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馥越南语Lý Văn Phức李文馥,1785年—1849年?),字邻芝,号克斋,越南明乡人后裔、阮朝官员文人。曾受封苏川子,明命年间,改革封爵制度,李文馥的子爵被废除。

李文馥
出生1785年
越南后黎朝东京
逝世1849年(或以后)
越南阮朝
职业越南阮朝官员、文学家

李文馥先世原籍中国福建,他在嘉隆年间中举后入仕为官,在翰林院,以及广义广南任职,曾经奉命出使南亚东南亚葡属澳门及中国清朝等地达11次之多,见闻和交游甚广,在后世有“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的称号。此外,他长于汉文喃文著作,撰有《西行见闻纪略》、《闽行杂咏》、《粤行吟草》、《掇拾杂记》、《二十四孝演音》、《玉娇梨新传》及《周原杂咏》等,反映其外交经历及文学才华,亦使他在文坛留名。

生平 编辑

出身及入仕早期 编辑

李文馥越南明乡人”后裔[1],生于后黎朝晚期的奉天府永顺县湖口坊(今属河内市巴亭郡),先祖原籍中国福建漳州府龙溪县,在明代任官,明鼎革时迁至越南。传至李文馥的祖父李克敦(1720年─1789年),于1747年(景兴八年)考中乡贡,任官至谨事郎太常寺寺丞。父亲李致位(1765年─1824年),以行医、教学为业。[2]

李文馥本人以科举入仕。1819年(嘉隆十八年)在乡试考中乡贡[3]明命(1820年─1840年)初年,任翰林编修、充史馆,后历任礼部佥事、协理广义兼管六坚奇、直隶广南营参协。李文馥担任这些官职期间,办事甚有表现,获明命帝赏识,升至户部右侍郎、署右参知之职。[注 1][4]

1829年(明命十年),李文馥因受贿罪被一度撤职。事缘在该年农历二月,有奸商廖宁泰、杜辉松等谋领北城(河内)关税,以百余两银贿赂李文馥,文馥则从中协助。不久,事件揭发,十月,李文馥罪成撤职,原要收押候绞,但因获特赦被释,其后更得阮朝继续起用。[5]

再受起用及周游列国 编辑

李文馥在受贿案被赦后,多次奉命出使国外。据台湾学者陈益源的研究及统计,李文馥是从1830年(明命十一年)到1847年(绍治七年)的十七年里,不是奉派出国,便是在管理水师事务[6],其出使次数最少有十一趟,行程包括小西洋印度半岛沿海)、新加坡吕宋广东福建澳门燕京等地。[7]

据文献所载的李文馥十一次出使及升迁情况如下[8]

  • 1830年(明命十一年)农历正月至九月:奉派到小西洋的孟加拉,任务是“遵海操演”。
  • 1831年(明命十二年)二月至至四月:奉派到新加坡。回国后授任内务府司务,管定洋船。
  • 1831年七月至十二月:护送遇大风失途的中国官员陈棨回福建。
  • 1832年(明命十三年)夏至秋,奉命到吕宋办理公事。
  • 1833年(明命十四年)夏至冬,护送因风失途的中国广东水师梁国栋战船回国,途中经过澳门。回国后升为兵部主事。
  • 1834年(明命十五年)正月至三月,出便新加坡。
  • 1834年夏至冬,护送因风失途的广东水师陈子龙回国。
  • 1835年(明命十六年)夏至冬,押送广南海盗到广东。
  • 1836年(明命十七年)秋至冬,奉派到澳门,察访兵船音讯。回国后历任工部郎中、工部右侍郎等职.
  • 1840年(明命二十一年),奉派到新加坡。回国后升至工部右参知,权理京畿水师事务。1841年(绍治元年)升为礼部右参知。
  • 1841年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以“如正使”身份到中国北京,通报明命去世消息。据《清实录》记载,李文馥等三人越南使臣获得在大红桥瞻觐,并于农历八月十日(清朝道光帝生日)在正大光明殿向清帝行庆贺礼。[9]

李文馥于1847年(绍治七年),因“办事不善”再遭贬官。该年农历二月,有法国战船驶至沱㶞,展示十字架标帜,阮朝官员认为他们“来意倨傲”。阮朝派李文馥与法人交涉,但李文馥处理手段软弱,阻挡不住法人带枪剑闯入公馆挑衅,遂被朝廷指为“案拟发兵”、“有亏国体”,将之免职收押。[10]李文馥遂再一次失势。

晚年及去世 编辑

1848年(嗣德元年),朝廷再三起用李文馥,任郎中,办理礼部事务。1849年(嗣德二年),升任为光禄寺。其后,据《大南实录》记载他在此不久后去世,朝廷追授他为“礼部右侍郎”[注 2][4],后世一般按照史文,以1849年为其卒年。学者陈庆浩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李文馥在其著作《掇拾杂记》中所写的序,是在1850年(嗣德三年),因此应该卒于该年之后。[11]

