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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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 戊申年(猴年) |
大事记
编辑- 新西兰首都惠灵顿成立中国同盟会分会[1]:136。
- 秋,孙中山通告南洋各埠同盟会分会负责人邓泽如等,设中国同盟会南洋支部于新加坡,订立中国同盟分会总章16条及通信办法3条,特派胡汉民为支部长[1]:136。
- 台湾同盟会员罗福星赴河内见孙中山,面陈抗日复台大计,并自告奋勇,愿效前驱[1]:104。
- 交通银行在上海创办,实收总资本8.7亿余元,旋于江苏、浙江、安徽、湖北等14行省设立分行[1]:104。
- 1月3日——孙中山致函日人萱野长知,嘱出售汕尾未及起卸、原船返日滞留神户之“幸运丸”所载之军械;学部奏,日本文部省允于15年内于官立高等学校内收容中国学生每年100名,由中国给予经费补助[1]:101。
- 1月4日——杨度改“宪政讲习会”为“宪政公会”,3月杨度回中国在北京设立宪政公会本部,6月30日民政部批准宪政公会成立,会员54人,旋召开评议会,重订章程,宗旨:“确定君主立宪政体”,选举总事务员为熊范舆、杨度任常务员长,沈钧儒任干事部干事长兼评议部评议长[1]:101。
- 1月12日——清廷实授陈启泰为江苏巡抚[1]:102。
- 1月13日——督办铁路大臣、大学士张之洞等奏准津镇铁路改名津浦铁路,自行修建,与英、德公司改订合同[1]:102。
- 1月22日——清廷命大学士那桐充督办税务大臣[1]:103。
- 1月26日——张之洞、袁世凯、梁敦彦会奏呈津浦铁路官商合股办法[1]:103。
- 1月27日——英国政府下令撤退驻西藏春丕之英军[1]:103。
- 1月28日——黄兴命谭人凤入郭人漳行营,求接济弹药[1]:103-104。
- 政闻社本部由东京迁往上海,社员发展到500余人,马相伯、徐佛苏、麦孟华到上海主持工作[1]:106。
- 2月2日——清廷授醇亲王载沣为军机大臣[1]:104。
- 2月8日——孙中山致函池亨吉,告以因清政府要求法国政府下驱逐令,故离开河内,仍留黄兴及胡汉民,委以当地及广西一带之筹划事宜[1]:104。
- 2月16日——上海预备立宪公会举行会议,议决在上海创设法政学堂,并请国会“遍设宣讲所”;清廷谕令出使法国大臣刘式训照会法国外交部,查封《新世纪报》,按该报系由旅法革命党人张静江、李石曾、吴敬恒等所创刊(周刊)[1]:105。
- 2月17日——清廷决定再加20万悬赏缉拿孙中山,并以孙中山利用安南作滇桂起义之指挥所,要求法国当局逮捕引渡孙中山,安南总督拒绝[1]:105。
- 2月25日——杭州风林寺召开追悼秋瑾烈士大会,秋瑾至友徐寄尘与学界男女400余人参加[1]:106。
- 3月1日——四川中国同盟会会员谋举义于广安,由熊克武组织中国同盟会会员为突击队进攻广安州署,佘英率会党攻巡防营,秦炳集合会党、学生增援,当夜熊克武率队入城,突进州署,因佘英所部受阻,熊克武孤军作战,寡不敌众,脱险出城,起义失败[1]:106。
- 3月4日——孙中山致函苏门答腊流石同盟会会员,对该埠同志热心公义,协力筹款以助革命军之用一事表示欣慰,“深望始终勿懈,益求进步”[1]:107。
- 3月5日——清廷以河南布政使袁大化署山东巡抚,调陕西布政使朱寿镛为河南布政使,以广东按察使王人文为陕西布政使;上海公共租界有轨电车正式通车[1]:107。
- 3月6日——清廷赏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尚书衔为驻藏办事大臣,仍兼边务大臣;清廷调湖广总督赵尔巽为四川总督,四川总督陈夔龙为湖广总督[1]:107。
- 3月7日——孙中山自河内致函邓泽如,告以决意来新加坡筹款10至20万元,运动清军归降,“而兵不血刃以取南宁、龙州为革命军之根据地”[1]:107。
