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12港人逃亡事件,是指2020年8月23日,12名香港人据报于保释期间乘坐快艇企图弃保潜逃[2][3][4]偷渡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局拘捕并送往深圳盐田看守所扣押的事件[5][6][7][8]。
事发后,引起香港本地及国际社会关注。最初,在扣押期间,10名港人的家属曾多次安排委托律师,要求与被扣押港人会面,但均被公安拒绝,13位家属委托律师被公安约谈施压、6名律师退出代理工作[9]。12月下旬,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12名港人中的10名成年人[10]。随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偷越边境罪,判处10人七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1][12]。其余两名港人因为未成年而被遣送回港,交由香港警方继续扣押[13]。
被扣留者简介
编辑12位被扣留者曾于2019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期间被捕,在获保释候审期间弃保潜逃并试图偷渡台湾,分别为下列11名男性和1名女性[14][15]:
- 李宇轩(30岁):报称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香港故事成员,因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名而被捕,另被指涉嫌洗黑钱罪、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无牌管有弹药罪。
- 张俊富(23岁):香港公开大学三年级学生,“屠龙小队”成员,在2019年12月8日“国际人权日大游行”中被搜出手枪、实弹,被控串谋有意图伤人罪、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两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并涉及2019年12月9日华仁书院土制炸弹案。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张铭裕(21岁):报称无业,“屠龙小队”成员,在2019年12月8日“国际人权日大游行”中被搜出手枪、实弹,被控串谋有意图伤人罪、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两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并涉及2019年12月9日华仁书院土制炸弹案。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严文谦(21岁):报称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学生,“屠龙小队”成员,在2019年12月8日“国际人权日大游行”中被搜出手枪、实弹,被控串谋有意图伤人罪、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两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并涉及2019年12月9日华仁书院土制炸弹案。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李子贤(30岁):报称测量员,患有哮喘,2019年9月29日参与“全球反极权大游行”被控袭警罪,并涉及金钟金钟道暴动案而被控暴动罪。
- 郭子麟(19岁):香港大学工程学院一年级学生,“屠龙小队”成员,葡萄牙公民,被控2019年11月18日参与弥敦道近窝打老道暴动(香港理工大学冲突),被控暴动罪、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郑子豪(18岁):港铁技术训练员(2019年已离职),2019年9月30日于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一单位内被搜出汽油弹原材料,被控串谋意图纵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邓棨然(31岁):报称售货员,患有哮喘,2019年9月30日于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一单位内被搜出汽油弹原材料,被控串谋意图纵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廖子文(17岁):中五学生,2019年9月30日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一单位内被搜出汽油弹原材料,被控串谋意图纵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黄伟然(29岁):报称机械技工,涉于2020年1月15日在上水沙头角公路马尾下段吴屋村附近制造爆炸品,即俗称“DNT”的炸药,被控制造爆炸品罪、制造或藏有爆炸品罪。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黄临福(16岁):报称中二学生,越南籍,2019年10月14日于旺角警署外投掷汽油弹,同日同地在住所内管有用啤酒瓶制成的三个汽油弹,被控纵火罪、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因没有出席聆讯,已被法庭颁通缉令,并没收保释金。
- 乔映瑜(33岁):报称售货员,患有抑郁症,偷渡案前2020年1月16日因涉及上水沙头角公路马尾下段河坝村村屋农地制造炸弹案而被警方通缉,被控制造爆炸品罪、制造或藏有爆炸品罪。
注: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黄临福、黄伟然、李子贤及郭子麟于2021年4月30日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16]。而邓棨然于2023年12月4日被加控同样罪名。
注:张俊富、张铭裕及严文谦,牵涉于2019年12月8日的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香港警务人员,指3人意图使该香港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被控袭警罪[17]另外上述3人也和其他7人被加控由政府首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18]
注:张俊富另被控于2019年12月3日至8日,连同黄振强,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一单位内管有2盒烟花;及于2019年12月8日,在同一单位内管有4罐含有诺香草胺的喷剂,即胡椒喷剂。另牵涉的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被撤回,但另被加控一项管有爆炸品及一项无牌管有枪械罪[17]。
