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11年4月

詢問:維基百科有所見即所得的編輯工具嗎?

維基百科有所見即所得的編輯工具嗎?
若已經有,請問怎麼設置?
若沒有,大概會在什麼時候推出?

——Kklxnyc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2:48 (UTC)

WYGIWYS編輯器正在Commons上實驗.....所以具體什麼時候出正式版我不太清楚,至於什麼時候全域部署那就更不清楚了--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1日 (五) 12:52 (UTC)
我覺得維基百科間澀難懂的語法是嚇跑許多新人的重要原因之一。--Noah~~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5:49 (UTC)
WYSIWYG editor--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6:59 (UTC)
的確,像我當初光是學表格的語法就耗了一整天。-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8:54 (UTC)

尋找模板

想請問,是否有模板類似於{{管理員用戶}}或{{userblock}},但是是用於條目。也就是說,在模板裡輸入條目名,頁面中就會顯示該條目的討論頁和編輯紀錄之連結等。剛剛用template:page的關鍵字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原本打算自己寫一個出來,但怕早已有人創建過了,所以想在這裡先問一下。-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9:00 (UTC)

{{article}}?—ATRTC 2011年4月2日 (六) 00:55 (UTC)
(:)回應:喔喔,就是這個,感謝。-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06 (UTC)

分類顯示

剛才要把Category:電影節裡的條目移到Category:影展(兩者是相同的),但是多倫多國際電影節標的分類是Category:影展,但是卻顯示在Category:電影節裡,這是為什麼呢?要如何解決?--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8:12 (UTC)

系統錯誤,(✓)已修復HW留言 - 貢獻2011年4月2日 (六) 23:19 (UTC)

【緊急!】某網站轉載了維基百科的內容

一個報道谷歌的網站轉載了英文維基百科的文章,這算不算侵犯版權?

--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17 (UTC)

不算吧,最後一行不是寫了via wikipedia了嗎?--Noah~~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37 (UTC)
不過小編好像沒通過CC許可啊--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5:04 (UTC)
如果從維基百科「借用」文字,且對該文字內容宣告版權擁有,這應該才算侵犯版權。但是我對這方面也不太清楚,還希望其他人能更詳細地說明。-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02:47 (UTC)

就算版權所有也是合理使用,況且維基百科本來就是自由版權鼓勵他人使用,更況且別人還註明了出處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4月3日 (日) 03:22 (UTC)

怎樣查找某某年某某月之後的用戶貢獻?

用戶貢獻頁面裡面只有從該年份/月份(或更早)這個選項--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4月3日 (日) 13:15 (UTC)

關於commons

commons的圖片略縮圖部分不能使用,只有我的用戶頁面裡全部圖片都加載。--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11:27 (UTC)

thumbnail伺服器貌似在維護,不知道現在好了沒-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4日 (一) 00:12 (UTC)
已經可以顯示了--52Dora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05:15 (UTC)

想刪除114.34.116.197稍早在火星、太陽系條目新增的無可查證內容

114.34.116.197114.34.116.198(似乎是同一人)稍早於火星太陽系新增了不少不可查證內容(有些可查證,就是核爆導致火星的紅色那段,但這新聞屬於非主流),想刪減甚至刪除,但又不知如何告知該IP用戶。想請教各位遇到這種IP用戶增加無可查證內容的行為是怎麼處理的呢?謝謝各位指教。-——Areong歡迎討論2011年4月6日 (三) 00:28 (UTC)

問:被冤枉侵權到底應該去哪申訴啊

在相關頁面的talk頁面發言沒人理,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發言沒人理,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機器人檢查/錯誤報告發言也沒人理。到底應該怎麼樣啊?——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3:02 (UTC)

(:)回應:有先跟提報侵權的第一發現人溝通過了嗎?若是確無侵權,則由該發現人撤銷侵權提報會較妥當。-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13:09 (UTC)
一早就在該用戶的討論頁留言了,也沒人理。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2:22 (UTC)
(:)回應:建議可直接向管理員溝通,管理員名單請見WP:管理員名單,最好是詢問現仍活躍之管理員。-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22 (UTC)
很多活躍管理員的討論頁都有幾百個討論,看上去有些麻煩。--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4月3日 (日) 03:39 (UTC)
的確,能力越強,責任越大。-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21:38 (UTC)
其實不如去WP:存廢覆核請求‎。--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4月6日 (三) 09:55 (UTC)

請教翻譯問題

That machine zeroes in on key words in a clue, then combs its memory for clusters of associations with those words.

請問這句話怎樣翻譯?zero和comb好像是名詞啊加個es、s怎麼變成動詞?--Noah~~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12:16 (UTC)

關於小組

小組是不是想建就建的,還是需要管理員的批准下創建?--52Dora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03:37 (UTC)

非正式小組可隨意創建,正式小組(仲裁委員會等對所有人具約束力的)就需要得到社群同意下創建。-HW留言 - 貢獻2011年3月26日 (六) 03:49 (UTC)
如果是非正式的小組怎麼建?在用戶頁面,還是工程頁面?--52Dora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05:56 (UTC)
興趣小組已經和維基專題合併,可以參看這個頁面了解專題的各種信息(包括如何創建),先確定你想要創建的專題是否已經存在,再確定你想要創建的是專題還是子專題。最後,那就請創建吧,當然不要創建了就放在那裡不管咯。如還有問題,可以繼續來這裡發問,祝維基愉快!--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3月26日 (六) 22:17 (UTC)
可參考Portal:首頁/TODO。--Gakmo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6:20 (UTC)
52Dora應該是指Wikipedia:維基興趣小組Wikipedia:維基工作小組。興趣小組方面,目前並未所有,其實目前大多數的小組已淪為到此一遊的簽到簿,小組成員之間缺乏互動情況相當嚴重,並且有數個興趣小組仍未適當與WP:專題合併(例如Wikipedia:軍事興趣小組維基人列表Wikipedia:中華文化興趣小組維基人列表缺乏相關專題而無法合併),另方面也許多數的專題亦未有適當小組配置,其實這兩方面結合固然是好事,但仍需檢討如何改善成員之間的互動。如果想成立工作小組,請至本客棧開闢新段落討論小組工作事宜並順便招攬人力,創建之後亦請務必登錄至主頁面,並持續耕耘,以免該小組成為空殼子。--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請加入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1年4月7日 (四) 09:51 (UTC)

元維基因 "Open proxy"被IP封禁是不是沒辦法上傳文件了?

