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指导奖/Wetrace

提名Wetrace获得维基指导专家奖 编辑

提名Wetrace讨论页+·贡献(最早编辑次数·注册日期·所创条目:对人权条目著有奉献,关怀与指导新人,对DYK条目能精辟理据。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02:31 (UTC)[回复]

被提名人意见:各位不同角度指教的朋友,大家新年好!中华传统,新年说好话!先谢谢Chinuan12623的肯定与鼓励,也谢谢每一位朋友花费新年宝贵的时间来关注在下。先说结论---“我愿意接受提名”,至于通不通过,我并不在意。以下,谈谈个人此决定的初衷:

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15:07 (UTC)[回复]

预提名期(最长三个星期)︰2013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27日
暂停投票:2013年2月14日至2013年2月15日
投票期(两个星期):2013年2月16日 (六) 02:47至2013年3月2日 (六) 02:472013年3月9日 (六) 02:47

支持 编辑

  1. (+)支持--提名人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02:38 (UTC)[回复]
  2. (+)支持--(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6日 (三) 05:08 (UTC)[回复]
  3. (+)支持--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2月6日 (三) 08:41 (UTC)[回复]
  4. (+)支持--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2月6日 (三) 13:20 (UTC)[回复]
  5. 当然(+)支持。-哆啦A梦请协助完善表格(先自己做,再给我看)请参与编写 2013年2月6日 (三) 14:30 (UTC)[回复]
  6. (+)支持:不同的事毋须搅在一起。虽然Wetrace仍在学习中,但他对新手确有指导助益。--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08:00 (UTC)[回复]
  7. (+)支持--热心帮助新手,并且勇于维护编辑方针。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7日 (四) 13:02 (UTC)[回复]
  8. (+)支持:厉害喔!好棒喔!〝 举头三尺有神明 〞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16:10 (UTC)[回复]
  9. (+)支持:Wetrace的编辑让我受到很多技术上的指导,帮助我完善了第一个真正自己建立的条目,非常支持提名指导奖。---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18:25 (UTC)[回复]
  10. (+)支持:无视楼下反对区声音....ltdccba--Jason--Lin2013年2月11日 (一) 08:27 (UTC)[回复]
  11. (+)支持,协助建立人权专题。--B2322858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00:44 (UTC)[回复]
  12. (+)支持,是加诸更多责任的时候了.。Chungmasayoshi 2013年2月12日 (四) 16:35 (UTC)[回复]
  13. (+)支持--Alexchris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00:18 (UTC)[回复]
    (+)支持 --Banyangarden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6:17 (UTC)[回复]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暂停期间投票无效。
  14. (+)支持沧海一粟 2013年2月20日 (三) 21:33 (UTC)[回复]
  15. (+)支持 --Banyangarden留言2013年2月22日 (五) 15:37 (UTC)[回复]
  16. (+)支持--武穆殿前小侍卫&背蒐军NO.36留言2013年2月24日 (日) 05:00 (UTC)[回复]
  17. (+)支持--- 同意授予Wetrace维基指导专家奖。因为Wetrace有丰富的编辑经验,而且乐于从客观中立的角度完善词条,这对于维基是有益的。而提反对票的用户大多数好象都是基于一点,认为Wetrace没有认同他们的政治观点。以个人思想强制打压别人的行为,在客观中立的维基应该受到抵制。 Xinsheng26留言2013年2月24日 (日) 05:13 (UTC)[回复]
    (+)支持user:Coopererer—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3年2月25日 (一) 16:49 (UTC)之前加入的。[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18. (+)支持--我很感谢Wetrace,因为他给过我这个新人一些很有帮助的鼓励和友善指导,从而我了解到自己的维基编辑的欠缺、以及如何进步。而且,从他的贡献来看,我觉得他为人正派,面对一些维基用户的不文明、不理智的评判和留言,他仍然能以礼相待;同时,我也很佩服他的勤奋,从2012年做起很快就有了那么多的维基贡献,熟悉掌握和运用了很多微机操作的规则和技术。所以,从人品、善意帮助他人的热心程度和技术指导这些角度来看,我认为Wetrace 胜任维基指导专家奖。--Rende 仁德君子爱华夏 2013年2月27日 (三) 00:05 (UTC)[回复]
  19. (+)支持---支持获奖提名,投一票!Tomznzx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7:08 (UTC)[回复]
  20. (+)支持--Queensroad留言2013年3月1日 (五) 10:44 (UTC)[回复]
    (+)支持--支持获奖提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反对 编辑

大量张贴有偏向分党派秘密

              • 没看到的就帮你加粗。你说的那个“编研会成员”,最出名的事迹是到处发蜜饼吧,恐怕你之前都没注意到是”编研会“的,嗯,然后也删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0日 (日) 01:51 (UTC)[回复]
                • (:)回应Dr. Cravix都说不想和你对话,还一直凑上。你加粗的-大量张贴有偏向分党派秘密-,对回:我贴文是"个位数",原贴还含"编研会"成员,是"用户公开谈话页",犯那条?是告知我"符合方针"或"教育读者",不要跟你想法不同就打击,如你说的(那个“编研会成员”,最出名的事迹是到处发蜜饼吧,恐怕你之前都没注意到是”编研会“的),另再看此讨论肇因于我发jsjsjs1111建言-(我不是要你改变投票,只希你把"只要他过你便退维基说到做到"这句划掉,原因一、此有影响投票之虞,如你朋友不希你离开,会跟投反对票。二、但若真不如你意,他过关,你真要退出吗?在维基,很多人会拿人过承诺或语病来打击对方,到时"不退你难圆其说",退了"是维基损失",我会在留言(投票区)以此有影响投票之虞,希你删划此语,你要改"超级大反对"我也尊重,总不希望有个出乎你意想之结果,让维基少了一分子),此是良善建议,不是"汝等狭碍揣测之心",少再与我对话,过年了,与你谈话会真坏人情绪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02:46 (UTC)[回复]
                  • 我仅“解释”,并非“凑上”,你也没清楚我的意思。我也不希望化学君退出,但这不是重点;在此顺便回答你之前的问题,你说“但恶你之人你会浪费时间通知?”,维基专家奖还是较严肃的投票的,所以若要通知,则可能投支持或反对的人都应通知,而非只通知“可能支持”的人,否则难免会有被认为是“选择性通知”之虞。若我坏了你的情绪,只请见谅。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0日 (日) 04:22 (UTC)[回复]
                    • “但恶你之人你会浪费时间通知?”是我曾删掉的提问词(既删为不妥,少引用)!发觉Dr. Cravix你很喜欢去挖旧词,能改则改吧!但Dr. Cravix你也查证过我原有通知“编研会成员”,试想它如投支持,其处境不敢想,是而删除莫让人为难,而我对jsjsjs1111亦良善建言,谁知投票结果?真让他退出维基?但你所言(所以若要通知,则可能投支持或反对的人都应通知,而非只通知“可能支持”的人,否则难免会有被认为是“选择性通知”之虞)。故尔后Dr. Cravix、jsjsjs1111与编研会成员,如有举荐投票关注通知,也请通知诗琳童公主、Wildcursive、Wetrace、Hanteng、小莲庄处士及所谓轮子的人参与,但首要之务是讨论页有不欢迎轮子人留言的字眼要先删除,如自设限,又要人正反都通知,那是很矛盾的,如上述汝等做不到,就不要宽己严人,标准碰到汝等会转弯。谁有不设限,哪些人要通知,没被通知的就可质疑是“选择性通知”吗?我也不设限,有些讨论或投票也没见有人通知我,那我也要抗议吗?怪论。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06:53 (UTC)[回复]
                      • (!)意见:我不设限,也没见有人通知我,呵呵呵。—Snorri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07:29 (UTC)[回复]
                      •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因我情绪性发言导致离题万里,已由Cravix(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02:4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 停下来冷静思考后,我觉得应先向你道歉。我不否认,之前是因为看到你把应答别人的话加在别人的回复之上,搞得好像别人在谈你早说过的事情的行为后,觉得很生气,所以才引出那句的,以至离题万里,但对我来说,这无法成为卸责的理由,所以我必须在此为我的鲁莽致歉。还有,我仍需指出,“禁止留言”者只有一个,且“无差别”便是你有发便可,别人如何处理与之无关。即使你是无意间踩线,这也仍不是正确行为。
                      • 另外,因为战文已经比投票区还长了,所以把因我鲁莽而造成的离题讨论删除,若有不便请见谅,若有不妥可另外处理。大概以上。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2日 (二) 02:28 (UTC)[回复]
                        • 认同你"删词"作法。我补充-1.我本身无党派,文提编研会与轮子及自设限留言,只是突显所谓"选择性通知矛盾",2.你说“无差别”便是你有发便可,别人如何处理与之无关。此就我立场,是不遵重他人,同主人都告示不欢迎,客人还硬上。3.此投票结果未定,jsjsjs1111退说论我认为是情绪上之加强语气,投票之人莫因此影响意向,尔后他人实也不宜以此质疑jsjsjs1未来去留。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03:27 (UTC)[回复]
  1. (-)反对:呵呵,此君所作所为又不是看不到,除非我们瞎了。(时间已到,重新投票,请勿在我下面留言,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2月16日 (六) 07:21 (UTC)[回复]
  2. (-)反对,个人意见已述。--Numenor留言2013年2月16日 (六) 07:32 (UTC)[回复]
  3. (-)反对,观这页及其他讨论乱七八糟的程度,实怀疑阁下对维基格式的熟练程度。--Jimmy Xu  ·  · 2013年2月16日 (六) 14:09 (UTC)[回复]
  4. (-)反对,个人意见已述。—Snorri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18:22 (UTC)[回复]
  5. (-)反对:没什么好说的,很难沟通的一个人。——小南留言2013年3月29日 (五) 00:55 (UTC)[回复]