李文馥的“华夷之辨” 编辑

李文馥以中华文化自诩,认为当时的越南阮朝,并曾为此与中国官员争辩。李文馥在1831年(明命十二年)出使中国福建时,因见对方官员把它带进“粤南夷使公馆”,心感不满,因而“诮让馆伴官,声色俱厉,不入馆,令行人裂碎‘夷’字”,中国官员便把馆名改为“粤南国使官公馆”。随后,李文馥撰写《夷辨》(后世又称《辨夷论》),进一步申明论点,指出越南仍流传着中国的制度文化、学术思想,社会习俗,所以是若将越南“谓之夷,则吾不知何如为华也”[注 3];而对纲常道义上“一弃而不顾”的外国民众,才是他心目中的“夷”[注 4];李文馥在文中又强调当日的越南阮朝已发展至崛起成为“天地间一大国矣”,就国力而论,更不应称夷。[注 5][12]《夷辨》的论调在当时便得中国人士认同,对它有“议论正大”、“持论高明”等称誉。[13]

李文馥经过多年的周游列国,对西方列强治下的殖民地区亦有所涉足,而他对西方人的观感则倾向负面,认为他们唯利是图,“大抵西夷之人,纯以商卖为事,持筹握算,殆无虚剧。其谋人之利也,必穷其心虑;其取人之财也,必尽其锱铢”,西方文明是“吾人之所不屑”。[14]李文馥对西方存有排斥心理的成因,学者陈益源分析认为“可能是出自他反殖民态度的一种自然反射,更可能是本源于中国与越南传统儒家华夷观念的牢不可破。”[15]

著作 编辑

 
李文馥著作之一《掇拾杂记

李文馥善于写作,留下多部独自撰写及参予编写的作品:

  • 《西行见闻纪略》:为1830年(明命十一年)出使小西洋的相关著作。[16]
  • 《西行诗纪》(《西行诗略》):又称《西行诗记》,为1830年(明命十一年)出使小西洋的相关著作。[16]
  • 《拟无名公自述赋并序》:为1831年(明命十二年)出使新加坡的相关著作。[16]
  • 《闽行杂咏》(又名《闽行诗话》):为1831年出使中国福建的相关著作。[16]李文馥的《夷辨》亦收录在内。[17]
  • 《东行诗说草》:为1832年(明命十三年)出使吕宋的相关著作。[16]
  • 《李文馥遗文》:为1832年出使吕宋的相关著作。[16]
  • 《粤行吟草》:为1833年(明命十四年)出使中国广东的相关著作。[18]
  • 《澳门志行诗钞》:为1833年出使中国广东(途经澳门)的相关著作[18]
  • 《舟回阻风叹》:为1834年(明命十五年)出使新加坡的相关著作。[18]
  • 《自述记》:为1834年出使新加坡的相关著作。[18]
  • 《粤行续吟》:为1834年出使中国广东的相关著作。[18]
  • 《三之粤集草》:为1835年(明命十六年)出使中国广东的相关著作。[18]
  • 《仙城侣话集》。[18]
  • 《镜海续吟》:为1836年(明命十七年)出使澳门的相关著作。[18]
  • 《使程志略草》(《周原杂咏草》(又称《周原杂咏》、《周原杂咏》)、《皇华杂咏》、《使程遗录》):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18]
  • 《回京日程》: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18]
  • 《使程便览曲》: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18]
  • 掇拾杂记》:收录作者从听闻得来的越南文人的诗文、对联及逸事,都属“野史稗官之所不见载者”。[19]
  • 埜史略编纪》:为李文馥与简德子、著光子阮公著、才德子等多人合力编撰。[20]
  • 《二十四孝演音》:为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思想之作。[1]
  • 《李氏家谱》。[2]
  • 《玉娇梨新传》[21]:根据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编成。[1]
  • 《西厢记》:根据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编成。[1]
  • 《驩州风土记》。[21]
  • 《金云翘传》。[21]
  • 出使中国时创作的诗文:有一部分收录于中国文人作品当中。[2]

家族人物 编辑

后世评价 编辑

李文馥在阮朝,便在文坛上占一席位。阮朝官修史籍《大南实录》称:“文馥有文名,为官屡踬复起,前后阅三十年,多在洋程效劳,风涛惊恐,云烟变幻,所历非一,辄见于诗云。”[4]在现代,学者陈庆浩称他是“阮朝重要的汉喃文作家和出色的外交家”[2]

由于李文馥的文坛盛名和外交阅历,使他在现代国际学术界渐受重视。据台湾学者陈益源指出,近年中国大陆、台湾、美国马来西亚等地,均有学者对李文馥的著作、华夷观念等方面进行研究。陈益源又提出,国际间应整理新的《李文馥全集》,以便学界对李文馥作全面的研究。[23]

