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朝鲜关系

Tp0910在话题“签证章节”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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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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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后朝鲜在北京申办2000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主办权时作出了报复,在选择奥运主办城市的时候,朝鲜投了悉尼一票”

何振梁都已经对此辟谣:“朝鲜委员金俞顺本来已经离开体育岗位,不再担任本国奥委会主席而出任朝鲜驻罗马尼亚大使,一般已不参加奥林匹克的活动。但是为了支持北京申办,他的国家支持他去摩纳哥投北京的票。”(《何振梁》)最关键的是,1999年澳大利亚奥委会主席已经承认,当年澳大利亚奥委会用35000美元每人的价格收买了肯尼亚和乌干达代表:“One of the organisers of the Sydney Olympic Games has admitted he offered tens of thousands of dollars to members of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 the night before they awarded the games. John Coates, President of the Australian Olympic Committee and a leader of the Sydney 2000 bid, said he had offered $35,000 apiece to two African members of the IOC. John Coates says the money wasn't a bribe. The money was pledged to the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s of Kenya and Uganda, through their respective IOC members, Charles Mukora and Major-General Francis Nyangweso. The offers were made in Monte Carlo last September, the night before Sydney won the 2000 Games by two votes. ”(BBC News: Sydney sucked into Olympics scandal)--Gilgalad 2012年1月21日 (六) 16:10 (UTC)回复

2. “1989年六四事件后6天,美国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联合国成员国人权扩大委员会”上提议联合国制裁中国,当时朝鲜、俄罗斯等国投了弃权票,最终决议以213票赞同,23弃权,2票反对而通过对中国的制裁案”

这个谣言非常拙劣,原因很简单:一,1991年9月17日,第46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朝鲜和韩国同时加入联合国;二,苏联当时还没有解体。--Gilgalad 2012年1月21日 (六) 16:10 (UTC)回复

3. 又发现一条谣言:“北韩当局对此作出了强硬的回应,宣布会删除朝鲜教科书和官方通讯中关于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的史实,又撤下了挂在板门店的中国国旗”

中国军队以“志愿军”的非官方名义入朝,所有能证明中国军队身份的物品(包括国旗、军旗)一律不得带入朝鲜,而且停战谈判的双方是朝鲜和联合国,板门店怎么可能有中国国旗?--Gilgalad 2012年1月21日 (六) 16:47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分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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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看见这里的讨论,关于朝鲜在奥运申办时投票的相关内容需要其他来源确证。还有这个网页里的内容是否适合添加入内?朝鲜绝口不提在朝鲜付出重大牺牲的志愿军,这是否也属于谣言?—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7:44 (UTC)回复

相关内容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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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上述条目的创建者User:春卷柯南,关于你在上述条目增补的资料,我发现了不少问题,胪列如下:

