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1年5月

恒星的命名方法?

请问恒星条目如何命名?--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8:58 (UTC)

参见恒星命名条目。--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5月1日 (日) 10:56 (UTC)

生物分类表自相矛盾问题

界 (生物)域 (生物)三域系统生物分类总表的关于“域”的见解有不同

但是,个人知识储备认为,界 (生物),与其他三者相比更加可靠

籍以请求相关专业朋友提供帮助与修改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5月1日 (日)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恳请进行同行评审

正满心期待在Wikipedia:同行评审/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看到各位的意见,多无情都没有关系。--Reke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6:15 (UTC)

关于选型专有名词的问题

我是做机械行业的不知道对成件、标件的选型有没有个专有名词来形容啊?能不能叫工业选型啊?刚来维基不知道还有个讨论区,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这里先道歉了,对不起,实在不好意思。希望大家能给个说法关于这个话题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5月2日 (一)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User:Liuchiu1372浮生六记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钓鱼岛的编辑摘要中填写“参考《海国记》又系伪作考辨(元、亨、利、贞)”字句,而《〈海国记〉又系伪作考辨(元、亨、利、贞)》”出自此网志,该网志作者怀疑就是User:Liuchiu1372User:Liuchiu1372过去经常删除条目中一些与该网志观点不同的内容,而每次编辑均相隔数月,并不足以编辑战为理由封禁。请问各位认为该如何处理?--Ws227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7:29 (UTC)

以“反复加入原创研究”为理由警告,仍不听给予封禁。--Reke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7:54 (UTC)
User:Liuchiu1372的举动违反非原创研究正式方针,应先行予以善意的警告。如果屡劝不听,再进行封禁,由一日封禁,慢慢延长期限。--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8:32 (UTC)
支持以上各位的意见,在下最近太忙,对近来有关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钓鱼岛的一些编辑想完善和纠正却在时间上力不从心。谢各位先。--Lvhis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0:27 (UTC)
这边不是帮User:Liuchiu1372讲话,只是希望尽量不要把编辑争议动不动就要封禁, 参见封禁不适用的情况,且对方并无刻意引起编辑战之意图,不过适当沟通(或更甚者给予警告)还是必要的。--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敬邀参与人文提升计划 2011年4月30日 (六) 19:14 (UTC)
那请安可先过去给这位用户沟通,谢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17 (UTC)
安可,Ws227并未说过“封禁是由他执行”之类云云,有经验的管理员通常会遵守利益回避原则。而上方其他人的意见,都是提出“先进行提醒,屡劝不听才进行封禁”,这与“动不动就要封禁”相差甚远。扣别人帽子很容易,维护维基秩序很难。--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6:44 (UTC)

呃…这个用语似乎有中立的问题?--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4:37 (UTC)

算了,看了一下维基发迹的英文都没人觉得这有问题。--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4:45 (UTC)
(*)提醒太正点了,这一定要邀请User:黑暗魔君等对恐怖主义、伊斯兰社会有兴趣的维基人一起编写。--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敬邀参与人文提升计划 2011年5月6日 (五) 09:04 (UTC)
(:)回应:正在对恐怖主义进行扩充。--黑暗魔君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10 (UTC)

请大家关注回到三国条目

编辑战持续了几个星期 维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5月7日 (六) 03:09 (UTC)

我还以为你写的是“请大家把关注回到三国条目”......此类讨论比较适合移动到条目讨论版。回到主题上,被删去的内容其实真的有点八卦,我认为即使要加入都需要修改一下表达方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4:31 (UTC)

食品的价格需要维基百科收录吗?

最近在肉夹馍条目中见到以下内容:“在西安地区的肉夹馍售价一般为:一口香2元,普通3.5元,优质纯瘦肉5元。 北京比较地道的肉夹馍大概在6元左右。也有3.5元一个。”请问这种内容是否应该收录?因为影响价格的因素很多,运费、材料等都可以,而且各种价格都普遍存在,难以计算一般价格。--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5月3日 (二) 09:41 (UTC)

纪录食物的贩卖店铺,区域,时间,币值名称等项应该就有参考价值。110.50.176.72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6:06 (UTC)

参见WP:NOT#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如果今天可以说西安、北京的肉夹馍的价钱,明天就可以说南京、武汉……的肉夹馍多少钱。至于特定店铺的肉夹馍价格,首先哪些店铺值得收录就是一个问题,其外店铺里面还可能有很多种不同价格的肉夹馍,一一收录会导致内容过多。--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3日 (二) 22:07 (UTC)
支持Inspector的看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14 (UTC)

