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关
粤海关,为清朝始设负责对外贸易实务的行政官署,前身为市舶司,后为广州海关。粤海关下辖数十个口岸,是清代前期及中期最大的海上对外贸易通道。由于粤海关的最高长官——粤海关监督通常由内务府和户部中的满洲官员充当,粤海关又称户部分司,因此外商常以闽南语发音的“户部”(英语:Hoppo,或音译河泊)代称。[1]
历史
编辑背景
编辑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攻占台湾后解除海禁,允许与外国贸易往来,并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苏四个沿海省份设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四大海关,以管理四省对外通商事宜。粤海关于1685年成立,官署设在省城(广州)天字码头,在黄埔村(黄埔洲)设黄埔挂号口和税。关部行台则设在澳门关前街和关后街之间的地段。
据《粤海关志》与《黄埔挂号口图》记载,在黄埔口设有黄埔税馆、夷务所、买办馆和永靖营等机构。清政府当时规定:“凡载洋货入口之外国商船,不得沿江停泊,必须下锚于黄埔。”故粤海关建立后,进广州贸易的外国商船基本都是经黄埔古港进出。 [参1]
粤海关澳门关部行台设立后,澳门通往广州的对外贸易运输从陆路改为水路。为鼓励外国商船来华进行贸易,粤海关监督赴澳门巡视时,还会亲自上船丈量船舶,按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减收货税。1849年,澳门总督亚马留实行扩张殖民政策,拆毁香山县丞衙署,更率兵推倒悬挂在澳门关部行台前的中国旗杆、遣走海关官员,将关部行台封闭。澳门海关官员被迫迁离,经两广总督与行台官员基溥相讨,关部行台改设于广州黄埔办公。
发展
编辑清廷放宽海禁后,准许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后,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来华贸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馆制度[参2]。浙江、福建与广东地区盛行海外贸易,人民时常与日本、琉球、东南亚各国及葡萄牙、西班牙与荷兰等西洋各国展开贸易。到十八世纪还有英国、法国与美国,其中英国几乎独占对华贸易。西洋各国与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丝绸、茶叶与甘蔗,然而清朝对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呈现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银元流入中国,增加货币流通量,刺激物价上涨,促进商业繁荣[参2]。在此期间,中国沿海以泉州、漳州、厦门、福州与广州先后崛起,成为贸易大城,操控对外国际贸易[参2]。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外商频年不断的掠夺和违法行为,清廷只保留粤海关提供给“西洋”商人作为通商地点。到十九世纪,英国在印度种植鸦片,并且大量销往中国。这使得中国对外贸易逆转为入超。鸦片的问题引爆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门户大开。[参2]。
收入
编辑鸦片战争前,粤海常关税收在全国常关中位居第一,年均90多万银两,到乾嘉之际突破百万大关。鸦片战争后,常关衰落,关税剧减。咸丰四年至光绪二十六年的税收,粤海常关的税银仅为一口通常时期(乾隆22年-道光20年)的25%左右,而到光绪二十七年,五十里内常关归并粤海新关管理时,粤海常关税收则降至21%。
下辖口岸
编辑据《粤海关志》记载,粤海关共下辖包括
澳门总口、乌坎总口、梅蓑总口、海安总口、海口总口共五大总口
佛山口、黄埔口, 虎门口、紫妮口、市桥口、镇口口、神泉口、甲子口、锡石口、汕尾口、长沙口、析门口、平海口、稳山口、湖东口、墩头口、庵埠口、双溪口、溪东口、汕头口、潮阳口、后溪口、江门口、海门口、达豪口、澄海口、卡路口、南洋口、府馆口、东陇口、障林口、黄岗口、乌塘口、北炮台口、对楼小口、水东口、拘州口、芷芍口、暗辅口、两家滩口、阳江口、东西乡口、白沙小口、徐博小口、南樵小口、田头小口、锦囊小口、雷洲口、赤坎口、沙老口、乐民口、山口小口、钦州口、铺前口、廉州口、青润口、束会口、禹州口、澹州口、北黎口、陆水口、崖州口等四十三处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