- 3月9日——清廷命新任驻藏办事大臣赵尔丰将藏中应办各事通盘筹划,详拟章程,次第奏请施行;并着度支部按年筹拨之款银五六十万两,俾济要需[1]:108。
- 3月12日——端方奏请裁撤两江矿政调查局,改设江南矿政总局[1]:108。
- 3月13日——清廷据盛宣怀奏,谕准汉冶萍煤铁矿合并,招股扩充,以盛宣怀兼任经理[1]:108。
- 3月15日——新加坡革命同志以孙中山抵埠咸感振奋,是日举行第二次革命演说大会,清廷命驻新加城总领事向海峡殖民地总督要求驱逐孙,新加坡当局曾传问孙,但并未下逐客令[1]:108-109。
- 3月17日——孙中山在新加坡函约苏汉忠晤面[1]:109。
- 3月19日——清廷谕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因病解职,以奉天左参赞周树模署黑龙江巡抚;实授朱家宝为吉林巡抚[1]:109。
- 3月23日——清廷命外务部右丞胡惟德为出使日本大臣,又命考察宪政大臣达寿回北京供职,改派出使日本国大臣李家驹为考察宪政大臣;河南巡抚林绍年奏请改旧设仕学馆为法政学堂[1]:110。
- 3月24日——调任四川总督、湖广总督赵尔巽奏报,湖北设立咨议局,先行筹划选举区域,设法政学堂,省城设立全省地方自治局,并于法政学堂附设自治研究所,另设调查局一所[1]:110。
- 3月27日——黄兴奉孙中山命,率黎仲实及华侨200余人自安南进攻钦州,乡民纷燃爆竹欢迎,沿途击溃小股清军[1]:110。
- 3月28日——清廷命出使意大利大臣黄诰来北京,调出使荷兰大臣钱恂为出使意大利大臣,又命保和会专使陆徵祥为出使荷兰大臣[1]:110。
- 3月30日——黄兴率革命军击溃钦州清军一营,次日革命军进至大桥再败清军两营[1]:110。
- 阙麟书由杭州抵上海,先后会晤陶成章、王金发、竺绍康、陈其美等人,共谋浙江起事[1]:113。
- 4月1日——孙中山覆函邓泽如,托其转交吉隆坡大侨商陆弼臣书一封,并拨冗专为此事一行,为革命军集资,并告不日将遣汪精卫来芙蓉“与兄相会,面筹一切”[1]:110。清廷调浙江巡抚冯汝骙为江西巡抚,以督办土药统税大臣柯逢时为浙江巡抚,仍兼督办土药统税事务[1]:111。
- 4月2日——黄兴率革命军在钦州马笃山大败防营统领郭人漳部清军,伤管带一人,毙清兵200余人,清军三营溃散,黄兴此后率部出入钦、廉、上思一带大小数十战40余天,威名大著[1]:111。
- 4月5日——预备立宪公会举行常会,决定设立国会研究所,4月27日国会研究所开会讨论国会下议院议员名额分配方法[1]:111。
- 4月7日——清廷派恭亲王溥伟、协办大学士鹿传霖协办资政院事宜;清廷派景星、丁振铎充办理禁烟大臣,严定章程,认真擿发素染嗜好各员[1]:111。
- 4月8日——清廷以民政部左侍郎袁树勋署山东巡抚[1]:112。
- 4月14日——商约大臣盛宣怀奏准创办公司,请筹的款以充公股[1]:112。
- 4月15日——清廷调陕西布政使王人文为四川布政使,四川布政使许涵度为陕西布政使[1]:112。
- 4月17日——孙中山致函邓泽如,请其将5,000元早日筹便付来,以便转汇军前,令立行事[1]:112。
- 4月20日——查办西藏事件大臣张荫棠与英国全权大臣韦礼敦在印度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凡15款;江浙铁路自上海至松江段,竣工通车[1]:113。
- 4月22日——孙中山致函庇胜同盟会会员,收到军费银1,000元,现时广西营勇约降,云南待举,钦军加补子弹三宗共需五六万元,请其继续筹款[1]:113。
- 4月25日——安徽绅民集议商请开民选议院,并推举代表入北京上书清廷[1]:113。
- 4月30日——中国同盟会河口之役,黄明堂、王和顺、关仁甫率领革命军200余人,于是日凌晨2时举义于云南河口,激战数小时,占领山上炮台,清军防营归降,防务处督办王镇邦伏诛,革命军完全占领河口,黄明堂以中华国民军南军都督名义宣布军律,发表告各国宣言;孙中山致函邓泽如,请力劝侨商陆弼臣赞助革命军饷[1]:113。