--Noah~~ (留言) 2011年4月7日 (四) 09:17 (UTC)

麻煩哪位管理員幫幫忙呀……我在元維基連編輯討論頁想申請IP封禁例外都不行>_<--Noah~~ (留言) 2011年4月7日 (四) 14:23 (UTC)

重複分類

請幫忙解決一下這三個重複分類:

--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05:37 (UTC)

要不要再建一個WP:離開維基百科留言區?

如題,聽說有很多老維基人都不知不覺的離開了維基百科,如果讓他們留下自己的意見的話,可以留下對社群有用的信息。而且有也應該有終吧。--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4月3日 (日) 11:24 (UTC)

其實如果是不知不覺的離開了一般不會有留言的意識吧,可能因為現實生活或其他理由而忘記回來貢獻,若果是記起WP那也是他回來重新貢獻的時候吧。反而那些因為意氣用事而揚言離開的人,我又不認為他們的話語對其他維基人有太大意義(不停說離開又賴死不走),倒可以給研究維基社群心理的人作為參考。--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11:35 (UTC)
是有這樣的事例如又有人宣布退出維基百科。如果有些人需要做這些聲明,或者是覺得不知不覺的離開不太好,那是有必要設立這個頁面的。--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4月3日 (日) 13:00 (UTC)
c.f.en:Wikipedia:Right to vanish和{{Retired}}。--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01:46 (UTC)


我倒覺得應該做一個定期提醒已經長期不再活動的老維基人的機制。假設某個維基人選擇了這個選項,那麼如果其無故長期不活動的話,社群會定期專門向他發送提醒郵件,並同時向他通報維基百科最新的活動,讓他在想要回到維基編輯的時候能夠比較快地了解現時的情況。—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14:02 (UTC)

這個方案還可以,不過對於把郵箱取消掉的維基人就無能為力了。--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4月4日 (一) 14:34 (UTC)
這個問題可以解決。特設一個需要定期提醒的用戶列表。用戶將自己的用戶名和維基外聯繫方式如email、msn等放入列表後就成為其中一員,然後由管理員審定真實性。聯繫方式更換時也提報給列表。這樣就保證聯繫得上了。至於不想留任何痕跡的維基人,也不必強求了。—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16:29 (UTC)

其實,對老維基人進行溫馨地問候(比如祝賀他們的生日,介紹維基的最新消息等)是一種不錯的營銷手段,有一些機構(企業、商店)等就是因為他們對老客戶溫馨的問候而留住他們,並取得成功的。—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4月9日 (六) 12:10 (UTC)

查看已刪除的條目、刪除頁面歷史

  1. 能不能查看已經刪除了的條目?例如陳嘉華
  2. 假如我在我的用戶頁里寫了些我覺得不合適公開的信息,即使刪除也能查看歷史找到。我能不能刪除某幾個中間版本,不讓別人再查看?

--Gqqnb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5:18 (UTC)

第一個問題的回答:管理員可以查看。第二個問題的回答:請到WP:RRD申請。--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6:23 (UTC)

4月的特色圖片評選無人審理

我在4月提出了新的圖片候選,可是都過了5天仍未有人評分。我在此訴求瀏覽者盡快參加,以免到時過期作廢。

求助圖片翻譯

File:DeepQA.svg,這是一個SVG格式的圖片,我不了解其格式,用DW試著翻譯,效果不盡人意,請幫忙翻譯一下。謝謝--Noah~~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08:44 (UTC)

可以用這個工具[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11日 (一) 02:38 (UTC)
還是有點難看……不管了照傳--Noah~~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06:43 (UTC)

翻譯其他語言的條目是否會有侵犯版權的可能?

如題。--Noah~~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6:59 (UTC)

(:)回應:完全不會,可參見維基百科:版權資訊-TW-mmm333k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7:22 (UTC)
對不起,我的問法讓大家誤會了,其實我想問的意思是nivekin用戶所說的那樣。--Noah~~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8:01 (UTC)
(:)回應:翻譯的話,幾乎就算是使用自己的文字重述了吧?所以我認為不算侵權,除非是將整本外文小說翻成中文之類的,但是維基不會接受那種內容。-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4:30 (UTC)
翻譯正常來說好像也是需要原著作權人授權的。Luuva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18:26 (UTC)
Luuva的意見應該沒錯,翻譯算是原著衍生物的一種,未經過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許可授權就翻譯、公開的話便有侵權的可能,不過學術研究與新聞報導等某些情況似乎可以採用「強制授權」,即是可在未正式取得原作者授權下進行翻譯並公開發表翻譯內容,不過強制授權的相關細節我就不太清楚了,不過編寫維基條目應該不適用「強制授權」。以上是憑印象打的,有錯還請指正。--祥龍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18:39 (UTC)

詢問:有關圖片上傳後不能顯示的問題

一個在下手繪的圖片File:Aldol-21-CHSP.png,第一次發出就不能訪問,然後給了其他用戶代為重新發送,但是還是不能訪問,提示為:「創建縮略圖錯誤:不正確的縮略圖參數」

現在即使要更新圖片也是同樣問題,誰有相似的經歷和經驗的請明示,謝謝! 剛才發現該圖片忘記進行壓縮,解析度為7000*1800,不知是否因為這個導致的上傳失敗? Merphisto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4:28 (UTC)

另類圖片上傳問題

我手頭有大量中國深圳市的城市風光及山川風貌圖片準備上傳,嘗試多次,結果每天一般只有一張圖片可以成功上傳,之後的皆圖片上傳操作均告失敗;第二天偶爾又可上傳一張,如此而已。請問維基平台的圖片上傳是否有時間限制?謝謝!(註:此文亦發往互助的「技術」欄目)JHH755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8:55 (UTC)

請告知管理員代為上傳,或使用tools:~liangent/upload_proxy/上傳。-HW留言 - 貢獻2011年3月28日 (一) 09:06 (UTC)

各位好,問題已解決,應該是解析度太高引起的,當解析度降低為1000×800時候就沒有任何提示了,感謝各位熱情相助!Merphisto (留言) 2011年3月29日 (二) 01:37 (UTC)

貌似是最近縮略圖伺服器也在修--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3日 (日) 07:07 (UTC)
(!)意見我覺得不是解析度這個原因,你看看五月廣場這個條目,中間有一幅全景圖,27,290 × 4,175 像素,71MB的體積。--Noah~~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07:22 (UTC)

增加不可靠來源

請問這是怎麼回事:[2]?建立新條目時,伺服器自動添加了詞語「增加不可靠來源」。請問怎樣除去這詞語?謝謝幫助!-老陳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01:03 (UTC)

是觸發了防濫用過濾器吧?這個已經加了的不知道還能不能去掉,相關的信息可以在維基百科:防濫用過濾器找到。--Noah~~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06:36 (UTC)

模板:藝人 vs 模板:infobox actor

翻查過模板討論:藝人,好像大家都有共識要把演藝界人士集中用藝人資訊框,但它沒有「註明角色」,而以往用的模板:infobox actor就有。其實我覺得這一項是必要的,因為有些演員同一角色不只參演一套劇/電影,例如謝天華Laughing哥就是參與了一系列的作品,當然你也可說他的代表作就是學警狙擊,但難道其餘兩套作品算不上代表作嗎?而且,對於這類因角色而走紅後又以同一角色出演其他作品的藝人來說,「註明角色」的概括性應更大。

說完了,其實我想問,可以用演員資訊框來取代嗎?或者,有人可以在藝人模板加入「註明角色」嗎?--Naiveandsilly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11:05 (UTC)

問:「本月頁面瀏覽統計」的功能被取消了嗎?