  • 原文“(北韩,下称朝鲜)”一节被删除。不要以为全部人都知道朝鲜就是北韩。就我所知,在香港、台湾,人们都是叫这个国家做“北韩”,叫这个国家做“朝鲜”的人,为数不多。
  • “中国是朝鲜最重要的盟友、最大的贸易伙伴、以及国内食物、武器和燃料的主要来源,平壤在经济上依赖中国。”这只是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的一 面之词,这并不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北韩金正恩政府也是这样认为。撰写百科全书,必须持平,切忌以偏概全,不可以随便把坊间机构的资料当成是真的。
  • “1990年代至2010年代,由于中国与韩国建交、朝鲜的核计划天安号沉没事件延坪岛炮击事件等,中国与朝 鲜的关系开始逐步恶化。”我觉得这句既不符合事实,语法也不对。首先,“……由于中国与韩国建交、朝鲜的核计划天安号沉没事件延坪岛炮击事件等……”,这些是甚么?第二,个人的理解是,“中国与朝鲜的关系开始逐步恶化。”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韩开始逐步交恶。参考《中苏交恶》条目,交恶是指两个国家在外交上关系恶劣,甚至对立。不过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韩/韩国建交,对中朝关系的影响是暂时性的,朝鲜当时曾一度中止该国官员与中国官员的互访,不过到了2000年后,已经恢复。中国和朝鲜的关系并没有因为上述几件事而开倒车。中国虽然对核计划天安号沉没事件延坪岛炮击事件表示关注(甚至反对),不过据我所知中朝双方并没有因此减少来往。更重要的是,你找不找到可靠第三方来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韩自1990年代起,关系逐渐转差?
  • “中国和朝鲜的传统友谊是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等朝鲜人于1930至1940年代期间在中国东北地区参加抗日战争的时候形成的”一句,原文“钱其琛在《外交十记》中表示”被删。实际上,《外交十记》的确是这样说;不过中国和北韩的所谓“传统友谊”,在抗日战争/朝鲜半岛分裂之前一直存在,中国与朝鲜半岛的交往历史自我国西汉时期已经开始,中国和北韩的所谓“传统友谊”如果真的是从1940年代开始的话,那么唐朝和新罗、明清和朝鲜的友好关系,岂不是无稽之谈?还有,这样删除文句,会削弱文章的说服力,容易为人诟病。
    • (!)意见:个人觉得本条目应该叙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DPRK)之间的关系,如果要叙述大中华与朝鲜半岛的关系的话,应该另辟条目,如“中国与朝鲜半岛的关系”之类的。在这个条目中可以添加三国时期、隋唐时期以及近代的相关内容。—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20日 (日) 10:29 (UTC)回复
  • 《历史》一节,你分成三段:《早期》、《中期》、《21世纪》。我看文章内容,1940至1960年代是中朝关系的早期阶段,1970至1990年代是中朝关系的中期阶段。那么,按照这样的方法推算,2000至2020年代,岂不是中朝关系的末期阶段?!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不是水晶球;我不是预言家,你也不是。所以,请不要这样做,以免有读者揣测/以为,再过十几年中朝关系就会完蛋。
  • “中国与韩国关系松动后,每当有较大行动时,都向朝鲜进行通报。中共中央最终决定以江泽民口信的方式派钱其琛向金日成当面通报”这句,前面的部分与前文“当时中国政府为了取得朝鲜政府的理解,中国会注意与韩国接触的情况,并向朝鲜汇报。”一句重复,后面部分与原文“中韩建交前,中国派钱其琛到平壤向金日成转达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的口信”重复。这样无端端的加了一句,会给人画蛇添足的感觉。
  • 金日成声称要和中华民国建交一事,我早年也以为这是真的,后来提请新条目推荐候选的时候,才发现出问题。当时遥看清风入帘珑在我的噗浪里说,“林锡星撰写的《朝核危机的背后》这些(即是有关金日成非常生气,要和台湾建交的信息)都是评论,你却好像当事实消息了。”而你现在重蹈我的覆辙,把那些评论当成事实,照著搬过去。这样是误导读者,影响维基百科的真实性,为读者带来不良影响。所以我已经将之删除。
    • (!)意见:我是按照相关来源写的,并不一定代表我就认为那是真的。我在添加内容之前搜到了凤凰网的有关叙述,依照其中的内容编写的。维基百科的真实性我个人觉得不是你我就能决定的,你代替读者认为是真实的内容最终未必是真实的。所以给出来源后,最终对内容的真假做出判断是由读者自己决定的,你我应该没有必要越俎代庖吧?—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20日 (日) 10:29 (UTC)回复
      • 条目的真实性,是取决于内容、资料,而非取决于个人。因此,我加上去的资料,未必完全准确;不过你加上去的资料,也不是完全正确。条目的真实性既然由内容决定,那么在这里选材是十分重要的。不过有一点要注意:选材恰当、资料正确与否,都是编者的责任,所以编者是有责任尽力使条目内容真确无误。
      • 离题话,我在编写《澳门电台广播》条目的时候,政府的资料和澳门基金会的资料有差异,最后我找到的大部分来源,都沿用了澳门基金会的说法,所以我没有用政府的资料。金日成声称和中华民国建交那件事,我记得只有凤凰网和中国评论新闻提及过,其他网站没有怎么提及,所以我删了那一段。--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5月21日 (一) 11:35 (UTC)回复
  • 至于北韩在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投票给悉尼一事,在年初Gilgalad已经指出这是假消息。根据世界知识出版社《何振梁》一书指出,北韩的代表虽然已经不再从事体育事业,可是他还专程投票给北京。这很明显与“北韩在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投票给悉尼”这个传闻自相矛盾。所以,我把这段文字给删了。
  • “于是中国政府公开对朝鲜进行了谴责”这句所对应的资料来源中,没有提过“condemn(谴责)”,只是提过“rebuked(斥责)”。还是改回原文合适。
  • “2010年6月3日晚,在中朝边境鸭绿江边新义州,朝鲜边防部队在未确认人员身份的情况下枪击涉嫌走私的中国船只,造成中国3人死亡,1人受伤。事后,朝鲜表示愿意慰问和抚恤死伤者家属。”和“2012年5月8日,三艘中国渔船及29名中国船员被朝鲜方面扣押,渔船船主被要求缴纳赎金。”这两件新闻,比起《历史》一段提及到的其他事件,实属小巫见大巫,不足以训。如果这样的话,中国留学生骂新加坡“狗比人多”这件事,岂不是应该写进《中国-新加坡关系》条目里面吗?澳洲白人在城市铁路袭击中国留学生那件事,岂不是应该写进《中澳关系》条目里面吗?这些事件叙述,暂时删除,我想我到了暑假,增写有关中朝边境那部分的时候,再作处理。
    • (!)意见:这个事件对内地人来说比较严重,而且已经有相关条目对此予以叙述了,可以参见2012年5月8日中国渔船被劫持事件,个人觉得有必要添加进去。
      • (!)意见:个人认为《历史》一节,应该重点写中朝关系的源流、发展,刚才我说过这新闻,比起《历史》一段提及到的其他事件,实属小巫见大巫,实在不应写进去。不过,关于边界问题其实除了那件新闻,可以写的东西其实蛮多的,英文版维基《中朝关系》条目就有《边界》一节,就是专门写这些有关边界的事,《边界》一节独立于《历史》一节;换言之这边新闻应该写进《边界》一节,不应写进《历史》一节。可是我学业未成,未来还有一堆功课要解决,所以我先增加《边界事故》一节,补述了那件新闻,然后到了暑假整理这篇条目的时候,再决定其去留。--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5月21日 (一) 11:35 (UTC)回复