- 5月1日——清军管带李兰廷率全营归降河口革命军,缴枪200余支,子弹3万,稻谷百担[1]:113。
- 5月2日——关仁甫率河口革命军400余人自河口攻蛮耗,5月4日占新街[1]:114。
- 5月3日——黄兴率革命军退出钦属,余众多归十万大山,黄兴退返安南,孙中山自新加坡电委黄兴为云南国民军总司令,节制河口起义各军;清廷以直隶布政使增韫为浙江巡抚,柯逢时开缺,仍督办土药统税事务,调山东布政使吴廷斌为直隶布政使,福建按察使朱其煊为山东布政使;云贵总督锡良电军机处、外务部,报告革命党千余人自越边来扑,鏖战一昼两夜,河口失守,河口副督办委员王镇邦遇害,并称刻已飞饬前敌各营痛击,“务期迅扫边氛”[1]:114。
- 5月4日——王和顺率领河口革命军1,500余人往攻蒙自,关仁甫部亦由蛮耗往攻,会师蒙自;清廷以河口失陷,命刘春霖帮办云南边防事务,节制前敌各军,会同锡良妥筹防剿事宜,同日并命开化镇总兵白金柱往援;外务部电出使法国大臣刘式训,请商法政府勿许革命党潜匿越境[1]:114。
- 5月5日——外务部电刘式训要求法外交部严饬越督,切实查办河内革命党人自安南经铁路运军械至云南[1]:114。
- 5月6日——锡良电军机处,报告分头迎剿革命军之作战部署,并请饬广西提督龙济光率军入云南来攻;刘式训电外务部,报告法政府同意清廷要求,捕拿圈禁窜入越境之革命军,并严饬文武官员认真防范[1]:114。
- 5月7日——黄兴自海防入河内,就任云南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赴前线督师,既至抵河口晤黄明堂,促其进攻昆明,黄明堂不从,黄兴旋即率革命军前进,终因士兵疲倦不听调遣,不得已于5月9日折回河内;王和顺督部于5月4日沿滇越铁路进攻,是日占南溪;清廷命署广西提督龙济光率部由桂边星夜驰赴开化边境,相机进剿河口革命军[1]:114-115。
- 5月8日——直隶总督杨士骧委周学熙为滦州煤矿公司总经理[1]:115。
- 5月9日——清廷电寄锡良,略授三路直捣河口革命军机宜[1]:115。
- 5月11日——黄兴由河口至安南老街,为法警扣留送往河内,被解出境[1]:115。
- 5月12日——孙中山以河口起义急需军饷,是日致函邓泽如,催其竭力劝募;革命军攻占云南开化镇,败清总兵白金柱部,清军五营尽数归降[1]:115。
- 5月14日——锡良赴通海县督师,进攻革命军[1]:115。
- 5月15日——驻北京日本公使林权助离任回国[1]:115。
- 5月16日——清廷电锡良,嘉慰知府王正雅督会各营收复三岔河,着锡良督饬王正雅,迅即简拨精锐,奋力攻克打拉山[1]:115。
- 5月18日——清廷命广西巡抚张鸣岐飞饬龙裕光兼程前进,克期到防,着锡良、张鸣岐仍当和衷协力,共济时艰[1]:115-116。
- 5月20日——清廷密电端方,告以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潜向长江通商各埠购买枪械弹药运往云南、贵州边境,令派密探抵上海严查,长江往来轮船由税务司缉查[1]:116。
- 5月中旬——河口革命军攻占蒙自[1]:116。
- 5月21日——清廷以滇边河口起事业经两旬,官军未能十分得手,是日命锡良严饬各路将领迅即相机规复失地[1]:116。
- 5月22日——黔军两营、川军两营、桂军三营先后往援云南,会攻王和顺部革命军,在泥巴里附近相持20天,是日王和顺以子弹日竭,前往河口与黄明堂磋商后,向河口退却[1]:116。
- 5月24日——云南清军攻陷南溪,革命军300余人阵亡;“中国留日学生全体大会”于东京神田锦辉馆开会,到800人,章太炎、宋教仁等人讲话,大会就河口起义作出云南独立等四项决议;清廷命各省速将应裁守巡各道裁撤,增设巡警道[1]:116。
