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共和国护照

最新留言:5年前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内发布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品质评定标准被评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台湾专题 (获评丙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台湾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台湾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新条目推荐 编辑

恶搞文化与玩具护照 编辑

恶搞文化与玩具护照,加上POV模板主要是针对这两点。Bstlee 14:47 2007年2月15日 (UTC)

外交部都已经说“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虚拟“主权实体””,还有什么好辩?中文里面“假钞”跟“玩具钞票”的意思还不懂吗?事实是这种东西统称就是玩具护照。
恶搞当然是外界判断的。Hip Hop同乐会是香港会计师公会拍的宣传短片(“以“建立会计师轻松新形象”而自豪”),不是故意恶搞,但最后的效果就是被外界当成恶搞。姑且不谈据称的用玩具护照去申请签证,还有后面的两个台独团体互咬,“台湾共和国护照”的发行单位连志玲姐姐跟金城武都拿出来了,这能不算是恶搞吗? -- Toytoy 15:04 2007年2月15日 (UTC)

::请问认为“台湾共和国护照”是恶搞的“外界”是你吗?如果不是你,那是谁人?是Toytoy大师吗?Bstlee 15:07 2007年2月15日 (UTC)

已更改。Bstlee 15:17 2007年2月15日 (UTC)

任何人都可以发行 编辑

在很多国家,不存在国家的玩具护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见en:Camouflage passport

Camouflage passports are not regarded as counterfeit passports because they are not purporting to be documents that are internationally recognised. They are not forgeries of actual documents, since legitimate passports from those entities do not exist. Moreover, they are not designed to defraud any legitimate entity, nor are they likely to because of their patently bogus nature. (The analogy to printing Confederate money is instructive.) Nevertheless, some governments have expressed fear at the possible use them for criminal purposes, including opening fraudulent bank accounts. However, the potential for fraud here is directly proportional to the ignorance or negligence of the defrauded.

因为玩具护照的国名没有著作权,只要不侵犯设计以及里面的文字著作权,其他内容不犯法。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的 A 不能对同样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的 B 提出告诉。这就像是印显然不像是真钞的玩具钞票不违法,人人都可以印一样。 -- Toytoy 05:22 2007年2月16日 (UTC)

NPOV争议:玩具护照 编辑

如果按照en:Camouflage passport的定义,“台湾共和国护照”的确是“玩具护照”,但另方面我找不到网页提及这是“玩具护照”,如果断然抹双方意见,并不乎合POV原则。请大家讨论取得共识过后再修改。Srr 07:18 2007年2月16日 (UTC)

称“玩具护照”或“恶搞护照”可能带有主观意识的认定,有贬低之嫌,个人折衷的看法是,客观描述其为“自制护照”,以免去特定意识人士无谓的争议。
另外,目前我无法承认此乃“护照”,因为毫无效力可言。--WiDE 07:33 2007年2月16日 (UTC)
但我看“玩具护照”条目,并不带任何眨义,至于阁下承认与否,并非维基百科关注的。Srr 07:39 2007年2月16日 (UTC)
另外,按照中、英维基的定义,“台湾共和国护照”都不乎“护照”的定义,除非大家认为这两条目的内容是错的:
中文:“护照是正式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由国家的政府颁发,用来证明持有者作为特定国家的国民。国民需要申请,以示颁发国的主权或政府。护照关系到某人在国外的法定权利和加入某国国籍的权利,护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照片、签名、出生日期、国籍和其它个人的证明。许多国家在发展生物识别技术,来以更进一步确认某人所出示的护照是合法持有的。”英文:“A passport is a travel document issued by a national government that usually identifies the bearer as a national of the issuing state and requests that the bearer be permitted to enter and pass through other countries.”Srr 07:51 2007年2月16日 (UTC)
既无贬意,何起争端。--WiDE 09:36 2007年2月16日 (UTC)
因为有读者觉得有眨义而已,正如我说“这个人很杜正胜”,是否贬义?话说回头,en:Camouflage passport是否应译作“玩具护照”又是另一问题。Srr 09:40 2007年2月16日 (UTC)
您提到是否应译作“玩具护照”刚好是我正在写的,已在该讨论页另作讨论。“台湾共和国护照”确是“Camouflage passport”,但称“玩具护照”不妥。--WiDE 09:52 2007年2月16日 (UTC)

但的确有人译Camouflage Passports作“玩具护照”。[1][2]但这就是“Camouflage passport”的译名问题,如果大家认同护照条目内的定义,这本东西也不能称之“护照”,或应以引号标示。10:11 2007年2月16日 (UTC)

然“虚拟护照”可也,Google一搜,媒体用者在所多有。--WiDE 10:30 2007年2月16日 (UTC)
老实说争端并不在玩具护照,我也没删除“台湾共和国护照”是玩具护照之类的句子。争端是在后来加入的恶搞、闹剧之类的用词。我想我使用直接回退而不是修改用词的方法可能有点赌气,是不好的做法,先说声抱歉。至于所谓“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不是Camouflage passport,我认为以发行方式来说是,以用途来说不是。另外在中文里玩具护照是否同时包含Camouflage passport与fantasy passports。我找不到有谁这么说。反而英文版特地在Camouflage passport条目里面将两种东西区分,怎么到中文版就变成玩具护照包括两者。Bstlee 11:44 2007年2月16日 (UTC)

玩具护照是我目前找到最适合于形容 camuflage/fantasy passport 的用词。例如“华裔赌神“神算术”称雄拉斯维加斯赌场”讲到被赌场封杀的某华裔赌客持有 "Burma" 的玩具护照继续赌,“不再怕被查暂住证的好方法!”主张中国人可以用玩具护照冒充外国人打发警察。至少这些“护照”并不是当玩具使用。

称为“虚拟护照”不适当。因为虚拟的东西很多是有真实用途的。例如虚拟内存可以当真的内存用。 -- Toytoy 12:38 2007年2月16日 (UTC)

