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日本/存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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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櫻花是不是國花?
看見有關的改動來來回回很多次了,有參考資料確認嘛?KevinNowhere 06:21 2006年9月12日 (UTC)
- ja:サクラ:また、日本において最も馴染み深い花であることから、一般的に国花の一つとされ(法的に定められたものではない)。
- 也就是說雖然櫻花沒有任何法律地位(也沒有有關「國花」的相關法律),但一般人都認同櫻花為國花吧。另外,由於菊花為皇室的紋章,所以也被視為日本的代表。 --Lorenzarius 06:32 2006年9月12日 (UTC)
日本的軍費真的很高麼?
請問,日本的軍費真的很高麼?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其國防開支占GDP的1%.不要光以絕對數字看問題."一個是軍費居高不下",這個講法沒有可比性.如果一個國家窮兵黷武,那其必定想方設法增加國防開支.因此日本的相對較低的國防開支根本反映不出其軍國主義的立場,更別談什麼證據了.----哦,那按這種理論,中國作為世界人口第一,面積第三的國家,軍費卻比只有中國一個省大一點的,人口只有十分之一的日本少就真的是太奇怪了 (Kevinnowhere增註:留言者為133.5.134.113,於01:18 2006年11月28日)
- 條目已經沒有你所說的那一句。KevinNowhere 02:10 2006年11月29日 (UTC)
90年代日本軍事費用的確一年超過五百億美元,以金額而言確實在各國中名列前茅,但日本人口多(90年代有一億兩千五百萬人,超過任何歐洲國家)經濟規模大,所以日本每年軍事費用佔國內生產毛額比例看起來小,不到百分之五,但以金額來看還是很高140.127.179.155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0:08 (UTC)
領土糾紛
「日本跟中國、韓國、臺灣、俄羅斯等國家都有領土爭議。」這句話似乎有些不妥. -- 157.142.237.155 14:15 2007年4月23日 (UTC)
- 如何不妥? KevinNowhere 2007年4月24日 (二) 20:32 (UTC)
- 台灣國? 157.142.237.73 2007年4月25日 (三) 14:03 (UTC)
- 因為這個事情,那一段,還有其他句子都給來來回回改過多次了. 而且中文維基不是中國維基,沒有甚麼妥不妥. KevinNowhere 2007年4月26日 (四) 05:27 (UTC)
- 那麼請你解釋下,這麼寫是如何體現wiki的中立原則的. Oldhorsecc 2007年4月26日 (四) 12:58 (UTC)
- 寫的不是我,我沒有資格解釋. WIKI任何人都可以修改, 你試改一下再來說一下你的修改如何體現中立原則. KevinNowhere 2007年4月27日 (五) 02:53 (UTC)
- 那麼請你解釋下,這麼寫是如何體現wiki的中立原則的. Oldhorsecc 2007年4月26日 (四) 12:58 (UTC)
- 因為這個事情,那一段,還有其他句子都給來來回回改過多次了. 而且中文維基不是中國維基,沒有甚麼妥不妥. KevinNowhere 2007年4月26日 (四) 05:27 (UTC)
- 台灣國? 157.142.237.73 2007年4月25日 (三) 14:03 (UTC)
- 在這個問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代表的是一個國家,都認為釣魚島是中國台灣省的一部分,不能因為民進黨執政就混淆視聽,民進黨有本事就去改中華民國憲法,改完了憲法,再說釣魚島是台灣共和國的一部分,他們若是改不了,只是口頭上喊爽而已,則改變不了任何事情。所以釣魚島是哪個國家的領土並沒有問題,就是中國台灣省的領土,沒有台灣國,沒有爭議。—Canis lupus arctos 2007年5月24日 (四) 02:04 (UTC)
支持!
- 這樣寫吧:「日本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韓國、中華民國(臺灣)、俄羅斯等國家地區都有領土爭議。」大家認為如何?—聰(留言) 2007年8月5日 (日) 07:37 (UTC)
國際通行說法從來都是說"國家或地區",以目前形勢看來,台灣的主權爭議應該還會持續很久一段時間吧.個人覺得以"地區"稱之比較符合維基的中立原則.9r (留言) 2010年1月18日 (一) 16:16 (UTC)
- 台灣明明是由主權的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事實上也不是,都是台灣人來管台灣的,大陸人口口聲聲說台灣是中國的,但是根本在台灣最危急的時候不來管台灣,等到台灣民主化了以後,中共又來騷擾台灣主權,真是無恥之極)黑塔利亞吧吧主 (留言) 2010年10月22日 (五) 15:11 (UTC)
- 中華民國朋友 請尊重我們 我們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叫中共(User talk:初音丿未來) 2012年6月3日 14:08(UTC)
中國軍費不能按照CIA標準計算
布殊謀操控伊朗匯率顛覆政權 2007年5月24日
【明報專訊】正當波斯灣地區局勢再趨緊張之際,美國廣播公司獨家披露,總統布殊早前秘密批准中情局採取行動,動搖伊朗政權,包括進行政治打擊宣傳、發放假消息,甚至操控伊朗貨幣匯率和伊朗對外貿易等。
授權中情局進行
報道引述美國情報機關現任及前任官員稱,布殊簽署了一份「非致命總統指令」,授權中情局啟動計劃。消息指中情局在過去一年定出這項計劃,並得到白宮和情報機關支持。計劃號稱的目標,是要逼使伊朗停止核計劃及中止援助伊拉克的武裝分子。總統指令通常會被保密,但須向參眾兩院的情報委員會和國會領袖匯報。所謂「非致命總統指令」,是指中情局官員採取的行動,不可使用致命手段。其他「非致命總統指令」包括針對蓋達、恐怖主義和核不擴散的任務。
通過以上事實我可以告訴編輯者一個事情,那就是CIA是可以撒謊的,只要總統的一紙密令就可以,在中國軍費的問題上,美國有他的戰略考慮在裡面,不能採納。因為中日雙方的物價水平整整差了至少6倍以上,由於中國軍方的物價水平遠遠落後於中國民間市場物價的水平,而中國民間市場物價水平又和日本有至少5倍的差距。中日雙方的物價水平差太多,用純數字比也不科學。
中國的經濟實力,中國軍隊的現狀,還是中國軍人的待遇,都遠遠落後於日本,根據中國的官方數據,2007年的中國軍費開支預算是450億美元,而2006年的軍費預算是350億美元,實際花銷300億美元,沒有超過日本該年實際花銷的440億美元,而除了一個國家的軍費開支以外,還有一個人均軍費支出的問題。所以CIA的公文在這個方面既沒有權威性,也沒有可信性,不能採納。
總而言之,本文還是不要出現中日軍事開支對比的一段比較妥善。
請參見:BBC報告:美國高估中國軍費開支
人民日報:公正解讀中國軍費開支 —Canis lupus arctos 2007年5月24日 (四) 02:17 (UTC)
- 你這根本就是雙重標準。要知道中國是個信息公開化程度極差的國家,2003的SARS就是教訓。他沒有什麼不能說謊的。凡是有利於自己的,或者說中國軍費低的,那就是正確的;凡是不利於自己的,說中國軍費高的,那就是錯誤的。不過即使是中國臺面上的數字,中國的軍費也是逐年大幅上漲的。還有,如果你覺得CIA說的話不能信的話,那麼中共的喉舌媒體更是世界謊話大全。最後,請你給出明報這篇報道的出處,因為我用google香港搜索找不到你所說的網頁。另外,維基不允許原創研究,不是讓你在這里比中國和日本高低的。如果你認為CIA說的是錯誤的,也請你給出中國官方的數字,一樣可以寫在條目里,以達到闡明不同觀點的目的。—出木杉〒 2007年5月24日 (四) 02:30 (UTC)
- 所以既然沒有確切的說法,或者說所有的說法都具有強烈的爭議,就應該把這一段刪除,而不是把所有的垃圾信息都陳列出來。