中立 编辑

意见 编辑

  1. 啊…………………………………………到底是要投维基编辑专家还是维基指导专家啊????????????????????-哆啦A梦请协助完善表格(先自己做,再给我看)请参与编写 2013年2月6日 (三) 15:29 (UTC)[回复]
    (:)回应--哆啦A梦您好;我想您说的,应该是一开始提名时,档案名取成“编辑专家”吧!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15:25 (UTC)[回复]
  2. (!)意见:各位可否对wetrace宽容一些,我觉得他对新手的支持很好啊。--黑雪姬留言2013年2月8日 (五) 16:35 (UTC)[回复]
    • 这不是“对谁宽容”的问题,维基专家奖的要求还是较为严格的,否则早就一堆专家了(我在IRC上帮过不少人,是否也要选我指导专家?……),那样的话专家头衔也就没有其本应有的意义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9日 (六) 01:26 (UTC)[回复]
    (:)回应--谢谢User:BlackLotux的意见。个人 贴给新手的留言,也许如 Dr. Cravix 认为“灌上一段留言”没什么用处。不过,那是 在下 在新手阶段遇到的困难获得解决后,认为 新手需要知道的一些重点。若新手有意愿,我也很愿意持续追踪给予意见;目前看来,我认为不少新手因此受益--那是我该做的,基于同理心吧...因为我也曾在挫折中一段时间消极不参与维基百科,我认为多一点资讯支持,对于新手存续率会有帮助。但是,这些不一定足以获得专家奖项...如果是实质公允的反对意见,我很欢迎。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15:25 (UTC)[回复]

讨论 编辑

关于“拉票”? 编辑

  1. 请管理员在处理的时候考虑拉票的行为。--CHEM.is.TRY 2013年2月9日 (六) 14:32 (UTC)[回复]

存废讨论 您好!现邀请您看一下追查国际的存废讨论。可以的话,多找一些朋友来关注,谢谢 123.110.140.156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10:00 (UTC)

user:Aistsana这样非公开的行为,本编辑认为明显违反WP:CANVASS;而从该对话来看,追查国际条目被删除看来与这种非法拉票行为有关,而且user:AistsanaUser:jsjsjs1111在维基形成了一个势力,不管维基编辑方针的约束,专门反对他们自己定义的所谓轮子。本编辑观察到,这个势力非同一般,远非这一两位,值得希望维护维基编辑方针和中立原则的天下维基人认真关注。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9日 (六) 15:10 (UTC)[回复]

      • 我笑了,只对一个用户发出的邀请,跟这样spam相比,还真不知道能怎样影响投票。另外,扯到无关的事情上去(“势力”都出来了?有趣),仍然是模糊焦点的把戏。路人自辨。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0日 (日) 01:51 (UTC)[回复]
        • 试驳Cravix两诡辩。
          1.该用户蒙起面来要求JSJSJS“可以的话,多找一些朋友来关注”,Cravix居然“真不知能怎样影响投票?”。这是否叫假装天真?
          2.所谓模糊焦点也纯属Cravix式诡辩,试想,JSJSJS当初自己安然接受别人蒙面非法拉票,与现在“义正辞严”的样子声称要求管理员处理别人拉票(按方针公开邀请关注并不违规),Cravix真认为两次事件毫无关系?还是又在假装天真?如JSJSJS并非偏颇,真想要维护维基方针,他当初为何不举报对他非法拉票的user:Aistsana,反而应邀去投票删除了FLG相关条目?user:Aistsana蒙面拉JSJSJS票还鼓动JSJSJS拉票,最后成功删除了追查国际条目,这一事件,与现在这儿的投票,Cravix认为焦点不正好是同一个吗?WETRACE这位专攻法学的维基编辑,象西方主流社会一样崇尚人权和自由,在FLG议题上敢于坚持维基的中立原则;这与Cravix、JSJSJS一直来言行中对FLG无条件反对的表现是完全不同,这不是你们有意模糊焦点找各种托辞反对的原因吗?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10日 (日) 14:31 (UTC)[回复]
            • “诡辩”?不愧欺诈天才,先不说你没有证据指明是小南留言吧,化学君也很像没注意到(或是忽略)那个发言,何来“举报”的可能?
            • 看看你说的“追查国际”的存废讨论记录吧,化学君根本没有投票,而且参与者只有提删的czt,以及书生和X君,全然没有大规模拉票迹象。对照你的发言,已然不需多做评论。
            • 另外,我也告诉你,我是尊重人权运动的,但极度厌恶将人权作为随地便溺的借口的家伙,比如“台湾五霸”之一卢XY,因为伪君子才是最可怕的。如果你一定要用欺诈的手段获利,就请去保守百科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1日 (一) 08:43 (UTC)[回复]
              • 我先前没查过提删记录,只看到user:Aistsana给JSJSJS的蒙面拉票留言(user:Aistsana自己后来间接承认过这是其留言)。现在由你所给的记录,看来,他们非法拉票所作的准备,因没一人投保留票,而没用上。非法拉票没派上用场,并非能证明他们没有作非法拉票。凡识字想必自然清楚,只有Cravix因诡辩的需要假装无知。因Cravix只知一味诡辩和满嘴脏话,还胡乱攻击他人是欺诈和伪君子,我不必再多言了。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11日 (一) 20:24 (UTC)[回复]
                • 简单说,就是你在“先前没查过提删记录”的情况下,说了:

JSJSJS……应邀去投票删除了FLG相关条目……最后成功删除了追查国际条目

但事实是:

没有证据指明是小南留言……看看你说的“追查国际”的存废讨论记录吧,化学君根本没有投票,且全然没有大规模拉票迹象。

                • 总之不管和事实差异多大,你说的都永远正确就是了。我只给证据,不想多说,是否“胡乱攻击”,路人自辨。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2日 (二) 02:28 (UTC)[回复]
                  • 我从未说过我“永远正确”,相反刚才提到先前没查提删记录,也是在承认我在这一处属于看到他们非法拉票后,想当然的认为JSJSJS会去投票,有误。但AISTSANA自己确有投票,故并非Cravix所说的“参与者只有提删的czt,以及书生和X君”。在提删一月前给该条目挂上关注度模板的也是AISTSANA,注意到AISTSANA给许多与F有关的条目挂以关注度模板,以便一月后自然进入提删,并且AISTSANA拉票准备在万一投票不利时派上用场。就该条目而言,他们事实上是作了非法拉票,但看来并没派上用场。这只是一回。另一次Aistsana拉票,我记得读到JSJSJS留言回答称已投(对此,目前我找不到记录了)。还有一回, 2011年11月9日 (三) 22:47‎ Jsjsjs1111在留言要求Aistsana到提删页“看看”,2011年JSJSJS这一回属于公开邀请,我认为不算违规的。但自己一直在这样做,‎ 却要求管理员处理别人,Cravix君不感到奇怪吗?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12日 (二) 03:51 (UTC)[回复]

我不必再多言了。小莲庄处士

你刚说这话吧。另外,按程序关注度30日提删无错,挂模板者自行提删也是常事,且根本离题。

                    • 至于“拉票”说,很可惜,无证据即臆想,就像如上所述,没看记录便活灵活现地想出“靠着IP拉票,某条目才终于被删除”般;说化学君拉票,我早说过,仅通知一个人简直不能算拉票。为何说“绝对正确”?化学君投票不投票对你来说都有问题,那还真左右不是人了。
                    • 你已不是第一次摆乌龙,亦非第一次在别人指出你说谎之后,靠大骂的方式转移焦点(如某歌舞团DYKN等),好好去反思“欺诈天才”之名是否胡乱攻击,想想是否该爱惜自己的名声吧。慢走不送。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2日 (二) 06:03 (UTC)[回复]
                      • 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2日 (二) 08:48 (UTC)[回复]
                        • (:)回应--(1)敬爱的乌管理员您好,您作为社群一分子,理当可表达您的各种看法。但身为管理员,以人身攻击的侮辱性字眼 对待其他用户,是否适当?何况,Dr. Cravix举的例子您是否清楚?有没有听其他用户的说法?这样以 “脏话”评价其他用户......(2)Dr. Cravix您好,攻击他人“诈欺”、“说谎”,恐怕不适当吧!E君 在人权相关条目,多次提出“不可思议的理由” 质疑在下,在下也一一回应说明举证,从没有用“诈欺”、“说谎”这种字眼来评价任何人,这是很严重的指控啊--以您提出的例子来说,我不认为当然是“诈欺”、“说谎”。(3)这里是 “指导奖项”的投票,这样四处开花、沦为人身攻击场所,令人遗憾。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12:29 (UTC)[回复]