台湾政府外交部发言人也说这是“虚拟护照”。
再则“虚拟”一词有“假扮”、“伪装”之意,与“camuflage”暗合,假的当真的使,就会出现您上篇的新闻。
此一议题有另作讨论,烦请移驾“Talk:玩具护照”合并讨论。--WiDE 12:46 2007年2月16日 (UTC)
忘记讲了,另外我虽然觉得“台湾共和国护照”不是camuflage passport,但是也认为它确实是fantasy passport。不过我和Toytoy有类似的想法(难得...),我觉得虚拟还有电子化、网络化的意义在里面,例如虚拟现实Bstlee 13:02 2007年2月16日 (UTC)

移自维基方针讨论区 编辑

有两位用户正在不断回退删除正确的内容。

在很多国家,不存在国家的玩具护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见en:Camouflage passport

Camouflage passports are not regarded as counterfeit passports because they are not purporting to be documents that are internationally recognised. They are not forgeries of actual documents, since legitimate passports from those entities do not exist. Moreover, they are not designed to defraud any legitimate entity, nor are they likely to because of their patently bogus nature. (The analogy to printing Confederate money is instructive.) Nevertheless, some governments have expressed fear at the possible use them for criminal purposes, including opening fraudulent bank accounts. However, the potential for fraud here is directly proportional to the ignorance or negligence of the defrauded.

因为玩具护照的国名没有著作权,只要不侵犯设计以及里面的文字著作权,其他内容不犯法。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的 A 不能对同样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的 B 提出告诉。这就像是印显然不像是真钞的玩具钞票不违法,人人都可以印一样。

“台湾共和国护照”没有独特性。中华民国护照在中华民国境内不准伪造,在大部分国家境内也不能伪造,因为大多数国家对于合法的文件是不准伪造的。以前台湾发生过伪造人民币的事件。因为中华民国政府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当时法律该怎么处置有些争执。最后的判决是承认人民币为有价证券,所以不能伪造人民币。但是不管在什么国家,“台湾共和国护照”都是以不存在国家的名义发行的,所以理论上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行(只要不触犯其他法律)。我的版本标示出这项重点,并且指出2001年的事件可以为其中之一。这是正确的内容。

User:Aplay另外把玩具护照回退为护照。“台湾共和国护照”根本就不是护照。所谓的护照必须是真实有法律效力的旅行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只是看起来像护照,并不能叫护照。就像伪钞不是钞票。一般所谓的“纪念币”如果没有面额,不能当成法定辅币使用,中文里也只能叫“纪念章”。[3]在这里有必要非常明显指出“台湾共和国护照”是玩具护照而不是护照。

User:Aplay回退的理由是:“对那些人来说,这不是玩具护照。” (1) User:Aplay又不是那些人,怎么知道他们是认真的?怎么知道他们确定这个玩具护照有法律效力? (2) 实际上是玩具护照,那个东西就是玩具护照。对某些人来说,地球是平的、上帝在公元前4004年创造宇宙、泰坦尼克号不会沉没。事实是什么,与他们的信念完全无关。因此他的回退完全没有理由。

  • User:Bstlee - 玩具护照:华人世界使用 camouflage passport 或是幻境护照的已知案例不多(前者为保护身家安全,也不太可能招摇)。2001 年,台湾发生过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闹剧。中华民国外交部以“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虚拟‘主权实体’”,还有“虚拟国家”指称这种玩具护照。 [4]


User:Bstlee则是一直删除“台湾共和国护照”为玩具护照的内容。事实上“台湾共和国护照”就是玩具护照。中文所谓的玩具护照,就跟玩具钞票一样,指的是可以分辨并非真护照,或是真钞票的“护照”或是“钞票”。事实上“台湾共和国护照”的发行单位还自己制作明星“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5],足以合理推论他们根本是在恶搞。这种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与“台湾国护照”的内页中英文字除了国名外,也跟中华民国护照完全相同。其中“并请必要时”也都写成“并”。 http://taiwannation.50webs.com/ppflip2.jpg

File:Two taiwan passports.jpg

从他们的网站资料可以明显看出,郭树人的玩具护照(左:深色“台湾共和国护照”)跟金城武的玩具护照(右:浅色“台湾国护照”)设计完全不同。虽然“外交部长”的说明都一样,都是照抄中华民国护照只改国号,但是“外交部长”的大印完全不一样。

User:Bstlee也删除以上金城武“台湾国护照”的资讯。金城武“台湾国护照”足以证明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在同一批人手上都至少做出两种版本。证明我前面所说的“台湾共和国护照”没有独特性,而且是在恶搞。 -- Toytoy 06:51 2007年2月16日 (UTC)

称“玩具护照”或“恶搞护照”可能带有主观意识的认定,有贬低之嫌,个人折衷的看法是,客观描述其为“自制护照”,以免去特定意识人士无谓的争议。
另外,目前我无法承认此乃“护照”,因为毫无效力可言。--WiDE 07:36 2007年2月16日 (UTC)
(:)回应我也认为“台湾共和国护照”或是“台湾国护照”都不是护照(这是事实,因为他并没有护照的功能),只能算是某种创作(有些人时间太多),但是什么是玩具护照呢?建议参考这里:[6]。从其中可以看到玩具护照是用来做什么的。我并不想保护“台湾共和国护照的地位”,甚至我认为,“台湾共和国护照”连玩具护照都不是,这也是为什么当Toytoy在请求删除此条目时,我会马上附和他说台湾共和国护照是垃圾的这种说法。
此外,Toytoy说我和另一位使用者不断回退条目内容,这是事实。然而他只说了实情的一半。实际上是Toytoy不断加上自以为正确的内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小孩子在互相告状)。由此可见,事情的起源并不是Toytoy加上的内容冒犯到谁,而是原来条目的内容冒犯到Toytoy(这个条目在今年1月中之后便停止编辑)。为了把台湾共和国护照归类为玩具护照,还特地从英文维基挖出玩具护照条目,并且直接将台湾共和国护照移动到玩具护照。
以下整理一下Toytoy的说法变化和造成的结果:①台湾共和国护照是垃圾,应该删除。(结果:删除1票:保留约9票)②台湾共和国护照不是护照。是玩具护照,应该合并(实际上他做的是移动的动作)到玩具护照。(结果:台湾共和国护照被winertai重新建立,合并之事无疾而终)③台湾共和国护照不需要合并到玩具护照,但是它还是玩具护照,而且是恶搞,之后开始积极地在恶搞文化玩具护照条目加入台湾共和国护照作为举例。---从Toytoy的积极性可见,特定意识人士就是Toytoy。然而,他却将消极的抵抗者谴责为破坏者。
看过编辑纪录就知道,我甚至还将条目中一堆引用支持这本“台湾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话删除。我只是尽我所能让条目变的中立一点。我认为中立的文字,才能够让中立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判定事物的价值。而Toytoy自以为是地加上了许多的价值判断,反而容易使中立者对条目内容产生质疑。Bstlee 09:18 2007年2月16日 (UTC)
现在不是认定谁有“特定意义”的时候,希望大家就事论事,应该讨论:
      • 一、“台湾共和国护照”能不能叫作“护照”?合乎“护照”的定义吗?
      • 二、“台湾共和国护照”能不能叫作“玩具护照/Camouflage Passports”?合乎“玩具护照/en:Camouflage Passports”的定义吗?Srr 09:35 2007年2月16日 (UTC)

