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葵青游行

2019年8月25日於香港荃灣區與葵青區舉行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

荃葵青游行是2019年8月25日的一次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游行,于香港荃湾区葵青区举行,起点位于葵涌运动场,途经葵福路杨屋道等道路,终点位于荃湾公园。游行由荃葵青游行筹备小组筹备,游行申请人为林启康,统筹人为余艺明。因应游行及集会所演变的冲突,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水炮车)于当日首次出动,并于一小时内两度射水。

荃葵青游行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与集会的一部分
下午5时半左右,警方在杨屋道杨屋道街市施放多枚催泪弹,示威者以汽油弹激光笔还击
日期2019年8月25日 (2019-08-25)
地点
目标五大诉求
方法游行、集会(原定)
快闪围堵、涂鸦、警民冲突(后期演变)
结果
冲突方
示威者

游行集会最终提早结束,而游行被香港警察(下称“警方”)清场后,有示威者转至曾发生疑似白衣人袭击事件的二陂坊一带破坏麻雀馆等商铺,并与数名警员爆发冲突,警方事后证实有军装警员开枪,是首次在处理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时开真枪。警方在游行当晚也拘捕了一名12岁岭南衡怡纪念中学升中一男童,他成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当时年纪最小的被捕人士。

是次游行集会引起了多方分别对警方执法示威者破坏的争议。多个港铁站和巴士线路因应是次游行集会而暂停服务,而港铁关闭车站的做法也引起了争议。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的部分康乐设施也因应是次游行集会而提早关闭。

日期及线路 编辑

 
游行线路图,其中红色为原线路,蓝色为最终线路,紫色为不变线路

游行由荃葵青游行筹备小组筹备[1],游行申请人为林启康[2],统筹人为余艺明[3]。游行在2019年8月25日于香港荃湾区和葵青区举行,起点位于葵涌运动场,途经葵福路、杨屋道等道路,终点位于荃湾公园[1]。游行日期原定为2019年8月18日,惟由于民间人权阵线后来亦打算在同日举办游行(最后为“煞停警黑乱港 落实五大诉求”集会),原有游行延后一星期举行[4]。游行原定为2019年8月25日下午2时半于葵芳(南)公交总站集合,3时起步,游行至荃湾公园后集会。警方于8月23日对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原因是公交总站不适宜作集合地点。游行终点荃湾公园的中央广场于当日下午5时至晚上8时亦进行集会,则获发不反对通知书。游行申请人提出上诉,并在8月24日展开上诉聆讯后,与警方就游行线路达成共识,并撤回上诉,游行亦同获发不反对通知书,批准原因为改在葵涌运动场集合较为安全,以及游行主办方同意沿人行道游行。游行线路在修改后,改于葵涌运动场集合,集合时间、起步时间和终点不变,惟改由兴盛路入葵福路,并改经马头坝道入荃湾公园,而不经马头坝道后的一段杨屋道[1][2][5]

过程 编辑

前夕及游行初期 编辑

在集合时间前,葵涌运动场已有不少市民聚集,部分人正在看台避雨。下午2时45分,游行开始起步,现场亦有不少家长带同孩子参与。游行期间,在葵涌中信电讯大厦对出的游行人士已走出马路,占据葵福路部分车道。现场不时有车辆驶过,示威者亦有让路。3时20分,游行队伍队头已到杨屋道,由于参加者众多,杨屋道多车道已被游行人士企满。3时35分,游行队伍队头已到达终点荃湾公园。到4时,大会宣布当日集会采用“流水式”形式,集会人士离开后可再绕路回来集会。大会又指,游行队伍队尾仍在起点等待出发。[3][6]

示威者设置路障 编辑

下午4时左右,有示威者开始在德士古道拆毁路边铁栏及邻近地盘的水马和围板,作设置路障之用;其后有示威者在杨屋道、马头坝道交界设路障;德士古道与联仁街其后亦出现路障。4时40分,警方宣布荃湾警署报案室暂停服务,并呼吁示威者不要阻塞紧急车辆通道,以免影响警方为市民提供紧急服务。防暴警察在4时48分到达杨屋道。[3][6]

