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开放更多编辑权限

发起投票的理由 编辑

建议开放数个权限,方便新用户及IP编辑。

投票选项 (建议开放的权限) 编辑

  1. 取消非自动确认使用者和未注册使用者在编辑条目时必须预览一次的规定
  2. 取消非自动确认使用者在创建条目时必须预览一次的规定
  3. 对非注册使用者开放创建条目功能,但两个月内编辑数少于50次的非注册使用者在创建页面时必须预览一次因技术问题撤回。—2010年3月10日 (三) 04:37 (UTC)
  4. 建议把创建新页面的权限开放给匿名用户

请就以上方案投票。

讨论区 编辑

建议 编辑

谨此建议:

  1. 取消非自动确认使用者和未注册使用者在编辑条目时必须预览一次的规定;
  2. 取消非自动确认使用者在创建条目时必须预览一次的规定;
  3. 对非注册使用者开放创建条目功能,但两个月内编辑数少于50次的非注册使用者在创建页面时必须预览一次;
  4. 减小正文注脚的字号,即在现有的框架下将效果等同于在外部加入< small >< /small >;
  5. 系统设定在非汉字字符(例如字母、数字)前后各加入半个空格,若该字符处于汉字环境之中。

以上。2009年12月28日 (一) 05:18 (UTC)