Camouflage passport”译为“玩具护照”似为不妥。Camouflage非为“玩具”之意。“玩具护照”直觉上是小孩子在玩的幼稚物事,然而这些“假护照”可能另有政治意图,不应以“玩具(Toy)”称之。“台湾共和国护照”确是“Camouflage passport”,但称“玩具护照”不妥,牵连到“台湾共和国护照”已有违中立之嫌。已在该讨论页另作讨论。--WiDE 09:56 2007年2月16日 (UTC)

Toytoy上传的照片 编辑

File:Two taiwan passports.jpg

右图是以合理使用政治宣传海报上传,但是并无写明来源,右侧有金城武的照片,金城武并非政治人物,此举疑似侵犯到金城武的肖像权,请提供来源,或是金城武授权“台湾共和国”合理使用之资料,否则应请求删除。--WiDE 13:42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认为底线是既然有人要把“台湾共和国护照”这个东西写成条目,就不能删除“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因为这个东西是同一批人马做出来的,目的相同,显示出“台湾国/共和国护照”并没有单一性、独特性,只能把2001年发生的事件当成事件之一,不能说“台湾共和国护照”就是郭树人的那本护照。我们怎么知道送给金美龄的“护照”是郭树人的,不是“金城武”的那个版本?
底线是“金城武”的照片可以打马赛克,因为那很可能是未授权的使用(百万分之一的机会金城武说不定同意了)。但是“金城武”版不能杀掉或是消音。 -- Toytoy 14:12 2007年2月16日 (UTC)
认同打马赛克。谢谢。--WiDE 14:31 2007年2月16日 (UTC)

台湾共和国护照看来是有纸本,但不知这台湾国护照是不是有纸本?图片上看,好像只是网站上用电脑绘图出来的?如果是那似乎没必要提这一本。只需讲那ㄧ个有纸本的--Sangye 16:56 2007年2月17日 (UTC)

所以我从一开始就不希望有这个条目。谁知道“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没印过纸本?他们倒底有没有印?如果印了有没有寄给真的大演员金城武?我们完全不知道。有那个电脑档案,谁都可以在几分钟内印一份出来。有没有真的印似乎不是重点。只要他们印得看起来有点官样文章,加上假的其他证件,他们也可以把“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送去申请小国家的签证。搞不好也会过。
有没有纸本不重要。既然写了,就不该因为“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看起来太可笑,美术设计太草率,而把这个资讯删掉。他们敢贴在网站上不怕丢脸,就代表那是他们公开主张的“台湾国护照”。如果真的要印出官样文章的玩具护照,加上激光贴纸这类的防伪措施,少量印刷成本是很高的。现在他们的申请网页已经拆掉了。谁知道如果真的有人花新台币 1500 元申请那种“护照”,得到的不会是用彩色激光打印机印刷的“金城武”版“台湾国护照”? -- Toytoy 17:52 2007年2月17日 (UTC)

Koika的回退动作 编辑

对于Koika大笔一挥,把内容回退到“登上首页时的编辑”我无法认同,就算是登上首页的版本,之后经过多次修改、争论,这表示登上首页的版本不能作准。而且这中间已经有不少别人所作的贡献,如果觉得有什么部分不好,应该针对不正确的地方作修正,而非无论好坏一律回退,这个动作实在太过野蛮。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6:09 2007年2月18日 (UTC)

不应删除的资讯 编辑

有些人一直删除某些重要资料,似乎是想要创造出某种鱼目混珠的机会。

  • 定义:“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
这段的目的在于告诉大家玩具护照没有独特性。世界各国护照几乎都不可能闹双胞,但是“台湾共和国护照”可能发生,事实上也发生了。
  • 图说:“左,郭树人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右“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金照片为保护肖像权而模糊)”
让大家知道有什么样的两种“护照”。不能删除以后,就只谈看起来比较像是“护照”的那个版本。
  • 第一段:“由于“台湾国/共和国护照”的设计至少有两种,某些新闻事件的内容并不确定是牵涉那一种设计。”
到现在谁知道那个新闻事件是牵涉那个“护照”?
  • “(难以查证)”、“该发行单位嗣后声称该护照获得巴西等签证,然皆难以查证。”
如果没有这个句子,会让某些人以为真的就得到签证。事实是我们不知道是真拿到签证还是伪造、变造的。一个会不请自来发“护照”给“金城武”,发“身份证”给“林志玲”的单位,其诚信与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似乎值得怀疑。

有人是想要创造模糊,进而鱼目混珠吗?在删除投票有人说“条目内容算明显的写出假护照跟法定护照不同之处,没有混淆的问题”。这是我一直加入,也一直有人回退的内容。如果回退到这个程度,是不是该索性删除算了。请注意:如果没有我加入这些正确的质疑标示,这个条目会只剩下发行人的自言自语:“我们得到签证,台湾人哇啦哇啦”,还有外交部说的几句话。

en:Wikipedia:Notability (news)是目前还没形成共识的提议。里面的大纲说:“Articles about items in the news are only considered encyclopedic if they are verifiably of significant lasting and historical interest and impact.”这个条目有明显而持续的历史意义与影响吗?

