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高雄市 (1979年—2010年)

最新留言:5年前由Jimmy-bot在话题对于高雄市 (1979年-2010年)的一句话有疑问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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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条目质量提升计划第十一期:高雄市 编辑

与首善之区台北市比,南部港都还差很多。--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1:46 2007年1月16日 (UTC)

赞成 编辑

  1. 南部有高雄,北部有台北,高雄这篇应该要扩展才是!下一号大人物─布洛克参见大人物 02:09 2007年1月18日 (UTC)
  2. 即将回高雄老家,找资料方便,可以顺便帮忙写一点高雄的东西。 Bstlee 08:43 2007年1月18日 (UTC)
  3. 南部的最大都市,南台湾的发展核心。而且目前政府也积极开发港都,确有扩展的必要。User:Anthony639 15:32 2007年1月28日 (UTC)

反对 编辑

评论 编辑

建议前言不要太短 编辑

我觉得应该参考台北市美国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让前言成为一个能够使人大概了解条目内容的摘要。毕竟过去在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候选的时候,曾经有人投出“概论(前言)无法让人大致理解条目内容”、“前言太短”之类的反对票。LivingRoom 11:18 2007年3月11日 (UTC)

  • 个人曾多次参与台北市条目的编辑,该条目的前言扣掉那一大段关于“台北”这个名词的各种不同定义与解释之后,事实上也是十分简短的(也就是相当于原本用于本条目的前言格式);该段名词定义说明性质上也似非属于细部项目的概述。
至于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评选方面的疑虑,像是已被评选为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的东京站台北捷运条目,前言也都是相当简短的。虽然在评选过程中都曾经出现反对意见,不过基本上并无“前言太短”之虞,而且前言只要能让浏览者知悉“这个条目是在叙述高雄市”即已足够。--台湾少年 Taiwan Junior >>>(Talkin' ?!) 14:20 2007年3月11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重要性不足名人 编辑

目前所列名人太过浮滥,现移置重要性不足及无条目者于此:

Kolyma (留言) 2008年11月20日 (四) 23:44 (UTC)回复

类比无线电视 编辑

我还是说一下好了,本条目中“类比无线电视”是指利用VHF/UHF天线接收的频道号码,并非有线电视的频道,所以我已经做修改。以台湾南部地区来说,民视是CH05、台视是CH07、中视是CH09、华视是CH11、公视是CH50--琳儿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3:20 (UTC)回复

高雄市市徽 编辑

高雄市市徽从99年1月1日开始,已经从原本的蓝色齿轮状市徽(目前条目上的),改成世运会的彩带标志市徽。 原蓝色齿轮市徽从63年8月开始用到98年12月31日为止。

高雄市自99年元月1日启用市徽市旗公开说明 高雄市政府介绍市徽页面 --Shadowmonster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06:20 (UTC)回复

关于本条目和高雄县未来的问题 编辑

请问一下在县市合并后,是将两条目直接合并还是另外在创新的条目。阿文 (留言) 2010年1月28日 (四) 13:18 (UTC)回复

请至Talk:高雄市县合并讨论。Ernestnywang (留言) 2010年4月6日 (二) 23:04 (UTC)回复

合并内容至高雄市高雄历史条目 编辑

此条目大部分内容和“高雄市”一样,建议与“高雄市”合并,并把合适内容与“高雄历史”合并。--Will74205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11:06 (UTC)回复

谢谢!Ernestnywang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15:38 (UTC)回复

我不赞成这两个条目的合并,只要把高雄市 (1924年-2010年)的内容调整成叙述旧高雄市的发展历程即可,毕竟市县合并前的高雄市,是型塑高雄都市版图的重要时期,有专门条目纪录的必要。—大摩 ~精益求精~ 2011年3月7日 (一) 07:01 (UTC)回复

其实当初应该是直接继续写这篇,然后另外新创一个“高雄市 (1924年-2010年)”来写区划沿革就好了。无论如何,现在只能用合并编辑历史的方式来保存多年来的编辑版本了。Luuva (留言) 2011年3月8日 (二) 18:52 (UTC)回复
(!)意见:新三都(台中、台南、高雄)合并前后各有其条目似乎已成定局,故拟将合并模板从相关条目中删除。-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7:44 (UTC)回复

分割条目(修正条目名) 编辑

此条目(高雄市 (1924年-2010年))的意思为1924年至2010年的高雄市,但已有高雄市 (州辖市)(1924年至1945年)的条目,所以强烈建议此条目应该改为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才能分清楚两个条目的存在意义。其他台湾日治时期相关州辖市也都陆续建立,所以2010年12月25日前的高雄市,也应该分为日治时期的高雄市战后时期到县市合并前的高雄市两个条目来介绍。--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5:24 (UTC)回复

这部分确实有逻辑互相矛盾的情形存在,但本人重申本人一向反对将不同时期的同一城市切割成不同条目,所以仍建议以合并条目方式处理。Ernestny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23:47 (UTC)回复
(:)回应:其他的州辖市条目大多以独立出来,此条目已造成内容重叠,请热心人士帮忙逐步清除此条目的州辖市内容。--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6月16日 (六) 07:09 (UTC)回复


如果照此说法,是否北高两市的省辖市时期,也比照台中台南ㄧ般,独立出一个条目?-- 我是废物liaon98 2012年12月1日 (六) 10:30 (UTC)回复

所以本人一直反对把同一都市的不同时期分立为不同条目。Ernestnywang留言2012年12月1日 (六) 21:09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高雄市 (1979年-2010年)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8日 (五) 18:40 (UTC)回复

对于高雄市 (1979年-2010年)的一句话有疑问 编辑

高雄市 (1979年-2010年)#人口有一句话:至2017年12月止,高雄市共有1,512,798的人口,其中女性人口776,584;男性人口738,414。同时并设籍有617,270户。[7]

问题是2017年12月高雄县市早已合并为新的高雄市,怎么还会单独计算原高雄市的总人口?此其一;这句话的来源根本没有出现过1,512,798这个数字,也就是说就算是原高雄市,也没有任何一个月月底的总人口数刚好是1,512,798,这个数字不知如何来的,此其二。

以上,盼解惑。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11月29日 (四) 10:04 (UTC)回复

源自这次修改。--Kolyma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6:29 (UTC)回复
已改回原内容。--Kolyma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6: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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