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迪林杰
约翰·赫伯特·迪林杰(John Herbert Dillinger,1903年6月22日—1934年7月22日),是大萧条时期中活跃于美国中西部的一名银行抢匪和美国黑帮。出生于美国印地安那州印第安纳波利斯的他,可说是一个十分危险的罪犯,曾被指控与数名东芝加哥 (印地安纳州)的警官死亡有关,但都没有定罪。他与一群名叫迪林杰帮的人合作,计划过针对至少24家银行和4家警察局的抢劫,并曾两度越狱。在这一系列的犯罪中,至少有超过10人因此丧生或轻重伤,包括监狱管理人员、警察、调查局探员、其他组织的黑帮以及一般民众。尽管受到警方等人的厌恶,甚至被当时美国调查局(后来改组为联邦调查局)冠上“头号公敌”(“Public Enemy No.1”)的称号,但是当时人们却仍对他尊崇有加,认为他是现代罗宾汉,[1] 而其发迹和成名也离不开当时美国大萧条和禁酒令的社会背景。
约翰·迪林杰 John Dillinger | |
---|---|
出生 | 美国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 | 1903年6月22日
逝世 | 1934年7月22日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 (31岁)
别名 | 头号公敌(Public Enemy No.1) |
刑事指控 | 杀人、银行抢劫 |
刑事处罚 | 于1924年到1933年入狱服刑 |
配偶 | 贝里尔·伊萨·霍维斯(Beryl Hovious,已离异) |
签名 | |
在1934年,包括邦妮和克莱德、凯特·巴克(人称“巴克妈妈”)、“娃娃脸”尼尔森、“漂亮男孩”弗洛伊德以及约翰·迪林杰等罪犯都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媒体大规模地报导并渲染其作案事件。面对这些罪犯的猖獗活动,约翰·埃德加·胡佛开始推动联邦调查局的发展与完善,以便打击这些组织犯罪。[2][注 1]
随著联邦调查局密切地追查,约翰·迪林杰在其最后一年内不断跨州逃亡。并曾在逃跑时负伤,前往其父亲的家中静养。1934年7月22日,由于警察和联邦调查局探员自安娜·卡帕那斯手中得知有关约翰·迪林杰的重要情报,由梅尔文·珀维斯所带领的警察和探员们包围了芝加哥的传奇剧院门口,企图在电影散场时逮捕迪林杰。迪林杰发现了埋伏,很快持枪逃到了附近的小巷中,但最后仍遭击毙。但由于其震惊世人的犯罪行为,他在死后仍不时被人提及,尤其是他的越狱和抢劫事迹,已经成为了都会传奇之一。
早年
编辑家庭背景
编辑1903年6月22日,约翰·迪林杰出生于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橡树山(Oak Hill),为约翰·威尔森·迪林杰(John Wilson Dillinger,1864年7月2日 ─ 1943年11月3日)和玛丽·艾伦·兰卡斯特(Mary Ellen "Mollie" Lancaster,1860年 ─ 1907年)两个年轻孩子中的老二。[3] 一些传记作家考证后指出,约翰·迪林杰的祖父马蒂亚斯·迪林杰(Matthias Dillinger)于1851年自今法国洛林梅斯的德语区移民至美国。祖父马蒂亚斯·迪林杰出生于德国萨尔,也因此约翰·迪林杰拥有德国人的血统。[4]1887年8月23日,约翰·迪林的双亲于美国印地安那州的马里昂县结婚,他父亲为一家杂货店老板。根据报道,约翰·迪林杰的父亲是一个很苛刻的人[5];在一次采访中,老迪林杰表示自己严格遵守行事准则,并且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6]