  • “台湾国/共和国护照”有历史学的意义吗?
  • “台湾国/共和国护照”对历史有任何影响吗?例如对法律造成影响?对实际的旅行造成影响?

答案都是没有。他们2001年玩过以后就不玩了。现在网站上申请的网页也没啦。这个东西从来也没真的具备护照的效力,或是部分效力。也没几只小猫申请。就算以后台湾独立,大概也不是那几个在洛杉矶的美国人当台湾国的外交部长。他们根本没有民意基础。为什么要建立一个不三不四的烂条目给一个政客玩几天就不玩的烂游戏?为什么不删除? -- Toytoy 16:56 2007年2月18日 (UTC)

我要在这里谈一些无理取闹的事情。

现在中文版有个毫无意义的条目“台湾共和国护照”。根据条目内容,这是 2001 年某些美籍台湾人私自印刷的玩具护照或幻境护照[7]。唯一的记录是 2001 年的新闻报导,新闻报导的取材来源仅为那几个人自己开的记者会。根据 Wikipedia 的政策,Wikipedia:知名度

  • 标准:文献之间的互相独立。不同的报纸发表同一篇来自同一通讯社的文章,就构不成独立性,而不同记者在同一份报纸各自发表自己的文章,却满足独立性条件。
  • 标准:深入介绍:文献对主题介绍的程度和篇幅,不应是简单的提及或列举,而应该有具体的介绍和说明。
  • 事实:台湾各大报纸在 2001 年间大概都报导过一次。然所有文献仅为同一记者会,由高金郎自己提供的内容,比同一通讯社更缺乏可信度。文献来源单一。对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也没有具体的介绍和说明。
  • 我的建议:根本就不构成知名度里面的独立与深入介绍标准。应该删除。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2月11日有删除提议,不过现在已经变得一踏糊涂。我把这个没有内容的条目合并在玩具护照里面,同样遭到破坏。现在暂时保留条目。合并的理由是,Wikipedia 有很清楚的合并条目标准(中文尚未翻译完成)。

  • en:Wikipedia:Merging and moving pages
  • 标准:If a page is very short and cannot or should not be expanded terribly much, it often makes sense to merge it with a page on a broader topic.
  • 事实: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现在只有大约三百字。就算把所有已知的新闻报导及合起来,仍然是缺乏内容的 stub。完全不可能扩充资料,又只是一种谁都可以印的玩具护照,当然只能合并在玩具护照里面。
  • 举例:神奇宝贝游戏人物列表动漫人物生日列表。这种没有自立条目意义的内容,最多只是放入列表,或是被主条目吸收。
  • 我的建议:如果能删除就删除,不能删除也应当合并。

根据那些自称“台湾共和国联络人”还拥有“军队”的网站,他们发给金城武“台湾国护照”林志玲“台湾国民身份证”。我不是心理医师,但是他们看起来就像是精神不正常。这种内容值得保留吗?值得有独立的条目吗? -- Toytoy 23:25 2007年2月14日 (UTC)

这条目写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和金美龄拿的是同一种吗?-- 百楽兎 03:07 2007年2月15日 (UTC)
是的。--winertai 08:44 2007年2月15日 (UTC)

感谢User:Winertai热心补充。“台湾共和国护照”已经变成了一堆神经病不知道在干什么的行为艺术

  •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否能被全世界所接纳,那是另一个辩证的议题,最重要的事,该护照有着吊诡性的呈现意义’
  • ‘目前我们进入台湾的网际世界,是使用“台湾共和国护照”入境,而国名则是“台湾共和国”。除此,他也认为:中华民国护照与台湾共和国护照,彼此虚拟象征的抗争大于“实质合法之的意义”’

由此可以看出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的人自己知道这个玩具护照只是拿来玩“诡性的呈现意义”,只是“虚拟象征的抗争”。百科全书有必要收录这种个人哗众取宠的言论吗?

根据User:Winertai的改写,这篇“台湾共和国护照”又多了一整段跟政客捉对厮杀有关的报导:

  • ‘2001年3月,入境台湾的国策顾问金美龄接受建国党秘书长黄玉炎赠予之“台湾共和国护照”,并以“送我这本护照了”之回答暗示接受以台湾共和国国民身份返台。对此行为,新党立法委员冯沪祥翌日到台北地检署按铃告发国策顾问金美龄、建国党秘书长黄玉炎涉及“预备内乱罪”。冯沪祥认为,金女“公然接受”且于在众多媒体前高举该护照之行为已明显超越言论层次,涉嫌违反刑法第100条内乱罪之“预备阶段”。 另外,冯沪祥并建议检察官将该两人限制出境。’

这段内容显然是过期的新闻报导。根据政策,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应该提供突发新闻消息,这是维基新闻的工作。维基百科有的是关于具历史意义的百科全书条目 ...”。这里的内容有什么历史意义?台湾的政客天天彼此追咬。这个段落是不是没有收录必要?

现在这篇已经从头到尾成了笑柄。我实在不知道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跟 YouTube 的把自己的脸弄成奇形怪状,去申请驾照的影片有什么差别。YouTube 的范例至少还是真的驾照。这种玩具护照则是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 -- Toytoy 04:57 2007年2月15日 (UTC)

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有些关于删除的指导原则:

  • ‘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或列表。纯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适合维基百科。您如果想编写名句或格言列表,请使用本网的姊妹项目维基语录。’

这篇的内容就是如此。里面除了迹近于梦呓的引言,例如‘我们进入台湾的网际世界,是使用“台湾共和国护照”入境’,其实大部分内容还是引言。例如声称获得四个国家的签证,他们在记者会上可以证实签证是真实的吗?记者实际上只能接受他们所说的,不可能判断到底是否真的拿到官方发给的签证。得到签证的证据,其实只是他们的言论。 -- Toytoy 05:09 2007年2月15日 (UTC)

(:)回应--你犯下了一些错误,尤其是以下几点(包括但不止于)在“前题”的部分就已经出错:①Wikipedia:知名度是指引,不是政策。②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是指引,不是政策。③没有一条政策说神经病做的东西不能写在维基百科上。④没有一条政策说政客捉对厮杀不能写在维基百科上。⑤“台湾共和国护照”不是突发的新闻报导(也许对你来说是吧……)。⑥没有人说那些记者会上讲的话是他们得到签证的证据(只有你认为!?)。⑦ “大部分内容还是引言”≠“纯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⑧这里也没有人说“台湾共和国”护照是真的护照(只有你一直讲个不停……)。⑨没有一条政策说被当成笑柄的东西不能写在维基百科。⑩“过期的新闻报导”≠“突发的新闻报导”。——此外,toytoy不但从google大师变成Youtube大师了,也开始讲起历史意义了,你好像说过“人文的愚昧”云云。Bstlee 07:02 2007年2月15日 (UTC)

移动自请求保护页面 编辑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有任何错误吗?