    • 其实wetrace人不错的,先前他还在DYK那里提醒用户,一定要用cite模板才能过DYK投票呢-黑雪姬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01:38 (UTC)[回复]
      • ……我对wetrace的能力评价继续降低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3日 (三) 04:11 (UTC)[回复]
        • (:)回应---谢谢黑雪姬。不过,我从未说过“一定要用cite模板才能过DYK投票呢”。当时,是 某用户 参与编辑,他附上的 资料来源“只有标题--没有媒体名称、发布日期”,其中许多是中共官方媒体...我建议他补上,因为 维基百科方针明确要求“可靠来源”,对读者来说 进行“媒体识读”、“可靠度判断”----媒体名称、发布日期 是很重要的基本资料。但是 E先生 拒绝我的建议,认为维基没有规定;在下 也并未强迫他,在下自行补上了一部分。在下 也从未说过“一定要用cite模板才能过DYK投票”这类的话。在下倒是在DYK经历过一些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投票理由。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07:07 (UTC)[回复]
    • 此文首提示-维基奖励是一个鼓励性质的项目,并非管理员投票,请多以鼓励代替责备,请对被提名人多加鼓励中带些建言。另诧异乌拉跨氪的两次人身攻击,人都有脾气,但还是要克制用词,回归文明论述。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03:33 (UTC)[回复]
    • 某人说我人身攻击,那我到请您给我说清楚,我那几个字是人身攻击了,然后人身攻击了谁。你说不清楚少给我泼脏水。我也一样可以说你是诽谤,诽谤也是人身攻击的一种,请你们几个注意。
    • 某些人诚信与其他人性的剥离做得可真是淋漓尽致了。这几位用户连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还谈什么维基奖励。编造证据给自己的论点找支持,你们的李老师没教过你们捏造与欺骗是要下地狱的是吧?还真给你们李大师长脸啊。一次两次我可以认为是这几个用户记性不好,忘记之前发生过什么。但你们要知道这是维基,任何东西都是可查的。不要以为其他用户是傻子,你们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我在这也提醒几位,请你们几个检点些。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08:59 (UTC)[回复]
      • (:)回应--尊敬的 乌管理员您好,由于您持续留言并更严重的指控其他用户,在下被动回复说明,是基于自己角度的想法,对您若有冒犯处,请见谅,有误会处,敬请您不吝告诉我:
        1. 在下认为您涉及人身攻击,也许您认为 您的说法不构成---在场的人看了自有感受。或者请教您--那些言论 的意思、用途是什么?
        2. 但在您 “涉及人身攻击具体言论 ” 来说,质疑您人身攻击--并不涉及诽谤,何况您是管理员--更可受公评。另外,原先有一位 无涉这次投票之用户 主动 以“人身攻击”为理由 删除您的 “涉及人身攻击具体言论 ” 。您指控其他用户‘编造证据’---如果要谈诽谤,这才比较可能构成“诽谤”。
        3. 维基百科 记得所有人的编辑及一切行为,也都是可查。关于诚信问题,Dr.Crivix 所提 该次与 几位用户之编辑争议,Dr.Crivix对编辑行为的解读 是有不同空间及角度--当然,Dr.Crivix 可以自行采取 恶意推定 视之。维基用户背景多元分殊,是容易有不同的理解、冲突难免。唯若,如果依照您这样的看法与标准,认为是“编造证据”,那么 反对票中 几位用户朋友 长期对敏感条目的 一贯负面编辑作法、原创研究、傀儡使用,如果要相同“恶意推定”,那问题恐怕更严重了。但,您似乎并未这么看,希望您也适时介入提醒或制止他们出格的行为及言论,并请您听听 另一方不同意见用户的声音及解释。您与他们 皆为大陆用户、长期参与维基--情感友谊的累积 是人之常情,在下亦秉 善意视之、善意理解;但相对比,您对 另一方 持不同意见用户 以这样的口气、言论,在下 认为并不适当,尤其是身为一名管理员。
        4. 最后,在下尊敬您对维基的贡献。也敬请 乌管理员 珍惜社群对您的信赖,以及您对自己中立的期许;一位管理员 对于自己的行为 是否符合维基方针,应当有较高的敏感度及标准。敬请 您 以 对E君等大陆用户 的 “同等善意推定”,对待 在敏感条目持不同意见的朋友用户们。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09:29 (UTC)[回复]
  • (:)回应--尊敬的 乌管理员您好,由于您持续留言并更严重的指控其他用户,在下被动回复说明,对您若有冒犯处,请见谅:
    1. 您涉及人身攻击,也许您认为 您的说法是 技巧性的回避作法。但在您 “涉及人身攻击具体言论 ” 来说,质疑您人身攻击--并不涉及诽谤,何况您是管理员--更可受公评。另外,原先有一位 无涉这次投票之用户 主动 以“人身攻击”为理由 删除您的 “涉及人身攻击具体言论 ” 。您指控其他用户‘编造证据’---这才可能构成“诽谤”。您有疑义,可以请教 国内捍卫言论自由的 维权律师们。
    2. 关于诚信问题,Dr.Crivix 所提 该次与 几位用户之编辑争议,Dr.Crivix对编辑行为的解读 是有不同空间及角度--当然,Dr.Crivix 可以自行采取 恶意推定 视之。如果依照您这样的看法与标准,那么 反对票中 几位用户朋友 长期对敏感条目的 一贯负面编辑作法、原创研究、傀儡使用,如果要相同“恶意推定”,那问题恐怕就更严重了。但显然,您并未这么看,或者 您倾向不愿意听 另一方不同意见用户的声音。
    3. 维基百科 记得所有人的编辑及一切行为。
    4. 最后,也敬请 乌管理员 珍惜社群对您的信赖,以及您对自己中立的期许;一位管理员 对于自己的行为 是否符合维基方针,应当有较高的敏感度及标准。敬请 您 以 对E君等大陆用户 的 “同等善意推定”,对待 在敏感条目持不同意见的朋友用户们。Wetrace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9:29 (UTC)
——Wetrace抹去的留言。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5:31 (UTC)
    • (:)回应--乌管理员好,您上面说“在下抹去的留言”...您误会了。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操作上会贴成 “两次”重复的留言(编辑冲突还是...总之有两次),而且您还“Quote”了其中一次;因此在下才清除同样内容的一段;完整的内容,都在上面。在下并未“抹去留言”。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12:34 (UTC)[回复]
    • 如果你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我的话是人身攻击,那请你们几个停止对我的诽谤及人身攻击。那位用户不是管理员,你不要拿一个用户的言论替代维基百科管理员团队。而且我就是要强调你们几个现在是在“编造证据,诽谤他人!”。我现在正式的(警告)编造证据,诽谤他人属于人身攻击,若被人发现之后仍不知道歉和更正而继续这样的行为。我会对作出这些行为的用户进行封禁。
    • 你不用说Dr是怎么说的,某人的言论已经摆在那了。某人用不存在的事实做依据来证明另一件事,这是什么行为各自心里面都清楚得很。这就是捏造与诽谤。
    • 就是因为维基百科是记录着一切,所以请你们几位,特别是你、Marvin_2009及诗琳童检点自己的行为。
    • 中立与你们的诚信有任何的关系吗?因为我中立所以要容忍你们的欺诈行为?我对你们的善意推定是有限度的,请你们不要触及基本的道德底限——诚信。再次警告你们几个,请不要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09:52 (UTC)[回复]
  • 我觉得不用这么多废话。一句话——亲爱的Wetrace,您是否承认Marvin 2009在上面的讨论中,捏造了jsjsjs1111投票拉票的事实,并被Dr某揭穿。其事实为jsjsjs1111并没有进行投票与拉票。请你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其他问题我一律不与您进行讨论。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0:01 (UTC)[回复]
      • (:)回应--尊敬的 乌管理员您好,
        1. 话先说在前头--由于上面几位用户论辩中,指涉的 认知不同之争议事件 不少 ,讨论一直开花,因此,几位用户彼此讨论的 客体 可能不一...这有导致些误会,彼此情绪上会有些起伏。在下也非参与、了解每一次几位用户之间的争议,因此 不一定完全理解。...其实,几位用户(包括 支持方、反对方)提出来的争议点,都是几句话,脱离了原先的语境、情境,很难说清,很容易有误会、伤害彼此间的信赖与理解;即便在下了解部分一些--但都不一定都了解、看懂,其他用户恐怕就更难理解...。因此,在下 在上面 才提议 聚焦“指导奖项”,只要不是 针对人、泼墨式的断言性反对理由,就事论事,在下都很乐于接受反对理由,若因此 通过不了提名--那也就是还不足以获奖。(在下获得提名,本在意料之外;讨论延伸开花至此,更是意外的遗憾。)
        2. 您 及一些用户 在言语中 指涉“我们”--情感上可能倾向 “我们是一伙” ---然而,我们也许在一些敏感议题的观点接近,但彼此不代表谁。我不当然都知道 他们 与其他用户,在过去、现在 发生过什么事情。在下对具体情况的理解是很有限。
        3. 若您单提 Marvin2009质疑Jsjsjs1111涉及拉票---我认为 如果是 IP Address ,并不能作为明确的证据。Marvin2009虽然以 Jsjsjs1111长期互动经验 及一些侧面证据质疑,但并不当然“确证”Jsjsjs1111 涉及该次拉票行为。
          1. 不过,在讨论文脉上,是 Dr.Crivx 质疑 Chinuan12623在拉票,引发 Marvin2009 质疑 双重标准。
          2. Marvin2009 以该“IP Address留言”结合 当时情境、时间、多位用户即时互动的状况 做出该质疑,虽无法确证---但跟“捏造证据”是不同层次的问题。至于实际如何,该两位用户,过去似乎长期有许多互动,他们彼此的问题、对他方的认识、怎么推断,要由这两位朋友去沟通。
          3. 最后,就我个人来说,我也确实经历过 (1)有反对用户 主动到其他用户留言页上 说在下“轮子”、“专业宣传用户”等涉及人身攻击字词,亦即明示暗示其他用户 “与在下保持距离”。(2)亦看过有用户邀请投票--选择性邀请 明显倾向反对者,只是在下 已经在 最上面的留言谈过此--在下从未公开质疑 涉嫌私下拉票行为,因为 在下相信“社群 需要沟通、检验”,透过沟通,彼此可理解、说服,找出答案并获得共识。(3)多次被 常见的几位反对用户 在无任何证据下 多次公开 指为“傀儡”、“真人傀儡”(前些天,偶然看到 CU记录中,已有用户 CU-用户查核 在下、Marvin2009等人,证明我们不是。)
        4. 在这里,我不认为合适 几句话 就彼此说来说去--有多少情绪性字眼飞来飞去?大家无论观点、立场如何,都是维基百科的一分子;我并不希望 彼此间演变至斯。许多编辑争议、操作,几句话真的不易说清,希望大家聚焦 “专家奖项”讨论,就算不通过亦无妨,我愿意接受提名的原因--只是希望一个“文明讨论及投票”的过程而已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0:49 (UTC)[回复]
        • 亲爱的Wetrace请问您又弄这么大一段话出来干嘛呢?我上面不是叫你正面回答吗?请问您的正面回答呢?看来果然是Chinuan12623的歪楼留言转移了您的视线。那不怕,我再多问一遍好了。“亲爱的Wetrace,您是否承认Marvin 2009在上面的讨论中,捏造了jsjsjs1111投票拉票的事实,并被Dr某揭穿。其事实为jsjsjs1111并没有进行投票与拉票”。请正面回答“承认”或“不承认”。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0:59 (UTC)[回复]