原因?—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28日 (一) 07:23 (UTC)[回复]
1.(-)反对,预览的要求一是为了增加三流破坏者的麻烦,二是为了让新手知道他们的编辑是否正确。
2.(-)反对,理由同1.。
3.前段可考虑。后段的实现有技术困难。
4.用户可自行定义CSS。
5.(-)反对。但用户可透过自订JavaScript大致实现。
--百楽兎 2009年12月29日 (二) 03:38 (UTC)[回复]
增加一条建议:建议把创建新页面的权限开放给匿名用户。在除了英文维基百科以外的所有语言版本,IP用户都可以创建条目,为什么只有中文版不可以?--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18:51 (UTC)[回复]
注脚已经是.references-small了--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47 (UTC)[回复]
在除了中文维基百科以外的所有语言版本,IP用户都可以创建条目,为什么只有英文版不可以?—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50 (UTC)[回复]
英文版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破坏(见英文版2005年10月的删除日志,当时匿名用户还可以创建条目)。但是,中文维基百科本来没有大量破坏,为什么也禁止匿名用户创建条目呢?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数量增长缓慢,原来一半以上的原因就在这里!--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22:09 (UTC)[回复]
要不先开放一个月试一试,主要是怕有人一次一次用tor改变身份后再破坏。真有那种情况,封禁的话也不好使—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日 (五) 00:52 (UTC)[回复]
现在tor是全部封锁了的(除了IP封禁豁免者)--Liangent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0:43 (UTC)[回复]
既然大家都支持把创建条目权开放给匿名用户,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做呢?是不是要向Bugzilla报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10:35 (UTC)[回复]
我不是支持,而是考虑再次试行开放,并严格评估得失。--百楽兎 2010年1月15日 (五) 01:35 (UTC)[回复]
强烈(-)反对第3建议,我做过其他没太大名气的维基(英文的)就经常受到非注册者破坏,对付他们你只好1)取消IP用户建文或2)封IP,但一是破坏者用假IP,但用真IP呢?你会错杀良民,结果接到一大堆良民的取消封IP申请,做管理的在回退破坏后就更多了一重工作,绝对不值得!(我在英文WP编辑了3年多每个月至少要遇上一次IP block,是最近有管理员按我的贡献记录才将我的账户列入白名单)。说实句话我真的对开放IP编辑没信心,新建破坏条目在开放权限后写包单会飙升10倍以上。-- 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4:38 (UTC)[回复]
同舟。目前新页面仍包含各式各样的不符合维基规则的页面,广告侵权依然如银河沙数,巡查员数量不少,不过真正去巡查的却不多!如果还开放IP用户可以创建条目而缺乏巡查员去巡查的话,根本赶不上进度,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维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3日 (六) 14:45 (UTC)[回复]
到底赶不赶得上进度,到底允许匿名用户创建条目以后破坏会上升多少倍,要试一试才能知道。--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回复]
做巡查的将会很悲惨的,这样和对spam bot说欢迎光临根本没两样,如果你说现在的wiki spam bot强到连注册新账号再登入搞破坏也做得到我也没话可说,要不就必须先引入英文WP的RVV bot减小巡查的负担。--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5:00 (UTC)[回复]
有必要冒这个险吗?ip用户由于大多不谙维基规则,创建不适合页面,甚至侵权的比率都应该比一般的用户来得要高,加上在缺乏巡查员的基础下,要抽出有问题的条目便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最终条目质量和数量增加不多前,就得承受其所带来的后果,可谓得不偿失。—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3日 (六) 15:03 (UTC)[回复]
比较一下中文维基2006年3月的删除日志[1]和2006年5月的删除日志[2]。在2006年3月(当时尚未禁止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共有大约3300个广告、侵权、破坏等不合格的页面被删除,平均每天删除106个。而在2006年5月(当时已禁止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共有大约3100个页面被删除,平均每天删除100个。可见,允许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并不会导致大量不符合规则的页面被创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回复]
2006年的数据去到现在可能已经不太适合,随着维基知名度的增加,有问题的页面数量应该也会递增。未知阁下意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3日 (六) 15:42 (UTC)[回复]
我是在比较2006年3月跟2006年5月的数据,虽然2006年5月禁止了IP用户创建新页面,但广告、侵权、破坏并没有减少很多。由此可以预测,如果现在允许IP用户创建新页面,不合格的页面也不会增加很多。再说,要是真的担心会有更多广告、侵权条目被创建,为什么不想想其他办法呢?不是有防滥用过滤器吗?不是有标题黑名单吗?不是可以在 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中加入一句“禁止发布广告”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5:48 (UTC)[回复]
不过,不合格的页面亳无疑问是增加了,以此换取微薄的条目增长,划得来吗?如果广告和侵权是这么容易就能解决掉的话,为什么有问题的条目还是有一坨接一坨的出现?不是在下不希望ip用户可以创建条目,只是目前巡查员的活跃度根本不足以应付不合格页面的增长,这才是让人头痛的地方。—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3日 (六) 15:55 (UTC)[回复]
“不合格的页面亳无疑问是增加了,以此换取微薄的条目增长,划得来吗?”我认为划得来。虽然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后可能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页面被创建,但这些页面不是最终还是要删除吗?如此一来,跟没有创建这些页面又有什么区别呢?而如果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就会有许多用户懒得创建合格的条目,这不是极大的损失吗?
反对LUFC所说的“目前巡查员的活跃度根本不足以应付不合格页面的增长”。目前虽然参与巡查的人不多,但基本上该挂模板的条目都挂了,该提删的都提删了,没有一个漏掉,因此完全可以应付。--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6:12 (UTC)[回复]
  1. 删除和创建的分别就是通过巡查员巡查条目,发现问题并提报,最终由管理员删掉,最大的区别则是负担。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就会有许多用户懒得创建合格条目?那为什么现在用户大多都是创建合格的条目,这不是极大的讽刺吗?
  2. 的确,该删的都删了,该挂的都挂了,不过阁下有没有想过巡查员是花了多少时间去处理这些有问题的条目,随着有问题的页面增加,巡查员的负担随之增加,要应付总是应付到的,只不过是延长了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工作时间罢了。—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3日 (六) 16:20 (UTC)[回复]
要是想减轻巡查员和管理员的负担,为什么不鼓励更多用户去巡查呢?为什么一定要用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的方法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6:32 (UTC)[回复]
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远比鼓励用户去巡查,来得容易、有效和快速。”况且,这亦不是你我所能控制,重点还是要看是否有维基人愿意这样做。—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3日 (六) 16:37 (UTC)[回复]
Wiki spam bot能跳过强制预览吗?--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4日 (日) 05:45 (UTC)[回复]