注:乔映瑜至今已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管有危险药物,制造及管有爆炸品共4项控罪。
经过
编辑12名被捕人士在2020年8月23日清晨分成两路,廖子文、郑子豪及邓棨然先往西贡公众码头登上快艇,再与其他人在布袋澳会合。抵步后,在乔映瑜和称为“Zizi”的人的指挥下把多桶汽油等物资搬上快艇,12人随后登上快艇出发。邓棨然负责驾驶快艇前往台湾,乔映瑜在途中协助导航,并用卫星电话与同伙联络[19][20]。众人原计划先到距离香港340公里、由中华民国政府实际控制的东沙群岛,再转大船赴屏东县[14][15],12人打算抵达台湾后申请政治庇护[8]。众人在前往东沙群岛中途,在广东东南部海域(21°54′00″N 114°53′00″E / 21.90000°N 114.88333°E)处被中国海警截获[21],该处为中国领海基线旁的毗连区。
中国海警拘留12港人
编辑2020年8月26日,中国海警微博公告指广东海警局于8月23日9时许,在粤港东南方向管辖海域内查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抓获“李某某、邓某某”等10多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员[22]。随后证实该12名港人被广东海警拘捕,之后被关押在盐田看守所[23]。香港入境处表示曾接获被捕人士的家属求助,并引述消息指被捕人士的身体状况良好[24]。9月13日,深圳盐田公安通报,12名港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被刑事拘留[25]。
9月30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乔某某”,以涉嫌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黄某某”等10人[26]。
媒体和政界揭发政府飞行服务队监察和追踪12港人
编辑10月6日,《苹果日报》揭发,根据Flightradar24显示,当日隶属保安局定翼机“B-LVB”在凌晨4点多在西贡布袋澳附近上空盘旋,疑似监察该首快艇,而同一时间隶属政府飞行服务队直升机“B-LVH”在香港南面海域监察,疑似通报中国公安。而《立场新闻》透过航空雷达公司,发现8月23日出动的两架飞机,航程与机队与平常的路径明显不同。除了8月23日,定翼机从未在凌晨时份出动,认为当日飞行路径明显异常。[27]
10月8日,黄之锋披露一份据称是飞行服务队内部文件,列出负责当天定翼机任务的飞行服务队人员名单和公开一幅行动资料的截图。文件显示8月23日当日的飞行程序(Flying Programme)纪录了定翼机行动为“P-OPS”(Police Operations)。他认为警方一早知悉偷渡计划,之后与飞行服务队“设陷阱”,并非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所说,12港人在中国大陆被捕一事上,警方没有角色。事后政府飞行服务队于10月7日更新政府电话簿网页,整个行动组职员的姓名和联络资料全部被删除。邹家成质疑当局是“身有屎”。其中一名家属质疑香港政府一早知道他们计划偷渡,却让大陆拘捕。[28]
香港警方表示行动与警方无关,指人手调配和行动部署不宜公开。飞行服务队表示不会公开飞行任务的任何细节,亦不会评论有关报道。保安局斥有关指控混淆视听、转移视线,表示按一贯做法,不会公开有关飞机调配及航行细节。[29][30]
被指涉协助12港人流亡的人士被捕
编辑10月10日清晨,香港警方在九龙及新界不同地方共拘捕4男5女,被指控涉嫌提供船、资金、安排他们偷渡前的住宿安排及前往码头,以及安排到达台湾后的生活等。被捕人士年龄介乎27至72岁,其中包括立法会前议员“长毛”梁国雄的前助理唐婉清、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锺雪莹、文员和厨师等,有人曾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31]。记者会上,多名记者四度被问及飞行服务队上空监察中国海警截获的报道,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何振东强调中国海警行动与香港警方无关。[32]
12港人家属透过“12港人关注组”facebook专页回应事件,指警方的拘捕行动试图转移视线,是基于深圳公安审讯12人时所获的资料,忧虑12人会面对酷刑逼供。[33]
2021年1月14日,警方国安处人员拘捕11人,他们涉嫌在12港人偷渡案中,协助罪犯。当中包括身兼律师的九龙城区议员黄国桐,前学联副秘书长何洁泓的母亲,音乐人霍朗齐等。[34]
2021年2月16日,警方国安处再拘捕于2020年10月曾被捕的1名律师助理,他正式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17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得保释还押。
另外警方以同样罪名拘捕目前在赤柱监狱还押的的壹媒体集团创办人黎智英。[35]
司法审判阶段(中国大陆)
编辑事发97日,2020年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对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件侦查终结,将包括李宇轩在内的十二人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6]。家属表示中国大陆指派的律师没有向他们通知有关送检的消息,称“心急如焚”,担心儿子的情况。同时批评律师“一问三不知”和很多资料都不能公开,渴望能到场旁听和要求由家属委托的律师代表当事人。[37]
同年12月16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就其中10人向法院提出公诉。被告人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边境罪。而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将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38]
12月28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案件的其中10人出庭受审,美国、英国、加拿大、葡萄牙、澳洲及荷兰等多国领事馆应家属请求派出代表到场,要求旁听此案,但被当局以旁听名额已满为由拒绝[39]。英国外相蓝韬文表示,深切关注12港人“秘密审讯”及未能接触其法律代表。当日傍晚,盐田法院发布通报,指盐田法院听取了检察机关意见和各被告人及委托律师的辩护意见后,案件将择期宣判。中国官媒证实,10名被告当庭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另外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则是择日于检察院闭门听证[40]。