1889年3月6日,约翰·迪林杰的姐姐奥德瑞·迪林杰出生。她于其母去世的同年——1907年时,嫁给了艾莫特·汉考克(Emmett "Fred" Hancock),这年约翰·迪林杰年仅4岁。[7] 次年,奥德瑞·迪林杰生下了她与艾莫特·汉考克的第一个孩子,之后他们夫妻俩一共生下了7个孩子,并共同居住于印第安纳州。最后奥德瑞·迪林杰于1987年3月的印第安纳波利斯逝世,享年98岁。直到父亲在1912年5月23日于印地安纳州摩根郡、与伊丽莎白·费尔德(Elizabeth "Lizzie" Fields,1878-1933)再婚之前,迪林杰都是由他的姐姐照顾长大。[7] 最初,迪林杰并不喜欢她的新继母,但据说最后还是深深的喜欢上她。[8] 约翰·迪林杰的父亲(约翰·威尔森·迪林杰)和继母(伊丽莎白·费尔德)共有三名孩子,分别为休伯特·迪林杰(Hubert Dillinger,1914年 ─ 1974年5月)、多丽丝·迪林杰(Doris M. Dillinger,1917年12月12日 ─ 2001年3月14日)和法兰·迪林杰(Frances Dillinger,1922年 ─ 2015年1月13日)。[7]
成长及婚姻
编辑迪林杰在公立学校上了至少7年课程。在此期间,他经常因为斗殴、偷窃等违背规定的事情而惹上麻烦,又因为其“混乱的人格”及时常霸凌弱小同学的劣迹令人侧目。[9] 最终已16岁的迪林杰选择了退学,并为印第安纳波利斯的一家五金店工作。尽管对这单调的工作表现的十分努力,但他经常会整晚前往各大聚会放纵,这使得他父亲担心城市的环境最终会毁了儿子。1920年,父亲敦促迪林杰搬到摩斯维尔。[10] 尽管换了新环境,迪林杰性格如同过去日子一般通满野性及叛逆性。1922年,在因一次偷车被捕后,他的父亲与他断绝了关系。[11] 为了摆脱麻烦,迪林杰选择加入美国海军服役;但数个月后,他又趁着服役的舰船停靠在波士顿的机会,擅离职守自行离开军队,这使得军队决定以逃兵的名义将其除名。[7][12] 迪林杰回到摩斯维尔后,他与16岁的贝瑞·伊萨·霍维斯(出生于1906年8月6日[13])邂逅。1924年4月12日,两人在马丁维尔结婚。但是他却无法维持一份稳定的工作,同时也无法保住婚姻,[14] 两人最终于1929年6月20日以离婚收场。[7][15]
由于找不到工作,迪林杰和他的朋友艾德·辛格顿(Ed Singleton)两人共同策划抢劫计划,[16] 两人从当地的一家杂货店中抢走了120美元。但在逃离现场时,一位牧师认出了他们并向警察举报。次日两人便被逮捕,辛格顿坚称无罪,而迪林杰在父亲的劝说下坦承罪行,[17] 两天后,迪林杰就被抓获,抢劫、伤人两项重罪等著他。法庭上,迪林杰先是否认一切罪行,但法官允诺若他认罪将得到宽大处理。迪林杰的父亲也劝他坦白一切,迪林杰照做了,结果,他得到了该罪名下的最大刑期——入狱10年。在押运到监狱途中,约翰·迪林杰曾试图逃跑,但很快就被抓了回来。[18]
犯罪生涯
编辑狱中
编辑迪林杰在设于密歇根市的印第安纳州立监狱中正式开始他的犯人生活,但他也在这里学习了更多的犯罪技术。在被判入狱后,他曾说:“等我出来时,我将成为你们见过的最卑鄙的暴徒。”[19] 在监狱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他患有淋病,而治疗病情的过程令他十分痛苦。他从此开始怨恨社会,在这长期的有期徒刑中开始和其他罪犯为伍,并与蒙夕的哈瑞·皮尔波特和特雷霍特的罗塞尔·卡拉克等经验丰富的银行劫匪相互结识。他们教会迪林杰如何成功地实施犯罪,三人并决定获释后就要大干一场。[7][20] 约翰·迪林杰亦在狱中仔细研究银行的制度及赫尔曼·拉姆的抢劫方法,并广泛应用于他之后的犯罪生涯中。
迪林杰的父亲努力奔走协助他提早释放,最终获得一份有188人签字的请愿书。1933年5月10日,1933年5月22日,迪林杰获假释出狱,出狱后他的行动目标就是拯救继续待在牢里的朋友们。迪林杰急需用钱买枪,此时的美国正处在大萧条之中,工厂倒闭,银行破产,工人失业。对于迪林杰来说,要找钱,只有一个字:抢,于是他很快重蹈犯罪覆辙,在同年9月22日抢劫了俄亥俄州布拉夫顿的一家银行。[21] 但他短时间内就被代顿警方追踪到,并在俄亥俄州利马郡被捕再次入狱。在入狱前的检查中,警方从他身上搜出了一份越狱计划(迪林杰负责协助皮尔波特、卡拉克以及其他六个同监狱(又多是曾于监狱洗衣房共同工作)的人越狱,他让朋友偷运来福枪到他们的牢房以实现这项越狱计划)。在警方进行审讯时,他们要求迪林杰解释这个文件的含义,却遭到他的拒绝。[7]