(!)意见,谈价格的话不应该只纪录绝对的币值,假如内容是“西安地区的肉夹馍在2010年代一般为3.5元人民币,与当时一碗白米饭约xx元人民币相比,属于价格非常低廉的粮食”这样的相对比较就有参考价值。不过前提当然是,这种比较是有可靠来源先行做出结论。如果单纯记售价,那已经不是百科全书的内容。--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0:41 (UTC)

我们这里当地人一般比较喜欢敲诈来旅游的外地人,加上价格很有参考意义 维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5月5日 (四) 08:49 (UTC)

维基娘俺の嫁是西安人吗?我在西安滞留过几年,肉夹馍还是挺喜欢吃的。价格方面其实可以换一种手法描述,尤其是“与XX相比,属于XXX”不是太好(非中立)。建议你想办法淡化旅游指南色彩。-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5:08 (UTC)

请问有关“阿婆仔弄港”的词源有问题,但引用人坚持不删要如何处理?

“阿婆仔弄港”

一词出自“1895年台海登船临检事件”条目〔http://zh.wikipedia.org/wiki/1895%E5%B9%B4%E5%8F%B0%E6%B5%B7%E7%99%BB%E8%88%B9%E8%87%A8%E6%AA%A2%E4%BA%8B%E4%BB%B6

讨论内容在讨论页。

Winertai君有引述原创研究是“郭弘斌”氏和“李筱峰”氏两位历史研究者。但是这两位创见者对历史人物的原创性说法完全没证据也没引述也没参考书目!

没人质疑或可当可能来源。但敝人举证多多,已经证明被引述者说法不对或不可能!但是Winertai君一直不做解释,只做对我编辑方式的质疑和调整!

在此我想请问对被引述的来源有问题,必须删除不可信的内容要如何做?

Winertai君引述相关的说法,原来均说“阿婆仔弄港”是刘永福打扮成老太婆而来,但是现在又说唐景崧也是。并且在我举证说他“引述来源”的“唐景崧”生平是来源自己说是根据维基百科而来后,才再跑去修改唐景崧条目!自行交互引证举证有制造证据和说法来源的行为!并且他人有此说法存在是为了让此“阿婆仔弄港”的没根据说法在维基百科持续存在而让人有引证的地方,日久就可让所有人当成真的!

请先进大大处理或教我要怎么删除来源没根据的假说,不然Winertai君一直只做制作编辑修改而不做删除,敝人删除他也不给。无确实根据而对以前人物的污名化妖魔化要如何解决?

“阿婆仔弄港”⒈没任何人证或证据或引述就说装成老太婆。⒉清朝薙发令男人前额是西瓜皮只剩后方猪尾巴。⒊1945年或1990年前台语没有“阿婆仔弄港”的用法或资料。

Benny 2011年5月4日 (三) 01:32 (UTC)

你对于“郭弘斌”氏和“李筱峰”氏的研究考证很可贵,但是除非你找到可靠文献跟你同一观点,不然在此之前郭、李的说法是唯一有来源的说法。反之,你的考证是原创研究。
另外维基百科对原始来源的质疑是可行的,但不会要求原始来源还要有参考书目。通常我们会看这样的说法是否有争论,争论双方可信度如何、何者为主流,来判定来源的可靠度。
综上所述,若是光要回答:“对被引述的来源有问题,必须删除不可信的内容要如何做?”很简单,点编辑、用鼠标圈起来、按delete。不过放到你针对的脉络里来谈,请“找到充分批驳此一说法的可靠文献”,引证之,然后再予以删除。
至于唐景崧的部分,因为我还未做考证,只能说:如果原始来源一开始就有纪载其引述自维基百科,那的确明显的是自我参照,应予移除。--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3:10 (UTC)


:我想你们可能一直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问题。任何事情都只能证明他有,要怎么证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我在讨论栏也提过!我如果是刘永福被他人冤枉男扮女装,我不知道被人到处贴文污蔑,等我发觉时反而要我举证我没变装,请你告诉我,我要如何举证?要我如何证明我没做过的事?我只能举佐证例如我薙头、当时不在场;还诬陷说我116年前做了什么什么有成语为证,我也只能引旁证说这个成语不是116年前就有流传,而是20年内才开始有人使用...。抗告别人污蔑我,我是举出那些人污蔑我的证据,而被检举污蔑的人要举证说他有根据,不是随便推给别人说别人说的(要推托是在没人告诉前可以装傻,而不是在被检举后还能装傻),而不是要我举证我没有女装、我没有变装行为啦!证明没有的事,要怎么可能有原创性研究或证据?

