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11年4月

询问:维基百科有所见即所得的编辑工具吗?

维基百科有所见即所得的编辑工具吗?
若已经有,请问怎么设置?
若没有,大概会在什么时候推出?

——Kklxnyc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2:48 (UTC)

WYGIWYS编辑器正在Commons上实验.....所以具体什么时候出正式版我不太清楚,至于什么时候全域部署那就更不清楚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1日 (五) 12:52 (UTC)
我觉得维基百科间涩难懂的语法是吓跑许多新人的重要原因之一。--Noah~~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5:49 (UTC)
WYSIWYG editor--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6:59 (UTC)
的确,像我当初光是学表格的语法就耗了一整天。-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8:54 (UTC)

寻找模板

想请问,是否有模板类似于{{管理员用户}}或{{userblock}},但是是用于条目。也就是说,在模板里输入条目名,页面中就会显示该条目的讨论页和编辑纪录之连结等。刚刚用template:page的关键字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原本打算自己写一个出来,但怕早已有人创建过了,所以想在这里先问一下。-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9:00 (UTC)

{{article}}?—ATRTC 2011年4月2日 (六) 00:55 (UTC)
(:)回应:喔喔,就是这个,感谢。-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06 (UTC)

分类显示

刚才要把Category:电影节里的条目移到Category:影展(两者是相同的),但是多伦多国际电影节标的分类是Category:影展,但是却显示在Category:电影节里,这是为什么呢?要如何解决?--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8:12 (UTC)

系统错误,(✓)已修复HW留言 - 贡献2011年4月2日 (六) 23:19 (UTC)

【紧急!】某网站转载了维基百科的内容

一个报道谷歌的网站转载了英文维基百科的文章,这算不算侵犯版权?

--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17 (UTC)

不算吧,最后一行不是写了via wikipedia了吗?--Noah~~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37 (UTC)
不过小编好像没通过CC许可啊--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5:04 (UTC)
如果从维基百科“借用”文字,且对该文字内容宣告版权拥有,这应该才算侵犯版权。但是我对这方面也不太清楚,还希望其他人能更详细地说明。-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02:47 (UTC)

就算版权所有也是合理使用,况且维基百科本来就是自由版权鼓励他人使用,更况且别人还注明了出处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4月3日 (日) 03:22 (UTC)

怎样查找某某年某某月之后的用户贡献?

用户贡献页面里面只有从该年份/月份(或更早)这个选项--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4月3日 (日) 13:15 (UTC)

关于commons

commons的图片略缩图部分不能使用,只有我的用户页面里全部图片都加载。--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11:27 (UTC)

thumbnail服务器貌似在维护,不知道现在好了没-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4日 (一) 00:12 (UTC)
已经可以显示了--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05:15 (UTC)

想删除114.34.116.197稍早在火星、太阳系条目新增的无可查证内容

114.34.116.197114.34.116.198(似乎是同一人)稍早于火星太阳系新增了不少不可查证内容(有些可查证,就是核爆导致火星的红色那段,但这新闻属于非主流),想删减甚至删除,但又不知如何告知该IP用户。想请教各位遇到这种IP用户增加无可查证内容的行为是怎么处理的呢?谢谢各位指教。-——Areong欢迎讨论2011年4月6日 (三) 00:28 (UTC)

问:被冤枉侵权到底应该去哪申诉啊

在相关页面的talk页面发言没人理,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发言没人理,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机器人检查/错误报告发言也没人理。到底应该怎么样啊?——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3:02 (UTC)

(:)回应:有先跟提报侵权的第一发现人沟通过了吗?若是确无侵权,则由该发现人撤销侵权提报会较妥当。-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3:09 (UTC)
一早就在该用户的讨论页留言了,也没人理。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2:22 (UTC)
(:)回应:建议可直接向管理员沟通,管理员名单请见WP:管理员名单,最好是询问现仍活跃之管理员。-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22 (UTC)
很多活跃管理员的讨论页都有几百个讨论,看上去有些麻烦。--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4月3日 (日) 03:39 (UTC)
的确,能力越强,责任越大。-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21:38 (UTC)
其实不如去WP:存废复核请求‎。--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4月6日 (三) 09:55 (UTC)

请教翻译问题

That machine zeroes in on key words in a clue, then combs its memory for clusters of associations with those words.

请问这句话怎样翻译?zero和comb好像是名词啊加个es、s怎么变成动词?--Noah~~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12:16 (UTC)

关于小组

小组是不是想建就建的,还是需要管理员的批准下创建?--52Dora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03:37 (UTC)

非正式小组可随意创建,正式小组(仲裁委员会等对所有人具约束力的)就需要得到社群同意下创建。-HW留言 - 贡献2011年3月26日 (六) 03:49 (UTC)
如果是非正式的小组怎么建?在用户页面,还是工程页面?--52Dora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05:56 (UTC)
兴趣小组已经和维基专题合并,可以参看这个页面了解专题的各种信息(包括如何创建),先确定你想要创建的专题是否已经存在,再确定你想要创建的是专题还是子专题。最后,那就请创建吧,当然不要创建了就放在那里不管咯。如还有问题,可以继续来这里发问,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3月26日 (六) 22:17 (UTC)
可参考Portal:首页/TODO。--Gakmo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6:20 (UTC)
52Dora应该是指Wikipedia:维基兴趣小组Wikipedia:维基工作小组。兴趣小组方面,目前并未所有,其实目前大多数的小组已沦为到此一游的签到簿,小组成员之间缺乏互动情况相当严重,并且有数个兴趣小组仍未适当与WP:专题合并(例如Wikipedia:军事兴趣小组维基人列表Wikipedia:中华文化兴趣小组维基人列表缺乏相关专题而无法合并),另方面也许多数的专题亦未有适当小组配置,其实这两方面结合固然是好事,但仍需检讨如何改善成员之间的互动。如果想成立工作小组,请至本客栈开辟新段落讨论小组工作事宜并顺便招揽人力,创建之后亦请务必登录至主页面,并持续耕耘,以免该小组成为空壳子。--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4月7日 (四) 09:51 (UTC)

元维基因 "Open proxy"被IP封禁是不是没办法上传文件了?