(:)回应--尊敬的乌管理员您好,希望大家彼此多冷静些。对于您提出的质疑,我在上面确实清已楚说明,避免流于片段理解--毕竟在下非当事人。另外,前面您在谈 诚信,我一直以为 您在谈 “Dr.Crivix 关于 某条目的编辑争议”,彼此讨论客体不一。不算前几日,我今天已经花了3个小时以上 在回复 这里的讨论与争议。透过文字的沟通,很容易彼此误解,先到这里。Wetrace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11:22 (UTC)——Wetrace抹去的留言。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5:31 (UTC)

            • 您不正面面对我的问题,而我已经尽到了我积极讨论的义务。同时,警告我已在这多次的给出,也已经尽到了发出警告的义务。接下来你们怎么做是你们的事,但我会积极处理的。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1:26 (UTC)[回复]
          • (:)回应--尊敬的乌管理员您好,希望大家彼此多冷静些。
            1. 对于您提出的质疑,我在上面确实清已楚说明所理解之争点,并避免流于片段理解--毕竟在下非当事人。若您具体质疑,应该直接问当事人。
            2. 另外,前面您在谈 诚信,我一直以为 您在谈 “Dr.Crivix 关于 某条目的编辑争议”,彼此讨论客体不一。
            3. 在下认为您涉及人身攻击,并没有“捏造证据”...您的话就摆在那里---应避免随意衍伸攻击他人诚信;如果您发自内心 认为您--讲“不要脸”之类言论--并非针对、指涉这里任何一人---那么,我也只能尊重您的语言习惯,我不知道这是否 跨文明 的差距。
            4. 您说“在下等几位用户”“严重的诚信问题”,若依照您的标准--恐怕 也有“诽谤”的争议。还是希望彼此冷静些。
            5. 不算前几日,我今天已经花了3个小时以上 在回复 这里的讨论与争议。透过文字的沟通,很容易彼此误解,先到这里。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1:28 (UTC)[回复]
  • 没几天这里居然变这么长了,具体贡献多少不说,打太极的功夫真是练得炉火纯青。另外奉劝某位,人在做,大家都在看,维基上说谎是很容易被揪出来的。被扇了耳光之后还硬不承认那不是硬气,而是没骨气。(编辑冲突了,再加两句吧:我没兴趣看大段讨论,也别跟我多说了。事实怎样不是靠刷版能扭转回来的。)--Kuailong 2013年2月13日 (三) 11:30 (UTC)[回复]
  • 摘要:
  1. 小莲庄处士为说明WP:CANVASS举例,或有离题问题
  2. 众多人藉题发挥,部分人口出恶言
  3. 问题没解决,也没回归此讨论页串的问题,只是延续社群原来在WP:CANVASS的历史伤口和共识缺乏。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6日 (六) 03:49 (UTC)[回复]

Marvin之 澄清Link 编辑

  1. 在下认为,在这种多方混战讨论的情况下,很容易彼此误解、或曲解--文字的沟通、语境的差异等等。希望Dr.Crivix、乌管理员 能看看Marvin的说明
  2. 在这种认知情况下,如果 乌管理员 认为 “在下指其 人身攻击” 是诽谤他;那 MArvin当然会认为 “乌管理员指其捏造证据”是更重大诽谤。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08:42 (UTC)[回复]

乌拉跨氪回应他人的讨论 编辑

  • 我的提问现下挪,烦请乌拉跨氪阁下释疑!因我是真无法说服自己-你话"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与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不是人身攻击,大家都是用户,有些还多些权限,如这都不算损骂,那是否意味尔后可使用这些话应搭,而管理员是无权制止。论辩让人生火生气难免,情绪用语克制很重要。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3:57 (UTC)[回复]
    • 我也无法让自己相信,在我拿出讨论记录,证明厨师是信口开河构陷化学君后,厨师借大骂模糊焦点的发言

只有Cravix因诡辩的需要假装无知。因Cravix只知一味诡辩和满嘴脏话,还胡乱攻击他人是欺诈和伪君子

不是人身攻击。要别人保持冷静前,是否该先看看另一方又做了什么?若无厨师先行挑衅,乌拉会说出这样的话?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3日 (三) 14:25 (UTC)[回复]

      • 我说了,怎么样。如果这句话是人身攻击请你去找CCTV吧。在家电视台在全世界最多人收看的电视节目中,在至少10亿人面前把一堆“人身攻击”的语言播给了大家看。我又不幸的看见了,跟CCTV学坏了,人参公鸡了不知谁。如果你去把CCTV告赢了,说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辱斯文,我二话不说,立即跟你们各个大大道歉,给你们三拜九叩之大礼。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4:47 (UTC)[回复]
      • 我把乌君认为其贴文,认非人身攻击的两句话覆贴如上,如有管理员认为此话不宜,请警告我不得再犯,乌君不可三犯,众人不可有样学样,如默认未理,倒也给了大家一个损人不带责新词可用,此或带给大家不舒服,先行致歉。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5:16 (UTC)[回复]
        • 随便你贴,只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难道我还会为我自己说出话而感到不适?您真是低估了我的情商。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5:26 (UTC)[回复]
          • 圣贤也有差池,况凡人,但重在及时修正,而始终未见己身不适者,反易招损,你状自评,我不待估。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5:48 (UTC)[回复]
            • 警言已出,劝君好自为之,切莫固若罔闻,而再编造事实,招惹事端。维基之事,功在千秋,数事巨细皆可翻查。无论红朝轮党,非可查之事实而不可举之告诉。今之数人,狂言叫嚣欲泼他人以粪石,却无耐有人戳之背脊,甚是可笑。然则忽醒,大觉事态不妙,转而顾左右而言他。绝不承认其泼粪之行径,而妄言他人人参公鸡于斯。众人皆可探之一二,亦可觉之一二。孰是孰非,公道自在人心。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6:03 (UTC)[回复]
              • 视清我问,非言"你与楼上谈论"之事,如认某君有侮人"欺诈和伪君子"之羞词,当依程序警告,不止再封禁,而非相暴于文明维基,且君司管理要职,应以身相示。我此询疑,旨就教该话是否为羞词,不可模糊带过,如尔后他人相辩不悦时,也以此话应搭,成为损人不带责新词,可乎?慎乎,今不见余管理员参赞,甚惑?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6:43 (UTC)[回复]
                • “说谎”“欺诈”这样明显是描述客观事实的言辞(再强调一遍,某位声称“因为拉票导致某条目删除”,但存废讨论记录却明白显示出,拉票针对的化学君根本没有投票,讨论内也没有大规模拉票迹象。若这不是说谎、欺诈,那请问什么是?),竟然以“损人”偷换概念;因为厨师已多次明知故犯,导出“伪君子”之言又不知何过。我不知道对你来说,是否“鄙人欲与令堂行床第之事,享鱼水之欢,请阁下许之”这类话便友善,厨师的一番侮辱在你看来也极为文明吧。双重标准还是不用太明显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4日 (四) 01:41 (UTC)[回复]
                • 另外,关于“伪君子”,我的原话是

我是尊重人权运动的,但极度厌恶将人权作为随地便溺的借口的家伙,比如“台湾五霸”之一卢XY,因为伪君子才是最可怕的。

似乎没有特指谁吧?如果这也让你愤怒,那你大可学习卢XY去信威胁或直接起诉维媒,要求封我的嘴,正好让厨师的行为彻底曝光,我也随时恭候。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4日 (四) 02:01 (UTC)[回复]

