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简称台大学生会,为国立台湾大学(台大)学生自治之最高架构,为台大登记0001号社团[2]。现时学生会行政部门办事处为国立台湾大学第一学生活动中心(活大)237室,学生代表大会办公室为活大244室,行政部门于每年8月1日交接,任期一学年,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代表大会则每学期改选一半,于每学期选举新任正副议长。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Student Association
学校国立台湾大学
地点 台湾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1号第一学生活动中心237室
创于1988年8月
会长吴安芃
副会长王冠惟
议长王家康
副议长黄子轩
会员32,923人[1]
网址ntusa.ntu.edu.tw

台大学生会的前身是由班代表或系代表间接选举主席组成团队的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联合会(简称“代联会”),于1980年代校园民主运动浪潮下,1988年台大学生选出第1届会长,代联会于同年8月正式改组为直接选举产生会长的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其后按照1990年5月31日全校学生复决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是台湾直接选举产生会长和会员数最多的学生会[3]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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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学生宪章)》开宗明义揭橥台大学生会的宗旨:[4]

台湾大学学生,为弘扬学术,追寻真理,塑造自由平等之社会,建设民主法治之国家,制定本规程,共昭信守。

此外,第18届台大学生会亦与时任校长李嗣涔共同签署《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权利大宪章》,其中昭示:[4]

学生为学校之主体,经全校普选产生之学生会长为全体学生之法定代表。凡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无分男女、宗教、种族、国籍、党派,其权利应受保障。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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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初期的学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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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原先的台北帝国大学于1945年12月正式定名为国立台湾大学。1946年2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颁布“学生自治会规则”,是为战后初期台湾各高中、大学成立学生自治会的重要依据[5]。然而,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当局担心学生自治会成为学潮萌芽的温床,改而加以管制,1947年12月教育部发布修正后的“学生自治会规则”,规定学生自治会必须由校长及训导人员监督,活动、组织亦有其规范[6] [7]。据此,台大陆续于1948年成立各学院的学生自治会,其中最早的是1948年1月成立的法学院学生自治会,至同年4月各学院学生自治会陆续成立,在法学院学生自治会的发起下,当时、农、、法六个学院的学生自治会派主席及代表各一人共同组成“各学院学生自治会联合会”,推选辜宽敏及陈实为正副主席[7] [5],成为台大第一个校级学生自治组织。

1948年各学院学生自治会联合会成立后,陆续发起支持解聘部分教授的“台大学生护校”、组成“反对续招转学生委员会”等一波波对校园事务的行动,然而1949年初中国国民党的内战局势更为严峻,同时傅斯年接任台大校长,开始从严规范校内的学生活动,并防范“匪谍”。1949年3月20日的“脚踏车双载事件”,是为其后四六事件的导火线,台大学生积极参与抗争,参与成立“台湾学生联盟”等学生自治会的联合组织,以“反饥饿,反内战”等口号为号召,其中“台北市大中学校学生联合会”会长叶城松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成员[8]。1949年4月初,台湾省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司令陈诚返回台湾,决定镇压学潮,与傅斯年商议清除台大的“匪谍”,傅斯年当即赞成,提出“要快做、要彻底做、不能流血”三项条件,随后展开镇压,拘捕台大及师院多位学生[9]

代联会的成立与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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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过后,1949年台大校方对学生自治组织的组成订下更明确的规范,首先成立“一年级学生代表会”,随后改组各学院的学生自治会为各学院“学生代表会”,接着于1949年12月成立“各学院学生代表会联合会”,为代联会及学生会最早的前身。“各学院学生代表会联合会”由六个学院的学生代表会和一年级学生代表会各推派代表3人共21人组成,间接选举正副主席和各部门正副总干事,其行政组织称为干事会,虽可以自行决定事项,但决议须呈训导处核准方能施行。当时就读中国文学系的罗云鸿,便被选举为38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各学院学生代表会联合会”主席,即第一任主席[10] [3]

原先1949年成立的“各学院学生代表会联合会”,是以各学院的“学生代表会”(院代会)和“一年级学生代表会”为基础成立,而这两者又分别由学院所属学生和一年级班级推派代表,经过了两层的推派。然而在1950年代慢慢有了转变,首先是1954年钱复担任主席时已可见“代联会”的简称,全名也渐渐从“各学院学生代表会联合会”变成“各学院学生代表联合会”,甚至更简化为“学生代表联合会”。同时,代联会与院代会之间的从属关系减弱,两层推派代表的制度逐渐瓦解[3]

1962年,代联会主席任期由1949年起的一学期改制为一学年,此时代联会资源冠于其他社团,也会举办全校性活动、发行“台大青年”。1969年活大落成后学生社团活动空间增加,刊物发行也愈发蓬勃。在此时,60学年度的代联会主席王复苏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导通过将“学生代表联合会”改为“学生联合会”,意图落实学生自治的普选,然而却在通过后遭校方否决而失败。1970年代,代联会逐渐面临制度问题,以班为单位的班级代表大会常态流会,其中马英九正是在此期间曾任代联会秘书长。虽然面对制度问题曾有改革的讨论,但并未完成,如此情况一直持续到1980年代初[3]

代联会改组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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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起,王增齐、李文忠刘一德、杨金严与赖劲麟组成的“五人小组”以大论社为根据地展开张贴海报的行动。1982年,“大论社(大学论坛社)”、“大新社(大学新闻社)”、“法言社”、“医讯社”决定争取代联会主席普选,展开“普选运动”,以“学生主权”为号召,利用当时蓬勃发展的学生刊物,撰写社论、举办座谈、张贴传单,但遭到校方取缔,在“普选事件”、“医讯事件”、“法言事件”中,部分核心运动者被记过,刊物也遭到停刊[11] [12]

1983年,在“医讯事件”和“法言事件”后,“改革派”学生推出吴叡人参选代联会主席,欲抢攻代联会席次,最后在两名“党员”分裂下由吴叡人以未过半的票数当选代联会主席,成为第一个“改革派”主席。吴叡人担任代联会主席期间,不断以体制内途径宣扬“学生主权”,但遭校方置之不理,于是,吴叡人在隔年1984年4月主动辞去代联会主席,5月至教育部递交“高等教育改革”请愿书。在这之间,校园内各团体对普选的立场产生变化,过往不支持普选的“大陆社(大陆问题研究社)”、“觉民学会”也渐渐倒戈。1986年5月11日,台大学生在校内发动“普选游行”,即是“511台大学生日”的由来,同一天学生代表大会以94:0的大比数通过林佳龙主导的主席普选案,却不被校方接受。也是在5月,“改革派”学生李文忠遭到校方退学,是为“李文忠事件”,导致李文忠及支持学生发动静坐、绝食等抗议行动[11] [12]