警方首次出动水炮车清场 编辑

警方于5时半左右在杨屋道近如心广场杨屋道街市[7])施放多枚催泪弹。5时40分左右,警方举起橙旗,警告将会开枪[3]。5时50分左右,水炮车抵达荃湾示威现场[6]。6时10分左右,游行发起人指,收到警方通知,在荃湾公园进行的集会需要解散,防暴警察亦已封锁荃湾公园各入口;大会随即宣布游行集会活动结束[3]。同一时间,水炮车在大河道向路上水马射水以尝试清除障碍物,但不成功,终由速龙小队移走路障[8]。之后,警方在杨屋道及德士古道进行清场,在杨屋道街市位置举起黑旗和橙旗,多次施放多枚催泪弹。而示威者以汽油弹和激光笔攻击,其后则退至荃新天地商场,用场内消防设备向地面射水,以防止警员进入商场,其中部分人经商场后门前往荃湾海滨公园[9]。另一批示威者则退至众安街周边一带的内街,其间沙咀道川龙街交界仍设有路障[3]

6时55分左右,警方在德士古道射水以驱散示威者[3][6]。6时左右,众安街有2名蓝衣男及1名黑衣男与在场示威者争执,一个蓝衣男从一台出租车后备箱取出长铁通追打示威者,令多个示威者受伤[10]。三人之后被捕,而出租车上则检获27支铁棍[11]

警民冲突 编辑

游行被警方清场后,晚上8时,示威者转至之前曾发生疑似“福建帮”白衣人袭击事件的荃湾二陂坊一带,并与数名警员爆发冲突。当晚有黑衣人带同铁通,称要为遇袭的“手足”报仇。他们来到二陂坊,并不断用击麻雀馆铁闸,之后打破了麻雀馆玻璃。他们之后走到大陂坊,攻击一间游戏机中心之铁闸[12]。二陂坊其他商店亦被波及,包括中元节文化协会、一品鸡煲、源记火锅鸡煲馆等被毁壊[13]

有一批示威者之后走到沙咀道及众安街交界,一度对街上一辆警方的冲锋车进行攻击破坏,之后与在车上下来的约6名蓝衫及白衫持圆盾警员对峙。当示威者听到持圆盾警员在对讲机中称呼在场示威者为“曱甴”后情绪激动,并要求警员解释相关言论。期间另一批从二陂坊走出的示威者反包围警员,双方激烈冲突。前排数十名示威者冲前,以几米长的竹枝及长条状的铁通攻击约8名警员,警员一度后退,但现场突然传出一下枪声,6名警员举枪指向示威者及示威者前面的记者群。有一名居民装束的中年男子突然张开双臂挡在警员及示威者中间,其后跪下并叫“不要(开枪)![注 1]”,但他遭警员一脚踢开,而后站起并继续挡在枪口前面。3名曾拔出手枪的警员之后一度被大批记者和市民包围[3],后退入名逸居的后楼梯,又被在场记者质问警员为何踢开男子以及以枪指向记者[15][16][17]

晚上9时起,荃湾一度出现数十名戴有安全帽和手套、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白衣人与蓝衣人集结,后被防暴警察驱散。有片段拍到9时20分左右,一批拿着铁通、利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白衣人与蓝衣人跑步经过众安街沙咀道交界,而附近的防暴警察未有理会。[18][19]

示威者转战其他地区 编辑

入夜后,部分示威者在转往九龙深水埗尖沙咀黄大仙中心南馆等地。在深水埗,示威者在内街聚集后,警方在鸭寮街西九龙中心举起数次蓝旗,警告在场人士正参与非法集会,居民指骂在场警员。晚上约9时半,有示威者走出长沙湾道后,防暴警察突然向前推进,一名女示威者被制伏在地,引起居民不满。他们到深水埗警署外,要求警方交代,并以激光笔照射警署,而警方则以射灯照向钦州街。晚上10时大雨期间,防暴警察在钦州街与长沙湾道交界制服至少10名示威者,并多次用盾牌推撞记者和要求退后。防暴警察亦截停在长沙湾道及钦州街的巴士和私家车,并举起蓝旗。[20]