引用先前讨论: “3.阁下一直没弄懂史料和论文的论证成立方式。一种创见或新见解公开发表,若众人都没意见是可成立;但是如果他人有意见,则创建者必须引事证或根据或实验来证明自己是对的。您不懂的话,我把我套入当成刘永福来说明您就懂了——“李郭二位互相引用对方的说法来说我改装逃跑,我提出否认或提起妨害名誉告诉,则是李郭二位始作俑者要负举证责任,引用的也要负连带责任;而我根本没有变装过,要我如何举证我没有变装!没有的事是无法举证,这是基本法律常识,而不是如阁下一直要我引述来源来作为指出阁下引用错误来源的反证!就算李郭和阁下硬要说我有做,请拿出证据!而我只可能提出辅助说明佐证证明你们乱说,例如因为薙发令头顶光秃秃只有一根猪尾巴怎扮女人,还带一堆人上船,我变装偷跑还让全世界都知道?是把英国人都当白痴啊;日军也不敢无故登船检查英国船;还有例如116年前当时人不可能就会用UP用浪杠的语词···等等。我是被污蔑的人,莫须有的罪名叫我如何举证,我根本不知道根本没有,冤枉啊大人!”这样阁下您懂了吗?这是反证佐证阁下引文的不合理性,而不是阁下硬要套我帽子还故意说所谓我说的是“原创性看法”。正确的而是阁下引用的“原创性看法”有问题,被我发现不合理处而质疑出处错误!我只请问你,此时我告你,是你们要负举证责任还是我?”


硬要推给先说先赢先引就赢。那我只请问W君所谓“众所皆知”的事发生在1895年,那请随便找“阿婆仔弄港”众所皆知被使用的证据,麻烦花个一小时找出在1895年到1990年应该随手可拾被使用的任何证据出来好吗?一小时总比改来改去或说理时间短吧?任何事都要讲理,不是先说先赢先引就赢。Benny 2011年5月4日 (三) 05:16 (UTC)

“任何事情都只能证明他有,要怎么证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错了,一样可以证明“没有”,就像你提出头发的考证就可以证明这件事不可能发生,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这段考证只出现在维基,而非出现于可靠的学术刊物上。
同理“1895-1990年的文件完全不见这种说法”的确可以证明这种说法不存在,可是这种考证的工作要有人先用可靠来源发表过,我们才能写进维基,单纯我们两个在讨论页上的考证是不行的。
其实Benny兄,我真的觉得你对这个事件真实性的看法完全正确,但是很遗憾的是这种正确没有可靠文献支持。你可以请一个历史学者写论文考证,也可以自己把这些考证写成文章寄到一些台湾历史研究刊物上,由主编审核通过并登出来,那么你要在条目里直接加上“不过,李筱峰的说法是错误的”都没有关系。--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5:45 (UTC)