以后请自重,不要把道听途说的东西照搬到维基百科,凡事要小心求证,大胆怀疑。请不要再在上述条目作出误导读者的动作。--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5月20日 (日) 06:24 (UTC)回复

实在抱歉,我不太自重,没有把持住,失礼了,真的很惭愧,在此给你赔不是了,有望海涵,如对我还有意见,请多多指教。谢谢。—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20日 (日) 10:29 (UTC)回复

中朝关系》:观点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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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忍无可忍,要到这儿吐槽/发牢骚。

上面那条条目,编辑、排版和维护工作,一直由小弟负责。最近另一个维基人也参与该条目的修订,不过我认为他的编辑有错误,予以回退。他却反过来回退我的订正,坚持混淆事实与观点,还骂俺“小朋友”云云。以下是他的修订中,个人认为值得商榷之处:

  1. 文中第一段列出了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的观点:朝鲜/北韩最重要的盟友是中国,平壤透过北京取得武器、食品和能源,平壤经济上依赖中国。不过这个用户坚持删除观点提出者的身份。这样一来,上面的观点看起来就像是事实,然而事实上,这是不是真的呢?所以这里值得商榷。
  2. 另外,这个用户在条目里加入有关朝鲜人挟持中国渔船事件的文字,他说内地同胞觉得这件事特别重要,所以有必要加入。天啊!我们是为全人类服务的维基百科,而不是百度百科第二!我们要考虑的,不只是内地人,而且还有其他地方的人!我没有删除这段文字,已经很宽容了!
  3. 此外,总的来说,他修改之后,条目的内涵有点缺,不过参考资料数目却增多,敢问大家为何?

其他论点迟点儿才补充。

PS. 他这样做的话,我可不可以为上面的条目申请保护?还请诸君赐教!--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 土木记 | 功名记 ) 2012年6月7日 (四) 14:28 (UTC)回复

关于第一点,建议补充上提出方,这样更能清楚指出是谁提出的,如果参考里有指出的话,关于第二点,毕竟这是事实,而且可以有报道支持,可以记入,关于第三点,参考增多不是更好吗?——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6月7日 (四) 23:53 (UTC)回复
PS,还只是编辑纷争,还没没算是编辑战吧——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6月7日 (四) 23:56 (UTC)回复