我对此维基计划本无兴趣,不过是与其他维基比较过后,发现中文维基确实十分难看和难用(死板),对用户的限制极多。甚至,连改一个错字、新建一个条目都要分别提前预览和建立用户+预览才能完成,这恐怕是所有版本中对用户敌意最大的一个。说实话,我没有料到这些建议会受到这么大的阻力。既然如此,这个讨论就不要继续下去了。2010年1月24日 (日) 06:21 (UTC)

成龙先生所言极是:“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2010年1月24日 (日) 06:24 (UTC)

(:)回应,你觉得日文WP容许匿名建新页很方便嘛?我刚去测试了一下,果然我的IP又被继续封了不能编辑~
  • ブロック开始时期: 2009年9月7日 (月) 21:17
  • ブロック解除予定: 无期限 (虽然说是无期限但事实上是时封禁时解除)
  • ブロック対象: 222.166.160.XXX

你还是想编辑吗?那请使用那个麻烦的要命的secure.wikimedia.org来访问吧。因为开放IP权限导致日文WP管理员的封禁手法更强硬,你希望中文WP都变成这样吗?(当你打完一堆文字后按储存但系统告诉你你的IP被封了而你又没事先复制之前损失了的编辑是何等痛苦。)-- 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07:07 (UTC)[回复]

果然印证了我在上面引用的字句。既然如此,不如保留这一在其他版本完全见不到的中文维基百科“奇观”。而中文维基各位“老”用户尽可“闭关锁国”,以仅有的自恃、低效率、松散结构和麻木不仁,去自不量力地鄙视百度,并且无视中文维基唯有的已注册用户与已有内容两者之间的可笑比例。而这里也尽可“劝服”观众,使一群群中文母语的人宁可抱着字典去啃其他版本的内容,也不愿来阅读中文维基百科的垃圾。好了,我的发言完毕;上面说到不要继续讨论,下面开始实行。2010年1月24日 (日) 14:45 (UTC)
楼上这种人,签名只留一个时间,就知道说风凉话,还不敢一人做事一人当。OK,从此开始,只留时间或者IP的用户,没有什么建设性意见的,就不要再理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6日 (二) 13:35 (UTC)[回复]
要不就开放一个月试一试,咱们也摸着石头过一次河—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29日 (五) 00:11 (UTC)[回复]
(+)支持Mys 721tx的建议,虽然User:LUFC说如果开放了,广告、侵权条目会大增,会大大增加巡查员的负担,但这只是一个猜测而已,真正的情况如何,不开放一个月试一试怎么能知道呢?我过几天就向Bugzilla报告,请求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4:08 (UTC)[回复]
(-)反对,完全没有共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4:13 (UTC)[回复]
我不知道在2006年4月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当时经过任何讨论了吗?我搜索了以前的互助客栈,都找不到关于禁止/允许IP创建条目的讨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4:26 (UTC)[回复]
原来防止新用户注册是哪一年?就是被机器人洗版那一次。我觉得可能和那件事有关,这还有一个关于IP用户的公告 [3]-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30日 (六) 20:27 (UTC)[回复]
插一句,限制必须先预览好像是js搞的。--Liangent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15:02 (UTC)[回复]
无共识竟是反对的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2月3日 (三) 08:20 (UTC)[回复]

我想说的是,技术手段已经今非昔比了。对跨IP攻击方面,我们现在不仅可以通过段封禁来阻止同一IP段的编辑,而且有了Extension:TorBlock这一插件来阻止通过Tor实现的破坏;此外,众多公开的代理服务器也被Wikimedia实施了全域封禁或被我们本地的管理员实施了封禁。因此,通过变换IP地址来实施攻击已对Wikipedia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而在应付破坏方面,我们既可以使用AbuseFilter来阻止滥用性的编辑,也可以使用Nuke来核平掉某一用户(包括匿名用户)创建的所有页面。所以,我觉得,在现在这种技术手段充足的情况下,开放匿名用户创建条目、取消强制预览并不会带来严重后果,因为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去修复那些专事破坏者的编辑(甚至只需要管理员输入用户名,再点击一次就可以了);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开放权限、方便匿名用户为我们带来的巨大好处。在这种比较下,我更支持开放这些权限: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既然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付破坏,就应该把波及的范围尽量缩小——我们不是GFW,我们应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尽量方便用户,但这种安全显然不该成为前提。--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6日 (六) 13:39 (UTC)[回复]