每個條目的「檢視歷史」下面都會有一個「本月頁面瀏覽統計」選項, 我發現自從4月7日之後, 不管是什麼條目, 點選這個功能選項的話, 顯示出來的統計數字通通都是零, 這是為什麼呢? 是發生功能故障了嗎? 還是維基百科決定不再提供這個統計數字了呢? --shalott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5:46 (UTC)

(:)回應Wikipedia:首頁三角函數都沒有此問題。冰霜葵 2011年4月15日 (五) 05:25 (UTC)
這個功能本身就不是維基百科提供的,而是第三方做的。因此即使停掉了也不奇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15日 (五) 06:44 (UTC)

問:無法編輯

  • 編輯條目後按下提交編輯,等了一會後,就會變成無法顯示網頁。雖然並非經常性,但總有高於50%機率遇上以上狀況。我也曾使用IE8 以外的瀏覽器如OPERA ,狀況相同,也剷除掉電腦本身的COOKIE 及緩存檔案,依然沒有改善,請問怎樣可以排除異常狀況呢?謝謝幫忙。即使是編輯這篇求助,也是很艱難的事情。——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8:07 (UTC)
(:)回應我用Google Chrome可以正常編輯,如果你改用chrome還是沒改善,會不會是你家網路的問題?詳細的還得請教別人。——Areong歡迎討論2011年4月6日 (三) 00:42 (UTC)
(:)回應:Google Chrome正常,或許無法編輯都是剛好在中文維基的資料庫處於尖峰的讀取時段?-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07:17 (UTC)
(:)回應: 感謝Areong、Mmm333k解答。這情況巳經持續了兩星期以上,時間方面也沒針對繁忙時間,深夜以至下午也有這種情況。連線方面開啓其他網站及維基並沒異常,只是最近一個月內編輯出現問題,看來要試試CHROME,看看情況會不會好點呢。--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07:42 (UTC)
用了chrome 後,情況差不多。錯誤信息為錯誤 324 (net::ERR_EMPTY_RESPONSE): 未知的錯誤。--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18:46 (UTC)
(:)回應:若您是中國大陸的用戶,可能要先想辦法翻牆。若您處於中國以外的國家,則該問題可能要諮詢網路代理商才能得到答案。-TW-mmm333k (留言) 2011年4月6日 (三) 21:06 (UTC)
(:)回應: 我是香港用家,應該不涉及政治封鎖吧,跟網絡商反映過了,但他們偵測不到任何錯誤。會否維基編輯所連接伺服器,與閱讀中文維基時所連伺服器有所不同呢?畢竟我覺得若果我完全不能訪問維基會比我現在的情況更易說明。--Nottaken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9:55 (UTC)

詢問Castle (電視劇)的中文名

詢問Castle (電視劇) 的中文名-- 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1年4月9日 (六) 14:19 (UTC)

香港TVB電視台譯賈神探,雖然我還是喜歡叫Castle...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03:09 (UTC)
應該還會有其他的翻譯才對...-- 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1年4月16日 (六) 13:33 (UTC)

教授、大學教授、大學教師

問:Category:教授Category:大學教授Category:大學教師的差異處?--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2:44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授是一種職稱,是高等教育行業(包括大學和其它高等教育機構)的正高級職稱,也可以用來稱呼獲得這一職稱的人士。大學教授,是那些在大學任教的獲得教授職稱的人士,是教授的真子集。大學教師可以是教授、副教授、講師和普通教師。--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2:54 (UTC)
那「高等教育的教師」是不是就可以包含全部?--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3:23 (UTC)
英語維基對分類名稱的定義通常會比較精準、涵蓋較廣。日本維基雖然有時譯得正確,但也有誤譯或漏譯的情形,特別是早期主分類的問題不少,若參考日本維基要特別注意。如en:Category:Academics是互相跨連結ja:Category:學者Category:學者ja:Category:高等教育の教員Category:大學教師則單方面跨連結至en:Category:AcademicsCategory:學者則應改跨連結至en:Category:Scholars。因為有些「學者」並沒有擔任教職,Academics其實有包含這意思,我建議加上「學者」。分類名稱建議「學者與高等教育的教師」(Scholars and academics),不用怕主分類名稱太長,反正條目最後大多數會放在子分類。en:Category:Academics的分類定義如下:「An academic does peer-reviewed research and/or teaches in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See also Category:Scholars」(一名academic從事同行評審研究並且/或是在高等教育裡教學)。--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7:51 (UTC)

關於條目重要度評級

關於兩位網球運動員討論:羅傑·費德勒討論:拉斐爾·拿度,他們重要度評級標準,我都填喔!

我是看在他們在網球界都取得無與倫比的成就,又是世界球王,曾代言許多產品,另外也有積極推動慈善事業,所以他們的知名度,在國際上應該是很高吧!

不過這是我的看法而已,但是網球在台灣不是熱門的運動,不知道這二位運動員的人,應該是大有人在,考慮到台灣知名度的問題,不知道大家覺得他們的重要度評級,有沒有需要調降呢?--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12:07 (UTC)