解严前后,台湾开始出现大型街头抗争,如鹿港反杜邦运动,台大学生亦不缺席,以“社会包围校园”的宗旨积极参与校外社会运动。与此同时,学生代表大会决议修正选制,将以班级为单位推派代表修改为以系为单位推派,每100人增加1席学代,改善代联会出席率不足问题。然而,校方在此时却以事前审稿制度压制校内刊物,甚至将大新社停社,引发台大50个社团联合发布“台湾大学各刊物争取校园言论自由”声明。同年的1986年12月,学生代表大会也以83:0的票数通过要求校方废除事前审稿制度的决议。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台大学生发动自由之爱运动,举办演讲、呼吁大学改革、进入立法院请愿。在1987年的“511学生日周年纪念事件”过程中,主事学生遭到校方记过,导致无法角逐代联会主席选举,“改革派”学生转而推举没有被记过而得以符合资格的陈志柔参选并当选,再度拿下代联会主席之位[12] [3]

陈志柔于1987年当选代联会主席后当即展开普选工作,学生代表大会中对此有不同意见,部分人认为应继续采取类似代联会的“大会-委员会制”,另一部分则主张应该仿效“总统制”,最后由总统制胜出。随后,陈志柔为首的代联会耗费大半学期在训育委员会与校方争取,表达坚决举办选举的意志,也为了改组提前在学生代表大会设置正副议长,终获校方承认,顺利选出第一届学生会会长,当选者即为陈志柔在代联会的学术部部长罗文嘉[3] [13]

学生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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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1988年成功选出第一届学生会会长,成立“学生会”,却依然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以适用,既有法规都仍是代联会的架构,新的法规却来不及制定。直到第二届会长范云任内,才终于在1990年3月经由学代会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草案,并在5月31日全校复决通过。及后,第三届会长林奕华任内台大学生会的法制才逐渐步上正轨。与此同时,学生代表大会也在第三届做出变革,将学生代表的选制从各系选出改为各学院选出,每250人增加1席学代,并增设研究生选区,也实施期中选举,使学代每学期改选半数,任期交错,学代会正副议长也从一年一任改为一学期一任。虽然自治规程已经制定,学代会也做了改革,台大学生会整体法规的完善工作到1990年代依旧未有停歇[3]

虽然1980年代“改革派”学生的目标——学生会长普选已经落实,台大校内学生之间或暗或明的派系较劲依旧不减。以第六届会长黄国昌(1993-1994在任)为例,其认为1990年代党国一体的状况还很严重,自罗文嘉以降,国民党都会推派候选人参选学生会长,因此改革派学生必须透过不同社团事先协调候选人方能胜选,通常会由改革派社团的现任社长出马角逐。黄国昌也指出,从那时起台大学生会长开始在台湾社会有发言位置,不仅可以影响校内,也可以参与国家政策、社会议题的倡议。也的确自1990年代起,从野百合学运野草莓学运318学运,都经常能看见台大学生会的参与[14]

1990年5月,在第2届学生会卸任前夕方才复决通过台大学生会的根本大法《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学生宪章)》,确立了三权分立架构,然而,许多会内的组织规范依旧要到后续才陆续制定。举例来说,行政部门、学生法院(当时称学生法庭)的规范迟至1992年甚至更晚才制定,选举罢免法至2003年才制定,台大学生会的成立与完备并非一蹴可几。此外,近年也陆续有关于组织改造的讨论和行动,例如2020年4月台大学代会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修正案,将原先每250人增加1席学代(依当时计算总席次约为125席)减半,并改为定额61席依选区人数比例分配。又如2020年9月,学代会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修正案,将1990年规程通过即确立的秘书部、学术部、新闻部、财务部、福利部、文化部、活动部等7个常设行政部门(2006年新增公关部)架构一举删修至4个。都是近年组织变革的案例。[15][16][17]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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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会台湾最具代表性的大学生自治组织之一,以全体台大学生为当然会员。从过去到现在无论是对内的学生自治权利争取,或是对外社会改革的推动,台大学生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台大学生会的组织按照《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分为行政部门(会长暨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学生代表大会)及司法部门(学生法官),并在学生法官第一号解释文中,确立为三权分立及制衡的总统制架构。[18][19][20]

会长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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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会的行政部门为“会长”及“行政部门”,由每年五月举行改选的学生会会长领导、两名副会长襄赞,可分类为常设部门、政策部门及独立行使职权的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4] 常设部门为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学生宪章)》或《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行政部门组织法》常态性编制的部门,包括秘书处、财务部、学权部、学术部、文化部及公关部;政策部门则为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会长可以依照及政纲、政见咨请学生代表大会同意,设置常设部门以外的部门,但政策部门仅存续至该任会长任期结束为止;而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为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和《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设立于行政部门之下但独立行使职权的委员会。[21][22][23][24][25]

除了常设部门、政策部门和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外,《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行政部门组织法》中也规范,各部可以视分工需要设置工作小组,会长也可以视跨部整合需要设置专案小组,是相对弹性的部分。行政部门中,秘书处的首长为秘书长,其余各常设部门及政策部门的首长为部长,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则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若干名委员组成。副会长、秘书长、部长及选举罢免执行委员的产生,须由会长提名、经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同意权任命,但副秘书长、副部长、各部工作小组组长、跨部专案小组成员则不需要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分别由该部首长或会长遴选任免,送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备查即可。[21][22][23]

现时第36届台大学生会共分为秘书处、财务部、学权部、学术部、文化部、公关部、国际事务部、资讯部等8个常设部门;政策部门永续执行组(永续部),新成立学生会历史工作小组;独立机关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其中学术部下设性别平等工作坊、族群平等小组与转型正义小组;文化部下设节目组、本土语言组;国际部下设媒体小组。

正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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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会的首长为会长,法定职权为对外代表台大学生会、对内领导行政部门,于每年5月由全校普选的方式改选,任期自当选后的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此外,有2名副会长襄赞会长,分别为内务副会长及外务副会长。台大学生会的会长名单,可见台大学生会历届会长[26]

常设部门、政策部门与专案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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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部门

现行台大学生会的常设部门共有“秘书处”、“财务部”、“学权部”、“学术部”、“文化部”、“公关部”、“国际事务部”、“资讯部”等8个部、处,其中秘书处、财务部、学权部、学术部等4部(处)规范于《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学生宪章)》,文化部、公关部、国际事务部、资讯部等4部仅在《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行政部门组织法》中列出。[27][28]

2020年9月,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学生宪章)》的修正案,在规程删除了新闻部、文化部、活动部、公关部,并将秘书部改名为秘书处、福利部改名为学权部,其中文化部及公关部改列于前已提及的《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行政部门组织法》中,新闻部及活动部则删除成为非常态性的政策部门。在2020年9月以前,自治规程中共有8个常设部门编制,即秘书部、学术部、新闻部、财务部、福利部、文化部、活动部、公关部。[21][29][30]