在尖沙咀,数十名示威者破坏交通信号灯,并且在柯士甸道弥敦道交界以垃圾桶等杂物堵路[21]海底隧道收费广场亦有快闪堵路,包括破坏收费亭设施,期间有经过隧道的汽车获免费放行[3][6]。另有部分示威者在到达沙田新城市广场后,市民为他们的归来而欢呼。有关片段在Facebook多达24万人次观看,超过6000人分享[22]

受伤,拘捕及法庭提堂 编辑

医院管理局表示,截至8月26日中午12时,各区冲突中共有41人被送往4间公立医院急症室,包括34男7女,当中15人情况稳定[23]。而警方表示行动中共有15名警务人员受伤[24]

警方拘捕36人,年龄介乎12岁至48岁,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及袭警等罪名[24]。当中包括新民主同盟荃湾区议员谭凯邦的助理,其在葵芳站拍摄期间混乱中被警方拘捕,并被警员打至满口鲜血[25]。警方当晚也拘捕了一名12岁男童,为岭南衡怡纪念中学的升中一新生[26][27],其也因此成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当时年纪最小的被捕人士[28]

深水埗警署外,警方当场拘捕一名19岁男学生,搜出防护装备和两支激光笔,并向警员招认曾经在荃湾杨屋道参与示威。虽然辩方求情时称因案件而须停学,无法完成学业,也未能做到成为救护员的梦想。不过区域法院法官只考虑年龄是求情因素,认为前年6月至10月香港已经经历多场扰乱公众秩序及暴力的事件,需要判处阻吓式刑罚,指出监禁是唯一适合刑罚。法官也不接纳被告冲动犯案及未能逃离现场的说法。最后以监禁6年作量刑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判他入狱4年。[29]

12岁男童被捕 编辑

清场期间约晚上7时,有防暴警察在杨屋道荃立坊附近将一名男童带至一角包围,并用索带将其反手绑住,亦下令男童蹲下,其手肘擦伤流血。在场有社工高呼男童未够16岁,要求介入协助,又著男童高呼个人资料,及提醒被捕需知,在场警员称此举或“妨碍司法公正”,记者上前追访亦一度遭警员挥棍喝斥,多次追问下,防暴警察亦拒绝透露拘捕罪名,仅著记者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查询,警员随后将男童押送至白色私家车离去。男童期间向在场人士透露自己12岁。香港01后来得悉,男童涉“非法集结”被捕,已联络家长及律师,家人于当日下午8时许抵达警署,并陪同其录取口供[28]。男童被拘捕时报称有疾病,但该病与游行活动无关,之后送院治疗留医;其于8月26日晚上已获保释候查及返家。警方在8月27日指其须在9月下旬到警署报到[30]

岭南衡怡纪念中学后来分别在8月26日经其副校长关国康及在8月27日经声明两度证实该男童为该校的升中一新生。关国康与声明皆称,学校有与家长联络,并会提供驻校社工支援服务,以及向正就读中一衔接课程的同学表达关心及提供情绪辅导。8月27日的声明也表示,有人在网上讨论区散布失实言论,声称学生被记大过,但该校老师完全没有提及任何惩罚,只从关心和辅导学生出发。[26][27]

51岁妇被判监 编辑

一名51岁女性家务助理员跪在荃湾古坑道跪在警方防线前,并情绪激动高喊,批评警方执法。之后因被指冲向一名男警和被警员制服期间转身拳打女警脸部,而被控两项袭警罪及一项阻差办公罪。虽然辩方求情指自己丧夫,并因警方施放催泪弹,患上眼疾和有后遗症及情绪问题,不过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罗德泉认为案情较同类案件严重,而片段亦拍摄到被告当时有当时冲向警员。裁判官亦认为现今通讯发达的科技下,可以让更多人到场,令情况更恶化,最后判处监禁3个月。[31]