還有你為什麼會找不到那個網頁?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524/taa3.htm
還有,中國軍人生活水平是什麼樣?待遇是什麼樣?你若來過中國你就會知道,根本不需要撒謊。中國軍隊武器的平均水平是什麼樣,跟其他軍事強國的武器相比,相差幾十年?你若來過中國,你就會知道,這根本不需要撒謊!——我敢保證現在中國的空軍和海軍都趕不上日本的強大。
關於日本軍事支出一段,我改成現在這個樣子了。 —Canis lupus arctos 2007年5月24日 (四) 02:33 (UTC)
關于軍費(國防預算),不僅日本(或中國),世界各國的算出方式都不一樣(CIA的方式也是,NATO的方式也是),所以比較數字簡直不簡單。
這不是CIA會不會撒謊的問題,問題在於「軍費」這個概念本身。
我們不應該評價日本的軍費,暗示自己的意見(日本政府別有用心 等),應該實事求是(如 日本官方的數字怎麼樣,CIA的數字怎麼樣,NATO的數字怎麼樣)。Smith 2007年5月28日 (一) 15:50 (UTC)
外交關係部分過於複雜
跟其他部分比較起來,外交方面的描述太突出,太複雜了。 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麼改才好。 大家有沒有好主意? Smith 2007年6月26日 (二) 00:27 (UTC)
- 精簡目前的內容改寫成一段簡介文章,然後將原本的內容移動至日本外交中收錄。—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6月26日 (二) 06:37 (UTC)
- 聽從泅水大象的意見,將原來的內容移動至日本外交中。但自己寫留在「日本」的簡介文章,覺得太簡單了。望各位指正!!
- Smith 2007年6月28日 (四) 06:09 (UTC)
- 改成這樣, 看看要否繼續補充KevinNowhere 2007年6月28日 (四) 18:27 (UTC)
原文中指日文是G8、OPEC及東協成員,但後兩者明顯是錯誤,現已修正。我對日本的認識不深,請各位查核一下資料。另外想擴寫的人,交代一下日本的外交部門等資料也能充實內容。—LokiTalk 2007年12月24日 (一) 12:23 (UTC)
- 不好意思,因為發音接近加上打字有點快,是我失誤把APEC錯打成了OPEC,真是非常抱歉。非常感謝Lokionly的修正,謝謝!—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4日 (一) 12:56 (UTC)
御家人是什麼?
條目中提到「源賴朝過世後,賴朝妻子的娘家北條氏實力擴大。三代以後權利轉歸北條氏之手。承久之亂後,北條氏的合議制執權政治達於全盛。1232年(貞永元年),北條泰時制訂法典《御成敗式目》(《貞永式目》)。該法典最初僅適用於武家內部,後來適用於全國。1274年(文永十一年)與1281年(弘安四年),蒙元兩次侵日都未能成功,而戰後受貨幣經濟影響,無法恩賞抗元官兵,導致御家人的貧困與御家人制度的解體。」
請問裡面的「御家人」和「御家人制度」是什麼啊,前面也沒有提到,能否稍為解釋一下呢?Snorri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9:08 (UTC)
- 可參考ja:御家人條目,即具有徵夷大將軍家人的武士身份的人。—ニャン ワン〒 2008年1月3日 (四) 02:02 (UTC)
優良條目候選
-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 日本(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理—國家—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3日 (日) 12:38 (UTC)(作為提名人要求此條目若通過的話不要上首頁)
- (+)支持—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3日 (日) 12:38 (UTC)
- (!)意見稍微看過一下,仍然有一些部份從缺,在宗教的部份過短,應可以稍為詳盡提及。在體育方面,可提及職業體育大相撲。此外,也提及劍道、賽車、高爾夫球及賽馬,這也是日本為人熟悉的體育活動。至於註釋方面,還得要補充。不過以優良條目來說算是這樣,所以我不會投反對票。—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12月24日 (一) 01:58 (UTC)
- (:)回應注釋的部份這兩天我會再繼續補充。至於體育方面,恕我對任何體育運動都沒有興趣,更談不上了解,所以還需要找一些資料才行。—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4日 (一) 02:33 (UTC)
- (!)意見補充,都道府縣是編號是有一個排序,建議提及。—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12月24日 (一) 02:22 (UTC)
- (:)回應已加。—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4日 (一) 02:33 (UTC)
- (+)支持—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7年12月24日 (一) 06:26 (UTC)
- (+)支持,優良條目絕對足夠了,很棒的條目。→♥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12月24日 (一) 09:35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12月24日 (一) 11:41 (UTC)
- (+)支持。為甚麼不上首頁?又不是成人不宜的題材。如果怕破壞的話,展示當日進行保護便足夠了。 —沙田友 (留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12:41 (UTC)
- (+)支持,意見是請補上如相應的主條目及希望能與現有的日本條目作更緊密的連合。文化部分書寫得略為被動,建議加入日本對世界文化的影響等,簡單例子如浮世繪影響了印象派畫家、流行文化對現在的龐大影響等,希望能夠完善。—LokiTalk 2007年12月24日 (一) 13:02 (UTC)
- (:)回應感謝您的意見,我會繼續找資料並參考英文版來擴充文化的段落。—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4日 (一) 14:00 (UTC)
- (+)支持—今古庸龍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9:57 (UTC)
- (+)支持—Whhalbert 感謝各位支持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18:24 (UTC)
- (!)意見──歷史的部分比較長,建議加上小標題,以方便閱讀—Altt311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12:21 (UTC)
- (:)回應這一點我比較保留。中文版的歷史部分有8段;英文版有14段,並無分二級標題。而且我想加小標題與閱讀方便也不一定是等同的關系吧。—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6日 (三) 12:39 (UTC)
- (+)支持—補回支持票。內容方面,就我有認識的範疇來說已經算是豐富了—Altt311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16:18 (UTC)
- (+)支持—洋洋 (留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09:19 (UTC)
- ~移動完畢~
有必要使用Otheruses模板將過去的國號加入條目消歧義嗎?