  • 秘书处
    为1990年5月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初名“秘书部”,2020年9月自治规程修正后改名秘书处。秘书处的法定职掌为行政部门的开会通知、记录、文书收发、联络协调、档案管理以及会长交接仪式的记录与发布等。秘书部属于庶务性质的部门,也可能受会长政策影响而有一些工作调整,但大体不脱庶务性质。[31]
  • 财务部
    为1990年5月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财务部的法定职掌为预决算书表编制、财务相关行政命令拟定、会库管理与出纳、财产管理等。财务部亦属较庶务性质的部门,其中预决算编制后要送至学代会审查,因此财务部关系学生会全年的经费运用、收支与管理。[31][32]
  • 学权部
    为1990年5月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初名“福利部”,2020年9月自治规程修正后改名学权部。学权部的法定职掌为包含公共设施、学生宿舍、餐厅膳食、校园安全、课程教学等校园公共议题及其他学生权利的处理。学权部与校方行政单位沟通、折冲,扮演监督与施压校方的角色,在手段、策略之制定上,有可能于特定状况与校方发生冲突以符合学生权利的宗旨。[31][33][34][35][36][37]
    在政策上,台大学生会学权部曾推动或正在推动下列目标:废除英语毕业门槛、废除学业退学制度、废除国文必修课程、监督校务基金投资、盘点并改善学生空间、建立心辅经验分享平台与要求心辅中心增聘人力等。[38][39]
  • 学术部
    为1990年5月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学术部的法定职掌为包含性别平等、劳动权益、本地语言文化、资讯系统造成侵害学生权利等校园长期议题追踪、研究与推广以及其他校园弱势族群权益。学术部倡议不同议题达成理念,并照当届关注议题依《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行政部门组织法》中关于“工作小组”的规范下设若干小组,过去或现在曾有“性别工作坊”、“永续小组”、“劳动小组”、“高教小组”、“转型正义小组”和“中国因素小组”等,负责议题的专门关注与研究,然而工作小组的设置并非常设,而是依当届会长或学术部工作需求调整。[31][40][41]
    • 性别工作坊:最早成立于2013年的第26届,曾于2017年3月(第29届)改组为政策部门“性别部”,但于第30届恢复学术部内性别工作坊的编制。性别工作坊关注校内性别友善厕所、性别友善宿舍设置的议题,举办校内“小同游”以及有关性别平等的各项事务,也从体制内倡议并影响校方的决策。[42][31][43]
    • 永续小组:最早成立于2017年3月(第29届),时为政策部门“永续部”,后曾改组为学术部内永续小组,又再度改组为永续部。主轴方向为提升校园整体永续意识,除致力与校方共商校内永续政策,同时亦透过举办多面向演讲、声援台湾与全球环境行动等方式,期能使永续议题主流化,带动校园议题乃至社会永续议题的思考与讨论。目前施政方向将主要着重于气候变迁意识提升、校务基金撤资倡议、再生能源推广、认识台大山地农场案、自煮空间之优化,及循环经济专案之深入改造。[44]
    • 劳动小组:最早成立于2017年9月(第30届)。劳动小组关注校内劳动权益的争取,包含检视校内派遣人员(保全、清洁人员)和工读生的劳动条件是否合法。同时亦搜集劳权相关资讯提供给学生参考,以及举办讲座进行劳动权益的知识普及。[45][46][47]
    • 高教小组:最早成立于2017年9月(第30届)。高教小组关注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况,讨论包含双语教育、大学社会责任、未来大学、研究生劳动权益等各项高教议题对学生体制的影响、改革方案等。[47]
    • 转型正义小组:最早成立于2019年9月(第32届)。转型正义小组主要关注台大校园内转型正义的进程,并透过与相关政府组织以及NGO合作,处理台大校园内的历史档案与地景,让威权统治时期的组织性暴力被重现、关注,以还原真相,追求正义与和解。[48][49]
    • 中国因素小组:最早成立于2019年9月(第32届)。中国因素小组关注中国对于台湾社会、政治、经济、传播媒体等各方面的干涉,并透过讲座、读书会、粉专发文的方式,帮助同学厘清统战的逻辑与架构,提升对于中国因素的敏感度,进而讨论两岸交流团等校园相关议题。[50]
  • 文化部
    为1990年5月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2020年9月自治规程修正后从规程中删除,改列于行政部门组织法仍为常设部门。文化部的法定职掌为本地文化保存、振兴与推广以及增进台大学生文化艺术发展。文化部透过议题与文艺活动两个方向达成其宗旨,同样照当届关注议题依《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行政部门组织法》中关于“工作小组”的规范下设若干小组,过去或现在曾有“节目组”、“文化资产组”和“本土语言组”等,工作小组的设置同样非常设,而是依当届会长或文化部工作需求调整。[31]
    • 节目组:最早为学生会文化部历史悠久的活动“活大电影节”、“台大电影节”等,由于文化部陆续关注文化资产、本土语言等议题,2021年9月(第34届)始改组为节目组。节目组工作以“台大电影节”、“光合作用”、“艺言难尽”等文艺活动为主。[51]
    • 文化资产组:由于台大校内或校外管理诸多旧宿舍等历史建筑文化资产,文化资产逐渐成为台大学生会关注的议题,包含台静农故居等许多建筑均为文化资产组关注的对象。[52]
    • 本土语言组:最早成立于2019年9月(第32届)。本土语言组关注本土语言保存、复振、发展,曾推动奖励国家语言授课要点、举办本土语言音乐祭“湾流音乐祭”。[53][54]
  • 公关部
    于2006年12月自治规程修正后增设,2020年9月自治规程修正后从规程中删除,改列于行政部门组织法仍为常设部门。公关部的法定职掌为会外联系宣传、资源整合、公共关系及营造整体形象。公关部是学生会的对外窗口,历届业务包含:行销管理规划、企业合作、主题视觉设计等,管理学生会各项新媒体联络工具。[31]
  • 国际事务部
    最早成立于2012年10月(第25届),原为政策部门,初名“外务部”,第32届时改为“国际事务部”,2023年8月行政部门组织法修正施行后改列为常设部门,职掌类似。国际事务部职掌外籍生权益、生活、多语环境、资讯整合,宗旨为协助外籍生融入台大校园、减少资讯不对称。[55][56]
  • 资讯部
    于2023年8月(第36届)行政部门组织法修正施行后新增之常设部门。资讯部职掌资讯政策之研究与倡议、维护资讯相关学生权利,并主理会内资讯业务。
政策部门
  • 永续执行组
    最早成立于2017年3月(第29届),后曾改组为学术部永续小组,参见常设部门学术部。
  • 性别部(目前第36届未设置)
    最早成立于2017年3月(第29届),前身为学术部性别工作坊,第30届起恢复为此编制,见学术部。
  • 新闻部(目前第36届未设置)
    为1990年5月(第2届)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2020年9月(第33届)自治规程修正后删除,从常设部门转为政策部门。新闻部原先的法定职掌为维护表意自由、促进资讯流通传播、保障知的权利。曾有学生媒体“花火”(花火时代)。[22][31]
  • 活动部(目前第36届未设置)
    为1990年5月(第2届)自治规程通过时的创会七部之一,2020年9月(第33届)自治规程修正后删除,从常设部门转为政策部门。活动部原先的法定职掌为提升康乐活动品质、鼓励丰富休闲文化。曾举办许多校内大型活动。[22][31]
  • 法制部(目前第36届未设置)
    最早成立于2011年6月(第23届),起因为司法院大法官释字684号保障了大学生申诉救济的管道,后陆续数届有设置。[57][58]
专案小组