  1. W君因为成立条目并引来源,基于维基的原则,他身份现在是法官+检察官+原告+证人,并且等于审判已经定谳!
  2. 我是被告的话,我现在只能请求非常上诉更审或发现新事证重审或诉求舆论帮忙或类似海洋法系国家的成立大陪审团来救济,但问题是法官还是W君,他拿着编辑原则这把尚方宝剑抵死不管是非真理谁也没办法他!
  3. 薙头令是佐证参考证据,只能被当自由心证来主观判断可不可能。李郭二氏是所谓秘密证人(就此案来论,甚至存在与否都可当作问号),不需出庭不需宣誓就被当成真理。指证我男扮女装没有任何旁证或直接证据!我只能举薙头令西瓜皮猪尾巴怎变装或指控没有直接证据或在1990年前不流行COSPLAY(没阿婆弄港的用法),控方根本没直接证据,要我如何反证?
  4. 因为现在控方和法官已经合体,并说有直接证据但不拿出来。我能请求他们拿出那套女装来验有没有我的毛发或DNA吗?办不到啊!他们甚至只要说女装已经洗过了……连到底有没有都不必搪塞!
  5. 唯一能翻案的方式只有证明我没有男扮女装,但我没打扮女人过怎么会存在女装啊?我拿的出女装反而是有问题的!不曾存在过的东西或事证是不能“证明”他不存在或存在的!Benny 2011年5月5日 (四) 02:56 (UTC)
Winertai只是和你一样的普通用户,他本身不是WP的管理员或行政员,不过就算是亦不代表具有什么特权或地位,更加没有所谓的尚方宝剑,所以将Winertai塑造成地位高高在上的特权人士来特显自己是受到压迫的人,在维基百科里面是……没意义的。就算最坏的事情发生了,那也和谁的地位高低没相干的,差别就只有谁的编辑符合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等。--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4:39 (UTC)
这位Benny大哥,先肯定你学会(::#)的编号方式。不过Winertai并没有当法官,事实上,他虽然是比你和我都资深的编辑,但在我指出其不符合方针的编修处(如宣称唐景崧也有扮女装)后,他已经在规则之前让步,后来的编辑都没有再加入任何相关的字眼。照你的比喻看起来,岂不等于我比较像法官,W兄比较像被审判的犯人吗?(当然我要强调,实情并不是如此)维基这里不是打官司审查谁的地方,就是一个依照他人研究成果编写条目的地方,你的证明只要被学界(而不是Winertai或任何维基人)接受,就可以写入百科,没有人能将它审判出局。--Reke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0:17 (UTC)

上次的发言莫名其妙地被删掉了,再说一次:这种情况是维基的一个bug。某些人或某些机构研究出一些小众的看法,并发表之后,学界对此种结论不认同,但也懒得驳斥,于是只有一方的说法是可以列入维基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也只能任其存在。顺带说一句,李某人的研究基本带有强烈的政治倾向,个人认为可信度极低。—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8:04 (UTC)

反正如果一方观点并不中立就在条目内文写明是哪一位人兄的意见(李某认为云云……),强调属于一家之言,当然不要再条目中表态对其研究的怀疑,因为这样又牵涉到维基编者自己作原创研究的问题。--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2:15 (UTC)