10月12日,即约翰·迪林杰其重新被捕入狱后第4天,三名越狱者携带非法枪枝于来到利马。他们自称是印第安纳州警察局的警官,前来引渡迪林杰。当地治安官要求他们出示相关文书,他们便开枪导致两位治安官中弹死亡,之后成功解救出迪林杰。四人随后潜逃回印第安纳州,和其他人会合。[7] 这些人也被称作“最初的迪林杰帮”,包括有哈瑞·皮尔波特、罗塞尔·卡拉克、查尔斯·马克里、小爱德华·W·绍斯(Edward W. Shouse, Jr.)、哈利·克普兰(Harry Copeland)、詹姆斯·克拉克(James Clark)、沃尔特·戴崔茨(Walter Dietrich)以及约翰·汉密尔顿。
银行劫案
编辑尽管约翰·迪林杰并没有触犯联邦法律,调查局(BOI,联邦调查局的前身)仍被请来协助调查确认罪犯。这是联邦调查局首次在权限范围及非管辖范围外外侦办案件。透过先进的指纹识别技术,他们很快确认了所有嫌疑人的身份,并在全国范围内悬赏抓捕。[7]
与此同时,迪林杰帮开始进行了一系列银行抢劫。第一次银行抢案是于1933年6月10日、俄亥俄州克拉克县的国家银行,总共抢了将近10600美元左右,之后改前往于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的各地犯案。其中最成功的一次手段,是约翰·迪林杰乔装成为银行生产报警系统的公司的销售代表。据报道,他成功进入了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的数个银行中,借此得以了解银行的安保系统并确定抢劫的有利目标。还有一次,迪林杰帮假装成剧组人员,仿佛正在为一场“银行劫案”的戏寻找拍摄地点。结果旁观者在一旁笑着观看了一场真实的劫案,而迪林杰一伙则是真的将银行洗劫并顺利逃走。这些故事除了表现出约翰·迪林杰大胆行径外,亦可看出当时他们一伙人的于大萧条时期的活跃地犯罪举动。
根据推断,迪林杰策划实施了多起银行劫案,涉案金额可能超过30万美元。[7] 这些银行皆是由约翰·迪林杰与所谓的迪林杰帮共同犯下,包括在1933年7月17日于印第安纳州戴尔维尔的商业银行(The Commercial Bank)抢劫了3500美元;1933年8月4日于印第安纳州蒙彼利埃的蒙彼利埃国家银行(Montpelier National Bank)抢劫了6700美元;1933年8月14日于俄亥俄州布拉夫顿的布拉夫顿银行(Bluffton Bank)抢劫了6000美元;1933年9月6日于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的马萨诸塞大街国家银行(Massachusetts Avenue State Bank)抢劫了21000美元;1933年10月23日于印第安纳州绿堡的中欧国家银行和信托有限公司( Central National Bank And Trust Co.)抢劫了74000美元;1933年11月20日于威斯康辛州拉辛美国银行及信托有限公司(American Bank And Trust Co.)抢劫了28000美元;1933年12月13日于伊利诺州芝加哥的统一信托储蓄银行(Unity Trust And Savings Bank)抢劫了8700美元;1934年1月15日于印第安纳州东芝加哥的第一国民银行( First National Bank)抢劫了20000美元;1934年3月6日于南达科他州苏瀑的国家银行和证券信托有限公司(Securities National Bank And Trust Co.)抢劫了49500美元;1934年3月13日于爱荷华州梅森城的第一国民银行抢劫了52000美元;1934年5月4日于俄亥俄州福斯托里亚的第一国民银行抢劫了17000美元;1934年5月4日于印第安纳州南本德的全国招商银行(Merchants National Bank)抢劫了29890美元。[7] 而在一个即可能为都会传奇的故事中,约翰·迪林杰甚至还抢了1000袋的和平纪念硬币,已经成为了都会传奇之一。