(不明)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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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简称选委会)为台大学生会行政部门的独立机关,置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3-9人,皆由会长提名经学代会同意任命,法定职掌为学生会选举罢免公民投票的规划、办理、指挥、选务人员遴聘、候选人资格审查等各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事项。选委会的组织,除主委、副主委之外,委员又分工为秘书组、选务组、人事组和公关组。[59]

选委会实际的常务工作为每学期的选举,即5月的会长、学生代表选举和12月的学生代表选举,其中5月的选举与研究生协会、部分学院或系所学生会委办的选举合并办理,工作包含选举公告发布、受理登记、选举公报制作、选票印制、当天投开票工作等。除了常态性每年两次的选举之外,补选(如第29届)、罢免、公民投票等亦由选委会负责,这些事项也都受到学代会的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监督。[60]

此外,台大学生会曾连续数年以不同形式的电子投票作为投票方式,例如平板电脑电子圈选等,却连年因流量无法负荷等因素发生问题。因此2019年第31届学代会第二会期通过了删除电子投票的二读案,同年10月第32届学代会第一会期三读通过,确立了目前纸本验证、纸本圈票等“纸本投票”形式为唯一的投票方式。[61][62]

立法部门(学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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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第34届学代会第2会期(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各学院席次分布图,总席次61席,扣除缺额后有31席。由左至右分别为:
 文学院———————2席/缺额4席
 理学院———————4席/缺额1席
 社会科学院—————3席/缺额2席
 医学院———————7席/缺额0席
 工学院———————4席/缺额5席
 生物资源暨农学院——4席/缺额3席
 管理学院——————4席/缺额3席
 公共卫生学院————0席/缺额1席
 电机资讯学院————1席/缺额7席
 法律学院——————1席/缺额2席
 生命科学院—————1席/缺额1席
 进修推广学院及其他—0席/缺额1席

台大学生会的立法部门为“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由学生代表(简称学代)组成,每年5月与12月改选。学代会的历史可追溯至改组为学生会之前的代联会时代,学生代表的产生与当代有所不同,正副议长也要至学生会改组前夕的1988年方设置。目前学生代表由各学院学生选举产生,5月与12月各改选半数学代,任期一年(当选同年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或当选翌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任期交错。学生代表大会的席次总共61席,台大每个学院分别为一个选区,进修推广学院及无所属学院者(如共同教育中心)则统合为一个选区,各选区在至少分配1席学代的原则下依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席次,各选区置有各三分之一的名额保障大学部学生和研究生。除此之外,由于有双主修的制度,若有跨越不同学院的双主修学生,可以自行选择所属的学院选区。[60]

由于学代会每年改选两次、学代任期交错,大会在一年之中区分两个会期,分别是对应第一学期的第一会期(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和对应第二学期的第二会期(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因此学代会正副议长的任期仅半年。除正副议长之外,学代会设有秘书处、研究处等单位,并设有财务活动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总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及纪律委员会、校务委员会、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等各种委员会。[63]

学生代表大会有议决规程修正案、法律案、预算案、决算案、政策部门增设案、会费案、纠正案、弹劾案等议案的权限,并可对行政部门提出质询、行使同意权,会长也应分别于预算前和决算审议前向学代会提出施政方针报告和施政成果报告,学代会亦有权对学生会行政部门提出纠正案和弹劾案。除学生会内的职权,学代会也有权推派部分校级会议的学生代表以参与校务层级的决策。[64]

正副议长

学生代表大会置议长、副议长各一人,由在任的学生代表互相选举产生,两者并非搭档参选,而是分别选举。正副议长的任期约为半年,于每一会期的预备会议中选出并随即就任,任期至下一会期新任正副议长选出为止。台大学代会的正副议长名单,可见台大学代会历届正副议长[63]

秘书处及研究处
  • 秘书处
    学代会秘书处负责维持学代会的日常运作,置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以及秘书、议事员若干人,秘书长由议长提名经大会同意任命,其余职务则由秘书长提请议长任命。秘书处职掌学代会的预算编列、财务收支、印信典守、财产保管、档案管理、开会通知编拟与送达、资讯系统建置维护、会议场地、协助议事进行、逐字稿及会议公报编辑与发布、修订法规汇编、其他相关会务等各式各样的庶务工作。[63]
  • 研究处
    学代会研究处全名为学生自治组织运作研究处,置主席1人以及顾问、研究员若干人,研究处主席由议长提名经大会同意任命,研究员则由研究处主席任命。研究处职掌学生自治相关研究或其他经学代会决议要求的研究项目,研究处必须在每会期最后一次常会前向学代会提交研究报告。[63]
委员会

台大学代会设有若干委员会,其中学代被规定必须参加财务活动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总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等5个常设委员会至少其中之一,委员会人数亦有其限制。此外,前述5个委员会置主席1人,委员数较多者置副主席1-2人,由委员互推产生。[63]

  • 校务委员会
    校务委员会由正副议长及学代会的校级会议代表组成,由议长兼任校务委员会主席。校务委员会职掌讨论各会议的行动方针、协调各委员会议题,并有权议决紧急事项后提请大会追认。
  • 纪律委员会
    纪律委员会有委员7人,其中副议长为当然委员兼纪律委员会主席,另由大会推选6人。纪律委员会审议学代的惩戒案及处理出缺席的公告等事项,有权提请大会同意停止特定学代出席大会或委员会的权利。
  • 财务活动委员会
    负责处理学生会预决算相关事宜,并监督校内单位的经费运用与行政部门的活动办理成效。
  • 教务委员会
    负责监督学术部与学权部关于校方教务处相关业务及改革事宜。
  • 学务委员会
    负责监督学权部关于校方学生事务处业务及改革事宜,包含学生、住宿生、社团权益等。
  • 总务委员会
    负责监督学权部关于校方总务处业务及改革事宜,包含环境卫生安全、营缮采购、经营管理、空间规划等。
  • 法制委员会
    负责审议学生会规章修正、废止等事项,并可能依大会决议研究校内各级会议审议的法规案。
  • 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执行的选举罢免事务受学代会监督,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5人互选主席1人、副主席1人,任期一会期,监察该会期选举罢免事务。