                  • Cravixs你误我意,中文语法虽广,但含意明确,如损人、骂人、羞词都是人身攻击词意,榨欺,伪君子当属,然每人对上述相关鄙词,接受度不同,忍受或警示举报不一。我也曾警示他人,他人也曾警示我,气头上没犯的还少数,但重点在会改正。此次类似楼上双方争论之事,非相关当事人,旁观者宜先中立,是单或对骂、谁对错?贸然加入反不客观,只更混乱;同理,如我是该相关人,知谁确有对人羞词,我会示警或再举报封禁。然乌君之两语明显羞人,他也说了(跟CCTV学坏了),生气谁都会,如有"一杀人犯杀了小偷,再辩我是正义无罪"可吗?邬君是维基职法人却率身违规,别人对他示警删该羞词,他还放话回复,大有他说的(我说了,怎么样)之老大心态,大家都寒蝉效应此一有多些权限之人,而礼貌与不人身攻击之维基文明在此顿失光明,我敢说此提名页是近来最多人点阅的,余观看之管理员就这两句话,还需他人举报再处理或开会讨论判断吗?损人不带名一向成为骂人漏习,在骂句"不带名"或"某君"或"貌似"...骂人之道行高深,在维基里是发挥淋漓尽至,乌君如不对该两句话交代处置,不排除举报其管理员权职适格问题。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4:30 (UTC)[回复]
                    • 还有,请Cravixs不要再代达,就由乌君对他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两话达覆,维基里是不能骂人,任何人均同,多些权限之人其标准更高,否枉为管理者之名,乌在上页以(我会对作出这些行为的用户进行封禁,)来胁迫相关之人,依方针,涉议之当事管理员应回避,如查确有之相关违规人员,也宜改由其他管理员仲裁,以乌君目前之言行,实也不宜,尔后可否?待观。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5:16 (UTC)[回复]
                    • 乌君与此提名页及乌君讨论页上若干名管理员,可不要说未见此另加子标题之探讨社群都在看,如乌君对他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确为人身攻攻击话语,连骂两次,别人示警删又复,再加现在辩解,已属故犯,请予处份;若管理员群不处理,默认其行,或表明这两句话不算骂人,那以后大家论辩不悦时,都可以此应搭而免责。面对问题,闪躲不能解决问题,社群等著看。讨论期间尚有空间,一旦举报,宜做适格检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9:51 (UTC)[回复]
                      • (!)意见--楼上各位,无论是持哪种角度看法。拜托---建议都别再用 “脏话字眼”飞来飞去。(1)若您是认为这只是“人参公鸡”,那也不宜把“不要脸”(脏话)、别人的“妈妈、奶奶”挂在嘴上。(2)若您是认为这是“人身攻击”,那也不要做您不认同的事;其他人的价值文明认知,也只能尊重。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08:48 (UTC)[回复]
                      • (!)意见:不要脸并不是脏话,原文中也没有针对任何一个指明的人的妈妈或奶奶。将此称为人身攻击实在是误导他人。另外,不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不再说这句话了,反而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明知之而用之,不止一次使用这句话,只能说明后者企图使用脏话的欲望很强烈,更有恶意,无他。—Snorri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10:20 (UTC)[回复]
                      • (:)回应:谢谢 Snorri的说明:
                        1. “敢说(?)敢当”...讲那句话的真实用意是什么,在场的人都可以会心理解;或者 维基上有“专说侮辱词语”的吟游诗人...? Chinuan12623是心直口快,但是条 敢当的“有骨气的汉子”。
                        2. 至于“不要脸”在每一位用户 所在家乡、居住地 是一句什么样的话--是诗词?是脏话?是侮辱词语?是称赞脸皮厚薄的赞美词?是称赞一个人不畏惧攻击?...那就是各位用户 向社群介绍自己所在文明 的一种方式。
                        3. 在本人及Chinuan12623所在的台湾(跟大陆同文同种,都源于中华文明),“不要脸”是甚具攻击性、贬义的“侮辱性词语”...不过 还不到“脏话”;另外,在台湾、或在中国大陆、国外,在下都没见过有人走到哪里 随口对着天空喊 “不要脸”的...。Chinuan12623知道“不要脸”这句话的意思,而且“敢说敢当”--这说明 华人“国之四维,一个不缺”。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15:42 (UTC)[回复]
  • 乌语录事件簿
    • 乌君第一次-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
    • 乌君第二次-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
    • Symplectopedia示警乌君人身攻击,并删两段羞词
    • 乌君回应Symplectopedia-人参公鸡长这么大啊,管这么宽啊。并回复羞词内容
    • Chinuan12623 请乌君释义,回:我说了,怎么样....如果这句话是人身攻击请你去找CCTV吧......我又不幸的看见了,跟CCTV学坏了,人参公鸡了不知谁.....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4:47 (UTC)
    • Cravix与Wetrace:回应(略述)
    • Jimmy xu致乌君  :还请文明处事,不管是不是作为管理员。在下无心参与讨论,但这种留言不管上没上央视都也不要出现为好。--Jimmy xu2013年2月14日 (四) 07:04 (UTC)
    • 乌君回Jimmy xu:...如果你认为我的言论属于人身攻击,请明确的告诉我:我的言论属于人身攻击,或不是。...乌拉跨氪2013年2月14日 (四) 11:50 (UTC)
    • Jimmy xu回乌君:我不会这么说,但我认为说属于也不为过。...--Jimmy xu2013年2月14日 (四) 11:57 (UTC)
    • Snorri回应:不要脸并不是脏话,原文中也没有针对任何一个指明的人的妈妈或奶奶。将此称为人身攻击实在是误导他人。另外,不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不再说这句话了,反而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明知之而用之,不止一次使用这句话,只能说明后者企图使用脏话的欲望很强烈,更有恶意,无他。—Snorri(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10:20 (UTC)
    • 综观此事之肇因,为我对jsjsjs1111之良善建言,我不希投票结果影响他去留,因事后定有一些人会拿承诺或语病来打击他,故我希他删划此语,要改"超级大反对"我也尊重,总不希望有个出乎意想之结果,让维基少了一分子。然Altt311却反指我说对话页拉票行为,有影响投票之虞。而Snorri更明指是“选择性通知”是不当拉票行为的一种,对投票产生恶劣影响,要管理员对此行为进行警告或进一步处理。后经与 Dr. Cravix 一翻论述,Dr. Cravix也致歉说-

停下来冷静思考后,我觉得应先向你道歉。我不否认,之前是因为看到你把应答别人的话加在别人的回复之上,搞得好像别人在谈你早说过的事情的行为后,觉得很生气,所以才引出那句的,以至离题万里,但对我来说,这无法成为卸责的理由,所以我必须在此为我的鲁莽致歉。

是而大家当误会一场。

    • 然Altt311司此提名相关经办,立场是否该更中立,如污我善意拉票为选择性通知,却无视jsjsjs说如Wetrace获奖则他退维基,对投票之严重影响?而Snorri是多些权限之人,又再误指我等"'更有恶意"'说,我告诉你,是善意,只是乌君与你等把这事轻描带过,只为一时乡愿,可曾想来日后困扰,现未对这两句不指名带姓的羞词作一明确裁定,尔后他人对辩时引用如何适处?文明之维基威信顿失啊!想到你说不要脸并不是脏话,原文中也没有针对任何一个指明的人的妈妈,试想谁会笨到指名带姓?没说人名或影射就不算人身攻击吗?真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你这资深维基人口中说出。
    • 此题我就不再回应,免有人说我爱.....,但很遗憾,个人造业要众人担,有权限的或囿于情面....(警告)-但确造成尔后使用这些话应搭之人,管理员却无权制止窘境。哀啊!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6日 (六) 19:13 (UTC)[回复]
      • (!)意见--Chinuan12623您好,建议对此 别再着墨了。(1)双方因为言词讨论激烈、认知上的不同(或因语境割裂、信任度不足),情绪越发上升...说出这些情绪话。其实该说的,彼此也都说了不少,建议别再就此多说。(2)关于CCTV...原谅在下忍不住离题说一句:“央视春晚”有些节目,在下认为真是害了中国人!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1:34 (UTC)[回复]
    • (&)建议:留留记录可以,该用户在Jimmy Xu警告后若无再犯,就不要再提,再犯再提。--(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2:59 (UTC)[回复]
      • 我本就说此题我就不再回应,但请注意Jimmy Xu对乌君非用正式警告页面,而是聊天对话。另我注重的是(警告)-确造成尔后使用这些话应搭之人,管理员却无权制止窘境,总不能两套标准,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4:24 (UTC)[回复]
      • 其他事情我懒的管,但(*)提醒一句,请勿歪曲别人的意思。我之前根本不是为谁发声,而是要阐明“‘人身攻击’根本判断标准并非不可能有确切标准的‘脏词’而是‘对人不对事’”;另外,我也说过了,我道歉的原因是“情绪化推测发言引致离题万里”,而且你的作为像是“不慎踩线”,而非“全无问题”,你说的“禁轮通知”者似乎也只有一人,Altt君做出如此推断并非无理,他的依据亦绝非你给化学君的回复,请不要莫名其妙想当然;而关于化学君的宣示,根本未违反规定,也不知何来“重大影响力”。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8日 (一) 01:59 (UTC)[回复]
        • 在化外之境或有以暴制暴之事,但我们是文明社会,故要确认不管是‘对人不对事’或‘对事不对人’,‘脏词’不会因‘何人’说出,或‘何事’说出而改变性质。如一杀人犯义愤填膺骂了小偷再杀死他,就可‘合理骂人与杀人’之理由,法官审理时犯人也不认错,法官再骂他三字经,可以吗?我当知乌君此语是因小莲质疑jsjsjs拉票标准,而此又因Altt311质疑我不当拉票引议,故我有此肇因起说。(关于化学君的宣示,根本未违反规定,也不知何来“重大影响力”),此在维基小霸王留言-认可Wetrace但不希jsjsjs离开故投中立票,即是例;小霸王心直坦述,他人或我就算因此想而投反对票,或多不会将此因直述,同现不都流行骂人不带名,以免招议或免责般。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3:35 (UTC)[回复]
          • “不再回应”后的回应真是更扯。以你逻辑,“‘欺诈’也是‘脏词’”,甚至按wetrace所说,连“指控‘说谎’也是人身攻击”,是吗?然后那些“文明”地模糊焦点扯开话题的发言又怎样?
          • 后面那段我真觉莫名其妙,“潜在影响”是会影响到一人、十人、百人、千人还是万人?说到底这所谓“重大”还不是你的臆想?而且化学君所作的是“宣示”,只是个人行为,和“拉票”这类串联行为相提并论根本见鬼,还说“这是后面投反对票者的原因之一”,真是臆想到了极致,请仔细看看后面的反对票理由,恐怕某位在厨师说谎时,模糊焦点打太极的行为为己减分更多吧。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22日 (五) 01:30 (UTC)[回复]