--Noah~~ (留言) 2011年4月7日 (四) 09:17 (UTC)

麻烦哪位管理员帮帮忙呀……我在元维基连编辑讨论页想申请IP封禁例外都不行>_<--Noah~~ (留言) 2011年4月7日 (四) 14:23 (UTC)

重复分类

请帮忙解决一下这三个重复分类:

--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05:37 (UTC)

要不要再建一个WP:离开维基百科留言区?

如题,听说有很多老维基人都不知不觉的离开了维基百科,如果让他们留下自己的意见的话,可以留下对社群有用的信息。而且有也应该有终吧。--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4月3日 (日) 11:24 (UTC)

其实如果是不知不觉的离开了一般不会有留言的意识吧,可能因为现实生活或其他理由而忘记回来贡献,若果是记起WP那也是他回来重新贡献的时候吧。反而那些因为意气用事而扬言离开的人,我又不认为他们的话语对其他维基人有太大意义(不停说离开又赖死不走),倒可以给研究维基社群心理的人作为参考。--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11:35 (UTC)
是有这样的事例如又有人宣布退出维基百科。如果有些人需要做这些声明,或者是觉得不知不觉的离开不太好,那是有必要设立这个页面的。--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4月3日 (日) 13:00 (UTC)
c.f.en:Wikipedia:Right to vanish和{{Retired}}。--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01:46 (UTC)


我倒觉得应该做一个定期提醒已经长期不再活动的老维基人的机制。假设某个维基人选择了这个选项,那么如果其无故长期不活动的话,社群会定期专门向他发送提醒邮件,并同时向他通报维基百科最新的活动,让他在想要回到维基编辑的时候能够比较快地了解现时的情况。—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14:02 (UTC)

这个方案还可以,不过对于把邮箱取消掉的维基人就无能为力了。--爱管闲事的Inspector六方会谈核试验2011年4月4日 (一) 14:34 (UTC)
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特设一个需要定期提醒的用户列表。用户将自己的用户名和维基外联系方式如email、msn等放入列表后就成为其中一员,然后由管理员审定真实性。联系方式更换时也提报给列表。这样就保证联系得上了。至于不想留任何痕迹的维基人,也不必强求了。—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16:29 (UTC)

其实,对老维基人进行温馨地问候(比如祝贺他们的生日,介绍维基的最新消息等)是一种不错的营销手段,有一些机构(企业、商店)等就是因为他们对老客户温馨的问候而留住他们,并取得成功的。—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4月9日 (六) 12:10 (UTC)

查看已删除的条目、删除页面历史

  1. 能不能查看已经删除了的条目?例如陈嘉华
  2. 假如我在我的用户页里写了些我觉得不合适公开的信息,即使删除也能查看历史找到。我能不能删除某几个中间版本,不让别人再查看?

--Gqqnb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5:18 (UTC)

第一个问题的回答:管理员可以查看。第二个问题的回答:请到WP:RRD申请。--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6:23 (UTC)

4月的特色图片评选无人审理

我在4月提出了新的图片候选,可是都过了5天仍未有人评分。我在此诉求浏览者尽快参加,以免到时过期作废。

求助图片翻译

File:DeepQA.svg,这是一个SVG格式的图片,我不了解其格式,用DW试着翻译,效果不尽人意,请帮忙翻译一下。谢谢--Noah~~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08:44 (UTC)

可以用这个工具[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11日 (一) 02:38 (UTC)
还是有点难看……不管了照传--Noah~~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06:43 (UTC)

翻译其他语言的条目是否会有侵犯版权的可能?

如题。--Noah~~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6:59 (UTC)

(:)回应:完全不会,可参见维基百科:版权资讯-TW-mmm333k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7:22 (UTC)
对不起,我的问法让大家误会了,其实我想问的意思是nivekin用户所说的那样。--Noah~~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8:01 (UTC)
(:)回应:翻译的话,几乎就算是使用自己的文字重述了吧?所以我认为不算侵权,除非是将整本外文小说翻成中文之类的,但是维基不会接受那种内容。-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30 (UTC)
翻译正常来说好像也是需要原著作权人授权的。Luuva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18:26 (UTC)
Luuva的意见应该没错,翻译算是原著衍生物的一种,未经过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许可授权就翻译、公开的话便有侵权的可能,不过学术研究与新闻报导等某些情况似乎可以采用“强制授权”,即是可在未正式取得原作者授权下进行翻译并公开发表翻译内容,不过强制授权的相关细节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编写维基条目应该不适用“强制授权”。以上是凭印象打的,有错还请指正。--祥龙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18:39 (UTC)

询问:有关图片上传后不能显示的问题

一个在下手绘的图片File:Aldol-21-CHSP.png,第一次发出就不能访问,然后给了其他用户代为重新发送,但是还是不能访问,提示为:“创建缩略图错误:不正确的缩略图参数”

现在即使要更新图片也是同样问题,谁有相似的经历和经验的请明示,谢谢! 刚才发现该图片忘记进行压缩,分辨率为7000*1800,不知是否因为这个导致的上传失败? Merphisto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4:28 (UTC)

另类图片上传问题

我手头有大量中国深圳市的城市风光及山川风貌图片准备上传,尝试多次,结果每天一般只有一张图片可以成功上传,之后的皆图片上传操作均告失败;第二天偶尔又可上传一张,如此而已。请问维基平台的图片上传是否有时间限制?谢谢!(注:此文亦发往互助的“技术”栏目)JHH755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8:55 (UTC)

请告知管理员代为上传,或使用tools:~liangent/upload_proxy/上传。-HW留言 - 贡献2011年3月28日 (一) 09:06 (UTC)

各位好,问题已解决,应该是分辨率太高引起的,当分辨率降低为1000×800时候就没有任何提示了,感谢各位热情相助!Merphisto (留言) 2011年3月29日 (二) 01:37 (UTC)

貌似是最近缩略图服务器也在修--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3日 (日) 07:07 (UTC)
(!)意见我觉得不是分辨率这个原因,你看看五月广场这个条目,中间有一幅全景图,27,290 × 4,175 像素,71MB的体积。--Noah~~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07:22 (UTC)

增加不可靠来源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2]?建立新条目时,服务器自动添加了词语“增加不可靠来源”。请问怎样除去这词语?谢谢帮助!-老陈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01:03 (UTC)

是触发了防滥用过滤器吧?这个已经加了的不知道还能不能去掉,相关的信息可以在维基百科:防滥用过滤器找到。--Noah~~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06:36 (UTC)

模板:艺人 vs 模板:infobox actor

翻查过模板讨论:艺人,好像大家都有共识要把演艺界人士集中用艺人资讯框,但它没有“注明角色”,而以往用的模板:infobox actor就有。其实我觉得这一项是必要的,因为有些演员同一角色不只参演一套剧/电影,例如谢天华Laughing哥就是参与了一系列的作品,当然你也可说他的代表作就是学警狙击,但难道其余两套作品算不上代表作吗?而且,对于这类因角色而走红后又以同一角色出演其他作品的艺人来说,“注明角色”的概括性应更大。

说完了,其实我想问,可以用演员资讯框来取代吗?或者,有人可以在艺人模板加入“注明角色”吗?--Naiveandsilly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11:05 (UTC)

问:“本月页面浏览统计”的功能被取消了吗?