司法部门(学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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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会的司法部门为“学生法院”,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法院法》学生法院主要处理不服违法自治行为的行政诉讼(行政庭)、团体间涉及公共事项争议之仲裁(仲裁庭)、学生自治法令的统一解释等事项(解释庭)。学生法院置学生法官9名,由会长提名、经学生代表大会同意后任命,且不可以兼任行政部门、立法部门职务。学生法官的任期没有限制,只有在毕业(或丧失学生会员资格)、自行辞职、因兼任其他学生会职务而辞职、因健康等因素停止执行职务超过6个月等条件其一之下才会丧失学生法官资格。学生法官中,其中1人为首席学生法官,由院务会议推选,任期一年不受届次影响,亦可连任。[65]

学生法院始于1990年复决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学生宪章)》中确立的三权分立架构,1992年又制定《司法部门组织暨学生法庭设置及程序纲要》,定名为“学生法庭”,成为最一开始的组织法令。2010年,修正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法院法》后,学生法庭才改为现名“学生法院”,完善其组织、规范,从确立三权分立到通过学生法院法,台大学生会第三权走过了20年才完备。[15]

院务会议

学生法院院务会议由首席学生法官主持,处理书记长的任免、施政纲要及概算、学生法院的行政命令等事项。[66]

书记处

学生法院设书记处,书记处置书记长1人、书记若干人,书记长由院务会议任免。书记处职掌行政及文书撰拟、收发、建档、开庭内容纪录、财务收支、预算编列、关防及财产保管等庶务工作。[66]

法庭

学生法院分为行政庭、仲裁庭、解释庭三种法庭,职掌及组成各不相同,其中审判长的资格也有特别限制。[66]

  • 行政庭
    行政庭分为下级行政庭及上级行政庭,前者由学生法官3人合议,后者由学生法官3人以上合议,均置审判长1名,必须由律师或司法官考试及格者担任,如果有多人符合资格或无人符合资格,则由其中最资深者担任。
  • 仲裁庭
    仲裁庭由学生法官3人合议,置主任仲裁法官1名,以资深者担任。
  • 解释庭
    解释庭由在职学生法官的二分之一以上合议,置审判长1名,由首席学生法官担任。

历届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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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会会长一职于1988年改制学生会时首度普选始设置,任期自每年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为学年制[67]。故下表之“年份”栏系指该届届期开始日所在之年份,并非其任期期间,举例而言,第1届于1988年8月1日起算,至1989年7月31日结束,则下表标示1988年。

综观台大学生会至2023年共35届,除去代理及继任者,经全校学生普选产生之学生会长共36名,均无人连任。其中法律学系出身者占8名为最多,其次政治学系7名、社会学系3名、心理学系3名、历史学系(含进修部)2名,其余13名出身系所各不相同。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历届会长
届次 年份 学年 会长 系所 备注
1 1988 77 罗文嘉 政治学系 现任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前民进党秘书长、立法委员。
2 1989 78 范云 社会学系 现为民进党立法委员、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被借调),前社民党召集人。
3 1990 79 林奕华 政治学系 国民党知青党部,现任台北市政府副市长,前台北市议员、国民党籍立法委员。
4 1991 80 赖中强 法律学系 现为经济民主连合智库召集人,前民主阵线召集人、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台湾公民阵线发起人。
5 1992 81 林丰沛 园艺学系 国民党知青党部
6 1993 82 黄国昌 法律学系 台湾民众党全国不分区立委、前时代力量主席、立法委员、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
7 1994 83 许家馨 法律学系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
8 1995 84 王庆宁 心理学系 台大社会系兼任教授
9 1996 85 罗吉芳 兽医学系 国民党知青党部
10 1997 86 吴积霖 电机工程学系 国民党知青党部,前元大投信基金经理人、前华南金控协理。
11 1998 87 陈进男 药学系 药师
12 1999 88 张荣法 进修部历史学系 新党籍,台北市市议员候选人。
13 2000 89 张复钧 法律学系
14 2001 90 章田筠[注 1] 经济学系
徐志明[注 2] 法律学研究所
高嘉瑜[注 3] 法律学系 民进党立法委员、前台北市议员
15 2002 91 陈奂宇 机械工程学系 前PTT站长之一,国民党候选人发言人、幕僚党工,前高虹安立法委员办公室主任。
16 2003 92 李文玮 农业经济学系
17 2004 93 王威中 政治学系 前民进党台北市议员。
18 2005 94 黄兆年 政治学系 国立政治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副教授
19 2006 95 高闵琳 国家发展研究所 现任高雄市政府观光局局长、前民进党高雄市议员
20 2007 96 李维仁 会计学系 惟理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21 2008 97 许菁芳 法律学系 作家、暨南国际大学公共行政与政策系助理教授
22 2009 98 傅伟哲 政治学系 国家住都中心资深专员、前民进党青年部主任
23 2010 99 陈乙棋 政治学系 前亲民党青年团团长
24 2011 100 郑明哲 经济学系
25 2012 101 林韦翰 心理学系
26 2013 102 李心文 社会学系
27 2014 103 王日暄[注 4] 中国文学系
林冠嘉[注 5] 社会学系
28 2015 104 陈宣竹 公共卫生学系
29 2016 105 周维理[注 6] 土木工程学系
周安履[注 7] 哲学系
吕姿燕[注 8] 政治学系
30 2017 106 林彦廷 法律学系
31 2018 107 吴奕柔 法律学系
32 2019 108 凃峻清 历史学系
33 2020 109 杨子昂 医学系
34 2021 110 黄柏森[注 9] 土木工程学系
张承宇 社会学系
35 2022 111 孙语谦 心理学系
36 2023 112 庄智程 中国文学系
37| 2024 113 朱育贤 人类学系
吴安芃[注 10] 政治学系
  1. ^ 选举无效:第14届学生会原会长当选人为章田筠,另一位候选人高嘉瑜向学生法庭提出选举无效之诉,经下级行政庭及上级行政庭两次判决确定选举无效,故章田筠并非台大学生会第14届会长。然而由于章田筠在2001年8月1日就任至11月2日终局判决选举无效之间仍行使学生会长职务,故依然在此列出。
  2. ^ 代理:2001年11月2日判决选举无效后会长出缺,依学生宪章以学代会议长身份代行会长职务,代理至11月21日重行投票选出第14届会长高嘉瑜为止。
  3. ^ 正任:由于原选举结果无效,至11月21日方于重行投票中当选,为正式的第14届会长。
  4. ^ 辞职:于2015年6月11日因家庭因素辞职。
  5. ^ 继任:由于会长王日暄辞职出缺,依学生宪章,以内务副会长身份依法继任。
  6. ^ 辞职:于选举时的退选风波延烧的罢免案导致学代会人事案不利,尔后于2016年9月29日辞职。
  7. ^ 代理:学生会长周维理辞职后,由于副会长人事案尚未通过,会长、副会长均出缺,故依学生宪章以学代会议长身份代行会长职务,代理至2016年11月3日会长补选选出新任会长吕姿燕为止。
  8. ^ 补选:由于原任会长周维理辞职,于2016年11月3日会长补选中当选,11月4日就任。
  9. ^ 代理:因COVID-19疫情延后选举投票,使迟至新一届就任日2021年8月1日仍未有新任会长产生,依学生宪章以学代会议长(任议长时名为黄玮程)身份代行会长职务,代理至2021年10月7日举行投票新任会长张承宇当选为止。
  10. ^ 继任:由于会长朱育贤辞职,依学生宪章,以内务副会长身份依法继任。