  1. 同舟和REKE阁下,我已经慢慢了解维基的编辑方针,我会尽量学会适应,但是还是有些感想,W君因为程序合法当作定罪所以才被我形容成法官。只管条文引用而不顾事实真相(虽然这是主观认定),但也必须让有些太离谱的事避免发生。个人是建议如同W君拿了尚方宝剑,但也必须头上随时悬著把德摩克利斯之剑自我来警惕谨慎小心。他自己对不起自己良心没关系,但是个人感觉维基不该让人为恶而得以被纵容,这样反而让侥幸者恶用者容易钻空子,都可以引随便不负责的来源,反而对维基百科长远不利!不然大家都对已逝去但个人不喜欢的历史人物任意抹黑那就太不客观了!
  2. REKE阁下,你的角色应该比较像大陪审团的陪审员协助认定罪证与否或是像两造双方的律师提供建议参考的部分!
  3. Snorri阁下,敝人对每个人的看法都予以尊重,任何主张都可以被我接受。可是敝人认为“对涉及历史或对他人的评断却必须是用学术研究的方法来认定才比较妥当”,亦即——就算是抹黑诬陷也是要准备好证据和证人和详细来源而不是只出一张嘴乱说乱写!Benny 2011年5月6日 (五) 22:53 (UTC)
我强烈不认同这种将别人标签的言行,维基百科不是法院,亦没有赋予特定人士特权的尚方宝剑,如果你继续这种用词,我对你的评价就是: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看世界。如果你认为某个来源非常不可信,你可以透过讨论争取共识将之移除,但维基百科是,只要来源是“可靠可查证”,就算是指鹿为马我们都可以引用。--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0:22 (UTC)
  • (!)意见维基百科向来不要求条目正确,要求的是有“可靠来源”。显然此争议内容是有来源的,不仅仅是两位历史学家的播客,更有正规媒体诸如台湾日报、自由时报所引用。而未见有相当的可靠来源所反驳。我已经补充了条目的部分来源。如果正规媒体有相反的说法,非常欢迎加入条目以正视听。不过在没有相反的说法的情况下,维基百科也不允许将原创研究加入词条。--苹果派.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3:53 (UTC)
  1. “阿婆仔弄港”的谚语现在已查找到的来源,是2005年以后才开始首创是套入形容刘永福的说法,在被举证怀疑正确性后是否应该在该相关叙述时引用“2005年以后才开始首创形容刘永福的”比较客观,以免被误认是116年前古来就有的说法?
  2. 所有引用的媒体很多,但只是恳请确认时间点!
  3. “阿婆仔弄港”也被说是唐景崧,也已经有非常多报纸杂志正式来源。一个谚语的成立来由是否会沦为各说各话,而且都是10年内才有没根据没来源的说法,请确认要如何处理!Benny 2011年5月7日 (六) 23:48 (UTC)
参见WP:避免使用的字词,我会修改成“2005刘永福发表……”,再来看其他编者意见。--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0:24 (UTC)
虽然我觉得这样写就文气或语意上都很怪,不过我可以接受同舟的做法,因为无法证明只有2005年后才有,只能说2005年有人如此发表。不过,同舟有个小笔误,应该是“2005年李筱峰发表…”清朝人刘先生在2005年想发表意见,可能要找当时的省主席去掷筊或观落阴之类的才办得到。(开开玩笑,勿介意)--Reke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1:38 (UTC)
  1. 我也接受!但我还是要再强调,请不要模糊焦点,郭李二氏是2005年的原创研究,评论1895年的事件又完全没引任何来源,本来就有来源瑕疵,只能算是勉强符合维基编辑原则,但是仍违反吉米·威尔士曾说过:“如果是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那么它并不属于维基百科,无论它是否真实,无论你是否能够证明它,除非它出现在一些补充条目中。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的场所。”的精神,在被引述的当中李郭氏算是原创研究,而2005年前找不到或没人找的到的描述,更不能算是“多数观点”或“重要少数观点”。敝人可以尊重条目创建者的辛苦编辑而立项,但此谚语被维基百科成立为来源对象还是有严重瑕疵,只因为引用的原创研究有瑕疵!
  2. R君论点“因为无法证明只有2005年后才有”。2006之后甚至被大量引用为出自维基百科,现在网络上的大量使用,但是仍不能引申为“2005年以前有”。一再强调逻辑上的没办法证明没有,没有的没有是没有而不是有,不是数学的负负得正,没有和负数是不一样的,没有硬要套数学的话顶多也是而不是负数!只能举证有,不能举证没有,否则会变成诡辩论!而当今如果假设有,无论是“多数观点”或“重要少数观点”就一定能很好找到2005年前甚至1945年前的任何证明的,但是找不到啊!引用这种自己高兴的来源,没人敢交出去的,用在任何论文绝对被打的满头包的!在此则是只能服从各位维基前辈编辑原则(虽然口服心不服,哈哈)!
  3. 我还是要再说明2005年套入首创“阿婆仔弄港”说法的来源郭弘斌氏原文两篇真的互相矛盾给各位看。郭弘斌发表:“抛弃多年的袍泽弟兄,独自化妆成老太婆,从港口逃出。这件事被台湾人讥笑称为‘阿婆仔弄港’”〔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6/05.htm 郭弘斌:奴隶现象〕,请注意独自化妆成老太婆。而同一网站同一人郭弘斌发表:“在十月十九日黑夜,脱了官服换上民装,至安平港搭乘英轮Thales号,乘着夜晚逃离台湾。刘永福潜逃时亦与其子负责打狗炮台的刘成良、部下陈树南、柯王贵等人一起,途中海上遇日舰“八重号”上船临检Thales号,为英船长干涉故逃亡成功。”〔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4/5.htm 郭弘斌:刘永福阵前弃军潜逃,台南沦陷〕。独自化妆成老太婆同个人同网站同一件事的描述南辕北辙,独自还能带着有名有姓的三人;脱了官服换上民装还能等同于化妆成老太婆安平打狗也离很远耶!,这种完全没考证又互相矛盾的讲法被维基引用合理吗?这种所谓的原创研究应该被引用吗?只请各位大大小心避免维基百科被弄成“谣传引证和不负责来源的中心”!Benny 2011年5月10日 (二) 03:34 (UTC)

请各位评鉴这来源是否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

TVB艺人 角色性质问题需要管理员协助

有朋友在大力扩充柳州市的内容并创建大量条目, 但近代史一段可能用了大量柳州百年兴衰史]一文, 请管理员留意--Nivekin请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5:30 (UTC)

若要管理员处理,请至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若有侵权疑虑,请至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提出。--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敬邀参与人文提升计划 2011年5月15日 (日) 08:20 (UTC)