重要度的考量是依據世界,而非單一國家或地區。大概可以參照英文維基的重要度作出評級便可。—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01:39 (UTC)
我覺得英文維基,他們的重要度評級,感覺不太合理。費達拿是填極高(雖然他在媒體曝光率應該很高,覺得有些高估),拿度是填(去年取得那麼多成就,曝光率確實也上升不少,覺得有些低估),所以先等候其他人的意見。--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6:56 (UTC)
費達拿有極高重要度,坦白說當之無愧,基本上談網球就不免談及他的名字。至於,拿度在英文網球專題可是高重要度呢。—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16:55 (UTC)
您指的是網球專題的重要度(目前中文維基沒有網球專題),我指的是傳記專題的重要度(費達拿是極高,拿度是中),順便靜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1:17 (UTC)
傳記專題的重要度更新應該不及網球專題,因為傳記專題所包含的條目非常多,或許只是尚未更新所導致。—ATRTC 2011年4月17日 (日) 04:24 (UTC)
那他們的重要度,就先照我的意思,暫時填高,順便靜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7:54 (UTC)
傳記專題……填中吧……--達師198336 2011年4月17日 (日) 07:58 (UTC)
總算有其他人發表意見,順便靜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9:09 (UTC)
按我的理解:條目的專題重要度是給編輯者看的,用來評價哪些項目應該優先花比較多的精力去完成,哪些可以先等一等。其實只要看大家想先編好哪個或者想其他人優先編哪個就好了。等到條目變成優特以後,這個東西也就不重要了吧?—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9:52 (UTC)
感覺上我提出這個問題,好像變得多此一舉了(呵呵),順便靜候其他人的看法。--Rivalry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19 (UTC)

請管理員活動活動

{{繁簡轉換索引}} 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Wikipedia:地區詞轉換候選Wikipedia:字詞轉換錯誤修復請求長期積壓,管理員們能不能活動活動?莫非以後匯報錯誤轉換,都要到客棧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4月17日 (日) 05:51 (UTC)

是的,管理員有七十多個,但都是只有ATRTCMys 721txJimmy Xu talk·59Alberth2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幾個活動。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5:59 (UTC)
還有長夜無風、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14:49 (UTC)
還有百無一用是書生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7:02 (UTC)
還有Wing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7:04 (UTC)
(*)提醒還有飯桶同志--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6:02 (UTC)
其實字詞轉換一直是User:PhiLiP在盯的,然後他似乎最近在出差…--Jimmy Xu talk·52 2011年4月17日 (日) 06:37 (UTC)

問:無法訪問wiki:infobox

我點擊wiki:infobox之後網頁一片空白,請問這是為什麼?各位其他的維基人可以正常訪問它嗎? ——Xxx83221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3:15 (UTC)

我打開也是一片空白,原始碼里基本是個html空架子-Galaxy17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2:49 (UTC)

有關封禁、半保護、新/IP用戶的問題

角色性質編輯戰持續中…(我都暈了 第三年了吧)。

為了縮小受影響面,所以在部分高危條目設置了阻攔IP用戶及新用戶的半保護。

但是現在被輕易繞過(新用戶以編輯次數衡量 這個很好辦 阻擋IP是吧,那就不斷註冊MJ號,有理由懷疑是某位,因為之前已經因為不斷註冊MJ繞過封禁而被封了很多號了,但奇怪的是並沒有出現在VIP的持續出沒的破壞中)

怎麼辦?只剩下全保護了,

問題:不可能一直全保護模式,另外,影響到了大多數人的正常編輯活動。

我們只能消極防禦?(疲於奔命啊 任何人的精力都是有極限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9:08 (UTC)

閣下可以試著去申請下SRCU?--Jimmy Xu talk·48 2011年4月20日 (三) 11:37 (UTC)

互助客棧(其他)被保護,如何查詢有關維基百科的事宜

互助客棧(其他)被保護,目前有下述事宜需提出。

不宜被刪除的留言

(:)回應祥龍,唉,從另一個層面來看,聲援我的其他用戶,只敢用IP發言,相信原因整個社群也心裡有數,也許可以間接證明對一些用戶的歧視是存在的,除了110.50.外,其他IP皆非我的發言,已刪除自已的不雅用詞,但是對某些用戶的怨念還很強烈,覺得他們實在太過分了,心情尚未平復,不想再多說什麼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大人的使者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9:01 (UTC)

所謂影子兵團平時不編輯,臨時要用,百不當一,平時常編輯,關鍵時刻,一可當百,近期練兵中,訓練完成後即將出發,敬請各位熱烈期待維基上的哈米斯旅 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將軍的練兵場教官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9:44 (UTC)

上述留言,於在2011年4月22日 (五) 01:27 遭回退(記錄:[3],User:PhiLiP)。互助客棧不是條目,而是用戶發表討論意見的地方,該等留言應屬有意義內容,不存在人身攻擊,完全未達需立即刪除的緊迫程度。應恢復。

需要回覆的留言

需插入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針對近期客棧部分維基用戶的活動狀況,對管理員的一些建議一節中

你又誤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一整段的純粹的無關言論就移動,不是對類似本段的有其它內容的做拆分,何況我只是建議移動到詢問處,並無封嘴之意。只是不想看到滿屏的廢話,看著很噁心。—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1:50 (UTC)

內容之下:(:)回應,無關維基百科的討論內容當可移動至詢問處。請閣下注意言辭,將他人發表之有意義的文字辱為廢話及噁心,極為不妥。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4:00 (UTC)

只是非常客觀、雖然可能不太文雅的形容而已。Luke的馬甲在我的討論頁留言「給腦殘用戶的建議」,你又會如何形容這種修辭呢?--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5:33 (UTC)
請樓下注意,「這個用戶腦袋有個大洞 是腦殘之後的結果」,這句話出現在同舟 的用戶頁,是同舟自己承認的,不信的話可以去查查看,我可沒冤枉他。110.50.180.221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9:18 (UTC)
這是令人討厭或惱怒的。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6:33 (UTC)
我只是用同舟的「自稱」來稱呼他。110.50.180.221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9:20 (UTC)
一個人可以稱呼自己愚鈍,這叫自謙,但如果您說別人愚鈍,那個叫人身攻擊,兩者是不一樣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4月23日 (六) 10:57 (UTC)

關於保護和刪除

(?)疑問

  1. 管理員能否在沒有其他用戶請求的情況下,主動快速刪除一個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頁面?
  2. 管理員能否在沒有其他用戶請求的情況下,主動保護一個不斷被破壞的頁面?冰霜葵 2011年4月14日 (四) 11:32 (UTC)
(:)回應請參看管理員#避嫌--Noah~~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1:40 (UTC)

(?)疑問即使一個不斷被破壞的頁面也不可以主動保護冰霜葵 2011年4月14日 (四) 11:46 (UTC)

這個……不知道呢。(我回去修練一下)--Noah~~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1:49 (UTC)
如果被盯到持續破壞或者3RR的話,是可以直接保護的。--Jimmy Xu talk·54 2011年4月15日 (五) 07:58 (UTC)
謝謝您!冰霜葵 2011年4月15日 (五) 14:52 (UTC)

(?)疑問請問管理員,是否關於政治敏感的話題,都會刪除呢?還是屏蔽不讓大陸用戶訪問? --YOTERYE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29 (UTC)YOTERYE

中文維基詞典的部分日文詞條

創建者(可能是機器人)在這些條目中試圖替換引用一個不存在的模板,導致大量日文詞條格式出現問題,需要修復。不需要任何日文基礎。具體清單可參考Google結果。--達師198336 2011年4月23日 (六) 13:52 (UTC)

Your search - "ja_new"_site:zh.wiktionary.org - did not match any documents. 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3日 (六) 16:52 (UTC)
好吧。什麼時候Google開始分空格和下劃線了。請[4]。--達師198336 2011年4月24日 (日) 05:33 (UTC)
wjcdbot弄的。--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9:32 (UTC)

將條目移動到自己用戶頁下作為子頁面是否有問題?