判决
编辑12月30日上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10人公开宣判,判决如下[41]:
- 以偷越边境罪判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同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对案发时属未成年人身份的两位被告以边境偷渡罪作出不起诉决定[42],当日早上约11时,深圳警方在深圳湾口岸将两名被告移交香港警方,随后两人分开乘坐两辆警方私家车,被送至天水围警署,并会安排隔离检疫[43],之后再会带回有关法院重新提讯。
至于其余各被告,除了邓棨然和乔映瑜外,预计会于2021年3月24日刑满后遣返香港[44]。
家人反应和律师受阻
编辑2020年9月4日,受被关押港人家属委托的中国大陆人权律师卢思位指,盐田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及后又有“被官派律师”的说法。卢随后亦受官方威吓阻止,无奈退出案件。[45]卢思位律师认为,警方不当限制了他的会见权,他要求警方马上落实。另一名受委托的中国大陆人权律师任全牛收到当地司法局电话,叫他不要再代理此案,称此案的人“涉及的事大了去了”,嘱任全牛“千万注意小心”。[46]
2020年9月12日,被拘留的其中6名家属,联同邹家成,以及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和涂谨申召开记者会。家属表示被拘留者仍被“秘密关押、音讯全无”,事件更牵涉起码三名未成年人士。另外,多名获家属委托的大陆律师未能会见当事人,甚至被国保要求退出代理案件。有家属抨击大陆当局欲以“官派律师”剥夺遭拘留人士的权利,“香港政府更从未提供任何实质协助”。亦有家属分别指出其子女患有哮喘、皮肤病及抑郁,需要服用长期药物,然而大陆当局却拒绝有关请求。家属在会上提出4点要求[47]:
- 拒绝“官派律师”,并促请当局立即让家属委托的律师面见被拘留者。
- 要求大陆当局提供合适药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
- 要求大陆当局准许被拘留者致电家属。
- 要求香港政府确保港人权利得到保障,并立即将12港人由中国大陆接回香港。
部分家属在9月20日下午在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及邹家成陪同,前往警察总部报案,要求警方调查事件。家属指事件至今疑点重重,要求当局清楚交代12名港人的被捕时间、地点、过程等详情;要求水警提供事发当日的巡逻路线及位置;要求海事处提供事发当日船只的雷达纪录;要求政府以会面或通话方式,亲自确认12人的安危,并安排家属委托的律师与12人会面。[48]
9月30日,其中4名被捕人士的家属,连同协助他们的邹家成、立法会议员朱凯廸等人到中联办外请愿。邹家成要求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尽快与家属会面,并提出两点诉求;包括拒绝官派律师,安排家属委托律师面见当事人,及要求海事处公开事发当日果洲群岛一带的雷达纪录。他续指,12 港人被拘留至今,当中10名家属委托律师被拒见当事人,13位家属委托律师被公安约谈施压、6名律师退出代理工作。而中国大陆将向检察院呈请批准逮捕12港人,意味他们或须面对更长时间的囚禁,但家属至今未能与被捕者联络,政府亦从未提供任何实质协助,甚至称12港人已经接受官派律师,批评政府“公然说谎”。[9]
10月8日下午3时45分,12名港人部分家属,与及协助他们的朱凯廸、邹家成、岑敖晖以及黄之锋,到赤鱲角的政府飞行服务队总部抗议,要求当局公开相关的出勤记录,交代拘捕过程,以及立即释放12人。到下午4时,记者会开始前,大批警员立即到场拉起封锁线包围多人,指他们违反“限聚令”,拉起封锁线调查随身物品。而家长叫“还我真相”、“政府讲大话”等口号。最后有8人被警员票控。[49]10月28日,据香港电台报道,中国司法部要求5家受遭拘押的港人的家属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禁止代理案件[50]。
2020年11月19日,十二港人的家属向媒体表示,收到家人在深圳盐田看守所寄出的亲笔信,内容主要是表示被扣押期间生活尚可,但家属也表示部分语句如提及“我们长胖了,我会深刻反省”和要求妹妹“咪继续搞”等用语,都不符合当事人平常使用的字眼。[51]
2020年11月21日,被捕的12名港人家属在荃湾区议员岑敖晖及邹家成等人陪同下,到距离盐田只有一海之隔的吉澳山顶向看守所方向放气球,拉起有“SAVE 12”及“回家”的横额,表达对子女状况的关注和希望他们早日平安归来。下午2时许,水警到场指该处有“违反限聚令”案件,记下现场部分人士和两名记者的个人资料。[52][53]
2020年12月12日,被扣押在深圳超过100天的12名港人之家属召开记者会,当中最少两人的家属再收到被捕者的“家书”,有家属收到自称是中国大陆官派律师来电。其中李子贤的父母指“家书”要求他们在香港委托律师,承认在香港被控暴动及袭警罪的罪行。父亲质疑中国大陆与香港司法制度不同,认为要求有可疑。而母亲担心是被严刑逼供下,被迫写信要求认罪。而黄伟然妻子称两度收到官派律师来电,查问黄与其他被捕者的关系,形容是“套料”。而邓棨然家属收到中国银行通知,因商业行政理由而终止邓棨然的户口。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代表未成年被捕者黄临福的妈妈表示,收到来自香港本地的电话,不过对方只操普通话,当黄母要求对方说广东话时,对方就立即收线,之后没有来电。黄母希望越南驻广州领事能代她探望儿子。[54]
2020年12月21日冬至当日,12港人家属到湾仔入境事务大楼递交请愿信,要求处方协助并陪同家属到中国大陆听审。家属在公开信向中国大陆当局提出5项要求,包括庭审要公开并现场直播;开审前不少于20日通知家属,以及提早进行病毒检测及其他安排,或以检测结果代替强制隔离;向家属提供起诉书及会见笔录,并公开法庭组成名单;通知所有官派律师的身份及联络方法;以及由家属委托的律师辩护。[55]
在判决结果公布后,港人家属其中所委托的中国大陆律师卢思位和任全牛,在2021年1月4日左右,先后收到了四川省和河南省司法厅发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见右文档),指他们过往的执业活动有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计划吊销他们的律师执照。“12港人关注组”随后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大陆当局欲断两位律师生计,同时感谢了卢等一众中国人权律师面对各级政治压力下仍秉持专业及操守,接受家属委托争取维护12港人权益[56][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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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冬至当日,家属要求入境处协助他们到内地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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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家属召开记者会,担心深圳盐田法院以“择期宣判”等理由,无限期拖延释放12港人的日期