为了方便抢劫,他们袭击了警方位在印地安纳州奥本和秘鲁的两座武器库,抢走大量的机枪、步枪、手枪、枪枝的各式弹药以及防弹背心等,随后前往芝加哥躲避警察的追缉。[7] 1933年12月14日,迪林杰帮的成员约翰·汉密尔顿杀害了一名警探。一个月后的1934年1月15日,约翰·迪林杰带领著伙伴们抢劫位于东芝加哥的第一国民银行,在抢案过程中警官威廉·奥马利(William O'Malley)遭杀害。尽管真正凶手仍尚有疑云,约翰·迪林杰仍因谋杀罪而遭控诉,但在法庭上针对约翰·迪林杰是否有参与抢案仍抱持著争论。[22] 同时,警察再次开始试图封锁芝加哥企图随时准备逮捕约翰·迪林杰,但仍遭被逃亡成功。迪林杰帮首先前往佛罗里达州躲藏,随后转至德克萨斯州艾尔帕索的加德纳饭店(The Gardener Hotel)暂时休息。之后警方决定以优势的警力封锁边界,以阻止迪林杰帮透过圣达菲大桥(The Santa Fe Bridge)抵达墨西哥华雷斯城;最后,约翰·迪林杰于亚利桑那州的图森止下了脚步。[7]
逃亡
编辑由于迪林杰帮所下榻的国会饭店发生了大火,迫使他们不得不抛弃个人行李,狼狈的自窗口由云梯车的梯子救下来。之后查尔斯·马克里付给消防员12美元帮助他们取回行李,这也让消防员有机会看清迪林杰帮的数位成员。后来他们从大众杂志《True Detective》中认出了查尔斯·马克里和小爱德华·W·绍斯,并马上向警方举报看到他们俩和他们的同伙。最后迪林杰帮中,包括哈瑞·皮尔波特、查尔斯·马克里、罗塞尔·卡拉克、小爱德华·W·绍斯以及他们的领导人迪林杰共5人都被警方拘留。[23] 警方也发现他们持有超过25000美元的现金,以及共3挺冲锋枪、6挺机枪。[24] 直至今日,图森每年都会为纪念这历史性的逮捕而举办“迪林杰日”,并重新演出当年迪林杰帮遭大举逮捕的场景。
迪林杰帮的成员被引渡至印第安纳州接受审判,被暂时关押在克荣珀恩特监狱中。之后除了约翰·迪林杰仍被收押于监狱外,迪林杰帮的其他成员随后转至俄亥俄州送审。迪林杰被指控在东芝加哥谋杀了警官威廉·奥马利,另外两名成员哈瑞·皮尔波特和查尔斯·马克里则被指控谋杀警长杰斯·萨伯(Jess Sarber),在证词中则明确指出哈瑞·皮尔波特和另外5名男性成员将其杀害。警方则向当地媒体大举宣传这次逮捕,并吹嘘说想从监狱里逃出是不可能的;而为了防止迪林杰越狱,警方亦增派了大量人手。尽管如此,迪林杰在他的辩护律师路易斯·皮奎特(Louis Piquett)帮助下,悄悄地雕刻出一把木制手枪,并涂上鞋油以假装成真枪。他用它成功欺骗一名狱警,借此强迫他开锁。[25] 随后陆续挟持了两位警卫,将剩下的狱警强迫他们靠在一起并反锁之。临走时,约翰·迪林杰对遭他反锁住的狱警们说:“看看我是如何锁上你们这群猴子的?没有什么,只是靠这一小块木头而已。好了,过了这么久了,孩子们,我要继续前进了。”[注 2]为了逃避追捕,迪林杰驾驶自当地警长莉莉安·霍利(Lillian Holley)偷来的新福特汽车跨州逃亡,这使得莉莉安·霍利和当地城镇的关系一时尴尬起来。[25] 然而由于约翰·迪林杰驾著偷来的车私自跨越州界,代表著他违反了《联邦机动车辆窃盗法》(The Federal Motor Vehicle Theft Act),这也使得调查局(BOI)得以介入此案。而当发现约翰·迪林杰所开著的汽车遗弃至芝加哥时,调查局便立刻接手此案件。随后,约翰·迪林杰便由当地陪审团起诉,而调查局也展开了全国范围的大搜捕。
在芝加哥,迪林杰和女友伊芙琳·弗莱切特一起生活。他们前往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与迪林杰帮的成员约翰·汉密尔顿碰头,两人决定共组犯罪集团并结识了其他罪犯,包括“娃娃脸”尼尔森、霍默·范·梅特、汤米·卡罗尔、约瑟夫·福克斯(Joseph Fox)、乔·伯恩斯(Joe Burns)、詹姆斯·詹金斯(James Jenkins)、约翰·保罗·蔡斯、查理·费雪( Charles Fisher)和艾迪·格林等人。但他们所居住公寓的房东开始产生了怀疑,并于1934年3月30日向调查局探员报告。该公寓经过监听后,调查局探员判定迪林杰就居住在公寓中。[7] 在询问一位正进入公寓的迪林杰帮成员时,探员得身分遭到怀疑,他向探员开枪并马上躲到一扇门后。整个迪林杰帮开始向探员开枪,并在支援警力到来前从备用的后门逃跑。随后他们抢夺了一辆卡车,开到另一位集团成员艾迪·格林的家中。这时,迪林杰在逃跑途中负伤,急需医治。他和女朋友则到他父亲在摩斯维尔的家中静养,并待在那里直到伤口痊愈。然而,弗莱切特在一次回芝加哥拜访朋友时被逮捕,但她拒绝交待迪林杰的下落。在被逮捕的当时,身为男朋友的约翰·迪林杰在街对面看到这一切,一度想试图救伊芙琳·弗莱切特出来,但是被约翰·汉密尔顿的女友拦下。尽管最后约翰·迪林杰并没能立即拯救伊芙琳·弗莱切特,但他还是驾驶车辆跟踪逮捕女友的警车,并曾多次进入警局看看是否有救出的可能性。