如果能开放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的权限那是最好,可以先试行一段时间。随着而来的必然会有一些不适合百科收录的条目,社群应该有所准备。--Gilgalad 2010年2月6日 (六) 15:48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的需要清理的条目已累积有三千多条,待清理的新条目逐日增加中,我们要考虑社群能否应付的来。--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14:15 (UTC)[回复]

绝对可以应付的来。一个人一天清理50条,60天就可以清理完。--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14日 (日) 14:33 (UTC)[回复]
我们来统计一下吧。现在虽然有10名用户赞成允许匿名用户创建条目(User:Πrate、我、User:ChoijUser:PhiLiPUser:FantasticfearsUser:DingarUser:StevenliuyiUser:Gilgalad,再加上下面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2月#什么时候可以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利?User:Það er betra að hafa vaðið fyrir neðan sigUser:Horacewai2),但仍然有5名用户表示反对(User:SameboatUser:LUFCUser:爱学习的饭桶,再加上下面的User:P1ayerUser:210.6.97.38)。既然如此,不如来一次投票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21:38 (UTC)[回复]
虽然投票是邪恶的,但似乎这事也该有个结果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23日 (二) 22:42 (UTC)[回复]
来晚了,不过我也是反对一方的,只反对第3条。--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2月27日 (六) 10:48 (UTC)[回复]
即将预备投票,请等待一会儿。-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2月28日 (日) 01:51 (UTC)[回复]

根据讨论而作出的投票整理 编辑

注:非正式投票,本表中的票通通不计算入投票内,请重新投票

投票期限 编辑

2010年2月28日 (日) 02:10 (UTC)至2010年3月14日 (日) 02:10 (UTC)。--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12:26 (UTC)[回复]

投票规则 编辑

投票方法 编辑

  1. 在本投票中,利用以下指令表明意向。
  2. 请说明理由,避免人身攻击
  3. 谨记在每个投票或讨论后,加上签名“--~~~~”,否则可当作选票无效。

投票资格 编辑

  1. 投票人的投票资格为自动确认用户资格,即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有至少50次修改行为。页面的最初起草人则不在此限。
  2. 每人限投一票,请勿使用傀儡参与投票,否则将很可能被封禁有关账户。

投票方式 编辑

  1. 本投票为简单多数制。

投票详情 编辑

  1. 投票区只可以投下明确的(+)支持(-)反对票,如不能决定请投(=)中立 (中立将只在临界时考虑),并必须附上原因。
  2. 投票者可对一个或多个方案投票。
  3. 投票者只可对每个方案投1票(+)支持(-)反对,否则其于该方案之所有投票作废。

计票方法 编辑

第四项 延长投票守则 编辑

  1. 投票过后,将进行计票。支持率取小数后一位,四舍五入。
  2. 投票总人数必须于25人或以上,否则投票需要延长一周,直至有25个合资格人士投票为止。
  3. 如该项目的(+)支持票占总票数的70%以上,那么该方案通过,少于65%则为否决
  4. 如支持票占65% - 70%,即属临界,此时有两个做法:
    • 重新对该方案投票
    • 计算中立为支持/反对
    • 行政员宣布结果
  5. 本次投票于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00:00UTC结束 (可延长),投票开始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 (二) 12:04 (UTC),于投票开始时用户必须是自动确认用户方可投票。

投票区 编辑

本投票设(+)支持(-)反对以及(=)中立票。

方案一 编辑

方案:取消非自动确认使用者和未注册使用者在编辑条目时必须预览一次的规定

方案二 编辑

方案:取消非自动确认使用者在创建条目时必须预览一次的规定

(=)中立 编辑

方案三 (不可行) 编辑

方案四 编辑

方案四之附带方案 编辑

意见区 编辑

各位投票之前,有没有研究一下相关权限是一开始就未开放呢,还是半路被拦截,是因为什么没开放?还是义正严词的各位,准备告诉我这个IP用户,各位翻找重大决议的功夫还比不上各位铁了心要反对的IP用户呢?

