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摩士
Istcol在话题“优良条目评选”中的最新留言:14年前
摩士因符合标准而获列入优良条目。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如条目不再达标可提出重新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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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优良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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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 在香港沦陷期间,哪位银行家在1943年起于伦敦出任汇丰银行总司理?
- 摩士条目由作者自荐,其作者为Clithering(讨论 | 贡献),属于“银行家”类型。--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1日 (日) 16:35 (UTC)
(-)反对,受众过于狭窄。----GGAcat (留言) 2010年7月11日 (日) 21:16 (UTC)- (:)回应,你可以解释一下吗?--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2日 (一) 00:22 (UTC)
- (!)意见:GGAcat的意思可能是说只有“谁”这个字是连结。可能改为“哪个英国人”或者“哪位银行家”会较好。—Wallace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03:03 (UTC)
- (:)回应,你可以解释一下吗?--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2日 (一) 00:22 (UTC)
- (+)支持,抵销反对票,因小问题而抹煞好条目,应以(!)意见或(*)提醒提出。Chong Fat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03:24 (UTC)
- (+)支持—Iflwlou [ M {&nGAsp; 2010年7月12日 (一) 05:32 (UTC)
- (+)支持-治愈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05:47 (UTC)
- (+)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7月12日 (一) 06:43 (UTC)
- (=)中立-我本来的意思是说这个条目的关注度肯定很低,但是貌似查看评选标准没对关注度有要求,因此中立。----GGAcat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08:26 (UTC)
- (!)意见:个人觉得关注度无法测量,似乎不应该成为一个criteria。这种风气不值得维基人提倡—Wallace 2010年7月12日 (一) 11:42 (UTC)
- 同意Wallace,如何界定“关注度低”?浏览次数?基础条目?“百科”全书不应是“有容乃大”吗?何况关注汇丰史和香港史的读者,应该都会“关注”此条目,又何以是“关注度低”?--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2日 (一) 12:34 (UTC)
- (+)支持—Wallace 2010年7月12日 (一) 11:42 (UTC)
- (+)支持:条目内容十分丰富,我想很多住在香港的人都知道“摩士公园”吧!--Wongpong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15:45 (UTC)
- (+)支持,写得很好--Inhins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9:23 (UTC)
- (+)支持--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0年7月18日 (日) 03:50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版本)
摩士(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 历史人物,提名人:围棋一级 (留言)
- (+)支持:提名人票。有接近60个参考资料,十分详细——围棋一级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4:27 (UTC)
- (+)支持:这里投票的人数真不多啊。—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3:59 (UTC)
- (+)支持很详细--北极企鹅观赏团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0:37 (UTC)