 

事实:

  • 定义:玩具护照:以任何不存在国家名义发行,印制不犯法,但是以“护照”为名的文件。
  • 大前提: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玩具护照,(en:Camouflage passport
  • 小前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玩具护照,(难道是真的护照吗?)
  • 结论: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

如果我自己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请问郭树人或是任何台独份子有办法在任何国家告我吗?他们可以在美国申请禁制令要我不印刷“台湾共和国护照”吗?他们可以在中华民国申请假处分要扣押我印刷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吗?当然不能。只要我不侵犯他们的著作权,中华民国政府不会管我,美国政府不会管我,郭树人不能告我。

事实:光是郭树人就弄出两种“台湾国/共和国护照”。这个东西完全没有独特性。

请不要因为你们的政治立场就滥用管理员权力。 -- Toytoy 17:06 2007年2月18日 (UTC)

(!)意见:本来你偷偷写你自以为是的言论,没几个人会在意,没想到你反而自以为是地到处宣传,就是这样才会惹来管理员保护,是你自找的……。还是按照你的说法回应一下好了(虽然跟你讲话好像在对牛弹琴):①关于“定义”,你只讲了一半。你忽略了另一半,也就是玩具护照的用途。②关于“大前提”,你怎么一下子说玩具护照包括Camouflage passport和一堆东西,一下子又说玩具护照就是Camouflage passport?(难道两天没见,您又修改理论了吗?)③关于“小前提”,你是从哪里天外飞来这一句:‘台湾共和国护照是玩具护照’?令人完全摸不着头绪……。不是真的护照就一定是玩具护照吗?那你那张美丽的“集合图”是在画心酸的吗(你确定最外围的圈圈外面已经没有东西了吗?)?④所谓“结论”,原来就只是以上三点之大杂烩吗?看不懂。
(-)反对,即使我不完全同意Toytoy的立场,但是更反对Koika的“大幅回退”后“申请保护”。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8:44 2007年2月18日 (UTC)

  • (+)支持(!)意见,或许可以用“避免编辑战”此理由来保护此条目。--winertai 18:47 2007年2月18日 (UTC)

真是浪费我的时间。“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是很重要的基本法律概念。政治神经病基于各种政治信念,可以发行“台湾帝国/王国/联邦/邦联/军政府/城邦/自治省/特别行政区护照”,全都不犯法,“台湾共和国护照”也不能告他们。

照你们最早的写法,“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似乎偷渡了一点独特性。或许让人以为只有他们可以合法印制“台湾共和国护照”。

错误阅读:他们没被告啊,还拿到签证啊,所以“台湾共和国护照”有效啊。

不对。任何人都可以印“台湾共和国护照”,或是其他不同政治体制的虚无国家“护照”。我的版本把这个法律概念写得很清楚,完全不留任何错误解释的余地。

第一句是从法律概念讲的,用途就不重要了。法律只有在起诉的时候,会考虑是不是有政治意图,保护政治言论是言论自由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不犯法,随你什么意图都可以。经过实际查证,中文“玩具护照”包括 camouflage passport, fancy passport,还有觉得不爽的人的对中华民国护照的抱怨。这里用“玩具护照”一点都没错。我也从来没说过“玩具护照”就等于 camouflage passport,请不要公然说谎。

不是真的护照(内圈),可以是玩具护照(合法,中圈),也可以是变造伪造的护照(非法,外圈),更可能是汽车、动物、月球,任何不是护照的东西。我的大圈外面还需要讲吗?

如果不想用“玩具护照”,也可以改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无法律效力印刷品”。这也是很清楚的说明。 -- Toytoy 22:51 2007年2月18日 (UTC)


麻烦这种事请去讨论页讨论好吗?这里是请求保护的页面,不是给你们讨论的。--Alex S.H. Lin 01:46 2007年2月19日 (UTC)
User:Koika以实体的理由请求保护(条目内容问题),而不是以程序的理由(违反某些原则、规则),所以我也在这里明白反驳他的谬论。我在讨论页把他电得更惨。 -- Toytoy 02:08 2007年2月19日 (UTC)

提议的解决方法 编辑

相信“玩具护照”的译名,短期难以解决,但可以确定的是“玩具护照”条目仍然存在,为了平衡另一些说法,现加入注译,指出译名的争议,欢迎修改。Srr 16:02 2007年2月27日

我前面提议过改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无法律效力印刷品”。这该算是合理的说法。
这篇文章更好的解决方法是改为“台湾共和国护照事件”。
  • 事实:那个“护照”没有任何效力,也不算是护照。
  • 事实:“护照”本身没有意义,整个事情是政客操作的新闻事件。
  • 事实:扣掉新闻事件,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所以我认为该讲事件。而且要讲几个重点。
  1. “台湾共和国护照事件”发生于2001年。
  2.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无法律效力印刷品。
  3. 关于“台湾共和国护照”的资料几乎都来自于难以查证的几个台籍美国人。
  4. “台湾共和国护照”的设计可能不只一种。新闻中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多半不确定版本。
  5. 中南美洲签证可能来自于伪造、变造,或者是使馆处理人员疏失。
  6. 民间自行发行的“护照”几乎不可能受到各国承认为合法旅行文件。
  7. 台独团体内部为“台湾共和国护照”的争功发生争执。
  8. “台湾共和国护照事件”大致没有后续发展。“台湾共和国护照”可能也没有继续发行。
这几点是很清楚的事实。有人不同意吗? -- Toytoy 04:33 2007年2月28日 (UTC)
不能直接写英文Camouflage Passport?一定要加上译名?小胡子 -(对话) 05:23 2007年2月28日 (UTC)