律师黄国桐等11人被指涉协助罪犯被捕
编辑2021年1月14日早上,警方国安处拘捕共11人,年龄介于18至72岁,包括九龙城区议员兼律师黄国桐、学联前副秘书长何洁泓的母亲和音乐人霍朗齐。他们被指涉嫌在12港人案中涉嫌“串谋协助逃犯”,包括涉及以数千至数万元的金钱赞助、介绍中间人、负责接送和提供住所。[59]多人被扣查逾38小时,到15日陆续获准保释候查,须于3月中旬向警方报到。其中被扣查逾40小时的黄国桐在沙田警署获释后表示“冇一个证物搜到,因为律师唔会做犯法嘅事。”,对被捕感到遗憾及伤感,并表明会站在自己岗位“用我嘅专业,做我深信应该做嘅事。”会如常探望已经预约探望的人,包括被控违反国安法的胡志伟。[60]
部分家人北上探望儿子
编辑2021年1月,李子贤母亲隔离了21日后,到深圳面见探访儿子1次和视频探访1次,表示他有讲有笑,精神不俗,皮肤病没有复发。[61]她表示儿子将于3月22日刑满,届时会在移交的地方等待。[62]
律师助理被指涉助12港人偷渡被捕
编辑2021年2月17日,警方国安处检控一名29岁律师助理,指他涉嫌串谋黎智英,协助12港人之一的李宇轩越边境到台湾。另外,警方指控他串谋黎智英,其助理Mark Simon及流亡海外的“揽炒巴”刘祖迪,利用Stand With Hong Kong团队(即前“揽炒团队”)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违反《港区国安法》。被告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协助罪犯”罪,下午押解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63]消息指警方在调查期间曾要求银行冻结该人属汇丰银行的海外离岸户口。[64]被告不得保释还押。
另外,警方在16日晚上于赤柱监狱拘捕黎智英,涉嫌协助李宇轩潜逃至台湾。[65]
8人刑满同日移交港警 家属对警不获见律师、家属感到失望
编辑12港人偷渡案中,10人在深圳被判囚7个月到3年,其中8人(李宇轩、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及黄伟然)于2021年3月22日刑满出狱,由深圳警方在深圳湾口岸移交香港警方,并被带到天水围警署,其后押往各自所属案件的警署。[66]深圳市盐田区警方当日通报,8人已经于3月22日刑满释放,并被遣送出境[67]。消息指其中7人不牵涉触犯《港区国安法》,国安处不会处理。而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一度在天水围警署现身。在早上于警署外等候的家属对未获警方通知有关安排感到失望,只能在附近等候消息。其中李子贤姨妈的女子向警署方向高呼“姨妈好挂住你”、“你要乖”等,其后落泪。而其中一名当事人的家属表示十分担心亲人的消息。[68]协助12港人家属的香港大律师兼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指家属心情焦急,由早上等到傍晚也没有回应。她指只有一名疑犯曾致电家属,未有律师能够接触到8人,认为疑犯有权利会见律师及联络家人。[69]
2021年3月24日,“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被警方扣留两天后,被控《港区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串谋协助罪犯罪、无牌管有弹药罪共3罪,案件同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案情指他曾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其间,在香港与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陈梓华、刘祖廸及其他人共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同时在单位内发现232枚使用过的催泪弹、7枚使用过的海绵弹,以及38枚使用过的橡胶子弹。[70]一日后,12港人关注组透露,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三罪的李宇轩回港至今4天,仍然下落不明。其家人曾向惩教署及警务处查询,不过惩教署称无此人,而警方表示不清楚李宇轩位置。惩教署向媒体回复指,不会就就个别个案作出评论,只会按照既定程序询问在囚人士是否需要协助通知亲友所在的羁押地点。[71]
李宇轩去向未明
编辑2021年3月29日,李宇轩下落不明一星期,家属表示一直未能确认还柙地点。《苹果日报》报道他正被还柙在属高度设防的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由内部俗称“神秘组”的惩教人员负责看管,现正被单独囚禁。知情人士称有关的安排可避免他对外透露在中国大陆审讯和收监过程,也能避免他可以与其他囚犯和职员接触。李宇轩的妹妹接受媒体查询时表示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只是从报章得知事件。[72]惩教署拒回应任何详情[73]。
黄临福认罪及判刑
编辑2021年7月26日,黄临福承认2019年10月在旺角警署外企图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两罪,亦承认因12港人案另被加控的妨碍司法公正罪,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就3项控罪,最终判入教导所[74]。
黄伟然认罪及判刑
编辑2022年5月12日,31岁的黄伟然在区域法院承认制造爆炸品罪,法官姚勋智指被告在社会运动炽热期间制造爆炸品属非常严重的罪行。考虑到爆炸品性质较低,而被告已经在大陆服刑7个月和及早认罪下,被判监禁20个月。而因潜逃被控的妨碍司法公正罪由法庭存档,获不提证供起诉。[75]
李子贤认罪及判刑
编辑2022年7月5日,李子贤在区域法院承认暴动罪及袭警罪,被法官郑纪航判监禁3年半[76]。
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郭子麟、李子贤妨碍司法公正罪认罪及判刑
编辑2022年7月15日,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郭子麟、李子贤在区域法院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兴伟,指各被告蓄意挑战及轻蔑司法制度。但考虑他们已经在中国大陆已判监禁4至7个月,加上本案涉潜逃“不依期归押”,律政司以“妨碍司法公正罪”起诉,是香港司法史首个同类案件下,而下调量刑起点,判7人即时入狱10个月,其中李子贤的3个月刑期与上周宣判的暴动刑期同期执行,即须额外加刑7个月[77]。