剛才看到一用戶做如下移動:

Bus88MRT (討論 | 貢獻) 小梨車站移動到User:Bus88MRT/小梨車站

--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5:59 (UTC)

直接這樣移動應該是不妥當的,如果是為了方便編輯整理,應採複製的方式才對。—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4月17日 (日) 16:26 (UTC)
注意在Wikipedia_talk:快速刪除的標準#問:快速刪除標準有漏洞,可以任意刪除別人的用戶頁子頁面及「任意頁面」,具體方法是:曾討論過此事。--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9:29 (UTC)
我也不清楚他這麼做的原因,但是查看該用戶的貢獻發現,他將數量不少的條目移到了自己用戶頁下(好像都是車站),並且將重定向刪除了。--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6:38 (UTC)
再挪或者複製回去即可,用戶對內容的授權是不可撤回的。當然用戶進行大量的此類操作應屬破壞。--Jimmy Xu talk·48 2011年4月20日 (三) 11:42 (UTC)
問題是從那兒挪回去?根本不知他移到那個子頁面,甚至不知他刪了條目……若速刪的管理員不小心查看,那條目的內容便從此不知所蹤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6:28 (UTC)
  • User:Bus88MRT已移動及刪掉了幾十條條目[5]Noah~~發現了3天也沒有人處理過;我要不是要清理未提刪的關注度問題條目上的模版,也不會留意有那麼多條目被殺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6:43 (UTC)
  • 實在抱歉……Noah~~可能一時糊塗了,光發現卻沒有阻止。另外您不必如此焦急,維基百科所有的編輯都有記可尋:這裡提供兩位用戶的貢獻和子頁面索引:
  1. Bus88MRT的貢獻記錄
  2. Bus88MRT用戶頁子頁面
  3. TRA&HSR&BUS&MRT&LRT的貢獻記錄
  4. TRA&HSR&BUS&MRT&LRT用戶頁子頁面
(~)補充被管理員刪除的修訂可以再恢復回來的,請管理員幫助一下。
(~)補充User:JustbeBPMF可能也是傀儡。

--Noah~~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7:13 (UTC)

我先封禁User:Bus88MRTUser:TRA&HSR&BUS&MRT&LRT這兩用戶,另外若有因此兩用戶的擅移條目行為致條目被誤刪,請告知管理員以盡速復原。—Ellery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20:31 (UTC)
今天又見到條目移動到自己用戶頁的行為,通過SRCU,已確認以下用戶均為同一人
(~)補充此外我發現移動到用戶頁的行為是有考據的——在AFD中推行「移動到用戶頁」,但是我們需要告訴用戶這是一個需要手續的操作而不是未經討論就自己動手的。--Noah~~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9:51 (UTC)
上面是指「將被提刪的條目移動到用戶子頁面」, 「由管理員將頁面中所有合理使用內容移除,調整分類後,移動並使用「禁止重定向功能」......同時在用戶的對話頁留言,提醒他頁面被移動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09:13 (UTC)
這麼做絕對是不允許的,請參見Wikipedia_talk:快速刪除的標準#問:快速刪除標準有漏洞,可以任意刪除別人的用戶頁子頁面及「任意頁面」,具體方法是:--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9:28 (UTC)
To:Nivekin,我的意思就是你說的那樣啊,問題是目前好像沒有在AFD中做到--Noah~~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8:19 (UTC)

違反個人傳記方針的討論頁

一直有個對朱學恆有相當大成見的編輯在該條目的討論頁Talk:朱學恆,放上大量的違反個人傳記方針以及大量原創研究的內容,就算是跟他好好的溝通,但他依然故我,並堅持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要在此請教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以及邀請有經驗的編輯協助處理。撕那酷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5:51 (UTC)

但是問題是他現在只敢在討論頁上做這件事,而且就他原創研究的部份己經有很多位編輯跟管理員跟他溝通過....撕那酷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3:51 (UTC)

關於User:Sz-iwbot攀岩牆裡的跨語言都拿掉?

問:是否編輯維基百科,就需要一定的html功底?

  • 我不太會寫代碼,不過我喜歡分享知識,那麼現在有沒有一些可視化的編輯器來幫助我寫維基?最好是有libreoffice,openoffice之類的辦公軟體的插件就好。--YOTERYEYOTERYE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4:34 (UTC)萎縮男
(:)回應編輯維基百科無須html的用法,只需要您用心來添增知識。建議您可在偏好設定→小工具→編輯按鈕擴展 (通常勾選EE1或EE2兩者之一即可),而wikEd 亦為相當接近可視化的輔助介面,重點是請使用FireFox3以上方可支援。--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請加入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1年4月28日 (四) 12:01 (UTC)

有關「維基百科:關於」的問題

為何維基百科:關於不稱為「維基百科:關於維基百科」?--Young0715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8:53 (UTC)

好像是為了配合英語維基?原因不是很清楚。參見連入頁面。但也有很多語言的維基不甩它,像日語維基就是,如Wikipedia:ウィキペディアについて。--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9:11 (UTC)
其實應該改名為「維基百科:關於維基百科」,因為中文裡並沒有僅有「關於」的說法。--Young0715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0:09 (UTC)
可以添加{{DISPLAYTITLE:维基百科:关于维基百科}}模板 --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6:57 (UTC)

為什麼本該體現共識的「方針和指引」中會出現個別人未經共識而擅自修改的規則?

