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2年3月

关于某IP用户用拆字法进行繁简转换 编辑

Special:用户贡献/175.151.47.42,我不太赞成这种做法,希望各位讨论一下。有些字确实只能打出繁体。--MakecatTalk 2012年1月22日 (日) 15:44 (UTC)[回复]

我不喜欢。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16:11 (UTC)[回复]
我觉得这样做不可取。如此显示既容易造成误读也不美观,同时这种“类推简化”的造字手法在学术界也有很多反对意见,包括最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现仍为征求意见稿,未正式实施)也规定了该表以外的汉字不能进行类推简化。--Stevenliuyi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16:16 (UTC)[回复]
如果没有其他意见,我将前去回退了。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2日 (日) 22:50 (UTC)[回复]
(:)回应User talk:Zzarch175.151.47.42想用拆字法表示的简体字并非由对应繁体“类推简化”而来,这些简体字的使用是经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通过的。如111号元素中文定名。但我同意部分尚未被Unicode收录的简体汉字暂时使用对应的繁体字代替的建议(第110号元素好像已被单独收录,见Extension D2B7FC)。--I.R.A.·留言 2012年1月23日 (一) 13:45 (UTC)[回复]
就算是gov.cn的简体网页,也是使用没有简化的“鐽”、“錀”、“鎶”等字。--Mewaqua 2012年1月23日 (一) 02:14 (UTC)[回复]
Special:用户贡献/175.151.40.111 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4日 (二) 05:29 (UTC)[回复]
Special:用户贡献/175.151.46.166。此外好像有些条目以前就被这样改过了,没法直接回退。--MakecatTalk 2012年1月30日 (一) 02:39 (UTC)[回复]
gov当然也得用繁体,因为简体Unicode就没这字儿,如何使用……--小烈 (找我?) 2012年2月8日 (三) 10:23 (UTC)[回复]

关于今天正式上线的“中华语文知识库 编辑

中文看新闻的时候正好看到的。虽然可能有广告嫌疑,不过我还是觉得这玩意真的是太好了。不仅是对于和做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有用,而且对于维基百科的简繁转换什么的应该会有不少帮助吧?能不能请百科的大佬们想办法去打听一下他们那边的资料能不能“借用”给我们,或者我们能不能参考那些资料?
至于百科和维基新闻那边的相关条目/新闻的创建也麻烦有心人了!

哦,抱歉,关于中华语文知识库的链接和相关新闻请见下方:
网站链接:(繁体中文)http://chinese-linguipedia.org ,官方网站
相关新闻:(简体中文)中时电子报
     (简体中文)中新网
     (繁体中文)联合新闻网   —— 路人甲™_I.Y.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4:56 (UTC)[回复]

网站底下有版权字样,但应该可以参考。--Wiki637留言 抗议SOPA 2012年2月8日 (三) 09:46 (UTC)[回复]
不错的网站!--Gakmo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6:18 (UTC)[回复]
图片不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9日 (四) 01:41 (UTC)[回复]
单独做个,为什么呢?不想多说谁去看啊!Qa003qa003留言2012年4月21日 (六) 07:37 (UTC)[回复]

有关每天条目成长数奇怪地方 编辑

不才刚浏览此页,发觉每天平均条目成长为约100-200条。但有些日子突然飙升到1000-5000条,之后又会落,何解?--Wiki637留言 抗议SOPA 2012年2月8日 (三) 16:04 (UTC)[回复]

机器人刷条目。有一次是因为从用户页移动出来的重定向被计作条目,剩下的都是用中科院的生物数据库刷的条目。--达师218372 2012年2月8日 (三) 16:39 (UTC)[回复]

吸引用户参与中文维基百科 编辑

我多次看到,有用户由于恐惧维基语法或在维基建立条目被删而对中文维基百科编辑产生畏惧的心理。有两个想法:

  1. 写一个页面,用几幅图、尽量少的注释文字说明编辑过程和版权注意事项,链接放在非常显眼的地方,方便新读者。
  2. 老维基人自己做编辑维基视频短片发布到视频网站上,发给同学和非geek朋友。--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6:53 (UTC)[回复]

第一条就扩充WP:42吧。做视频是个不错的主意,找个人念台词,再做一点屏幕录像就可以了。--达师218372 2012年2月8日 (三) 16:57 (UTC)[回复]

我认为视频原创,每个人之间都不一样比较好。--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7:01 (UTC)[回复]

Wikipedia:新手入门简明指南--HW 抗议SOPA 2012年2月9日 (四) 12:31 (UTC)[回复]

有些用户是连维基语法看都懒得看,除非出所见所得编辑器才来……--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17日 (五) 08:42 (UTC)[回复]

我在想是不是可以创建一个(举例)“30天成为维基百科达人”的页面,列出每天要完成某些任务,如为某条目加入连结、创建重定向页、加入分类等,让有兴趣的网友跟着做,可增进维基百科的认识,或许亦能提高对维基百科的归属感。当然要他/她肯跟着页面所列出的任务做才行。--Gakmo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9:21 (UTC)[回复]

3月16日微博实名制,大家想好转阵哪里? 编辑

宣传模板向。

其实如果有推特、Google+或饭否的帐号,欢迎在用户页里摆上{{User Twitter|Twitter ID}}、{{User Google+|Profile ID}}或{{User Fanfou|绑定好的域名}}。


——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2月9日 (四) 02:51 (UTC)[回复]

google:230103196007175511 --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4:50 (UTC)[回复]

Zh Minecraft Wiki 编辑

Minecraft Wiki自称是“维基百科中文站”,有没有人要写信去提醒一下?维基”中文二字是咱们维基基金会的注册商标,而“Wiki”则没有注册。建议他们可以使用其他的译名,例如“共笔”“维客”,或是直接保留“Wiki”一词不翻译也可。另外,那个站似乎是借用了咱们维基简繁转换系统,却又规定一律只能使用简体字,好矛盾......--章·安德鲁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8:44 (UTC)[回复]

已经把你的文字复制到首页讨论页。--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9:10 (UTC)[回复]

啊,我们已经收到了你们发来的消息(我们wiki的知名度似乎比我想象的大),我已经在我们wiki上作出了适当修改,目前应该是找不到"维基"这个词了(除了是在说贵站或是导向贵站的链接前会写),至于编辑时使用简体中文嘛,对于这个我们自有想法。---Powup333 (留言)(minecraft wiki管理员 Powup333) 2012年2月12日 (日) 14:00 (UTC)[回复]

顺便说一下,繁简转换从繁体往简体转换的质量通常比反过来好。另外从一些技术工作遇到的问题有时感觉还是源码全站统一繁简好处理。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5:53 (UTC)[回复]
嗯,目前这样就可以了。--章·安德鲁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3:13 (UTC)[回复]

惠妮·休斯顿 编辑

如果惠妮·休斯顿逝世的消息不足上登上首页新闻,我真的无言了--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1:48 (UTC)[回复]

中文维基首页新闻只更新到2月7日,太慢了。—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2:38 (UTC)[回复]
惊叹英文条目之篇幅。Merphisto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8:46 (UTC)[回复]
不如惊叹中文参与者少得可怜--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4:24 (UTC)[回复]
  囧rz……都怪新手一写条目就被删,然后把人全赶跑了--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18日 (六) 08:49 (UTC)[回复]

FACGAN该存档了 编辑

最近怎么没人存档了,等FA和GA的人都该等急了。--Jb520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0:17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为广告,已由乌拉跨氪(留言)于2012年2月13日 (一) 18:2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对于中国旗帜的空白历史感言 编辑

一直以来以为中国没有市旗的,直到无意中见到英文维基的哈尔滨市市旗,晴天霹雳,是真的吗?市旗?中国?世界各地对市旗的态度都是放在重要的位置,中共政府则对地方旗帜非常敏感,好像稍为似样具凝聚力的象征必遭封杀。这说明我与大多数人一样,对中国国情非常无知,原来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曾经有过市旗争艳的光辉时代,城市之间各有颜色,为保护自己的旗帜,尽量低调。维基的中国旗帜条目内容极度贫乏,正如当地人一样根本不知自己有市旗一样,当一照面,难以置信。正如不知为什么外国人非常喜欢哈尔滨市市旗,用来做电话机壳,用来做T恤,保留了形象,只怕哈尔滨市市旗从此消忘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史无前例的花精力找市旗出来,但是结果是失望的,找出市旗还是其次,最重要是实证,否则鬼才信你,市旗难找,实证更难找。哈尔滨市市旗外国人有印象,苏州市市旗只剩下绝版磁卡上的模糊片影,南京市市旗仅存实像,开封市市旗只存在设计者的片言断句。没有,再找不到了,我想找出宁波市市旗,只有资料,没有实图,我能写什么出来?

在找市旗的时候,也留意古代(传说中的三辰旗、日月旗)、清朝和民国的旗帜,原来有大量旗帜维基上没有记载,其实中国的旗帜史是很丰富的。

呼吁拥有有关旗帜资料的维基人提供资料,填补中国旗帜的空白历史。--Iflwlou [ M {  2012年2月13日 (一) 18:41 (UTC)[回复]

辛苦!说来惭愧,虽然是苏州人,但知道看见君编写的条目才知道苏州也有市旗。——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6:09 (UTC)[回复]

管理员能不能把{{Userboxtop}}的英语版参数搬到中文? 编辑

英语版{{en:Template:Userboxtop}}可以定义UBX的颜色等参数,而中文的{{Userboxtop}}似乎没这些参数设定。请问管理员能不能把英文版的参数搬过来,页面现在被全保护了……--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14日 (二) 05:54 (UTC)[回复]

Template_talk:Userboxtop,写了--Cwek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54 (UTC)[回复]
以便快速处理,已附上需改变的内容。--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7日 (五) 15:03 (UTC)[回复]

我在{{Request translation}}加入File:Howtotranslate.gif的链接,以供新手快速了解如何翻译。却被shizhao撤销了。各位认为应不应该加入?--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12:32 (UTC)[回复]

我看了半天这个图片,也没明白怎么就能供新手快速了解如何翻译。所以才删除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5日 (三) 01:27 (UTC)[回复]

请求添加新闻动态。 编辑

350.org发起全民行动,督促美国的参议员终止拱心石XL焦油砂管道工程,阻止开采焦油砂破坏原住民住地环境

Indegenous Environmental Network呼吁页面

这些应该被写道焦油砂条目里,同时在首页新闻动态给出通知,督促维基人一同撰写条目拱心石XL焦油砂管道58.83.252.85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14:02 (UTC)[回复]

问:关于参注文字造成的排版问题 编辑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

在中文版维基百科中有一个排版上的小问题,就是中文内容如果有参考或注释时,会用上标表示,而有上标的该行文字,会与上一行文字之间有着较宽的行距。可以参考如下画面:

http://imgur.com/LJ2K7

本来以为这是所有语言都有的问题,不过我找了几个英文版条目来看都正常,同属方块字的日文版维基也没有此问题,不管有参注与否都是维持同样行距。有大概查了一下CSS,中日文的上标文字都有 {font-size: smaller};不过日文维基的上标文字还加上了 {line-height: 1em}, 中文版没有。不晓得是不是这个原因,也请有权限的人协助修改。

PS. 这个排版问题不知道要在哪边问,只好贴在其他分类,如果有贴错之处还请见谅。 ——Yuxioz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6:39 (UTC)[回复]

都CSS了显然贴技术啊。--达师218372 2012年2月16日 (四) 04:58 (UTC)[回复]

是否该增加个提删讨论选项:转移到百度百科? 编辑

去年安可曾经提议把一些有原创研究色彩但有些价值的条目转移去学院,但现在似乎都不了了之了,仅有的几个被拿去存废复核的条目也还一直挂在条目中没有转移。既然学院那边确实有不少困难,不如有些条目暂时用“转移到百度百科”。只需把条目的大致内容复制并提交到百度即可。若百度百科收录,将来学院孵化成功后也可陆续引入(因为已经先在维基释出),如果连百度百科都不要的话,我们也知道该怎么做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2月16日 (四) 09:32 (UTC)[回复]

