延至同治二年(1863年)羅伯特·赫德受命成為海關總稅務司後,方於同治八年(1869年)至九年(1870年)間開始了首批新式燈塔的建造。
同治十年(1871年)至十一年(1872年)在臺灣海峽與東南沿海繼續興建第二批的新式燈塔,而東犬燈塔即為此時期的產物[1]。同治11年(1872年)開始興建,同年6月7日點燈(1872年7月12日)。東莒島燈塔於1988年(民國77年)被內政部評定為台閩地區第二級古蹟[2]。
燈塔結構
編輯東莒島燈塔由英國伯明罕強斯兄弟燈塔工程建造有限公司(Chance Brothers and Co. Limited, LighthouseEngineerstructors, Birmingham)興建,耗時三年完成,為早期的石造洋式燈塔,樓高四層,由塔身、塔燈、塔頂三部份組成。
塔身為圓形石造,牆厚99公分,座身向上微縮[3],塔頂與塔身的比例約為2比3,塔身趨於直筒狀,入口為中國拱式門卷,牆身開設方形窗,塔頂與塔身間的修護平台,以挑簷石層層挑出,再用石灰漿抹出裝飾性的線腳。原有的基地呈長方形,長約184公尺,寬約61.5公尺,總面積約11,316平方公平方公尺。
1978年中華民國國防部因戰備需要,拆除西南角圍牆約50公尺。連接燈塔與辦公室的草地上,築有一道長達30公尺的白色防風矮牆,是因為東犬燈塔位處高地,風勢強勁,為了避免守燈人手上的煤油燈被風吹襲,才特地築起[2]。由塔頂風標至地面高度為19.5公尺。塔身內部樓高為三層,高10.66公尺。在臺閩地區現存的洋式燈塔中,是第一座以花崗石材建造的燈塔[4]。原本內部的燈器採用二燈蕊多孔油燈,後來改為白熱石油氣燈,同樣為英國伯明罕強斯兄弟燈塔公司的製品[3]。燈塔光源經過蚌型水晶透鏡折射後,光程可遠達16.7浬(約31公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