每个条目的“检视历史”下面都会有一个“本月页面浏览统计”选项, 我发现自从4月7日之后, 不管是什么条目, 点选这个功能选项的话, 显示出来的统计数字通通都是零, 这是为什么呢? 是发生功能故障了吗? 还是维基百科决定不再提供这个统计数字了呢? --shalott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5:46 (UTC)

(:)回应Wikipedia:首页三角函数都没有此问题。冰霜葵 2011年4月15日 (五) 05:25 (UTC)
这个功能本身就不是维基百科提供的,而是第三方做的。因此即使停掉了也不奇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15日 (五) 06:44 (UTC)

问:无法编辑

  • 编辑条目后按下提交编辑,等了一会后,就会变成无法显示网页。虽然并非经常性,但总有高于50%几率遇上以上状况。我也曾使用IE8 以外的浏览器如OPERA ,状况相同,也铲除掉电脑本身的COOKIE 及缓存档案,依然没有改善,请问怎样可以排除异常状况呢?谢谢帮忙。即使是编辑这篇求助,也是很艰难的事情。——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8:07 (UTC)
(:)回应我用Google Chrome可以正常编辑,如果你改用chrome还是没改善,会不会是你家网络的问题?详细的还得请教别人。——Areong欢迎讨论2011年4月6日 (三) 00:42 (UTC)
(:)回应:Google Chrome正常,或许无法编辑都是刚好在中文维基的数据库处于尖峰的读取时段?-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07:17 (UTC)
(:)回应: 感谢Areong、Mmm333k解答。这情况巳经持续了两星期以上,时间方面也没针对繁忙时间,深夜以至下午也有这种情况。连线方面开启其他网站及维基并没异常,只是最近一个月内编辑出现问题,看来要试试CHROME,看看情况会不会好点呢。--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07:42 (UTC)
用了chrome 后,情况差不多。错误信息为错误 324 (net::ERR_EMPTY_RESPONSE): 未知的错误。--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18:46 (UTC)
(:)回应:若您是中国大陆的用户,可能要先想办法翻墙。若您处于中国以外的国家,则该问题可能要咨询网络代理商才能得到答案。-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21:06 (UTC)
(:)回应: 我是香港用家,应该不涉及政治封锁吧,跟网络商反映过了,但他们侦测不到任何错误。会否维基编辑所连接服务器,与阅读中文维基时所连服务器有所不同呢?毕竟我觉得若果我完全不能访问维基会比我现在的情况更易说明。--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9:55 (UTC)

询问Castle (电视剧)的中文名

询问Castle (电视剧) 的中文名-- John Chen (讨论-贡献) RA 2011年4月9日 (六) 14:19 (UTC)

香港TVB电视台译贾神探,虽然我还是喜欢叫Castle...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03:09 (UTC)
应该还会有其他的翻译才对...-- John Chen (讨论-贡献) RA 2011年4月16日 (六) 13:33 (UTC)

教授、大学教授、大学教师

问:Category:教授Category:大学教授Category:大学教师的差异处?--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2:44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授是一种职称,是高等教育行业(包括大学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的正高级职称,也可以用来称呼获得这一职称的人士。大学教授,是那些在大学任教的获得教授职称的人士,是教授的真子集。大学教师可以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和普通教师。--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2:54 (UTC)
那“高等教育的教师”是不是就可以包含全部?--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3:23 (UTC)
英语维基对分类名称的定义通常会比较精准、涵盖较广。日本维基虽然有时译得正确,但也有误译或漏译的情形,特别是早期主分类的问题不少,若参考日本维基要特别注意。如en:Category:Academics是互相跨连结ja:Category:学者Category:学者ja:Category:高等教育の教员Category:大学教师则单方面跨连结至en:Category:AcademicsCategory:学者则应改跨连结至en:Category:Scholars。因为有些“学者”并没有担任教职,Academics其实有包含这意思,我建议加上“学者”。分类名称建议“学者与高等教育的教师”(Scholars and academics),不用怕主分类名称太长,反正条目最后大多数会放在子分类。en:Category:Academics的分类定义如下:“An academic does peer-reviewed research and/or teaches in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See also Category:Scholars”(一名academic从事同行评审研究并且/或是在高等教育里教学)。--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7:51 (UTC)

关于条目重要度评级

关于两位网球运动员讨论:罗杰·费德勒讨论:拉斐尔·拿度,他们重要度评级标准,我都填喔!

我是看在他们在网球界都取得无与伦比的成就,又是世界球王,曾代言许多产品,另外也有积极推动慈善事业,所以他们的知名度,在国际上应该是很高吧!

不过这是我的看法而已,但是网球在台湾不是热门的运动,不知道这二位运动员的人,应该是大有人在,考虑到台湾知名度的问题,不知道大家觉得他们的重要度评级,有没有需要调降呢?--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12:07 (UTC)