有这个必要吗?如果百度百科不接受,维基百科是不是还要解释为什么?乌拉跨氪 2012年2月16日 (四) 09:42 (UTC)[回复]
那就不用了吧。大概的意思是“删除并尝试转移到百度百科”。--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2月16日 (四) 13:21 (UTC)[回复]
原作者自己转还是别人代转?如果是原作者,若百度百科也不接受其文章,返回头来问维基百科为什么或者凭什么,你怎么答;若是代转,版权问题如何解决。乌拉跨氪 2012年2月16日 (四) 15:34 (UTC)[回复]
只怕百度百科照单全收而已,百度百科靠吃不少“垃圾”长大的,而且以后转回来又和版权问题掺和了,还有,何必为百度百科做怎么多,他的帐还没算好呢--Cwek (留言) 2012年2月16日 (四) 09:47 (UTC)[回复]
百度百科是个无底洞,而且是单程路,一去没回头。版权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再说,两个项目(百度跟维基)的目的压根儿就不同,你懂的。--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6日 (四) 09:55 (UTC)[回复]
倒不如移动到用户页。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6日 (四) 11:13 (UTC)[回复]
回复上面几位:目前的目的不同不代表以后也永远不同,相反百度的一些内容也有给维基参考借鉴的地方,将来在百度百科专业程度提高、维基知名度提高之后也很可能有机会整合。而且同是提供各类参考资料的网络百科全书,互相转移帮助一下不是太难。对于一些本来在维基就混不下去的内容及其作者,与其以维基的价值观说服他们,不如就给他们一条明路。反正都是给人类知识作贡献,还管得着谁家吗?另关于版权问题:被删除的内容也是有版权的,这之前有问过。--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2月16日 (四) 13:21 (UTC)[回复]
按照百度百科现状和态度,估计将来能整合过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的,不过可能某些东西,可以参考过来(管理?条目数量?),再说,两个是不同组织(一个商业性质的百度公司,另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项目,怎样整合?不过,百度百科的内容如果经过处理(防版权侵犯的转写,内容质量的修整),或者能收入这里,而我们的内容,可以加授权条款转进百度百科中。至于百度的用户,我们要努力挖墙角,把他们挖过来为我们所用,我们是伟大的计划,百度去死吧  囧rz……,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不过他们的用户质量也要有所提高,看着一大堆copy百度的或其它网站,甚至标明是百度的网址被我们抓侵权,整个  囧rz……)--Cwek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0:25 (UTC)[回复]
想转到百度百科是作者的自由,提删的时候有个人提这样建议也ok,但作为“选项”则不妥,转到辞典、文库的选项是因为同属维基媒体的计划。(另外,百度的版权处理很糟,送进百度之后能否未来再回来是很大的问题,比起来,同用cc-by-sa 3.0的wikia相关站台我觉得反而比较好)ffaarr (talk) 2012年2月17日 (五) 01:25 (UTC)[回复]
阁下充满热情,可惜我觉得太理想了,我明白阁下的意思,大家也是给人类知识作贡献。如果百度能废弃百科协议和将网站服务器搬到北美洲或欧洲任一国家境内,我会赞成阁下的提议,因为这样内容在哪家才没有分别。还有,维基的价值观已经说服不了大批SEO Spammers和来打广告的人。我不知道维基媒体基金会会不会有一天变成商业机构,但核心价值(“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human being can freely share in the sum of all knowledge.”)不变,我相信没什么大问题,Mozilla也是伪善,也要养家,Firefox我们不是用得舒服?如果某天网络实名制抵达百度,我们是不是要紧急撤回?进维基百科的知识是我们的,进百度百科的知识是百度的(根据百科协议第二章第八条)。可能我悲观了,不,我跑题了。--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7日 (五) 11:42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外部链接有rel="nofollow",正规搜索引擎不会计入权重。--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2:44 (UTC)[回复]
可惜的是,搜索引擎即时index维基的页面。nofollow链接只是减低杀伤力。--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7日 (五) 13:02 (UTC)[回复]
  •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突出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我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等于是在鼓励用户在百度百科上侵权。上次我翻译的自杀场所列表在推选新条目时,虽然没有明确建议读者自杀,但也有人以“煽动自杀”为由反对。而这么明显的要求读者做违法之事的建议,即使是为了突出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也更不应该。--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0:12 (UTC)[回复]
混不下去也可以到其他地方去,这也一定是违法?像之前被删除的三皇五帝年表条目,其百度条目还是写了一大堆直到现在(虽然也有一大堆废话),这种人我觉得还是早点送到百度为好。--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2月19日 (日) 02:30 (UTC)[回复]

英语维基百科不投票是怎么给出结果的? 编辑

比如条目评选,中文维基百科直接用支持反对做个减法,结果清晰明了。英文好像都不投票,那是怎么出结果的,如果有争议的话不是不好实际操作了么?--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17日 (五) 12:52 (UTC)[回复]

共识制。大概就是所有合理的意见要有处理,有时候也有投票吧,只不过不用票数来判定结果。--MakecatTalk 2012年2月17日 (五) 12:55 (UTC)[回复]
没有吗?我记得blackout之前,创始人的user_talk上就有投票,还有票数统计。--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3:20 (UTC)[回复]
en:Template:GAList,找人填了就好?不过也有人不按上述模板,自己写出有什么错误,好像弄完就升GA?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3:36 (UTC)[回复]
那也是高素质的维基人才能这样吧。--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2月20日 (一) 08:54 (UTC)[回复]
因为只要你认为有问题,就可以马上推翻,要求改善。更何况他们对内容比我们严格多了.......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9:22 (UTC)[回复]
一认为有问题就推翻?那似乎太容易混乱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2月22日 (三) 13:22 (UTC)[回复]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国徽 编辑

在色版上的惨况
 

Ai6z83xl3g君,不好意思我又有一个请求,我试图制作北洋政府国徽,但是图案太复杂,作了一部分,其他实是非我所能,希望你帮忙。

参考:有颜色[1][2](没有有关颜色的记载,相信没有特定的颜色)、[3](黑白,但证明有深浅之分);其他[4][5]

希望你帮助制作各一面有盾和无盾国徽,谢谢。--Iflwlou [ M {  2012年2月17日 (五) 17:55 (UTC)[回复]

针对个人的请求为什么不发到用户讨论页里?--KuailongTM 2012年2月18日 (六) 13:45 (UTC)[回复]
纯属偶然我才注意到这里,  囧rz……。图案很小很模糊(尤其是右边的龙,此连结和图上的好像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不太确定作不做的出来,目前手边没有作业软件,过几天后试试。另外,我找到两张较为清楚的照片,供你参考:[6][7]Ai6z83xl3g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4:08 (UTC)[回复]
抱歉了,Iflwlou,那两只已经超过我能力范围了,刚已经试验过了,因为图片很模糊非常难做,如果说有一张底色单色、线条单色的图还可试试,但目前的素材我没办法制成,抱歉,让你失望了。—Ai6z83xl3g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11:25 (UTC)[回复]
不要紧,慢慢来,我可以请教你一些意见来完善,就如上方的半制成国徽,斧头我已完成,但是上载时灰色边沿消失了,斧刃用渐变白色,但是被透明化,看不到,不知如何现出来,而红色亚字我用白色遮挡而成,但我不能将之减走使之成为真正亚字,希望你告诉我如何修改。--Iflwlou [ M {  2012年2月20日 (一) 15:56 (UTC)[回复]
用渐变到头来一定会有部分变成透明,我也只是半路出家的程度而已,我是建议你改用再制一个斧刃重叠上去,最下面者用纯白色看看。至于亚字就简单多了,最快的作法是把用白条排好的图撷取下来,再直接于INKSCAPE贴上,然后点选该图,用滴管选择图上的红色,再选择填充工具,直接再那张截图上填充红色区域,就会生成两个亚字左右边的路径图了,这也是先前那张蓝色狮子的作法。—Ai6z83xl3g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04:31 (UTC)[回复]
 完成,亚字可用Inkscape之“差集”工具制成。虽然十二章中的黻形似亚字,但依诸多北洋时期硬币图案,黻中间断开,例如http://cdn.shuoqian.net/bigimg/56/56210d1c92cdd01271fba800e997e150.jpg,故实际绘制时未连接。 -- Ericmetro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08:05 (UTC)[回复]

英语维基百科最顶上的那个My Sandbox是怎么弄的? 编辑

昨天晚上(UTC+8)到英语维基百科,看到最顶上显示了个My Sandbox,是小工具还是Mediawiki的新功能?--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18日 (六) 04:18 (UTC)[回复]

是默认启用的小工具。中文维基百科有过类似讨论,不知道实际应用过没有。--YFdyh000 2012年2月18日 (六) 04:52 (UTC)[回复]

在英语维基百科的中华民国文章 编辑

在英语维基百科上正在有投票关于把中华民国(en: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台湾(en:Taiwan)。初步讨论已经结束,现在就是挪文章最后一部的投票。如果有人愿意参加,请到en:Talk:Republic of China看一看。 101.118.229.166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4:19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交友广告,已由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2012年2月18日 (六) 11:0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Category:消歧义 编辑

  1. 想问Category:全部消歧义页面的意义何在?因为现时所有套用{{消歧义}}模板的页面都自动分类到Category:消歧义去了,而那边可见到有超过一万二千个页面。反观Category:全部消歧义页面则只有四千五百多个。不解。
  2. 承上,更奇妙的是看来这两个分类分别含有两堆页面。看似是没有任何页面同时归于这两个分类……即是说原来成员较多的Category:消歧义并不包含Category:全部消歧义页面里的成员。更不解。
  3. 最后想问,既然会显示附分类(也一样能以树状显示子分类、子子分类等),Category:消歧义需要保留<categorytree>语法吗?

Liflon 2012年2月20日 (一) 16:39 (UTC)[回复]

Category:全部消歧义页面中的页面应该是系统未刷新的缘故,大部分目前其实分类在Category:消歧义Category:全部消歧义页面完全没有用处,如果没有页面的话,就可以删除了。而且一些功能,例如编辑模式下的消歧义提示、条目评分等都会用到Category:消歧义这个分类来判断是否是一个消歧义页面,因此Category:全部消歧义页面这个分类反而会干扰到一些系统的功能使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21日 (二) 02:27 (UTC)[回复]
谢解答。未知阁下对第三点意下如何?-Liflon 2012年2月21日 (二) 17:34 (UTC)[回复]

Commons: 如何更好地使用维基编辑器,对新手有点困难,一样求解,希望前辈给予帮助

怎么在维基百科加入违反版权的文章而不被发现? 编辑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4 (UTC)[回复]

(:)回应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1:40 (UTC)[回复]
那是不可能的,总有人发现的,而且维基百科的资料授权确定了不可能收录侵权资料(图片也限制在合理使用)--Cwek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11:15 (UTC)[回复]
不过翻译版权材料可以拖延被发现的时间。当然,由于英文维基,根本无需那么做。--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14:34 (UTC)[回复]

对应试教育的看法 编辑

记得有个讨论 编辑

记得有个互助客栈讨论,是一个大连的初中生写的,里面说贴吧和QQ群的人说维基是个奇怪的网站,最后说大陆用户比港台用户还要少。

求出处,并出示讨论的存档。

——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8 (UTC)[回复]

右上搜索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03:26 (UTC)[回复]
搜索框搜了,找不到,之后就发这个帖了。——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2月21日 (二) 05:54 (UTC)[回复]
准确的时间是2011年4-6月左右,就在这里谈的(互助客栈/其他)。——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2月21日 (二) 08:53 (UTC)[回复]
帮你找过了,没有找到。比较相像的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1年5月#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就社群缩小问题致社群的信User:燃玉的发言,但他说是“大陆的高中生”,是不是你记错了?--YFdyh000 2012年2月21日 (二) 09:23 (UTC)[回复]
对,就是这个。——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2月22日 (三) 03:06 (UTC)[回复]
哦,还有燃玉是大连的,所以之前就提及。——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2月22日 (三) 10:44 (UTC)[回复]

http://user.qzone.qq.com/744301535/blog/1320926709 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3日 (六) 10:32 (UTC)[回复]

又积压了4页没有巡查... 编辑

基本上只要第一时间没人去巡查就没人管了...好吧这算是自我检讨  囧rz…… ——2thuriel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16:11 (UTC)[回复]

已清。-HW 抗议SOPA 2012年3月4日 (日) 13:59 (UTC)[回复]

几时更新了mediawiki版本的 编辑

居然没发现——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6日 (二) 15:14 (UTC)[回复]

UTC+8今晚7点左右。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6日 (二) 15:38 (UTC)[回复]

{{noteTA
|1=zh:澳大利亞; zh-hant:澳洲; zh-hans:澳洲; zh-cn:澳洲; zh-tw:澳洲; zh-hk:澳洲;
|2=zh:澳大利亚; zh-hant:澳洲; zh-hans:澳洲; zh-cn:澳洲; zh-tw:澳洲; zh-hk:澳洲;
}}
最近这几个月,像上面这样添加全文转换的条目突然出现很多,User:GTOO的意思是想学美国英国一样用简称(但澳大利亞也算简称,严格来说并非完整名称)。再来看各地区的习惯差异,香港无庸置疑就是以澳洲为主流,台湾尚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看以官方为主,或以新闻为主),而中国大陆难道不是以澳大利亞为主流吗?否则为什么当初这么多条目前后都命名澳大利亞。请问中国大陆的维基人有什么看法?我一直觉得很好奇,怎么都没看到有人去处理。--Mihara57 (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5:03 (UTC)[回复]

普通话使用者一般都用“澳大利亚”,粤语使用者或其他方言使用者可能会用“澳洲”。—Snorri (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5:41 (UTC)[回复]
这种编辑可以归类为破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00:43 (UTC)[回复]
根据WP:破坏#破坏类型的“地区名称破坏”,经劝阻无效者,会视为破坏。今天看到User:GTOO已对澳大利亚的全文转换稍做调整了,但不晓得之前他添加的会不会一并处理,希望有人若注意到可以顺手修改一下,先将“zh-hans:澳洲; zh-cn:澳洲”改成「澳大利亚」就可以了。如果我来处理的话,连zh-tw都会跟着改成「澳大利亞」,这样搞可能演变成编辑战,所以我还是不要碰好了。--Mihara57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06:36 (UTC)[回复]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弄这么复杂的代码?直接1=zh-hant:澳洲;zh-hans:澳大利亚;不就好?无回复明天回退。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4:43 (UTC)[回复]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他要搞这么复杂,通常我只用zh-cn、zh-tw、zh-hk三种而已。我是比较建议用这三种,这样的好处是,后面的人就不用猜是不是少填(也许zh-tw或zh-hk其中一种不知常用译名),还是说港台译名是完全一致的(如果真的一致,zh-tw跟zh-hk并列效果会更好,对后面的人也比较好懂)。--Mihara57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4:57 (UTC)[回复]