我来提个醒吧,当初限制IP用户编辑新用户的投票,是四票支持五票反对三票中立,一票保留.对,你没看错,反对限制的人比赞成的人多.那这限制怎么来的?是管理员先斩后奏"暂时"给关掉了.对,你还是没看错,是"暂时"喔.然后行政员发起投票,不通过以后怎么办呢?闷不吭声啰.另一个行政员就这样存档,然后....什么然后?就"暂时"下去啊,方针又没规定"暂时"是多久,能拿这管理员跟两个行政员怎么办?

话说这管理员可不是普通的管理员,号称维基百科的神明呢,这行政员更不得了,理事长呢.第二个行政员就更行了,神明叫他哥,理事长的行政员资格是他授权的.所以IP用户怎么办呢?我一开始以为"暂时"到大老们哪天想到了就行了,谁知这一等就从2006等到现在,我像瓶中精灵一样越等越怒,想这样逼我注册?办不到!我开的条目成为优良条目十几条,让我不能开新条目难道是我的损失?

我志愿当不注册的使用者,占能占的便宜,接受该有的限制,我又不是管理员行政员,狠起来可以违背共识,"善意的独裁",被追杀就装可怜说"管理员没什么".我接受该有的限制,但不接受管理员行政员违背共识,强加而来的限制.

另外我要提一下,我匿了我的名,难道你就亮出真名了吗?A可以说我匿名,B可以说我匿名,C可以说我匿名,但是没亮出真名的你,还没资格说我匿名.

我并不关心这个投票,我开条目的热情早没了,闲散的写些东西而已.一个月限制更好笑,非法的限制这么久,一个月内我就要重燃热情?各位要嘛把"暂时"解释为一百年,这样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再封个96年.要不这三个管理员行政出来解释一下怎么回事.我写这一段的目的在于把发生过的事连这个投票一起冻结到历史中,不容许这个投票变成漂白管理员行政违反共识行为的工具.以上的事我不是给不出连结,但是我对敢于公然违背共识的神明,理事长,跟哥怕得要死,各位谁胆子够大的去翻出来吧,我相信各位资深维基人,找资料不会比各位口中的"匿名用户"差.125.77.248.5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03:14 (UTC)[回复]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除了中文维基之外,有没有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同样是禁止匿名用户开新条目的?尤其十大维基。希望作为参考。--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10年3月13日 (六) 15:45 (UTC)[回复]

除了中文和英文以外,所有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都允许匿名用户创建条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20:21 (UTC)[回复]

投票结果 编辑

各方案的投票结果: (通过/否决/无共识)

  1. 否决-2010年3月14日 (日) 08:22 (UTC)
  2. 否决-2010年3月14日 (日) 08:22 (UTC)
  3. 撤回—2010年3月10日 (三) 04:34 (UTC)
  4. 否决-2010年3月28日 (日) 13:24 (UTC)

后续讨论 编辑

4号投票通过得有些勉强,不过还是算通过了?觉得还是再讨论下为妥。等讨论好了我到wikimedia-tech上找人好了,这样比bugzilla快些。--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14日 (日) 08:52 (UTC)[回复]

4号投票实际上没有共识,虽然我投的是支持。—Dingar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09:23 (UTC)[回复]

按照计票方法一节所言,现在4号投票应该是临界才对。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0年3月14日 (日) 09:31 (UTC)[回复]

Wait.第四套方案获9票支持,9 8票反对,1票中立,以上—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4日 (日) 09:37 (UTC)[回复]