- (+)支持,已经符合优良条目的标准—ArikamaI 决战维基边缘的战士(谢绝废话)—加入DC8 2010年7月17日 (六) 01:52 (UTC)
- (-)反对。这个条目的标题,既不是全名,也不是姓加上头衔(如同第一段里面提到的),只用了名字,这不是很奇怪嘛。提名前连名称都不用管了吗?这还能算是优良条目的提名?-coGA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04:56 (UTC)
- (:)回应,这点有必要回应一下,这是与香港有关的人物,“摩士”是此人物最为人熟悉的名称,在维基,其他“既不是全名”的条目例子有“彭定康”(Pattern)、“卫奕信”(Wilson)、“尤德”(Youde)、“马礼信”(Morrison,亦作摩利臣)、乐灵生(Rowlinson)、摩怜(GAaldwin)等。--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7日 (六) 05:54 (UTC)
- (!)意见,那这不就是前阵子在讨论的球员命名问题的衍伸版,对于香港有名的人物,在不使用全名下,其他地区的用户熟悉吗?不使用全名容易引起误会或者是争议,使用全名是被禁止还是有甚么规定不容许?-coGA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2:56 (UTC)
- :*(:)回应,之前不是说过了吗?与中国有密切关系的人,用的都是汉化译名,例如美国驻华大使、英国驻华大使等等。如果阁下持这样的标准,请把利玛窦、司徒雷登等人物移动到你认为正确的名称,又或者是添加转换吧!!--围棋一级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3:15 (UTC)
- (:)回应,原来美国驻华大使是个人名喔。真是长见识了。围棋一级你在提名优良条目上的历史太多,当你连提名该做的分内工作始终都做不好的时候,你是最不适合发言批评的人。-coGA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4:01 (UTC)
- (:)回应,你这是专跟我作对吧。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但任何人见到我提供这个连接时,都会知道我是指这个列表里面的人物了吧!!请别再用这些幼儿园级的理由来耍我,如果要反对,请提出一些掷地有声的理由出来吧。否则,你以前在同行中建立的严谨、认真形象都会一下子全没了!!!--围棋一级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4:10 (UTC)
- (!)意见,跳针也请不要跳得那么大。前面在说姓名与条目命名的关系,你自己来个美国驻华大使,请问你,美国驻华大使是哪位人士的姓名呢?你自己举例前有没有想清楚?没有想清楚就行动是你的惯例,不尊重规范也是你的惯例,这不是别人要和你做对。-coGA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4:46 (UTC)
- (:)回应,看看吧!CoGArachen,你这种认为自己才是完美,其他人做的事情就算是鸡蛋里挑骨头也有那一丁点的错误。你这种性格可以从你从来没有在任何条目候选投过支持票看得出来。如果你对你熟悉范畴(如军事)发表意见,我欢迎。但是如果对香港历史,请不要再胡说八道。It is not your cup of tea!!!!!--围棋一级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09:27 (UTC)
- (*)提醒,我想各位还是议事论事好,始终大家的出发点是造福维基,不用为著我的条目大家得脸红耳赤。但此事上,我是支持围棋一级的看法的,以历任美国驻华大使为例,有多位的译名都不是CoGArachen提出的所谓“全名”,例子有顾盛(Cushing)、麦莲(McLane)、伯驾(Parker)、柔克义(Rockhill)等等,围棋一级提供的条目内有太多例子,在此不便尽录。但CoGArache提出“不使用全名”,“其他地区的用户[便可能不]熟悉”的假设,我认为是过虑的。百科全书的设立是让读者增广见闻,而非迎合某些读者一厢情愿的看法。再者,所谓的“全名”向来不是标准中文在翻译上的规范,由清代汤若望、南怀仁,上述的种种例子,以至今日的陆克文、洪博培等例子,均反映出所谓的“全名”并非标准中文的唯一翻译规范。既然某人物有一广泛流通的译名,而且没有其他通行的译名的话,强行使用“全名”有原创研究之虞。--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7日 (六) 17:15 (UTC)
- (!)意见:好像“mousse”的中文也有叫“摩士”的。是否要做消歧义链接?—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4:15 (UTC)
- (:)回应,经阁下提出后,的确发现有消歧义的需要,已相应移动条目。--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7日 (六) 17:20 (UTC)
- (!)意见。你移动条目的意义是甚么?不就是为了消除可能产生的误解。你的行动和你上面的说法刚好形成两个相反的方向。我所讲的其实很简单:减少误解的可能。而且,看看英国驻华大使这个列表,其中超过一半的名称是加上头衔?加上头衔也可以更清楚的显现这是一个人名的可能性最高,而非地名或者是物品名称,那么,你既然都表示要减少误解的可能,也做出相对应的修改,又何必在言辞上去强调其他呢?至于你的其他地区的用户[便可能不]熟悉的假设,也希望你不要以一厢情愿的看法,认为其他地区用户都是已经熟悉这些项目的读者。熟悉的人很可能根本不需要来此。这个讨论就到此。-coGA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7:59 (UTC)