好像我以前写的都没人看。我是在浪费时间吗? -- Toytoy 06:36 2007年2月28日 (UTC)

所谓的 camouflage 根本与“台湾共和国护照”无关 编辑

像样国家的官员理论上可以分辨 PRC 跟 ROC。就算不能分辨,也不会因为误认为 PRC 的护照就加以迫害。所谓的 camouflage 并不成立。你的逻辑完全不对。

Camouflage passport 只有在面对非法暴徒的时候可以使用。“你看我不是美国人,我是哇啦哇啦国人,不要杀我”。

  • 照你的说法:“台湾共和国护照”就必须是在面对海关人员用的,因为海关可能会歧视 PRC 护照。
  • 事实:如果你拿一个没有法律效力乱印的东西充当护照给海关人员看,你可能会受到被那个国家的法律处罚。

英文用 camouflage passport,是因为印行的商人发明这个名词,所以特别出来这个类别。中文世界没有这个市场,所以没有名词。事实上 camouflage passport 跟 fancy passport 都是“玩具护照”,只是英文没有这样说。英文有 "play money" “玩具钞票”,

如果你们用一点脑袋,就会发现 fancy passport 是统称,其中有特殊目的的是 camouflage passport。Fancy passport 包含 camouflage passport,camouflage passport 是实际上用来隐匿身份的 fancy passport。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从来不是 camouflage passport,而是 fancy passport。 -- Toytoy 23:08 2007年2月18日 (UTC)

还是看不懂...小胡子 -(对话) 08:08 2007年2月28日 (UTC)
我有朋友曾经买过一本“Camouflage passport”,它只是当作收藏品而已,没有用来对付什么恐布分子,但这样还算不算一本“Camouflage passport”?况且,似乎这本护照真的能暪过某些国家的入境机关。又正如有人收藏刀剑一样,不用它就不是刀剑吗?Srr 08:36 2007年2月28日 (UTC)

很简单:Camouflage passport的持有人绝对不会大张旗鼓去申请签证,然后开记者会。申请签证+开记者会的目的是鱼目混珠充当真的护照。

Camouflage passport的发行目的是在动乱的时候骗过没常识的暴民跟“恐怖份子”,不是在和平时期欺骗人民。

Camouflage passport的持有人大概多半是美国人跟以色列人。因为这两个国家国际仇敌很多。如果你有美国或是以色列护照,你需要买个“Burma护照”去欺骗英国还是巴拿马的海关吗?请注意:美国跟以色列的护照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可以享受免签证。[8]如果买个“Burma护照”通关,不但需要向各国申请签证,还可能在海关被捕。其实最大的可能是连出境都不可以。

如果你是美国人,在洛杉矶机场拿“Burma护照”出境,看看你能走多远。以色列那种遍地军警的国家就更不用说了。

Camouflage passport的标准使用方法:

  1. 用自己的护照(美国或以色列)出境。
  2. 用自己的护照入境某个动乱国家。
  3. 用自己的护照住旅馆。
  4. 遇到叛乱民兵,拿出camouflage passport,告诉他们我不是美国或以色列人。
  5. 用自己的护照回家。

如果你是发战争财的人,或者是冒险家,你可能就会买五百块美元等级的camouflage passport。有几个人会花五百块美元,买个“Burma护照”加上配套的驾照跟几张文件,就是为了享受当Burma公民的快感?

首先不知道那些中南美洲国家签证是真是假。如果连“金城武护照”都可以拿出来展览,这个单位的诚信显然有问题。你知道“金城武护照”一定是假的,那几张影印得乱七八糟的中南美洲国家签证是真是假?

就算是真的,那也是签证官员疏失。事实是很多国家只会收钱,看你不会犯法,就给你一张签证。只有少数国家才会要你当场面谈,填写祖宗八代,按指纹。你拿了一本玩具护照+签证,还是骗不过他们的海关。如果你真的骗过他们的海关,你还是犯法,被查到还是非法入境。

那这叫什么Camouflage passport? -- Toytoy 13:33 2007年2月28日 (UTC)

其实你这段话前面讲很多很多,可是却看不出你的重点在哪?小胡子 -(对话) 13:54 2007年2月28日 (UTC)

重点:fancy 包含 camoflage。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是 fancy 不是 camoflage。 -- Toytoy 14:20 2007年2月28日 (UTC)

清楚了,那这样到底要不要加入玩具护照小胡子 -(对话) 12:39 2007年3月1日 (UTC)
我主张中文的玩具护照包含 fancy + camoflage(已经举证了)。“玩具护照”像是江湖黑话,有些管理员非常不喜欢,但是能找到更好的用语吗?有人讲“虚拟护照”,但是这个词显然是讲定义不同的 virtual passport (资讯化行政的官方文件),或是使用网站的 login 资讯(已经举证了)。这里适合用“虚拟护照”吗?
已经有个江湖黑话的时候,如果没有合适的非江湖用语,是不是就该使用江湖黑话?你们是不是该停止抵制? -- Toytoy 13:04 2007年3月1日 (UTC)
我又有问题了,这个条目不写玩具护照,这四个字在这个条目上,对吗?我还有个问题,可以举行个投票选则Camouflage passport应该叫做什么命名吗?让大家一起想,不错吧?小胡子 -(对话) 13:15 2007年3月1日 (UTC)
我前面提议过改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无法律效力印刷品”。大哥您都没看吗?名称是举证的,难道还可以投票表决?要不要投票表决谁发明电灯泡?我先投莱特兄弟一票。 -- Toytoy 13:19 2007年3月1日 (UTC)
大哥您都没看吗?这样的回答我就很喜欢。你这样改不错啊,可是太长了,可以断句吗?我是说译名,你说是举证,可是既然有争议,为什么就一定是你的举证正确呢?像有人举证虚拟,你就反对。小胡子 -(对话) 13:27 2007年3月1日 (UTC)
译名不对:你举证。 -- Toytoy 13:38 2007年3月1日 (UTC)
我举证?[9],虚拟“主权实体”旅行证件,这样可不可以?小胡子 -(对话) 13:50 2007年3月1日 (UTC)
“台湾共和国护照”文中既有台湾外交部发言人背书,称“虚拟护照”,又何必屈就Google呢?请就事论事,不要因为有人认为“玩具护照”有贬意,就说人“歧视”玩具,否则就是辩论了。--WiDE 15:21 2007年2月16日 (UTC)
并无证据指外交部的“虚拟护照”是指“camouflage passport”,另外我并非以部落格作为内容的参考,只是命名的参考,合乎方针。Srr 15:40 2007年2月16日 (UTC)
外交部的说法只是找不到名词时的发明。在缺乏辞汇的时候,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想个名词,然后用上下文解释。我可以说外交部大概也不会把“虚拟护照”保留下来当成官方用语。一个词出现在官方文书,不见得就是代表官方会一直用下去。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每个词字斟句酌严加考证。官方的用语,至少会出现在外交部的某些内部准则里面。最终的标准应该是法院判决或是教育部的辞典。这种案例劳动到外交部,大概只发生那一次,很难说外交部的就是可以为准。 -- Toytoy 15:39 2007年2月16日 (UTC)
你有没有看以前的讨论?没有请你回去看,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 Toytoy 14:41 2007年3月1日 (UTC)