- 5月25日——清廷以总兵赵金鉴督各营收复滇边四隘,着先赏给“靖勇巴图鲁”勇号,并着云贵总督锡良严饬赵金鉴等乘势长驱,克复灞洒,以期与白金柱两路会合,早奏肤功[1]:116。
- 5月26日——河口被清军赵金鉴部攻陷,黄明堂、王和顺率部600余人突围撤入安南,被法殖民当局解除武装,强行押送至新加坡,河口起义失败[1]:116。
- 5月27日——清廷电锡良,嘉慰赵金鉴由西路收复河口,王正雅由中路攻克老范寨,着锡良督饬各路将领并力合剿,以竟全功;上海《神州日报》载两广总督张人骏、云贵总督锡良等分别所发公告,悬赏购缉黄兴、胡汉民、汪精卫、田桐、刘揆一、谭人凤6名革命党人,赏格:黄5,000元,胡4,000元,汪以下各2,000元[1]:117。
- 5月28日——清廷以白金柱攻陷大小南溪有功传旨嘉奖,赏银2万两,并赏给督带官胡兴“捷勇巴图鲁”勇号;清廷通电各督抚转饬所属设立议会,遴选正绅充当会员,惟不得干预词讼[1]:117。
- 5月30日——清廷谕内阁,以锡良镇压河口起事调度有方,殊堪嘉尚,并着锡良督饬文武印委各员,妥筹布置滇边防务暨一切善后事宜[1]:117。
- 6月1日——清廷以规复云南河口、南溪,予出力将弁开化镇总兵白金柱等奖叙有差;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奏,巴塘、里塘改土归流[1]:117。
- 6月2日——民政部咨请各省督抚遍设地方议会,以立国会基础[1]:117-118。
- 6月3日——徐世昌奏陈设立奉天法政学堂,实行考验本省官吏[1]:118。
- 6月9日——孙中山致函邓泽如谈筹款之经验教训,指出先集备大款,然后举事,乃可乘胜趋利;若举事后方筹款接济,则多迟延失机[1]:118。
- 6月18日——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奏称中国实行宪政不须求之外洋,立宪必先正名[1]:118。
- 6月20日——清廷命直隶总督杨士骧派员开办滦州煤矿[1]:118。
- 6月21日——徐世昌奏请改练兵所为宪兵学堂,酌拟试办章程8条,设立讲武堂,缮具章程36条[1]:119。
- 6月23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法案,授权美国总统罗斯福退还庚子赔款余款,共退还1,471.7353万美元[1]:119。
- 6月28日——清廷命广西巡抚张鸣岐回省,防范窜匿越境之河口革命军伺隙再扰桂边[1]:119。
- 6月30日——上海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及张謇、汤寿潜等电宪政编查馆,请清廷速开国会,以二年为限[1]:119。
- 旧金山中华帝国宪政会总长康有为、副长梁启超联合海外200埠侨民上请愿书,主张迁都江南及改大清国号为中华国等数款[1]:122。
- 孙中山为池亨吉《支那革命实见记》写序,回顾革命历程,称不畏险阻,“折而愈劲”[2]:369。
- 7月2日——政闻社致宪政编查馆电,请宣布于三年内召集国会[1]:120。
- 7月4日——学部奏准于京师设立女子师范学堂[1]:120。
- 7月7日——吏部右侍郎于式枚奏,立宪不可施行太急,应以保守渐进为宗旨[1]:120。
- 7月18日——清廷派军机大臣张之洞兼充督办粤汉铁路大臣,所有路务大端由该大臣通筹三省全局,体察情形,随时主持裁定[1]:121。
- 7月19日——清廷命达赖喇嘛来北京陛见[1]:121。
- 7月20日——清廷以美国减收庚子赔款,赏奉天巡抚唐绍仪尚书衔,派充专使大臣,前往美国致谢;清廷派唐绍仪兼充考察财政大臣,历赴日本及欧洲诸大国,调整经理财政办法,并相机提议与各国商订免厘加税之约,早见实行;外务部以美国减收庚子赔款,奏请每年派遣赴美国留学生百名[1]:121。
- 7月21日——清廷命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兼署奉天巡抚[1]:121。