正反两方票数太接近,而且四号方案通过与否影响深远,实在需要更多的讨论和维基人的关注,所以建议延长该方案的投票期起码一周。注:根据上述投票限期,Ws227的票是超时的,所以不应计算在内。—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3月14日 (日) 09:41 (UTC)[回复]
已修改我的统计—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4日 (日) 09:53 (UTC)[回复]
(=)中立票不计作票总数,故全部票共17票,9/17 = 0.52941176470588235294117647058824,即52.94% (二位小数),超过51.5%,故算作通过。已提报Bugzilla,Bug 22832,谢谢。-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3月14日 (日) 10:21 (UTC)[回复]

请行政员留意:HW无视点票规则(行政员有权对本投票作最终决定,但必须先参考用户意见,再由行政员商讨,才可作出结论。),在行政员讨论出最终结果前擅自提报Bugzilla修改。请HW暂时撤回该修改,谢谢。—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15:02 (UTC)[回复]

收回言论,但请留意规则,须待行政员讨论出结果后,才申请修改,谢谢。—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17:25 (UTC)[回复]
当初原意是说要行政员是决定临界时之处理方法,但现在不时临界;但如有需要,请行政员作出结论,谨记,结论务必反映用户投票共识,讨论限期为七天,避免令整个计划延长。-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3月15日 (一) 09:57 (UTC)[回复]
这么大的事情定成50%也太牵强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5日 (一) 11:50 (UTC)[回复]
此般叫停实非所愿,但结案者漠视用户反对及质疑,着教人遗憾。不过亦不明行政员何时须要就此等投票下结论,是援何方之例?是否开放权限,本人其实中立,故亦一直无表态。其实本人觉得根本无须要求行政员为此强下结论,支持率仅一半一半,明显须要再议,就是行政员决定开放,未知诸用户信服与否?此等烫手山芋何必抛予行政员呢?说句实话—“无共识”,重新再议不更快吗?现在大家还在“吵”与是否开放无关之事,不觉费时?—J.Wong 2010年3月15日 (一) 15:29 (UTC)[回复]
投票重开六天多点至下星期二00:00UTC,以维基百科时间为准-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3月16日 (二) 08:26 (UTC)[回复]
君为何总是如斯心急呢?请问君如何看待用户反对使用简单多数制呢?有用户要求提高门槛至三分之二,又参与人数要有廿五人甫告有效,君又如何待之?坦白点说,君继续不理,继续漠视,那结果就会继续受质疑,而议案亦难以通过。君应重设规则后再开展新一轮投票,而非如斯“重开”。敬劝阁下勿再自设障碍。—J.Wong 2010年3月16日 (二) 11:01 (UTC)[回复]
既然你说到大于50%就已经不用行政员的话,我就此住口好了。祝君编安。—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6日 (二) 12:54 (UTC)[回复]

行政员商讨区 编辑

IP用户讨论区 编辑

=以下申论题 编辑

投票通过后马上"重开"是哪一条方针?

25人是是哪一条方针?三分之二是哪条方针?

同样是IP用户,违法封禁就不是重大影响,开放就是重大影响,是哪条方针?

忙不迭的帮着匿了行政员与管理员的名,再回头批评IP用户"匿名"是哪条方针?

以下选择题= 编辑
  1. 何者太牵强?(1)50%(2)25人(3)65%-70%(4)我说牵强就牵强,你再强辩不牵强就太牵强了.
  2. 何者为"重要议题"?(1)以过半反对的票数限制IP用户原有的权利(2)以过半同意的票数还给IP用户原有的权利(3)我要"重开"投票的就是重要议题,懂不懂啊你?(4)"重"开投票,就"要"这样定义"议题",我咬你喔
  3. 为什么第二阶段投票人数比第一阶段少?(1)就是要反对到底才要"重开",凑人数的事推给赞成方,顺便制造障碍(2)某行政员发觉自己当年参与偷偷把ip用户封起来的事被掀出来了,急忙躲起来,所以马上少一个(3)我怎么知道这次投完还没有没第三阶段?哪有那么多时间陪你玩?(4)以上皆是
  4. 什么样的投票可以投完再"重开"?(1)管理员"觉得还是再讨论下为妥"(2)"重大影响"(3)"重要议题"(4)随便找理由,重开就重开,哪那么多废话?
  5. 什么是"行政员商讨区"?(1)非行政员的杂牌使用者(尤其是IP用户)不要进来(2)等高贵的行政员商讨出结果,没商讨完之前杂牌不要吵(3)借机公告周知行政员来了,不要不小心把行政员当杂牌啊(4)以上皆是
是非题 编辑
  1. 一般说来,会对某议题是否就表示对此议题有一定的重视?
  2. 对于重视的议题,会不会有"忘了投票"这回事?
  3. "忘了投票"后,在半数以上赞成的结果上马上发言,最后造成投票"重开",这叫赞成吗?
  4. 嘴巴讲赞成,实际作为是造成己通半数赞成通过的投票"重开",这叫政客吗?
  5. 政客开口说"别把开放权限的事搞得像玩政治一样",是脸皮厚吗?