我没有看,那我还有疑问,是哪个网站让你坚持玩具护照?我刚刚看了,那如果我的blog也弄一个camouflage passport写说是虚拟护照,这样可不可以改为虚拟护照?小胡子 -(对话) 15:19 2007年3月1日 (UTC)

你是不是存心浪费我的时间?在寻求事实的时候,blog 不能当资料来源。在找用词的时候,blog 可以当某个词在中文有没有人这样用的纪录。
  • Blog 不能证明莱特兄弟发明电灯泡。
  • Blog 可以当 Wright Brothers 中文翻译成“莱特兄弟”的纪录。
你自己可以随你写blog,但是如果被我抓到,我就会让你吃不完兜著走。我的纪录全都是在这个争议发生之前的。请不要浪费我的时间。我回应到此为止。 -- Toytoy 15:38 2007年3月1日 (UTC)
还是不懂,你的玩具护照译名不是从blog找来的嘛?其实我更不懂的是,干麻要翻成玩具护照?是因为那个blog写的嘛?我没有浪费你时间,只是在讨论而已。小胡子 -(对话) 15:47 2007年3月1日 (UTC)
这是有关命名的争议,而不是内容争议,请你参考wp:nc,根据命名常规,命名是参考一般人的用法,blog当然可成理据之一,最重要的是,你能提出更好或更具说服力的命名吗?现在提出的“虚拟”、“伪装”、“模拟”都有歧义。Srr 16:12 2007年3月1日 (UTC)
既然有歧义,那为何现在是以玩具护照为主呢?Sorry,有人改了。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意见。小胡子 -(对话) 12:39 2007年3月2日 (UTC)

感谢User:202.40.200.42热心服务 编辑

有个User:202.40.200.42已经很快乐的帮我把“台湾共和国护照”改好了,谢谢您: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一些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在2001年3-5月间所印制的护照,并于2001年5月17日召开记者会,声称已经获得巴西等国签证[1],但其真实性被人怀疑。台湾政府认为这是一本“虚拟护照”(Camouflage Passport)[2]。而且已经向各国声明此护照并不被承认,也不具实际效力。
  • 原来这个东西是护照
  • 原来我用很多证据考据出来的“玩具护照”是原创译名,而且存在争议。

好像以前有人说我有政治倾向。 ...

我是不是该申请保护?放心,申请前我不会回退。User:202.40.200.42您可以尽量改,改到您自己最喜欢为止。相信里面还有您不满的内容没改完。等您全都改到尽善尽美以后,小弟会不回退,直接申请保护,自然您的朋友,或是您自己本人可以保护。这里真的该多点和气。不该骂人。我为以前的恶行忏悔。 -- Toytoy 13:17 2007年3月1日 (UTC)

你吓跑了该 IP 使用者。还有,你用很多证据?只有一个blog啊?小胡子 -(对话) 12:33 2007年3月2日 (UTC)


建议除下争议模板 编辑

问题算是解决了,虽然并非完美,也总算得到一些眉目。如果没有异议的话,我建议三日后(6/3/07),除去争议模板。Srr 18:10 2007年3月2日 (UTC)

移动自互助客栈 编辑

之前我一直避谈内容。因为内容可以是见仁见智的。我不想让争议走到政治上。不过有些事情现在必须摊开来讲。以下是 Winertai 跟 Koika 的几个版本(原文连结请见上面):

  • 2007年1月13日 15:59 Winertai:部分宣称是“台湾共和国”之台湾籍人民,于2000年之后,宣称自行制作台湾共和国护照,并出示盖有洪都拉斯等国家签证。该主张人士表示,此案例证明“台湾共和国”已踏出争取国际承认的第一步
  • 2007年1月14日 10:47 Winertai: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台湾台独人士持有的非官方护照
  • 2007年2月15日 06:38 Winertai: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制作的护照,之后并获得包含巴西等国的签证
  • 2007年2月16日 11:00 Koika: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并于2001年5月17日召开记者会,声称已经获得巴西等国签证

这几个版本有很明显的政治宣传特征。很容易让人误解为:

  1. 这个东西是护照。
  2. 有些人持有这种护照。
  3. 这种护照可以申请签证。
  4. 这种护照代表某种国际承认。

这些都不是事实。虽然文章后面还提到中华民国外交部的反驳,这种反驳看起来像是同等的地位。例如可口可乐说百事可乐不好喝,百事可乐反驳,两边的地位是等同的。不对,这里两者地位绝不相同。自己私印的“护照”不能当护照用这是常识。不管签证是怎么来的,还是假造的,总之这不能用来当旅行文件。

为了说这个东西,Winertai 发明了非官方护照,后来又明目张胆改成没有引号的护照。“非官方护照”有这个名词吗?这个东西是护照吗?

