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运动

香港民主运动(英语:Democratic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是香港政治香港选举制度上的一连串运动,自1980年代起主要由香港泛民主派人士推动,目标为要求实行真普选: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英语:One man, one vote)和没有“不合理的限制”下,选出行政长官和所有立法会议员(要求废除功能组别)。[3][4][5]

香港民主运动
左上角顺时针:七一游行雨伞革命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
地点 香港
类型民主运动
起因
结果停止

英属时期 编辑

香港自1842年起,清政府鸦片战争失败后,与英国先后签署《南京条约》、《北京条约》把香港岛九龙半岛南部的统治权永久割让和授予英国,1898年更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新界租给英国,为期99年。

香港殖民地成立后,其政治制度主要根据《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两份文件建立。开埠初期至1980年代初香港总督的权力很大,是英国皇室在香港的全权代理人。因此这长达140年的时间内香港没有任何民主可言。港督之下有行政局立法局行政局是协助港督决策的机构,所有重要决策均由港督会同行政局作出;立法局名曰立法,但其实只是港督的咨询机构,因所有立法局议员都是由政府委任,所以政府在立法时有绝对的控制权。由于当时港督有权力去委任行政局及立法局的议员以及法官,加上港督也是行政局及立法局的当然主席,因此港督控制了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并非三权分立。早期香港政治制度由英国人全权控制,到了1884年,首位华人伍廷芳)被委任为立法局议员;至1926年,首位华人(周寿臣)被委任为行政局议员。

香港重光后,时任总督杨慕琦于1946年5月为争取香港市民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支持,于同年8月28日发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史称《杨慕琦计划》。计划内容主要是建立一个由民选议员组成的香港市议会。由于当时香港人对政治并不热衷,英国的殖民地部门内部意见分歧,故计划并未得到广泛认同。加上在1949年,国共内战中国政治局势的变化,促使计划的搁置。

在1958年1月30日,中国总理周恩来会见访华的英国上将时,希望他向当时的英国首相麦美伦转达以下说话:

“任何将香港变成自治领的行动,中国均会视之为非常不友善的举动。中国希望现时香港的殖民地政治状态,丝毫不变。”

当时的英国高层官员,一致认为若英国让香港人普选自己的议会和政府,中国必定强烈不满,进而使中国决定提早收回香港。最后,英国也没有积极地在香港实行大规模的政治民主改革。[6]

1960年代,香港的市政机构:市政局首次实行选举,让合资格的选民选出代表他们的议员,参与决定市政政策,但由于选民资格具一定门槛,一般大众没有选举权。

1970年代,时任港督麦理浩推出在香港推行代议政制的概念,让市民有参政的权利。另一方面,英国政府的殖民地部也开始对香港的监控逐渐放宽,使香港政府有着更大的权力,例如政府财政自主、港元汇率自主等。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京,香港前途谈判正式展开。由于英国不想放弃统治香港,而中国则坚持收回主权,故双方最初的谈判非常激烈。英方坚持与清朝签订的条约有效,故香港岛与九龙半岛的主权属于英国;中方则坚持不承认不平等条约。英方后来让步,提出主权换治权,即英方承认中方拥有香港主权,换取中方让英方在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最后,英方再次让步,承认中方拥有香港主权,并承诺在1997年6月30日后结束在香港的统治。经过22轮的谈判,中英在1984年12月19日签定了《中英联合声明》。

1982年,香港正式推行代议政制,成立区议会,香港民主运动亦正式开始。当时的投票虽然还是很简陋,但在市民大众中仍然有一定的影响力。1986年,区域市政局成立,实行类似市政局的选举制度。同年9月,立法局开始进行间接选举

1991年,立法局开始有地区直选的议席。有人认为1980年代英国政府知道有可能要将香港交还给中国,才开始在立法局中引入直选。1992年,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大幅增加立法局的直选议席。1995年英属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选举,有20个地区直选议席,是最多的一届;另有功能组别30席,由选举委员会选出的10席;官守和委任议席全部取消。中共对此不满,之后“直通车”被取消,临时立法会等事件。当中的“直通车”安排是指最后一届所有民选议员任期跨越1997年6月30日至任期完结。

主权移交后 编辑

1997年7月1日,中国正式接管香港的主权,从而结束香港长达152年9个半月的殖民统治,成为中国管治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1984年中英双方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1997年后的香港除了国防和外交以外,享有高度自治权。根据香港的宪制性文件《基本法》所规定,香港在回归后的50年内享有独立的政治、经济、司法及生活,并可以继续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国际事务,及与其他国家签订协议。

行政长官 编辑

香港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由1997年7月1日起履新,他由400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的选举团成员选出。2002年他在没有对手挑战的情况下,获得大部分选举委员会支持及自动连任,原来任期直至2007年6月30日为止(《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只能连任一次),但他于2005年3月以健康为由辞职,同时获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其职位由原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署任,直到2005年6月2日,中国政府同意曾荫权辞任政务司司长,以准备参与7月的特首选举,并由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署任行政长官直至曾荫权当选为止。6月2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任命曾荫权为行政长官,即日就任,6月24日赴京正式宣誓就职。

市政局 编辑

董建华于1999年解散直选的市政局区域市政局,随后香港的所有议会均成为咨询性议会。

立法会 编辑

产生办法 编辑

根据《香港基本法》,2007年以前香港立法会由直选议员和非直选议员组成。在特区成立后的第一届立法会选举中,20名议员是由分区直选通过普选产生。 而非直选议员中,分别有30人经功能团体选出和再有10人经800人所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之后在第二届立法会选举中,有24名议员是经由分区直选通过普选所产生,而非直选议员中,30人是经功能界别选举产生,另外6人经选举委员会选出。2004年2008年的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所产生的6席被取消,由分区直选取代。由于有投票权选举非直选议员的人士,同时可选出直选议员,因此被批评选举不公正,不民主。