代联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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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会之前身为“学生代表联合会”(代联会),学生会会长一职的前身即为代联会主席。代联会于1949年的38学年度成立,起初代联会主席任期仅一学期,1962年代联会主席任期改为一学年,故自51学年度起至76学年度的末代代联会主席,其任期均为一学年。[68]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联合会历届主席
学年 年份 学期 主席 系所 备注
38 1949 罗云鸿 中国文学系 毕业后被依惩治叛乱条例处7年有期徒刑[69]
1950 于元鸿 经济学系
39 1950 罗锦堂[注 1] 中国文学系 夏威夷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学系教授。
1951
40 1951 李德进 政治学系
1952 张豫生 政治学系 国民党青年工作会主任。
41 1952 陈炳杞 政治学系
1953 左纪国 法律学系
42 1953 卢明惠 政治学系
1954 刘南 经济学系
43 1954 高英茂 政治学系 陈水扁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
1955 钱复 政治学系 李登辉政府外交部部长,其父钱思亮于其任职代联会期间为台大校长。
44 1955 刘炎珠 政治学系
1956 邱创寿 政治学系
45 1956 蔡同荣 法律学系 民进党立法委员。
1957 吴吉雄 经济学系
46 1957 侯荣楣 农业经济学系
1958 张旭成 政治学系 民进党立法委员。
47 1958 蒋德昌 政治学系
1959 (佚失资料) (佚失资料)
48 1959 (佚失资料) (佚失资料)
1960 (佚失资料) (佚失资料)
49 1960 贾志宏 (佚失资料)
1961 潘秀江 (佚失资料)
50 1961 朱向敢 (佚失资料)
1962 陈慕棠 外国语文学系
51 1962 - 费定国 (佚失资料)
52 1963 - 赵乃伟 (佚失资料)
53 1964 - (佚失资料) (佚失资料)
54 1965 - 岳擂 (佚失资料)
55 1966 - 谢传刚 (佚失资料)
56 1967 - 李玲瑶 历史学系
57 1968 - 吴森源 农业推广学系
58 1969 - 胡定吾 政治学系 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董事长。
59 1970 - 李大维 政治学系 现为总统府秘书长,前蔡英文政府外交部部长。
60 1971 - 王复苏 医学系 省立新竹医院院长。
61 1972 - 谢复生 政治学系 现为南卡罗来纳大学政治系教授。
62 1973 - 彭怀恩 政治学系 世新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63 1974 - 丁庭宇 社会学系 台北市副市长。
64 1975 - 李宗德 法律学系
65 1976 - 边士杰 机械工程学系 现为国立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兼任助理教授。
66 1977 - 徐世勋 农业经济学系 现为台大农业经济学系教授。
67 1978 - 陈继亮 森林学系
68 1979 - 吴瑞贤 农业工程学系 现为国立中央大学副校长兼土木工程学系教授。
69 1980 - 于思礼 外国语文学系
70 1981 - 熊鹏翥 考古人类学系
71 1982 - 管家义 医学系 现为维吉尼亚大学神经科学系教授。
72 1983 - 吴叡人[注 2] 政治学系 现为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嘉政[注 3] 政治学系
73 1984 - 张壮熙 政治学系 前台中县副县长、国民党组发会社会部主任。
74 1985 - 叶欣诚 土木工程学系 现为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环境教育研究所教授,曾任马英九政府政务委员。
75 1986 - 周志伟 政治学系 国民党文传会主任委员。
76 1987 - 陈志柔 社会学系 现为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兼研究员。
1988年8月起,代联会改制为学生会,续接第1届学生会
  1. ^ 连任:39学年度上、下学期之代联会主席罗锦堂,为台大学生会及其前身代联会两者历届首长中唯一连任者。
  2. ^ 辞职:以辞职为手段向校方抗议。
  3. ^ 继任。