我认为不需要做这种转换,“澳洲”只是个不那么通用的简称,而“澳大利亚”在整个汉语圈内是通用的。--Gilgalad 2012年3月2日 (五) 16:18 (UTC)[回复]

在香港,绝少使用澳大利亞,通常使用澳洲。--Gakmo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09:56 (UTC)[回复]
台湾也是。是不是够通用,不宜从单一角度来看。--Kolyma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14:32 (UTC)[回复]
大陆也有用澳洲的说法啊,这个你要去纠结反而是做无用功,大家都懂的!硬要有人不懂也没办法了。Qa003qa003留言2012年4月21日 (六) 07:43 (UTC)[回复]

Sirius Black 编辑

Hi. Sorry for write in english. I´m admin in es:WP and I´m triying to fix some problems between WP. In this case, your Sirius Black article have categories as if were talking about an alive person. That creates conflict with the others WP. Can someone check this, please? Thanks. --Andreateletrabajo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17:13 (UTC)[回复]

Also with other characters of film and book, like Albus Dumbledore or Severus Snap. Thanks. --Andreateletrabajo留言2012年3月8日 (四) 14:00 (UTC)[回复]
I think you're talking about this article 天狼星·布莱克, and there are category of birth and death as you mentioned... But I still feel confused what problem that produces? Specify it please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8日 (四) 14:54 (UTC)[回复]

打不开。--玖巧仔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3:00 (UTC)[回复]

无HTTPS正常,广州电信--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10日 (六) 04:41 (UTC)[回复]
感谢楼上的回应。现在又正常了。--玖巧仔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4:50 (UTC)[回复]

在已删除条目的页面显示删除日志是否合理 编辑

举个例子,孙犁的页面2006年3次被删后,直到2011年才重建。此人是荷花淀派的代表作家,这期间很多比他更不知名的作家的条目都被建立了。沈从文的代表作《边城》,到现在都未被重建。在已删除条目的页面,会出现一个红色框框,警告“你正在重新创建曾经被删除的页面”,这会不会对一些新手产生吓阻的作用?很多被删的条目并不是因为关注度,却长期无人重建,难道是巧合么?倘若一个习惯性的广告者或侵权者,这样的警告又会有多大作用?-综合征与一万年~facebook~twitter~微博 2012年3月10日 (六) 15:37 (UTC)[回复]

都有提示了“若你现在想建立的页面内容与之前的不同,请继续。”,下面的删除日志可以看出两次是侵权,一次是CSD A1,自己写一些内容肯定可以和原内容不同。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15:46 (UTC)[回复]

续谈翻译版权问题 编辑

原标题“四十万不是值得庆祝的事”,由HW 抗议SOPA2012年2月11日 (六) 08:57 (UTC)从存档取出并更至现有标题[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发展多年,阅读者数量有所上升,但条目数仅仅是四十万。而且现在有个问题是,大量大陆人翻译其它语言的维基百科内容,放在百度百科之上。这样的一种尴尬情况,值得庆祝?--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6:54 (UTC)[回复]

真的有很多吗?我们可以抄过来。--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4:19 (UTC)[回复]
抄过来那不是跟百度的做法一样了--Honmingjun--铭均 2012年2月8日 (三) 04:40 (UTC)[回复]

我还是按基金会的标志方针反对换标志。百度百科又和这个有什么关系呢。--达师218372 2012年2月8日 (三) 09:01 (UTC)[回复]

@Honmingjun: 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翻译作品的版权问题HW 抗议SOPA 2012年2月8日 (三) 12:41 (UTC)[回复]
所以,就是何以转载?--Wiki637留言 抗议SOPA 2012年2月8日 (三) 13:40 (UTC)[回复]
CC-BY-SA 3.0中文是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当中,署名指如果你使用他人作品要标示作者名,而相同方式共享指后续作品(衍生作品)仍然依照相同条款发布。“翻译作品”是衍生作品,翻译者在发布时,需要注明作品是采用CC-BY-SA 3.0,并注明翻译来源(例:英文维基百科)及作者(“五个作者”),否则就是侵权。百度百科使用者翻译后不进行上述步骤,其实就是侵权。而根据刚才所说,转载至中文维基百科这个CC-BY-SA 3.0的网站显然就是没有问题,因为翻译作品是CC-BY-SA 3.0的(只不过那些网站侵权地标示了版权所有,版权所有是无效的),不过转载时,需要“署名”(刚才所述的),不署名就是侵权,署了名就不侵权。因此,应该说的是,在必须署名及以相同版权分享时,可以随意转载。法律声明 | 风险声明--HW 抗议SOPA 2012年2月8日 (三) 14:02 (UTC)[回复]
既然{{Yeeyan}}模板用的是{{tmbox}},是否应该规定放在对话页?--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6:37 (UTC)[回复]

误会我的意思,我是说抄百度百科内的东西那不是跟百度的做法一样了,不是反对换标志--Honmingjun--铭均 2012年2月8日 (三) 14:54 (UTC)[回复]

抄百度百科中翻译维基的内容不侵犯版权。--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6:34 (UTC)[回复]
为何不算?每个人的翻译都不同,你去抄哈利波特的中译本再自行出版,看看译者会不会告你。--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3:20 (UTC)[回复]
我想是因为其他维基百科用的CC-by-sa-3.0协议有要求要用相同方式共享,所以虽然允许你进行翻译但也要求译文要用与原文相同的版权协议,即如果翻译者翻译维基条目却不按照CC-by-sa-3.0用同样方式共享的话也是一种侵权。--祥龙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4:53 (UTC)[回复]

续上讨论,应否启动复制翻译维基作品至维基百科的小组?这可以合法地增加维基百科条目量。-HW 抗议SOPA 2012年2月11日 (六) 08:57 (UTC)[回复]

翻译工作为主的工作页面已有,只是需要推广。例如,在Wikipedia:翻译请求Wikipedia:每周翻译Wikipedia: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等已有类似功能,都列举了请求翻译的条目。此外,像模版Template:Internal_link_helper可使红字直接连结到对应的外语维基条目,也有助于参与者寻找翻译目标——michddastro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23 (UTC)[回复]
这里谈的与翻译本身无关,是把已经翻译好的文章移到维基百科里。—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26 (UTC)[回复]
有维基人建立了move_to_wiki页面。专门到网上发现翻译维基的文章也是一件难事,而在平时发现相关文章发过来链接则省时省力。--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44 (UTC)[回复]
  • (-)反对。百度百科中翻译维基百科的作品,除非有版权声明,否则一律不是CC-BY-SA。CC-BY-SA是一个许可,要求使用者按照相同许可发布作品。翻译者没有采用CC-BY-SA许可,因而该翻译者违反许可,维基百科编者给翻译者的许可终止(CC-BY-SA协议文本第7条),许可终止的同时“必须采用CC-BY-SA许可”也一同终止。此外,“违反许可”建立在“翻译者没有采用CC-BY-SA”的前提下,而“翻译者没有采用CC-BY-SA”意味着默认使用了百度百科的许可协议(虽然是非法的),因而不能再在维基百科中使用。--达师218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09:35 (UTC)[回复]
    如果这么说的话,我把维基百科的内容拿走,声明这是我的版权所有,于是我违反许可,那么许可终止,许可终止的同时“必须采用CC-BY-SA许可”也一同终止。于是,这个内容便不采用CC-BY-SA许可了。那么,维基百科应不应该把原文移除呢?--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50 (UTC)[回复]
  • 建议有经验的维基人经常翻译条目的第一段,然后挂上{{Request translation}}模板。这样既可吸引读者翻译,又可解决前日争论不休的链接问题。--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30 (UTC)[回复]
把链接问题转为让读者处理?—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33 (UTC)[回复]
红字链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没有相应中文页面,如果只译红字链接第一段可加速建立相应中文页面(尽管内容很少)的速度,维护任务也可减轻。--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44 (UTC)[回复]
  • 维基百科:版权常见问题解答里面的“我翻译了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某网站上,注明版权所有,你们为何仍转载我的作品到中文维基百科?”一节里这样说:
实际上,根据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协议,“相同方式共享”指你翻译后出来的作品,都仍然是依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发布,“版权所有”实际是无效的版权声明。因此,我们再将这些你的作品转载到维基百科,只要在标明翻译者及原本来源(包括在讨论页标示),且能证明原本是来自维基百科(或其他使用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网站)的话,我们可以随意且直接把你的翻译作品转载至维基百科上,而且无需得到你的同意(及无需知会你),你亦不会收到任何翻译费用。

因此,如果你不想你的翻译维基百科作品被转载到另一语言的维基百科(或其他使用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网站)上,请不要翻译该作品。当你翻译该作品,即表示你同意将作品以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发布,且允许任何人将该作品转载到维基百科上。

这里的“某网站”应该也包括百度百科?—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56 (UTC)[回复]

另外,CC-BY-SA-3.0协议是否有全中文版?我看到第7条的英文版:

  1. This License and the rights granted hereunder will terminate automatically upon any breach by You of the terms of this License. Individuals or entities who have received Adaptations or Collections from You under this License, however, will not have their licenses terminated provided such individuals or entities remain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those licenses. Sections 1, 2, 5, 6, 7, and 8 will survive any termination of this License.
  2. Subject to the above terms and conditions, the license granted here is perpetual (for the duration of the applicable copyright in the Work). Notwithstanding the above, Licensor reserves the right to release the Work under different license terms or to stop distributing the Work at any time; provided, however that any such election will not serve to withdraw this License (or any other license that has been, or is required to be, granted under the terms of this License), and this License will continue in full force and effect unless terminated as stated above.
“Individuals or entities who have received Adaptations or Collections from You under this License”里面的“under this Lisense”是指何意?—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0:00 (UTC)[回复]

CC-BY-SA-3.0协议。另外第7条终止了,第8条继续生效:Each time You Distribute or Publicly Perform an Adaptation, Licensor offers to the recipient a license to the original Work on the sam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the license granted to You under this License.。难道我又理解错误了?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2:10 (UTC)[回复]

@王小朋友:许可终止意味着可以修改、使用的许可全部终止,事情变成了简单的侵权。
@Snorri:CC-BY-SA2.5中国大陆可以查查看,只是不知道有什么差异。我的理解是,如果在使用者A违反协议之前,有人(B)曾经从使用者A这里根据相同协议使用了作品,在A违反协议时,B的许可不会终止。但是百度百科的翻译者没有这个时间。
@Justincheng:我的理解是,百度百科的翻译者使用英文维基百科的内容时,英文维基百科的原作者们向读者提供英文内容(原版本)的相同许可(在这个情况下根本没有用)。这大概是限于撤回发布的情况。
那么维基百科原页面侵权了,尽管我也是侵权。--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4:58 (UTC)[回复]

查了一下中文版本,发现第7条a款应该这样诠释:最后一句是一个独立的语句。“Sections 1, 2, 5, 6, 7, and 8 will survive any termination of this License.”(即使本许可被终止,第1、2、5、6、7、8条仍然有效。)也就是说,许可终止仅仅意味着第3, 4条的终止,第8条继续生效。而第8条a款中显示:“Each time You Distribute or Publicly Perform an Adaptation, Licensor offers to the recipient a license to the original Work on the sam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the license granted to You under this License.”(当您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本作品或汇编作品时,许可人给获得作品的第三方提供本作品的许可,其条款和条件与您所获得的许可相同。)因此,翻译的作品即使不按协议发行,第三方仍然可以得到协议的许可。—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4:08 (UTC)[回复]

再谈第8条a、b款中“原作品”的问题。假设有人将原作品(A)翻译成衍生作品(C),然后不按协议发布,根据这一条款,第三方获得了原作品(A)的协议许可。这时,翻译者由于违反协议,许可对其终止,也就是说,他不再享有(A)的许可,但他翻译衍生作品(C)是在发布(C)之前,也就是说,在他翻译的时候,仍然享有许可(协议的限制条款只针对公开发行,不针对演绎作品的行为),因此,(C)在本质上是基于协议产生的合法作品,第三方有使用(C)的许可,而翻译者无权使用(A)以及任何基于(A)的衍生作品,包括(C)。—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5:03 (UTC)[回复]

C在发布的时刻起已经变成了非法作品,而且演绎者未按照CC-BY-SA发布,所以第三方根本拿不到C的许可,如果第三方按照CC-BY-SA使用,实际上是侵犯了演绎者的著作权(A的作品对B侵权并不代表A对其作品没有著作权,至少我查不到任何相关的规定)。第8条只规定了第三方能拿到A的许可。--达师218372 2012年2月12日 (日) 07:16 (UTC)[回复]
侵权作品的权利归属视各国法律而不同,如何判断权利是否属于演绎者?如果有第三方以CC-BY-SA发布(C),那么是否算是合法发布?毕竟这样只是发表演绎作品,只不过与某个非法作品恰好雷同,但这时发布的版本并不是非法的。—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7:35 (UTC)[回复]

我之前说句话,不过是想告诉大家,40W不值得庆祝。没想到惹出这么多话题,实在是非常抱歉。看来中文区是“要么什么也不做,没有发展;要么做起来,互相打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9:19 (UTC)[回复]

歪楼是中文维基的宝贵传统。—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2:35 (UTC)[回复]

@Snorri: 版权FAQ那句是我在译言网事件之后加上的,极可能有错误。版权看似很复杂,是否应该去找找基金会法律部门提供意见?-HW 抗议SOPA 2012年2月12日 (日) 13:52 (UTC)[回复]

去哪里问?—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3:58 (UTC)[回复]

legal wikimedia.org-HW 抗议SOPA 2012年2月15日 (三) 13:33 (UTC)[回复]

法务团队仅服务于WMF吧...-Mys 721tx(留言) 2012年2月23日 (四) 20:15 (UTC)[回复]
OTRS的legal队列已经关了吧。--KuailongTM 2012年3月4日 (日) 12:21 (UTC)[回复]
Hi Justincheng12345,

Unfortunately, the legal departmen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can only represen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on legal matters and unfortunately is not able to give legal advice to others, including community members, editors, or contributors.

