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国民大会第四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原本预计于2000年5月6日举行[1]。本届选举总计有6个政党、673位候选人登记参选,选出第四届国大代表共339席,包含233名区域代表、6名原住民代表、80名全国不分区代表、20名侨居国外代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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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中止。 注:党领袖依据第四届国民大会代表登记截止日(2000年4月13日),各政党时任党主席定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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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国民大会延任案、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499号解释、及国民大会虚级化等事件,由于选举无办理法源依据,最终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中止选举,成为解严以来首场选务进行中途被停办的选举[1]。在国民大会虚级化后,国民大会转为任务型[3]。直至2005年,因应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方举行中华民国史上的末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国民大会并于同年冻结、走入历史[4]。
政治背景
编辑政治局势
编辑2000年前中华民国近年选举政党得票率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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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在1996年国代选举[5],出现三分天下的局势,中国国民党席次稳定过半,民主进步党 拿下三成的席次,新党亦有一成四的席次。而在同日举行的总统大选,中国国民党提名的“李连配”以五成四的得票率,高票当选首任民选正副总统。
然而,自上届国代选举,国内的政治局势已出现重大的变化。民主进步党在1997年县市长选举[6],一举攻下过半席次,并首度在全国性的选举中,超越中国国民党的得票率,“绿色执政”下的人口亦跨越全国的七成,形成“地方包围中央”的局面。
在1998年立委选举及直辖市长选举[7],中国国民党得以止跌回升,民主进步党未有重大突破,而新党则在内哄的阴影下,政治地位迅速下滑。
在2000年总统大选[8],由民主进步党提名的“水莲配”当选,完成中华民国史上首次政党轮替,终结了中国国民党在台湾长达五十五年的执政。脱离中国国民党自行参选,并拿下第二高票的宋楚瑜,则在选后组建亲民党,对票源重叠的中国国民党、及新党造成极大冲击。
本届选举预计是政党轮替以来的首场全国性选举[9],对往后的国内政局发展具有重大的指标意义,但由于修宪争议,选举处于未定之天,因而导致登记作业冷清,及部分选区出现登记不足的情形。
选前议席
编辑第三届国民大会第五次会议时,国民大会党团共有4党1派,包括中国国民党党团、民主进步党党团、新党党团、第四党团、以及在该会期中成立的亲民党党团。[10]
政党 | 上届结果 | 选前议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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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席次 | 党籍 | 党团 | |
中国国民党 | 183 | 163 | 163 |
民主进步党 | 99 | 88 | 91 |
新党 | 46 | 31 | 31 |
绿色本土清新党 | 1 | - | - |
亲民党 | - | 22 | 22 |
新国家连线 | - | 3 | - |
建国党 | - | 1 | - |
无党籍(第四党团) | 5 | 6 | 7 |
总计 | 334 | 314 | 314 |
选举法源及办法
编辑宪法第四次增修
编辑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任期至2000年5月19日结束,依据1997年7月21日修正公布之宪法第四次增修条文规定,中央选举委员会原本预计于2000年5月6日举行本届选举投票,并于2000年4月13日截止候选人登记。
第四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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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2000年5月6日 |
应选名额 | 339席 |
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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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五次增修
编辑国民大会延任案是历次修宪中最引起社会争议的一次,于1999年9月15日公布[11][12]。虽然本次议案以“选制改革”为名,然而由于涉及总统、立法委员、及国民大会代表的延任,其中国民大会代表任期延长至2002年6月30日,长达二年之余,而引发舆论批评。最后,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释字第499号解释,明确指出修宪议事程序有重大瑕疵,修宪实质内容违反宪政精神的本质,修宪结果于2000年3月24日起失效。