廖子文、郑子豪认罪及判刑
编辑2022年7月16日,廖子文、郑子豪及另外2人的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的案件在区域法院认罪判刑。法官游德康说郑子豪及廖子文犯案时年仅17岁,由于汽油弹半制成品将用于暴动摧毁财产,与暴动不可分割,所以须判囚。但两人罪责同样较低,单纯于现场出现,与其余事情一概无关,两人当时是学生,人生经验浅,犯案角色消极,刑责较低,以3年为量刑起点,认罪分别减刑至28和27个月;加上在12港人案中妨碍司法公正罪刑期,决定分期执行,总刑期分别为31个月。[78]
其后廖子文不服刑期提出上诉,在11月23日向高院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听毕控辩双方陈词,批准他以2万元保释,期间每周三次向警署报到、在报称地址居住、不得离港及交出旅游证件,并择日颁下判词。[79]
而郑子豪的31个月刑期因还押日数被视为服毕潜逃案刑期,惩教署无法遵循相关命令,令实际刑期多于判刑。最终高等法院上诉庭由法官彭伟昌批准保释等候上诉刑期,彭伟昌于2023年1月4日颁下判词指,不论最后刑期上诉的结果是哪一方胜诉,若郑续还押,其实际刑期将较判刑长。为免出现不公道情况,他都应获准保释在外等候上诉。[80]
邓棨然家属两度寄信无人领取
编辑2022年7月27日,在广州从化监狱服刑的邓棨然家属表示,最近寄信给他都被两度打回头,并称无人领取,而最后一次收信的日期是2022年2月。而监狱资料显示,邓棨然在2022年3月因哮喘入院,虽然列明可以每月会见一次,不过家属一直不获安排会面。而5月起没有再更新监狱的收支记录,到弟弟在同年7月27日再查询才有提供。邓棨然弟弟担心他会否哮喘复发,也担心可能出现一些问题而无法收到信件,亦包括可能在监狱扣分、被罚、转了监区等情况。他希望可以收到邓棨然的电话或他亲自写信,才会感到安心。家属于7月25日向入境处求助。而保安局前局长黎栋国认为内地看守所有他们的规定,认为家属不需太担忧。[81]
郭子麟认罪及判刑
编辑2022年12月31日,在理大冲突被控“暴动罪”的郭子麟在区域法院认罪,暂委法官香淑娴以5年3个月为量刑起点,郭子麟因认罪获减刑,加上早前服完其“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刑期。官考虑总体量刑原则,终判其监禁2年5个月。[82]
乔映瑜内地刑满交回香港警方调查
编辑2022年8月22日,乔映瑜在内地刑满出狱,后被移交香港警方被以涉嫌“制造或管有炸药”罪名拘捕及交由新界北重案组接手调查。另据悉,警方国安处亦会进一步向她了解与另外11人偷渡潜逃计划的细节。[83]
2022年8月2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乔映瑜被控管有危险药物及妨碍司法公正2罪,由于正接受隔离无到庭,案件押后至8月31日再提堂,期间被告还柙。
至于涉嫌在上水制造爆炸品的案件,警方说要先索取律政司意见,不排除加控其他罪名。[84][85]
2022年8月30日,粉岭裁判法院提堂,乔首次出庭,她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及藏有危险药物2罪。控罪指于2020年1月至8月23日期间,在香港连同一个称作“废中”的人、一个称作“恩典”的人及其他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即协助自己与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黄临福、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邓棨然及李宇轩,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以阻止和阻碍警方的调查,及/或因而引发的刑事诉讼。另于同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104号至116号利民大厦某单位管有2.98克草药形态的大麻。
控方指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申请要求押后,获署理主任裁判官黄士翔批准。乔没有保释申请,须继续还押。案件押后至10月12再提堂。[86]
2022年10月12日再讯,控方加控制造爆炸品及管有爆炸品两罪。案情指于2020年1月14日在利民大厦连同黄棨骞,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俗称喉管炸弹的爆炸品;及在同日同地,制造充注爆燃性炸药的网球。
由于妨碍司法公正罪已于11月1日首先转介区院正式答辩。因此余下3罪将同样转介区院,分另一案处理,押后11月14日在裁院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文件。乔没保释申请,继续还押。[87]
2024年1月11日,乔承认制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妨碍司法公正3罪,藏毒罪获存档法庭。2024年1月30日,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判刑指,激进分子不满足于非法集结及暴动,更打算以爆炸设备,制造更大恐慌。若被告成功潜逃,不单是对司法制度的轻藐和挑战,亦如“一把匕首向香港一贯的保释制度狠狠捅了一刀”,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根据就“管有”及“制造”爆炸品2罪,分别以5年和3年为量刑起点,乔认罪获减刑,官下令当中3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就上述两罪判囚43个月。就妨碍司法公正罪,以3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乔认罪、已在内地服刑,以及与同案被告的刑期差异,减刑至18个月。
陈广池续指,“管有”及“制造”爆炸品,与妨碍司法公正罪,性质及控罪时间不同,因此将刑期全数分期执行,乔最终被判囚61个月,即5年1个月。[88][89]
2024年2月9日,乔映瑜不服判刑上诉,目前等待司法机构排期中。[90]
郑子豪、廖子文提刑期上诉
编辑郑子豪、廖子文先后就“12 港人”潜逃及 2019 年湾仔仓库爆炸品案认罪,原审法官下令两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判囚 31 个月。由于两人在爆炸品案判刑时,已服毕潜逃案刑期,惩教署无法遵循相关命令,令实际刑期较判刑多出半年。两人不服刑期,早前获准保释提上诉,高等法院在2023年4月19日处理许可申请。上诉方代表,大律师吴霭仪指,郑子豪还押 21 个月期间行为良好,惟部分刑期不获根据《监狱条例》扣减三分一。她指,即使原审建议下调爆炸品案刑期,但导致被告延迟 3 个月获释,建议将爆炸品案刑期下调至 16 个月,让他们即时获释。律政司一方则指,行为良好扣减只是酌情权,即使本案没有扣减,亦无造成不公。法官要求双方进一步呈交书面陈词,押后处理。[91]
