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亞馬喇前地

Mouse20080706在话题“優良條目候選(第二次)”中的最新留言:11年前
優良條目亞馬喇前地因符合標準而獲列入優良條目。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如條目不再達標可提出重新評選
新條目推薦同行評審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10年12月24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1年2月1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2013年8月18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2013年9月5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10年12月23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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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狀態:優良條目

    路牌與條目不符的解釋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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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馬喇前地在澳門政權移交之前是命名為「亞馬留前地」,即華人社會通稱的「銅馬廣場」。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道路的命稱上也作了小小的「去葡萄牙」方式,對於路牌的中文仍然寫作「亞馬留前地」而非「亞馬喇前地」是有三個考慮的。一,在歐文龍貪污案之中,澳門電視中文台作報導時是說「…亞馬留前地…」,但之字(字幕)上則是「亞馬喇前地」。二,在澳葡時期時路牌是寫作「亞馬留前地」,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上台後,不知何時被改作現稱了。三,也是最後的一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Amaral一字;在葡萄牙文的最後的讀音是「留」音,而非「喇」音的。就以上的問題,本人以「亞馬留前地」作為書寫方法,至於是否要寫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去葡萄牙」方法,請討論。另外,這個問題同樣適用於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去葡萄牙」方法是「士多鳥拜斯大馬路」)。—AG0ST1NH0 家彥新聞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8:51 (UTC)回复

    有關「亞馬留」名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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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澳門手冊》1988年版、《澳門政府公報1992年5月21日》、《第230/93/M號訓令》、《澳門政府公報1993年10月11日》、《澳門政府公報1996年3月20日》得知,官方名稱在澳葡時期已是「亞馬喇」,而非如上所說的澳葡時期是「亞馬留」,如未能提供更多來源證明有「亞馬留」這名稱,不日內將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4日 (二) 17:28 (UTC)回复