I would suggest speaking to an attorney before deciding whether to copy content found on Baidu Baike.

I'm sorry that we can't be of more assistance.

Best,

Michelle Paulson

Legal Counsel

Wikimedia Foundation

等了n年的回信。最后是请你自行找律师。Orz。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09:06 (UTC)[回复]

有谁可以找找律师吗?这个问题还是挺值得弄清楚的。—Snorri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14:30 (UTC)[回复]
那就使劲复制吧……到时候百度来找就可以让legal@介入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16:17 (UTC)[回复]
这....没有风险小一点的方法了么?—Snorri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18:59 (UTC)[回复]

HW去年欺骗了全中文社区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现在你们还跟他较真找律师?不要被HW骗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16:09 (UTC)[回复]

不应该因为受过骗就不弄清楚吧?—Snorri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19:00 (UTC)[回复]
你是不是没有搞清楚去年发生什么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12日 (一) 04:32 (UTC)[回复]

今天(2012年3月13日)的首页每日图片能修正下不? 编辑

黄耳彩龟en:Yellow-bellied slider

注释文字就是一个红链+一个外语链接……--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3日 (二) 06:50 (UTC)[回复]

估计因为对应的中文内容没有吧——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13日 (二) 07:43 (UTC)[回复]

哪位能帮我在禁止编辑页面加个专题模板,多谢! 编辑

File talk:クストウェル・ブラキウム.JPGFile talk:クストウェル・ブラキウム.JPGFile talk:ベルゼルート・ブリガンディ.JPG

这几个电子游戏图片的讨论页面不知道怎么就上黑名单了,我无法权限编辑,哪位可以帮我添加以下“{{WikiProject Video games}}”模板,thanks!--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3日 (二) 11:09 (UTC)[回复]

是因为标题中“・”的问题,如果是“·”就没问题了。--Aoke1989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1:36 (UTC)[回复]
多谢!--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3日 (二) 11:45 (UTC)[回复]

刚收到的邮件:An important message about Knol 编辑

As part of Google’s prioritization of product efforts, we will be retiring Knol. From now through April 30th, 2012, Knol will work as usual, but we’ve made it easy for you to download your knols to file and/or export them to Wordpress.com. From May 1, 2012 through October 1, 2012, knols will no longer be viewable, but can be downloaded and exported. After that time, knol content will no longer be accessible. We hope that this timeline provides you ample time to transition your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visit our FAQ: https://knol-redirects.appspot.com/faq.html

Thank you, The Knol team

© 2012 Google Inc.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You have received this mandatory email service announcement to update you about important changes to your Knol product or account.

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04:48 (UTC)[回复]

作为谷歌的产品努力的优先次序的一部分,我们将要退休Knol的。从现在通过,2012年4月30日,Knol的将照常上班,但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容易让您下载您的knol文章提交和/或出口到WordPress.com。从2012年5月1日通过,2012年10月1日,knol文章将不再是可见的,但可以下载和出口。时间后,knol的内容将不再是访问。我们希望,这个时间表,为您提供充裕的时间来过渡内容。有关详细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常见问题:https://knol-redirects.appspot.com/faq.html 谢谢你,Knol的团队

©2012谷歌公司1600剧场百汇,山景,94043

您收到此电子邮件服务通告,您更新您的Knol的产品或帐户的重要变化。

Google的翻译,目测是Knol服务准备停了,但预留入口给你搬走里面的数据--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7日 (三) 05:28 (UTC)[回复]

Just for those content created by yourself... --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05:34 (UTC)[回复]
要不是闭站通知我还不知道google有knol这玩儿呢... -- 同舟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07:13 (UTC)[回复]
具体信息看这里——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3月11日 (日) 06:36 (UTC)[回复]
Knol的迁移服务很有问题。不过就算不迁移,维基百科也应该避免拿这种自我出版的东西当来源,查了一下,大概只有二十几个引用的样子[8],准备清理一下--Skyfiler留言2012年3月14日 (三) 16:21 (UTC)[回复]

遇到一个问题 编辑

本人最近遇到一个问题,在维基百科:询问处有一个人问了这个:Wikipedia:询问处/存档/2012年3月#问:曾经在2007维基百科发表文章如何删除内文?,这个IP用户表示他的名字被“冒用”,然后就把Wikipedia:询问处/存档/2007年10月#姓名韩文翻这段文字删除了,事实上,只是有个人问中文名如何翻成韩文而已,我不清楚何谓冒用。我告诉他存档不可更动并询问更动的原因,结果他在Wikipedia:询问处/存档/2012年3月#问:如何在维基曾发表文章删文?说他要“保护”自己的姓名,质疑我为何又把文字恢复,其实回退其编辑的是Zt610152145先生,而他又再次删除该段文字。接下来不断有许多IP用户与Zt610152145在Wikipedia:询问处/存档/2007年10月发生编辑战,只要一被恢复就又立即删除文字。后来又有个IP用户来问这个:Wikipedia:询问处#问:如何删除维基发文?,而我再次告知存档不可更动后,Wikipedia:询问处/存档/2007年10月#姓名韩文翻又再度被删除。接着,甚至所有有关询问都被删除,所以上面的连结有时会变成红色连结。而现在不只删文甚至还开始骂人,请见此[9],现在Wikipedia:询问处/存档/2007年10月已由‎Mys 721tx先生保护。我实在不清楚他为何要删除仅是提及到某个名字的询问,我也跟他问过究竟是“如何冒用?”,但没得到回应。

本人在此向大家告知此事,感谢你的阅读。--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07:17 (UTC)[回复]

无尊严先生 您说我开始骂人,我要求只是请管理员删除页面, 我寻过维基百科规定页面,只要是翻译等相关词都可以提请删除喔! 我没有任意删除他人的文章,我是删除自己一字一句在维基打上的留言喔! 请你搞清楚状况! 我也发现有其他用户可以删除废文, 这段请求删除翻译只是在维基请资深高手给我正确的回复, 我提请的删除要求已经答四、五次了, 每一次都是你再回复我!而且回答不到我的问题需求耶! 维基百科含杂简体字,这么多条目,新手指南提请删除题目看的没有头尾。

并且要求删除本人曾经发文应该不需要删除整个模板吧? 我想用户能在维基此留言也一定有能删除发文的连结! 何况你没有同理心,要我确实说明如何被冒用? 在台湾我的名子只有一个喔! 当年在2007所留言至今2012我想自己当初在这种论坛出示本人名子做翻译是错误的。 那请问全"无尊严"先生,您的真实姓名是?不仿可以试试看打上您的本名发表文章, 让从世界各地到维基百科知名网站都知道你的本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1日 (日) 08:16 (UTC)加入。[回复]

  • 你在编辑摘要说其他用户手残,这样不是骂到恢复文字的Zt610152145吗?本人当然有考虑到你的问题,所以我仅仅因为不明白到底是冒用什么而问过一次而已。既然是你自己打的,怎么叫冒用?假如一开始说明你不想让你名字曝光这样我就清楚了,我是因为前后说词不一样而感到疑惑,又不知道该如何问起,所以才多次仅请你不要更动存档;事实上这个问题应该要到互助客栈这里来(询问处最上方有写),询问处的问题会去关心的人并不多,没有其他用户回应对此我感到抱歉,而这也是我在此发言的用意,在这里可以让各位来解决你的问题。
如果你认为我没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去找其他用户或管理员,但删除所谓的“废文”仅限于广告或辱骂,跟是否有用无关,否则维基百科许多论战都该删除了。
删除修订版本为管理员的权力,请咨询管理员。要删除只需要删除相关的历史纪录而已,我之前的留言有笔误,现已修改。
我也算新手一个,不可能知道维基百科的所有规定与方法,若有有关符合的规定请让我知道。
全无尊严先生是我的,意思是“假如尊严那么值钱,就给它拿走吧,但尊严不值一钱,那大家到底争的是什么。”、“既然全无,何有尊严可坏?”,所以请不要用激将法,只要指出我的错误就好。
文字冗长,感谢你的阅读。--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10:01 (UTC)[回复]
在维基百科里,没有积点这回事,只有编辑50次可以成为自动确认用户与拥有投票权而已,其他的权限都要经过公众投票与管理员的评估才可以,编辑量只不过有申请的权利而已;维基百科虽然有“维基一级、二级……”等头衔,但是这跟贡献的文章水准有关,与编辑量无关。
Zt610152145多次的回退你的编辑绝对不是“吃饱没事”,从编辑摘要上的“请不要随意修改存档!”可以看出他是认真的。还有不是每个人都清楚你的情况,不要预先设想别人没有同理心,谢谢。--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10:39 (UTC)[回复]

全无尊严先生,我在这几年时间中发现没有任何异状,几年后开始认为本名如果要翻译不可以在这里询问, 后来又发现自己上网查询个人名子,我的名子竟然出现在其他网站中,因此我想到维基百科是世界各国的人都会来此观看或回答。 基于不想被曝光和担心自己的隐私之外,维基百科的条列令人看得烦琐又复杂,不知道该如何操作因此才使用编辑删文, 顶多外来网友看不到,虽然会存留在历史记录,我也申请提请删除或速删,所以再次发文请求协助, 告知管理员,不过一直被撤回,让我觉得很无言... Zt610152145不断撤回回复。 提请删除向Mys 721tx管理者,提请删除还被复原? 还有撤回文章是哪位用户操作的,我是非用户,所以看不到! 我想我的姓名在维基板上出现也对大家毫无贡献和帮助, 我也不是任意在维基版打上他人名子说要找的那种人。 刚去过管理员那边了,他说明不回复讨论或留言耶!会不会太夸张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1日 (日) 11:00 (UTC)加入。[回复]


本人陈述一下观点:
  • 存档不应被编辑,除非有侵权内容或其它违反服务器所在地法律的内容
  • 姓名重名的有很多,不能简单的姓名权为理由删除
  • 我不知道其他地区的法律如何规定,中国大陆的对姓名权的规定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维基百科并没有擅自以您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也并非冒充您进行活动。且一个姓名无法直接指向一个权利实体,因此冒用也无法冒用。

  • 显然不能因为我叫张三,就要求维基百科把张三为例的所有页面删除
完。另外有转换。。就不会有繁简混用了。。---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1日 (日) 15:15 (UTC)[回复]

你要如何删什么都不干我的事情,姓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我的姓名不会有重复姓名人,已查过。 我想提请删除不是一件很过分的事情,并且这是我本人曾经发过的文章,我又再次提请做删除动作, 我提请删除却浪费我许多时间来处理这件事情,网友给我的回应并没有针对问题解决,我觉得维基百科不是这样子没人性吧? 我不编辑存档删除,但是我要求提请删除,还被撤回会不会太瞎了?提请删除到底犯了什么规定? 这么难解决?这么难向管理员提请删除?你们到底是不愿意删除文章还是喜欢撤回网友的提请删除?我很纳闷。—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1日 (日) 14:02 (UTC)加入。[回复]

"姓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我的姓名不会有重复姓名人,已查过",哪查得?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查了?至于您提出删除,您的理由不足,没有侵犯版权,没有违反弗洛里达州法规,没有违反生者传记方针,非胡言乱语,非原创研究,非违反NPOV, 最后仍是:存档中的内容不应当被编辑. ---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1日 (日) 16:35 (UTC)[回复]

理由要如何充足?我本人在保护我的隐私权益!这叫做提请删除理由不足? 这是什么话?请问您几岁?他人要保护个人隐私权不行吗? 还哪得查?冒用还要具体说明?短短的话保护个人隐私,其实可以涵盖很多理由喔! 我当初行为真是错误,不应该到维基百科发问题,一推只是在站在你们的立场对我回答, 但也请你告诉我,何谓真正当理由,管理员才肯删除?要我打上多少个字?! 我觉得很过分!这个韩文翻也翻错误!也没有对回答者做更正,因为根本不知道如何操作维基! 维基板说明要多多照顾新手,可是我得到的答案和做法,令人生气! 不应该被编辑我已经知道了,但是我提请删除说明理由了,还说不足?会不会太过分! 你如果厉害,请告诉我,管理员要得理由是什么? 他人的文章可以轻易被删除,我的提请删除理由却被说不足?太夸张了吧! 一般现实生活中去办理事务,提请理由不用写很多耶!—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1日 (日) 21:06 (UTC)加入。[回复]