重要度的考量是依据世界,而非单一国家或地区。大概可以参照英文维基的重要度作出评级便可。—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01:39 (UTC)
我觉得英文维基,他们的重要度评级,感觉不太合理。费达拿是填极高(虽然他在媒体曝光率应该很高,觉得有些高估),拿度是填(去年取得那么多成就,曝光率确实也上升不少,觉得有些低估),所以先等候其他人的意见。--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6:56 (UTC)
费达拿有极高重要度,坦白说当之无愧,基本上谈网球就不免谈及他的名字。至于,拿度在英文网球专题可是高重要度呢。—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16:55 (UTC)
您指的是网球专题的重要度(目前中文维基没有网球专题),我指的是传记专题的重要度(费达拿是极高,拿度是中),顺便静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1:17 (UTC)
传记专题的重要度更新应该不及网球专题,因为传记专题所包含的条目非常多,或许只是尚未更新所导致。—ATRTC 2011年4月17日 (日) 04:24 (UTC)
那他们的重要度,就先照我的意思,暂时填高,顺便静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7:54 (UTC)
传记专题……填中吧……--达师198336 2011年4月17日 (日) 07:58 (UTC)
总算有其他人发表意见,顺便静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9:09 (UTC)
按我的理解:条目的专题重要度是给编辑者看的,用来评价哪些项目应该优先花比较多的精力去完成,哪些可以先等一等。其实只要看大家想先编好哪个或者想其他人优先编哪个就好了。等到条目变成优特以后,这个东西也就不重要了吧?—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9:52 (UTC)
感觉上我提出这个问题,好像变得多此一举了(呵呵),顺便静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19 (UTC)

请管理员活动活动

{{繁简转换索引}} 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Wikipedia:地区词转换候选Wikipedia:字词转换错误修复请求长期积压,管理员们能不能活动活动?莫非以后汇报错误转换,都要到客栈来?—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4月17日 (日) 05:51 (UTC)

是的,管理员有七十多个,但都是只有ATRTCMys 721txJimmy Xu talk·59Alberth2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几个活动。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5:59 (UTC)
还有长夜无风、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14:49 (UTC)
还有百无一用是书生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7:02 (UTC)
还有Wing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7:04 (UTC)
(*)提醒还有饭桶同志--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6:02 (UTC)
其实字词转换一直是User:PhiLiP在盯的,然后他似乎最近在出差…--Jimmy Xu talk·52 2011年4月17日 (日) 06:37 (UTC)

问:无法访问wiki:infobox

我点击wiki:infobox之后网页一片空白,请问这是为什么?各位其他的维基人可以正常访问它吗? ——Xxx83221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3:15 (UTC)

我打开也是一片空白,源代码里基本是个html空架子-Galaxy17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2:49 (UTC)

有关封禁、半保护、新/IP用户的问题

角色性质编辑战持续中…(我都晕了 第三年了吧)。

为了缩小受影响面,所以在部分高危条目设置了阻拦IP用户及新用户的半保护。

但是现在被轻易绕过(新用户以编辑次数衡量 这个很好办 阻挡IP是吧,那就不断注册MJ号,有理由怀疑是某位,因为之前已经因为不断注册MJ绕过封禁而被封了很多号了,但奇怪的是并没有出现在VIP的持续出没的破坏中)

怎么办?只剩下全保护了,

问题:不可能一直全保护模式,另外,影响到了大多数人的正常编辑活动。

我们只能消极防御?(疲于奔命啊 任何人的精力都是有极限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9:08 (UTC)

阁下可以试着去申请下SRCU?--Jimmy Xu talk·48 2011年4月20日 (三) 11:37 (UTC)

互助客栈(其他)被保护,如何查询有关维基百科的事宜

互助客栈(其他)被保护,目前有下述事宜需提出。

不宜被删除的留言

(:)回应祥龙,唉,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声援我的其他用户,只敢用IP发言,相信原因整个社群也心里有数,也许可以间接证明对一些用户的歧视是存在的,除了110.50.外,其他IP皆非我的发言,已删除自已的不雅用词,但是对某些用户的怨念还很强烈,觉得他们实在太过分了,心情尚未平复,不想再多说什么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大人的使者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9:01 (UTC)

所谓影子兵团平时不编辑,临时要用,百不当一,平时常编辑,关键时刻,一可当百,近期练兵中,训练完成后即将出发,敬请各位热烈期待维基上的哈米斯旅 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将军的练兵场教官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9:44 (UTC)

上述留言,于在2011年4月22日 (五) 01:27 遭回退(记录:[3],User:PhiLiP)。互助客栈不是条目,而是用户发表讨论意见的地方,该等留言应属有意义内容,不存在人身攻击,完全未达需立即删除的紧迫程度。应恢复。

需要回复的留言

需插入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针对近期客栈部分维基用户的活动状况,对管理员的一些建议一节中

你又误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一整段的纯粹的无关言论就移动,不是对类似本段的有其它内容的做拆分,何况我只是建议移动到询问处,并无封嘴之意。只是不想看到满屏的废话,看着很恶心。—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1:50 (UTC)

内容之下:(:)回应,无关维基百科的讨论内容当可移动至询问处。请阁下注意言辞,将他人发表之有意义的文字辱为废话及恶心,极为不妥。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4:00 (UTC)

只是非常客观、虽然可能不太文雅的形容而已。Luke的马甲在我的讨论页留言“给脑残用户的建议”,你又会如何形容这种修辞呢?--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5:33 (UTC)
请楼下注意,“这个用户脑袋有个大洞 是脑残之后的结果”,这句话出现在同舟 的用户页,是同舟自己承认的,不信的话可以去查查看,我可没冤枉他。110.50.180.221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9:18 (UTC)
这是令人讨厌或恼怒的。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6:33 (UTC)
我只是用同舟的“自称”来称呼他。110.50.180.221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9:20 (UTC)
一个人可以称呼自己愚钝,这叫自谦,但如果您说别人愚钝,那个叫人身攻击,两者是不一样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4月23日 (六) 10:57 (UTC)

关于保护和删除

(?)疑问

  1. 管理员能否在没有其他用户请求的情况下,主动快速删除一个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页面?
  2. 管理员能否在没有其他用户请求的情况下,主动保护一个不断被破坏的页面?冰霜葵 2011年4月14日 (四) 11:32 (UTC)
(:)回应请参看管理员#避嫌--Noah~~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1:40 (UTC)

(?)疑问即使一个不断被破坏的页面也不可以主动保护冰霜葵 2011年4月14日 (四) 11:46 (UTC)

这个……不知道呢。(我回去修练一下)--Noah~~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1:49 (UTC)
如果被盯到持续破坏或者3RR的话,是可以直接保护的。--Jimmy Xu talk·54 2011年4月15日 (五) 07:58 (UTC)
谢谢您!冰霜葵 2011年4月15日 (五) 14:52 (UTC)

(?)疑问请问管理员,是否关于政治敏感的话题,都会删除呢?还是屏蔽不让大陆用户访问? --YOTERYE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29 (UTC)YOTERYE

中文维基词典的部分日文词条

创建者(可能是机器人)在这些条目中试图替换引用一个不存在的模板,导致大量日文词条格式出现问题,需要修复。不需要任何日文基础。具体清单可参考Google结果。--达师198336 2011年4月23日 (六) 13:52 (UTC)

Your search - "ja_new"_site:zh.wiktionary.org - did not match any documents. 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3日 (六) 16:52 (UTC)
好吧。什么时候Google开始分空格和下划线了。请[4]。--达师198336 2011年4月24日 (日) 05:33 (UTC)
wjcdbot弄的。--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9:32 (UTC)

将条目移动到自己用户页下作为子页面是否有问题?