关于清朝条目

清朝原先由Wikipedia:条目质量提升计划/中国朝代提升计划#清朝提升后获得优良条目,现今只缺少文化与社会的部分,然而缺少这方面的参与者,不知有谁能够帮忙,协助完成这个部分,谢谢--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5月7日 (六) 15:45 (UTC)

不是说条目提升计划很顺利吗?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在干。-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4:56 (UTC)
哦,原来下面还有字。我现在正在修整故宫条目,但时间将会拖很长(不是用月而是用年算)。我还是不影响你们的计划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4:58 (UTC)
最近大家比较没时间,加上只剩文化的部分,现在由我做最后冲刺,大概该补的都补好了。--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5月8日 (日) 09:23 (UTC)
或者慢工出细活是你的选择之一。-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04:17 (UTC)
计划参与者或多或少都有再进行该条目提升,只不过随即要参选特色,因此时间较赶需较多人力。--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敬邀参与人文提升计划 2011年5月16日 (一) 10:48 (UTC)

关于优特条目的标记

现在优良条目与特色条目的标记都消失了,请问这是为什么?怎么样改回来?--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5月16日 (一) 14:46 (UTC)

关于hideh模板

hideh失效了,不能缩排,请问怎么样才能改善--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5月16日 (一) 14:46 (UTC)

想建立category:以少胜多的战役,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

如题--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8日 (日) 10:42 (UTC)

请说明清楚你想要建立的理由,你想要怎么去判断,以及你想要听哪一方面的建议。

如果这是类似你们论坛上经常可见的所谓成建制歼灭的争论的延伸,先思考一下,这样的分类是不是实际以及容易统计。-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2:35 (UTC)