條目上面使用了Otheruses模板,定向到「大日本帝國」條目,這樣做有必要嗎?如果把國家條目都加入歷史國號消歧義,那豈不大韓民國條目也要加入「朝鮮王朝」和「大韓帝國」等,英國也要加入「大不列顛與愛爾蘭聯合王國」、「大不列顛王國」、「七國時代」等歷史名稱來消歧義?
日本首都並非確定的東京
日本法律並未規定首都是東京。 在日語版本維基上,東京僅被標記為事實首都(正如同日語僅為事實通用語言)。建議中文維基也進行相應標註。--69.56.251.156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09:21 (UTC)
日本國徽(國章)
日文版網頁上的國徽(國章)尚有一個五七桐花紋,建議加入。Ywang.tw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04:49 (UTC)
那個應該是內閣總理大臣的紋吧?--Gary01 (留言) 2010年2月26日 (五) 04:17 (UTC)
- I'm Japanese. Please add 五七桐, one of ja:桐紋 variants, below 日本國旗 and 日本國徽, as the Japanese and English articles do. Sorry, I don't know how to do that on Chinese Wikipedia. 五七桐 represents the Prime Minister, the Cabinet, and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Shinkansen Fan (留言) 2010年6月9日 (三) 18:11 (UTC)
建議把國家信息欄中菊紋下的「日本國徽」之名改為「皇室紋章」。因為日本沒有法定國徽,菊紋是皇室紋章,不叫國徽,只是代行國徽用途,護照上用的還是變體。日文維基百科目前將國徽圖案的位置空缺,雖然中文維基百科不必如此極端,但至少應該像英文、韓文等許多版本那樣用「皇室紋章」之名,多數語言的徽章一詞特指國徽,而中文不行,所以更應該準確稱呼。
這裡是不是筆誤?
開頭第二段有這樣一句「但2008年日本政府負債規模達到國內生產毛額 (GDP)的180%以上」。是「生產毛額」,還是「生產總額?」副皇帝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9:30 (UTC)副皇帝留言 2010年1月31日(日) 17﹕29 (UTC)
歷史那邊從應仁之亂到織田信長
那邊從應仁之亂到織田信長之間完全空白,而且「織田信長攻下室町幕府所在地二條御所,將足利義昭流放…」,「攻下」這個詞是否有點不妥?--Gary01 (留言) 2010年2月26日 (五) 04:23 (UTC) 那一段已經有日本戰國這個條目詳細說明了。織田軍確實是攻打足利義昭並將其流放,用攻入一詞似乎並無不妥。Leeh611 (留言) 2010年7月11日 (日) 04:28 (UTC)
建議修改一句話
「世界上唯一的兩份日發行量超過1000萬份的報紙《讀賣新聞》與《朝日新聞》都是日本報紙」讀起來很彆扭,建議改為「世界上僅有的兩份日發行量超過1000萬份的報紙《讀賣新聞》與《朝日新聞》都是日本報紙」 Tochozhang (留言) 2010年2月26日 (五) 19:24 (UTC)
刪除了日本人英語能力在非英語國家排前列一段
對於亞洲國家來說,籠統地說一個國家的人英語好或不好非常不客觀。和西歐北歐這些英語非常普及的地區相比,亞洲國家一部分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可以說得非常流利,而另一部分人連生活中的基本單詞都不認得。根據British Council統計,來自中日韓的應試者平均分在非英語國家裡仍然算靠後的。
關於[地理]篇
請將[地理]篇...西南與"中國"台灣、南與菲律賓共和國隔海相望..."中國"二字移除
表揚各位維基人的實事求是精神
原來該條目誤把千島列島當作日本領土,但是千島列島在國際法上不屬於日本,並且也不在日本實際控制之下。所以維基百科能夠本著客觀角度,糾正該描述中的謬誤,把日本領土去除千島列島,充分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著實可嘉,特此表揚:)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4:29 (UTC)
優良條目重審
-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重審~(最後修訂)
日本(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理 - 國家,提名人:螺釘(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8:00 (UTC)
- 投票期:2012年11月18日 (日) 08:00 (UTC) 至 2012年11月25日 (日) 08:00 (UTC)
- (+)支持:提名人票。大量內容無來源,長的段落沒有分段(比如歷史段),文章層次結構混亂(比如經濟段落,一個產業一個產業的列出但又不全面,不概括)很多段落內容又很少,不詳盡(比如政治、外交、軍事。諸多小的段落內容也過於簡單),大型國際綜合運動會的成績沒必要在文中羅列才,與鄰國的領土糾紛應該是外交問題不應放在地理段中。--螺釘(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8:00 (UTC)
- (+)支持。同提名人。經濟、交通等重要章節沒有一處來源。--Gilgalad 2012年11月22日 (四) 18:36 (UTC)
- (+)支持,仍然缺乏來源。--MakecatTalk 2012年11月23日 (五) 12:01 (UTC)
- (+)支持,部分章節缺乏來源,結構、內容取捨上仍需加強。--Alexchris(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04:26 (UTC)
關於日本條目編輯的問題
日本條目被半保護難道正常編輯還不能保存嗎? 囧rz……--二十八星宿(留言) 2012年12月5日 (三) 06:03 (UTC)
琉球主權屬於日本?