迪林杰之后为了重整势力,很快重新开始犯罪。他和霍默·范·梅特抢劫了在印第安纳州沃沙的一个警察局,取得了足够的枪枝以及防弹背心。随后为了躲避追缉,约翰·迪林杰和在一次于爱荷华州梅森城 (艾奥瓦州)的抢劫中受伤的约翰·汉密尔顿共行。他们来到密歇根州,并在那休息了一段时间。随后,约翰·迪林杰得到密告说调查局已经开始率领人马前往小镇,两人随即在探员到来的前几天逃走。[7]
最后岁月
编辑小波希米亚旅舍
编辑1934年4月,迪林杰帮成员躲藏在威斯康星州马尼托什的小波希米亚旅舍。尽管他们已经向店主爱默尔·瓦那卡(Emil Wanatka)保证他们不会惹麻烦,但是为了防止店主家人们告密,无论是在店主离开或者通电话时都时时刻刻监视着他们。最后,店主爱默尔·瓦那卡的妻子南(Nan)和她的哥哥成功躲开跟踪她们俩的“娃娃脸”尼尔森,向芝加哥的检察官办公室投信检举,检察官办公室很快联系了调查局。数日后,由休·克雷格(Hugh Clegg)和梅尔文·珀维斯带领的一支队伍趁清晨靠近了旅舍。尽管两只看门狗叫了起来,但迪林杰帮成员经常听到瓦那卡一家的狗嚎叫,以至于他们没有想到外出侦察一下。直到调查局探员错误的击倒一位当地居民和两位正将把卡车开出旅舍的无辜平民保护队卡车工人后,这些犯罪分子才意识到调查局探员的到来。[26] 尽管调查局探员紧紧包围著旅舍,但仍被迪林杰帮成员以各种方式逃脱,最后并没有人遭到逮捕。而在双方经过短暂的交火后,W·卡特·鲍姆(W. Carter Baum)探员在枪战中被正掩护集团成员而暂时留下的“娃娃脸”尼尔森射杀。[7][27]
逃亡的第二天,约翰·迪林杰、霍默·范·梅特和约翰·汉密尔顿都逃到了明尼苏达州黑斯廷斯。但这时约翰·汉密尔顿在逃亡时遭致命伤,约翰·迪林杰以及霍默·范·梅特赶紧把他送至约瑟夫·P·莫兰,但约瑟夫·P·莫兰拒绝治疗约翰·汉密尔顿。最后他死于1934年4月30日,约翰·迪林杰、霍默·范·梅特和另一成员艾尔文·卡皮斯将其埋葬。约翰·迪林杰以及霍默·范·梅特遇到了汤米·卡罗尔,然而3人躲藏到了5月时便花光了所有的积蓄。6月7日,3人再次与探员和警察发生枪战,汤米·卡罗尔死在这次枪战中。约翰·迪林杰和霍默·范·梅特遇见了“娃娃脸”尼尔森,他们决定先躲藏一个星期。
1934年7月夏天,迪林杰仿佛人间蒸发般,调查局完全没有确切的线索能追查他。而实际上,他逃到了芝加哥,并化名为吉米·劳伦斯(Jimmy Lawrence),这名字来自于威斯康辛州的一位银行抢犯。他找到了银行职员的新工作,还拥有了一个新女友,名叫波莉·哈密尔顿(Polly Hamilton)。由于约翰·迪林杰极力掩饰其过去,波莉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波莉·哈密尔顿最后也因窝藏罪犯之名义服了两年的徒刑。在芝加哥这个大都市中,迪林杰完全隐匿了一段时间,但他不知道的是,联邦调查局的搜捕网慢慢收拢于芝加哥。当他们最终在芝加哥的街道上找到了血迹斑斑的迪林杰逃跑时用的车辆时,他们十分确定他就在这里。[7]
红衣女郎
编辑联邦调查局局长约翰·埃德加·胡佛组成了专门抓捕迪林杰的特别行动任务组,总部直接设在芝加哥。7月21日,住于印第安纳州加里的妓女安娜·卡帕那斯(Ana Cumpănaș)联系了警方。由于来自罗马尼亚的安娜·卡帕那斯被列为“低品德”(low moral character)的威胁等级,因此她随时都有可能被被强制遣返回国。[28] 于是,她表示愿意提供许多有关迪林杰的消息,来换取她在美国的居留权。调查局答应她这要求后,她便立刻告诉调查局探员迪林杰正和另外一个妓女波莉·汉密尔顿(Polly Hamilton)时时刻刻在一起。而在次日,她将和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她同意穿着橙色衣物,这在剧院的灯光下有如红色一般,以保证警方能够在剧院前认出她。[7] 但她并不确定她们可能会去哪家剧院观赏电影,她说可能是传奇剧院或者是马布罗剧院。[7]