没有侵犯版权,没有违反弗洛里达州法规,没有违反生者传记方针,非胡言乱语,非原创研究,非违反NPOV。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请问侵犯了您哪点隐私? ---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1日 (日) 21:14 (UTC)[回复]
  • 让阁下恼火本人感到抱歉,维基百科不同于论坛或一般网站,规定繁琐是难免的;在Template:Talkarchive上写着“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对本页进行编辑。”,没有说可以在什么原因下能更动存档,撤回文章的用户仅是依此规定照做罢了,他们不见得有到询问处来,不见得清楚是怎么回事。想要看见谁撤回你的编辑,只要按下你要查看的页面左上角的“检视历史”即可。‎Mys 721tx是在User talk:Mys 721tx上说“恕不回复任何可由讨论页留言的邮件。”,如果真有事他还是会回答的;石添小草回答问题若是错了,他也是出于自愿与好心,如果你想得到专业的回答,应该到Yahoo!奇摩知识+之类的网站,维基的用户不见得通晓所有问题,许多问题是没人回答的,所有回答皆是出于自愿而不是义务,谢谢。
事实上,应该不会有人无聊去看存档,而且只有名字没有其他的资讯,除非有人自行去调查你,不然不会知道你的隐私。维基百科绝对不是轻易删除,也有许多人提出理由后被恢复了,你说可以删除翻译是指百科全书的部分,回答不包含在内。
还有,不知道你是否清楚,你写在维基百科上的文字是依知识共享发布的(现行版本:Wikipedia:CC-by-sa-3.0协议文本),任何人都能在协议下自由使用你的文字,维基百科并无义务要为你的文字做其他的保障。
当然,如果有人表示确定可以为保护你的名字删除文字,而不会因违反规定而被封禁账户的话,自然可以删除你的名字。
感谢你的阅读,文字冗长请原谅。--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2日 (一) 12:39 (UTC)敬上[回复]
不开玩笑地说,如果你没有说出来的话可以说几乎不可能有人会去注意07年的存档记录,更不用说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不是你所问.甚至前两天那存档还没被收录进Google(对,刚看到你问题的时候我特意搜过的),这下你一问我今天一搜竟然找到了...WTF.说真的,这样认真做什么?你极力想要抹去的话反倒会被人看得更清楚.若只是如此也罢,因为仍也没有任何证据直接证明这一问题指向任何人,而你最傻的地方就在于你说了"网上只有一个你",这不是主动提供你的个人信息吗?就算网上没有和你同名的搜索记录也不能说明网上的搜索记录就指向你一人啊?希望做事情的时候还是多想想再做吧,唉.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13日 (二) 11:26 (UTC)[回复]

我的姓名确实收录进Google,并且还收入到维基百科本人曾经发文,我也希望管理员能够在这种历史记绿删除,而在Google并看见我的姓名在韩文网站里面,这件事是在近年才看到,之前并没有,还有其它的台湾网站有一个在北市发出的,之前并没有,前天去查看却查无资料了,还有个扯的事情竟然出现在大陆网站推荐姓名一览,之前并没有。 用户所回复我的答案是维基不会轻易侵犯隐私,我知道,不过维基是世界各国都可以看见的网站,当然内容一定可以被看得清清楚楚,只是担心不怀道德之人恶意散播,虽然看用户回复我,回答的说就算姓名在网站出现也并无危害到本人姓名曝光/保护权益,但是本人已提出删除请求并示出正当理由,我希望回答者能够尊重我,我也有所担心的事情,请别在反问我了,因为每个人想法不同。 姓名这种事情会去政府机关单位做协助,在此感谢全无尊严的回复。 我会再一次跟管理员提请说明,希望他能够再明理,毕竟网络上的虚拟规定还是可以做修正的, 维基规定不一定每一条规定都是让现实的本人想要保护隐私而协助他人,在此希望用户能够明白我想要说明及表达, 使用的创CC我也不太了解这是什么,只是来到维基百科就有一个页面﹝问:.....打出标题后网也就会转成留言内容文字﹞, 就像各大网站部落格大同小异一样。

如果没有说出来也没人会去查看07的存档,但是我提出来也需要用户的帮忙,毕竟新手不太了解维基百科如何操作,还担心违反规定之后被封禁得不偿失,但是反映管理员提请删除确没有结果,还被撤回,都已经按照管理员给出来的格式申请提请删除了,这一点我真的很不认同管理员所做的动做方式,还有我的名子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叫这个名子,因为我的姓名独特。 您是大陆人?看您用简体字,还是感谢您的回答。我会再次跟管理员反映。—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5日 (四) 07:06 (UTC)加入。[回复]

管理员应该是执行方针,而不是为了无故删除内容开捷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11:33 (UTC)[回复]
提请删除只对要删除整个条目才有效,一般来说普通条目你可以任意修改,没有经许可才能删除的问题。
我们没有不尊重你,不能删除是因为规定,规定不是说有理由就能不管的,任何的用户都不能随意违反规定,不管是谁违反规定都可能受到封禁处分,希望你可以知道这一点,在维基百科,规定要修改都得经过讨论才能做的,否则要是在未来引起争论该怎么办?
就算真只有你一个,中文维基的规定是来自英文维基的,若修该我们要如何跟英文维基解释?如果真要改,请问要怎么改?“若有特殊理由可修改”、“侵犯他人隐私可修改”……特殊情形的定义得很精确才行,否则要是有人挑起毛病,故意钻漏洞就麻烦了。
事实上,因为讯问处最上方已经有写“请勿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电邮地址等联络资料。”,写得很清楚而你应该有看见才对,在已有告知的情况下却要我们改变规定,你的问题让我们很为难。
感谢你的阅读;请注意你的用字遣词,切勿使用可能激怒别人的用词,谢谢。--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12:40 (UTC)[回复]
若对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很抱歉。另外,维基百科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协议,当您发出时,即不可逆转的释出,wikipedia并无其他义务为您保障。管理员撤回也是有原因的,并没有违反方针且通常只能删去整个条目,望您知晓。---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6日 (五) 04:58 (UTC)[回复]


当初我没有注意到是不可以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电邮因维基百科规定方针, 我已经公开姓名确无法提请删除?管理员撤回因维基百科没有违反规定方针, 但是您也说了,不可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电邮等, 我已经公开了,提请删除确不可以?好像有一点矛盾... 请问整个"条目"是指发问的标题问题吗?是整月份的吗? 普通条目可以任意修改,您都说不可以编辑修改阿?! 就算中文维基来自英文维基规定方针, 也不等于一个国外的国家维基的规定就能统一适用全世界维基各网站吧!这是我的见解! 我并没有要维基百科改变成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电邮等相关个人隐私规定。这项规定本来就是对的! 只是我当年公开自己的姓名,现在才知道公开姓名是不对,而且还被某一些网站做不当的行销和行为。 维基百科是对任何网络页面采极透明公开的文章,所以没有隐私可以保护。 Goole收录维基百科的姓名或相关等关键字,这是维基百科管理员操作的吗? 还是Goole网站本身在任何文字都会自动一并收录呢? 因为您有提到这件问题,维基发问会收录进Goole网页内。 感谢全无尊严的回复,我会请管理员协助,关于提请删除。

创CC看您一番解释我懂了,难怪我发文的时候并不会直接送出, 管理员撤回是因为方针规定,我在上文叙述也很矛盾, 我想只要删除我发过的文那一篇,其实并不会删除整个月份条目拉! 虽然我不是管理员,但是的提请删除理由, 就算一般警察也不会觉得我这样申请速删理由会违反什么重大事件规定! 感谢您的回复!

在这里不断的进行沟通,应该不会造成违反规定吧! 我会和维基现任管理员留言做沟通并协助我。 而维基百科管理员没有信箱也没有客服真的很难快速解决问题, 还得一直不断在维基留言,有点不太方便!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6日 (五) 16:16 (UTC)加入。[回复]

GOOGLE的原理是机器人爬虫,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并无办法,即使WMF也没办法,除非所有条目都不收录。您的沟通行为不会违反规定。---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6日 (五) 21:15 (UTC)[回复]
为什么不用WP:REVDEL#校订标准4来删除?但关于用户个人隐私者可能要靠监管员。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21:44 (UTC)[回复]
那是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吧,且未达成共识---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6日 (五) 21:50 (UTC)[回复]
如果要用修订版本删除的话,要从版本5525405开始删除。--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13:22 (UTC)[回复]
也许可以用{{deltalk|~~~|~~~~~|reason=用户要求}}?保留标题去掉内容,并在编辑摘要写明此讨论位置。其实我感觉这种仅姓名并非隐私,不是很理解为何强烈要求删除。即使维基百科的存档删了,搜索引擎的记录也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更新。--YFdyh000 2012年3月16日 (五) 23:20 (UTC)[回复]
首先正如上说,维基内容被搜索引擎收录是因为蜘蛛的原因,这个无论管理员还是基金会都没办法处理的,其次由于删除要求是基于一套颇严格的标准进行处理的(这也是避免争执),由于在询问区咨询名称译法这种并无明显侵犯隐私的问题,而且规则也没有提及这种情况的处理,所以管理员无法对你提出的要求响应是正常的,最后,是有电邮列表或管理员留下的外部联系方式的,不过基于这种问题对规则的影响,不建议这样做——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17日 (六) 00:15 (UTC)[回复]

非公开的私人信息。这包括对未公开的住址、姓名、性倾向、联系方式、工作、家庭、人际关系等私密信息的陈述、流言或暗示,且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不论该内容由何人加入、动机是否善意。在申请监督隐藏之前预先进行修订版本删除的时候,请使用一个笼统的理由,以免引起过多的关注导致信息的扩散。在符合监督方针时,请联系监管员执行监督隐藏。

用户提到WP:REVDEL#校订标准可执行的删除条列,这件事对我的提请删除的理由还蛮符合的阿! 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是现在的各用户包括管理员已经不可以继续用吗?因为版本更改过了?

用户提到可使用保留标题去掉内容,并在编辑摘要写明此讨论位置, 标题摘要,维基百科有很多选项,可让用户选择,有一项是提请删除或速删。 我有这样做过,还被撤回,用户网友和管理员指责我不可以这样做。

强烈删除是因为没看清楚规定不可以在维基百科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电邮, 所以在此向管理员题请删除也符合不可以在维基百科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电邮等个人相关隐私资讯吧! 一般各大知名网站都有会员中心只有让个人看得见,就算公开了,可以提请删除吧! 本人非已注册维基用户也不是很想注册维基,可能问题多吧! 本人已非用户提请删除也写上正当理由还被用户和管理员撤回,我认为注册也是枉然。

用户提到搜索引擎的记录也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更新,那就等更新吧! 毕竟很多规定和模板都是随着时间和时代一直不断变更,使用的人也看的雾飒飒。

用户提到删除要求是基于一套颇严格的标准进行处理的(这也是避免争执), 当年本人曾经提出,现今本人再次提出删除,并不会有争议吧! 避免争执大多是,他人留了言,被另外一位网友或管理员删除,所以才会起冲突吧! 就算维基没违反规定,我已经知道了,那是维基本身没有自动侵权到网友留下的内容, 但是维基确实有留下不可以公开姓名规定方针。上叙述也提到了! 用户网友提到会删除整月条目模板,我也看到了! 我不在意删除严格是非常手段,删除是一件好事,要看是什么内容! 毕竟我公开了...人总免有疏失也会犯错的时候!

维基方针也提到不可以暗骂他人言语也会遭删除留言, 那么维基方针也提到不可以公开姓名, 这两项要点都不是维基自动做出,而是用户网友自行公开, 但是暗骂他人一定遭删除留言, 那为什么公开姓名确不可以删除留言?

我不是明星,公开个人资料给支持者观看! 我不是如明星一样采高调姿态!