Jimmy Xu对乌拉跨氪是否有警告? 编辑

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页面中[2],Jimmy Xu对乌拉跨氪宣称已做出“用户已获警告”,请问这样警告是在哪有记录?以免Chinuan12623上述“非用正式警告页面,而是聊天对话。”的质疑。--(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7:01 (UTC)[回复]

  • (:)回应乌拉跨氪至今未承认粗口或致歉,也似尚未有管理员对其正式警告,Jimmy Xu在乌拉跨氪讨话页内容仅是聊天对话-

还请文明处事,不管是不是作为管理员。在下无心参与讨论,但这种留言不管上没上央视都也不要出现为好。--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2月14日 (四) 07:04 (UTC) --我不会这么说,但我认为说属于也不为过。VIP已处理。--Jimmy Xu 查 · 论 · 编 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2月14日 (四) 11:57 (UTC)

这就是我担心的,以后同此羞词出现,管理员无辄,自造苦果。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7:34 (UTC)[回复]

  • (?)疑问:那么Jimmy Xu的说法呢?若是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这么正式的管道的处理,应该程序上要正式地走完啊?--(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14:31 (UTC)[回复]
    • (!)意见我预判整个管理员群七十余名,或光此提名页露脸的就多少人,大家算算看,没人会当坏人,这话要别人讲,不用正式举发先给正式警告单一张,似乌君连犯,又回复羞词,再辩解,早就封禁,尤为职司管理职知法违法,以触适格检讨。此案突显法规还是不过于情面,本页面已出现之管理员,尔后以何标准纠处他人之人身攻击言论,渠等如欲开单给别人前,请先回头看与此两句羞词比较合为严重,不要自打嘴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0:15 (UTC)[回复]

Wetrace曾有涉嫌捏造事实误导大众的行为 编辑

(!)意见:Wetrace捏造事实误导大众曾有前例。

之前我与之进行讨论时,为了说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是专门为法轮功发声的组织,曾经以外部链接的方式提供“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的Google检索结果,以证明除了法轮功以外没有别的搜索结果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有关。由于我只提供链接网址,而没有写明关键词(虽然点击链接网址就能看到关键词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Wetrace便声称我提供的搜索关键词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并声称我故意只搜索法轮功相关网站,以发放偏向性搜索结果。这一举动捏造事实,给人以我故意操弄搜索结果误导讨论的假象,使我的发言可靠性遭受极大损失。后来我补上关键词说明后,Wetrace才自称是自己弄错(现时继续否认)。 然而,点击链接网址的人都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的Google检索结果中没有任何“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或“法轮功”的结果,完全不可能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的检索结果。我认为Wetrace“看错”的可能性极低,而故意捏造事实以攻击我的可能性很高。特在此陈述之。有意选举Wetrace为“指导专家”的用户请注意了。
  • 本发言只为事实陈述,请勿在其下留言。—Snorri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1:31 (UTC)[回复]
  • (:)回应--应该回到该讨论串去检验吧!是您Snorri说“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只做过几件事情,而且都跟法轮功有关”并质疑该组织与法轮功的关系。在下点击您提供的连结,显示出来确实是“该几组关键字”。您现在的说法 涉及断章取义,只呈现片面,并不公允?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1:37 (UTC)[回复]
      1. 我已经提醒过,请勿在我的留言之后留言。Wetrace无视我的感受,在我的留言之后留言,可见其对他人的尊重尚有不足,是否能有资格当选指导专家,大家可以自行考虑之。
      2. (1)太可笑了!指控他人,却不让他人说明辩护!?(2)此外,“涉嫌误导、捏造的 不是在下”,在下根本在 该原始讨论串没自称“我弄错”,当时您也没有提出解释---我是对 您“请勿喂Troll”的留言--感谢您提醒而修正了其他言词,用意在 降低彼此的温度。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15:18 (UTC)[回复]
      3. 你说我的说法“与抹黑有何区别”。我所说的和“抹黑”的区别就是:我所说的不是抹黑。我说的的确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只做过几件事情,而且都跟法轮功有关”,所以我提供“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的Google检索结果,以证明除了法轮功以外没有别的搜索结果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有关。你将搜索关键词更改为“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并声称我故意只搜索法轮功相关网站,以发放偏向性搜索结果。所有人都可以查证相关历史记录,自然能够看得清楚。倒是你再一次意图以谎言误导他人。—Snorri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1:43 (UTC)[回复]
  • (:)回应--应该回到该讨论串去检验吧!是您Snorri说“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只做过几件事情,而且都跟法轮功有关”并质疑该组织与法轮功的关系。在下点击您提供的连结,显示出来确实是“该几组关键字”。您现在的说法 涉及断章取义,只呈现片面,并不公允。
{{{1}}}

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1:37 (UTC)[回复]

    • 断章取义的正是你。你漏说了最重要的一段话(以下为引用):
      1. User:Snorri说‘“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是一个专门为某功发声的组织,成立只干了两件事’...个人看法如下:
        1. Snorri 只一个 Google记录(而且Snorri Google关键字“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那当然出来的link都跟法轮功有关啊...这....论文不能这么写吧),就得出以上断言结论...令人感到非常惊讶...“写论文”可以这样举证、论证吗?
        2. 我说“王小明 一辈子 只干了维基百科这件事。”理由:因为我只看得到他在干 维基百科......请问 王小明:您这辈子是否只干了维基百科+吃饭(因为你该肚子饿) 这两件事??
        3. 国际上知名的组织、智库,几十、上百个都不只,他们说了哪些话、做了哪些事,我们可不一定都知道啊
        4. 最关键的,不是该组织--而是 天安门自焚事件到底真相是什么。
      2. 另外,关于 中共 没有任何法律 说“法轮功违法、X教”,中国律师 在法庭上进行无罪辩护...听说很多 法官、检察官 当庭都讲不下去...无话可说。干脆由中国共产党政法委事后安排把律师绑架、或停牌了。Wetrace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7:13 (UTC)[回复]
    • (引用结束)
    • 很显然,Wetrace声称我的Google搜索结果是:“Google记录(而且Snorri Google关键字“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而我说的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是一个专门为某功发声的组织,具体Google可知”,在Wetrece回复后再加上了关键词的注解:Google"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可知”。—Snorri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1:55 (UTC)[回复]
    • 很明显可以看出,搜索"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 -法轮功"的结果和国际教育发展组织 法轮功是完全不同的。—Snorri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2:00 (UTC)[回复]
  • 鉴于目前已暂停投票,本人先说一下意见。本人对于各项维基奖励持谨慎态度,维基奖励应以最严格的标准判定。一旦滥发,整个奖励体系都宣告瓦解(指参照投票的部分)。对于维基指导奖,这种无法量化,全凭编者自身主观成见的奖励,本人持反对态度。而且,个人认为以上整个讨论已经失败了,通篇讨论W兄的条目编辑,与新人指导内容无关,无非与先前其他讨论一样,变成了政见讨论。此外,部分编者认为反对理由不足,那反问一句那些支持票的理由很充分吗?--Numenor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7:17 (UTC)[回复]
    • (*)提醒:特此声明,以上讨论不涉及政治,与政治、宗教、性别等话题无关,也不涉及族群区别对待,甚至与条目编辑也没有关系。请仔细阅读。—Snorri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7:41 (UTC)[回复]
    • (:)回应--Snorri您好,抱歉昨天家里有些临时事情,无法继续回复说明;关于您的指控,我会再做说明。得先下线。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12:34 (UTC)[回复]
    • (:)回应--Numenor您好,(1)在下也认为严重失焦;。(2)在下并非觊觎此奖项 而接受提名,是因为看到“反对理由 与 指导奖项无关”明显对人不对事,才决定接受提名--争取一个“文明的投票过程”。(3)至于“支持票”的理由,有一些,个人也认为不够充分。(4)就算“一旦、如果”这个投票结果通过奖项--个人也不一定会接受;因为,个人只是争取一个“文明投票过程”,此奖项 还是应该谨慎。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08:31 (UTC)[回复]
    • (!)意见:Google Search不是一个稳当的研究工具,只是一个找资料开始,请找更可靠来源来解决争议。两个维基编辑在讨论来源及某组织的性质,过程上本来就有来来回回,过程中双方或有过分解读找到的结果(注意Google Search不是可靠来源,是从google Search找到的资料为主),是否有事实恶意扭曲和藉以攻击他人,我不是很清楚。请回归来源和方针降低冲突的可能性,并允许非恶意的尝试错误。--(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2:54 (UTC)[回复]