- 7月22日——清廷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自奉到《章程》之日起,限一年内办齐[1]:121。
- 7月23日——清廷实授杨士骧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树勋为山东巡抚;清廷命安徽巡抚冯煦解职,调吉林巡抚朱家宝为安徽巡抚,未到任前,以甘肃布政使继昌护理,以前邮传部左丞陈昭常署吉林巡抚[1]:122。
- 7月25日——政闻社员、法部主事陈景仁奏请定三年内开国会,并劾于式枚阻挠宪政,请予革职以谢天下,是日清廷以陈所奏谬妄,命革陈职,由所在地方官查传管束,旋舆论哗然[1]:122。
- 7月26日——湖北“军队同盟会”成立于武昌,议决采用中国同盟会章程,以中国同盟会之领导为领导,由任重远负责联络[1]:122。
- 7月27日——出使美国专使兼充考察财政大臣唐绍仪奏请以一两定为银币本位,早日宣布,以利与各国商订加税之约[1]:122。
- 7月31日——新任出使日本大臣胡惟德抵达东京,8月11日呈递国书[1]:122。
- 8月1日——孙中山覆函邓泽如,请芙蓉埠诸同志设法挪借2,000元以济眉急[1]:122。
- 8月3日——翰林院编修喻长霖条陈日本今法,海陆军、学务、工商等五端急宜仿行,开国会、改官制不可遽行[1]:122-123。
- 8月4日——新加坡星洲阅报书社举行演说会,邀请胡汉民、汪精卫讲述民族主义之本旨与革命排满之必要,听众400余人[1]:123。
- 8月6日——在此前后,日本人宫崎寅藏在日本《目觉新闻》连载经宋教仁修改过的《孙逸仙传》[1]:123。
- 8月7日——出使考察宪政大臣达寿自日本回归北京覆命,是日奏陈改立宪政体、钦定宪法、预定国会、先立内阁等四端[1]:123。
- 8月10日——胡汉民以“去非”之笔名于是日至8月20日,在新加坡同盟会所创办之《中兴日报》刊登《驳〈总汇报〉论国会之趋势》一文,申述革命派主张推翻清廷、实行共和立宪之说,与保皇派主张仿效日本、行君主立宪之说论战;会议政务处提议组织新内阁问题,8月28日续议组织新内阁;候补四品京堂劳乃宣奏陈《简字谱录》[1]:123。
- 8月13日——清廷以政闻社“托名研究时务,阴图煽动扰害治安”为由,命民政部、各省督抚严行查禁,缉拿其社员[1]:124。
- 8月15日——汉口《江汉日报》因刊载海外华侨要求召开国会请愿书(此举系康有为、梁启超领导之“中华帝国宪政总会”所为,海外200埠华侨加入),是日遭查封;清廷从学部奏,明年开办分科大学,计经学、政法、文学、医、格致、农、工、商八科,开办费200万两[1]:124。
- 8月16日——四明银行在上海开业,创办人李厚𧙗、孙蘅浦为总经理,资本总额2.25亿元,旋在宁波、南京、汉口等地设分行[1]:124。
- 8月19日——胡汉民在新加坡《中兴日报》发表《驳〈总汇报〉惧革命召瓜分说》一文,8月22日载完全文,揭橥种族革命主义,驳斥革命可召瓜分之说[1]:124。
- 8月20日——缅甸仰光同盟分会机关报《光华日报》创刊,居正、杨秋帆任主笔[1]:124。
- 8月27日——中国同盟会在缅甸仰光所办之《光华日报》创刊,主编杨秋帆,该报出版后会务大振,会员由30余人发展为400余人;宪政编查馆、资政院进呈宪法、议院选举各纲要,清廷诏命依限举办,自是年起,以九年为期,逐年筹备各项事宜,届时即行颁布宪法,召开国会[1]:124-125。
- 8月29日——清廷调河南巡抚林绍年为仓场侍郎,以邮传部左侍郎吴重熹为河南巡抚[1]:125。
- 8月31日——清廷以镶红旗蒙古都统葛宝华署法部尚书[1]:125。
- 9月3日——外务部以日本增兵延吉事,饬出使日本大臣胡惟德向日外交部严词诘问[1]:125。
- 9月9日——军机处为筹备立宪事分电各省将逐年应办之事,妥速筹议,并迅办咨议局[1]:125。