感谢各位用户网友提供我讯息, 各位网友的回复在维基英译规定和人本操作规定,在认知和操作有一点出入。 感谢提供!我会和管理员协调! 提请删除这一条目,这种事情不是严重的事到强制不能删除, 不用那么严苛。删除也不会有争议! 那是本人提请的!并无怪罪维基!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5.0.21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17日 (六) 10:14 (UTC)加入。[回复]

提请在当前存档版本中用{{deltalk}}隐藏相应段落内容(保留标题,以免弄乱)应该会容易点,那样历史版本仍然可以被查看,但不会被搜索引擎索引。如果想要移除所有包含了此段落的历史版本很难实现,包括了询问处和存档的很多历史。大多数人都认为仅仅是姓名并非是私密信息,不会造成什么损害。--YFdyh000 2012年3月17日 (六) 13:20 (UTC)[回复]

问题不是在我们不想删除,假如当初还没存档时就删除了,自然没有任何问题,现在是出在删除会不会跟规定有抵触。至于那个“提请删除”是用在删除整个页面用的,没有专给删除某一段的编辑摘要。条目是说整个页面。我的意思是每种语言的维基百科,不论是英文还是日文都说不能编辑,如果我们说可以编辑好像有点不恰当;每个维基的规定大多来自英文维基,但是在基于自治的理念下,可以经讨论做调整。

我只是个普通用户,不能擅自主张,假如各位用户有想出适当的办法,自然可以删除你的资料。--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13:22 (UTC)[回复]

问:启蒙运动、工业革命、法国大革命和休闲有什么关联?? 拜托帮帮我ˊˋ 我很急~ 拜托拜托!!! 编辑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3月18日 (日) 14:48 (UTC)之前加入的。

删除各国人物列表 编辑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3月18日 (日) 14:48 (UTC)之前加入的。

好久没有新的管理员选举了 编辑

最近是什么情况……WP:RFA乌拉跨氪上任快三个月了一次新投票也没有。--MakecatTalk 2012年3月3日 (六) 09:24 (UTC)[回复]

去自荐吧。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3日 (六) 09:27 (UTC)[回复]
最近几个月空闲时间不够。我只是觉得以前好像基本每个月都有投票。--MakecatTalk 2012年3月3日 (六) 09:58 (UTC)[回复]
快点来帮忙吧。我都不想做靶子了。乌拉跨氪 2012年3月3日 (六) 16:18 (UTC)[回复]
  囧rz...,某些破坏者现在已经是纯粹捣乱了……--MakecatTalk 2012年3月4日 (日) 05:26 (UTC)[回复]
破坏的不就是来捣乱的么。乌拉跨氪 2012年3月4日 (日) 05:33 (UTC)[回复]
以前是张贴原创研究,现在是针对回退其破坏的人。--MakecatTalk 2012年3月4日 (日) 05:34 (UTC)[回复]
tools:~vvv/adminstats.php?wiki=zhwiki_p&tlimit=none,这个可以看到管理操作的数量。--MakecatTalk 2012年3月4日 (日) 07:07 (UTC)[回复]
残念。Makecat君上次提名后得等6个月才能再自荐或别人提名。--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4日 (日) 12:11 (UTC)[回复]
哪里写了要等6个月?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09:33 (UTC)[回复]
这讨论没什么意思吧。--KuailongTM 2012年3月4日 (日) 12:23 (UTC)[回复]
偶尔灌灌水,总比上面向快龙开炮要和平得多:P--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4日 (日) 13:04 (UTC)[回复]
哪位哥哥愿意推荐饭桶参选行政员呢?--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5:52 (UTC)[回复]
饭桶你之前不是已经选过一次行政员了吗?当时几乎所有人都投的反对票,你为什么还总是盯着这个职务不放呢?如果你这次可以说出正当理由来,我可以提名你,不要再说什么“因为饭桶想当行政员了”这样的理由,那样肯定会落选。--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12日 (一) 22:31 (UTC)[回复]
就是落选,饭桶也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4:38 (UTC)[回复]
既然这样,恕我不能因为这个理由推荐你出任行政员,不过我不反对你进行自荐,距离你上次自荐行政员的时间早就超过六个月了,因此建议你这么做。--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18日 (日) 07:59 (UTC)[回复]
饭桶已经自荐。--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14:52 (UTC)[回复]

签名支持香港申办Wikimania 2013 编辑

支持香港申办Wikimania 2013可在此处m:Wikimania_2013_bids/Hong_Kong#International_Support签名留言以示支持。鉴于消息版反响,在这里再发一下。--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14:23 (UTC)[回复]

支持~ --- 化学是,化学是 2012年3月11日 (日) 15:18 (UTC)[回复]
绝对支持!--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12日 (一) 10:25 (UTC)[回复]
百谷虎山寨人全力支持香港申办2013国际维基年会,为中文维基用户争光!——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3月12日 (一) 12:36 (UTC)[回复]
请留意现阶段只希望非本港的维基人签名支持,并且最好能承诺成事以后给予一些协助,如果本地人想要出手帮忙,请依申办页上资料与申办团队联络,谢谢-- ※ JéRRy ~ 雨雨  ※  λολ  ※  2012年3月12日 (一) 16:06 (UTC)[回复]

不好意思,英文不是很懂。但我有个疑问,怎么跟意大利相比开支差距这么远?--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4:01 (UTC)[回复]

我只看到香港的收入和开支预算,在拿波里和伦敦页面都没有找到预算呢?--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15日 (四) 04:41 (UTC)[回复]
可否请教最后是投票还是评分来决定哪城市入选?--Ellery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01:53 (UTC)[回复]
最后是由维基媒体基金会那个小圈子独裁决定,和投票多少完全无关 --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19日 (一) 02:02 (UTC)[回复]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3月20日 (二) 14:00 (UTC)之前加入的。

该维基人希望在维基百科找一个女朋友 编辑

对于存废讨论后被重定向的条目又被改回去应该如何处理? 编辑

3月11日我提交条目爆吧存废讨论,最后的讨论结果是‘直接改重定向至百度贴吧’,并且做了重定向[10],但其后在未经任何讨论的情况下该条目又被改回去,而且被修改了多次。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如何处理?是直接重新改回重定向还是重新提交存废讨论? --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3日 (五) 00:28 (UTC)[回复]

我尽可能地完善了,所以改回去,条目不一定一成不变吧——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3日 (五) 01:46 (UTC)[回复]

关于存废复核请求 编辑

建都南京告全国同胞书条目的存废复核请求已经放在哪里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回复,到底是本来就如此工作的,还是说根本没有可能复核通过呢?

我不是该条目作者,纯粹想查询资料才发现这个问题,该条目本被乌拉跨氪提议转移到维基文库保存,但我去文库想查询却发现不存在,不知为何直接被shizhao删除,该文作为重要史料,就算不在百科,在文库也有保留价值。--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20日 (二) 22:56 (UTC)[回复]

存废复核请求

那种讨论一般进不去。--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55 (UTC)[回复]
翻墙才能上的,试试HTTPS DGideas 2012年3月24日 (六) 01:32 (UTC)[回复]

一个很讽刺的东西 编辑

越南语机器人操作者的用户页,最下面的标题google翻译为:中国心。感觉颇有深意。--AddisWang (留言)协作计划 2012年3月22日 (四) 16:03 (UTC)[回复]

活生生一语言帝啊,膜拜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3月22日 (四) 16:09 (UTC)[回复]
那位越南维基人会多少语言啊……--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3日 (五) 04:20 (UTC)[回复]
Vi1表示,这句话的意思是中国(人)的心(情)。不是Cheers!有一颗中国心。--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23日 (五) 09:58 (UTC)[回复]
我理解为中国人的心态。。。--AddisWang (留言)协作计划 2012年3月23日 (五) 11:02 (UTC)[回复]
写那么多没有翻译的条目有什么意义,只是为了一个条目数量么,那完全可以超过英语维基啊,越南的自尊心快超越韩国了。Merphisto留言2012年3月23日 (五) 14:36 (UTC)[回复]

那人对他被S皇警告是一直是忿忿不平、不屑一顾的态度的,比如这个编辑里他就评论“nực cười”(可笑、滑稽),还有这个“Còn giọng điệu của anh chàng TQ kia thì không đáng để tôi quan tâm. Hắn càng nói thì tôi càng có động lực để làm. Phải chăng hắn đang lo?”(还有,那个中国人的口气就不值得让我在乎,他(贬称)越说我就越有动力继续这样干,那家伙太着急了吧?)ɧ留言2012年3月23日 (五) 13:18 (UTC)[回复]

越南语很多有机器人创建的条目都是英文的,咱们可以不屑 DGideas 2012年3月24日 (六) 01:34 (UTC)[回复]

问:中文维基百科没有人负责机器人申请的批准么? 编辑

这又不批准又不拒绝的……--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7日 (三) 04:53 (UTC)[回复]

找行政员问问--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7日 (三) 05:25 (UTC)[回复]
给活跃的行政员每人留个言,不去说是没人管的。--MakecatTalk 2012年3月10日 (六) 05:19 (UTC)[回复]
Wangxuan8331800可以比照User:Shizhao管理员的自我标准,他的机器人不管做什么都自我批准。--百楽兔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8:18 (UTC)[回复]
现在行政员好像跟消失了似的(没有任何侮辱的意思)建议增加行政员数量DGideas 2012年3月24日 (六) 04:19 (UTC)[回复]

抗议中国GUO家防火QIANG对维基百科部分条目的封禁 编辑

同题,虽然每次必须用HTTPS。 中国北京DGideas 2012年3月23日 (五) 23:41 (UTC)[回复]

抗议无用,有本事去说服Anonymous改目标去推墙,或自己开DDOS推墙,或者弄几颗大炮竹把控制中心推了再说——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4日 (六) 04:02 (UTC)[回复]
GFW是放在所有中国网络对外接口吧……炸了就什么外部网都上不了吧……--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4日 (六) 06:28 (UTC)[回复]
到时那些互联网行业就业要求恢复大陆外互联网访问了。还有我真想GF***W系统崩溃的同时也能访问大陆外网站。——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3月24日 (六) 08:05 (UTC)[回复]
上次有个大学生推墙,让几百人在奥巴马的twitter里面留言,据说那个人被国家安全局的抓了。Merphisto留言2012年3月24日 (六) 08:03 (UTC)[回复]
GFW好像是旁路设备,即使出问题网络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有时墙抽风也许就是在维护或故障。不过在这抗议真的没什么用。--YFdyh000 2012年3月24日 (六) 14:32 (UTC)[回复]

RT ——--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11:29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3月#问: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这是个关乎中文维基百科命运的问题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2日 (四) 11:34 (UTC)[回复]
因为这段内容是由被管理员批评“不懂版务”的我从存档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2日 (四) 12:04 (UTC)[回复]
……(&)建议人手存档时写一下编辑摘要…… --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3日 (五) 02:09 (UTC)[回复]
我“不懂版务”。--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5日 (日) 13:43 (UTC)[回复]

分类的人工排序字 编辑

目前有不少用户使用汉语拼音作为分类的人工排序字加在条目中,由于汉语拼音在中文圈并未被完全使用,使用其人工排序字不能被一部分中文使用者接受。根据WP:BIAS的方针,既然汉语拼音做排序字会读一部分人造成使用的困难,那么在共识(使用什么作为人工排序字)达成之前,理应不使用任何排序字。现请求社群达成共识,找几个管理员开个机器人把zh所有条目的人工排序字去处。PS:麻烦各位从别人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或许对您并有无所谓,但对一部分使用者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苦难。--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14:34 (UTC)[回复]