    小朋友,不要激动,我都跪了,“小朋友”是爱称,怎么是骂你涅?!其实我也有点忍无可忍了,不过量你是晚辈,实在不想和你斤斤计较,再说中朝属于同盟关系不是美国国会一拍脑袋就得出来的,而且有多方来源佐证,为什么必须要按照你个人的思路来编呢?维基百科不是只能由你一个人编的博客,其他人一参与你就惶惶如咳咳咳咳,实在没有必要,恕我也有点小激动,给你赔不是了。―Aronlee90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00:48 (UTC) 回复

如果一个陈述会受到主观的左右,而且有数种矛盾的看法并存时,宜在内文中加入观点持有者的身份;假如没有太多不同的看法,而是明显的共识时,就不必特别强调。如果行文中有谈到中朝非同盟关系的论点时,就不宜删去“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的字样;如果没有,那并不是非加不可。--Reke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06:41 (UTC)回复

原先开首数段的参考来源比较混乱,已协助重写。--Gakmo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10:46 (UTC)回复

下面给几点意见:

  • 个人的编辑观念是“质重于量”,所以,我觉得参考来源增多,并不能反映出什么东西,除非这样可以丰富条目的内涵,否则这样做,会给我一种架床叠屋的感觉,也可用两字概括:“多馀”。至于观点是谁提出,也应尽量指明,并应避免使用“有言”、“有评论指出”,“被指”这些模棱两可的词语。
  • 小弟心志日清,已非市街黄毛童子耳。对后辈应予以尊重,我在这警告你,我不喜欢你这样说我是小朋友,我已经不是孩童。还有,如果别人的修订合理,我多数不会回退,不过你这些有问题的修订,我就非的订正不可。外面的人,都以为中国是朝鲜最重要的盟友,不过,朝鲜政府/中国内地部分认为中朝关系表面友好、实际恶劣的人士是不是这样认为呢?“多方来源佐证”不代表多数人的观点就是事实,因为有人不是这样认为(虽然至今我还没有找到相关资料证明朝鲜政府并不是这样想)。请不要混淆观点和事实。
  • 个人认为“中国是朝鲜最重要的盟友”和“中朝关系历经波折”这两句话很主观,而且是网站提出的,所以就把它当成是一个观点,列明是谁提出这个观点。我刚才说过应避免使用“有言”、“有评论指出”,“被指”这些模棱两可的词语,所以我觉得应该列明,而不是把观点当成是事实,去瞒骗读者。

此外,目前我已经综合大家的修订,理清事实与观点,补充部分资料(渔船劫持事件的结尾,就待你们补充了),完成增补订正。--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6月8日 (五) 15:55 (UTC)回复

第一,维基百科就是靠大量的参考来尽可能地保证其准确性和中立性等,虽然好像看上去是以量取胜,但正是它所必要的(当然,一两句话有了几十个参考的话,的确多了点),第二,你可以写出只是表面上的友好的观点,因为基于中立性,维基百科不介意记下两种相反的观点,但必须有参考支持,你可以写上,不过只是加多个{{fact}}而已,但至少这个观点的确表达了,第三,那两句话没找到,可能没了,但我认为那只是其中一些人的观点,只要不影响中立性的胡,记下无妨,你也可以找出反对的观点的。第四,“小朋友”,你要学的还多着了  囧rz...——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6月8日 (五) 23:55 (UTC)回复
自重吧...他已经说清楚他不喜欢这个称呼了,为何还要反复提?这就像88在大陆是"再见"的意思,在欧美却会被认为是隐喻"heil hitler"一样,即使你自觉是调侃或是"爱称"也先尊重他人再说吧,这样真的只会激化矛盾.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6月9日 (六) 02:34 (UTC)回复
说说我的几点意见:
    • 我年轻并不表示我是你们欺凌的对象或者出气袋,上面有几位(我强调,并不是全部人,而是一小部分)根本就不懂尊重人。虽然我年轻,资历不深,不过这并不代表你们可以随便调侃我做“小朋友”、“小学鸡”、“黔驴技穷”。你们说话可得小心点儿,不然我也不会退让,对你们客气!
    • 我刚才已经说过,质才是最重要的,参考资料数目多,并不代表条目质量提升,除非这样能丰富条目的内涵;否则一句话加很多个资料来源,恐怕会是架床叠屋/多馀。
    • 另外补充一点:“氧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元素”这一句,即使可以找到第三方资料(例如《人民日报》、《泰晤士报》或者《纽约时报》的文章)佐证,也不是事实,因为这句话并不是事实,只是一部分人的观点;而且即使加上“有言”这一类词也无补于事,因为这句子也有模棱两可的毛病。上面“中国是朝鲜最重要的盟友”和“中朝关系历经波折”这两句话亦然。(刚才太激动,句子不合理,现在改了正)