历史 编辑

1992年上任的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扩大功能组别的定义,变相令差不多全香港的市民成为合资格选民,在当时获不少民主派支持。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临时立法会”取代立法局。临时立法会在香港主权移交后运作至第一届立法会在1998年选出后才结束。民主派除民协外并无参与临时立法会,这导致民协在该年选举大败。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动解释《香港基本法》第45条,称香港任何政治制度的改革都必须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意才能实行。

香港政府曾于2005年10月尝试推动立法实行2007年和2008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但均告失败[7]

运作 编辑

根据香港基本法,政府所提出之草案只须立法会全体议员过半数赞成便获通过,但立法会议员所提出之私人草案必须经直选和间选两组议员分组投票,两组均过半数赞成才获通过。故政府法案往往较议员私人草案易获通过,但是该等议案较易被民主派除了拉布及不断在议会发言阻拦。

过去选举 编辑

1998年2000年2004年2008年2012年2016年分别举行了立法会选举。2020年选举则推迟到2021年举行

以下是立法会自香港主权移交以来的议席比较。

届别 民主派 建制派 合共
第一届 20 40 60
第二届 22 38 60
第三届 25→26[8] 35→34 60
第四届 23 37 60
第五届 27 43 70
第六届 29→27[9]→23[10]→25[11]→23→0 40→42[12]→43→42→41

70→68→64→68→42

第七届 0 89 90

总体来说,自2004年至2016年以来,民主派的议席与建制派呈现六四比(建制派占有逾六成议席,民主派占有四成议席)。因为功能界别,民主派即使在地区直选取得55%-60%的选票,亦一直无法夺得立法会的过半数控制权。相反,建制派在地区直选只获约四成选票,但获得六成的议席。

1998年2000年的选举被建制派描述为公开、公平以及具代表性。但民主派则描述为不公平,因为有些人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投票权。此后选举中,建制派赢取了大部分的间选议席(事实上,有三分之一的功能界别因以公司及团体票为主,无须经过选举投票而自动当选),民主派人士以及无党派人士则赢取了大部分的直选议席及个人票选出的专业界别间选议席。

泛民一直认为选举制度不公平,因此长期要求废除功能组别议席。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咨询时,社民连公民党五名议员作出五区总辞以引发2010年香港立法会地方选区补选(“五区公投”)。但终极普选联盟(终普联)包括民主党反对“五区公投”,并秘密会见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香港中联办),获得中联办接受终普联的方案。激进民主派认为民主党出卖了香港民主,人民力量(从社民连分裂出来)并在2011年香港区议会选举狙击民主党。而温和民主派和激进民主派之间的分裂更催生本土自决派(现称“抗争派”)的出现,在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后更加激烈。

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后,因为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导致第五次人大释法,6名民主派本土派立法会议员其后分别在2016年11月15日及2017年7月14日被高等法院褫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其后在3月11日举行的2018年香港立法会补选,补选的4席中,民主派只能当选2席,其余2席由建制派取得。

2020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另行立法并自行定义任何议员具有“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寻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法定要求及条件的议员丧失资格。民主派议员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随即被香港政府宣布丧失议员资格。15名民主派议员随后总辞抗议,非建制派只有热血公民郑松泰中间派陈沛然留任。

202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进行修改,以落实中共中央中国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实行“爱国者治港[13][14]。在爱国者治港模式下,几乎所有民主派人士都被中央定性为“意图颠覆及危害国家安全”,无法参与任何选举,使得建制派在同年的立法会选举全面胜出。

主要事件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沈朋达. 香港還可能實施特首、立法會「雙普選」?. 关键评论网. 2022-07-01 [2023-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3) (中文). 
  2. ^ 行政長官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圖). 香港政府资讯中心. 2024-03-23 (中文). 
  3. ^ Give us 'one man, one vote' even if there's no public nomination in 2017: poll.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4-06-16 [2019-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2) (英语). 
  4. ^ Qin2019年7月9日, Amy. 香港抗议者呼吁普选,要求更多民主. 纽约时报中文网. 2019-07-09 [2019-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2) (中文(简体)). 
  5. ^ Haas, Benjamin. Hong Kong faces 'selection not election' of China's favoured candidate. The Guardian. 2017-03-24 [2019-09-29]. ISSN 0261-307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8) (英国英语). 
  6. ^ 為何英國不早給香港民主?英國檔案提供的答案 | 輔仁文誌. www.vjmedia.com.hk. [2022-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6). 
  7. ^ 强世功. 香港政制发展资料汇编(二):1997-2015的政制发展 Xianggang di 1 ban. 香港: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5. : 313 [2019-07-11]. ISBN 9789620437113. 
  8. ^ 参见2007年香港立法会香港岛地方选区补选,由陈方安生当选。
  9. ^ 参见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2016年11月15日,青年新政两名议员被高等法院裁决失去议员资格。
  10. ^ 参见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2017年7月14日,4名民主派议员被高等法院裁决失去议员资格。
  11. ^ 3月11日举行的补选区诺轩范国威在补选中当选。
  12. ^ 3月11日举行的补选郑泳舜谢伟铨在补选中当选。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中国人大网. 2021-03-30 [2021-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30). 
  14. ^ 立法會直選議席比例 1991年後的新低. 立场新闻. 2021-03-31 [2021-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