反对,请未达成共识前不要清除。虽然也感觉使用汉语拼音作为排序字有点问题,但是简单粗暴的去掉不是解决办法,人工加起来很费事的。--YFdyh000 2012年3月15日 (四) 14:43 (UTC)[回复]
您可以设想如果分类排序字都是注音符号的话,作为大陆用户,是否会给您造成使用上的困难。那么相同,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汉语拼音同样会造成困难。至于具体用什么作为排序字可以讨论,只是恐怕现有的技术无法解决。那么对于一个不合理的排序甚至是可能违反方针的人工排序字,去除或许比保留更加合适。--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14:50 (UTC)[回复]
虽然对不懂汉语拼音的人确实不便,但是去掉后的效果也并不一定比现有效果好,既然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很久而似乎没有引起强烈的反对意见,个人觉得保持现状也许是个好办法。中文的分类排序功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来……--YFdyh000 2012年3月15日 (四) 14:53 (UTC)[回复]
具体如何操作排序我认为是另一回事,但是“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很久而似乎没有引起强烈的反对意见”恐怕不能成理。对于一部分例如台湾用户而言,他们看到拼音排序可能不会说什么,但会留下一个中国维基百科的影响,有违维基的理念和基本方针。我认为在基本的方针下,若无法达成使用何种都能接受的人工排序字之前,理应不去使用。这个道理如同尽管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很少,但维基百科仍使其为一个国家一样。不能因为少数,便可以不尊重,不改变。--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15:04 (UTC)[回复]
之前mw在1.16的时候我做过一个扩展,1.17后分类结构有改变,得改了才能用,如果真有计划要用我可以再看看。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15:01 (UTC)[回复]
这样最好了,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人工排序字什么的就不算什么了。--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15:04 (UTC)[回复]
应该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存档/2010年5月#mw:Extension:CategoryMultisort吧,不知道具体效果怎么样。如果真能解决这个问题最好,人工手动加排序字也不是个办法,效率低效果也不好。--YFdyh000 2012年3月15日 (四) 15:09 (UTC)[回复]
现在有labs了,我看能不能开一个project放上去,就不用自己找服务器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15:44 (UTC)[回复]
继续强烈支持。--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2:14 (UTC)[回复]
没有人强制要求用拼音,也没有禁止用注音。如果一个东西不好使(对不会拼音的人),应该想办法改进它,而不是直接把它扔掉(直接删掉所有排序字)。即使删掉了所有排序字,对不懂拼音的人来说也不会有任何的便捷性,反而影响了其他人。如果重点是在是否地域中心,我倒觉得不是非常严重,当然其他人的观点可能有所不同。--YFdyh000 2012年3月16日 (五) 12:40 (UTC)[回复]
不过有共通一些的排序方法么?PS:万一碰到有译名差异的词……--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6日 (五) 12:43 (UTC)[回复]
有些译名的条目用了魔术字来指定排序字为英文原名,不过到底用译名还是原名没有共识。另外Template:CategoryTOC模板目前依赖于汉语拼音排序字,并提供部分笔划和注音的选项,如果删除排序字会有一定影响。--YFdyh000 2012年3月16日 (五) 12:48 (UTC)[回复]
在没有改进方案或者使用共识的情况下,为了一部分人的方便而造成另一部分人的苦难显然不应该。使用拼音这一中文圈非通用的符号排序,也违反了WP:BIAS的方针,而说违反基本方针不严重的话,是不负责任的。而且目前是中文维基一边倒的要么不用,用就用拼音,让想用注音符号的用户无从下手。--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2:56 (UTC)[回复]
汉语拼音是否是中文圈通用我不清楚,但根据汉语拼音条目所述,很多华语地区都有汉语拼音的存在,至少看起来比注音更流行一些。目前很多用户不会注音,如果需要,您可以想想让大多数用户能够接受注音排序字的方案。如果没有排序字会对很多用户查询造成不便,所以本人不支持去除现有的排序字。--YFdyh000 2012年3月16日 (五) 13:13 (UTC)[回复]
注音符号不像罗马拼音能被广泛运用,通用拼音又不比汉语拼音国际化,所以台湾一些的建筑物、路标、外文手册、英语报纸上会看到汉拼(但人名就不大统一,有时是威妥玛、有时是汉拼、有时是另外取的外国名字)。事实上以前除了儿童读物、小学教科书、字词典外,一般人成年后很少有机会接触注音符号,甚至会逐渐生疏。后来因为电脑键盘、中文输入法跟手机要常用到注音,所以它的重要性又凸显起来。若用注音符号排序会有个缺点,多数人对ㄓㄔㄕ、ㄗㄘㄙ常会分不清楚(麻烦的是念的顺序是ㄓㄔㄕㄖㄗㄘㄙ……,不像汉拼在中文维基是zh放在z中,ch放在c中,sh放在s中)。由于汉拼并没有纳入台湾小学的教育中,若学校另外教汉拼,小孩父母可能会有疑虑。所以学汉拼一般都是有需要或感兴趣才自学的,例如常阅读中国大陆学术书籍的人士,或对学习语言、方言有兴趣的人士,他们会更熟练使用汉语拼音或其他罗马拼音。其实,只是判断中文字汉拼的第一个英文字母并不难,有些可以根据对英语的理解去猜,除了C、Q跟X这种少数特例需要适应而已(住台北的人应该很习惯了,因为捷运站名跟路名很常见)。我很高兴AddisWang尊重台湾一部分不习惯汉拼的使用者,但排序字一旦删除了,真的会造成很多人不便。而且汉拼再怎样都没四角号码难,也不像笔划数那么容易猜错,音序仍是多数使用者的最爱。何况目前中文字采用音序的,很少有像汉拼这么普及的。--Mihara57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3:42 (UTC)[回复]
其实我只想提醒诸位,汉语拼音跟注音符号是同一种系统的两种书写方式而已(注音符号第二式、威妥玛式亦同,台湾的通用拼音倒是有包入闽客语的空间所以较不一样),所以基本上这两个不应该对立起来。我想最大的问题不是要写成zh或ㄓ,而是要用A-B-C-D-E-F-G-H的顺序还是B-P-M-F-D-T-N-L的顺序去排列。不知道后者的排列序对中国大陆的使用者有无背诵上的困难?--Reke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7:21 (UTC)[回复]
不光是他们有背诵的困扰,如果是照B-P-M-F-D-T-N-L的排序显示,那么有些分类页中的中译条目会变得比较难找,因为当中有些Template:DEFAULTSORT是设定成英语或日语(罗马拼音),所以台湾用户也会多出一个困扰。如果是以ㄅ-ㄆ-ㄇ-ㄈ-ㄉ-ㄊ-ㄋ-ㄌ的排序显示,那么A-B-C-D-E-F-G-H可能是它之前吧?还可以做点区隔,但会显得有些冗长。最好是能有个切换排序方式的系统,当然前提是要配合手工指定多个排序字。--Mihara57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9:17 (UTC)[回复]
因此香港用户版完全违忘了。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9:21 (UTC)[回复]
在推出类似于字词转换功能前反对任何修改。--MakecatTalk 2012年3月17日 (六) 10:09 (UTC)[回复]
有多少人认为需要自动转换?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2:49 (UTC)[回复]
不知道,但有总比没有好。支持自动转换。--YFdyh000 2012年3月17日 (六) 13:26 (UTC)[回复]
自动转换是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AddisWang (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4:49 (UTC)[回复]
如果仅仅是对不懂拼音只懂注音用户的方便性问题而不牵扯地域中心,{{CategoryTOC}}能部分满足要求。--YFdyh000 2012年3月17日 (六) 13:26 (UTC)[回复]
不能做个{{DEFAULTSORT|1=拼音|2=注音|3=粤语拼音}},之后大陆简体对应拼音,台湾正体对应注音,港澳繁体对应粤语拼音什么的么?--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7日 (六) 13:30 (UTC)[回复]
不用扩展做不出来。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3:34 (UTC)[回复]
DEFAULTSORT是一个魔术字,不是模板。--MakecatTalk 2012年3月17日 (六) 13:36 (UTC)[回复]
原来想的是用字词转换模板把魔术字包裹在里面,在对应用字下只有一个魔术字其作用,不过刚Liangent说好像不行……--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7日 (六) 13:44 (UTC)[回复]
包在里面的效果要么是只认最后一个,要么是只认编辑者语言的那一个。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3:48 (UTC)[回复]
香港对应笔划数应该比较好,懂粤语拼音的人数(可能|肯定)比懂汉语拼音的人少。不过话说回来,用部首会不会比较好?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14:24 (UTC)[回复]

分类排序处理草案 编辑

相关讨论请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分类排序处理草案乌拉跨氪 2012年3月18日 (日) 03:25 (UTC)[回复]

Who is this emperor? 编辑

Jingtai Emperor.jpg
Tianqi.jpg
Ming_Yejong.jpg

Hello everybody, sorry for asking in english. You may answer in Chinese, I can understand a little bit. I'm coming from the German Wikipedia where the question arose, who is the person shown on these pictures? The pictures are used to describe different persons, also in the Chinese Wikipedia, but it seems to be always the same person. Thank you very much, greetigs from Germany. --Hareinhardt留言2012年3月25日 (日) 16:00 (UTC)[回复]

These photos may be 朱祐杬. 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5日 (日) 17:15 (UTC)[回复]
谢谢! Since many articles would be affected, would you have a reference, or a suggestion where to look it up? --Hareinhardt留言2012年3月25日 (日) 23:17 (UTC)[回复]
Sorry, I can't find any reliable reference about that. But you may search "兴王朱祐杬像" in google. In that way, you will see some unknown reference informations.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6日 (一) 17:51 (UTC)[回复]
Thank you very much. With your help I found the original picture at the 故宫博物院 in Beijing, with its original description: [11]. Now we should correct the wikipedia :) Best wishes, --Hareinhardt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23:10 (UTC)[回复]

一个值得所有维基人探讨的问题 编辑

用机器人添加缺少的references/ 编辑

准备用noreferences.py添加缺少的标签,见几个测试编辑,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问题。另外有几点不确定:

  • 我是不是必须再次申请并获得批准才能用有BOT权限的帐户做这个。用非BOT权限的帐户做这个是否不需要明确批准。
  • 加的标题“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哪个更合适。
  • 加<references />还是{{reflist}}哪个更好。

--YFdyh000 2012年3月26日 (一) 10:28 (UTC)[回复]

BOT权限不清楚,下面回答;建议用“参考资料”和{{reflist}}——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6日 (一) 12:29 (UTC)[回复]
<references />有时候似乎不能正常显示ref?--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6日 (一) 14:01 (UTC)[回复]
有吗,好像没遇到过。也许你是指bug 33740?--YFdyh000 2012年3月26日 (一) 14:14 (UTC)[回复]
有些页面是用{{refFoot}}和{{noteFoot}}来做分注脚的(例如司打口),这些都没有<references />和{{reflist}},运行时请小心避免在这些页面加标签。--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2年3月26日 (一) 23:19 (UTC)[回复]
感谢提醒,已加入排除。权限方面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吗?--YFdyh000 2012年3月26日 (一) 23:35 (UTC)[回复]
如果不希望成为下一次矛盾中百乐兔同学手中的一个例子,你可以去WP:BOT挂一个申请。但是很明显没有人会来理这个个申请的。 So... up to you... Ben.MQ 2012年3月28日 (三) 00:59 (UTC)[回复]
  囧rz...--YFdyh000 2012年3月28日 (三) 02:09 (UTC)[回复]

只想问Voice Charm一个简单问题 编辑

Wikipedia询问处冒出来一个卖白粉的。。请问这算什么水平 编辑

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处置。。?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7:04 (UTC)[回复]

请问哪里?Merphisto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02:52 (UTC)[回复]

直接当广告回退掉——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8日 (三) 04:15 (UTC)[回复]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毒品广告破坏.其实早就有这群怪物的. - Dr. Cravix ♪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2012年3月29日 (四) 01:47 (UTC)[回复]

译言网私自翻译英文维基教科书的内容! 编辑

[12] 维基教科书是在CC-by-sa 3.0许可下创作的,因此对其的翻译也理应使用相同的许可,而译言网翻译英文维基教科书的内容,下方的版权标识写的确是“Copyright ® 2011 yeeyan.org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即变为了专有领域!算是对英文维基教科书的侵权! ——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1:19 (UTC)[回复]

[13]对维基百科也有侵权,同样也是违反CC-by-sa 3.0许可--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1:28 (UTC)[回复]
不如发个电子邮件过去交流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1:45 (UTC)[回复]
其实有这个玩意:{{Yeeyan}},不过zhwikibook不知有否此类模板.BTW,竟然能碰上两次编辑冲突...WTF - Dr. Cravix ♪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2012年3月29日 (四) 01:47 (UTC)[回复]
再次发个电子邮件交涉吧,告诉他们维基计划(全部,不只是维基百科)都要按CC by-sa 3.0授权吧,上次不是交涉过吗?——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9日 (四) 01:49 (UTC)[回复]
还有,根据{{Yeeyan}}提供的搜索工具来看,好像有很多被翻译的条目,如果发现没进行相应的授权标示,是否应该告知该译者作出相应的授权修改?——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9日 (四) 02:10 (UTC)[回复]

让我想起来口译天下曾经翻译英文维基条目,美其名曰"和中文维基百科合作,长期性提供高质量译文",当时事情好像还闹得挺大的,最后坚持不到2个月就没动静了。~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话说巡查员们所有命名空间都得审查的说。。。 编辑

刚才看见许多User命名空间甚至Wikipedia命名空间的广告都被无视了。。。 ——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4:23 (UTC)[回复]

话说没有专门分工负责Wikipedia空间的巡查员么?PS:前几天我用AWB在File talk空间创立页面难道也被巡查了→_→--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8日 (三) 14:33 (UTC)[回复]
项目名字空间比较少去看,因为创建新条目的频率低。用户页名字空间还好吧。至于楼上,好像有人把那些File talk页都点了,talk页则还有起码500,整页都是楼上的大名,教人情可以堪,呵呵。-Lakokat 2012年3月28日 (三) 14:39 (UTC)[回复]
目前基本只关注条目和User,其他页面出现违规较少,而且处理可能比较麻烦(拿不准、不了解等)。各种talk被机器人刷了很多,没法碰,用机器人大量创建页面的赶紧申请巡查员或巡查豁免吧。--YFdyh000 2012年3月28日 (三) 16:28 (UTC)[回复]
话说本维基人有OCD,所以有要把所有未巡查的页面都巡查了的冲动。。。--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20:56 (UTC)[回复]
机器人有autopatrol权限。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2:41 (UTC)[回复]
AWB似乎还没有autopatrol权--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3:23 (UTC)[回复]
是说机器人用户组。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3:36 (UTC)[回复]
话说autopatrol申请门槛能降低不,75个新条目门槛太高了……--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9日 (四) 04:52 (UTC)[回复]
你可以去申请巡查员啊。这要求不高吧,英文版好像更难。--MakecatTalk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6 (UTC)[回复]
巡查压力大,要不巡查员看到我建立talk页就不要管好了……--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9日 (四) 13:45 (UTC)[回复]

有些语言类条目是不是可以考虑录制其中的音韵部分? 编辑

目前来说,这类条目只有文字介绍,不太直观。可以考虑给音韵加上配音,像中古汉语的音韵。--玖巧仔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5:26 (UTC)[回复]

我不确定是否理解了阁下的意思,是不是说在类似端母这样的条目中加上相应的不送气清齿龈塞音[t]的配音。如果是这样的话,国际音标条目中应该都有配音的,直接加上就可以了吧。不过问题是在有不同拟音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Stevenliuyi留言2012年3月30日 (五) 11:22 (UTC)[回复]
就是这样--玖巧仔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22:37 (UTC)[回复]
中古音的拟音现在有些还不能确定,这比较麻烦。--Reke留言2012年3月30日 (五) 23:24 (UTC)[回复]

丑陋行为揭露 编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F%A9%E5%AF%92%E8%A2%AB%E8%B4%A8%E7%96%91%E9%80%A0%E5%81%87%E4%BA%8B%E4%BB%B6&action=history 这里面 Youssarin 和 Kuailong 疑似为一个人,加入大量微博作为参考来源,在经过编辑战后,Youssarin 此人因体力不支暂时退出,但是他的主号 Kuailong在几个小时后,再次进行回退,并事先联系管理员Mys 721tx,在Kuailong回退后Mys 721tx(曾被羞辱多次)马上故意以破坏(实际上上编辑战)为名进行半保护。然后乌拉跨氪(曾被羞辱过多次),再修正为编辑战进行全保护。--113.111.197.130 (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1:04 (UTC)[回复]