杨屋道非法集结案 编辑

5男2女被控在荃湾杨屋道参与非法集结,同案6人中有1人认罪,其余5人不认罪。当中一名25岁男子被指用长条状物体袭击督察。他其后承认非法集结及袭警两项罪名。虽然辩方求情指被告定罪后要被逼放弃教席,已经造成非常大的打击,不过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指出被告明知游行出现严重暴力场面仍然参与,加上使用暴力袭警下,在2022年1月7日经过扣减后被判即时入狱10个月。[32]而另一名21岁中大学生承认非法集结罪名,裁判官郑念慈认为被告就算参与合法游行,但由于被捕时的装束有头盔、护目镜和防毒面罩,认为他有一早知道现场变成一场非法集结。同时认为辩方大律师指手持砖头装腔作势,并没有掷出,也是严重的控罪。最后考虑认罪后和被告的背景后被判监禁8个月。[33]

其余5人不认罪的案件在2022年6月初开审,辩方指被告被制服时头部受伤。作供的警员承认自己当时手持警棍,但否认使用武力,也看不到警员有使用武力。但也指出承认辩方方提供的片段中看不到有人聚集。[34]不过到8月24日,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当时携带的装备、装束,以及被捕地点等环境证供下,裁定他们5人全部罪名成立,并表明如届时决定判囚,相信刑期不短。[35]案件原定9月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不过其中3人因感染新型肺炎和隔离未有到庭,只有二人应讯。辩方透露当中一人早前申请复核定罪。虽然有部分被告欲如期判刑,但裁判官李志豪希望可一并处理,故把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判刑,5人继续还押。[36]到10月6日,法官指两名被告的罪责“不相伯仲”,并没有减刑原因。判处被告监禁11个月,其中1名女被告符凯晴因中大二桥案裁定暴动等罪成,已被判囚4年11个月。目前正在服刑,法官与本案3个月刑期同期执行,加监8个月。其余3名男被告因正在隔离未能出庭,押后至10月19日判刑。[37]到判刑当日,辩方指本案没证据证明被告作出激烈行为,当中一名男被告更因本案承受沉重压力,导致内分泌失调,引致糖尿病,而且本案出现检控延误,希望法庭酌情扣减。不过裁判官李志豪指,即使没证据显示3人曾作出极端暴力行为,但案发时社会事件“此起彼落”,各人罪责大同小异,最后3名男被告被判处监禁11个月至约一年。[38]

杨屋道暴动案 编辑

一名28岁报称无业的男子被控当日在荃湾杨屋道与禾笛街交界处参与暴动,案件转介区院后,在2022年7月26日首次提堂,押后9月20日再讯,被告获准继续保释。被告亦同时指在2019年7月14日和8月5日分别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及黄大仙龙翔道黄大仙庙附近参与暴动。[39]

葵涌永顺街荃湾屠房暴动案 编辑

6男2女,年龄介乎24岁至44岁的被告,包括公务员,在葵涌永顺街荃湾屠房外被捕。事隔两年,到2021年12月17日被控在同一地点与另外四名男子串谋暴动罪。当中6人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而案件中其中一名被告于10月13日“18区开花”中在旺角凌空飞踢防暴警,被裁定企图抢劫等3项罪名罪成,被判监禁7年。[40]控方表示会与惩教署协调,或会将被告带上法庭一并处理。案件亦有人已潜逃。[41]