刚才看到一用户做如下移动:

Bus88MRT (讨论 | 贡献) 小梨车站移动到User:Bus88MRT/小梨车站

--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5:59 (UTC)

直接这样移动应该是不妥当的,如果是为了方便编辑整理,应采复制的方式才对。—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4月17日 (日) 16:26 (UTC)
注意在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的标准#问:快速删除标准有漏洞,可以任意删除别人的用户页子页面及“任意页面”,具体方法是:曾讨论过此事。--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9:29 (UTC)
我也不清楚他这么做的原因,但是查看该用户的贡献发现,他将数量不少的条目移到了自己用户页下(好像都是车站),并且将重定向删除了。--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6:38 (UTC)
再挪或者复制回去即可,用户对内容的授权是不可撤回的。当然用户进行大量的此类操作应属破坏。--Jimmy Xu talk·48 2011年4月20日 (三) 11:42 (UTC)
问题是从那儿挪回去?根本不知他移到那个子页面,甚至不知他删了条目……若速删的管理员不小心查看,那条目的内容便从此不知所踪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6:28 (UTC)
  • User:Bus88MRT已移动及删掉了几十条条目[5]Noah~~发现了3天也没有人处理过;我要不是要清理未提删的关注度问题条目上的模版,也不会留意有那么多条目被杀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6:43 (UTC)
  • 实在抱歉……Noah~~可能一时糊涂了,光发现却没有阻止。另外您不必如此焦急,维基百科所有的编辑都有记可寻:这里提供两位用户的贡献和子页面索引:
  1. Bus88MRT的贡献记录
  2. Bus88MRT用户页子页面
  3. TRA&HSR&BUS&MRT&LRT的贡献记录
  4. TRA&HSR&BUS&MRT&LRT用户页子页面
(~)补充被管理员删除的修订可以再恢复回来的,请管理员帮助一下。
(~)补充User:JustbeBPMF可能也是傀儡。

--Noah~~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7:13 (UTC)

我先封禁User:Bus88MRTUser:TRA&HSR&BUS&MRT&LRT这两用户,另外若有因此两用户的擅移条目行为致条目被误删,请告知管理员以尽速复原。—Ellery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20:31 (UTC)
今天又见到条目移动到自己用户页的行为,通过SRCU,已确认以下用户均为同一人
(~)补充此外我发现移动到用户页的行为是有考据的——在AFD中推行“移动到用户页”,但是我们需要告诉用户这是一个需要手续的操作而不是未经讨论就自己动手的。--Noah~~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9:51 (UTC)
上面是指“将被提删的条目移动到用户子页面”, “由管理员将页面中所有合理使用内容移除,调整分类后,移动并使用“禁止重定向功能”......同时在用户的对话页留言,提醒他页面被移动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09:13 (UTC)
这么做绝对是不允许的,请参见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的标准#问:快速删除标准有漏洞,可以任意删除别人的用户页子页面及“任意页面”,具体方法是:--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9:28 (UTC)
To:Nivekin,我的意思就是你说的那样啊,问题是目前好像没有在AFD中做到--Noah~~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8:19 (UTC)

违反个人传记方针的讨论页

一直有个对朱学恒有相当大成见的编辑在该条目的讨论页Talk:朱学恒,放上大量的违反个人传记方针以及大量原创研究的内容,就算是跟他好好的沟通,但他依然故我,并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要在此请教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以及邀请有经验的编辑协助处理。撕那酷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5:51 (UTC)

但是问题是他现在只敢在讨论页上做这件事,而且就他原创研究的部分己经有很多位编辑跟管理员跟他沟通过....撕那酷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3:51 (UTC)

关于User:Sz-iwbot攀岩墙里的跨语言都拿掉?

问:是否编辑维基百科,就需要一定的html功底?

  • 我不太会写代码,不过我喜欢分享知识,那么现在有没有一些可视化的编辑器来帮助我写维基?最好是有libreoffice,openoffice之类的办公软件的插件就好。--YOTERYEYOTERYE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4:34 (UTC)萎缩男
(:)回应编辑维基百科无须html的用法,只需要您用心来添增知识。建议您可在偏好设定→小工具→编辑按钮扩展 (通常勾选EE1或EE2两者之一即可),而wikEd 亦为相当接近可视化的辅助界面,重点是请使用FireFox3以上方可支援。--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4月28日 (四) 12:01 (UTC)

有关“维基百科:关于”的问题

为何维基百科:关于不称为“维基百科:关于维基百科”?--Young0715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8:53 (UTC)

好像是为了配合英语维基?原因不是很清楚。参见连入页面。但也有很多语言的维基不甩它,像日语维基就是,如Wikipedia:ウィキペディアについて。--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9:11 (UTC)
其实应该改名为“维基百科:关于维基百科”,因为中文里并没有仅有“关于”的说法。--Young0715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0:09 (UTC)
可以添加{{DISPLAYTITLE:维基百科:关于维基百科}}模板 --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6:57 (UTC)

为什么本该体现共识的“方针和指引”中会出现个别人未经共识而擅自修改的规则?