回应Snorri的指控(仍整理中),以及Snorri涉嫌误导大众 编辑

关于 Marvin 2009遭封禁事 编辑

各位参与讨论的朋友用户好,因为家里有些事情,一天不便处理维基事宜。上来后,看到 乌管理员、Marvin相互举报。但 Marvin遭封禁,且理由是“扰乱维基百科讨论”。在下看了 相当惊讶,该获奖投票讨论页,事实上 是被其他用户共同讨论---扰乱、模糊了整个投票及“指导”之焦点。关于是否“捏造证据”---Marvin有在本人留言页 告知 关于 乌管理员指其“捏造证据”的解释缘由-还原事实,上线后,我大致看了一下,较为明白。在下认为,在这种多方混战讨论的情况下,很容易彼此误解--文字的沟通、语境的差异等等--如果 乌管理员 认为 “在下指其 人身攻击” 是诽谤他;那 MArvin当然会认为 “乌管理员指其捏造证据”是更重大诽谤。若您认为,彼此是在辩护解释,也就算了;但 Marvin遭封禁,在下认为--不解。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12:36 (UTC)[回复]

Marvin 2009估计还在加拿大.....而且Marvin 2009的一些纪录实在满多的......ltdccba--Jason--Lin2013年2月15日 (五) 15:51 (UTC)[回复]

何谓指导? 编辑

我想问一句,究竟指导奖是应该颁发给“指导新人的维基人”还是“正确指导新人的维基人”?--黑雪姬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9:18 (UTC)[回复]

好问题。--Numenor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10:28 (UTC)[回复]

Chinuan认为“Snorri未标记时隔几小时后才连续投出的票的行为明显偏颇”的相关讨论 编辑




太长看不完?嘴炮精简
  • 参考时间线:25日16:49某位仅在此投票17:06,Snorri指出问题;两小时后19:19~19:56),某位突然在同页(奖励提名页)其他票选中连续投票
  • chinuan(未知时序时,26日00:13):Snorri没在某位所有投票页的无效票后贴相同说明,是“明显偏颇和针对性”。
  • Cravix:Snorri质疑前某位只在此处投票,此要求无异要人未卜先知。
  • chinuan(知道时序后):自己只是“反应问题”,事后也应该全部补上,否则违反中立,会“引众质疑”。
  • 达师:看到过滤器记录后标注,与中立无关。
  • Snorri:本意为提醒用户应注册7日后投票,而一次提醒便足够,无义务追踪式提醒。
  • Cravix:陈仅自己质疑,却声称“引众质疑”;自称追求善意,却悖逆常理指责“违反中立”,非“反应问题”能开脱;且刻意投票间潜在的因果关系。
  • (~)补充:chinuan对Cravix的回应:“摘前乌君回应‘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与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

就这样,若有和事实不符处,请提出。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3日 (日) 05:33 (UTC)[回复]



讨论原文

以下移动自投票区。 本页Cooperere每人都投支持票,Snorri对其投票资格有虑,应是在其每投票上均覆述,而不是光挑W君页面示警,作法也不需此明显偏颇与针对性,唉...。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00:13 (UTC)[回复]


以下为移动后讨论。

            • 懒得多做评论,简单回复。请自己看清楚时间先后顺序,不要叫人未卜先知,我也不理解,为何“一处说明绝不够,连贴6遍才‘中立’”?而且某位是在Snorri明确质疑后数小时才在其他人的提名上连续投票的,也请想想个中原因。另,勿以刷版模糊焦点,与事实无关的讨论下移至此。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26日 (二) 05:00 (UTC)[回复]
  • (※)注意:我只是提醒该用户注册后不要急于投票,因为要注册满7天才能够资格投票。所以当然是只提醒第一次就够了,而不论他是在哪个页面投票。他之后继续投票,说明没看到我的提醒。我可没有义务在他每次投票后都去提醒。—Snorri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07:30 (UTC)[回复]

以下移动自投票区。

终于一并标注了。有人反应问题,不必急于排斥,修处为宜。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23:48 (UTC)[回复]

  • 之前发言。明明是Snorri标识后几小时某位才在其他荣誉投票中连续投票的,你却滥加指责“明显偏颇与针对性”,被人指出后却把自己的行为简化为“反应问题”,陈先生,请你自重。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3月1日 (五) 05:48 (UTC)[回复]
    • Dr. Cravix你不觉得很无聊,小事一件你又再缠...我意思很简单,为何Coopererer投五支持票都是无效票,就仅Wetrace框注双标警示无效,前后时间投不是重点,但可事后补注,不要引众质疑,有偏颇与针对性。我也讲如是我,也会做事后补注,故我回应"终于一并标注了,有人反应问题,不必急于排斥,修处为宜",有何好紧张?又再急于解释。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日 (五) 13:27 (UTC)[回复]

正告Dr. Cravix要在那里讨论统一页面,不要跑来跑去,我是赘语?你是辩解?非你我自定,我不希望我的答复一而再被下挪,而Dr. Cravix你一而在此质疑,这就是我意指不要做让人怀疑之事。上挪我昨晚回应-(同上,略)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3月1日 (五) 13:27 (UTC)

  • 之前发言及回应。早就有人抱怨大段讨论看不下,为尊重读者,我的回复写在下面,简述就是你要人未卜先知又以己代众,且反复复制扩充自己发言。两三句能说完便不必刷版,我以为锦兄懂得尊重的,实在抱歉。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2日 (六) 05:59 (UTC)[回复]
    • Dr. Cravix说早就有人抱怨大段讨论看不下..,但Dr对此题上下来贴,回应的我眼花撩乱,各位看官也顺序无章,我以为Dr. Cravix会懂得尊重我这半百老人家,现为避免干扰上面投票,我将上下讨论按序重整于此,以利众判,如有疏漏与穿插不周处,尚请见谅,也请Dr. Cravix尔后统一一处讨论即可。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13:26 (UTC)[回复]

以下为移动后发言。

      • (*)提醒:大全,如果你看不懂我说的话(虽然很可能不是),那我就再说清楚点:你自称追求“善意”,但却不曾用常理推定因已时隔几小时,Snorri是没注意到才没补上,而是无端指责“有明显偏颇与针对性”;明明是你的个人想法,却开口就是“引众质疑”;而你自己也明白,某位在Snorri质疑前只投一票,而在质疑后数小时突然连续投票其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 我调整发言的标准很简单,放在支持票部分的都是少添笔墨的客观事实(比如我的时间线,有错请提出),便于供人自判,而你贴的多是主观想法,我也再做了一次调整。该段我则按回复关系重排,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3日 (日) 01:36 (UTC)[回复]
        • (*)提醒:小Dr.Cravix我做事一向谨慎,即不要做让人怀疑之事,如是我,不会在乎时间前后,无效票如事实,我会全补标注,就这简单。还有你既挑你部分到楼上,我也将起因挑上,不要再擅动我留言。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3:51 (UTC)[回复]
        • (~)补充:还有你俩一直钻在时间前后,我再举个浅例。一条马路上并停五辆"违规"车辆,警察只对其中"一辆开红单",请问你是民众会否"质疑不公",当然可能五车"非同时间"停入,但请问"有人质疑投诉"后,警方会如此做,正解警方全补开红单。此与讨论同Cooperere对五提名人都投支持的"无效票",就"仅Wetrace框注双标警示"无效,此时我"质疑"立场,当然可能有"时间前后",但是不能做"同标准补述"吗?我认为这事小事一件,有人反应问题,不必急于排斥,修处为宜,你等弄个子题讨论,我也尊重。然你俩急解于时间前后,说"没必要去提醒"余无效投票,Dr.Cravix甚说叫我"去加"注,要我如何善意推断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5:02 (UTC)[回复]
          • 直接谈重点好了。你的例子是,“警方明明白白知道有5辆违章停车”,而这里的情况是,当时Snorri和Hat都不可能预知到几小时后才投出的数票,也不可能分分秒秒关注投票页面。
          • 把你的例子改造成这里的情况:警察发现有1辆车违规停车,就为之开罚单;数小时后,又有4辆车过来违章停车,但之前那警察早下班了,自然没来开罚单,你做的就是指责那个已下班的警察。更何况,Snorri和Hat根本没有全标记的职责,Snorri更是根本没去标记,你也刻意忽略投票间潜在的因果关系。
          • 不想抱善意请直说,但陈弟,请记得,没人会未卜先知,不要再混淆逻辑了。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3日 (日) 05:39 (UTC)[回复]