宪法第五次增修规定国民大会代选举办法(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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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与立法委员选举同日举行。 |
应选名额 | 300席(第四届)、150席(第五届起) |
选举办法 | 国民大会代表以政党比例代表制选出,并以立法委员选举,各政党所推荐及独立参选之候选人得票数之比例分配当选名额。 |
各政党参与状况
编辑登记人数
编辑第四届国大代表选举候选人登记于2000年4月13日截止。总计有6个政党、673位候选人登记参选[13],应选名额共339名。
政党 | 区域及原住民 | 全国不分区 | 侨居国外国民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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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 | 136 | 57 | 18 | 211 |
民主进步党 | 107 | 44 | 8 | 159 |
亲民党 | 100 | 44 | 12 | 156 |
新党 | 18 | 15 | 3 | 36 |
中国民主宪政党 | 1 | 0 | 0 | 1 |
中华少数民族正义党 | 1 | 0 | 0 | 1 |
无党籍 | 109 | 不适用 | 109 | |
总计 | 472 | 160 | 41 | 673 |
应选名额 | 239 | 80 | 20 | 339 |
登记后不符合参选资格者
编辑经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审定,本届选举共计7位候选人不符合参选资格[13]。
姓名 | 党籍 | 选举区 | 原因 | 判决书 | 法源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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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孟育 | 台北县第四选举区 | 于2000年4月13日将户籍迁出其选举区 | 不适用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1条第1项 | |
潘秋玉 | 台北县第五选举区 | 为中和市公所约雇人员,属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之受有俸给之公务员 | 不适用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5条第4项 | |
蔡永常 | 云林县第二选举区 | 因侵占案被判刑十一个月,判刑确定,尚未执行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4条第1项第4款 | ||
林美伶 | 屏东县第一选举区 | 任职于经济部工业局,属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之受有俸给之公务员 | 不适用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5条第4项 | |
江素惠 | 新党 | 全国不分区选举 | 于2000年4月11日为迁出登记,已未在国内设有户籍 | 不适用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1条第2项 |
杨富美 | 亲民党 | 侨居国外国民选举 | 于1992年2月29日迁出美国,1993年7月14日方申请登记 | 不适用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1条第3项 第四届国民大会代表全国不分区、侨居国外国民选举政党申请候选人名单登记须知 |
李廷亚 | 亲民党 | 侨居国外国民选举 | 于1990年11月14日迁出国外,1992年11月3日方申请登记 | 不适用 |
候选人名单
编辑区域及原住民选举
编辑此章节尚无任何内容,需要扩充。 |
全国不分区选举
编辑各政党全国不分区代表候选人名单:
政党 | 全国不分区候选人名单[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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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 | 陈金让、王志刚、邱正雄、詹火生、彭作奎、谢瑞智、朱新民、柯三吉、彭锦鹏、苏永钦、高朗、陈新民、许庆复、蔡长梅、包宗和、李英明、陈川、庄隆昌、陈镜仁、吴东昇、李成家、陈治男、蔡正元、姚棋辉、黄哲三、李总集、赵丽云、王丽容、丁永庆、陈子钦、陈明仁、陈明吉、蔡志弘、谢国雇、张金华、朱丽玲、陈月卿、侯彩凤、张富雄、吕丽莉、萧鸿川、萧家振、刘国珍、洪团樟、孙振明、罗文山、李伟、多长有、公保、石元娜、叶云勗、蔡胜佳、吴清雄、杨陈金、蔡再相、林弘修、陈悦。 |
民主进步党 | 姚嘉文、利锦祥、王忠信、郑贵莲、黄昭凯、周民进、蔡启芳、邱议莹、洪平朗、林意桢、刘俊秀、郑丽文、朱铜树、余政靖、苏嘉富、陈玉惠、黄清贤、郭炳宏、徐正树、王明玉、萧秋德、林逸民、陈武进、陈美玉、洪茂坤、张兆路、陈阳德、徐佳青、程忠顺、张贵木、张志弘、洪瑞莲、黄国照、许仁图、陈茂男、廖樱儿、黄金舜、王建中、李佳音、田明昌、傅淑香、康玉石、林永祥、许学士。 |
亲民党 | 吴容明、锺荣吉、蔡钟雄、李本仁、李继生、陈小红、林渊源、高明见、陈正雄、边裕渊、洪文湘、黄东熊、林钦浓、林腾鹞、秦金生、张人俊、周玉山、罗美枝、王广生、吴东野、赵钢、许松、李子达、陈丽伶、徐宗懋、范宇文、傅崐萁、时龙隶、简金卿、王文骅、孙荣吉、吴雪山、余慎、杨荣明、林嫦茹、吴石江、黄仙在、古木贤、范成连、叶堂琪、于善静、洪仲捷、冯同瑜、黄传贤。 |