國際法上琉球群島主權仍屬於中國
近来,日本表面上大力鼓噪着东海划界,其真实目的是琉球群岛问题,想把琉球群岛在法理上属于中国的事实淡化,让中国永远也不要想起琉球群岛属于中国。那么我们就应该把台湾事务和琉球群岛捆绑在一起解决。 古代琉球国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在百年前日本武力吞并前,事中国500年余,是事实上的父子国,用中国的年号,使用中国的汉字。
由於清廷的積弱,1875年,日軍武力占領琉球群島,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日本明治年號。雖然大清軟弱無能,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其為中國所有,沒有讓步。
1880年9月迫于日本的压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而非清廷的三分法)草签分界条约,包括宫古、石横、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属于中国。但清庭拒不签此约,这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拥有琉球北部的主权----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即不再提归还先岛群岛,也不再提条约签署一事,继续窃居着中国领土至今…… 所以,从法理上说,琉求群岛至今仍然属于中国(即中华民国)。
另外,二戰公告說日本主權只限於四島範圍之類,所以琉球主權不是日本的. 美國的問題尚且不提,現在沒人說二戰系列公文不成立吧。 而且,大部分琉球人都覺得琉球是國家吧?? 另外,以上中國指中華民國,因為公告內容是中華民國和美國,蘇聯,英國簽訂的,請有關討論不要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上,中國就是兩個中國,
保護條目
衡量User:NAKFANS在近期屢次添加宣揚各人意見的評論性內容,又不顧多名不同的用戶的修改屢次回退的狀況,我將條目暫時保護並要求有意見的用戶請先在討論頁這裡表達意見獲得初步共識後,再將條目的編輯可能解除。嚴格來說NAKFANS君已經三次將其被其他用戶刪除的敘述添加回內文中,可視為是某種程度的違反3RR,但考量中間還有別的用戶進行過編輯不是直接回退三次,所以暫時不這樣處理之,僅對條目本身進行上鎖的動作。特此說明。--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6月26日 (三) 15:50 (UTC)
優良條目重審(第二次)
-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重審~(最後修訂)
日本(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理 - 國家,提名人:展翅飛翔(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07:51 (UTC)
- 投票期:2013年8月24日 (六) 07:51 (UTC) 至 2013年8月31日 (六) 07:51 (UTC)
- (+)支持:提名人票。大量內容無來源,長的段落沒有分段(比如歷史段),文章層次結構混亂(比如經濟段落,一個產業一個產業的列出但又不全面,不概括)很多段落內容又很少,不詳盡(比如政治、外交、軍事。諸多小的段落內容也過於簡單),大型國際綜合運動會的成績沒必要在文中羅列才,與鄰國的領土糾紛應該是外交問題不應放在地理段中。--展翅飛翔(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07:51 (UTC)
- (+)支持,同意提名人意見。--白開水(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12:13 (UTC)
- (-)反對:看上去全文有適當的分段;內容有來源,而部分較少來源或內容的章節(比如政治、軍事、外交等)有主條目,可在主條目參考資料;而經濟段落中羅列的都是較重要和著名的產業,基本上完整;由於日本體育沒有其主條目,大型國際綜合運動會的成績在文中提及可讓讀者了解國家大概的體育水準;與鄰國的領土糾紛一節我認為有關地理,沒大問題,但是若說移動至外交部分的話也沒差。如果能解除保護的話可以為條目作一些微調,但總括來說仍符合優良條目的標準。-- lssrn45 | talk 2013年8月26日 (一) 04:50 (UTC)
- (~)補充:已作少量修改。-- lssrn45 | talk 2013年8月30日 (五) 12:27 (UTC)
關於Snorri增加的內容
閣下所增加的內容例如「明帝發現上當後大怒,即令邢玠將石星下獄問罪,並命駐朝明軍將領楊元捉拿沈惟敬。」與日本關係不大,予以刪減;「,《後漢書•東夷傳》記載」屬來源,無需在文中提及;戰後發展中有許多都是由中方學者提出的「自衛隊名義上並非軍隊,但實質上與軍隊並無差別。」不適宜加入,除非有其他來源;「培養」、「扶持」等字眼恐怕會造成不中立的感覺;修憲已在「政治」提及,無需重複;軍事一段「男僕」等文字用途不大可以精簡;還有謝謝你找到了「20世紀70年代,日本確立了「重視海空軍,海上殲敵」的指導思想,大力發展海上軍事力量」的來源;「出雲」號不需提及,因為在自衛隊已經有提到,而且軍事段落已經比較繁長。—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06 (UTC)
- 首先聲明,那位IP用戶不是我,什麼「明帝發現上當後大怒,即令邢玠將石星下獄問罪,並命駐朝明軍將領楊元捉拿沈惟敬。」與我無關。—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07 (UTC)
- 好的,那由於該段文字與段落無關,先予以刪除。—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10 (UTC)
- 至於其他的。
- 「自衛隊名義上並非軍隊,但實質上與軍隊並無差別。」
可以考慮刪減。已經找到前首相的證言,要求保留。 - 「培養」、「扶持」是中立詞語。除非能給出不中立的證據,否者堅決反對替換或刪除。
- 修憲已在「政治」提及,但和自衛隊的成立有強烈因果關係,必須保留。
- 「男僕」等文字用途不大。堅決反對。男僕是日本軍人出征的title,表明其屬性。十分重要,不能刪除。
- 「出雲」號不需提及,因為在自衛隊已經有提到。沒有任何方針禁止在不同的條目提到兩次相同事物。堅決要求保留。
- 軍事段落已經比較繁長。完全不覺得。日本作為東亞軍事大國,介紹其軍事實力十分重要。
以上。任何在我反對之下仍然堅持進行回退或刪除有來源內容的行為,將被提報破壞。—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13 (UTC)
- 我不反對保留修憲、出雲號,但由於內容已經重複,堅決要求予以精簡。—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17 (UTC)
- 你的要求沒有任何方針支持。堅決反對。—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21 (UTC)
- 「美國重新武裝日本,大力注資幫助日本恢復發展乃至扶持軍工產業。同時允許日本逐漸加強武裝」明顯重複。—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25 (UTC)
- 這裡是為了敘述上下文的銜接。請給出「重複內容必須刪除」的方針支持,否則你的要求是沒有理由的。—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30 (UTC)