為什麼本該體現共識的「方針和指引」中會出現個別人未經共識而擅自修改的規則?一旦執法者可以肆意立法,將會動搖WIKI百科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石。只有體現共識的規則才能加入到「方針和指引」,請管理員或履行職責,重新審定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並刪除未曾達成共識而擅自加入的條目 理由如下:

1. 根據最新發現,F3、F4中的「來源不明」是未經共識而擅自加入的,請求立即刪除。
WIKI百科方針和指引中明確規定:「此方針為維基編者廣泛接受,是通常應遵從的標準。修改本文時,請務必確保您的修改反映共識。如果不確定,請先在本頁的討論頁討論。」 快速刪除方針中「來源不明」一詞是未經共識而擅自放入的,本身已違反了WIKI百科的基本原則。在方針中出現這樣大的失誤後果極為嚴重,請求立即予以刪除。如果有人認為應保留這些違規加入的條目,也應在先刪除後,補充明確理由且經討論達成共識後再加入。
2. 關於重新修訂「G14. 未翻譯頁面。」的提議。
G14當前的說明有如下規定:「複製自其他維基媒體計畫,超過兩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頁面,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漢語方言以及文言文。」其中,規則中包含未翻譯的「外語」可以理解,但「漢語方言」和「文言文」的理由是什麼?「漢語方言」不是「漢語」嗎?如果用語不規範,有嚴重歧義,可通過討論來提刪,是否有歧義不應由少數管理員的個人喜惡來判斷。而對「文言文」的速刪純屬無理。「文言文」是中文的一部分,歷經上千年仍在流傳。與文言文相比,現代文不過是某一時期的方言罷了,不可妄自尊大地取代文言文。同時,對文言文的翻譯往往摻雜有譯者的個人理解,帶有原創性,不符合「非原創」這一基本原則,這WIKI百科的核心原則相衝突。 此外,該規則說明的前半部分使用的是繁體中文,而「漢語方言以及文言文」則用的是簡體,似乎是後加入或修改的。請問這一修改是否形成過共識?如未經過共識,請管理員予以刪除。如曾達成過共識,現今提出質疑,請求討論重新修訂該規則。

我曾依照刪除守則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提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根據維基百科的刪除守則,本雜項頁面可能需要被刪除,提出刪除的理由為:F3、F4中存在未經共識而由個別人於2005年9月20日擅自添加的規則,請求恢復至2005年9月以前的版本!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3:41 (UTC)。」 但該討論被管理員以「提刪者未取得提刪資格」而終止。 根據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與指引描述的標準有著社區的共識」,未經達成共識的規則根本不應出現在方針和指引中,由於F3、F4當初加入時並沒有按程序且未達成共識,根本不應在方針和指引中出現,應直接予以刪除,如果管理員不作為,將會導致【方針和指引】中的規則被隨意篡改,規則將會被少數弄權者所利用。一旦執法者可以肆意立法,將會動搖WIKI百科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石。參考[en:Wikipedia:Five pillars](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Five_pillars)(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Wikipedia does not have firm rules. Rules on Wikipedia are not carved in stone,... Be bold (but not reckless) in updating articles and do not worry about making mistakes. 」),WIKI百科不存在既往不咎之說,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以避免更大損失。請有責任心的管理員按照職責儘快刪除不應存在(未經共識而擅自加入)的條目,亡羊補牢為時未晚,請儘快結束因個別人的錯誤行為給WIKI百科帶來的破壞性影響!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6:14 (UTC)

您好,閣下先保持冷靜,我們一直都有聆聽大家的訴求,不需要太激動。
參見:Wikipedia:投票/您是否支持「上傳於中文維基百科的文件不得以來源不明為理由速刪」
  1. 首先:這項規定的存廢在日前我們已經作出中連串的討論。
  2. 接著:我們在討論中達不到共識,而且發起存廢的投票。
  3. 最後:投票結果顯示我們都廣泛接受、接納這項規定,並且保留下來。 2011年4月25日 (一) 06:25 (UTC)
該投票與我所提的意見不屬於同一性質。 對於違規加入的內容,管理員有義務進行刪除,更本無需投票。因而即使投票,也是為能否將"來源不明"加入速刪規則而進行投票,與該投票的方向恰好相反,因此屬於完全不同的提議。當前的請求是請管理員履行義務。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6:36 (UTC)
在下認為沒有需要,該投票不僅是存廢規定,同時亦討論並達成了共識,結果顯示我們都接受規定。簡而言之:管理員事先加入可信度高的共識規定,其後證明該規定被我們廣泛接受。 2011年4月25日 (一) 06:44 (UTC)

該投票的結果是「未達成共識」而非「達成了共識」,也沒有「顯示我們都廣泛接受」,將「來源不明」加入速刪規則並達成共識。因為60%以上的人都不接受這一規則。該投票的前提是先假設「來源不明」這一規則有效但應當質疑而提請的討論。但根據4.23日Coekon的發現,該規則中添加的文字屬於違規操作,根本就無效,因而我是根據新獲取的證據而提起的新的提議,要求管理員對過去的失誤予以更正,與冰霜葵所提的投票不相關。 註:請參考Wikipedia:投票/您是否支持「上傳於中文維基百科的文件不得以來源不明為理由速刪」:「7. 重大發現」和 版本修訂歷史:(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5%BF%AB%E9%80%9F%E5%88%AA%E9%99%A4%E7%9A%84%E6%A8%99%E6%BA%96&action=historysubmit&diff=1021508&oldid=986414)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7:12 (UTC)

在下糊塗了,要需要進一步詢問,可以找管理員幫忙。 2011年4月25日 (一) 07:15 (UTC)
如果下次投票,應該將投票命名為「廢除 CSD F3 F4 投票」。 2011年4月25日 (一) 07:20 (UTC)

這不是簡單的找管理員幫忙的問題,是因有管理員濫用權力才在此求助。該事件事實清晰,證據確鑿,從頁面修訂歷史上看,是一名叫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的管理員未經共識擅自更改了規則,並利用自己制定的法則來進行速刪。按規定刪除這些無效條目是管理員職責範圍內的,無需投票,投票廢除純屬畫蛇添足。如果有人提議投票,也是應先移除了該無效條款後,再考慮是否以投票方式表決能否在方針中引入"來源不明"這一規則。--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7:39 (UTC)