- 9月12日——孙中山在新加坡《中兴日报》发表《论惧革命召瓜分者乃不识时务者也》一文:“近数年来,西土人士,无贤不肖,皆知瓜分中国必不能行之事……不意中国人士至今尚泥于拳变以前之言,真可谓不识时务者矣!”[1]:126
- 9月15日——孙中山在《中兴日报》发表《平实尚不肯认错》一文,驳斥平实“引孔孟天命之说以文饰……以满人侵夺中国亦为天命之自然”之谬论[1]:126。
- 9月18日——两广总督张人骏电请外务部通知英国、日本公使,声明蒲拉他士岛(东沙岛)系中国领土[1]:126。
- 9月22日——专使美国兼考察各国财政大臣唐绍仪奏陈,订立商约要旨六端,请饬议施行,并速定币制[1]:126。
- 9月23日——清廷命陆军部右侍郎荫昌充出使德国大臣[1]:126。
- 9月24日——端方电请外务部依据《中国江海险要图志》,宣布东沙岛为中国属岛[1]:126。
- 9月25日——法国公使巴思德照会外务部,送交所拟《中法滇越会防章程》五款,以防止中国革命党人在越南之活动,9月30日外务部覆照巴思德表示同意[1]:126。
- 9月26日——清廷从礼部请,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从祀文庙[1]:126。
- 9月28日——农工商部奏,遵旨设立统计处,编成第一次农工商统计册,填注全国实业概况;清廷命江西布政使沈瑜庆开缺来北京,以云南布政使刘春霖为江西布政使[1]:127。
- 《民报》遭日本发出禁令[3]:162。10月至11月,孙中山偕胡汉民等巡视南洋各埠[2]:369。
- 10月2日——驻广州日领事濑川浅之进照会两广总督张人骏,为避免广州民情忿激,再有抗议事件发生,同意撤销“第二辰丸”案之赔偿要求;日本政府任命伊集院彦吉为驻华公使,10月26日伊集院接任视事[1]:127。
- 10月4日——张百麟发起之贵州自治学社开成立大会,该学社以赞助地方自治,仰体国家预备立宪为宗旨,有社员98人,1909年与1911年之交有分社50余处,社员10万之众,为各立宪团体之首[1]:127。
- 10月5日——清廷命度支部划一币制,计分一两、五钱、一钱、五分四种银币[1]:127。
- 10月8日——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与美国国务卿路特在华盛顿订立《中美公断专约》[1]:127。
- 10月11日——孙中山致函南洋同志林义顺,嘱速集资兴办中兴石山公司,安置被法国殖民当局遣送新加坡之600名河口革命军;唐绍仪抵达东京,10月12日晤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及日本首相桂太郎,谈中日邦交[1]:128。
- 10月16日——孙中山致函檀香山同志,告以不久将再次发动起义,需军饷10万元,请在一两个月内筹足此数[1]:128。
- 10月22日——清廷以檀香山发行之《自由新报》倡言革命,命沿江沿海各地严禁行销[1]:129。
- 10月23日——清廷谕内阁各部院衙门按照宪政编查馆、咨政院所奏筹备立宪格式统限六个月内,各就本管事宜,将九年应有办法分期胪列奏明[1]:129。
- 10月25日——清廷以巴黎《新世纪报》(主持人张静江、李石曾、吴稚晖等)倡言革命,命沿江沿海各地严禁行销[1]:129。
- 10月28日——孙中山偕胡汉民、汪精卫等自新加坡抵达芙蓉,次日抵达吉隆坡,商筹赴法旅费[1]:129。
- 10月30日——云南官兵追逐河口失败之革命军,越界至越南大肆焚扰,经法国政府抗议,是日清廷颁诏惩罚滋事官兵[1]:129。
- 11月1日——清太后传谕达赖速即回藏[1]:130。
- 11月2日——孙中山自吉隆坡抵巴罗(坝罗),次日自巴罗致函邓泽如等,谋改良扩充吉隆坡团体,以求其进步[1]:130。
- 11月3日——清廷颁发宪政誊黄(即九年立宪筹备事宜清单);清廷谕加封达赖喇嘛为“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并按年赏给禀银一万两,仍回西藏[1]:130。