为什么本该体现共识的“方针和指引”中会出现个别人未经共识而擅自修改的规则?一旦执法者可以肆意立法,将会动摇WIKI百科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只有体现共识的规则才能加入到“方针和指引”,请管理员或履行职责,重新审定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并删除未曾达成共识而擅自加入的条目 理由如下:

1. 根据最新发现,F3、F4中的“来源不明”是未经共识而擅自加入的,请求立即删除。
WIKI百科方针和指引中明确规定:“此方针为维基编者广泛接受,是通常应遵从的标准。修改本文时,请务必确保您的修改反映共识。如果不确定,请先在本页的讨论页讨论。” 快速删除方针中“来源不明”一词是未经共识而擅自放入的,本身已违反了WIKI百科的基本原则。在方针中出现这样大的失误后果极为严重,请求立即予以删除。如果有人认为应保留这些违规加入的条目,也应在先删除后,补充明确理由且经讨论达成共识后再加入。
2. 关于重新修订“G14. 未翻译页面。”的提议。
G14当前的说明有如下规定:“复制自其他维基媒体计划,超过两周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包括所有未翻译的外语、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其中,规则中包含未翻译的“外语”可以理解,但“汉语方言”和“文言文”的理由是什么?“汉语方言”不是“汉语”吗?如果用语不规范,有严重歧义,可通过讨论来提删,是否有歧义不应由少数管理员的个人喜恶来判断。而对“文言文”的速删纯属无理。“文言文”是中文的一部分,历经上千年仍在流传。与文言文相比,现代文不过是某一时期的方言罢了,不可妄自尊大地取代文言文。同时,对文言文的翻译往往掺杂有译者的个人理解,带有原创性,不符合“非原创”这一基本原则,这WIKI百科的核心原则相冲突。 此外,该规则说明的前半部分使用的是繁体中文,而“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则用的是简体,似乎是后加入或修改的。请问这一修改是否形成过共识?如未经过共识,请管理员予以删除。如曾达成过共识,现今提出质疑,请求讨论重新修订该规则。

我曾依照删除守则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提请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根据维基百科的删除守则,本杂项页面可能需要被删除,提出删除的理由为:F3、F4中存在未经共识而由个别人于2005年9月20日擅自添加的规则,请求恢复至2005年9月以前的版本!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3:41 (UTC)。” 但该讨论被管理员以“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而终止。 根据Wikipedia:方针与指引:“方针与指引描述的标准有着社区的共识”,未经达成共识的规则根本不应出现在方针和指引中,由于F3、F4当初加入时并没有按程序且未达成共识,根本不应在方针和指引中出现,应直接予以删除,如果管理员不作为,将会导致【方针和指引】中的规则被随意篡改,规则将会被少数弄权者所利用。一旦执法者可以肆意立法,将会动摇WIKI百科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参考[en:Wikipedia:Five pillars](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Five_pillars)(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Wikipedia does not have firm rules. Rules on Wikipedia are not carved in stone,... Be bold (but not reckless) in updating articles and do not worry about making mistakes. ”),WIKI百科不存在既往不咎之说,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以避免更大损失。请有责任心的管理员按照职责尽快删除不应存在(未经共识而擅自加入)的条目,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请尽快结束因个别人的错误行为给WIKI百科带来的破坏性影响!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6:14 (UTC)

您好,阁下先保持冷静,我们一直都有聆听大家的诉求,不需要太激动。
参见:Wikipedia:投票/您是否支持“上传于中文维基百科的文件不得以来源不明为理由速删”
  1. 首先:这项规定的存废在日前我们已经作出中连串的讨论。
  2. 接着:我们在讨论中达不到共识,而且发起存废的投票。
  3. 最后:投票结果显示我们都广泛接受、接纳这项规定,并且保留下来。 2011年4月25日 (一) 06:25 (UTC)
该投票与我所提的意见不属于同一性质。 对于违规加入的内容,管理员有义务进行删除,更本无需投票。因而即使投票,也是为能否将"来源不明"加入速删规则而进行投票,与该投票的方向恰好相反,因此属于完全不同的提议。当前的请求是请管理员履行义务。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6:36 (UTC)
在下认为没有需要,该投票不仅是存废规定,同时亦讨论并达成了共识,结果显示我们都接受规定。简而言之:管理员事先加入可信度高的共识规定,其后证明该规定被我们广泛接受。 2011年4月25日 (一) 06:44 (UTC)

该投票的结果是“未达成共识”而非“达成了共识”,也没有“显示我们都广泛接受”,将“来源不明”加入速删规则并达成共识。因为60%以上的人都不接受这一规则。该投票的前提是先假设“来源不明”这一规则有效但应当质疑而提请的讨论。但根据4.23日Coekon的发现,该规则中添加的文字属于违规操作,根本就无效,因而我是根据新获取的证据而提起的新的提议,要求管理员对过去的失误予以更正,与冰霜葵所提的投票不相关。 注:请参考Wikipedia:投票/您是否支持“上传于中文维基百科的文件不得以来源不明为理由速删”:“7. 重大发现”和 版本修订历史:(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5%BF%AB%E9%80%9F%E5%88%AA%E9%99%A4%E7%9A%84%E6%A8%99%E6%BA%96&action=historysubmit&diff=1021508&oldid=986414)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7:12 (UTC)

在下糊涂了,要需要进一步询问,可以找管理员帮忙。 2011年4月25日 (一) 07:15 (UTC)
如果下次投票,应该将投票命名为“废除 CSD F3 F4 投票”。 2011年4月25日 (一) 07:20 (UTC)

这不是简单的找管理员帮忙的问题,是因有管理员滥用权力才在此求助。该事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从页面修订历史上看,是一名叫Shizhao(百无一用是书生)的管理员未经共识擅自更改了规则,并利用自己制定的法则来进行速删。按规定删除这些无效条目是管理员职责范围内的,无需投票,投票废除纯属画蛇添足。如果有人提议投票,也是应先移除了该无效条款后,再考虑是否以投票方式表决能否在方针中引入"来源不明"这一规则。--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7:39 (UTC)

