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澗堡
台灣清治、日治時期行政區劃
桃澗堡,是台灣北部自清治時期至日治初期的一個行政區劃,其範圍包括今桃園市的龜山區中西部、蘆竹區南部、大園區東部、桃園區全部、八德區全部、中壢區中東部、平鎮區全部、楊梅區東北部、大溪區西北部及龍潭區全部。
管轄街庄
編輯桃澗堡共轄74個街庄[2]:
- 今桃園區境內:桃園街、大樹林莊、大檜溪莊、小檜溪莊、水汴頭莊、埔仔莊、中路莊、崁仔腳莊
- 今龜山區境內:新路坑莊、舊路坑莊、兔仔坑莊、楓樹坑莊、山頂莊、大湖莊、下湖莊、苦苓林莊、山尾莊、菜公堂莊、南崁頂莊
- 今蘆竹區境內:南崁下莊、南崁廟口莊、南崁內厝莊、蘆竹厝莊、新興莊、中興莊、福興莊、大竹圍莊、新庄仔莊
- 今中壢區境內:興南莊、中壢埔頂莊、內壢莊、青埔莊、水尾莊、後藔莊、石頭莊、芝芭里莊、洽溪仔莊、三座屋莊
- 今平鎮區境內:宋屋莊、北勢莊、雙連陂莊、安平鎮莊、山仔頂莊、南勢莊、社仔莊、東勢莊
- 今楊梅區境內:高山頂莊
- 今八德區境內:八塊厝莊、霄裡莊、下莊仔莊、大湳莊、小大湳莊、茄苳溪莊
- 今大溪區境內:員樹林莊、埔頂莊、南興莊、蕃仔藔莊
- 今龍潭區境內:龍潭陂莊、八張犁莊、烏樹林莊、竹窩仔莊、四方林莊、黃泥塘莊、九座藔莊、三坑仔莊、三角林莊、打鐵坑莊、大坪莊、十一份莊、淮仔埔莊、泉水空莊、銅鑼圈莊、三洽水莊
- 今大園區境內:竹圍莊