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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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9年1月24日 (四) 05:33 (UTC)回复

建議更名:“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中國化學會 (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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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臺北)”:符合“Chemical Society Located in Taipei ”--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0:17 (UTC)回复

@Kethyga認為可以移動,不過消歧義似乎與地名本身沒什麼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03:45 (UTC)回复
(-)反对,中文名並非由英文名翻譯而來,因政治因素中英文不直接對應是很正常的事,如中華奧會,「中國化學會」此中文名在不受中共影響範圍的可靠來源均為逕稱,目前兩個中國化學會條目的消歧義方式已足夠清楚,沒必要更改成(臺北)。--LHD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9:29 (UTC)回复
这里是修改消歧义后缀,不是官方名称,臺北相比中華民國应该更清晰,中華民國也可以指49年前大陆的政权。“Taipei”也是官方英文名称中就有的。--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0:58 (UTC)回复
但中華民國是一貫的。--紺野夢人 2024年6月14日 (五) 14:13 (UTC)回复
感觉必要性不大,中国化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那边同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0:46 (UTC)回复
(-)傾向反對:成立之初不在臺北,「中華民國」顯然比「臺北」適宜。--— Gohan 2024年6月20日 (四) 04:59 (UTC)回复

建議更名:“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中國化學會 (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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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臺北)”:歧義;可以指中華民國南京時期的化學會,同時國際上也有Taipe(臺北)區分;WP:NPOV--Kethyga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3:41 (UTC)回复

(+)支持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07:32 (UTC)回复
(+)傾向支持中国化学会 (北京)可能适用创立于(中華民國)的消歧义,因此为了易于识别和减少歧义。--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8:30 (UTC)回复
南京時期即隸屬於中華民國,不必割裂;Taipei用於外文名稱,條目應以本身的中文名稱為準,即「中國化學會」,而括弧及其內容僅為本站消歧義字眼;該組織確為隸屬於中華民國的「中國化學會」,未見現有命名如何不符合中立觀點方針。--紺野夢人 2024年9月8日 (日) 08:40 (UTC)回复
保持现有命名,则可能需要加消歧义,中国化学会 (北京)部分符合(中華民國)。--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8:42 (UTC)回复
因为“中华民国”一词有歧义,极可能被大陆读者理解为中华民国(1912—1949)的中国化学会。如果中国化学会 (北京)成立于1949年后,那么不会有这种理解;但中国化学会(北京)是继承自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中国化学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08:52 (UTC)回复
@Kethyga不過後綴是否應使用「臺北市」(其實「北京市」亦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9日 (一) 18:01 (UTC)回复
个人认为这与“避免条目名称过于冗长”背道而驰。这不属于Wikipedia:命名常规#地名“涵盖某一行政区全境内情况”的范畴,不要滥用该原则。--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8:27 (UTC)+1 回复
同YF,非行政区划条目,大多数情况下“市”字无人使用,基于常用原则。比如参考文献中的出版社,地点一处,仅写“北京”、“上海”,几乎未见北京市、上海市。中维里面很多滥加“市”字不符合实际情况。--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2:56 (UTC)+1 回复
甚至有些“涵盖全境的情况”也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比如中百用《浙江水利》而非“浙江省水利”,即使“浙江”有被理解为“钱塘江”的可能(“浙江”是“钱塘江”的古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0日 (二) 00:09 (UTC)回复
(-)傾向反對:創立於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臺北」反而違反準確及中立。本條目當然可指南京時期,本就包含南京時期。--— Gohan 2024年9月11日 (三) 07:42 (UTC)回复
两个条目都包含南京时期,应看条目主要内容。未见违反准确及中立,创立于不是唯一的消歧义条件,比如美國國際集團不宜是(上海)。--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1:40 (UTC)回复
非指創立之地是關鍵,而是「中華民國」比「臺北」更能全面準確概括此機構;至於「中立」是針對移動理由相較而言。如果此學會繼承南京時期的血統少於另一學會,那麽我會傾向於贊成更名;惟鑒其時中國大陸大學分合史,此點存疑。未見「美國國際集團」重名;跨國財團慣以總部駐地區分,中國化學會並不跨國,且國界至關重要、無業務重叠地域,不適宜類比。即使是跨國財團,假設原在舊金山的Twitter鬧雙胞,一個搬去休斯頓而限定服務範圍為美國/美洲/西半球,一個搬去倫敦而限定服務範圍為英國/歐洲/東半球,也難以設想二者會被分別命名爲「Twitter (休斯頓)、Twitter (倫敦)」。--— Gohan 2024年9月12日 (四) 08:51 (UTC)回复
因目前對造條目名為「中國化學會 (北京)」,若討論續無進展,則將批准移動此條目至「中國化學會 (臺北)」,避免不對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54 (UTC)回复
中國化學會 (北京)是在近期才自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動的,此前長期與本條目括注對等,將之復原即可對等;對等亦非總是必要。另提出新理據:條目主體名稱本身自帶需要消歧義的詞素,即「中國」,非「化學會」或「北」,宜優先以此等詞素消歧義,以一目瞭然、易於識別。--— Gohan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28 (UTC)回复
我認同Gohan的意見,我更傾向於把“中國化學會 (北京)”移回“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2:15 (UTC)回复
@Kethyga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7:23 (UTC)回复
49年之前中国化学会的主要人物均留在了中国大陆,見Template:中国化学会第十五届理事会(49年之前最後一屆理事會,只有一人吴宪去了美国),台湾的只是復會,而且北京的中国化学会理事会届次一直延续之前的序号,人员也没变。而且上面也有多人提到歧义问题。@神秘悟饭的「如果此学会继承南京时期的血统少于另一学会,那么我会倾向于赞成更名」,从人员配置来说,台北的学会明显继承少于北京的。另外,可以看一下搶救學人条目,不完全估计大多数学者留在了大陆。目前觉得中国化学会 (北京)更应该改为中国化学会。--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0:12 (UTC)回复
可以循福建省福建省 (中華民國)連江縣連江縣 (中華民國)的命名案例,留在大陸的稱「中國化學會」,在台復會的稱「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D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00:11 (UTC)回复
这不一样吧,在台复会的又不是什么虚职单位。连江县的案例可能因为主体与小部分。--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3:21 (UTC)回复
經過考慮,收回上述意見。現今註冊於臺灣的中國化學會,與「註冊」於大陸的「中國化學會」,雖共享早期歷史,但已是不同組織,故用所在地政體消歧義沒有問題。「中國化學會 (北京)」或應移回「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日 (五) 12: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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