社工阻差罪脱案 编辑

一名案发时22岁的女社工,被指当日在荃湾街市街众安街交界的1010外,当防暴女督察要求女社工出示身份证时,多次反要求她先出示委任证,之后被控一项阻差办公及一项交替的“未能在要求下出示身份证”罪。2020年9月17日,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黄雅茵指被告用43秒拿出身份证是合理时间,而《警察通例》指出警方不能因自己身穿制服而拒绝向市民出示委任证,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并批准辩方讼费申请。被告得悉获裁定无罪后在庭外指是一个公义的结果。[42]到2022年,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指当时裁判官裁定社工行为不构成“阻挠”是法律上出错,案件在8月4日于高院原讼庭审理,社工亦到庭旁听。律政司指原审没充份考虑社会背景,认为社工与女督察争论长达近1分钟,并无法处理在场聚集的百多名市民,符合法律上“阻挠”的定义。法官黄崇厚听取律政司陈词时,质疑警察有权查阅市民身份证,但市民同样可要求警员出示委任证,指被截查人士都想知道警员身份。法官听毕双方陈词,押后9月14日颁下判词。[43]9月14日,高等法院法官黄崇厚周颁下判词,指社工行为构成阻挠,批评原审指警员穿上制服,不是拒绝出示委任证的理由,是对《警察通例》规定掌握不准确。此外,原审裁定社工已符合“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的要求,亦“有悖常理”,构成法律错误。考虑到原审未有明确裁断警员是否正当执行职务,法官下令案件发还原审裁判官澄清该观点后,重新考虑是否罪成。[44]

深水埗非法集结案 编辑

10名年龄介乎17岁至23岁的示威者在事隔7个月后,到2020年4月中被控在深水埗参与非法集结,其中1人认罪。而代表被告的大律师透露其中三名被告在警车和警署扣押期间,疑警方殴打致头破血流、手脚骨折。其中一名被告要求送院亦不获警方理会,到律师要求下才获安排送院,之后要缝7至8针。[45]

经审讯后,裁定其余9人中的4人有罪、5人无罪。2022年3月7日,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指出案发期间虽然没有针对高风险建筑物,警员也没有受伤和发射催泪弹,不过认为当时示威者占据长沙湾和钦州街大部分车路约77分钟和有一名巿民遇袭受伤下,裁定3人监禁半年,认罪的被告监禁4个月,而17岁的男学生判入更生中心。[46]

其他 编辑

3名年龄分别21岁,23和24岁的被告,被控在荃湾众安街沙咀道参与非法集结;其中24岁的被告另被控管有一个可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经审讯后,到2022年7月27日,观塘法院裁判官屈丽雯指虽然各警员证供有差异,但由于有灯光照明、光线充足等细节下,认为“整体上互相吻合”。而辩方质疑现场片段并无拍到其中两名被告参与集结,但亦遭到裁判官拒绝,认为片段只属佐证,不能单凭片段断定警员的观察不准确。加上被告被截停的地点位于示威者逃跑范围之内,而被告的衣着和装备与示威者十分类同,认为在多个环境证供累积下,“足以令法庭排除被告只是路过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名被告所有罪名成立,还押8月10日判刑。[47]到判刑当日,观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屈丽雯指事发当日集结规模不小,而被告亦有指骂警员和藏高功率的镭射笔,反映他们积极参与非法集结,最后被判监禁4至5个月,而第三被告判入劳教中心。当中首被告、第三被告准以2万元保释等候上诉。[48]

1名21岁中文大学男学生于荃湾街市街及众安街交界的香港电讯1010外,袭击警员陈劲翔,被控袭警罪。2019年8月2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最终批准男被告以5000元担保,并须守清晨12时至6时的宵禁令,期间不得离港。案件押后至10月22日再讯。[49]

对警队的争议 编辑

关站封路 编辑

继8月24日“燃点香港·全民觉醒”观塘游行后,港铁再次关闭车站的安排,引起市民不满。另一方面,警方亦围封荃湾公园对开杨屋道周边的马路,使巴士不能出入荃湾。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认为这是警方刻意安排,让参与游行的市民离开时无路可走,称警方的做法“极之卑劣”。[50]

