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类型分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各类行政区划单位分布2024年 编辑
第一级行政区 第二级行政区 第三级行政区 第四级行政区
自治区 地级市 县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
自治州地区
省直辖县级市
(除海南省所有县级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的12个县级市外,仅有4个县级市即湖北省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河南省济源市由省直辖)
街道

民族乡
省直辖
(仅海南省全部的由省直辖)

民族乡
其他省直辖县级行政区
(仅湖北省神农架林区1例)
直辖市 市辖区 街道

民族乡
自治县
特别行政区 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澳门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市政机构。市政机构受政府委托为居民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并就有关上述事务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