就是这样了。--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6月9日 (六) 09:39 (UTC)回复

首先“小朋友”的确有一点玩笑,冒犯了,赔个礼(OTL),其次,我觉得,现在正文与参考的篇幅基本相当,对于这种容易有中立性问题的条目来说,这样数量的参考不算多了,没有多余参考或以量冲质的问题。最后,就算观点,只要是有参考支撑的,都可以被记录下来,维基百科并不只是事实,而且也不能因为这是某些人的观点而不能记入或不被其他读者得知,而且那两个观点叙述还不算是模棱两可,而且根据普遍的观点来看,也算符合的。——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6月9日 (六) 10:01 (UTC)回复
首先,我澄清,上面两个观点,又不是不可记入条目,因为毕竟有第三方来源支持,而且可以为条目的事实作出补充;不过要平衡“多数人”和“少数人”的观点。另外,我认为参考来源数目不可以太少,不然会出现来源单一/贫乏的问题;但也不可以太多,如果无助于提升条目内涵的话,这样做就是多此一举,毫无必要;不过如果要写《韩越关系史》这类论文式大作的话,参考资料的数量可以比短条目多,然而条目内容的量要和参考资料的量相称,不然还是会有架床叠屋的问题。--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6月9日 (六) 10:27 (UTC)回复

2017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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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报导指中朝关系恶化,据报朝鲜有官方机构煽动反华情绪,希望条目能加入相关内容,感谢!--胡萝卜 BOARD · CHEM 2017年2月25日 (六) 07:48 (UTC)回复

(~)补充:找不回该篇报导,然而挖到几篇有关的新闻:
望可供参考。--胡萝卜 BOARD · CHEM 2017年2月25日 (六) 07:56 (UTC)回复
找到了:北韩首批评中国 警告民众勿信任北京。--胡萝卜 BOARD · CHEM 2017年2月25日 (六) 14:56 (UTC)回复
谢谢。只是现在条目历史那一部分出现了头大尾小的现象,这是需要纠正的。--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2月28日 (二) 08:57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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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朝关系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07:56 (UTC)回复

在互助客栈的条目探讨中,该讨论目前正举行投票。统一名称案:将现行中X关系中国-XX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X关系(非建交),更名为中国-XX关系中国与XX关系(非建交)。敬邀用户前往发表意见,讨论至12月25日(一)23:59 (UTC+8)。--Tp0910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16:10 (UTC)回复

统一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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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朝鮮北韓混用,应该统一用词。--Tp0910留言2018年3月27日 (二) 16:32 (UTC)回复

综合报导是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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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_talk:春卷柯南:请阁下说话客气一点,别一副他人欠你似的。写“综合报导”有错吗?综合报导也是常用词,即使有错,删掉即可,说话不必这么难听。--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4:11 (UTC)回复