负责前往剧院追缉约翰·迪林杰的队员由联邦探员,以及从芝加哥郊外调来的警察部队人员组成。其中,芝加哥警方的人员被排除于团队之外,因为有人认为芝加哥警方已经失去保密度,不能够被信任。为了防止警员们尴尬地埋伏到错误地点,警方被分派成两个小组,于当日分别封锁俩可能地点。7月22日时,一队被派往的城市西边的马布罗剧院,而另一队则包围了北林肯大道的2433号的传奇剧院北侧街道。在便衣探员们正在部属时,传奇剧院的经理误以为探员们可能为抢匪并要抢劫电影院。他立刻向芝加哥警方报案后,调查局探员被迫得将这次埋伏告诉给芝加哥警方,探员随后也告诉剧院经理说剧院里将会出现一位重要目标。[7]
传奇剧院和身死
编辑7月22日,约翰·迪林杰决定和女友共同观赏警匪片《侠友》,他和女友波莉·汉密尔顿(Polly Hamilton)以及“红衣女郎”安娜·卡帕那斯共同前往位于芝加哥林肯公园附近的传奇剧院。[29] 一确定约翰·迪林杰进入剧院后,负责探员之一的塞缪尔·A·坎尼(Samuel A. Cowley)立即连络了约翰·埃德加·胡佛。胡佛建议他们于外面等候,而不是进入一家拥挤的剧院中冒险枪战。他也告诉探员们并不需要一直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而如果约翰·迪林杰有任何反抗举动的话,任何人都有权直接射击第一发子弹。等到影片散场后,特别探员梅尔文·珀维斯便站在门前想要直接逮捕他。约翰·迪林杰出来后,他暗示约翰·迪林杰拿走他点燃的雪茄。[7] 之后梅尔文·珀维斯和其他探员回报说,约翰·迪林杰先是转头注视那些往他走过来的调查局探员,视线扫了一下对面的街道后,直接离开他的女友并把手伸入口袋中,但并没有掏出武器;随后约翰·迪林杰逃入附近的一条巷子内。
三位调查局探员首先开枪,打出5发子弹。[30] 迪林杰随即自背部中弹,面朝下的直接倒地。此外,还有两位女性路人遭流弹射击至附近的石砖而意外受伤。约翰·迪林杰总共被击中了三枪,两枪射中胸部,两发子弹的其中一枪直接伤及心脏;而最致命的一枪自脖子后部射入,接著从右眼穿出。三位开枪的调查局探员中,查理·文斯蒂德被相信便是开这致命地贯穿头部一枪的人。尽管救护车随即前来,但很明显地约翰·迪林杰在现场即因枪伤身亡。1934年7月22日22时50分,约翰·迪林杰被阿列西亚兄弟医院(Alexian Brothers Hospital)宣布死亡。[7][30] 据调查局说,迪林杰死前并没有留下遗言。[31] 有报道称有人前往传奇剧院旁的巷子,将手帕和衬衣浸在约翰·迪林杰倒下的血泊当中,作为这次事件的纪念。随后,其尸体在伊利诺伊州库克郡的太平间中对公众开放。[32] 迪林杰最后埋葬于位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皇冠山墓地第44组批号94号处。[33] 由于有许多人将其墓碑削切下来做为纪念品,因此他的墓碑更换了许多次。[34]
电影形象
编辑- 1945年,劳伦斯·蒂尔尼于电影《迪林杰》中扮演迪林杰,该片是首个将迪林杰的犯罪生涯搬上荧幕的影视作品。
- 1957年,在唐·西格尔的作品《娃娃脸尼尔森》中,米基·鲁尼饰演“娃娃脸”尼尔森,而列奥·戈登饰演约翰·迪林杰。
- 1959年,电影《调查局故事》(The FBI Story)中,斯科特·皮特斯(Scott Peters)扮演迪林杰,但是由于是个小角色,并没有出现在演职员表上。
- 1969年,由马可·菲尔瑞执导的影片《迪林杰之死》中,包括迪林杰的真实记录片片段和报纸剪辑。
- 1973年,由约翰·米利厄斯编导的影片《迪林杰》中,沃伦·奥茨扮演迪林杰。该片对犯罪团伙的描写更具同情色彩的眼光,跟当时流行的1967年反英雄电影《我俩没有明天》一致。
- 1979年,由刘易斯·蒂格执导的影片《红衣女郎》中,罗伯特·康拉德扮演迪林杰,而彭美拉·苏·马丹则饰演标题所指的“红衣女郎”。该片讲述了迪林杰被杀前的时刻,其中影片的出卖迪林杰的“红衣女郎”直指波莉,而不是真实故事中的罗马尼亚裔妓女安娜·卡帕那斯(露易丝·弗莱彻饰)。影片故事中,波莉·汉密尔顿身穿红色衣服,偷偷暗示调查局探员识别出在剧院的迪林杰。
