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靖(760年-824年7月24日),蒲州猗氏縣(今山西臨猗)人。

張延賞之子,以門蔭入仕,初授河南府參軍,補蘭田縣尉,814年以河中節度使入朝為刑部尚書,後為相。

為相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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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元濟吳少陽死後仍然隱瞞死訊,代父上表稱病,自己欲為留後,期望朝廷真除,但朝廷方面李吉甫已經知道真相。張弘靖建議先遺使吊喪贈官,「待其有不順之跡,然後加兵」。吳元濟不理會使者,並舉兵四出搶掠,朝廷遂有討伐吳元濟的理由。

宰相武元衡裴度被刺案,有人告發王承宗的士兵張晏是兇手,陳中師審訊張晏等人,他們都承認殺害了武元衡。[1]張弘靖疑其不實,認為張晏不是真正兇手,勸憲宗慎刑,憲宗不聽,戊辰(二十八日),斬殺張晏等五人,殺其黨十四人。

王承宗成德抗拒中央,憲宗欲行討伐,張弘靖多次勸諫,憲宗遂外放之。

出鎮外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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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命張弘靖兼使相出鎮為河東節度使,後又為宣武、盧龍節度使,節制得宜,使方鎮軍民順服。元和九年再入朝拜相。

穆宗長慶元年(821年),任幽州節度使,鑑於地方民風兇悍,又尊安祿山史思明為「二聖」,日日奉祀。弘靖以為亂臣,於是「發(安)祿山墓,毀其棺柩,人尤失望」。

張弘靖剛愎自用,諷刺士兵「目不識丁」[2],又管教不嚴,縱容部將韋雍、張宗厚虐待士兵。這時爆發弘靖苛扣軍犒二十萬文錢,於是群情激憤,兵卒譁變,韋雍、張宗厚被殺,張弘靖被朱克融幽禁

後來張弘靖被降職調離幽州,當撫州刺史,後又回朝,應是在長安逝世。

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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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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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書‧張弘靖傳》:「武元衡遇害, 賊未得, 王承宗邸廝卒張晏被告, 詔付御史臺劾驗, 有狀。」
  2. ^ 舊唐書·張弘靖傳》:「今天下無事,汝輩挽得兩石力弓,不如識一丁字。」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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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唐書》卷一二七《張嘉貞附張弘靖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