  • 要說歷史, 整個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USER: 用心閣2005年1月25日 寫 (翻譯?)出來的, 而最早的討論是2005年5月1日, 那豈不是全部的標準都沒有共識, 要推倒重來? 只怕所有方針都要再來, 維基從混沌重新開始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8:22 (UTC)
  • 考古: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檔案室/2005年8月#如何判斷一幀圖片是侵犯版權與否?2005年8月24日User:Snowyowls指出「是僅有說明沒有版權資訊的圖片會被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8:44 (UTC)
  • 不太合理的方針才會被指點出來吧...... 2011年4月25日 (一) 08:52 (UTC)
  • 對於翻譯的方針,由於WIKI的精神體現的是全球性,而引用的原文方針是在一定範圍經過「共識」而產生的,只要翻譯的足夠準確,屬非原創性的引用,應可以作為初版。對於翻譯不準確和不太合理的地方可通過討論來達成共識。但對於完全由個別人原創的規則,除非能達成共識,否則根本不應出現在【方針和指引】當中。因此,對於原創的未經共識的方針條款,現在不是討論它不合理的問題,而是它根本不應在方針中出現。【方針和指引】的制定相當於一個立法的過程,這是涉及所有WIKI人共同利益的原則性問題,不管出於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能有個別人為所欲為的情況發生。--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10:03 (UTC)
    • F3. Improper license./F4. Lack of licensing information.不是從英文維基翻過來的嗎? [6]--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0:12 (UTC)
    • F3、F4中的直譯應為「不適當的許可/缺少許可信息」,只有什麼都不填才稱之為lack, 由於英文方針中可將許可暫時標記為unknown,因此嚴格意義上的unknown(未知許可)不在速刪規則範圍內。「所有未知版權的檔案和來源不明檔案」中的「未知版權」雖有待商榷,但尚可理解,然而「來源不明」一詞是從哪翻譯過來的?--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10:48 (UTC)
翻譯不準確算什麼,英文維基侵犯版權還是用G12刪除呢。每個維基媒體計劃站點的方針僅對其自身有效,其他站點可以借鑑但絕無因此派生的是否合理之關係。且維基百科不是民主實驗場,方針和指引的確立不是立法過程。--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25日 (一) 11:02 (UTC)
翻譯不準確已經有了原創的嫌疑,但這還可以討論商榷,然而將原文中沒有的東西憑空編出來屬於個別人的原創無疑原創而未達成共識的規則不能加入到【方針和指引】。【方針和指引】是WIKI編者們執法的依據,個別人的一家之言不能成為規則,任何規則的確定必須先形成共識。【方針和指引】的確立雖不是立法過程,但卻有著立法的性質,其理論依據為「共識」,因而,【方針和指引】的確立必須依靠「共識」,由於初步的「共識」未必考慮周全,【方針和指引】還要在實踐中不斷修訂和完善,任何一個修改都要經過「共識」,否則是無效文本。而且,正因【方針和指引】不是立法過程,故一旦發現問題,才可立即提請修正(參考[en:Wikipedia:Five pillars])。而有了這種修正,通過「共識」確立【方針和指引】的這種方法才會成為被廣泛認可。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14:16 (UTC)
原創研究僅對於條目,謝謝。閣下若不能證明當時自己在場,就更無法證明該修改不符合當年社群共識。再次提醒閣下,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制和民主試驗場。繼續堅持方針和指引的確立為立法過程對此討論已無多少幫助。PS:英文維基百科管不了中文維基百科,謝謝-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26日 (二) 02:25 (UTC)
  • To Mys_721tx,請使用中立的論點來討論問題。我談的不是「原創研究」,而是「原創」屬個人觀點,方針中的「原創」需要先「共識」才能加入。
  • 達成「共識」應有依據,對他人的質疑,編者有舉證的責任而不是由質疑者來證明。
  • 針對Mys_721tx這句"再次提醒閣下,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制和民主試驗場。",請Mys_721tx使用中立的語言來說明問題,不要用個人的說教來壓人。請不要憑空冒出"官僚體制和民主試驗場"這樣的提法。
  • Mys_721tx這句"PS:英文維基百科管不了中文維基百科"參雜了個人的曲解,「管」這一字帶有個人如果不是誤解,則應屬偏見。對WIKI百科的宗旨和核心原則、Five Pillars等的普遍認同是我們討論的前提,對於中文標準中沒有的,可以從英文現有的「共識」中來參考。只有借鑑的關係,不存在「管」的問題,請不要用這種狹隘思想來試圖誤導他人。--chehw 2011年4月26日 (二) 11:23 (UTC)
需要說幾遍,非原創研究/中立觀點是針對條目的方針?我倒想問閣下看過沒有正式方針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還有,若不是閣下堅持認為翻譯英文維基百科方針到本地wiki即具備方針效力,在下更不會出此言--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27日 (三) 02:50 (UTC)
  • To Mys_721tx: "非原創研究"一詞是你說的,我用的是「原創」二字,請不要隨便添字加字。「原創」有個人偏見之嫌疑,故非「中立」。
  • 維基百科:共識指出:「一個共識是人們依照諸如中立的觀點等方針,並通過有禮貌地討論和辯論來達成的。」「中立」觀點之WIKI百科的核心原則,並非局限於對條目的編輯。
  • 我讀過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其中對「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是針對投票而言的,這一概念的定義是:「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投票有時雖然有助表明共識,但應該小心運用,而其結果不應該強制定為永久的。」。當前是關於「共識」問題的一個討論,「民主試驗場」一詞雖有出處,但卻是用在另外一個概念上的,請不要把名詞濫用。
  • 「堅持認為翻譯英文維基百科方針到本地wiki即具備方針效力」是你把一個自己虛擬(或編造)出來的一個錯誤觀點或斷言謊稱是對手的,然後以此為依據進行審判。只有經「共識」的方針才有效力,這才是我的觀點。(註:通過研究,「替對方下斷言」這一伎倆從70-80年就開始有了,並一直用到現在。常用於混淆視聽或「道德」審判,《林彪日記》中有關於這類伎倆的警示,請大家留意)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5:13 (UTC)
  • (註:上文中的"從70-80年",遺漏了個「前」字,應為「從70~80年前」)--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8:40 (UTC)
囧,6年前的事情被翻出來。一時真的是想不起當初的情況了。如果翻歷史的話,建議同時翻查一下英文版的相關修訂與討論的歷史,當時很多事情都是借鑑英文版的(截止目前為止,no source的做法大多數語言都是類似的處理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6日 (二) 03:34 (UTC)
例如:[7]--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6日 (二) 03:40 (UTC)
  • 新手初到,有很多地方考慮不周,還請大家見諒。對「擅自修改的規則」的這一疑問當前已解釋清楚,如無新的發現,我不再質疑,謝謝大家的幫助。--chehw 2011年4月26日 (二) 11:41 (UTC)
  • 對「來源不明」這一規則我仍存意義,擬在取得用戶資格以後,於【互助客棧/方針】的討論中繼續提請討論。謝謝大家。--chehw 2011年4月26日 (二) 11:41 (UTC)
  • (!)意見鑑於我是次投票的始作俑者,我對此方針當初是否已經達成共識表示質疑。鑑於投票結果顯示超過60%的合格票支持修改此方針,而此條目如果當初並未達成共識,那麼應該合理的予以修改。--蘋果派.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7:08 (UTC)
  • 另外英文版本方針只有經過本地討論達成共識之後才對本地擁有約束力,否則只有借鑑作用。--蘋果派.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7:11 (UTC)
記得有個詞叫做時移勢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6日 (二) 17:17 (UTC)
盤古初開時, 中文維基大部份方針都是由其他語文翻譯過來的,也沒有進行正式的共識手續。若在現今才說沒有約束力, 則可能每一條都要來個全民公決……--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2:45 (UTC)
另外我倒是奇怪,在沒有查明真相前,chehw預先給他人扣一頂濫權的大帽子是不是違反了自己所要求的討論中立和非原創研究?-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27日 (三) 02:55 (UTC)
這讓我想起另一位編者。--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4:23 (UTC)
話說英文版盤古初開時,那些方針也不是全都有正式的共識手續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7日 (三) 07:23 (UTC)
  • To Mys_721tx: 「管理員濫用權力」一詞是針對於「個別人未經共識而擅自修改的規則」而言,是根據當時掌握的依據正常推理(沒做任何延伸)而得出的結論,符合中立性原則;而「未經共識」這一陳述有據可查,並非原創。如果管理員未經「共識」而擅自修改方針,請問不是「濫用權力」嗎?當有新證據表明,管理員雖擅自修改方針,但確有一定理由時我立即做了道歉,並且該理由由是我找出的,整個過程嚴格依照中立性原則而進行。
  • To Nivekin: 如果你不是新手,應該了解WIKI百科的對新手的要求是非常寬容的,構築WIKI百科Five pillars中也鼓勵新手不要害怕犯錯誤。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中指出「那些抱持善意、展現文明、尋求共識,並且努力創造一部中立的百科全書的人,是大家喜聞樂見的。」「管理員濫用權力」、「個別人為所欲為」在說出時列出了推斷依據,並非憑空的指責,由於「未經共識」的東西一旦在方針出現,將意味著少數人有機會用自己的主張來制約大眾,當有此發現之後,明確指出其危害並提請討論符合方針制定中的「抱持善意、展現文明、尋求共識,並且努力創造一部中立的百科全書」,按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這應是「大家喜聞樂見」,如果Nivekin反感,請使用中立性論據提出你的意見,當多方意見共同列出之後,觀者必可自明, 少給「建議」,多給「非原創」依據,這才是討論問題的良好態度。
  • To 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即使有證據表明英文版方針創立之初也「不是全都有正式的共識手續」(建議對該斷言列出依據),但英文版可是始終在不斷討論、修改並完善方針(可參閱英文方針的修訂歷史,很多方針的修訂歷史以500條/頁的方式顯示時,需要翻多頁後才看到上一年度的修訂歷史)。正所謂「流水不腐」,因為英文版方針用於通過討論和「共識」來不斷修訂不合理之初,這種以非立法方式有編者們自發修訂的方針才可被廣泛認同並遵守。請不要有選擇性的使用「部分情況」作為論證依據,如果shizhao認為英文版初期出現過「不是全都有正式的共識手續」,因為英文版同時也在不斷修訂和去除這些未經共識的條目,二者緊密相連,不可分割。以此為理由對中文版方針在創建初期出現的違規創建的條目給予一定的寬容,但同時也要勇於發現不合理之處並及時糾正,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3:41 (UTC)