新党 | 许历农、陈癸淼、王建煊、高惠宇、赖来焜、杨世雄、李弥、吴成典、何振盛、杨镇雄、黄鸿钧、邱智渊、锺日红、蔡忠雄。 |
侨居国外国民选举
编辑政党 | 侨居国外国民候选人名单[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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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 | 吴松柏、薛盛华、郑光志、陈沛泉、李明星、张秋雄、杜万龄、沈为霈、孙国华、蔡文俊、陈荫庭、张人睿、简四安、林雪美、王秀姿、陈月丽、吴淑娥、赖喜村。 |
民主进步党 | 康泰山、施明雄、陈淑敏、陈隆、杨次雄、洪顺五、熊一枫、赖英慧。 |
亲民党 | 林政义、锺永宪、宋枕戈、赵大华、耿庆武、高冀中、李维灏、王绍文、刘曙源、葛学达。 |
新党 | 钱达、张树清、韩黎明。 |
选举中止
编辑宪法第六次增修
编辑依据2000年4月25日修正公布之宪法第六次增修条文规定,国民大会虚级化,转为任务型,在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或提出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时,才举行选举。在本届选举无法源依据的状况下,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中止选举。中央选举委员会正在办理的相关选务,也于同日停止。
任务型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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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经公告半年,或提出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时,应于3个月内举行投票。 |
应选名额 | 300席 |
选举办法 | 国民大会代表以政党比例代表制选出。 |
后续影响
编辑本届选举是解严以来首场选务进行中途被停办的选举,而国民大会的虚级化,亦对台湾政局影响深远[3][14]。
国大代表选举的取消,影响到政党发展,国民党防止新成立的亲民党借由选举抢攻席次、巩固根基,同时也造成立法院的重要性大增。
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出现重大变化[15],国民大会大多数职权移转给立法院,使其实质成为“单一国会”。原本属于国民大会职权包括罢免正副总统、补选副总统、听取总统国情报告、议决领土变更、及行使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三院人事同意权全数移转给立法院。国民大会仅保有复决立法院所提之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及议决立法院提出之总统、副总统弹劾案等三权。
参考资料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历次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摘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
- ^ 国代改选总计673人登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时报
- ^ 3.0 3.1 台湾变相废除国民大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
- ^ 国民大会走入历史 还宪于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纪元
- ^ 我国首次总统直选 李连配大赢 得票率54%,联合报
- ^ 1997年县市长选举观察──变迁中的地方政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施正锋
- ^ 台湾地区1998年第四届“立委”选举情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台湾网
- ^ 2000年总统大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时报
- ^ 国代选举登记 冷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时报
- ^ 《第三届国民大会第五次会议实录》,国民大会秘书处编,2000年
- ^ 国代逐利 无视民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时报
- ^ 修宪、毁宪不如公投入宪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庆雄
- ^ 13.0 13.1 13.2 13.3 第二七四次會議 (PDF). 中央选举委员会. 2000-04-19 [2024-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4-01).
- ^ 国大虚级化,宪政体制待考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光华杂志
- ^ 宪法第六次增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华民国总统府
书籍
编辑- 《第四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纪要》,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