居民被扯至地下 编辑

晚上8时许,有路过的大窝口居民因看见警察追打一名市民,之后上前问“不需要如此暴力吧?[注 2]”,而防暴警察在问他“你(跟他们)有关系吗?[注 3]”后便将他扯至地下,并进行搜身,使其手臂受伤。警方抄下了其地址和电话,但拒绝向其展示警员编号及身份。其批评警察滥用暴力。[51]

防暴警察冲入商场拘捕 编辑

晚上10时许,有示威者转战黄大仙。防暴警察收到消息指他们在黄大仙中心商场内更换衣服,决定冲入商场内进行拘捕行动,并截查市民,当中有人被迫下跪[52]。警方的行动引来居民不满,要求防暴警察离开及释放被捕人士,最后被捕者获得释放[53]。8月26日晚上,数十名市民包围商场询问处,要求职员交代原因。职员报称不适,由救护员送院。而市民在墙上贴上便利贴、破坏询问处电脑,以及将抽屉内的文件取出并破坏[54]

影响 编辑

交通运输 编辑

 
有x标记的车站代表因应游行举行而关闭的车站

港铁在游行当日上午11时半左右宣布,为确保乘客及员工的安全,荃湾线葵芳站、荃湾站西铁线荃湾西站会由当日下午1时半起暂时关闭,直至另行通知,期间荃湾线列车不停葵芳站及荃湾站,并改以大窝口站为终点站,西铁线则不停荃湾西站[55]。港铁在关闭车站时一度情况混乱,其中在葵芳站,下午1时许大批警员到场,将记者驱离到站外,之后将车站铁闸关闭,期间曾与记者爆发口角并出手推撞记者[56]。多条途经游行线路一带的的巴士线路则需要改道。因有示威者走出原订游行线路并占据区内多条道路九龙巴士有超过50条巴士线路于行车路线被占据后陆续暂停服务[57]

康乐设施 编辑

因应游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于8月24日宣布荃湾公园、荃湾海滨公园及沙咀道游乐场的网球场、荃湾体育馆杨屋道体育馆蕙荃体育馆荃景围体育馆荃湾大会堂荃湾公共图书馆将提早于8月25日下午2时关闭。[1][2]

各方反应及回响 编辑

示威者及游行统筹人 编辑

因应港铁连续两日将大型游行线路附近的车站关闭,有示威者当日预早两小时从荃湾出发到葵芳,并在接受明报采访时表示其认为港铁关站做法乃有心想阻挠参与游行的人。游行统筹人余艺明亦谴责港铁罔顾市民利益随意关站,令市民难以离去。[58]

民主派 编辑

新民主同盟在游行当日傍晚发声明,强烈抗议警方无理禁锢及粗暴对待议员助理,指他全程只以手机拍摄谭凯邦,并没有亦不可能作出任何其他动作。新民主同盟同时强烈谴责港铁妄顾乘客及途人安全,无视站内疑被非法禁锢事件。新民主同盟要求港铁立即交代事件,为该助理讨回公道。[59]

建制派 编辑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在8月26日召开记者会,并强烈谴责激进示威者行为。其主席李慧琼表示,示威者使用的武器不断提升,已达到致命程度,若不停止有机会造成人命伤亡,故会坚决支持警方严正执法,尽快恢复秩序。香港立法会议员、荃湾区议员陈恒镔指,该游行的示威者偏离游行线路,有人丢汽油弹、破坏二陂坊的店铺,做法必须要谴责。他强调不要让和平的示威美化暴力行为,“要与暴力割席”。身兼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的陈克勤称,示威者的暴力情况已全面升级,持有长木棍等武器。对于昨日警方出动水炮车和装甲车,他认为警方可多使用水炮车清场,能有效将示威者和警方分隔,使前线警务人员感安全。他强调,警方出动水炮车有严谨指引,认为是一个值得考虑、有效的方案。[60]