历届学代会正副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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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大会于代联会时代便已设置,1988年76学年度第二学期为进行学生会普选改制,提前设置学生代表大会正副议长,该届正副议长任期为一学期。正式改制后,原先正副议长任期一学年,第3届起由于学生代表改为交错任期,学代会议长任期随之改为一学期。[68]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历届正副议长
届次 年份 学年 会期 议长 议长系所 副议长 副议长系所 备注
-[注 1] - 76 - 何荣幸 社会学系 刘先堉[a] 药学系
1 1988 77 - 刘先堉 药学系 林奕华[b] 政治学系
2 1989 78 - 王文华 外国语文学系 林美伶 法律学系
3 1990 79 1 林世强 医学系 李志伟 农业化学系
2 赖正庸 农业化学系 孙大川 农业工程学系
4 1991 80 1 陈嘉贤 会计学系 薛晓岚 农业化学系
2 李岱殷 化学工程学系 漆志刚 大气科学系
5 1992 81 1 罗之纲 农业化学研究所 廖尼轲 材料工程学研究所
2 李励德[c] 海洋研究所 叶仰哲 化学系
6 1993 82 1 陈显隆 农业经济研究所 卓伯仲 政治学系
2 高如应 法律系学 廖文照 电机工程学系
7 1994 83 1 李励德 海洋研究所 魏豪勇 进修部法律学系
2 黄博群 造船及海洋工程学系 张素璇 公共卫生学系
8 1995 84 1 王友慈 动物学研究所 (佚失资料) (佚失资料)
2 林晏光[d] 法律学系 林承宗 社会学系
林承宗[e] 社会学系
9 1996 85 1 苏庆良 外国语文学系 吴政佳 森林学研究所
2 罗组芳 机械工程学系 范豪昌[a] 农艺学研究所
10 1997 86 1 范豪昌 农艺学研究所 林大登 国际企业学系
2 陈哲宏 社会学系 韩文 财务金融学系
11 1998 87 1 蔡宜蓁 政治学系 洪维炼[a] 农业化学系
2 洪维炼 农业化学系 王韦中 电机工程学系
12 1999 88 1 谢果齐 法律学系 陈珈明 政治学系
2 林政纬 进修部历史学系 周崇熙 兽医学研究所
13 2000 89 1 戴介三 农业推广研究所 徐俊嘉 化学工程学系
2 陈进德 食品科技研究所 尤清华 物理学系
14 2001 90 1 徐志明[注 2] 法律学研究所 高亨睿 森林学系
2 陈政峰[c] 进修部历史学系 林柏桦 法律学系
15 2002 91 1 石沁康 财务金融学系 李清福 进修部历史学系
2 陈政峰 进修部历史学系 陈扬杰 财务金融学系
16 2003 92 1 高闵琳[b] 昆虫学系 林咏青 医学系
2 叶贞汝[f] 法律学系 吴岳璋 外国语文学系
吴岳璋[e] 外国语文学系
17 2004 93 1 许灵均 日本语文学系 林咏青[c] 医学系
2 沈庭祯 会计学系 曹嘉芸 应用力学研究所
18 2005 94 1 刘千瑜 法律学系 张庭玮 经济学系
2 沈佑龙 心理学系 洪萩玲 法律学系
19 2006 95 1 张晁纲 工商管理学系 蔡孟宏 工程科学及海洋工程学系
2 洪彗玲 法律学系 邱敬媛 财务金融学系
20 2007 96 1 叶纮麟[f] 政治学研究所 史美圻[c][f] 财务金融学系
赖弘毅 外国语文学系 陈柏伟 电机工程学系
2 彭彦儒 法律学系 史美圻 财务金融学系
21 2008 97 1 蔡介庭 园艺学系 李昇 政治学系
2 吴宗岳 动物科学技术学系 吴孟鸿 农业化学系
22 2009 98 1 黄守达 法律学系 林明霈 机械工程学系
2 周信佑 物理学系 郑明哲[b] 经济学系
23 2010 99 1 周雅薇 政治学研究所 陈宗延 医学系
2 陈成晔 医学系 许菡芸 政治学系
24 2011 100 1 郭俊廷 政治学研究所 邱嘉缘 社会学系
2 江昱欣 国家发展研究所 刘司捷 地质科学系
25 2012 101 1 徐亦甫[c] 政治学系 苏𬀩胜 政治学系
2 徐亦甫 政治学系 李宥德 农业经济学系
26 2013 102 1 邱丞正 法律学系 许家睿 政治学研究所
2 何维邦 医学系 范正一 兽医学研究所
27 2014 103 1 谢孟璇 法律学系 邱子轩 哲学系
2 赖樱芳 建筑与城乡研究所 朱希平 电机工程学系
28 2015 104 1 蔡炫锜 医学系 谢宇修 法律学系
2 高绍芳 电机工程学系 刘哲铭 政治学系
29 2016 105 1 周安履[注 3][c] 哲学系 黄泊羲 物理学系
2 陈品 资讯管理学系 黄序立[a] 医学系
30 2017 106 1 王羿方 土木工程学系 黄思嘉 社会学系
2 周安履 哲学系 张巍腾 法律学系
31 2018 107 1 游哲纶 法律学研究所 郑景平 电机工程学系
2 凃峻清[b] 历史学系 何京哲 哲学系
32 2019 108 1 林奕宏 政治学系 欧瀚墨 电机工程学系
2 李博华 政治学系 蔡朝翔[a] 政治学系
33 2020 109 1 邱馨仪 工商管理学系 叶泓佑 电机工程学系
2 黄玮程[注 4] 土木工程学系 汪柏辰[a] 政治学系
34 2021 110 1 汪柏辰 政治学系 蔡佳颖[c] 医学系
2 黄序立 环境与职业健康科学研究所 蔡佳颖 医学系
35 2022 111 1 蔡朝翔 政治学系 赖禹融 政治学系
2 陈建颖 法律学系 黄子轩[c] 国际企业学系
36 2023 112 1 赖奕达 地理环境资源学系(毕业时具校学士学位) 黄子轩 国际企业学系
2 张嘉恩 社会学系 苏昱齐 地理环境资源学系
37 2024 113 1 王家康 地质科学研究所 黄子轩[c] 国际企业学系
  1. ^ 1.0 1.1 1.2 1.3 1.4 1.5 后担任学生代表大会议长。
  2. ^ 2.0 2.1 2.2 2.3 后担任学生会会长。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后连任或再任同一职位。
  4. ^ 罢免。
  5. ^ 5.0 5.1 继任。
  6. ^ 6.0 6.1 6.2 辞职。
  1. ^ 76学年度第二学期,时代联会为进行学生会普选改制,提前于代联会时代便已存在的学生代表大会中设置正副议长,该届正副议长任期为一学期。
  2. ^ 代理会长:2001年11月2日判决选举无效后会长出缺,依学生宪章以学代会议长身份代行会长职务,代理至11月21日重行投票选出第14届会长高嘉瑜为止。
  3. ^ 代理会长:学生会长周维理辞职后,依学生宪章以学代会议长身份代行会长职务,代理至11月会长补选选出新任会长吕姿燕为止。
  4. ^ 代理会长:因COVID-19疫情延后选举投票,使迟至新一届就任日仍未有新任会长产生,依学生宪章以学代会议长(任议长时名为黄玮程)身份代行会长职务,代理至2021年10月7日举行选举新任会长张承宇当选为止。

事件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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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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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届学生会长选举争议
2001年5月举行第14届会长选举,时两位候选人分别为1号经济系章田筠、2号法律系高嘉瑜,高嘉瑜以90票之差落败,章田筠当选为新任会长。
然而,高嘉瑜于选后向台大学生会学生法庭控告选举委员会,原告高嘉瑜及其代理人陈奂宇(一年后当选下一任学生会长)指出若干投票所选务人员不足不符规范、选务人员代选举人签名、投错票箱、票数不符、选举人身份不明等情事,主张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因此诉诸选举无效。被告选举委员会及其主委左宜恩则主张驳回原告之诉,承认的确有选务员代为签名的情事,但并非有作票意图,主张扣除影印导致无效的选票后仅67票有问题,不足以推翻选举结果的90票之差。台大学生法庭下级行政庭受理后,由审判长纪天昌、学生法官薛智仁、高铭志于2001年9月7日宣布裁判:“确认九十学年度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长选举无效”,判决理由中指出选务员代签情事无法确保选举人与实际投票者的同一性,违反普通、平等、直接、无记名原则,并指出由选务员代签的投票所的选举人数已经超过90票的得票差距,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因此判决该次选举无效。[70][71]
隔天9月8日,高嘉瑜偕同台北市议员段宜康等人召开记者会,段宜康表示,虽然这次事件只是单纯的校园选举,但许多学生会的重要干部,甚至是已经毕业,并活跃政治圈的前学生会会长却动作频频,为避免政治力介入校园、事件可能被淡化呈不了了之局,才召开记者会让全民监督。台北市议员江盖世则认为,选务人员代选举人签名如9年前“花莲作票事件”的翻版,身为台湾最高学府的台湾大学,发生这样的作票舞弊事件,不但让人深感遗憾,也是对现下选风败坏的一种警讯。[72]
下级行政庭判决选举无效后,被告选举委员会(主委左宜恩)向学生法庭上级行政庭提起上诉。上诉人选委会提出选务员代签并未具体违法、原判决并未交代为何影响选举结果等主张。上级行政庭受理后,由审判长许恒达、学生法官刘定纲、郭威廷于2001年11月2日宣布裁判:“确认九十年度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长选举无效”,其中指出选务员代签已明确违反选罢法的四项原则,并认为票数差距可经查询得知,原审判决并无违法,上诉驳回,并为终局判决。由于学生法庭宣告选举无效,同日学生代表大会宣布依《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由学代会议长徐志明暂行代理学生会长一职。同时,由于选举无效,因此将举办重行投票。最后,2001年11月21日的重行投票中,高嘉瑜胜出,正式当选台大学生会第14届会长。[70][73]