注释 编辑

  1. ^ 《大南实录·大南列传正编第二集·诸臣列传·李文馥传》载:“明命初授翰林编修,充史馆,累迁礼部佥事,协理广义镇务,业管六坚奇,转直隶广南营参协,办事多中窾,上嘉之,入为户部右侍郎,署右参知。”
  2. ^ 《大南实录·大南列传正编第二集·诸臣列传·李文馥传》载:“嗣德元年,迁郎中,办理礼部事务。明年,擢光禄寺卿,寻卒,追授礼部右侍郎。”
  3. ^ 李文馥《夷辨》称:“以言乎治法,则本之二帝三王;以言乎道统,则本之六经四书。家而户,其学也;源而流,其文也;诗赋则昭明文选,而以为依归;字画则周礼六书,而以为楷式。宾贤取士,之科目也;博带峩冠,之衣服也。推而举之,其大也如是,而谓之夷,则吾不知其何如为华也?”
  4. ^ 李文馥《夷辨》称:“于吾人之纲常道义,一弃而不顾,如今之东西洋黠夷是也。”
  5. ^ 李文馥《夷辨》称:“况自安南以还,土地日辟,至于今而倍蓰焉,北接中州广东广西云南三省,西控诸蛮,接于南掌缅甸诸国,东临大海,包诸岛屿,南方抵于海,绕而西南邻于暹罗,其余属国附蛮,不一而足,真裒然为天地间一大国矣。氏之且不可,郡之且不可,而可以夷之乎?”

引用来源 编辑

  1. ^ 1.0 1.1 1.2 1.3 《东南亚历史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5页。
  2. ^ 2.0 2.1 2.2 2.3 2.4 2.5 《掇拾杂记》陈庆浩《提要》,收录于孙逊、郑克孟、陈益源主编《越南汉文小说集成》第十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50页。
  3. ^ 《國朝鄉科錄》. [2017-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8). 
  4. ^ 4.0 4.1 4.2 4.3 《大南实录·大南列传正编第二集·诸臣列传·李文馥传》,兹参考许文堂、谢奇懿编《大南实录清越关系史料汇编》,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504页。
  5. ^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越南李文馥笔下十九世纪初的亚洲饮食文化》,正文及注文,北京中华书局,264页。
  6. ^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越南李文馥笔下十九世纪初的亚洲饮食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64页。
  7. ^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27页。
  8. ^ 以下主要参考《大南实录·大南列传正编第二集·诸臣列传·李文馥传》(辑录于许文堂、谢奇懿编《大南实录清越关系史料汇编》,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504页),及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27─228页。
  9. ^ 《清实录·宣宗实录》实录·宣宗实录》卷三五五,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庚辰条,及卷三五五,道光二十一年八月辛卯条,兹参考《清实录越南缅甸泰国老挝史料摘抄》,云南人民出版社,319页。
  10. ^ 《大南实录·大南列传正编第二集·诸臣列传·李文馥传》,兹参考许文堂、谢奇懿编《大南实录清越关系史料汇编》,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504页;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正文及注文,北京中华书局,232页。
  11. ^ 《掇拾杂记》陈庆浩《提要》,收录于孙逊、郑克孟、陈益源主编《越南汉文小说集成》第十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51页。
  12. ^ 李文馥《闽行诗话·夷辨》,附录于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33─235页;潘叔直《国史遗编·大南纪》,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东南亚研究室,346页(书中误把明命十二年[1831年]出使福建,写成绍治元年[1841年]出使北京,把“粤南夷使公馆”写成“越夷会馆”)。
  13. ^ 李文馥《闽行诗话·夷辨》,附录于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36页。
  14. ^ 《李文馥遗文·西洋致富辨》,附录于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越南李文馥笔下十九世纪初的亚洲饮食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78─279页。
  15. ^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31页。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28页。
  17. ^ 李文馥《闽行诗话·夷辨》,附录于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33─235页。
  18. ^ 18.00 18.01 18.02 18.03 18.04 18.05 18.06 18.07 18.08 18.09 18.10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28页。
  19. ^ 李文馥《掇拾杂记·序》,收录于孙逊、郑克孟、陈益源主编《越南汉文小说集成》第十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55页。
  20. ^ Nom Preservation Foundation─李文馥等《埜史略编大越国阮朝寔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1. ^ 21.0 21.1 21.2 《掇拾杂记》陈庆浩《提要》,收录于孙逊、郑克孟、陈益源主编《越南汉文小说集成》第十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51页。
  22. ^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越南李文馥笔下十九世纪初的亚洲饮食文化》,正文及注文,北京中华书局,263页。
  23. ^ 陈益源《越南汉籍文献述论·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华夷之辨》,北京中华书局,232─233。

参考书目及网络资源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