- 我是指在三句內出現兩句相同意思的文句,結構上說不通。—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33 (UTC)
- 請具體指明是哪三句。—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36 (UTC)
- 就是我上面引用的三句。—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43 (UTC)
- 麻煩用{{squote}}框出,否則不確定你指的是哪三句。—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45 (UTC)
- 就是我上面引用的三句。—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43 (UTC)
- 請具體指明是哪三句。—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36 (UTC)
- 我是指在三句內出現兩句相同意思的文句,結構上說不通。—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33 (UTC)
- 這裡是為了敘述上下文的銜接。請給出「重複內容必須刪除」的方針支持,否則你的要求是沒有理由的。—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30 (UTC)
- 「美國重新武裝日本,大力注資幫助日本恢復發展乃至扶持軍工產業。同時允許日本逐漸加強武裝」明顯重複。—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25 (UTC)
- 你的要求沒有任何方針支持。堅決反對。—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21 (UTC)
- 我不反對保留修憲、出雲號,但由於內容已經重複,堅決要求予以精簡。—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17 (UTC)
自衛隊實質是軍隊
日本前首相小泉純一郎在任時明確表示自衛隊實質上是軍隊[12]:
日本《每日新聞》5月21日報道:小泉首相在20日的參議院有事法制特別委員會會議上明確表示,自衛隊「實質上是軍隊」。 |
請不要矮化日本自衛隊的地位。—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21 (UTC)
- (:)回應:有來源就行。—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23 (UTC)
- 如果是日本首相的發言,在選擇參考資料的來源時要小心,基本上我不相信新華網對日本的評論會保持中立性,畢竟它是中國政府的發聲筒,會依照中國政府的需要去解讀日本方面的發言,而目前就軍事問題而言中國政府與日本政府是敵對狀態,就好像如果在法庭上,各位怎會用控方的說詞來證明辯方的被告曾說過的話呢?如果日本的每日新聞曾報導這件事,那請直接找出每日新聞的參考來源、別用轉述再轉述的資料為宜,或至少引用個日本或中立第三國的媒體對日相的發言報導,也比較不會有不夠中立性的疑慮。--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12日 (四) 09:38 (UTC)
- ( ✓ )同意:還是引用原材料比較準確。—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2日 (四) 09:40 (UTC)
- 如果是日本首相的發言,在選擇參考資料的來源時要小心,基本上我不相信新華網對日本的評論會保持中立性,畢竟它是中國政府的發聲筒,會依照中國政府的需要去解讀日本方面的發言,而目前就軍事問題而言中國政府與日本政府是敵對狀態,就好像如果在法庭上,各位怎會用控方的說詞來證明辯方的被告曾說過的話呢?如果日本的每日新聞曾報導這件事,那請直接找出每日新聞的參考來源、別用轉述再轉述的資料為宜,或至少引用個日本或中立第三國的媒體對日相的發言報導,也比較不會有不夠中立性的疑慮。--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12日 (四) 09:38 (UTC)
再次不經討論直接修改
再次警告User:Lssrn45不經討論直接修改他人編輯的有來源內容:直升機航母->直升機護衛艦。此處無論是中國還是德國的來源中使用的都是「直升機航母」,說明「直升機航母」也是常用通稱,不應該無故修改。—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6:49 (UTC)
- (:)回應:使用官方用名較為適當。—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36 (UTC)
- BTW剛才TW按錯了,不給理由也給我進行了回退,取消不了,不好意思—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38 (UTC)
- (※)注意:日本的回應和外界的評價並非細節,和其能力的評價有強烈關係,須保留。如堅持要移除,請同時移除介紹其能力的字句。—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56 (UTC)
- 看不出有什麼關係。反對你的意見。—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59 (UTC)
- 你剛才不是說「請不要把你的個人意見凌駕在他人頭上」嗎?由於中國方面聲稱「可以不困難地改造為可以起降主力戰機的平台」,日本的回應有著因果關係,澄清其用途,重要性高。—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01 (UTC)
- 能力和意願是兩回事。可以使用又不代表有意願使用,沒必要特別聲明。日本還可以宣稱此艦不出航呢。怎麼使用是駕駛者的問題,能力是艦體本身性能的一部分,不要混為一談。—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06 (UTC)
- 再補充:武器比如飛彈的巡航能力,精確率,可以如何裝載,飛機飛行速度,是否可以改裝為艦載機,都是武器本身的介紹。日本政府要怎麼用這些武器是外交政策問題。希望理解。—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08 (UTC)
- 我也希望你能夠明白,即使「可以使用」不代表「有意願使用」,但沒有日本的回應就會變成「不知道日本有沒有意願使用」。如果「沒有意願使用」,代表功能沒用,加上規格並未列明該功能,但讀者卻只會知道「有這種功能」=「可以使用」,造成誤解。—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1 (UTC)
- 讀者完全可以閱讀出雲號的條目來消除誤解,所以沒問題。反而強調日本政府的看法會讓讀者輕信日本政府的外交辭令,造成誤導。—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3 (UTC)
-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麼好的心機閱讀出雲號條目,而且現在的內容是在強調中國媒體的看法,因此如此重要的資訊不並列會造成嚴重誤解。—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6 (UTC)