香港经济民生联盟当日亦发声明,指香港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关头,如果违法暴力行为再不受遏止,恐会造成人命伤亡,法治将荡然无存,香港百年繁华会毁于一旦,并促请政府迅速制订应对措施,坚决止暴制乱,坚定支持警方严正执法,将“暴徒”绳之以法。经民联又呼吁香港市民正视极端暴力对社会带来的严重破坏,齐向违法暴力行为说不,共同遏止和抵制暴力,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得来不易的“东方之珠”美誉。[60]

香港政府 编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在游行翌日凌晨指,示威者以砖块、铁枝等肆意袭击警务人员,并向警车和警务人员多次投掷汽油弹。其也称,有示威者在葵涌运动场取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肆意践踏,行为挑战国家权威,亦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3]

香港警务处 编辑

警方亦于游行翌日凌晨开记者招待会时,时任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铠均播放一条有关警员向天开枪的短片,其中可见有多名示威者先破坏警车,之后警员下车,数名警员再被一群示威者攻击,有警员曾跌倒但仍被攻击。有六名警员因而举枪,而其中一名警员向天开枪示警。余表示,警员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开枪后无人受伤。余形容警员当时生命受威胁,警员“英勇、克制”,而其使用的武力属“必须、合理”,“为平定暴乱必须开枪”。余又形容示威者是“极暴力暴徒”,已“超越文明社会可以接受的底线”[3][61]。余当时亦表示有5名警员受伤送院,亦证实有军装警员开枪,警方表示行动是保护警务人员“自身安全”[14][61]

游行当晚,有年长男居民张开双臂挡在警员及示威者中间,其后跪下并叫“不要(开枪)![注 1]”,惟遭警员踢开[14]。余在记者招待会则称此为警员的“自然反应”[3]。警方其后在8月26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8月25日警员视跪地男子为“威胁”[62],并重申其用脚“推开”,属“自然反应”,并无恶意亦非常合理[63]。至于警员将枪口指向记者一事,余称是因为记者后面有人掷砖[61]

后续 编辑

游行集会当日,警方曾于杨屋道街市外施放多枚催泪弹。香港中文大学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指店铺的食物可能沾上了催泪弹的残留化学物质,可导致肚泻及肠胃不适[7]。翌日,近10名市民自发清洁街市,以地拖、毛巾、枧水及梳打粉冲洗墙壁及地板,而是次清洁行动由刘卓裕发起[64][65]。而游行当天晚上7时,食物环境卫生署亦有派出外包清洁工人进行大清洁,不过只获配备简单外科口罩,大部分人都没有任何保护装备。香港职工会联盟清洁服务业工会总干事杜振豪批评食环署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并称已就事件向劳工处投诉[66]

游行集会后,有人于杨屋道对开道路拾获催泪弹头、橡胶子弹壳,并挂在港铁荃湾站对开连侬墙天桥铁栏,包括8个催泪弹罐、4枚橡胶子弹壳及多枚已使用的催泪弹头;铁栏上也贴上“催泪弹对人体伤害”的单张。对于有指催泪弹生产日期被刮走,荃湾连侬墙天桥铁栏的催泪弹上显示的生产日期则是由2016年至2017年不等。至于相关的弹壳仍残余催泪烟味,其间不时有途人驻足观看挂件。这是继2019年8月5日香港三罢行动有人于大埔将106枚区内检获的催泪弹头串起,展示于冲突现场上方人行天桥后,再有人在香港向公众展示催泪弹壳。[67]

注释 编辑

  1. ^ 1.0 1.1 原文为“唔好呀!”,属于粤语口语。[3][14]
  2. ^ 原文为“唔需要咁暴力呀?”,属于粤语口语。[51]
  3. ^ 原文为“你关唔关事?”,属于粤语口语。[51]

参考资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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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使用武器、车辆
前任:
“燃点香港·全民觉醒”观塘游行
(2019年8月24日)
催泪弹 继任: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港岛示威
(2019年8月31日)
前任:
首次
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
(水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