- 1991年的电视电影《大盗狄林杰》中,由马克·汉蒙扮演迪林杰。
- 2009年,麦可·曼恩执导了电影《公众之敌》,该片由布莱恩·博瑞夫(Bryan Burrough)撰写的《全民公敌:美国最大的犯罪浪潮及FBI的诞生,1933-43》一书改编而成。[35] 在影片故事中,强尼·戴普所饰演的银行抢匪约翰·迪林杰与克里斯汀·贝尔饰演的FBI探员梅尔文·珀维斯相互对决。故事大体有忠于真实事件,但在一些较重大的历史上仍有错误,如主要犯罪人物的死亡时间就没完全按照史实,包括“娃娃脸”尼尔森以及“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死。[36]
迪林杰帮派成员的罪犯照片
编辑-
莱斯特·约瑟夫·吉利斯,又名“娃娃脸”尼尔森
另见
编辑注解
编辑- ^ 早在1933年开始,调查局(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简称BOI)开始有要求另外改组的声浪出现。1935年时,美国司法部在一次向美国国会申请金费时,国会就已承认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简称FBI)。到了1935年3月22日,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在拨款条款中,“联邦调查局”这名称正式生效。
- ^ 原文:"See what I locked all of you monkeys up with? Nothing but a little piece of wood. Well, so long, boys. I'll have to be moving on."
参考资料
编辑- ^ Matera, p. 76
- ^ Elliott J. Gorn. Dillinger's Wild Ride: The Year That Made America's Public Enemy Number One. 美国: 牛津大学出版社. 2009年6月4日 [2010年12月25日]. ISBN 0195304837 (英语).
- ^ Matera, p. 10
- ^ Don Heinrich Tolzmann. Was John Dillinger German?. germerica.net. 2009年9月7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1日) (英语).
- ^ Matera, p. 9
- ^ Matera, p. 12
- ^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7.20 7.21 Famous Cases:John Dillinger. 联邦调查局.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4月23日) (英语).
- ^ G. Russell Girardin和William J. Helmer. Dillinger: the untold story. Rick Mattix. : 11─21页.
特定句子的引言
- ^ Matera, p. 14
- ^ Matera, p. 15
- ^ Matera, pp. 16–17
- ^ Matera, pp. 18–20
- ^ “贝瑞·伊萨·霍维斯的出生证明”,由印第安纳州马丁维尔市摩根郡卫生部门出具,Filed 9-1923
- ^ Matera, p. 20
- ^ Tony Stewart. Dillinger, The Hidden Truth: A Tribute to Gangsters and G-Men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Era. Xlibris Corporation. 2002年10月28日 [2010年12月26日]. ISBN 140105373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2月9日) (英语).