我比较好奇的是你们为什么不找个可靠来源加上去呢?搞编辑战有什么意思。乌拉跨氪 2012年3月1日 (四) 12:16 (UTC)[回复]
反复写"曾被羞辱过多次"是为了彰显你多次人身攻击吗?笑,这样说我只要把管理员都骂一遍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不过正经地说,编辑战的处理方法是"恢复到编辑战前的无争议版本",所以处理方式并无错.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8日 (四) 01:00 (UTC)[回复]
  • 中文维基百科能够单凭自己的臆测而断定谁是谁的傀儡的人只有滥权的管理员。请这位IP用户详阅管理员User:T.A 白河的事例:[15][16]。--百楽兎留言维基百科:维权联盟 2012年3月5日 (一) 05:33 (UTC)[回复]
    • (*)提醒请百乐兔就事论事,请不要误导用户,我想您这次的论点大有问题而且与这次的话题完全离题,这样误导下去的话只会让您没有信用可言,这次只是匿名用户不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所导致的一连串的误解,如果要硬是说成是管理员的争议的话,这样下去只会造成更大的误解,就拿苏昭旭老师所发表的《竞争者思维与共存者思维 现实势利的反省》来当作例子好了,今天假设B写了一个条目,A觉得有几句写得不好,动手去修改B所写的条目,但是B跳出来说‘这是我写的东西,我不准有任何人修改我的编辑’,今天假设A写了新条目,然后A觉得‘我今天写了一个新条目,我希望有其他人能够去编辑’,然后C跟A一起编辑条目,而前者是竞争者思维而后者就是共存者思维,简单来说竞争者思维与共存者思维两者的差异是,共存者思维的人,对任何事物有较有所分寸,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而计较,相对的竞争者思维的人,只会往自己有利的地方走,认为自己才是对的,这个论点其实适用于维基百科,既然同在一个大团体里,就要懂得如何团队合作,去思考如何协作一个条目,而不是弄出分散的小团体,把别人弄得你死我活的,搞得双方都很僵。
      我可以大声说我跟您一样,以前我跟发生过您所遇到的类似的状况,并不是只有一般用户不会碰壁,如果您想去执行违反或是不符合共识的事情时,我会对你们说:‘麻烦请先等到那个方针达成共识好吗,如果您只是一味地更改或是回退别人的编辑并使用意义不明的字眼,如果你的行为是明确的挑衅的话,我建议阁下请自重,以及只相信你自己的看法与观念,这样永远没有沟通的诚意。我想这只是您单方面的思考与解读,请等到那个方针制定完成之后,再来编辑好吗?’,当然,这句话可是我还没当管理员之前所发生的事情,至于后来那名用户后来选择不回应。我想请问您达成共识的再来编辑真的有这么难吗!?为什么您不会提出问题的症结点再来进行讨论,然后一定要激烈的手段搞到罢免管理员再来讨论,如果只是一味地使用不堪入目的攻击性字眼来否认其他编辑者的行为,这个不但不会受到社群的认可,这样做真的值得吗?我真的不希望有人因为一点小事情而选择永远离开维基百科,这样的要求真的对你们来说真的很难吗?试者去跟别人沟通吧,这样比较实在!
      有时候可能衡量过对人事物的影响,尽量接受与谅解别人的处事方式、作风和行动之后,调节一下自我的反应,便是‘同理’的表现。就算因此而改变原本的做法或甚打消初衷,并不代表被同化,而是体谅和尊重。虽然我不是社会工作者,但是我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不管是哪一方都一样,一旦没有同理心,不管说再多什么对方都听不进去别人对他人的劝言,这样绝对不会有任何结果。就拿我当例子好了,我自己过去常常为了一些小事情跟那某位用户闹得不可开交,后来也是其他维基人出面缓颊才获得解决,虽然我到现在还是跟那位用户意见不同调,但是遇到一些事情还是得互相合作,这才是互相尊重的道理。
      过去我在百乐兔的用户封禁申诉有提到,与其他维基人之间的互动要保持文明,假如您对别人友善当然了别人自然而然地对您友善,反之您对别人不友善,理所当然的别人会对你您不友善,人是互相的动物,要懂得去尊重它人,不要为了一件小事而吵,然后大闹一场。多多地Wikipedia:善意推定其他维基人的行为,而不是用恶意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件事物,这才是维基百科的真正意涵所在,这句话不管是我还是其他人说的,既然您想要让别人去接纳您的做法,您就要去遵守这里订出来的规则,但是您自己却不去遵守这边的规则,还要别人去尊重您的想法,光凭这一点就已经本末倒置了。不要以为在维基百科不用负担任何责任,那是错误的想法,不管到了哪里自己要都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就算是到了任何场合也是一样。不要想说自己做错事情侥幸逃过了一劫,那是错误的想法,但是今天您自己过去闹出这么大的事件,却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过错,动不动就像小孩子一样哭闹,然后还说受到管理员的迫害与打压,这样真的像话吗?虽然我不是某个爱啰嗦的用户,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话,究竟您有做到真正的互相尊重以及礼貌,停止无谓的争论吧,试者去与别人沟通可是一门艺术,好好的谈话才是维基百科的宗旨。--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3月5日 (一) 09:20 (UTC)[回复]
我是就事论事啊。中文维基百科能够单凭自己的臆测而断定谁是谁的傀儡的人只有滥权的管理员,所以这位IP用户没有这种权力。你问我礼貌什么的,如果你敢用同样的标准去管所有的用户,我会给你一个赞。--百楽兎留言维基百科:维权联盟 2012年3月16日 (五) 08:15 (UTC)[回复]
笑,兔子真是"为反对而反对"的最佳范例,抓住机会就要渲染自己作为自封的"维权联盟"负责人的存在感.也罢,兔子为什么吓得只敢贴第二部分的头一条呢?怕别人看到完整版让你丢脸吗(这么说来,又跟上次一样了)?完整版在此,有兴趣细细爬串,如果懒的话请看"T.A 白河(Talk - Mail) 2011年5月9日 (一) 07:55 (UTC)"一条答辩.顺便也提醒一句:看到有几个人大力支持兔子了吧?点进去看看吧,基本都是Luke的傀儡,比如"百乐兔应援团",比如"向维基模范百乐兔阁下学习",又比如"Peterlee9803".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8日 (四) 01:00 (UTC)[回复]
维基百科管理员对你的礼貌标准真是宽松,呵呵。我很想看看今后这些管理员能有几重标准。--百楽兔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8:15 (UTC)[回复]
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有兔子这个被解封后继续屡次践踏方针却未被再次封禁的先例存在,所以托了兔子的福得以以同样的标准评判而没被封禁,于是这么说来真让人感动啊-不过这么说来,果然兔子还是买不起镜子吗?别人的反驳里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完全无视,自称有理有据却只给出片面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真是兔子不意外,看到你隔了这么久上来发个言都要用三种签名就知道你多么需要存在感了-果然和开分身支持自己的Luke"同病相怜"啊.也罢,说到底你还是不敢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如果封禁我一天我也无所谓,但如果以相同的标准评判,被封后做出承诺得以解封,解封后却再度多次践踏方针指引并毫无悔意的兔子又该封禁几天呢?"或许对兔子来说,自己做的一切都是"正义",而自己的诺言不过就像X一样吧.也罢,写了这么多兔子会看吗?再度无视全开也毫不意外.回应在此,只留给路人评判.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17日 (六) 10:00 (UTC)[回复]
屡次践踏方针的人不正是你吗?管理员双重标准的好厉害,对于你的粗言暴语皆视而不见,我们来看看你的发言:
屡次使用污辱性字眼谩骂,例如“自High?”、“讨厌以自我为中心的·2厨”、“我看你倒不如去买面镜子,平时多照照自己再说吧”,违反“保持讨论文明”方针,而且多次劝告、警告皆无效,甚至将他人对他的警告以破坏为由删除([17])。2011年12月7日亦曾因使用如下污辱性字眼谩骂而被提报过破坏([18]):“让读者解读成"这些评级都是某些家伙是故意不写到用户页而扔到模板上的夹带私货的自High产物"么?”、“要出笑话就出个彻底”、“把你觉得不顺眼的东西消除得无影无踪,怎么样?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我真的是无数次地服了你了”、“即使有评级过的也一样被婊”、“制定标准和应用技术的烂摊子全部要别人收拾,这不是搞笑么?”、“因为担心你对法律的理解和你的神经一样超乎常人”、“智商真是脑残永远的痛,IP用户以自己为实例再度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无论如何,谢谢你的搞笑演出”…等。

管理员不处理,就等同这些用语都是OK的,大家可仿效。--百楽兔(留言 2012年3月21日 (三) 04:54 (UTC)[回复]

笑了,一句"屡次践踏方针的人不正是你吗?"就把我所指出的"你正是屡次践踏方针而不被封禁的最佳先例"一句给无视掉了,再度断章取义,果然如我所说,"玩不完的老梗".你还是不敢把完整的原文贴出来么?这种老梗你真是玩不厌啊,但也只有这样能增长你的底气么?我再度帮你做功课(我看帮你做了不下3次了,真有趣):WP:VIP存档,也补上你的所谓"罪证"的来源-关于百乐兔在ACG,日本,台湾专题模板软性3RR而提出的讨论;其二,某IP用户的"维基最大的笑话是一群不懂法律的幼儿讨论法律问题"神论;其三,关于百乐兔在公告板又一软性3RR的事迹讨论.如果说我践踏了WP:NPA,那你在这之前又如何呢?WP:NPA,WP:CIV,WP:CON还有WP:POINT-你解封之后对这几项方针指引践踏了不是一次两次吧,"需要证据么"?上面给出的几个链接就是最好的证明-更不用谈Template:WikiProject ACG,Template:WikiProject Japan,Template:WikiProject Taiwan三模板的历史记录.所以我大可原话奉还-"如果这样随便践踏多项方针也无人责罚,随意食言也不必受惩,那就等同于这些行为都没问题,只管仿效"-看了不觉得好笑么?这就是wikiVIP风范吧-原来你才是真正的维基皇帝.我也再重申一遍,恰恰是因为有你这个随便践踏方针却不被封禁的wikiVIP的先例,我才不会被封禁-如果我被封禁,恰恰就证明了存在"双重标准".
也罢,看着兔子用这些玩意来给自己增长底气总觉得有些可怜,不满足一下你的"特殊心理"恐怕你也不会解脱,要不这样吧,我把你解封后背诺并多次违反方针指引的证据收集起来,然后一并提交到WP:VIP,顺便自请为你的"罪证"封禁我一日,如何?就来看看你自己到底有多少"底气"吧.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22日 (四) 01:27 (UTC)[回复]
随手一查,兔子在三模板软性回退之后又在不断地强加自己的意见了吗?在Template:Bulletin讨论里故意忽视大家的反对而反复强调所谓"没有共识",自己却变本加厉地无视共识到处强加自己的意见,又是一串老梗,果然是永不自省的兔子.说过来这确实是"丑陋行为揭露"-啊,终于回到了这串的正题上来了吗?用似是而非的"辩论"拖延讨论(连Winertai君也不堪其烦而离开(自己看客栈摘要),这果然是战术吗?这也恰是我上次过激的原因-对某只的怀柔到最后都会变成犬儒),一说到你的痛处就反复躲避(选择性无视他人的论据,上面给出的几次讨论+VIP存档链接就是最好的证明)甚至努力消声,然后讨论没出任何结果也一样努力强加自己的意见,...也忍不住想起公告模板讨论时提到你"整天称人为Troll却极力反对WP:TROLL的设立"时你却顾左右而言他,扯到"因为你反对某些TROLL才会被攻击"来自扇嘴巴,说真的,做两面派这么爽吗?某种程度来说,比起影武者这类病人,某些道貌岸然的家伙(是谁?来,快善意推定)果然更可怕,我也算是彻底明白为什么wiki上这么多人不喜欢某只了吧.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22日 (四) 14:04 (UTC)[回复]
  • 维基管理员怎么老是有恃无恐,为特定人士的编辑战护航。以前的编辑战起码还会在讨论页面留下长串讨论,现在特定人士私下向管理员要求保护,连沟通讨论都免了,罪名不外乎是编辑战、违反中立、破坏,特定政治色彩愈强烈的人愈受到管理者关爱,这就是当今的维基生态,为避免本尊遭受波及,现在流行开ip进行投诉了吗??--阿撒晡鲁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17:20 (UTC)[回复]
阿撒晡鲁不是VIP吗?怎么又从小黑屋里跑出来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6日 (二) 04:13 (UTC)[回复]
你在恐吓我?你胆敢再说一次---阿撒晡鲁留言2012年3月6日 (二) 13:11 (UTC)[回复]


今年的维基大投票又要来了吗?某些人到处煽风点火,蠢蠢欲动啊。—Snorri留言2012年3月6日 (二) 20:30 (UTC)[回复]

上有王小朋友的比萨斜塔,下有很多人参与的批萨斜塔.........--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9日 (五) 04:21 (UTC)[回复]

一般权限申请要多久时间? 编辑

问问——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30日 (五) 12:00 (UTC)[回复]

有段时间我经常看,然后后来有段时间总有不合格的去申请,然后就不盯那几个页面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12:06 (UTC)[回复]
我申请AWB和Rollback好像都是三个小时内就批了,感觉平均的话要两三天吧……--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30日 (五) 12:51 (UTC)[回复]
我26号申请的Rollback到现在5天了还没回应。。。--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22: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