邓棨然内地刑满移交香港警方及司法案件
编辑2023年8月22日,“12港人案”的最后一名被告邓棨然在中国大陆刑满出狱并移交香港警方。至此涉案的12人全部离开内地返回香港。[92]
2023年12月4日,邓因潜逃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将正式转至区域法院,连同邓另涉的管有汽油弹案,12月21日同日处理,邓没有申请保释续须还押。[93]
2024年1月22日,邓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2024年2月14日,再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而不认罪的“串谋意图危害生命而纵火”罪获法庭存档;2024年4月16日,区域法院练锦鸿判刑时指,邓棨然在汽油弹及妨碍司法公正两案均担当主导角色,刑责较重,又斥邓仅接受6至8小时理论及实习便贸然出海,令自己及其他人的生命犯险,更为公海上其他船只带来危险,而邓在内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不会因而减刑。最终判入狱46个月。[94][95][96]
各方反应
编辑香港
编辑民主派
编辑2020年9月2日,沙田区议员赵柱帮发起Google Form联署,同时将联署内容去信特首办,至今仍未有回复[97]。其后逾百名民主派区议员由9月中起,在各区摆街站声援12港人,透过收集市民所写的明信片寄往深圳盐田看守所。[98]同时希望香港人可持续关注被捕的12名港人。不过在9月2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摆放的街站,却被警员警告,最后决定提早结束街站。而发展商更向赵柱帮发出的律师信,指街站违反商场的物业用途,要求他停止类似行为,不排除会申请禁制令或要求赔偿。[99]
2020年10月20日,朱凯廸、黄之锋、邹家成和岑敖晖在铜锣湾举行记者会,公布将在世界各地举行全球声援集会,香港的网上集会在星期日(10月25日)举行。他们同时派发印有“毋忘12手足”的透明卡,希望市民能够将透明卡到各个地方并拍照上传。[100][101]最后专页有8000人观看直播。而英国伦敦的集会有300人参与。流亡英国的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亦现身,并首次公开发言。他表示海外的人士有更大责任和能力做更多的事。[102]而美国、加拿大、澳洲、瑞典、韩国、印度等多地亦有人发起声援12港人行动。[103]
2020年12月28日,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到中联办抗议,要求释放12港人及中国大陆公民记者张展[104]。该组织在早前的平安夜曾寄出2000张圣诞卡,希望能够向中港维权人士及天安门母亲送上温暖[105]。
学生
编辑2020年9月22日,香港大学恢复部分面授课程,在中午12时半,“守护港大联署小组”在校园内发起活动,呼吁师生写明信片声援12名被中国大陆拘留的港人。[106]
组织贤学思政先后在多区摆设街站,呼吁市民关注12名在中国大陆被扣留港人。不过警方以有人涉嫌违反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为由,向他们发出限聚令告票以及拉封锁线进行截查。[107]
网民
编辑2020年9月2日,网民T.Y.发起白宫联署,请求美国拯救在公海被中国海警拘捕的2名香港青年,至今已超过10万人签署。[108]
2020年10月13日晚上,有市民在观塘站对出的有盖通道贴上“望天灭中共 还我十二”九个大字[109]。10月25日,“12港人关注组”于其Facebook 专页举辧网上集会,集会将播放自制影片、邀请嘉宾发言,并有12港人家属与主持对谈环节。此外,在全球超过30个城市举行集会或游行将于当地时间10月23至25日举行,声援12港人及其家属[110]。 专页一度有8000多人观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编辑-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此事件本质是有人偷越国(边)境罪,属中国大陆司法管辖区问题,由中国法律处理,再安排他们回港,是公平和合理的做法。[111]林郑月娥还表示,当中只有一名港人涉违反香港国安法,有需要“以正视听”[112],而所有人都是在候查期间潜逃离港,是基于逃避法律责任而出走。她批评香港本地或者外国人士企图转移视线,形容为“民主人士”受镇压。[113]到10月27日,她形容“国际连动声援12港人”行动是针对香港的所谓声援行动,12人是选择逃离香港的逃犯,并触犯当地法律,要面对触犯中国大陆司法管辖区法律的后果。[114]
-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时指,表明不会公布当日政府飞行服务队的行程,以免被犯罪分子掌握资料。同时称12港人“走佬”(逃走)逃避法律责任而弃保潜逃,社会不可姑息这些疑犯。他指民主派质疑政府事前知情,是撰写剧本令社会进一步分裂。[115]
-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10月15日表示,香港警方并未有处理相关案件,形容他们为12名罪犯,在本港犯下严重罪行,却选择弃保潜逃。而相关行动全是由他们自行安排,最后潜逃事败被捕,与人无尤。同时表明公开行动细节会让罪犯利用作为逃脱,并斥责黄之锋“含血喷人”,作出虚假指控。[118]
率先被押返港二人的在港家属
编辑被率先押返香港的廖和黄二人在移交香港警方及押送天水围警署之后,即日就获准与家属及代表家属见面。见面后,12港人关注组在社交专页引述乔的家属,指见面时乔神情紧张,完全回避谈及在被还押在盐田看守所时的事,家属直斥所谓的官派律师一直如同失踪,从无回复电话及讯息,除开庭日子无告知家属外,判刑至今电话一直关机,即使打去律师楼亦否认有接此案。同时,关注组补充,12名港人不能自由选择律师代表,秘密拘留期间的人身安全及通讯权利得不到保障,官派律师隐瞒身份及案件讯息,“声称公开审讯却只有中共自己人可出席”,现时案件审结,却不见判决书,批评整个司法过程“完全是一场闹剧”。而即使二人已押回香港,香港代表律师在警署亦被警方多番阻挠,警方更曾一度要求律师必须由家属在场核实身份,才可会见当事人,形容做法与盐田看守所无异[119]。
中国大陆
编辑中央政府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于9月13日在Twitter发文,称该12人因海上非法越境被捕,他们并非民主活动人士,是“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120][121]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于2020年9月12日回应指,对于美国有个别政客就一宗仍在调查的“香港居民非法越境案”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要求美国政客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122][123]