- 是否會造成讀者誤解需要進行大規模調查才能得知,僅僅憑著自我感覺來判斷是武斷的。—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9 (UTC)
- 所以你認為單方面的描述沒有問題,並覺得讀者不會造成誤解?—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21 (UTC)
- 補充:如果可能有機會造成誤解,加進去有多大難度?單方面的描述所強調的看法並不符合中立原則。—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22 (UTC)
- 以自身感受猜測他人毫無意義。我沒有必要去估計讀者的能力。如果你認為是單方面,我可以補充其他國家媒體對此能力的描述。—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26 (UTC)
- 多國媒體所發表的立場如果一致是「有該能力」,那就是單方面的立場,重點不在主張該論點的國家數量。—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27 (UTC)
- 這說明這個「單方面」是主流觀點。「另一方面」只是極少數觀點,應該寫入具體的「出雲號」條目。—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35 (UTC)
- 防衛省的言論代表一個國家,其影響力不止「極少數觀點」。—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39 (UTC)
- 如果不是極少數觀點,那麼應該能找到一批持相同觀點的知名來源。請找出這樣的來源。—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41 (UTC)
- 防衛省的言論代表一個國家,其影響力不止「極少數觀點」。—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39 (UTC)
- 這說明這個「單方面」是主流觀點。「另一方面」只是極少數觀點,應該寫入具體的「出雲號」條目。—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35 (UTC)
- 多國媒體所發表的立場如果一致是「有該能力」,那就是單方面的立場,重點不在主張該論點的國家數量。—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27 (UTC)
- 以自身感受猜測他人毫無意義。我沒有必要去估計讀者的能力。如果你認為是單方面,我可以補充其他國家媒體對此能力的描述。—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26 (UTC)
- 是否會造成讀者誤解需要進行大規模調查才能得知,僅僅憑著自我感覺來判斷是武斷的。—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9 (UTC)
-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麼好的心機閱讀出雲號條目,而且現在的內容是在強調中國媒體的看法,因此如此重要的資訊不並列會造成嚴重誤解。—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6 (UTC)
- 讀者完全可以閱讀出雲號的條目來消除誤解,所以沒問題。反而強調日本政府的看法會讓讀者輕信日本政府的外交辭令,造成誤導。—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3 (UTC)
- 我也希望你能夠明白,即使「可以使用」不代表「有意願使用」,但沒有日本的回應就會變成「不知道日本有沒有意願使用」。如果「沒有意願使用」,代表功能沒用,加上規格並未列明該功能,但讀者卻只會知道「有這種功能」=「可以使用」,造成誤解。—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11 (UTC)
- 你剛才不是說「請不要把你的個人意見凌駕在他人頭上」嗎?由於中國方面聲稱「可以不困難地改造為可以起降主力戰機的平台」,日本的回應有著因果關係,澄清其用途,重要性高。—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8:01 (UTC)
- 看不出有什麼關係。反對你的意見。—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59 (UTC)
- (※)注意:日本的回應和外界的評價並非細節,和其能力的評價有強烈關係,須保留。如堅持要移除,請同時移除介紹其能力的字句。—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56 (UTC)
- BTW剛才TW按錯了,不給理由也給我進行了回退,取消不了,不好意思—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1日 (三) 17:38 (UTC)
- 路過插話:或許這篇美國觀點的報導可以提供一種編輯方向。CNN在提及出雲時首先是提及它是一艘直昇機護衛艦(引述官方說法),也補充說它擁有與航空母艦一樣的平頂甲板,但並沒有針對「日本會不會將它當航空母艦使用」做太多臆測。我認為維基百科應該效法這種立場,只作中立性敘述,如果某讀者本身認為日本有傾向軍國主義化的現象他看完這段敘述後會覺得日本果然是掛羊頭賣狗肉在建造航空母艦,但如果某讀者認為日本只是加強軍事能力以對應中國在此地區的武裝規格,它會覺得日本只是在加強自衛能力。這是讀者自身的判斷,我們並沒有必要去教讀者該如何判斷、或是把其他人/其他國家怎麼看待這件事作過多宣染,否則會給人一種條目撰寫者其實是在利用調整引述他人意見的量來闡述自己觀點的感覺。--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12日 (四) 08:22 (UTC)
- 這也不錯,建議將
「出雲」號擁有支持垂直起降戰鬥機的能力,並且可以不困難地改造為可以起降主力戰機的平台,具有強大的超視距投送能力、兩棲投送能力和反潛能力,戰鬥力被認為相等於中小型航母[10][11][12][13][14],但也有評論指出雲號並不適合日本自衞隊的F-35升降[15][16],日本防衞省也已表示沒考慮在上面升降戰鬥機[13]。 |
改為
—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2日 (四) 09:13 (UTC)
- 大體上我比較支持上面這種不特別包含評論語氣的寫法,不過有個小小的問題得修正:海上自衛隊目前還有一些比較老舊的直昇機護衛艦,像是白根或榛名級,並不擁有平頂飛行甲板而是長得比較像加強機庫規格的驅逐艦,不是所有的直昇機護衛艦都看起來像航空母艦。--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12日 (四) 09:29 (UTC)
- 這樣的話稍微擴大修改範圍:
至2013年,日本海上自衛隊擁有三艘直昇機護衞艦(國際社會認為是直升機航母),分別是兩艘排水量1.395萬噸的「日向」級和排水量1.95萬噸的「出雲」級直昇機護衞艦。「出雲」號擁有支持垂直起降戰鬥機的能力,並且可以不困難地改造為可以起降主力戰機的平台,具有強大的超視距投送能力、兩棲投送能力和反潛能力,戰鬥力被認為相等於中小型航母[134][135][136][137][138],但也有評論指出雲號並不適合日本自衞隊的F-35升降[139][140],日本防衞省也已表示沒考慮在上面升降戰鬥機[137]。 |
改為