- 11月5日——孙中山自巴罗抵达庇胜,11月8日返回新加坡[1]:130。
- 11月10日——孙中山致函邓泽如,告以将离开新加坡前往暹罗,并催其速筹款[1]:130。
- 11月13日——慈禧太后懿旨授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1]:131。
- 11月14日——清光绪帝载湉病逝于瀛台;太后懿旨,摄政王载沣之子溥仪入承大统为嗣皇帝;慈禧太后以嗣皇帝尚在冲龄,着摄政王载沣为监国,嗣后所有军政事均由监国摄政王裁定[1]:131。
- 11月15日——慈禧太后叶赫那拉氏病逝[1]:131。
- 11月17日——驻日公使胡惟德到日本外务省,要求拒绝孙中山来日本[1]:131。
- 11月18日——清廷钦定建元年号曰“宣统”[1]:131。
- 11月19日——光复会会员、安庆炮营队官熊成基发动起义,率马、炮营士兵千余人攻城,因城中内应误事,不克,旋安徽巡抚朱家宝调江面兵舰炮轰起义军,击毁营垒,起义军渐不能支,退走桐城、舒城一带;康有为、梁启超通电讨袁,谓两宫祸变,袁世凯为罪魁,乞诛贼臣,伸公愤;新加坡保皇派为追悼光绪帝及慈禧太后,与革命派冲突,当地英政府请孙中山出示布告,约束部众[1]:131。
- 11月20日——孙中山自新加坡赴曼谷,居10日,发展萧佛成等20余人为中国同盟会会员,组成同盟分会,萧佛成为会长;熊成基率起义军残部由桐城退至庐州(今合肥),清军提督姜桂题率部追击,起义军溃散,熊成基脱身,旋东渡日本;清廷告诫群臣,嗣后王公百官均应恪遵遗命,一体服从监国摄政王;日本外务大臣以“清皇帝驾崩”,向内务大臣、北海道厅长官、警视总监、各府县知事等发出《关于清国事件取缔之件》,要求约束日人援助中国革命党之活动[1]:131-132。
- 11月21日——清廷命安徽巡抚朱家宝迅速扑灭安庆起义[1]:132。
- 11月22日——清廷以安庆兵变虽已剿平,但孙中山有回国之说,命各省督抚认真防范查拿[1]:132。
- 11月23日——驻日公使馆向日本外务省转交外务部一封电报,内称孙中山确抵东京,已有三日,希即查探踪迹,设法驱逐[1]:132。
- 11月24日——专使美国大臣唐绍仪抵达美国旧金山,11月30日抵达华盛顿[1]:132。
- 11月26日——东京地方法庭裁判庭审理《民报》案,此前黄兴、宋教仁通过宫崎寅藏延请日本律师花井卓藏、后藤德太郎向日本法庭起诉日本政府之违法[1]:132。
- 11月30日——内阁奏准宣统建元鼓铸银铜币制[1]:132。
- 12月2日——清帝溥仪即位,以明年为宣统元年,行大赦;《美日协约》公布,凡五条,其中规定“保全中国独立及领土完整”,并维持各国在华之工商业;唐绍仪谒见美国总统罗斯福[1]:132-133。
- 12月3日——清廷重申九年筹备立宪期限,定于宣统八年(1916年)颁布宪法,召开国会[1]:133。
- 12月5日——容闳致函荷马李及布思二人,建议邀请中国各地秘密会党首领至美国开会,商组最高会议、顾问委员会、临时政府诸事宜,并同意任命荷马李为联合军总司令,布思为临时政府财政部长兼顾问委员会主席,邀请名单中列有革命党首领孙中山[1]:133。
- 12月8日——清廷上光绪帝谥曰景皇帝,庙号德宗[1]:133。
- 12月12日——东京地方法庭裁判庭宣判《民报》停刊,并课《民报》主编兼发行人章太炎罚金150日元;日本将驻华近畿各军裁减大半,是日起实行,北京、山海关各留兵队130名与30名,12月17日自京津及山海关各撤兵队260名、160名及140名,均经秦皇岛回国[1]:133-134。
- 12月13日——湖北军队同盟会改组,在武昌成立群治学社,通过宣言、简章;同盟会缅甸分会成立,庄银安任会长、卢喜福为副会长;清廷上慈禧太后谥曰孝钦显皇后[1]:134。
- 12月14日——孙中山因暹罗当局勒令离境,是日偕胡汉民自曼谷返回新加坡[1]:134。