@春卷柯南怕你没收到。--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4:13 (UTC)回复

author参数是用来写作者的,而不是写甚么综合报导,写了等于没写。--春卷柯南欢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4:53 (UTC)回复
我倒常听见TVBS记者综合报导、民视新闻记者综合报导.....难道他们也是说了等于没说?--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5:01 (UTC)回复
看来有人在云端太久,飘飘然。偏偏我就是反骨的人。--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5:06 (UTC)回复
author参数要写新华社、韩联社、法新社、环球时报、刘江永、朱锋、钟乐伟、匿名的内地学者,我是不反对,作者来源当然要精准,对吧。--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5:17 (UTC)回复
Author参数并不是这样用的。如果说之前的编辑战的话,中朝关系相关内容,有时候是只能从消息来源/其他传媒的报导得知有关消息(至少那篇BBC新闻报导看来是这样),“综合报导”只是概括他们的编采方式,而不是说这篇报导谁写的。Author参数是填写作者的署名,如果没有的话应该留空。英文版的Staff Writers(编采人员)本身就不是本人接受的写法(除了编采人员,写新闻的还能有谁呢?就算这篇新闻是机器人写的,新闻传媒也不会说出来吧)。“综合报导”是一个更一头雾水的写法:你的报导是谁写的?取材自消息来源?还是其他传媒报道?(这次获准采访中朝领导人会晤的传媒都是中朝两国的官媒。)我觉得这类写法跟常识没两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所以我才会说这种写法,写完等于没写,倒不如别写。新华社、韩联社、法新社、环球时报、刘江永、朱锋、钟乐伟、匿名的内地学者都属于消息来源,这些机构和人士不是编采人员,就不要把他们写进去,这同样是维基编辑的常识。另外,我记忆中香港还有大陆的电视新闻是不会这样说的,别以为我不屈从台湾的习惯就是离地。--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5:30 (UTC)回复
参考资料的author参数有写人民网、外交部、网易、劳动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美国之音、新华网、新快报,阁下之前怎没察觉是什么鬼?本身就不是本人接受的写法,这句话本身就已有主观判断,本人不接受,但别人接受呢?这种事并非“非黑即白”,就算不认同,但也请注意语气,我写的是中文,可不是“什么鬼”。换作是阁下,又做何感想?--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6:00 (UTC)回复
这是近年大家编辑条目的时候,不了解条目参考格式,写得不规范的后遗症(这些东西其实应该放在publisher或者work参数),我已经整完了。查了一下其实有人在author参数写“综合报导”,但是这是不规范而且可能具有地域性的写法(原因见上),对我来说就连“佚名”也是不值得鼓励的写法(虽然之前我主编的某篇条目也是这样写,不过这个是英译中的后遗症,当时采用哈佛脚注的时候总觉得没有作者名称就不自在似的[实际上没有作者署名也没差,因为可以用出版单位的名称取代],已经改掉)。至于我不接受,其他人接不接受这个问题同样不是你说了算,最佳做法是协商解决,并且我同意楼下Francotsangfh君和胡萝卜君的看法。--春卷柯南欢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6:32 (UTC)回复
关键在你说话的态度。--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6:35 (UTC)回复
此留言已被原作者(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移除。2018年3月29日 (四) 17:17 (UTC)回复
“综合报导”是报导手法而非作者,故此“综合报导”不应出现在author参数里。至于人民网、外交部、网易、劳动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美国之音、新华网、新快报等等,实际上应使用publisher参数而非author参数。--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3月29日 (四) 16:06 (UTC)回复
( ✓ )同意楼上,正是我想说的。--胡萝卜 2018年3月29日 (四) 16:09 (UTC)回复
(~)补充:之所以使用publisher参数而非author参数是因为这些资料都由出版者的员工编写,那么既然无法得知这些资料是从哪位员工所写,甚么“新华社”、“TVBS新闻”、“有线新闻”、“XXXX国商务部”应写在publisher参数而非author参数(言下之意,author应该漏空;资料有提供员工名字的另计,其中一个有提供员工名字的例子是HK01的新闻)。--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3月29日 (四) 16:14 (UTC)回复
@Francotsangfh此案例中,我可以在publisher参数填写BBC记者(或BBC记者综合报导)?--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6:24 (UTC)回复
严格点来说吧。在下认为不论是“BBC记者”或是“BBC记者综合报导”,两者都不应加入publisher参数。“综合报导”是报导手法,而非作者,亦非出版者。再者,BBC的记者只会负责写新闻,记者基本上不会担任出版人和出版者的工作。在下认为最佳的做法是将“BBC中文网”写入publisher参数,而author则不写。在下一直认为author参数里必须要出现实名人士的名字。既然这个BBC新闻里是没有提及写这篇新闻的编辑的名字,那么author应该漏空。--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3月29日 (四) 16:52 (UTC)回复
若无人反对,就将“BBC中文网”写入publisher参数。--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7:00 (UTC)回复
既然找不到适合的方法,那就漏空吧(知晓来龙去脉,最起码心服口服)。--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7:12 (UTC)回复
同意。PS. 我的确做出不文明的留言,如有冒犯,请见谅。不过如果这样做无法平息楼主的怒火,欢迎要求解除本人的管理员权限。--春卷柯南欢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7:17 (UTC)回复

签证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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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章节从中华民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中复制过来的,对象已变更(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一概而论。又“持有北韩护照的北韩国民抵华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文艺演出,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这是中华民国电子签证政策,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无实施电子签证,请勿更改几个字就完成。--Tp0910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0: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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