  • 要说历史, 整个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USER: 用心阁2005年1月25日 写 (翻译?)出来的, 而最早的讨论是2005年5月1日, 那岂不是全部的标准都没有共识, 要推倒重来? 只怕所有方针都要再来, 维基从混沌重新开始 ……--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8:22 (UTC)
  • 考古: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档案室/2005年8月#如何判断一帧图片是侵犯版权与否?2005年8月24日User:Snowyowls指出“是仅有说明没有版权信息的图片会被删除”。--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8:44 (UTC)
  • 不太合理的方针才会被指点出来吧...... 2011年4月25日 (一) 08:52 (UTC)
  • 对于翻译的方针,由于WIKI的精神体现的是全球性,而引用的原文方针是在一定范围经过“共识”而产生的,只要翻译的足够准确,属非原创性的引用,应可以作为初版。对于翻译不准确和不太合理的地方可通过讨论来达成共识。但对于完全由个别人原创的规则,除非能达成共识,否则根本不应出现在【方针和指引】当中。因此,对于原创的未经共识的方针条款,现在不是讨论它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它根本不应在方针中出现。【方针和指引】的制定相当于一个立法的过程,这是涉及所有WIKI人共同利益的原则性问题,不管出于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能有个别人为所欲为的情况发生。--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10:03 (UTC)
    • F3. Improper license./F4. Lack of licensing information.不是从英文维基翻过来的吗? [6]--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0:12 (UTC)
    • F3、F4中的直译应为“不适当的许可/缺少许可信息”,只有什么都不填才称之为lack, 由于英文方针中可将许可暂时标记为unknown,因此严格意义上的unknown(未知许可)不在速删规则范围内。“所有未知版权的档案和来源不明档案”中的“未知版权”虽有待商榷,但尚可理解,然而“来源不明”一词是从哪翻译过来的?--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10:48 (UTC)
翻译不准确算什么,英文维基侵犯版权还是用G12删除呢。每个维基媒体计划站点的方针仅对其自身有效,其他站点可以借鉴但绝无因此派生的是否合理之关系。且维基百科不是民主实验场,方针和指引的确立不是立法过程。--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5日 (一) 11:02 (UTC)
翻译不准确已经有了原创的嫌疑,但这还可以讨论商榷,然而将原文中没有的东西凭空编出来属于个别人的原创无疑原创而未达成共识的规则不能加入到【方针和指引】。【方针和指引】是WIKI编者们执法的依据,个别人的一家之言不能成为规则,任何规则的确定必须先形成共识。【方针和指引】的确立虽不是立法过程,但却有着立法的性质,其理论依据为“共识”,因而,【方针和指引】的确立必须依靠“共识”,由于初步的“共识”未必考虑周全,【方针和指引】还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任何一个修改都要经过“共识”,否则是无效文本。而且,正因【方针和指引】不是立法过程,故一旦发现问题,才可立即提请修正(参考[en:Wikipedia:Five pillars])。而有了这种修正,通过“共识”确立【方针和指引】的这种方法才会成为被广泛认可。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14:16 (UTC)
原创研究仅对于条目,谢谢。阁下若不能证明当时自己在场,就更无法证明该修改不符合当年社群共识。再次提醒阁下,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制和民主试验场。继续坚持方针和指引的确立为立法过程对此讨论已无多少帮助。PS:英文维基百科管不了中文维基百科,谢谢-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6日 (二) 02:25 (UTC)
  • To Mys_721tx,请使用中立的论点来讨论问题。我谈的不是“原创研究”,而是“原创”属个人观点,方针中的“原创”需要先“共识”才能加入。
  • 达成“共识”应有依据,对他人的质疑,编者有举证的责任而不是由质疑者来证明。
  • 针对Mys_721tx这句"再次提醒阁下,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制和民主试验场。",请Mys_721tx使用中立的语言来说明问题,不要用个人的说教来压人。请不要凭空冒出"官僚体制和民主试验场"这样的提法。
  • Mys_721tx这句"PS:英文维基百科管不了中文维基百科"参杂了个人的曲解,“管”这一字带有个人如果不是误解,则应属偏见。对WIKI百科的宗旨和核心原则、Five Pillars等的普遍认同是我们讨论的前提,对于中文标准中没有的,可以从英文现有的“共识”中来参考。只有借鉴的关系,不存在“管”的问题,请不要用这种狭隘思想来试图误导他人。--chehw 2011年4月26日 (二) 11:23 (UTC)
需要说几遍,非原创研究/中立观点是针对条目的方针?我倒想问阁下看过没有正式方针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还有,若不是阁下坚持认为翻译英文维基百科方针到本地wiki即具备方针效力,在下更不会出此言--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7日 (三) 02:50 (UTC)
  • To Mys_721tx: "非原创研究"一词是你说的,我用的是“原创”二字,请不要随便添字加字。“原创”有个人偏见之嫌疑,故非“中立”。
  • 维基百科:共识指出:“一个共识是人们依照诸如中立的观点等方针,并通过有礼貌地讨论和辩论来达成的。”“中立”观点之WIKI百科的核心原则,并非局限于对条目的编辑。
  • 我读过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其中对“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是针对投票而言的,这一概念的定义是:“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这里寻求共识的主要方法是讨论,而不是投票。投票有时虽然有助表明共识,但应该小心运用,而其结果不应该强制定为永久的。”。当前是关于“共识”问题的一个讨论,“民主试验场”一词虽有出处,但却是用在另外一个概念上的,请不要把名词滥用。
  • “坚持认为翻译英文维基百科方针到本地wiki即具备方针效力”是你把一个自己虚拟(或编造)出来的一个错误观点或断言谎称是对手的,然后以此为依据进行审判。只有经“共识”的方针才有效力,这才是我的观点。(注:通过研究,“替对方下断言”这一伎俩从70-80年就开始有了,并一直用到现在。常用于混淆视听或“道德”审判,《林彪日记》中有关于这类伎俩的警示,请大家留意)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5:13 (UTC)
  • (注:上文中的"从70-80年",遗漏了个“前”字,应为“从70~80年前”)--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8:40 (UTC)
囧,6年前的事情被翻出来。一时真的是想不起当初的情况了。如果翻历史的话,建议同时翻查一下英文版的相关修订与讨论的历史,当时很多事情都是借鉴英文版的(截止目前为止,no source的做法大多数语言都是类似的处理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6日 (二) 03:34 (UTC)
例如:[7]--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6日 (二) 03:40 (UTC)
  • 新手初到,有很多地方考虑不周,还请大家见谅。对“擅自修改的规则”的这一疑问当前已解释清楚,如无新的发现,我不再质疑,谢谢大家的帮助。--chehw 2011年4月26日 (二) 11:41 (UTC)
  • 对“来源不明”这一规则我仍存意义,拟在取得用户资格以后,于【互助客栈/方针】的讨论中继续提请讨论。谢谢大家。--chehw 2011年4月26日 (二) 11:41 (UTC)
  • (!)意见鉴于我是次投票的始作俑者,我对此方针当初是否已经达成共识表示质疑。鉴于投票结果显示超过60%的合格票支持修改此方针,而此条目如果当初并未达成共识,那么应该合理的予以修改。--苹果派.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7:08 (UTC)
  • 另外英文版本方针只有经过本地讨论达成共识之后才对本地拥有约束力,否则只有借鉴作用。--苹果派.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7:11 (UTC)
记得有个词叫做时移势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6日 (二) 17:17 (UTC)
盘古初开时, 中文维基大部分方针都是由其他语文翻译过来的,也没有进行正式的共识手续。若在现今才说没有约束力, 则可能每一条都要来个全民公决……--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2:45 (UTC)
另外我倒是奇怪,在没有查明真相前,chehw预先给他人扣一顶滥权的大帽子是不是违反了自己所要求的讨论中立和非原创研究?-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7日 (三) 02:55 (UTC)
这让我想起另一位编者。--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4:23 (UTC)
话说英文版盘古初开时,那些方针也不是全都有正式的共识手续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7日 (三) 07:23 (UTC)
  • To Mys_721tx: “管理员滥用权力”一词是针对于“个别人未经共识而擅自修改的规则”而言,是根据当时掌握的依据正常推理(没做任何延伸)而得出的结论,符合中立性原则;而“未经共识”这一陈述有据可查,并非原创。如果管理员未经“共识”而擅自修改方针,请问不是“滥用权力”吗?当有新证据表明,管理员虽擅自修改方针,但确有一定理由时我立即做了道歉,并且该理由由是我找出的,整个过程严格依照中立性原则而进行。
  • To Nivekin: 如果你不是新手,应该了解WIKI百科的对新手的要求是非常宽容的,构筑WIKI百科Five pillars中也鼓励新手不要害怕犯错误。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中指出“那些抱持善意、展现文明、寻求共识,并且努力创造一部中立的百科全书的人,是大家喜闻乐见的。”“管理员滥用权力”、“个别人为所欲为”在说出时列出了推断依据,并非凭空的指责,由于“未经共识”的东西一旦在方针出现,将意味着少数人有机会用自己的主张来制约大众,当有此发现之后,明确指出其危害并提请讨论符合方针制定中的“抱持善意、展现文明、寻求共识,并且努力创造一部中立的百科全书”,按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这应是“大家喜闻乐见”,如果Nivekin反感,请使用中立性论据提出你的意见,当多方意见共同列出之后,观者必可自明, 少给“建议”,多给“非原创”依据,这才是讨论问题的良好态度。
  • To shizhao|百无一用是书生: 即使有证据表明英文版方针创立之初也“不是全都有正式的共识手续”(建议对该断言列出依据),但英文版可是始终在不断讨论、修改并完善方针(可参阅英文方针的修订历史,很多方针的修订历史以500条/页的方式显示时,需要翻多页后才看到上一年度的修订历史)。正所谓“流水不腐”,因为英文版方针用于通过讨论和“共识”来不断修订不合理之初,这种以非立法方式有编者们自发修订的方针才可被广泛认同并遵守。请不要有选择性的使用“部分情况”作为论证依据,如果shizhao认为英文版初期出现过“不是全都有正式的共识手续”,因为英文版同时也在不断修订和去除这些未经共识的条目,二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以此为理由对中文版方针在创建初期出现的违规创建的条目给予一定的宽容,但同时也要勇于发现不合理之处并及时纠正,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3:41 (UTC)