- 個人認為這樣的寫法比較中立。--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12日 (四) 14:04 (UTC)
- 非常 謝謝您的意見!—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2日 (四) 14:43 (UTC)
- 個人認為這樣的寫法比較中立。--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12日 (四) 14:04 (UTC)
關於IP用戶加入的七大段
教科書問題留在條目說,把內容copy一次過來並不實際,而且這裡是談論教育制度,爭議頂多一、兩句了事就可。米騷動事件經編修後文法符合維基要求,應無問題。南京大屠殺文句和參考來源可二留一,但文句重複,另外Snorri所添加的來源與已有的重複,故移除。首相的批評和什麼痛苦指數參考資料仍在,但不需要詳細說明,有興趣人士可瀏覽網站了解批評的原因和內容。其餘的,早前已經解釋。—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3日 (五) 15:01 (UTC)
- 新版本不中立,改回舊版本。—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3日 (五) 15:08 (UTC)
- 請解釋。—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3日 (五) 15:12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拒絕
個人認為目前由IP用戶和Snorri用戶加入的內容並不適合本條目,篇幅也不符合NPOV要求,語句重複且帶偏見性。我已在上面提出質疑,但進行回退的用戶並未作出合理和充分的解釋,且迴避討論。故為了維持條目的POV和品質,現請求回退至編輯戰前版本[15]或[16]。謝謝。—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7:18 (UTC)
- (-)反對:Lssrn45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將多個用戶的不同貢獻進行打包回退,以自己的主觀意願凌駕在他人意見之上,使用簡單粗暴的定性詞語來解釋他人的編輯。維基百科不應該縱容這種行為。—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17:22 (UTC)
- (:)回應:請問什麼是「似是而非」?我已經清楚解釋我的回退理由,但未有得到任何回應,卻被「不中立的內容」「不合理的刪除」等主觀、簡單的定性詞語來解釋,並凌駕在我的修改之上。我早前已對兩位的貢獻作出妥協,並保留了合適的內容,但卻被無視和打包回退。得提及的是,我並未使用「粗暴」的詞語,只是以實際情況解釋內容不適合的原因。—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7:34 (UTC)
- 如果你能夠以平和的態度進行討論,那麼當然可以談,但如果你只是粗暴地要求回退到某一個版本,那麼我堅決反對。—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17:57 (UTC)
- (:)回應:我一直以和平的態度進行討論,但閣下作出的回退的確不太合理,也沒有參與討論,況且加入爭議內容前應先達成共識,因此才請求回退至沒有加入爭議性內容之前的版本。—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8:01 (UTC)
- 那是你自己以為罷了。所以說你極度自我中心。—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18:13 (UTC)
- (:)回應:但你又何曾對我的質疑作出合理解釋?達成共識這行為難道也成了我「自己以為罷了」。—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8:18 (UTC)
- 那是你自己以為罷了。所以說你極度自我中心。—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18:13 (UTC)
- (:)回應:我一直以和平的態度進行討論,但閣下作出的回退的確不太合理,也沒有參與討論,況且加入爭議內容前應先達成共識,因此才請求回退至沒有加入爭議性內容之前的版本。—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8:01 (UTC)
- 如果你能夠以平和的態度進行討論,那麼當然可以談,但如果你只是粗暴地要求回退到某一個版本,那麼我堅決反對。—Snorri(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17:57 (UTC)
- (:)回應:請問什麼是「似是而非」?我已經清楚解釋我的回退理由,但未有得到任何回應,卻被「不中立的內容」「不合理的刪除」等主觀、簡單的定性詞語來解釋,並凌駕在我的修改之上。我早前已對兩位的貢獻作出妥協,並保留了合適的內容,但卻被無視和打包回退。得提及的是,我並未使用「粗暴」的詞語,只是以實際情況解釋內容不適合的原因。—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7:34 (UTC)
- 明顯未達成共識。請勿濫用編輯請求模板。--廣雅 范★ 2013年12月15日 (日) 02:38 (UTC)
- (-)反對:如果要退回編輯戰前板本應該退回到[17]這個版本會比較客關吧!維基本來就是讓人編寫歷史事實的地方,如果有確實依據,為何不能讓人編寫嗎?而且看看歷史記錄Lssrn45好像還滿常退回別人的編輯,好像不是只有我與Snorri
修改其他用戶編輯的原因
由於頁面已回退至編輯戰前版本,其後須加回兩位用戶的內容,以尊重其貢獻,因此在下已準備下面的內容(「修改版本」),同時解釋早前我進行回退的原因,請各位提出意見,希望在達成共識後才再作修改,以免再度引發編輯戰。
- 彌生時代
- 原因:語意重複,和參考的文獻無需列出(WP:CS)
- 幕府時代
- 原因:明帝的行動與日本(本條目)無關,不需寫出
- 軍國主義時代
- 原因:修正文句,「吃地瓜」沒來源,但1918年米騷動曾提及「學者認為日本為減輕當時日本本土當時大米的供應緊張狀況,因而加強當時殖民地朝鮮和台灣的大米生產」,因而按此將文句改寫
- (:)回應:嘉南大圳增加的稻米蔗糖產量全運往日本或外銷,台灣人只能吃地瓜! 日人公佈的「日本經濟百年統計」數據顯示,嘉南大圳完工後的一九三○年代,台米增產2.07倍、台人增加1.57倍,亦即台灣米糧增產遠高於人口成長,但當時台灣人均每年稻米消費量居然較一九一○年代減少23.1%,而甘藷消費量卻增加了38.1%!此外,在一九二○年時,單是日人在台排名前五大製糖公司的當年總利潤即高達7,600萬圓,竟為桃園大圳與嘉南大圳兩工程費合計的1.2倍!
關於吃地瓜的部份不是沒來源,而是忘了標註,請參考日人公佈的「日本經濟百年統計」!
- (:)回應:句子已改寫,但請給出鏈接或標註。— lssrn45 | talk 2014年1月3日 (五) 13:53 (UTC)
- 原因:修正文句,「佔領中國多處領土,包括首都南京,並於1937年12月13日攻佔南京」此句語句明顯重複,另外「試圖以」比起「想以」更適合行文、語氣,並加入日本承認南京大屠殺的來源。
- 自民黨時代