学者
编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于2020年12月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2港人偷渡案”虽然在“国安法”实施的大背景下发生,但其本身并非“国安法”案件,而是一个“性质非常简单的”普通刑事案件。田飞龙同时认为,由于该案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在中国大陆辖区发生,根据属地原则,移交香港并不利于诉讼的顺利展开,因而由中国大陆司法部门负责诉讼和审判,合法合规,也合乎情理[124]。
2020年12月16日,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从拘捕、逮捕、提起起诉到正式公诉,中国大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有序进行,尤其是在办案时限上严格遵守诉讼法规定,嫌疑人的权益得到应有保障。[124]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分析称,此案的这一进展在意料之中,“这是内地执法司法机关按照法律办事而已,不会因为香港部分反对势力和西方一些反华和持双重标准的政客的压力而退缩。”[124]
中华民国
编辑行政院
编辑2020年8月27日,大陆委员会发言人邱垂正在记者会上表示台湾支持香港的民主、自由,但台湾是法治社会,以非法方式来台,包括当事人与协助者,都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时,邱垂正呼吁,北京跟香港政府必须要尊重港人追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权利,应以沟通化解争议。邱垂正强调秋后算账及拘捕、打压,无法解决社会矛盾、更无法获得年轻人认同,执政者应与人民诚恳对话、妥善沟通,才是解决争议的根本之道[125]。
大陆委员会表示《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情势愈陷高压,各项自由趋于紧缩,台湾及国际社会均持续密注,并表示台湾高度关切人权问题,持续捍卫普世价值[126]。
台湾民间
编辑2020年10月25日,台湾3千名民众参与撑港游行并到香港经贸文化办事处前,要求中国立即释放12名港人的诉求[126]。
美国
编辑美国国务院
编辑2020年9月12日,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发表声明,表示美国深切关注在广东被关押的12名香港民主活动人士,称他们被拒绝与律师接触,中国地方当局也未提供有关他们情况或针对他们的指控的信息。蓬佩奥质疑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保护公民权利的承诺,并呼吁当局确保正当程序。[127][128]
2020年9月14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摩根·奥塔格斯表示,12名港人被拘留是“另一个香港人权状况恶化的例子”[129]。
2020年10月13日,国务卿蓬佩奥在国际共和学会的晚宴上发言提到,12名港人被中国政府囚禁在中国大陆,被拒见受委托律师,但12名港人未有犯罪,他们只是相信自己值得获得每人应享有的自由和不可剥夺的权利,蓬佩奥指出12名港人并不孤单,美国和国际共和学会与他们站在一起。[130]
2020年12月19日,国务卿蓬佩奥在Twitter上发文表示,应该立即释放12名港人,并指出他们的所谓“罪行”只是为了逃避暴政,而今日中国政府正在将香港变成过去的东柏林,极力阻止民众到其他地方寻求自由[131][132]。
2020年12月31日,国务卿蓬佩奥发表声明,表示在中国政府及其奴才破坏法治及剥夺香港人的自由之前,香港是一个繁荣的领土。试图逃离这个暴政的12名港人应该受到英雄式的欢迎,而不该被俘虏、秘密审判和囚禁。美国强烈谴责深圳法院的所作所为,并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判入狱的10名港人。蓬佩奥同时指出,中国政府对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在内的12名港人的迫害,再次暴露了其野蛮行径,公然无视自身签署的国际条约,并蔑视香港人的权利。一个阻止其人民离开的政权不能声称自己如何伟大或领导全球。它只是一个脆弱的专政,害怕自己的人民。[133]
美国国会
编辑2020年9月30日,参议员里克·斯科特表示,12名港人并没有受到合理待遇,并指出中国政府如此对待追求更好生活的人是不能接受的,美国将继续为受到迫害而不能发声的人发声,以及必须确保中国政府对这些不公正行为负责[134]。
10月15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表示,中国政府单独拘留和虐待12名港人应该受到全世界谴责,并指出12名港人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135]
10月20日,众议员匡希恒表示,关注12名港人在中国大陆遭到不公正拘留。[136]
10月22日,参议员米特·罗姆尼表示,中国政府正在显示出一种不安全和威权主义的政权,出现压制自由、人权和政治异议的迹象,这一点从12名港人被捕中可以看出。[137]
10月24日,参议员马可·鲁比奥表示,他与世界各地的朋友站在一起,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12名因为逃避迫害而在海上被捕的香港人。[138]
美国驻华大使馆
编辑2020年12月28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12名港人,并准许他们离开中国。声明称“他们(12名香港人)的所谓‘罪行’ 是逃离暴政。共产中国会不顾一切地阻止人民到别处寻求自由”[139]。
英国
编辑英国国会
编辑2020年10月10日,下议院议员柴萍恩呼吁拯救12名身处中国监狱的香港人。[140]
10月17日,上议院议员奥尔顿勋爵表示,世界各地的政治人物必须为12名港人发声。[141]
10月19日,保守党前党魁施志安爵士表示,李宇轩等12名香港年青人急需英国的帮助。[142]
10月22日,超过60名国会议员去信外相蓝韬文,促请对方向中国施压,要求特首林郑月娥及中国当局确保该12名被扣港人能够尽快回港审理。联署信也提及其中4人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143]
英国政府
编辑12月28日,外相蓝韬文发表声明,表示12名港人被秘密审讯,英方非常关注英国和其他多国代表尝试到庭旁听被拒。声明又指,12名港人无法自行聘用律师,令人非常质疑在中国被起诉的人是否能获得应有的法律权利,期望中共当局可以尊重法治,以符合国际人权法的方式,公开透明地审理案件。[144]
加拿大