建立的理由无非就是存在很多这样的战役,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等。主要的问题,除了是否该建立这种分类的问题之外,还有关于“以少胜多”的判定问题:一是双方人数差距达到多少可以算“以少胜多”?例如,七万人战胜八万人算不算?二是如果一方凭借极端的武器优势战胜,算不算(例如恩图曼战役)?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以少胜多”一般都是指通过出色的战略来取得胜利的那种。--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8日 (日) 13:09 (UTC)
  • 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建...这种战役数量太多了,可以说是根本没必要....以少胜多也不见得是出色的战略,你见抗日战争中日军有多少次以少胜多了?二战德国打苏联又有多少次了?这项分类除了无法看出战争指挥者的能力,也还有参战人数不明确的争议,举例来说,诺曼底登陆,大家都知道盟军最终胜出,但登陆岸头的兵力不过10多万,德军驻守全防线的有将近50万,在目标区约3~5万,这又要怎么算?问题太多也欠缺必要性,我认为不适合。—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3:31 (UTC)
很多以前的战役,几万对几万不见得是只算战斗部队,那么,怎么样去判定和考据谁的部队比较多?那么没有直接与敌军作战,但是阻止敌军迂回企图的部队要不要算?以城市或者是攻城战来看,一般的居民也可能加入防御的阵列,要不要计算呢?3万部队攻击2万的某城守军,但是该城有个10万居民,只要1/10的人有参与防御,那就不见得是以少胜多。想要加入这种分类,恐怕先要垫垫考据的功力吧。-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3:44 (UTC)
对了,如果改成category:以弱胜强的战役呢?这样的话相关的武器和人数的问题可以不必麻烦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8日 (日) 23:21 (UTC)
个人感觉这没有什么价值,因为这听上去有种某些修咸网站所谓的tag(标签)的味道。
不过如果您要建立的话,我觉得以少胜多略优于以弱胜强,原因无非是……
对以少胜多的第1-20项,共56项结果;对以弱胜强的第1-9项,共9项结果
-Galaxy17 (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03:51 (UTC)
那么,什么是弱或者是强的判断依据呢?强弱是根据战场上的直接兵力,还是要将整体国力,国际情势与压力也考虑呢?时代的关键性呢?
总之,这种分类法的意义和起码的标准并不是那么容易免除争议或者是有大瑕疵的。而且看起来很类似前两年大陆论坛广起争论成建制歼灭一般的偏离了对历史的研究路线,而只是为了一些标签与宣传的意味。-cobrachen (留言)
既然有这种种麻烦的话,还是先不建立吧。那些什么魔法的条目已经够烦人的了。顺便说一下真的没听说过“成建制歼灭”这个东西。--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12日 (四) 12:02 (UTC)
我是不知道Cobrachen君对那个什么全灭敌军有过什么过节啦,不过就我自己的推测Inspector君只是想就目前条目中已成文的说法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可自行直接搜索)建立一个分类,并不是想给谁(假想敌?)做宣传。而就创建来说我并不支持,因为这看起来像是非死不可、忒特那种休闲网站的标签(请注意,这和词汇贴标签的意义不同),不够严肃,再说直接搜索就可以了,看不到它特别存在的意义。希望觉得Cobrachen君语气有些奇怪纯粹是我多心。-Galaxy17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6:01 (UTC)
对那些喜欢讲建制歼灭没有什么过节,也没参加过讨论。但是,历史的东西看多了,也就会对这种过于钻牛角尖,想要在某一种细节上去过度的强调战争中某种现象感到多余。假如这种简单的区分是这么容易达到的,克劳塞维兹与其他在战史和战争理论上下过功夫的人也就不会感到无奈了。
同样的道理,少与多,强与弱,怎么定义?怎么区分?如果想要进行类似考证的人本身有足够的资料来显示这些分类是基于一个相似的标准,并且在取舍上的争议很低,那么,多一个这样的分类并无不妥。可是,这种考证本身的争议就很多的时候,也难以作为一个取舍的参考。条目可以修改,分类很难,需要谨慎考虑。换个角度看,如果这个分类仅适合几个少数条目,存在的必要性也很低。-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1:49 (UTC)
那google搜索的结果可以作为一方面考虑么?例如google搜索"淝水之战""以少胜多"有94500多条,占了"淝水之战"总共587000条搜索结果的六分之一左右,可见这两者是有一定联系的。不过对于其他很多战役,我还没这么钻牛角尖的去查。--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16日 (一) 13:58 (UTC)
你可以看条目本身对于人数的描述,单是所谓的80万当中有60万的民夫这一点,就代表着过去很多资料在这方面并未详细点出实际作战人数,那么,实际作战时的15万,有多少是真的在前线,多少是在其他的地点,这些都是在描述战史时很重要的内容,过去认为这是很悬殊比例的以少胜多,可是一旦拿掉民夫,差异就小很多,如果真要考据,那又是另外一层挑战。也因此我前面才会提到,这得要先考虑一下考据的实力。-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4:51 (UTC)
  • (-)反对:个人不是很支持这样的分类。不过,我反对的原因与大部分人不同,我并不想去讨论该如何定义条目符合此分类的原则,而是我想提醒大家去思考一下‘分类’的本质。分类基本上是一种索引根据,是让读者方便在同类型的条目之间横向关连查找用的。但是,我看不出看过赤壁之战条目之后,需要横向查找史特灵桥之役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既然这样的用途实在不高,那何必划成同一个分类来索引?—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5月12日 (四) 17:36 (UTC)
    有这个必要耶,在论坛里笔战的时候经常会需要这样的比较。--Reke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0:57 (UTC)
是啊,貌似很多分类也没有“横向比较”的必要啊,比如芥川龙之介武田胜赖Category:日本自杀人物李坤哲何启圣Category:1964年出生)。--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14日 (六) 06:20 (UTC)
我与大象兄的看法有点不同,对于战役之间的横向联系,或者说在某些要素上的相似性的连接上,其实是存在,也可以尝试建立。有些相似性比较明显,譬如多牵涉到对城堡的长期围攻,或者是自海上补给与运兵的型态等等。不过,这种横向联系的建立是不是需要包含以少胜多这样的分类法,意见与大象兄一致。分类的建立需要以较为明确和严谨,而且会适用于多项条目的型态来建立为宜。-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1:54 (UTC)

两个条目其实是不是一样?有需要合并吗?——HaHaHaHaHasee25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3:47 (UTC)

不一样啊,公有领域是版权概念,公共领域是法律空间概念(我这么总结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5月16日 (一) 13:51 (UTC)
继续看了一下,公共领域貌似是父集,而公有领域专指版权方面--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5月16日 (一) 14:03 (UTC)
公共领域”这个条目是在讲社会学上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意义,不过该条目里头第一段提到“此外,出版品、产品、以及发明方法在未受到专利或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下,亦属于公共领域”,感觉是有编辑者受翻译不同的影响而弄错了条目,因为来源所说的“公共领域”是“public domain”而不是此维基条目所说的“public sphere”。 ...Luuva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7:22 (UTC)