- (:)回应,使用“全称”和加上“消歧义”,两者都可达至消除误解的效果,条目命名时应按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以顾盛(Cushing)条目为例,我认为如果出现混淆,“顾盛”条目应重新命名为“顾盛 (美国驻华公使)”,而非“凯莱布·顾盛”,因为“凯莱布·顾盛”缺乏足够资料支持。另外,你提出英国驻华大使条目内有“柯利达爵士”、“尤德爵士”等等“名称连上头衔”的字眼,但事实上这些人物的条目名称分别叫“柯利达”和“尤德”,我个人认为一如其他同类译名(如上所例举),“摩士”一名不会令读者在理解上出现障碍,首先,“摩士”条目本身已说明“摩士”是一个“人”,而不是“地名”或“食物”;再者,在其他提及“摩士”的条目中,都没有令人联想“摩士”是你提出的“地名或者是物品名称”的可能。以香港童军总会历史条目为例,内文有云“由当年香港童军总会会长摩士爵士主持落成仪式”,我想前文后理很难令读者联想出“摩士”不是“人”罢。我想,你提出的技术性问题,涉及中文读者的基本中文阅读能力问题,在条目上是无能为力的,更何况不能理解“摩士”是一个“人”的读者,也应该不可以理解顾盛、麦莲、伯驾、柔克义等等也是“人”。再一次回应你提出“对于香港有名的人物,在不使用全名下,其他地区的用户熟悉吗”,我认为其他用户如有基本阅读中文的能力,阅读条目后是可以熟悉的。--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7日 (六) 18:23 (UTC)
- 嗯,我觉得没有必要移动,只需要在原来的文章顶上用消歧义模版就好了。—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9:06 (UTC)
- 人家有中文名还要讨论,帮别人乱加名字!真反智! Hoising (留言) 2010年7月19日 (一) 01:55 (UTC)
- (:)回应,经阁下提出后,的确发现有消歧义的需要,已相应移动条目。--Clithering(MMX) 2010年7月17日 (六) 17:20 (UTC)
- (+)支持:读阁下的香港史条目获益良多。我也觉得加消歧义模版已可,反正现在都没有其他摩士。看到条目不知何物,怎么不按进去?怎么又扯到什么地区用户问题?CoGArachen我敬你勤于校对条目,将来我的航舰条目完成后也望你协助,但这次看到你说出“原来美国驻华大使是个人名喔”,是不是太过了?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01:16 (UTC)
- (+)支持:秉承Clithering兄多个香港殖民地时期人物条目的优良水准。不过,我反对将条目移动到“摩士 (汇丰银行大班)”,毕竟“摩士”最常见的意思就是摩士爵士,所以应该使用主从消歧义,让摩士爵士使用摩士,并在条目顶部提供摩士 (消歧义)连结。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7月18日 (日) 02:00 (UTC)
- (!)意见。这里只提供两处方针提到的内容:
- 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最后有提到:正所谓旁观者清,试著把自己的身份抽离,把一切“常识”抛开,并想像自己对该题目一窍不通,而从多重角度以批判的眼光去阅读文字。
- (!)意见。这里只提供两处方针提到的内容:
-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提到: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 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上面数位都点出某个重点但是似乎并未意识到一些关联性。-coGA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02:19 (UTC)
- (!)意见coGArachen又来制造怨恨,将其他人的定义无限上纲。不过事件还得要解决的……那么CoGArachen能不能在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献找到这位人兄的另外译名吗?--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0年7月18日 (日) 03:54 (UTC)
- (+)支持,已经达标啦!--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7月18日 (日) 05:17 (UTC)
- (=)中立,没有noteTA吧。另外最后两张图片实在是令人无语。--达师 - 147 - 228 2010年7月18日 (日) 15:04 (UTC)
- (+)支持,绝对支持此质品文章。Hoising (留言) 2010年7月19日 (一) 01:48 (UTC)
- 移动完毕--Istcol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1: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