    (:)回應:本人從小稱作已經是「亞馬留」,而在葡文的發音之中也是無「la」音,是「nal」。--大專生 AG0ST1NH0, H.V.P.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09:20 (UTC)回复
    (:)回應:儘管有譯音問題,但也應該以跟隨文獻為準。以目前情況,加「亞馬留」字樣會違反可查證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5日 (三) 17:23 (UTC)回复
    更駭人的發現,1965年時這裏也是用「亞馬喇」而不是「亞馬留」,不過當年是叫「圓形地」而不是「前地」而已。此等資料現補上,另已移除「亞馬留前地」字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7日 (五) 04:29 (UTC)回复
    本人今日請教過兩名葡萄牙文教師,她們表示我的說法是對的;而是「留」還是「喇」的問題,她們也指該是「留」,而今日為何以「喇」字側和「Macau」而又「產出」「Macao」的問題一樣。一名葡萄牙教師還表示「喇」是誤字,「留」才是對的;而她表示「留」字有機會只是坊間通稱,但在澳門成長的一輩中,真的是稱為「亞馬留前地」或是「銅馬(即銅馬廣場)」。--大專生 AG0ST1NH0, H.V.P.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5:29 (UTC)回复
    (:)回應:不過關鍵問題是:還沒有可靠參考文獻去証明這個說法,維基需要實在的文獻去查驗這個說法是否成立。唯有先將「亞馬留前地」那句標註來源請求,但若日後仍無法找到來源也只好無奈地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7日 (五) 20:53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嘉樂庇大橋揭幕當天,澳門半島哪一條街道的名字由「圓形地」改名為「前地」?
      亞馬喇前地条目由作者自荐,其作者为Cdip150讨论 | 貢獻),属于“澳门”类型。
      • (+)支持 Galaxyharrylion 2010年12月20日 (一)
      • (+)支持澳門街道系列。--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0年12月20日 (一) 13:50 (UTC)回复
      • (-)反对;條目寫得頗為詳盡,但出現下列問題:
        1. 〈歷史沿革〉一段所述是歷史還是以設施、建築物為主呢?
        2. 接上,歷史描述時間之時序不順;
        3. 「儘管如此,銅像在此時仍未真正的出現」一句沒有來源證是否「未真正的出現」
        4. 偏向中國地域化(如「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並沒有說明中國大陸;中方的用「時任」描述,而葡方之則多用「前」、「澳葡」字眼);
        5. 圖片安排怪異(如名為「亞馬喇前地」的圖片放在左邊而導致引言及正文的距離拉距更多),而且;
        6. Cdip150創建的2000年澳門大賽車衝出賽道意外發生地點在亞馬喇前地,但是在條目裏完全沒有提到並且隻字不提。
        基於上述理由,投反票之。—TINHO (留言) 2010年12月20日 (一) 18:39 (UTC)回复
        • (:)回應
          1. 兩者皆是,設施也可以是歷史的一部份,尤其是第一次改建的設施,如今都已成過去的歷史了。
          2. 不認為一定要把時間完全順次序,強行寫成順次序只會把數個事件混雜,把同類事件拆散不利閱讀。(不順次序的做法早在優良條目雀仔園坊已經用過)
          3. 請參看「銅像在此時(1936年)仍未真正的出現」之後的一段:「大概於1939年,一座用青銅鑄造、高約4米的雕像運抵澳門」,足以說明銅像在1936年時仍未真正出現於前地上;
          4. 已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置前,謝指正。但是用「時任」和「前」是有原因的:魯平在1989年說那句話時仍是就任副主任,故用「時任」;而文禮治在1992年作出否認時是卸任總督,故用「前」。另不明白為何「澳葡」會偏向中國地域?
          5. 不覺得這樣的拉距會有不妥,反而如果不這樣放的話,當把目錄收起來的時候,右邊的兩幅地圖會堆在一起,造成「歷史沿革」和「源起」兩個副標題之間出現空白,到其時排版只會更古怪。請顧及不喜看目錄的用者。(優良條目白眼塘 (澳門)雀仔園坊也是相同做法相同原因)
          6. 2000年澳門大賽車衝出賽道意外最主要發生的地點是在友誼大馬路,在亞馬喇前地發生的僅為導致輕傷的部份,故撥進「相關條目」裏已很足夠。若果連這些都要寫的話,恐怕發生在前地上的每一件輕微意外都要翻一遍。
          就以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2010年12月20日 (一) 23:05 (UTC)回复
          • (:)回應
            1. 就本人所感,歷史就是歷史,設施就是設施,因而理應分開;當然,過去的設施及建築物等都是「歷史的一部分」,但也可以在設施一段以時序描述,而非是籠統地放在歷史一段即可;
            2. 我覺得時序性是有需要順著來,否則在注解裡注明;
            3. 所謂「仍未真正的出現」是有問題的,如近日運抵澳門的大熊貓「開開」及「心心」是否在運抵澳門前「仍未真正的出現」呢?我覺得只可以說亞馬留將軍這個銅像只可以說是「仍未運抵澳門」,因為在1939年前,我相信運個銅像已在葡萄牙鑄造以及運送至澳門。
            4. 從這個圖片可以看得到引言及正文的距離距離位是很多的;
            5. 如是稱呼問題,我覺得不需加入「時任」一詞,因為1989年是魯平出任該職位的,而且也交代了時間,所以無需用「時任」一詞;
            6. 但事件造成一死三傷,而且屬於非跑道進行,我覺得理應提及一下會好一點。
            就Cdip150上述回應。—TINHO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09:31 (UTC)回复
            • (:)回應
              1. 一方面說歷史和設施是兩種事,但另一方面又要說設施都是歷史的一部分,這根本互相矛盾。
              2. 我倒看不出有絕對必要,適當把事件序列調節歸類一下,可讓讀者能集中於一個主題,否則硬要排順序只會令各部份出現穿插,難以集中。
              3. 也許我把這句改為「仍未在這裏出現」。
              4. 我就是想要您這幅圖效果,不覺得這有問題;一些特色條目的目錄是很長的(如這個),中間留有很長空白,難道又要說「引言及正文的距離位是很多」而反對?(汗了,佩服您有那麼大的屏幕,我的屏幕調到最大都不及您那麼大)再者把圖這樣放的話,讀者一進入條目便可立即看到初步實景,何樂而不為?
              5. 必須加「時任」一詞,不加的話可能會被誤以為魯平至今仍在出任。
              6. 最嚴重的地點同是在非跑道的友誼大馬路,但卻寫在亞馬喇前地,就會不合邏輯了。有一些事件牽涉幾條街道,難道每條街道條目都要講述那事件一次?
              就以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2010年12月21日 (二) 11:56 (UTC)回复
      • (-)反对,同User:Sdee。--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12:52 (UTC)回复
      • (+)支持,--建燁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15:36 (UTC)回复
      • (+)支持--Aller Montreal!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01:50 (UTC)回复
      • (+)支持Iflwlou [ M {  2010年12月22日 (三) 17:07 (UTC)回复
      • (+)支持Choihei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7: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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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馬喇前地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地方-亞洲,提名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已取消,及後發現條目尚有遺漏資料,故先自行撤銷待補,另將會改為進行同行評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0年12月29日 (三) 13: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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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馬喇前地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地方-亞洲,提名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3年8月29日 (四) 11:04 (UTC)回复

    投票期:2013年8月29日 (四) 11:04 (UTC) 至 2013年9月5日 (四) 11:04 (UTC)
     入選:10支持,0反對。--遊戲人間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1: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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