神奇的分类:Category:以地球引力圈为舞台的作品

这个分类名称实在是让我一头雾水!什么叫做“地球引力圈”?为什么是“舞台”?“作品”是指什么作品?实在是无法理解啊?有谁可以解释一下是什么意思么?—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7:11 (UTC)

为什么总有人……唔算了……因为这个分类奇怪到我觉得也挺别扭的
地球の重力圏を舞台とした作品のカテゴリ
以地球重力场为舞台的作品列表
重力圏の厳密な定义はここでは问题としないが、おおよそ人工卫星が周回する范囲である。なお地表および大気圏内は含めない。
重力场的严格定义并不是此处的重点,总之基本指的是人造卫星所运行的轨道的范围。地表及大气层内侧并不包含在内。
SFには限定しない。
不一定非要是科幻作品。
-Galaxy17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02:40 (UTC)

貌似重复

user:Shizhao创立的豕脊齿象属,貌似与铲齿象重复(学名皆为Platybelodon,但标注人一个是Schlesinger,一个是Borissiak,所以敝人也不确定)--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第二阶段开始 2011年5月20日 (五) 15:44 (UTC)

豕脊齿象属的参考资料那里就有“……豕脊齿象属(Choerolophodon)……”,豕脊齿象属的学名应该是Choerolophodon不是Platybelodon,一个错误。--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6:09 (UTC)

条目中“计划中”一项是否应加上参考来源(来源起码是巡礼片,监制或演员的亲身说话),而没有参考来源即删不留呢?原先条目内连references的代码也没有,我加入后又被移除,现在是不是要管理员多加留意一下这条目呢?--潜水艇 2011年5月21日 (六) 03:08 (UTC)

三权分立制

目前的三权分立页面,是重定向到权力分立,但是三权分立也可指宋朝所施行的三权分立制,是否要新增一个页面(像是三权分立_(宋朝))来写宋朝的三权分立制呢?--LrouvbeyLune 2011年5月21日 (六) 06:23 (UTC)

地方维基媒体协会是否应该移动到“维基百科”名字空间

最近看到澳门维基媒体协会的条目,不过毫无疑问的此条目没有关注度。看看其他的地方媒体协会,也都有独立的条目。这些条目在关注度方面我觉得都是有问题的。由于牵涉甚广,在这里征求大家的意见,是否应该一律移动到“维基百科”名字空间?--苹果派.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15:28 (UTC)

新闻媒体有时也会提到各个地方协会(华侨报:澳维基媒体协会获认可、澳门日报:第二届中文维基年会昨举行 不到一成网民编撰维基百科主动不足、苹果日报:维基百科创办人8月访台、iThom:维基媒体协会开始在台湾运作等等),关注度是有的,我觉得条目分别拥有两种名字空间应该是可以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6:45 (UTC)
以相关地区/国家来说, 地方协会是存在关注度. 在维基参与者来说, 地方协会实具关注度. 条目的成立, 与事物本身在地区的关注度确是考虑因素之一。--18164 (留言) 2011年5月21日 (六) 08:21 (UTC)

125.162.8.227的修改

125.162.8.227及一些来自印尼的IP近日修改多个澳门电视电台相关条目,主要是写澳门的多个电视台和电台都有印尼语节目,我感到奇怪,该等内容也被一些澳门用户一再回退。如果印尼IP人加入的内容是虚假,则应提报破坏或半保护条目。--Mewaqua 2011年5月21日 (六) 11:29 (UTC)

应该是假的了,见上述印尼IP人对华娱卫视的修改,基本是乱写。--Mewaqua 2011年5月21日 (六) 11:34 (UTC)

党参?

党参的繁体是否应该是“党参”?乌拉跨氪 2011年5月21日 (六) 07:49 (UTC)

这不是繁简字的区别,“参”没有比照“參”字简化为“参”,再加上个草字头“艸”。“参”、“参”与“参”是古今字的差别,古籍里都有出现。但这三字出现比例最高的是“参”,“党参”也不例外,尤其是在古代医书、百科里,诸如《本草纲目》、《古今图书集成》等。如果考虑到中港台古籍电子化的因素,那么党参这条目,中港台不用做标题或全文转化,只要在导言中提及有“党参”的称呼就可以了。--Mihara57 (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02:47 (UTC)

请协助合并与调整分类,关于乳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