Koika 回复的内容就是 Winertai 所坚持的那个系列。他回复的不是 Winertai 的编辑,却是他坚持的那个用法。而我一直修改的,就是把这些类似于政治宣传的文字去掉,回到正确的资讯:

  • 我的版本:“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实际上,2001年3-5月间,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印制过这种玩具护照”
  1. 这个东西不是护照,任何人都可以印刷,因为也不犯法。
  2. 印这种东西没有特别旅行上的意义。
  3. 拿这种“护照”申请签证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所做的。 -- Toytoy 15:23 2007年3月11日 (UTC)

Koika 以“原创研究”的理由大幅回退:

很简单,因为其下一个的版本被你改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这样巨大的改写应先经过讨论,而不是自己说了算。而且最重要的,这个写法事实上已触犯原创研究,也就是百科一定要引经据典,不能写出自己想法的东西(您在讨论页中的论述,都表现出这段文字是您的想法、而非可靠的来源),所以我才回退至该版本。换句话说,这不是诚信的问题,这是你对维基百科写作不暸解而造成的误会罢了。--Koika 04:02 2007年2月27日 (UTC)

事实:他保护的版本才叫原创研究。 -- Toytoy 15:30 2007年3月11日 (UTC)

以我理解:
  • “非官方护照”不是一个专有名词,至少可以通俗的理解为“不是官方发行的护照”,在很多语境下都有使用“非官方”这种说法,不属于原创研究
  • “玩具护照”是个专有名词,在读者看来,这是一个含有特定含义的词;但目前,这个词和它所表达的意思存在争议,属于原创研究
--Isnow 15:37 2007年3月11日 (UTC)
我能不能把苹果、汽车、房屋、字典叫成“非官方护照”?苹果当然不是官方发行的护照。要叫“非官方护照”,至少必须要有护照的实际效力。这是最起码的修辞逻辑。
中文的“非官方”都是真的有效,但非政府,或是非授权。
  • “非官方组织”是真的“组织”,只是用“非官方”表示自己的属性。
  • “非官方曼联中文网”是鼓吹足球的网站,但是他们没得到足球会的许可。
  • “台湾非官方VAIO日系电器讨论区”
  • “TP非官方情报站”(ThinkPad电脑爱好者私营的网站)
  • “百度搜藏非官方使用指南”
如果一个东西不是护照,即使叫“非官方护照”也是原创研究。
有关“玩具护照”的争议,已经有我以外的人表示用“玩具护照”不是原创研究,没有政治意识,很多反对的人是错的。要不要看记录? -- Toytoy 16:08 2007年3月11日 (UTC)
(对 Koika 的回复):你明显没有看清楚玩具护照和台湾共和国护照的讨论页,这并不是你所讲的“原创研究”,已经找到相应来源网页,所以只是一个命名争议,阁下引用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是非常错误的,再者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只是被建议的方针,不具完整效力。 -- Srr 13:51 2007年3月1日 (UTC)

来看 Winetai 是怎么写的:

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台湾台独人士持有的非官方护照

一般人说持有╳国护照,就是持有一份真的可以当旅行文件的合法护照。我们不会说持有一本伪造的英国护照,因为那不是合法的旅行文件。也不会说持有一分子虚乌有国家的护照。一般人说持有,就是持有合法有效的护照。以下是一个随便找来的范例(过期的新闻,没有事实价值):

  • 除非王又曾持有具美签效力的其他护照, ... 获知王又曾持多米尼加护照自洛杉矶搭新航班机飞往新加坡后,... 如果没有持有其他国的护照,将没有有效的旅行文件, ... 外国旅客要进入美国通常要持有护照与有效美签, ... [10]
  • 对于王又曾是否可能持有其他护照或美国绿卡? ... [11]
  • 王又曾到底持有哪些国家的护照?昨天又有讯息传出王又曾持有中国护照 ...[12]
  • 假使王又曾确实持有泰国护照,形势将产生大逆转。他口袋里的“第三本护照”,将成为以美国公民配偶身份申请依亲的最有利筹码 ... [13]

王又曾的多米尼加护照被多米尼加注销以后,还能说他“持有多米尼加护照”吗?他手上一定还留着那本护照啊。持有╳国护照就是持有有效合法的旅行文件。

事实:那些台独人士不会“持有”那个护照去任何国家旅行。除非他们想找自己麻烦。 -- Toytoy 16:08 2007年3月11日 (UTC)

  • 既然“玩具护照”是在一个条目(目前叫模拟护照)中有争议的描述,建议尽量不要带到其他条目,这容易引起更大的争议。
  • 同时,我不认同“中文的“非官方”都是真的有效”的说法,这两者可能是没有关系的。不过,这方面就不用再详细讨论了。
--Isnow 16:27 2007年3月11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移动完毕~

评选结果:0票支持,6票反对,未达到至少6票支持的当选条件。—木木 2007年8月30日 (四) 07:49 (UTC)回复

那个“护照”,我肯定金城武没申请过。 编辑

金城武的“台湾国护照”终究是假的。好歹金城武本人从来好像没说过他有这本东西。虽然台湾国的网站上有一个报道,说金城武对记者说怎样怎样,但可信程度甚低。大家仔细点,就可以看到护照内页金城武的出生日期是“1980年2月30日”、而身份证字号是“B123456789”,荒谬之至。诸君不妨再看这张图片,也是从台湾国网站拿来的,判断一下真伪。(http://taiwannation.50webs.com/taiwanid/taiwanid.jpg)--Kcm367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15:5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湾共和国护照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09:0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湾共和国护照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9日 (三) 23:43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湾共和国护照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15日 (五) 03:4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湾共和国护照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7月4日 (三) 18:32 (UTC)回复

  1. ^ [http: //taiwannation.50webs.com/taiwan15.htm “台湾侨民持台湾共和国护照入境巴西”,台湾国网站]
  2. ^ “Camouflage Passport”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护照,以不存在或已消失的国家为“发行国”,并不具法定效力,而维基用户Toytoy的原创译名“玩具护照”则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带有贬抑的意思。
返回到“台灣共和國護照”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