编辑2020年10月21日,保守党党魁艾林·奥图尔表示,他与世界各地的人们站在一起,就12名逃离香港的香港人被捕一事谴责中国政府,他将会继续支持12名港人[145]。
11月16日,24名跨党派国会议员去信外长商鹏飞,要求将12港人事件列为外交优先事项,争取让12名港人回港,并确保他们可自行选择律师及与家人联系。联署信也提及12名港人中有5位拥有英国国民(海外)国籍或双重国籍,证明中国政府越发频繁地透过拘留他国国民作筹码进行“人质外交”,又指国际社会必须站起来,反对中国的强制外交和针对外国人的任意拘留,否则只会令北京进一步利用《港版国安法》打压香港民主运动,将更多抗争者送到中国接受不公平审判。[146]
澳洲
编辑2020年10月22日,众议员蒂姆·威尔森表示,人们不应该因为想要民主,为了在自己国家的未来中享有发言权而被捕,也不要因为想要自由而面临审判,因此他自豪地与众议员安德鲁·哈斯提站在一起支持拯救12名港人[147]。
欧盟
编辑2020年12月29日,欧洲联盟发言人发表声明,表示12名港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律师,外界亦被限制探访,连外交代表和12名港人的家属亦无法旁听审讯。同时发言人指出,根据国际人权法,12名港人得到公正审判和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没有被尊重。欧洲联盟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12名港人,让12名港人能迅速返回香港。[148]
丹麦
编辑2020年9月30日,丹麦议会议员宇菲·额利贝克表示,12名港人被禁止给家人打电话,被拒绝保释,并在无罪的情况下被拘留在看守所,甚至被禁止与维权律师会面,反映中国政府做法可耻[149]。
争议
编辑广东海警被指越界至香港海域掳走港人
编辑9月15日,有“长洲复核王”之称的郭卓坚指有虾艇船家向他表示,事发时广东海警越界“掳走”处于香港海域的12名港人。林卓廷回应认为一旦证实有关说法,更应该尽快放人。航海交通服务业职工会则要求海事处公开事发时的雷达画面引证广东海警是否有跨境执法,指这能释除市民疑虑以及保障香港本地海上从业员和市民的安全。[150]
随后警务处表示,已检视事发当日的航行监察系统纪录,并无发现中国大陆海警船进入或停留在本港水域,亦无接获任何相关报告或市民求助。[151]
民主派议员指按过往案例,港人应被递解香港
编辑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过往因涉在港犯罪后潜逃而被中国大陆发现的人,一般会被递解回港,不会起诉有关非法入境的罪名。他认为中国应先查清楚涉案港人是否有意图潜入当地[152]。
当局被质疑逮捕及检控期过长
编辑邹家成在Facebook发文,指12人仍身处于深圳市盐田看守所,当局需要于10月1日前决定会否“逮捕”,但即使决定逮捕,亦未知何时提出检控。[153]
协助潜逃报道争议
编辑《大公报》于8月29日刊登一篇题为“幕后黑手黄春生帮逾200暴徒潜逃台湾”的报导指台北济南基督长老教会黄春生牧师安排12人偷渡至台湾,并暗示朱耀明与事件有关[154]。
朱耀明发表声明否定指控,表示有关报导失实,居心叵测。[155]
香港警方被怀疑设局将十二港人送中
编辑《苹果日报》在10月8日引述政府消息人士透露,8月23日凌晨香港警方急召飞行服务队协助,先后派出定翼机“B-LVB”及猎豹直升机“B-LVH”,从3,000呎高空监视快艇由西贡布袋澳驶至公海的行踪,两程飞机均有警务人员随行,飞机确认快艇被中国海警拘捕后才回航。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警方明显设局将12港人送到中国海警手上。[156]同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Facebook发文,披露一段飞行服务队的飞行纪录,显示定翼机当天的行动为“P-OPS”(Police Operations),意味警方早已掌握12港人行踪,并主动策划定翼机在空中监视,绝非如林郑月娥早前声称的“冇角色”。在黄之锋公开的飞行纪录中,显示分别有两架飞机在8月23日,执行以“P-OPS”为代号的行动。黄之锋认为,事件可能是保安局辖下的警方及飞行服务队跨部门行动,又公布多名疑涉事的飞行服务队队员名称。荃湾区议会海滨区议员岑敖晖亦直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及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一直在说谎,密谋将12港人送中。[157]
家属委托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
编辑12港人案其中中一名家属委托律师卢思位,被面临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听证会在2021年1月13日于成都的四川省司法厅举行。他的代理人,前律师程海及谢燕益一度被拒绝进入。其后谢燕益在庭上批评当局是以行政处罚之名,行政治打压迫害之实。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及法国等10国的驻华领事馆人员申请旁听被拒。而多名中国大陆维权律师及人士到场要求出席听证会期间,更被大批警察包围和带走,至今未得释放。[158]
同年2月2日,受黄伟然家属所托的中国大陆人权律师任全牛,收到来自河南省司法厅通知,即日起正式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159]
非家属委托的大律师代表被告
编辑12港人案中,李宇轩被指拒绝家属委托律师和不接触家人,也不知道为何找上大律师罗达雄。而不愿具名的大律师认为大律师无缘无故代表被告感到十分奇怪,反映案件的透明度非常低。[160]到4月7日,李宇轩首度到庭应讯,当记者追问是谁委托大律师罗达雄、有否到小榄精神病院与见面等问题,他拒绝回应。而指示律师陈天立否认是“官派律师”,强调当事人不想透露任何事。但记者问及受谁人委托“我都好难做、唔好逼我 、逼我都系咁。”[161]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2港人送中︱1遠洋貨輪僅距快艇2km 或睹關鍵追截過程 卻被踢爆遭警拘留. 苹果日报. 2020-10-12 [202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3).
- ^ 特區政府強烈駁斥外國議員就12港人事件所發表聯署信. 香港电台. 2020-12-03 [2020-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2).
- ^ 12港人偷渡台灣失敗被捕!律師透露:恐遭中共判終身監禁 | 國際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www.setn.com. [2021-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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