- ^ Matera, p. 22
- ^ Matera, p. 24
- ^ Matera, p. 27
- ^ Matera, p. 26
- ^ Matera, p. 32
- ^ Matera, p. 39
- ^ Jay Robert Nash. Bloodletters And Bad Men Book 2. Warner Book. 1973年. ISBN 0446301515.
- ^ Janet Webb Farnsworth. The day Tucson corralled Dillinger. Azcentral.com. 《Arizona Highways》. 2006年1月8日 [2010年12月26日] (英语).
- ^ Brian Mori. Dillinger Days frenzy coming up. Tucson Citizen. 2009年1月22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7月18日) (英语).
- ^ 25.0 25.1 Hyde Park Media. Dillinger's Dupes ─ Town Seeks to Preserve a Jail Yet Escape a Dastardly Deed. 《芝加哥论坛报》. 1988年11月4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6月29日) (英语).
- ^ John Willard Toland. The Dillinger Days. Random House. 1995年3月21日 [2010年12月26日]. ISBN 0306806266 (英语).
- ^ Special Agent W. Carter Baum. odmp.org.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0月5日) (英语).
- ^ Alston W. Purvis. The Vendetta. Alex Tresinowski. 2005年: 155─156页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3日) (英语).
- ^ A Byte Out of History ─ The Fall of John Dillinger and the Rise of the FBI. 联邦调查局. 2004年7月23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9月6日) (英语).
- ^ 30.0 30.1 Dillinger Slain in Chicago; Shot Dead by Federal Men in Front of Movie Theatre. 《纽约时报》. 1934年7月22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0月8日) (英语).
- ^ Allan May和Marilyn Bardsley. John Dillinger: Bank Robber or Robin Hood?. truTV.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3月11日) (英语).
- ^ Lost Indiana......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7月19日) (英语).
- ^ Crown Hill Cemetery's Notable Persons. 皇冠山墓地.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6月9日) (英语).
- ^ Dillinger's grave attracting crowds due to "Public Enemies" movie. WKOW.COM. 2009年6月30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7月18日) (英语).
- ^ Mark Costello. America's Most Wanted. 《纽约时报》. 2007年8月1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1日) (英语).
- ^ Elliott J. Gorn. The Real John Dillinger Is Public Enemies historically accurate?. Slate Magazine. 2009年7月1日 [2010年1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6月5日) (英语).
引用文献
编辑- Anthony DeBartolo. Dillinger's Dupes: Town Seeks To Preserve A Jail Yet Escape A Dastardly Deed. 《芝加哥论坛报》 (英语).
- Bryan Burrough. 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 New York:The Penguin Press. 2004年7月15日. ISBN 159420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9月24日) (英语).
- Dary Matera. John Dillinger: The Life and Death of America's First Celebrity Criminal. Cambridge, MA:Da Capo Press. 2005年5月10日. ISBN 0786715588 (英语).
- John Willard Toland. The Dillinger Days. Random House. 1995年3月21日. ISBN 0306806266 (英语).
- Matt Erickson. John Dillinger: A Year in the Life. The Times of Northwest Indiana.
- Rick Mattix和William J. Helmer. Public Enemies: America's Criminal Past, 1919-1940. 美国纽约: Facts on File. 1998年10月22日: 17. ISBN 0816031606 (英语).
- Robert Peters. What Dillinger Meant to Me. Seahorse Press. 1983年.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2) (英语).
- Tony Stewart. Dillinger, The Hidden Truth: A Tribute to Gangsters and G-Men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Era. Xlibris Corporation. 2002年10月28日. ISBN 140105373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2月9日) (英语).
- William Beverly. On the Lam: Narratives of Flight in J. Edgar Hoover's America. 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2003年6月23日. ISBN 157806537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3月12日) (英语).
外部链接
编辑- 著名案件:约翰·迪林杰,来自联邦调查局
- 约翰·赫伯特·迪林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来自Find A Grave
- Wanted poster: John Dillinger, published by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来自Flickr
- 迪林杰:未讲的故事, 周年版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
- 约翰·迪林杰犯罪史博物馆
- Dillinger with rare photos from the FBI and U.S. National Archiv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Film wrong! Dillinger not killed by FBI! Fact: Hoover coverup!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Johndillinger.co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