- 12月15日——孙中山致函侨居暹罗之海南籍同盟会会员符树兰等,指出各处同志争欲起事,琼州形势,最有可为,嘱努力“联成海南同志,扩充团体”,并速汇款为其赴欧美之经费[1]:134。
- 12月19日——孙中山致函邓泽如,商《中兴日报》扩充股份办法;清廷命庆亲王奕劻以亲王世袭罔替,载洵、载涛加郡王衔,张之洞、袁世凯等加太子太保衔[1]:135。
- 12月21日——达赖喇嘛离开北京返回西藏[1]:135。
- 12月25日——清廷设立禁卫军,派贝勒载涛(摄政王之弟)、毓朗、尚书铁良充专司训练禁卫军大臣,此项禁卫军专归监国摄政王载沣自为统辖调遣;日本外务省致清政府驻日公使馆觉书,言明孙中山实未来日本[1]:135。
- 12月28日——清廷派张之洞兼督鄂境川汉铁路大臣[1]:135。
- 12月30日——清廷派端方赴上海出席在上海召开之万国禁烟大会;外务部奏准自本年十二月初十日(1909年1月1日)起,所有吗啡及吗啡之药针,概行禁止运入中国[1]:135。
逝世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1.022 1.023 1.024 1.025 1.026 1.027 1.028 1.029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1.039 1.040 1.041 1.042 1.043 1.044 1.045 1.046 1.047 1.048 1.049 1.050 1.051 1.052 1.053 1.054 1.055 1.056 1.057 1.058 1.059 1.060 1.061 1.062 1.063 1.064 1.065 1.066 1.067 1.068 1.069 1.070 1.071 1.072 1.073 1.074 1.075 1.076 1.077 1.078 1.079 1.080 1.081 1.082 1.083 1.084 1.085 1.086 1.087 1.088 1.089 1.090 1.091 1.092 1.093 1.094 1.095 1.096 1.097 1.098 1.099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1.129 1.130 1.131 1.132 1.133 1.134 1.135 1.136 1.137 1.138 1.139 1.140 1.141 1.142 1.143 1.144 1.145 1.146 1.147 1.148 1.149 1.150 1.151 1.152 1.153 1.154 1.155 1.156 1.157 1.158 1.159 1.160 1.161 1.162 1.163 韩信夫、刘明逵、郭永才、王明湘、齐福霖、范明礼、张允侯、张友坤、章伯锋、胡柏立、耿来金、刘寿林、锺碧容、锺卓安、陈崧、王好立、朱信泉、任泽全、蔡静仪、丁启予、陈永福、严如平、柏宏文、吴以群、罗文起、查建瑜、娄献阁、白吉庵、李静之、张小曼、石芳勤、徐玉珍、江绍贞、熊尚厚、吴以群、刘一凡、郭光、郭大钧、王文端、李起民、李隆基、常丕军、刘敬坤、陈道真、李振民、张振德、梁星亮、陈仁庚、董国芳、张守宪、王荣斌、陈敏、章笑明、汪朝光、卞修跃、贾维、陈民、朱宗震编著.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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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吉尔(Marie-Claire Bergère)著、温哈溢译(第九章协力林添贵,人物小传协力杨诗韵). 《孫逸仙》. 台北市: 时报出版. 2010-06-21. ISBN 978-957-13-5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