  • 由于方针确立初期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才需要不断审定每一条目是否符合共识。不是需要“共识”才能删除,而是必须“共识”才能存在。发现方针中存在未经共识的条目,却百般找借口而不去修订,【方针和指引】将失去可以用来约束大众的依据。“共识”是在中立性论据的基础上得出的,对于缺少中立性、可查证性依据的“原创”的观点不应阻挠共识的达成。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3:41 (UTC)
chehw根据自己推断加入的文字,根据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方针,属于原创研究,阁下若非要坚持讨论须非原创研究则请自行移除上述讨论。-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8日 (四) 06:20 (UTC)
  • To Mys_721tx: 你这句"阁下若非要坚持讨论须非原创研究"又是一个是你将自己虚拟(或编造)出来的错误观点或断言谎称是对手的,然后以此为依据进行审判。“中立”的观点和“共识”的原则才是我所坚持的。--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8:34 (UTC)
我没有看到英文版在不断去除未经共识的规定,他们只是在不断的通过共识完善规定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8日 (四) 09:30 (UTC)
  • 谢谢shizaho对我用语不严谨之处的指正。在中立性原则下,个人见解有不当之处可以通过列出中立性意见,自可使道理明晰。讨论并不是在口舌上争上风,或用什么“大道理”去压制对方,而是彼此均共同运用中立性的观点来研讨从而得出“共识”。“共识”遵守的是WIKI的核心原则,靠得是中立性论据,如果书生对修改此条方针有什么意见,不妨提出你的中立性观点。--chehw 2011年4月29日 (五) 02:17 (UTC)
  • To Nivekin: “坚持现有方针是管理员滥权而不肯用讨论寻求修改的共识”这一断言中的“坚持坚持现有方针是管理员滥权”和“不肯用讨论寻求”二字不符合中立性原则,是你个人的见解,有误导的嫌疑,该见解恰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相反。““坚持现有方针是管理员滥权”这一指责无中生有,我并未有过这样的提法,我的提法是“未经共识而擅自修改规则”这一行为是管理员滥权。该提法有论据支持,并非空谈。当有新证据表明“擅自”一词不准确时,我于两日前已不再对“滥权”质疑(可参考上面4月26日的回复)。鉴于前些日子已讨论,且投票结果已反映出方针中的此条目不是共识,应先去除“来源不明”这一字样。建议参照英文标准修改F3为“不适当的许可”,F4为“缺少许可信息”,并提起讨论。--chehw 2011年4月29日 (五) 02:52 (UTC)
  • 鉴于投票的结果是超过60%的合乎资格投票的用户,否认此条方针的合理性。而且当初此条方针就没有共识,那么相应的修改也是应该的。中文维基的方针是逐渐完善的,拒绝大多数人的意见,拒绝完善方针,沿袭没有任何共识且已经为大多数人否认的方针,没有任何合理的基础可言。--苹果派.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21:20 (UTC)

为了防止混淆或欺诈性使用用户名“包含不兼容的混合文字”,用户名……已被禁止使用。请使用其他用户名。

为什么?--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4:44 (UTC)

MW不支持,antispoof或titleblacklist-HW留言 - 贡献2011年4月29日 (五) 05:33 (UTC)

请问“提删”需要什么资格?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4/25中,对“1.4 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的讨论被终止,理由是“本讨论已经结束,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请问这一“提删资格”当初确立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经过共识?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5: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