- 其他用戶早前修改的內容:2012年12月,自民黨取得壓制性勝利,黨總裁安倍晉三在上台後倡議修改憲法,取消當中否定的集體自衛權[15]以允許自衛隊到海外參與聯合國的維和反恐行動[16],同時將自衛隊的目標改為「本土防衛和國防保障」[16][17],並透過自主制定的新憲法使日本成為一個真正的主權國家[18]。由於新憲法的部分字眼具爭議性,引發部分亞洲鄰國不安,其推出的秘密保護法案在社會上亦引起一些疑慮[19][20]。前首相小澤一郎認為修憲是「違反人權,走錯路」[21][22]。安倍晉三在任期間推行了一系列經濟改革措施,帶動日經平均指數再次升至近六年高位[23]。但因日幣扁值,同時日本薪資也未調漲,而日本國內的物價就已經開始飆漲,這讓日本人民的負擔及痛苦指數開始增加。[24]
- 經修改版本:2012年12月,自民黨取得壓制性勝利,黨總裁安倍晉三在上台後倡議修改憲法,取消當中否定的集體自衛權[15]以允許自衛隊到海外參與聯合國的維和反恐行動[16],同時將自衛隊的目標改為「本土防衛和國防保障」[16][17],透過自主制定的新憲法使日本成為一個真正的主權國家[18]。然而由於新憲法的部分字眼具爭議性,引發部分亞洲鄰國不安和前首相小澤一郎的批評[20],其推出的秘密保護法案在社會上亦引起一些疑慮[25]。不過,安倍晉三在任期間也推行了一系列經濟改革措施,包括推動日圓貶值,增加消費稅等[26]。經濟改革措施令部分國民的薪資追不上物價升幅,加重了生活負擔[26],但成功帶動日經平均指數再次升至近六年高位[27]。
- 原因:前首相的話是批評,跟亞洲鄰國的不安相同,故為避免偏重反對意見,違反DUE,併入亞洲一句,並保留參考來源供讀者閱讀其批評。「日幣扁值」是錯別字,應為「日圓貶值」,不過已在上面提及,因此不予重複。今次改動亦添加了「薪資追不上物價升幅,加重了生活負擔」一句,以尊重IP用戶想添加的內容
- 人口
- 原因:統一顯示民族名字,屬細部修改
- 教育
- 其他用戶早前修改的內容:
- 日本實行小學校6年、中學校3年的義務教育,大部分學生在接受完義務教育後還會繼續進入高等學校。2006年高等學校就學率為95.3%,位列全球第一,大學就學率也高達45.5%[28]。日本的識字率亦為全球之冠,達到99%[29]。
- 日本教科課爭議事件:
- 早在1982年7月,當時的文部省審查通過某些出版社的高中歷史教科書修訂版,其中內容淡化侵略行為,引來中國、南韓等鄰國不滿。[30]
- 2005年度送交文部科學省檢定的教科書,經審議修正後獲全數通過,包括了具爭議性、由新歷史教科書編撰會(新しい歴史教科書をつくる会)主編、扶桑社發行的《新歷史教科書》及《新公民教科書》。此舉立即引起以中國、南韓為主的鄰國及日本一些民間團體、部分教育界人士不滿。[31]
- 2005年6月12日,《朝日新聞》報導,日本文部科學大臣中山成彬表示「日本當時根本就沒有『隨軍慰安婦』這個詞語,……教科書將錯誤的東西刪除,是件好事」,並指稱:日本的教育制度過度強調「日本是壞的國家」,是「自虐史觀」的教育。[32]
- 日本愛媛縣市民團體為要求該縣政府和該縣教育委員會不將扶桑社出版的《新歷史教科書》及《新公民教科書》列入採用名單,因而向松山地方裁判所提出申請,請求下達臨時禁令停止使用該些教科書。但松山地方裁判所於2005年8月11日駁回了這項申請。[33]
- 2005年8月12日,日本東京都杉並區教育委員會決定,將從2006年春季起使用扶桑社出版的《新歷史教科書》作為中學歷史教科書,該區23所區立中學(約6,400名學生)此後4年都將使用這一教科書。栃木縣大田原市以及東京都立完全中學等,也已決定採用該教科書。[34]
- 2006年3月29日,文部科學省對高中教科書提出審定意見,要求按照政府的見解進行記述,以便讓學生能夠明確理解「釣魚島及獨島是日本領土」。[35]
- 日本並於2013年教課書大幅刪除關於釣魚島、竹島(日韓爭議島嶼,韓國稱獨島)、南京大屠殺等歷史問題[36] ,中國央視於2013/12/13南京大屠殺念專題報導中訪問調查顯示日本中少年,大部份人皆不知南京大屠殺為何?[37]
- 經修改版本:
- 日本實行小學校6年、中學校3年的義務教育,大部分學生在接受完義務教育後還會繼續進入高等學校。2006年高等學校就學率為95.3%,位列全球第一,大學就學率也高達45.5%[38]。日本的識字率亦為全球之冠,達到99%[39]。
-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本陸續開始普及6年小學,3年中學的9年制義務教育。70年代,高中教育普及化,直到20世紀末,大學教育也開始逐步普及[40]。21世紀來,日本將教育大眾化逐步邁向重點發展研究生教育,目標是要把研究生的人數從20世紀末的10萬翻增加至20萬[40]。
- 國民終身教育也是21世紀日本教育的新亮點,公民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公共教育文化體系已經遍布日本各地。截至2006年,日本有青少年活動中心1,320個,公民館17,143個,博物館1,196個和公共圖書館2,979個[40]。
- 目前日本部分歷史教科書內容被中韓媒體批評淡化日本軍國主義的歷史,此事引起社會各界的爭議[41]。
另外,[[File:Japanese dialects-ja.png|thumb|left|180px|日本各地的[[方言]]分布]]也需要移動至人口#語言一節。
— lssrn45 | talk 2013年12月15日 (日) 05:13 (UTC)
- (:)回應:強行以自己所稱的「原因」,大規模替換內容,無視他人意見,不願與他人妥協,這種修改已經不能為維基百科接受。奉勸你不要自我中心,以為維基百科是你自己的博客,想怎麼改就怎麼改。—Snorri(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8:44 (UTC)
- (:)回應:首先,我提出的「原因」有什麼問題嗎?反而你回退時的理由屬主觀理由,就如同在寫博客一樣地說「這版本更優」,無視我將他人加入的內容重新編排並加入的內容來指責我「無視他人意見,不願與他人妥協」,這種行為又是什麼呢。。。— lssrn45 | talk 2014年1月22日 (三) 08:50 (UTC)
- 你的理由看似客觀,其實一樣主觀。什麼「無需」、「不必要」、「偏重」的,都是你自己認為的。我不這麼認為有什麼問題?再次強調:你能不能不要一次過進行大規模的替換?一定要把好幾處的內容都替換成你滿意的版本才罷休,毫無妥協空間,這種行為令人完全無法接受。—Snorri(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8:56 (UTC)
- 你進行替換前有試圖徵求其他編者同意嗎?明知道有爭議的地方,自己列出理由當作最終總結,最終結論,然後就進行大規模替換內容,讓人毫無辯駁的機會,這種態度令人非常難受,無法和你一同編輯。維基百科不是你一個人的編輯處。—Snorri(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8:58 (UTC)
- 如果你認為我的理由主觀,那我稍後補回更具體的解釋。對於「一定要把好幾處的內容都替換成你滿意的版本才罷休」,上面已經提及原因並解釋,你不滿意的話又為何不在上面討論,駁斥我呢。我在回應後給了他足足兩星期時間回應,但對方長時間沒有辯駁,最後還是在解除保護後進行大規模替換了內容。我同意內容應在得到共識後再加入,有爭議的話應在討論頁討論再加入。我也願意在和平的情況下作出妥協,希望你也能一同理性討論,不要再胡亂回退。— lssrn45 | talk 2014年1月22日 (三) 09:03 (UTC)
- (:)回應:首先,我提出的「原因」有什麼問題嗎?反而你回退時的理由屬主觀理由,就如同在寫博客一樣地說「這版本更優」,無視我將他人加入的內容重新編排並加入的內容來指責我「無視他人意見,不願與他人妥協」,這種行為又是什麼呢。。。— lssrn45 | talk 2014年1月22日 (三) 08: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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