  • 由於方針確立初期有很多不完善之處,才需要不斷審定每一條目是否符合共識。不是需要「共識」才能刪除,而是必須「共識」才能存在。發現方針中存在未經共識的條目,卻百般找藉口而不去修訂,【方針和指引】將失去可以用來約束大眾的依據。「共識」是在中立性論據的基礎上得出的,對於缺少中立性、可查證性依據的「原創」的觀點不應阻撓共識的達成。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3:41 (UTC)
chehw根據自己推斷加入的文字,根據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針,屬於原創研究,閣下若非要堅持討論須非原創研究則請自行移除上述討論。-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4月28日 (四) 06:20 (UTC)
  • To Mys_721tx: 你這句"閣下若非要堅持討論須非原創研究"又是一個是你將自己虛擬(或編造)出來的錯誤觀點或斷言謊稱是對手的,然後以此為依據進行審判。「中立」的觀點和「共識」的原則才是我所堅持的。--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08:34 (UTC)
我沒有看到英文版在不斷去除未經共識的規定,他們只是在不斷的通過共識完善規定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28日 (四) 09:30 (UTC)
  • 謝謝shizaho對我用語不嚴謹之處的指正。在中立性原則下,個人見解有不當之處可以通過列出中立性意見,自可使道理明晰。討論並不是在口舌上爭上風,或用什麼「大道理」去壓制對方,而是彼此均共同運用中立性的觀點來研討從而得出「共識」。「共識」遵守的是WIKI的核心原則,靠得是中立性論據,如果書生對修改此條方針有什麼意見,不妨提出你的中立性觀點。--chehw 2011年4月29日 (五) 02:17 (UTC)
  • To Nivekin: 「堅持現有方針是管理員濫權而不肯用討論尋求修改的共識」這一斷言中的「堅持堅持現有方針是管理員濫權」和「不肯用討論尋求」二字不符合中立性原則,是你個人的見解,有誤導的嫌疑,該見解恰與當前的實際情況相反。「「堅持現有方針是管理員濫權」這一指責無中生有,我並未有過這樣的提法,我的提法是「未經共識而擅自修改規則」這一行為是管理員濫權。該提法有論據支持,並非空談。當有新證據表明「擅自」一詞不準確時,我於兩日前已不再對「濫權」質疑(可參考上面4月26日的回覆)。鑑於前些日子已討論,且投票結果已反映出方針中的此條目不是共識,應先去除「來源不明」這一字樣。建議參照英文標準修改F3為「不適當的許可」,F4為「缺少許可信息」,並提起討論。--chehw 2011年4月29日 (五) 02:52 (UTC)
  • 鑑於投票的結果是超過60%的合乎資格投票的用戶,否認此條方針的合理性。而且當初此條方針就沒有共識,那麼相應的修改也是應該的。中文維基的方針是逐漸完善的,拒絕大多數人的意見,拒絕完善方針,沿襲沒有任何共識且已經為大多數人否認的方針,沒有任何合理的基礎可言。--蘋果派.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21:20 (UTC)

為了防止混淆或欺詐性使用用戶名「包含不兼容的混合文字」,用戶名……已被禁止使用。請使用其他用戶名。

為什麼?--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4:44 (UTC)

MW不支持,antispoof或titleblacklist-HW留言 - 貢獻2011年4月29日 (五) 05:33 (UTC)

請問「提刪」需要什麼資格?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4/25中,對「1.4 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的討論被終止,理由是「本討論已經結束,提刪者未取得提刪資格,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請問這一「提刪資格」當初確立的依據是什麼?是否經過共識? --chehw 2011年4月25日 (一) 05: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