以下多为离题发言。

            • 摘前乌拉跨氪回应他人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与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6:21 (UTC)[回复]
            • Dr.Cravix1.擅动我留言(已回复)。2.唤我"陈弟",不知你贵庚,就算长我,亦应知礼数。3.在其精简版中chinuan(知道时序后):自己只是“反应问题”,事后也应该全部补上,否则违反中立,会“引众质疑”。说我后述"变体"(已移除)。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6:21 (UTC)[回复]
              • 果然你每次指人攻击,都是为了找“引用”的理由,的确“礼数”之范。自觉是攻击又拾人牙慧,那随意,顺便帮你加粗吧。
              • 不能动你的发言,我就动自己的发言吧;“变体”指你不断变换句式,说的却都一样,这契合事实;为免“冗长”两字吓跑评判者,也删了。
              • 另,既然没法对点回复,而只能靠“摘”回应,那我不多加笔墨,路人自观。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3日 (日) 07:03 (UTC)[回复]
                • 1. 不需Dr.Cravix1替我精简版 -chinuan(未知时序时,26日00:13):Snorri没在某位所有投票页的无效票后贴相同说明,是“明显偏颇和针对性”。_chinuan(知道时序后):自己只是“反应问题”,事后也应该全部补上,否则违反中立,会“引众质疑”。(后面发言皆此论点变体) 以上恐辞不达我本意 ,还说我(后面发言皆此论点变体),删。2.投票之讨论,把我言之时序错放,复原。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8:40 (UTC)[回复]
                  • 我明明按你原文总结复述,若认为“不达你本意”,那请拿原文反驳,或根据原文准确归结。“放你原词”,是要让人看大段刷版吗?
                  • 我也根本不是按时序,而是按回复关系排列,请问有什么问题?
                  • 还有,你在这样胡乱刷版,这串就与废串无异了,希望这不是你的本意。放置几小时后,我会把6:21以下的无关主题发言删除,见谅。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3日 (日) 09:22 (UTC)[回复]
                    • 不知Dr.Cravix1在维基权势如此大。1.将原投票区意见自譬子题,自己却三番两次回上刷版,让我楼上楼下跑回应。2.将别人意见精简,我恐其辞不达意不允,要求回原文,竟硬贴(我再删)。3.将楼上讨论时序错放,我改正了,还辩解"是按回复关系排列"。4.还警告说会把6:21以下的无关主题发言删除。如再此胆大妄为,是该提报?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10:09 (UTC)[回复]
  • 我早说过我的标准,投票区陈列客观事实即可,我一直如此,“回上刷版”说法无稽。
  • 我精简你的意见,你前面说“变体”要删,短短两小时后又变卦说“词不达意”要全删,你几小时前的意思现在又突变了,话也有保质期吗?真奇怪。
  • “讨论时序错放”,请注意,我那句话是对Snorri质疑的补充,只管反驳。
  • 如果你认为6:21下的讨论不离题的话,提报时别忘了加上你的这条回复

摘前乌拉跨氪回应他人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与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06:21 (UTC)

@C:我懒得投票,但在此我还是要问一句:你说的“留言看法”难道是“很有意义”一类的留言?过滤下来,能称得上“指导”的留言真的不多。如果DYK投支持票就能成为“指导专家”的话,那“指导专家”无疑是最容易获得的荣誉了。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7日 (四) 08:42 (UTC)

-这是谁说的,后又对W投反对票,还质疑我删“变体”变要删,要尊重挂别人名字后的话可摘录,如做精简若不达意,是不尊重,再删。2.摘前乌拉跨氪回应他人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与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这句话我已在某人对邬君提报人身攻击页上题注该复查,可惜无管理员处理,是没人要当坏人吧,如有人要将乌语录重新检讨与定位,我欢迎。3.6:21下的讨论有无离题,众人自判,不需你操心。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13:37 (UTC)[回复]

      • 又在断章取义,借以离题。摘我投票发言,恰因wt在此作为,我的态度才改变

编辑专题无关“指导”;DYK投票非C所言“皆有意见”,即使有也多是”很有意义“之类;对编辑方法亦明显掌握不够。本来若仅是这些理由和能力上的问题,我还不会投票;看完给makecat的回复与“意见”部分无视事实模糊焦点的辩白,我真是忍无可忍。这样的品格去指导新手,不如说是毒害新手,谨在此投下反对票。……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3日 (三) 04:11 (UTC)

      • 你的发言皆于说“变体要删”前所述,只删“变体”已说明你认为其余达意,现在又突然要全删,几小时前原话之意会在几小时后改变?
      • 也可惜你没看到我的注。若某人认为某话有攻击性,然后以之回应,那定有主观恶意;反之亦然。我不否认,那句话本只算擦边,但由之前讨论可见,你视之为攻击性言语,而且明显不对事(若想辩解,只管告诉我对的什么事),那你的用意如何,路人皆知,足以判定。
      • 也再次强调,勿再模糊焦点逃避问题,你的“警察”逻辑已经崩溃,若有其他论据请快拿出。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4日 (一) 00:19 (UTC)[回复]
        • 先回应1.只删“变体”,"已经说明"你认为其余达意..请问我有说明吗?我是先要删你在()中妄加之不当评论,后则要删你挂别人名字后的精简辞,算了再宽容你一次,撤了也不成篇,精简辞你留吧。2.“警察”逻辑....请问民众若见一条马路上并停五辆"违规"车辆,只见其中"一辆"有警察开红单,不会"质疑不公"吗?当然可能五车"非同时间"停入,但重点在有人质疑投诉后,警方定会全补开红单,而非你俩直钻于时间前后,说"没必要去提醒"余无效投票,Dr.Cravix甚反说叫我"去加"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4日 (一) 01:33 (UTC)[回复]
        • 我发现Dr. Cravix有几项需参考改进的1.你有自大倾向,你曾说(我说我一般只治疗"伟大人物"即此,...Dr. Cravix),在维基没有人会说自己是伟大人物,你此语更甚是超伟大人物。 2.你常想,甚而更删讨论页留言,前你我论述在你向我致歉后先斩后奏砍删,毕竟我多善意理解,然这次又想来砍。3.说话不算话,

@C:我懒得投票,但在此我还是要问一句:你说的“留言看法”难道是“很有意义”一类的留言?过滤下来,能称得上“指导”的留言真的不多。如果DYK投支持票就能成为“指导专家”的话,那“指导专家”无疑是最容易获得的荣誉了。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7日 (四) 08:42 (UTC)

,后又对W投反对票,现辨解"恰是因为wt在此的作为,我的态度才改变",请问你现在才理解wt君吗?你似乎从未认同他过吧?另将原投票区意见自譬子题,自己却三番两次回上刷版,让我楼上楼下跑回应,还辩解说他调整发言的标准很简单,他放在支持票部分的讨论都是少添笔墨的客观事实,而我贴的多是主观想法,放哪标准自定,且自大,还错放留言时序。至此我就不再回应此论坛了,社群看了也厌烦,你要再述,我就不奉陪,但请注意底线。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4日 (一) 01:33 (UTC)[回复]

          • 先谈合题部分,也就一句。
            • 你的逻辑仍如此。维基人非警察,最多看到就标,并无义务蹲点标记,若你能又为何不标记?你的行为仍然是在无端指责下班的“警察”,即使你的例子成立,市民指责的也不会是具体的个人,而且即使知道情况后,你也绝不为你的无端指责道歉。就凭你的态度,也不会有几个人有心帮忙。
          • 再谈离题部分,你仍然待在辩者金字塔的下四层,但出于礼仪,我仍需回复。
            • 快速践诺
            • 所谓“先后”,若认为词不达意,那明明可以一次删,你在我回复后才删足以说明你的态度,更不用说,你仍无法指出我的精简与事实有何不符。
            • 我不打算翻旧帐,不过只要看看钓鱼岛相关议题的讨论页,就知道你有多么“伟大”了。讨论几句就开呛,即使博群嘲也不会打算去接受他人意见甚至共识,更不必谈道歉。
            • 看看你引文剩下的那几句话,我早已说明“理由错伪”,本来就不认同这个投票,但若无其行令我“忍无可忍”,我本不打算投票的。态度会随状况改变,但原有语境下的话的意思是不可能改变的。
            • 所谓三番五次上去刷版,我把移下的讨论都标记了,自己比较移自投票区的你我发文长度,看看谁才是“刷版”。
            • 随便拿两句比较“主观内容”。也请自观。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4日 (一) 02:09 (UTC)[回复]


结果 编辑

建议 编辑

  1. 4票支持方能中选。
  2. 投票期限为4天,如果4天后未达到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则延后3天。
  3. 反对票与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
  • 维基奖励
  1. 赞成票十票以上,可获得维基奖励。
  2. 正式投票期限为两周,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
  3. 有反对者,则一票抵一票。

(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

  • 请问两者都有第一轮未过延续第二轮之投票。新条目推荐是反对票与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只要4票支持就能中选;但维基奖励,有反对者一票抵一票,且赞成票要占票数三分之二,才可获得维基奖励,故他互相抵消后有10票支持并不见得中选。两种投票程序相同(尽管维基奖励有预投,仍累纳正式票数),只在最后结票数据统计不同,为何新条目推荐第二轮投票者多如毛麟,也未见有第一轮(举W君票比例)成票6,反票4,就提前截票情事,他还是得走完延投程序;而W君维基奖励案达师却裁提前截票,是我称未符程序正义。故我认为铁铁原裁定顺延一周方正解,请相信我是对事不对人,过与否,平常心看,W君维基奖励案可不必再走,但要确定规范之事实。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6:2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