以上无奖征答,请踊跃作答.80.167.238.78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2:45 (UTC)[回复]

达师答得妙!—〖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3月21日 (日) 14:27 (UTC)[回复]
又到了把IP用户的观点跟投票一起冻结到历史的时候.前提当然是投票不会又重开,不过反正方针没规定,重开千百次又如何?

身为投票的标的,在此必须提醒大家本来不知道,知道后又刻意忽略的事实:不对等的对待.

IP用户被强行剥夺本来的权利时,社群以过半数反对的票数否定此提议,却被行政员与管理员用‘暂时’的名义,‘暂时’了四年.而现在要还回应有的权利时,纵然过半赞成,却被‘重开’.请问一次投票四个提案,为什么只有一个‘重开’?事情不合自己意了就‘重开’?

怎么‘重开’的?‘没有到公告栏上公告。’‘重开’的效果是什么?‘大家烦了’.反正‘既然未有过方针规定投票通过后不得重开,那么就是可以重开的’,‘重开’到‘大家烦了’,目的就达到了.

IP用户被这么耍弄的,不是‘不知占几亿分之一’,而是百分之百!不敢面回答,扯IPV4,这很妙吗?

贴标签贴到疯狂,‘24/7泡在维基百科上看各地的讨论’是人类生理上办得到的吗?这样贴标签很妙吗?

上面行政员与管理员的名字被匿了,不敢去面对,就扯‘你如何知道有IP是行政员或者管理员呢’,这样乱扯很妙吗?‘匿名’是什么意思,麻烦去查查字典.什么叫"‘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户’?

这个问题-对,没错,是问题,‘拿各种问题开炮’,不是吗?-的开头是行政员与管理员在违反当时社群共识下,用‘暂时’的名义遂行已意.多年后有望纠正时被以‘没有到公告栏上公告’的‘重开’造成‘大家烦了’来遂行已意.且再等几年,看看第三集会怎么演.69.150.72.212 (留言) 2010年3月22日 (一) 20:58 (UTC)[回复]

  1. 当时社群完全没有共识,如果你非要说有共识,那么我只能说,你控告别人擅自决定共识,而这样做的恰恰是你。
  2. “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户”,词典里没有,所以我不知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3. “百分之百”,我告诉你我的IP没有被这样“耍弄”过,因此“百分之百”不成立!
  4. IP被“强行剥夺”了权利,但这是IP自找,加上IP的新建用户权限并未剥夺,因此我想问,“你是不是一个名字和你的IP完全一样的人,在维基百科上新建条目必须使用IP作为帐号?”--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26日 (五) 14:12 (UTC)[回复]
我告诉你,IP不知道自己合法地获得权限,就应当受到不公平对待!--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26日 (五) 14:13 (UTC)[回复]
  1. 到底是谁控告别人擅自决定共识?请把原文引出来!扎稻草人来打很妙吗?
  2. 你也知道词典里没有,妙哉!敬请劝告讲出这话的人.
  3. 你再扯啊!IP用户全体被以暂时的名义,违反当时共识的情况下封了四年,是IP用户全体,所以是百分之百.你扯IPV4被戳穿就扯自己IP,再接下来要扯什么?
  4. 你终于也明白是“强行剥夺”了,谢谢支持.你的问题我不知道是想问什么,难道你就姓迏名师吗?