201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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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届及73万事件
2010年8月第23届学生会会长陈乙棋上任后,其团队受世新大学之邀与政治大学国北教大台科大等校学生共同举办校园演唱会,并将捐款给心路基金会,后因世新大学退出,此即“四校联合公益演唱会”。时任会长陈乙棋及兼任活动总召的外务副会长汪兴寰以追加预算形式在学代会通过90万的经费,并保证收支平衡。然而,原预估台大售出3,000张门票,最后仅售出500余张,收入仅10余万。在决定演唱会日期时,台大学生会预定的两个日期11月28日、12月5日分别与滚石30周年演唱会和第三届简单生活节同一日,时台大学生会最后决定于2010年12月5日举办演唱会。[74] [75]
在与简单生活节强碰、售票不如预期后,当天在操场举行的演唱会亦被校内参加日文检定的考生抗议噪音过大,又因为场地冲突与同日的活动、运动球队发生龃龉。活动结束后,学生会亏损73万,因此被称为“73万事件”,外务副会长汪兴寰与活动部部长吴大伟为此辞职负责。事后,陶喆自愿捐出唱酬给心路基金会,而包含各式赞助和校方补助等林林总总,该届学生会约补回缺口中的59万。
除此之外,第23届上任之初亦与“新生性别季”发生摩擦,又因邀请国民党人士为学生自治培训讲师而引发争议,同时,该届学生会学术部本欲承办六四天安门事件台北追悼晚会,但该届学生会立场偏蓝,对此感到保留,而使学术部部长凃京威,与副部长提名人、以时务社社长身份承办晚会的负责人黄俊杰,和时务社总干事樊俊朗(现为香港亲中政党民主建港协进联盟党员)在学代会上公开对骂,可谓风风雨雨。[74] [76]
“73万事件”的主角23届会长陈乙棋及外务副会长(因事件辞职)汪兴寰,双双在2014年回锅参与台大学生自治选举,前者参选研究生协会会长,后者参选第27届学生会会长,期间陈乙棋对此事件表示“我要强调这是学代会批准的预算,不是亏空公款。”最后,2014年的研协和学生会长的选举两人分别败给周芷萱和王日暄,双双落选。[75] [77]
  • 第29届学生会长辞职及补选
2016年5月,第29届新任台大学生会会长选举如火如荼,候选人有1号周维理和2号陈泓旭等两人,选举期间便发生若干争议,且原定的投票日5月26日又因电子投票故障而延期,当晚周维理和陈泓旭两人双双宣布退选,但因为选举已在进行中退选并没有法律效力。选举延期后,至6月2日方才举行投票,当天选举结果中,1号周维理得到652票,2号陈泓旭得到383票,废票则有281票。[78]
选举结束后,6月7日,时任学生会副会长、大学法改革阵线发起人郑婷尹认为公开承诺退选的候选人不应在当选后违背承诺就任,因此预告发动新任会长罢免案。隔天8日周维理于脸书NTU台大学生交流板回应表示不会辞职,更直指郑婷尹等时任学生会成员为“旧势力”。然而,暑假过后的9月11日,第一阶段罢免连署在一天之内达标,随后9月24日第二阶段连署达标,不可重复连署的两个阶段各有133、310人参与,许多异议性社团也声明支持罢免,具名社团有周出身的本土性社团,和友好的社运社团、独派社团,甚至包括具统派色彩的社团,包括有国民党青年团背景的“洛克社”、新党背景的“台大中华复兴社”,如同台大异议性或政治性社团的一次“大和解”。两天后,9月26日召开的第29届学代会第1会期第一次定期大会上周维理提出的副会长人事案遭到延期,各部、会人事案也仅选举罢免执行委员和福利部部长通过表决,会议便在清点人数下结束。[78][31]
随后,周维理于9月29日宣布辞去会长一职,甫上任的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旋即于隔天30日展开第29届学生会长补选作业。此次补选罕见由高达12位候选人参选,依号次分别为高章琛、彭育安、吕姿燕、陈品、邱丞正、吴欣阳、张子龙、李辰谕、林宇廷、吴昊、白淘德,蔚为校园话题。 [79]
  • 中国新歌声事件
2017年9月24日,中国选秀节目“‘中国新歌声’上海.台北音乐节”在台大举办,引起台大学生和民间团体抗议,更发生中华统一促进党成员殴打台大学生事件,成为溅血冲突。隔天25日台大学生会召开记者会,指控校方迟迟不正面回应,要求校方要给学生交代。时任会长林彦廷质疑体育室等行政单位未对场地租借流程有明确说明,时任福利部部长何蔚慈更批评台大校方必须为事件负起最大责任。[33][80]
  • 第32届校方拒绝提供选举名册争议
2019年12月,适逢台大学生会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欲举办学生代表选举,16日台大学生会却于台大正门召开记者会,直指台大校方拒绝提供学生选举名册。时任会长凃峻清表示,大学法保障学生会的权利,名册仅包含姓名、学院、学号等应属个人资料之合理使用,也指出4年前以来实施电子投票形式经常在投票期间瘫痪,严重者导致选举无效,因此学生代表大会已经修法明定应采纸本投票。当天台大社会学系教授范云陈东升等人均到场声援。[34]

202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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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文成事件广场完工定案
2011年起,台大学生会及研究生协会开始纪念陈文成事件,隔年于校务会议提案设立纪念碑。2015年,校务会议通过“陈文成事件纪念广场”命名案,其后2020年广场正式动土兴建。2021年2月,陈文成事件纪念广场落成,同年6月学生会于校务会议推动通过广场中“三一矮墙”上设置“纪念一位坚决抵抗国家暴力的勇者”文字,10月在校务会议通过说明牌文字,历经10年的陈文成事件广场讨论终于尘埃落定。[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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