好意思说(1)以过半反对的票数限制IP用户原有的权利(2)以过半同意的票数还给IP用户原有的权利是“两选项等效”呢.你也明白是受到不公平对待了,再次谢谢支持.至于应不应当,留待后人评判.反正你说出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户,词典里没有,IP用户是被强行剥夺了权利,受到不公平对待这几个重点就够了,其他小节没必要跟你计较.

这个讨论所针对的是事,以及做事的方法,和事做出来后实际发生的果效,并没有针对人心.我也并不热衷让提案通过,并没有像某用户在某种投票中对反对意见一一回驳,投票不过还抱怨难道没看见他的回驳.我是把事情兜在一起论说,所以任何人自己跳进来当肉盾(以及在旁边当猫喊喵的)再喊痛都是可笑的做法.

请各位牛人都用点脑筋,看看自己想当然尔的说法.什么是无政府?我承认我不是政府,那么请告诉我谁是政府?谁又是党?是人大?是政协?有组织的宣传会亮IP吗?我还宁可多注册几个马甲去checkuser呢!什么叫IP几分钟可以换好多个?难道192.168.*.*这种IP可以拿来编辑吗?各位知道tor己经被封了吗?(不知道,不关心,也不必关心,不是吗?)不注册就作有组织的宣传,没那么简单的.开新条目可以宣传,难道已有的条目中不能加东西宣传?要不要干脆“暂时”禁止IP用户编写任何条目?什么是人手不足?只有注册用户才是人手?不注册的用户是仙人掌不成?(好吧,我承认我刺多,肉盾敬请闪开).这一切不就只是你的眼看人低,认定IP用户就是不负责任吗?

什么样的事是不负责任?暂时四年,然后当做没这回事,负不负责任?四年在维基百科是什么概念各位想过没有?各位加入维基几年?维基若干重大改变(如优良条目)实行几年?

提案罢免自己,被称为闹剧,罢免案不成立后,从此当做没这回事,负不负责任?

不理会理事先生“分裂维基”的警告,发起中国版的讨论后,当做没这回事,负不负责任?

把维基百科的名字卖给别的论坛放在title上做SEO,然后当做没这回事,负不负责任?

以上这些恰恰都不是IP用户闹得出来的.

投票通过与否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操作投票的方法.通过的投票可以马上重开,不通过的投票可以加提案,改内容再来(参与过维基内容大师在维基百科挑起的那场空前大战的,就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期待这两种精彩的操作法哪天撞在一起,看看哪一方才是真的无敌.我个人认为重开会位上风,因为成本低得多,而且方针并不阻止重开第三次,第四次,也不阻止重开一百次.

文化是要构成并累积的,各种合理的不成文规定成形并交织后,才能避免方针多如牛毛.如果便宜行事多了,利益冲突的各方不是在已有的方针上抠字眼,互不相让;就是再通过新的方针.而在新方针上当然要再战一场.通过的投票可以马上重开,不通过的投票可以加提案,改内容再来.要说这只是“可能”吗?上面不就有人用“可能”来当反对理由?

恳请大家,要办投票就办得像样一点.既然未有过方针规定投票通过后不得重开,那么就是可以重开的。是会有副作用的.

在此恭录大师言论重点,以记录于历史中:

  1. 大家烦了,外加没有到公告栏上公告。
  2. “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户”,词典里没有
  3. IP被“强行剥夺”了权利
  4. 应当受到不公平对待!

另外,好像开始有人真的了解匿名的意思了.那么义正严词指责匿名编辑的人,有没有觉得戳到自己了?不过这个词常一般当动词或形容词用,当名词用好像怪怪的.71.193.185.55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8:14 (UTC)[回复]

你扯你前面的所有内容(不多作引述),被戳穿了就开始扯你后面的内容(也不多作引述),再接下来要扯什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28日 (日) 14:2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